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第2篇 某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于员工的考勤跟中小企业有哪些不同呢在字义上理解,集团公司的员工考勤会更加正规,以下则整理了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考勤机管理。
第四条部门须指定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考勤信息,定期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考勤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为迟到;下午16:30前离岗为早退;
第六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早退十一分钟至二十分钟,均列为旷工半日;迟到超过一小时,早退超过二十一分钟,均列为旷工一日。
第七条当月第一次迟到可不计,第二次迟到列为事假半日,第三次迟到列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迟到均列为旷工半日;因迟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旷工超过半日,均扣除相应的薪资。
第八条考勤记录符号如表1.1所示。
表1.1考勤记录符号表
名称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公休
符号√○△×+—*⊕
第九条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本部门考勤员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上午8:10前使用指纹考勤机,或因集团班车原因迟到视为正常时间上班。
第十一条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者,应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连续出差2日以上的,需经集团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岗上班者;
·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和伪造请假证明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动,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十四条旷工期间扣除全部薪资。旷工1日(含)以上者不得参加集团年度各类奖励性评比活动。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确因工作量太大、时间要求紧的工作任务,经集团领导批准后部门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条加班情况由各部门考勤人员负责统计。员工加班到达及离开公司时须进行指纹考勤;加班的员工无考勤记录或与考勤记录不一致的不视为加班。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口岸处理中心、业务部、财务部、运输部按集团规定的人数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增加的加班人员应按本规定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集团给予加班员工一定的补助,补助范围和金额根据岗位、工作难度、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确定。
第十八条部门主管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二十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安排实行由中层领导带班,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节假日前7天将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各部门值班安排,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值班计划,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报办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到达公司及离开公司时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带非集团人员在公司内活动,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对待。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跟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需保证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第五章事病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私事需工作日办理者,应事先请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
第三十条员工事假需报相关领导审批:
⑴普通员工请假2日以内,由其部门(分支机构)主持工作领导审批,2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普通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的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⑵中层管理员工(集团总监以下、部门主管(含)以上员工)请假3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3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报集团总经理审批;中层管理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第三十一条凡在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过1日事假可不扣薪资,须在考勤表上记录,其他事假期间不发薪资。
第三十二条因病治疗或休养者,需凭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和诊断病历申请病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2日以内病假须其部门领导审批;3日至5日(含)以内病假须集团分管领导审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的病假,须集团总经理审批;连续30日和一个年度内累积达50日(含)以上病假,须集团决定另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超过10日需报人力资源部申请,经集团总经理审批,请假期间停发薪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岗者,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由集团总经理讨论后决定,但事假时间以5个月为限,病假时间以1年为限,否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以上员工准假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婚产假
第三十六条员工婚假须持法定结婚证书,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条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产假。
第三十九条符合晚育年龄(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60日,即享受150日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第四十条男方护理假为15日。
第四十一条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产术的,休假30日;
·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第3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7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十七)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总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网点。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均使用打卡机进行出退考勤。
2.2总公司副总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总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总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总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总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总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企业网点可依据工作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力资源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内勤人员于每周五下午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力资源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内勤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部,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属企业网点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返回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总公司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初核,总经理审核批准。下属企业网点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总公司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部审核,总经理复核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4下属企业网点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5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6.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奖励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4因公出差期间。
7.5.5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级以下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第4篇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
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
二0xx年九月三日
第5篇 g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公司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二、范围公司除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特批人员外,其它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员由个人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记相结合两种方式。
1)、业务员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进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为考勤依据。
2)、发货司机均实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两次打卡,其他时间由销售内勤采用考勤表登记。
3)、计件员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进行两次打卡考勤,车间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记每日的出勤情况。
4)、管理人员、记时员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两次。
2、1.4款人员加班的,同时要在加班前、后进行打卡。
3、上班期间停电,各部门要根据每个记时员工、管理人员等的工作情况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当天统计停电期间员工的上班情况,在隔天把统计结果交到考勤管理员手中。停电后宣布放假的部门,一律按放假处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应工作。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登记在考勤表上。
4、对于新进员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记的方式,以三天为一个试用期限,暂不发放考勤卡。试用期过后,各部门主管将新进员工的考勤证明送往办公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注:新进员工如在三天内试用不合格或自动离职,本公司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考勤时间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其他调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如下:(具体时分以考勤钟的时间为依据) a 夏令时作息时间b 冬令时作息时间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时作息时间或冬令时作息时间起讫期间或临时时间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迟到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打卡视为迟到。
2)、迟到超过1小时(含),视旷工半天处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迟上班,并经主管同意后不作迟到处理,但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到办公室。
