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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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文件编号:dzhr0404005
版 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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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2篇 考勤管理制度详尽版
考勤管理制度(详尽版)
一、总 则
二、员工上下班打卡规定
三、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规定
四、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五、员工出差审批登记管理
六、员工旷工处罚规定
七、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本着维护企业的发展,规范员工的出(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自律意识,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对湖南耐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员工上下班打卡规定
(一)、根据公司当前的作息时间安排,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每天上、下班打卡。每天打卡次数为:上午(上班和下班)二次,下午(上班和下班)二次,如有加班,必须打上班和下班卡。
(二)、公司员工严禁代(托)人打卡。
(三)、员工除有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如出现漏打卡现象,且无请假或离岗记录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罚。
(四)、违反上述第一条的,主管及以上人员予以负激励20元/次,员工予以负激励10元/次;违反第二条的相关人员予以负激励20元/次。
第三章: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规定
(一)、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因公需要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事先说明,获得许可后,在离开公司前主动到公司前台进行登记。
(二)、员工外出办事登记,必须按登记内容和要求由本人认真逐项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签字认可。
(三)、员工外出返回公司必须及时到前台登记回公司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必须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说明理由,获得同意的,由上级领导在当天下午下班前,到前台注明不回公司理由。
(四)、如发现外出登记卡上无签字、不合格签字、无返回时间记录、无日期记载的,内容不详的均视为无效卡,公司将根据其员工离开公司时间始至返回时间止折算(迟到或早退)为旷工时间,依章进行处罚。
第四章: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一)、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请事假一个工作日的工资照发,请事假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实际请假时间的应发工资;三个工作日以上,扣除实际请假时间的应发工资并负激励30元/天。员工在请假期间如要延长假期,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报告向公司请示,未经公司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具相关证明。
(二)、公司员工请事假程序:
1、员工请事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经得同意后,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主动到大厅前台进行登记。
2、请事假一天以上,均由总经理批准。取得请假批准后,由请假人在离开公司前及时将请假审批单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员工在请假期间超出请假期限的,将作出如下处罚:
1、1小时以内的,负激励20元/次。
2、1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扣除半天应发工资,并负激励30元/次。
3、半天以上,不足一天的,扣除当天应发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
4、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范围指:流行(感染)疾病,内科疾病,外伤科等内容,因突发性病情需要急诊时,可以由当事人或护理以电话的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办公室说明,请假的内容包括:病情、就诊医院、请假期限等。各部门领导未及时将情况说明者,对该请假人所作的处理由该领导人负责承担。
(五)、员工在病(住院)期间,工资扣除方式如下:
1、病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
2、病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上,得到公司批准的,扣除超额病假日的应发工资;
3、病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上,超出公司批准的病假时间,扣除超额病假日的应发工资;并负激励20元/天;
4、病假期在一个月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公司予以保留三个月工籍。
(六)、公司对病假的认定一律凭医院有效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和医疗发票。请假人回公司后必须在三天内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要求向公司提交医疗证明的,则视为旷工。向公司提交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扣除当月的全部工资及待遇并作辞退处理。
(七)、请假人在获得准假离开公司前必须在公司前台进行登记。
(八)、员工请假时间不含正常可休时间,正常可休时间为根据当前作息时间安排的周末时间、法定节假日、婚丧假(3天)、妇女产假(4个月)、男性产假正常为5个工作日,如妻子难产,则7个工作日。
第五章:员工出差审批登记管理-->回顶部
(一)、公司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报告由出差人按一式两份,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一份交财务部备案,一份留部门备查。
(二)、出差人在出差期间,必须严格按出差工作指标履行工作义务。在出差返回公司之日起二天内,必须书面向部门经理提交出差工作汇报。
(三)、营销中心办公室必须妥善保存出差人员的出差工作汇报并将其作为月底考核员工的主要依据。
(四)、出差人员在离开公司前和出差返回公司时,必须主动到公司前台按要求进行外出人员登记和打卡登记,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公司将按早退(迟到)或旷工进行处罚。
(五)、违反上述第一、二条的相关人员出差费用不予报销。违反第三条的相关人员负激励20元/次。
第六章:员工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并负激励50元。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3个工作日的,扣除旷工期工资,并负激励50元/天。
3、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不足5个工作日的,扣除旷工期工资,并负激励80元/天。
4、当月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并负激励30元。
2、月累计旷工1工作日以上不足3工作日的,扣除旷工期工资,并负激励30元/天。
3、月累计旷工3工作日以上不足5工作日的,扣除旷工期工资,并负激励50元/天。
4、当月累计旷工5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第七章: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负激励 20元/次。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负激励30元/次。
(3)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实发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
(4)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不足4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5)迟到或早退4小时以上7小时以内的,计旷工一天。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负激励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负激励20元/次。
(3)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实发工资并负激励30元/次。
(4)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不足4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迟到或早退4小时以上7小时以内的,计旷工一天。
第3篇 营业员考勤管理制度
营业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第4篇 z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 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 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 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 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 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诺贝儿地球村幼儿园
**年2月
第5篇 矿山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考勤是员工出勤的原始记录,是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员工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规范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三条 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矿区员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机关由办公室,其它由各坑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安排四天轮休,修水办事处员工星期六、日休息,不另外安排轮休。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 行政后勤主管领导负责对公司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管:
1、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与审核,由办公室进行统计和分析。
2、监督各部门全面执行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 各坑口负责本坑口的考勤管理工作:
1、监督本坑口执行考勤制度,对本坑口员工的考勤情况作真实的记录,按规定时间将月度考勤表交办公室。
2、指定本坑口一名人员担(兼)任考勤员,机关工作人员由专职考勤人员考勤。
第六条 部门考勤员的职责
1、每日及时、准确地记载员工考勤。
2、妥善保存各种考勤凭证。
3、每月及时汇总本部门考勤结果,编制月度考勤表报领导阅后报送核算室。
第四章考勤办法
第七条 公司考勤采取考勤员记录的方式。
第八条 考勤设置种类:
1、出勤
2、旷工
3、请假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矿区内)
6、休假
第九条 办公室、各坑口必须严格、及时记录本部门本单位员工的当日出勤情况。
第十条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超过4小时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
3、不服从岗位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第十一条 员工旷工一天,扣罚200%的日平均工资。员工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天(含)者,公司予以待岗处理;员工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含)的,公司将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按照《请假管理制度》程序办理,《请休假申请表》应当注明请假种类及原因。
