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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热度:17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总则

第1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总则

每一个公司,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都会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的总则及目的等。以下是详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总则,可供参考。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

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

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部门、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

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下属公司、企业下属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

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上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

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八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的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

及续聘。

第十条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十一条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

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二条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一年。

第十三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

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

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

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退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

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二十一条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

%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一年一次20

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程,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

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二十四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1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

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产育假;

第二十六条节育手术假;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

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八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

年休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

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

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事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

手续。

第三十四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

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

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

退。被辞退的员工如未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

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

续。

第三十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

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用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

第2篇 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 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 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 加班

1、 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 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 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 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 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 请假

1、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辞职

1、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 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 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 开除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 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 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 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 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 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基本工资(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 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 级别说明: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二级员工:部门经理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 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 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 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 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 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 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 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 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 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 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 处罚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 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 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 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 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 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 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 冒、替签到的;

6、 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 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 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 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 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 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 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 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 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 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重定为:

1、 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 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 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 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 一般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 明显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 严重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 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 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 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 处罚权限:

1、 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 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 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 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第4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使公司人事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是记载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任用员工的重要依据,是本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公司的人事档案工作任务:

1、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通过人事档案了解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

5、逐步实现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条本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负责。

第二章 人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五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公司综合服务部与其他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互相配合,认真做好。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执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内容:

1、员工登记表(含照片)。

2、个人简历。

3、考核材料(如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见习期满考核鉴定以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记录、素质测试记录等)。

4、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包括:①学历证书复印件;②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职务聘免复印件;⑤体检表、干部身份表;⑥其它等)。

5、奖惩材料。

6、兼职情况(包括出任董监事情况<原件或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情况<原件或复印件>等)。

7、承诺书、劳动合同(应做到文本齐全完整,时间连续及时)、各类因公出国协议或培训协议、担保书等。

8、各类审批材料(复印件,包括⑴应聘材料;⑵面试材料;⑶录用审批材料;⑷职务聘免审批材料;⑸调整工资审批表;⑹因公出国审批材料;⑺用工性质晋升审批表;⑻离职审批表<原件>,辞职批复;⑼离退休审批表;⑽调令单、分配单;⑾其它)。

9、其它可供参考材料(如近三年内的员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各类培训总结、培训成绩、出国培训总结等)。

第七条收集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文字、内容清楚完整,印章手续完备,且办理完毕的正式审核、审批、签署、落款文字材料。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九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按要求把应归档的材料送交综合服务部归档。

第十条 公司综合服务部发现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十一条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来源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材料。同时,要熟悉收集归档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收集到的材料,认真鉴别,严格把关,及时入卷归档。

第十二条 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向公司综合服务部送递材料时,如其他档案管理部门也需要收集归档,则材料形成部门要事先考虑制作材料的数量,必要时协商联系,以防造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短缺。

第三章 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第十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存入保险柜,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档案逐一登记编号,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防止错放或丢失。发现丢失或问题,应及时查找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 档案移交要填写清单,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第十六条 严格防止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造成泄密或其它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去。

第十八条 建立坚固、安全的库房,配置符合要求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六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查阅人员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条 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查阅或借阅人事档案,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阅本人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 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等证件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员工档案;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写明原因并经执行总裁批准同意方可。

第二十三条 查阅或借用员工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员工阅档后摘录的材料应由档案工作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严禁对档案进行圈划、涂改、拆换员工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员工档案内容,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转递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办理档案转递过程上,要认真细致,有条有理,切不可匆忙、马虎,防止出现丝毫的差错。

第二十五条 人员内部调动,档案转递要做到'档随人走',公司综合服务部应将其档案密封转到新的归口单位。

第二十六条 档案转递必须填写《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转递或由档案管理员专程送取,严禁个人携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公司综合服务部应拒绝接收。

第二十七条 转递的档案必须是经过鉴别、清理、整理的档案。转递档案必须一次转出,不能分批转出。

第二十八条 对转进的档案在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6篇 集团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人事管理方面,大型集团公司跟一些小型企业在管理模式中会有着本质的不同,以下整理的是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

1、借聘

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

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

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四、公司借聘、返聘人员的报酬在相关聘用(劳务)协议中约定。

第七条公司实行双向选择、聘任上岗制度。员工被聘上岗后,按月核发岗薪工资。

第八条交流待岗、内退员工待遇按公司专项规定办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工作岗位变动,自被聘下月开始享受新聘岗位待遇。

第十条公司派出到其它岗位临时工作的员工,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继续享受原岗位的一切待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享受新任的岗位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岗位变动,需持公司人事部门的调配通知单,到有关部室办理完各项手续后,方可确认到岗发薪。

第四章考勤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经批准的其他工时制度除外)。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必须请假。本请假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各类人员。总部各经营机构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在岗员工考勤核定,办理本部员工出差、出国、婚、丧、产、病假、探亲、公假、事假批准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职能部室的考勤核定。