2、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或擅自离岗者
2)、口头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者;
3)、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者;4)、无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补勤证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个别计件员工经车间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车间登记为放假,不作旷工。
3、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厂视为早退。
2)、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3)、当天迟到又早退按双倍标准处罚。
4)、对于因全公司停电导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记,记时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统一登记,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登记(参照三3款)。
5)、计件员工在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后,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如有需要应在主管安排下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临时口头请假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未补办按照旷工处理,口头请假不能作为依据)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据假期需经相应领导批准。
3)、员工因事请假,其主管领导需考虑是否影响生产或工作任务情况作出批假意见。
4)、《请假单》要在办公室备案,并作为销假依据。
5)、计件员工临时放假的不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车间主任直接登记在考勤表。
5、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工务而致伤害或疾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请工伤假要填写《请假单》)
6、批假权限
(1)、车间员工(包括记时)、仓库辅助工请假2天(含)以内由车间(仓库)主任批准,超过2天至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管理人员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经理直接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车间、仓库主任请假2天(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总经理批准。(4)、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直接批准。
7、请假原则
(1)、原则上,公司正式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天,当月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被批准请更长假期的,试用期要按请假时间延长。(工伤假除外)
第6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第7篇 g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七)
一、以部门(班组)为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勤,考勤情况统计经部门主管签字,于次月初报项目区域办公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二、被借用的人员由借用部门负责考勤。
三、因故临时外出,必须事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外出工作,需与同事打招呼,说明事由,不得无故擅离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四、在规定办公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作半天旷工处理。
五、员工接到调动通知,未按时到位,作旷工处理。
六、病、事假均需办妥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七、累计旷工二天则作除名处理。
第10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个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哪些内容如果您正在愁不知如何制定考勤制定,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样文,仅供参考。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员工给假的考勤管理样本
第11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十五)
一、管理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在职员工。
三、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所有员工阅读并签收后予以公布实施。
四、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
理工作。
五、上班时间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每天计7.5小时。每月有2个周六上午9:00-11:30上班。工作日每天打卡两次,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2、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卡、不迟到、不早退。
3、外勤人员可不打下班卡。
六、迟到考勤规定:
1、迟到: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后一小时内到岗的行为。
2、个人一个月内第一次迟到罚款20元,第二次迟到罚款40元,第三次罚款60元。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迟到累积罚款=(20*i)(其中n为当月累计迟到次数)。
七、早退考勤规定:
1、早退:指在规定下班时间前一小时内离岗的行为。
2、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早退。
3、个人一个月内第一次早退罚款20元,第二次早退罚款40元,第三次罚款60元。
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早退累积罚款=(20*i)(其中n为当月累计早退次数)。
八、忘打卡规定:
忘打卡的,必须填写《忘打卡审批单》(见附件1),需有同事证明,直接主管审核,上级主管核准签字,否则视为旷工。
九、旷工规定:
1、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2、缺勤半天(含)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一周内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
3、请/续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4、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5、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的,视为旷工。
6、旷工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的以0.5个工作日计。
7、依照个人当月总薪计算出平均日薪,按其旷工者旷工时间,以个人平均日薪的三倍予以罚款。计算公式为:旷工日罚款=本人当月总薪/21.75天*3。
8、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不发给资遣费。
十、外出公干规定:
因工作关系,外出公干的时间与上班时间重叠而不能打卡的,需填写《外出公干审批单》(见附件2),直接主管审批,在外出公干完一周内交考勤人员方为有效。
十一、请假规定:
1、员工假期分为非申请假日和申请假日。非申请假日有国家法定假日、周末休息日等,申请假日有年休假、事假和非事假,非事假有婚假、产假、陪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病假、工伤假和丧假等。
2、我公司员工要休申请假日(即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见附件3),并提前一周提出请假申请(紧急意外情况除外)。
3、3天内(含3天)由直接主管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直接主管审核,上级主管
4、请假2天以上的(含2天),非紧急意外情况的,请假人需发邮件给所有人员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情况(含代理人安排)。
5、非事假假期结束,需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向人力资源部门销假。一个月内男性员工病假一天以内,女性员工病假两天以内无需提供证据资料。
6、其他假期管理规定依照公司《员工手册》(2007年12月修订版)及政府现时相关法律法规而定。
十二、考勤人员每周公开通报考勤异常情况。每月初公开通报上月考勤情况。
十三、经总经理授权可予员工免打卡(见附件4《免打卡人员审批单》)。
十四、中国大陆各地分公司和办事处严格参照本制度实施,由负责人安排考勤,每月根据需要报总部人力资源部。中国大陆境外分公司和办事处,由负责人根据当地情况,参照本制度安排考勤,每月根据需要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十五、员工在本制度文稿上签字即表示同意。
十六、公司人力资源部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和废止权。
第1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门经理落实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基层人员按本部门工种特殊性质实行排班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确因工作任务较多,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临时加班单”,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月底由综合管理部统计考勤及加班情况(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三、员工每日上下班应按时打卡。综合管理部将在每天的9:00、13:30检查员工考勤,如无特殊说明,又无考勤记录,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向综合管理部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进行公布。普通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应提前说明,并由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面部门经理则需执行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写“出差申请单”,普通员工报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别经上员工(含部门副经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按正常出勤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六、员工请假一律填写“假期申请表”。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报部门经理及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核,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员工请假,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请病假者,原则上要有医院出据的证明。
七、公司严禁员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受严惩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可通报批评以至解除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旷工二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种内上班者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2、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十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旷工:凡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
(2)超假不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
(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的;
(4)不服从分配、调动而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九、处罚办法
1、迟到一次,扣迟到者5元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记过及到开除;
3、当月迟到累计迟到达三次(含三次),当月按旷工一天计;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资的1/2;
5、当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旷工一天计;
6、请病假者,请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工资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病假者,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7、请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详见《福利制度》);
8、考勤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汇总。每月一日前将上月考勤签字确认后,上报综合管理部经理签批,财务部按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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