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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热度:49

z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z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 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 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 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 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 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 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 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 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 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 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 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 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 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 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 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 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 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 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 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 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 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 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2篇 某公司人力档案管理制度

f公司人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的目的:

1.1真实记录员工各方面情况,作好动态的跟踪把握,为人事运用提供参考;

1.2保证人事信息,以备查阅;

2、档案保管:人力部档案必须专人专管

3、档案范围:人力部档案包括电子版档案和书面原始档案;

3.1书面原始档案包括:各种审批的人事手续、员工劳动合同、担保书、体检表、证件复印件、各种经总经理签名的文件,与员工个人相关的文件要存一份在员工个人的档案中;

3.2电子版档案包括;

3.2.1每月五日前,分公司人力人员向总部人力部报如下表单:

表一:人力资源月报,详见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表二:岗位图

表三:培训时间汇总表(要求三日前报总部)(培训其他表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表四:考勤记录表和考勤汇总表,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表五: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表六:劳动合同签署明细表

表七:工资表,详见薪资管理制度

表八:员工奖惩记录

表九:员工异动记录表

3.2.2分公司人力部人员保管好如下电子版资料:

资料一:公司操作手册电子版

资料二:个人操作手册电子版

资料三:各期**文化

资料四:总部下发通知按下发部门、编号归档

资料五:总部下发的会议纪要、培训资料

资料六:各月员工绩效考核分

以上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5、档案的查询权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部人力部负责人能查询所有员工的档案,各分公司负责人和分公司人力部能查询该分公司员工的档案,其人员要查询员工档案必须经人力部批准;

6、离职员工档案处理:员工离职,档案不得拿回,一般人员档案,人力资源部保存半年以上,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保存一年以上。

7、员工个人档案的管理

7.1如员工的工作进行了跨公司的异动,编制发生了改变,在接到有关通知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编制所在公司人力部,将该员工的原始档案复印一份在公司存档,将原始档案原件装入文件袋,贴好封条,盖好章,以邮寄的方式给将要调动的公司人力部;

7.2公司人力人员收到其它公司寄来的档案后,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无损,再存档;

第3篇 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小贷、担保业务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档案)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 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已发生的项目资料、权属证明等进行整理,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编号归档。

三、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台帐及权证档案台帐记录,便于资料查询、借阅、管理。

(一)客户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制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管理员对客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 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项目经理a、b角)为档案移交人;

(二)部项目经理a角将项目资料按档案清单(附后)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好册内资料清单(具体到每一项内容的页数,包含资料中的封面及所有纸张)移交项目经理b角,清单一式三份,a、 b角各执一份,档案资料中一份,a、b角、档案管理人员三方分别签字确认。(www.)项目经理b角根据清单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及相关有权人员签字完整并编码之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若资料中有重要资料或签字缺少,项目经理b角须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项目经理a角补齐;

(三)项目资料包括四部分:立项审批资料、重要合同或单据等、项目调查资料、客户或企业资料;(具体内容及顺序附表);

(四)业务发生后与客户所签署的合同,属于客户但客户未拿走的部分,应列入档案附件交档案室保存,列入附件的资料不进行编码;

(五)档案的移交时限为项目结束后(一般为贷款发放后)的五天之内,具体为项目经理a角三个工作日内移交项目经理b角,项目经理b角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室,特殊情况说明原因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延后;

(六)档案管理员在接交档案时,按照项目经理b角提供的清单一一核对档案资料,双方确认无误,项目经理b角、档案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登记本上按时登记所接收的档案名称,双方签字确认;

(八)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统一编号,并按照档案号相应给档案中的合同编号。

五、重要权证资料的移交

(一)重要权证资料包括:贷款或者担保客户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保证人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动产抵押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他权属证明原件;

(二)重要的权证应与档案资料分开移交,重要权证视同现金管理,相关权属证书在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指定的权证管理人员, a角列出重要权证移交清单,ab角及档案员三方在对清单上所列权证的名称、权证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单独移交档案室存档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收到的权证存入保险柜单独保存;

(五)存档的权证应按项目按项目编号分开保存,且权证编号应与项目的档案编号一致。如档案号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档案对应的权证档案编号也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

六、档案的借阅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借阅档案可以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必须按借阅需求填写《档案资料出借单》,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管理员凭《出借单》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并登记台帐;

(三)档案借阅人必须在《档案资料出借单》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借资料完整归还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资料完整无误后将档案复位,并登记台帐。

七、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4篇 某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科研、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炼、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

第二条档案是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档案是公司员工智慧的结晶,是公司历史的鉴证。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公司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公司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经办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未交总经办的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以便及时利用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主办人负责将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三、公司档案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文件归档结案后原稿由总经办归档,制订文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因工作、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制订部门保管,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妥善保存,总经办则以复印件归档。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由总经办统一制定,各部门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并报送总经办档案管理处。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档。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公司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 文件整理

第5篇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管理部门

第一条管理部门。

(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复印件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复印件。

(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订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章整理与分类

第二条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文件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由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1)中文竖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档案先以部门别区分,然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够用时,可在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两级。

(3)同一小类(或细类)的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够用时,可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

(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5)档号的表示方式为a1a2-b1b2-c1c2-d1-e1e2,其中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档案名称及编号。