第十三条 员工休假应填写《请休假申请表》,按照请假程序报批,批准后的《请休假申请表》交考勤员处存档。
第十四条 高管人员请假、出差、休假必须得到总经理同意,并由本人告知办公室,以便工作联系时知道去处。
第十五条 公司行政主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情况,如各坑口考勤记录与抽查不符合的,考勤以抽查为准,并对坑口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和罚款。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可倒休(补休)或享受加班费,已安排倒休(补休)的不发加班费。机关工作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非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加班费。
第十八条 加班费标准:
休息日加班者,按该员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者,按该员工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第十九条 当月事假超过当月加班时间的不给予加班费。
第二十条 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必须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大厦管理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大厦管理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作息时间
第一条 每天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原则。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工作时间:根据本部门实际岗位安排,每班次八小时。
第三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要出满勤。特别岗位遵从特别安排,全体员工应顾全大局,服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安排。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 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应按照大厦物业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以工卡记录时间为员工是否准时上下班的依据。
第五条 员工漏打卡者,写出书面说明经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漏打卡者,写出书面说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无情况说明的,视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出不能正常打卡人员要填写《员工外出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外出时间段可不打上班或下班考勤卡。
第七条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
1、本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累计二次者,免于处罚;
2、本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累计达到三次者,扣工资50元,超过三次者每次迟到(早退)扣50元;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者每次扣工资20元;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至1小时以内者扣罚日工资的50%;
第八条 旷工的规定:1、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满未续假休息的以旷工论处。3、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予以辞退。4、代他人打考勤卡的规定:代打卡一经查实,给予双方当事人各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章休息与休假
第九条 员工每年享有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的带薪法定假日,具体假期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管理处执行每周双休日制。
第十一条 病假规定:1、病假的日期计算。连续休假者,公休、节假日均计算在病休日内。2、病假证明。病假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假一天扣发半日工资。3、员工请病假须在生病当天班前一小时通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的病假由总经理批准。4、员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具体条款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事假规定: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紧急事宜应在假期结束上班当天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2、员工请事假应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3、事假的日期计算。公休、节假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内。4、事假一天扣发全天工资;
第十三条 婚假规定:1、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明可享有三天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连续计算,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顺延。2、婚假于结婚注册登记后半年内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另外,员工属再婚,则不再享有婚假。3、婚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十四条 丧假规定:1、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丧假;2、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获一天丧假;3、丧假期间遇节假日、休息日可顺延。4、丧假凭相关证明办理,期间只发基本工资。5、丧假必须在亲人去世后一个月内办理丧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安排。
第十五条 产假规定:1、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通分娩的员工给予产假九十天(含节假日、公休);2、难产或双胞胎加假15天。已婚女员工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依据医生诊断给假30天;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42天。3、申请产假须附结婚证书、出生证明、相关医院证明。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 工伤假规定:1、员工在工作期间,非个人责任负伤(包括主动保护或抢救公司财产及保护其他职工生命安全造成的伤害,不包括违章操作或不服从领导正确指挥而负伤者),应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附医院相关证明,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休工伤假。2、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按国家机关规定执行。3、因个人责任而导致受伤的,按病假处理。
第十七条 年假规定:1、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每再满一年(需连续,任用中断从头计算)可加一天,最高累计不超过10天。
第四章请销假手续
第十八条 事假、病假、旷工以“四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婚、丧、产假等以“八小时(天)”为计算单位。
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员工休请假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依人事工作审核权限审批。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重大事故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外,均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条 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各类假别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实际请假天数若超过经核准的请休假天数,应于核准的假期结束前办理超出部分的请休假审批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者应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转告行政部备案,并于上班当日补办相关请休假手续,逾期未办者,超过部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员工若在批准的请休假日期结束前上班或因故取消、推迟休假,应按考勤规定打卡,并于上班当日至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7篇 福荣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福荣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理,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4、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5、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6、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个小时上,才算加班。。
7、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总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知人力资源部与总经办。
4、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因打卡机故障或考勤卡故障无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时在打卡室签到、签退外,还须到总经办签到、签退。
5、管理干部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会总经办,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于次日补休单到总经办审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为了准确无误的核对各级员工的考勤,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特制订考勤抽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二次签到制度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定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五、考勤奖罚制度:
1、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第8篇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所有员工。
一、考勤规定
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办理私事。如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卡;
3、全体员工统一准时上班,如需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门直接负责人;
4、员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每分钟2元扣发当月工资(5-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按事假或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积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需第一时间报请部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超过晚上17:30的方可算为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经所在部门申报,由体检中心主任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6、员工加班的调休由直属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在当月调休,不得转入下月或累计休假。