二、各部门考勤员每天下班前应将第二天因公务出差、外出员工情况书面说明,经本部门领导(或授权处长)签字后送人事部门;请假(含各类假别)的员工报送请假审批单。

三、公司实行考勤刷卡制度后,员工应在早8:00时之前及下午4:50时之后考勤刷卡。无正当理由不刷卡的,记录为缺勤旷工;没有在规定时间考勤刷卡的,将做如下记录:

1、每天在上午8:00时之后考勤刷卡的,记迟到;每天在下午4:50时之前考勤刷卡的,记早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均记旷工;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当日旷工超过四小时按一天计算。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

3、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出勤,为旷工。

四、公司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公需离开办公楼外出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擅离职守均作为旷工记。

五、公司人事部门根据考勤刷卡的记录和部门的情况说明,负责核对每天的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月底汇总。

第五章请假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的假别分为:事、病、工伤、婚、丧、产、探亲、公、休假。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请假批准权限及其它

一、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审批单。按下列权限规定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记旷工。但特殊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在当日以电话、邮电或其它形式逐级迅速报告,3日内完备请假手续。

1、请病、事假在2天以内、其它假期在规定日期内,部门领导请假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需报部门领导批准。

2、加班工时可以核抵病、事假。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记录审核、报告。

3、请病、事假在2天以上、或其它假超过规定日期的,除履行批准手续外,均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审,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核定,人事部门备案。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假期结束或提前到岗者,应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三、员工的标准工资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月工资和小时工资均按此进行折算。

四、各类假别,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假满超期又未办理续假批准手续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处理。此类旷工的,按缺勤天数核扣岗薪工资,直到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各类假别及待遇

一、事假:职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要请事假。事假按小时计算,按天累计。四小时以内计半天,当日超过四小时算一天。事假按天扣发岗位工资。

二、病假:因病不能上班的职工须请病假。公司医务室可以开具一天病休证明,休病假两天以上必须凭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办理。无证明按事假处理。病假医疗期按如下规定: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北京市劳动部门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2、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节假日按病休日连续计算。

3、病假及医疗期期间的工资待遇:当月病假在二日以上逐日扣发个人日岗位工资的30%;10日以上逐日扣发岗位工资的50%;二个月以上停发个人岗薪工资,按1500元/月工资发放;三个月以上执行医疗期工资待遇(即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公司按1000元/月工资发放,直到医疗期满。

三、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按以下规定休工伤假:

1、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北京市有关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核发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岗薪收入。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月岗薪收入核发工伤津贴。

4、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按有关规定核发岗薪工资或享受伤残待遇。

四、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给婚假3天,如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初婚登记的视为晚婚,给奖励假7天,共10天。如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岗薪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丧假3天。如死亡亲属在外地,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岗薪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六、产假:

1、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或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两项增加的产假也可由男方申请使用。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共休息半年(超过规定的产假日期为产休假)。

2、待遇:员工在产假期间待遇按1500元/月计发,核发规定的有关补助。产假后,经批准继续休产休假的,产休假按1000元/月计发。

3、特例: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时,给42天产假;做计划生育手术者,可按有关规定休假15天,上述特例均按产假工资核发。

七、探亲假:在岗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一)探亲假期: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o天。

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二)有关待遇:

1、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岗薪照发。

2、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以下标准),给予报销。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指基础工资与岗位工资的和)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探亲路费的报销由所属一级部门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

八、公假:员工履行社会义务、出席有关部门表彰会或因搬家、开家长会等原因,经领导批准或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可请公假。公假期间岗薪照发。公假季累计最多不超过三天,超期按事假办理。

九、休假:在职员工年休假按公司专项规定办理。

十、回国探亲假:长期在公司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出国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的,可享受回国探亲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假期:出国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的,回国探亲假为1个月。假期计算自入境日开始到出境之日终止;再次长期出国者,在国内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不能累积计算出国工作时间。

2、待遇:回国探亲休假员工在回国休假期间,原则上在规定的假期内仍享受国外基本待遇,超期国外待遇停发。驻外人员因公回国(包括开会、公出),在年度内累计能与家人团聚30天(含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本年度探亲假待遇。驻外人员配偶随任,不享受年度探亲假待遇。

3、符合探亲条件而放弃探亲、或因工作原因不能探亲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必须由员工所属经营公司报公司批准后,由经营公司领导批准发放。

4、审批程序及权限

驻外机构负责人回国探亲,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驻外机构其他员工回国探亲由各驻外机构根据业务情况统筹安排,报其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报相关职能部室备案。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的目的在于全面地了解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适应性,以便合理地对员工进行任用、培训和利益分配,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才干,为振兴发展公司服务。员工考核,应严格建立在本单位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以德、能、勤、绩为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德:是考核员工的政治思想和品德,是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忠诚企业、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为公司积极做贡献。

能:是考核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对本岗位工作适应程度、分析解决问题及开拓能力;对公司其他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和运用能力;公关能力及应变能力;掌握外语达到的口、笔译水平;对计算机等办公室自动化设施的掌握运用情况;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勤:是考核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考核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出勤状况。