(1)档案各级分类应命名,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少而定。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加时,随时增补。

(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研究,并编制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档号编列。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编列档号。

(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的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几件事情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编列档号。

(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三章归档与档案清理

第七条保存期限。

(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①公司章程。

②股东名簿。

③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④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⑤财务报表。

⑥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⑦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

⑧工程设计图。

⑨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

①预算、决算书类。

②会计凭证。

③事业计划资料。

④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

①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②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九条档卷清理。

(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档案每年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可以销毁,销毁前应造册报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政府部门报备,并在目次表的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的日期。

第四章调卷

第十条档案借阅程序。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调阅档案时,应填写“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后,向管档人员调阅。

(2)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核查、催还。

(3)在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可免填“调卷单”。

(4)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在“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可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调卷管理。

(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

(2)调卷人员对于所

调档案,不得抽换增损,如有必要拆开时,亦须说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

(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调卷登记,不得私自借出。

第6篇 g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为公司提供准确的人力资源信息。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总经理办公室

4、程序:

4、1责任区分

总经理办公室

4、1、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要有兼职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公司各种档案管理工作,就此工作对人事助理负责。

4、1、2档案管理员负责员工档案的调入、调出、建立、保存、使用、托管等工作。

4、1、3档案管理员要按归档材料要求,及时、准确收集员工档案材料所需信息,录入个人档案中。

4、1、4人事专员、档案管理员有权要求员工按时上交、补齐个人档案材料。

4、1、5在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员工电子档案。

员工责任:

4、1、6公司正式员工都必须向公司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4、1、7部门助理以上及个别关键岗位员工的个人信息,要由总经理办公室专门调查核实。

4、1、8对恶意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的员工,一经查实,一律作辞退处理。

4、1、9员工个人原有人事关系档案可由个人或公司协助调入,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为保管。

4、1、10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改。

4、2档案建立

4、2、1正式员工必须建立统一的基础档案,基础档案包括:应聘登记表、员工履历表(主管以上员工)、各种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驾驶证、上岗证)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照、体检表、健康证。

4、2、2员工档案后续内容包括:转正定级表、劳动合同、任免表、年度体检表、入党、团登记表、奖惩表、培训记录、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内容异动表(姓名、民族、学历、职称、岗位、薪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婚姻、证明人、担保人)。

4、2、3员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属于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材料由档案管理员直接收集归档,个人认为需归档的材料,交由人事专员辨析确认签字后归档。

4、3档案管理

4、3、1员工人事关系档案一律交由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公司可报销50%档案托管费。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办理托管造成死档的,后果自负。

4、3、2正式员工在公司的人力资源档案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

4、3、3员工个人档案不得带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只能在档案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3、4加、减、改动员工档案信息须经总办主任审查同意方可进行。

第7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 “ 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 ” 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www.)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第8篇 a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某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账簿与凭证保存:仓库账簿与物料进出单据属会计档案,仓管员应妥善保管 (或由档案管理人员管理) 。以备查询。保存期满,经批准可以销毁。

(1)进销存账簿在账页记录完或仓管员工作移交后. 需更换新账簿时,将各明细账户余数余额接转到新账簿。检查原账簿扉页、启用表是否填写完整,加贴标签,用牛皮纸封好存档

(2)进出仓单 送货单填写完以后,仓管员保存存根联. 月末应将用完的存根编号 打成捆,加贴标签后保存。其它收、发料的交接证明 仓管员移交表、附件等,均及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后加贴标签存档

封面或标签上填写单据名称、账簿名称和类别、数量 使用时间界限、保存日期。

(3)移交表是仓管员工作交接的手续和责任转移证明。移交表内容包括三部份:(不包括电子文档的交接)

1、移交基本情况,移交方式

2、表格:移交物件种类、数量

3、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章

移交时双方按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清点、核对。特别是账簿的移交,需要对账簿中各账户结存的实物数进行盘点后. 由双方在账簿上确认签字。

第9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第10篇 物业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 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 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 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 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 客户资料补充

6. 客户联络资料

7.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 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 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 客户维修记录

11. 客户投诉记录

12. 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 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 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 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 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第11篇 公司销售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销售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客户档案由与客户直接联系的人一周内负责建立,交直接上级审核,专人负责保管。

2、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主要经销商、医院、药店、零售商等每季度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客户档案进行填充、修改和完善,填充、修改和完善的内容按时交档案管理人。

3、客户档案管理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分类整理。

4、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不得将档案材料拿给无关人员阅读或凭私人关系随意借阅。

5、客户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财产,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12篇 公司音像档案管理制度4

公司音像档案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音像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音像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音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音像档案是公司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音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音像资料。

第五条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音像资料。

第六条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音像资料。

第七条其他公司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音像资料。

第八条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第九条音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档案室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第十条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备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第十一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一般只接收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接收复制件。

第三章音像档案的整理

音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三条照片档案按年代、主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其格式为卷宗号上流水号。

第十四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主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第十五条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有联系的用参照号。

第十六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文字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第十八条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照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第十九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要在盒套上标注页码,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四章音像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条音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二十一条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在35%~45%之间;照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7.5%~67.5%之间;录音、录像带库温度应保持在18~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60%之间。

第二十二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带盒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毫米,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三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四条归档保存的音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音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同意后,报主管审批并登记造册。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音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音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的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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