二、请假、休假规定
1、请假手续:请假前,员工应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除不可预见情况外,所有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不可预见情况于上班一小时前告知;
2、国家规定的假日:体检中心所有员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3、病假:请病假者,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上班后及时将113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报人事部备案;病假期间遇节假日、公休日时,不顺延;
4、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原因、天数;请事假一天,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体检中心行政、业务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上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70%,下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30%;有存休者可填写调休单抵销;以虚假事由请事假者,视为旷工;
5、婚假:凡体检中心正式员工在领取结婚证明后,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申请14天;
6、产假: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员工,在体检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待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丧假7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休假期间基本薪金照常发放;
8、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政策和程序执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体检中心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加效益奖金的办法,体现公平竞争、效益优先的原则;
2、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体检中心为员工代办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培训
3.1体检中心行政办负责员工的规章制度、服务礼仪培训、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3.2新招员工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
3.3员工必须接受体检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如仍不合格予以辞退;
3.4由体检中心出资委派员工接受培训的,体检中心将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及培训期长短确定是否签订培训协议,对于签订的协议,体检中心将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需遵守协议的规定;
3.5员工的培训记录作为员工升迁、调薪的一项依据。
4、考核
4.1为加强和促进体检中心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实行员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4.2非管理员工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遵守法纪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每月评选出月优秀员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
4.3管理员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绩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即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管理部门,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4.5体检中心每年评选一位年度先进个人,采取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任用、岗位调配的依据,综合业务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门。
四、调动与升降职
1、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调动;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体检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业绩、才能、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员工所在部门,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体检中心将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予以晋升、加薪、留用观察、辞退等;
4、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体检中心将根据工作机会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
5、员工岗位调整后,享受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五、奖惩条例
1、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种;
3、根据过失的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除名三种;口头警告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次,凡当月被二次口头警告者,视为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的处罚标准为350元/次,凡当月被两次书面警告者,即刻解职;
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予表扬:
4.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4.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4.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4.4工作
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着;
4.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4.7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5.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5.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着者;
5.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5.4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着者;
5.5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做出显着成绩者;
5.6凡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者。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6.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6.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6.3维护体检中心利益,保护中心财产,
第9篇 j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使员工明确考勤管理办法,确保员工考勤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的考勤。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登记传递工作。
4考勤规定
4.1说明
4.1.1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
4.1.2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4.1.3工作时间及参加集体活动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及活动现场即为脱岗。
4.1.4因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视为加班。
4.1.5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据各酒店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及集体活动未向组织者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2小时以内(含2小时)及在集体活动中产生的旷工,不计入休假;旷工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一整天。旷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计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况,详见《处罚细则》。
4.2.员工到各部门报到后,由部门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门主管每天上班时采用点名方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本月考勤情况核对好,在员工个人考勤表上填写部门,休假天数,出勤天数,并在负责人栏内签字。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送交人事部并签字确认;同进领取新的考勤表。
4.4.2劳资员将总考勤表与各部门员工的个人考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核算工资。
4.5员工调动时考勤方式
4.5.1内部调动
部门自行调整。
4.5.2公派参加活动按出勤计算。
5检查。
5.1部门负责人每天划完员工个人考勤表后与请假条核对自检,以确保其准确性。5.2质检部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随时抽检,并将其结果记录上报部人力资源部经理。
度检查表上。
5.3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人事员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标查。
6处罚。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写与事实不相符;违反核对,上交与统计等要求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50元罚款。
6.2人力资源部不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其职责的,予以30元罚款。
6.3旷工1天罚款100元,连续3天予以辞退。
6.4丢失员工考勤表者,每次罚款50元。
1.7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包括3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注:酒店满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第10篇 酒店筹备期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所属表格
1、 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 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 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 签到、签退
1、 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
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 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 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 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 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 假期管理
(一) 请假手续1. 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员工级请假2天(含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
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 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 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许,可视情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若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允许,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请假人直接上级须安排请假人职务代理人)。
6. 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确保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处。
(二) 例休假1. 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 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 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据酒店规定执行。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三) 其他有薪假期
1、 法定节假日
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3.)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4)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 病假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2)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为无薪病假。
3、 年假
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的5天;
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10天;
满二十年的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可分期计假,也不可跨年累计。
年假期间回家探亲者,其交通费自理。
年假期间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
⑵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3.)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如在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如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之后辞职(退)的,则按所休年假天数扣回相应的工资。
4、 婚假
1)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凭结婚证申请三天有薪婚假。
属于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给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 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有效。
5、 产假
1)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虚报、瞒报婚育状况。
2) 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怀孕8周内,须主动将其相关资料交到人事部审核,四个月内将其准生证复印件交到人事部备案。
3.)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须在预产前15个工作日提出休产假书面申请,经批准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看护假。
(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 员工生育后,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户口的员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订计划生育计划,书面报告人事部审核备案。
6) 员工产假上班后,孩子在广州喂养的,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岁,孩子不在广州喂养的,不享受哺乳假。
7) 休产假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享受公司发给的全勤奖、医疗补贴、工龄工资、和学历津贴外取消交通补贴,不享受交易会奖金、开门利市、过节费等待遇。
如有其他临时性发放的奖励金或礼物则按当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 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凭区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计划生育假期。
(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7、 慰唁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凭《死亡证》、《本人申请报告》可给予带薪慰唁假三天。
8、 待产假
1) 一线员工怀孕五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属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安排调岗的,由本人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交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待产假。
2) 员工待产假期间,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工资。
3.) 享受待产假的,停发所有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及福利。
4) 休待产假员工的年终双薪、年终奖按累计剔除休假时间予以计发。
5) 员工休待产假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当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产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完。
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须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四) 加班补休
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2) 员工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不足1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3.) 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同等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4) 员工超时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给予补休,《加班申请表》上应写明超时工作地点、时间、原因等,按管理权限由直属上司签批,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5) 《加班申请表》补休时间自签发之日起,要求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超过时限补休无效。
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直属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 旷工管理1.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2) 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3.)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4)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六)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11篇 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的决定制度
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的决定制度
上学期,在我院部分班级中,学生缺旷课问题十分严重,旷课率一直居高不下,经学工人员多方的教育和管理有一定好转,但收效甚微,为扭转这种不良局面,加强学风建设,经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学生的课堂考勤管理。请与此相关的教师、辅导员、学工秘书、学生干部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1. 教师上课期间要与学生干部一起认真做好课堂考勤工作,杜绝上课教师不清点人数、草率签字,从而导致课堂考勤数据不准确的现象发生。对学生的缺旷课处理除严格按照重庆文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外,还要求上课教师将学生的考勤数据作为评定平时成绩、提出警告和取消考试资格的直接依据之一。
2.辅导员老师在学工秘书的配合下对学生的缺旷课要严肃的批评教育,达到学籍管理规定中旷课数量处分标准的要及时上报学院。同时要教育学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把考勤管理当成十分重要的工作来做,并作为学生干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3. 学工秘书要按时做好考勤表格材料的发放,收集与统计工作,并随机抽查各班上课出勤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和比对,对缺旷课数量接近学籍处分标准的学生,要进行警告和在学院张贴栏通报批评,每周将比对结果在学院相关会议上予以通报。
4. 在考勤管理的整个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对考勤管理实施不力或出现工作失误,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根据工作失误的轻重予以相应层级的通报,并在期末酬金分配中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此决定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之日起执行,并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第12篇 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
管理处员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使员工按时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
①上班时要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2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扣除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②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20%外,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二、请假:
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级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核实存底,请假一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公司批准,归队后要及时销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动辞工处理,并扣发七天工资。
①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②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
③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④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⑤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重要节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二天,放假期间工资照付,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发放或安排调休。
连续在管理处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请过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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