绩:是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了解职工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特别是处理问题、参与经营活动和商务活动中所做出的业绩和贡献。

第十九条考核办法:按聘任层次和范围逐级考核,采取民主与集中、平时与年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平时考核:处长负责本部门所属员工的考核,部长负责所属处长的考核,公司统一组织对各部部长及经营机构领导的考核。

年终考核:员工本人按上述规定的考核内容,就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表现写出简明的自述材料,然后由部处室负责人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及任用意见,请主管领导审阅后报送人事部门汇总,提交集团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阅。

部、处级干部在任期内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在任期结束时进行聘期政绩考核。考核材料报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审定。

第二十条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胜任、不胜任。年终考核结果应由部门领导与被考核人员见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使员工更好地发挥才干,积极奉献。优秀的员工要进行表彰,不胜任岗位的员工要适当调整,并在分配上加以体现。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述奖励条例:

一、奖励: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研、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和公司贡献突出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事迹突出,受到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为公司赢得荣誉的;

8、其他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的。

二、具备上述表现之一的员工,没有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公司可参照有关规定,年终授予荣誉、奖励或一次性的物质奖励。

下列表现属于上述第(8)类“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1、在实现现代化管理过程中,有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成果或经济效益的;

2、在物资采购、保管及开展多种经营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

3、在报价、投标、谈判签约及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4、在履行合同、管理项目、发展与外商的合作关系、开拓市场、取得项目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5、在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和公共利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

三、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奖励办理: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工作(生产)者、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由公司统一安排,部门组织材料,工会组织评选或提出建议,公司党委讨论决定。

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按有关程序讨论批准。员工的奖励决定由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述处分条例: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办公、生产和社会秩序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及财经纪律,挪用公款、贪污盗窃,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走私受贿,使国家和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5、在外事活动中违反外事纪律的,使国家和公司荣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6、无视党纪国法,泄露国家政治和公司经济、商业机密,或搞不正之风的;

7、自由主义严重、调拨是非、破坏团结、屡教不改的;

8、触犯法律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二、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视情节给予经济性处罚。

三、对员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核审,由总经理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办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备案。

四、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员工,根据岗位重新评定;表现不好的,予以除名、开除或依据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按其新的岗位享受岗薪待遇。

六、对于有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一款3、4条行为的职工除处分外,公司可令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职工无正当理由多次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或依据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八、职工受到行政处分,将书面通知本人,并且存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宗旨

员工培训的宗旨是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鼓励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文化品德、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善公司人才素质和结构。

第二十四条培训计划

每年初,公司各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提出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各单位的培训需求制订公司的当年的培训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计划内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被指定参加培训的员工,非有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参加。

第二十五条培训类别

1、职前培训:新参加工作员工应进行职前培训,以了解公司简况、要求和管理规章。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办理。

2、岗位培训:指参照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职务知识技能规范,对需要持证上岗等相关员工进行的有层次、分阶段的定向培训。

3、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科学技术的需要,对已有的知识结构进行改善与提高的教育。

4、专项、特殊培训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公司需要,必须安排计划外专项或特殊培训的,需专项请示,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5、属于员工自身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要求参加脱产的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培训待遇

1、公司组织或指派参加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的各类员工,一切待遇不变;超过一个月的,有关待遇由人事部门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属于为自身提高而要求参加的教育培训:脱产学习的,公司停发岗薪、福利等全部待遇,只保留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所需的全部费用自理。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办理;占用部分工作时间参加学习的,月累计超过三天的,按事假处理。期中、期末考试,职工须持学校证明提出请假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适当照顾,给公假三天。

3、由公司支付学费参加的各类教育培训,在员工调离公司、辞职时,应按规定或协议支付公司教育培训费用的赔偿。

第九章离职、辞职

第二十七条离职

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员工,视其为自动离职:

1、到国外学习、探亲,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的;

2、被派住国外机构工作、未经公司批准,脱离国外机构自行出走的;

3、未经公司同意辞职,或虽经同意但未办理辞职手续而离开公司的。

员工自动离职,其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所享受的工资、奖金、医疗等一切待遇即行终止。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由于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给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

在国内工作的员工自动离职超过十五天,或在海外工作的员工自动离职超过二个月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任何行为,均与公司无关,公司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辞职

员工要求辞职的,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申请辞职,首先应由本人征得所属部门、公司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人事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员工在申请辞职过程中,应继续做好原职和交接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

员工提出申请辞职后,虽经批准但未办完辞职手续而擅离公司者,应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结清与公司财、物手续,公司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理,直至民事诉讼索赔。

辞职员工从公司批准辞职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奖金、医疗和各种补贴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办理程序

一、员工办理辞职,必须完成以下事宜:

1、交纳由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所引起的有关赔偿费用。

2、支付公司曾付出的人才引进费和专业培训费。

3、将使用过和保存的所有资料、函件、书籍、办公桌、文件柜及办公用具如数交还公司有关部门。

二、在辞职人员完成了公司规定的各项手续并经有关部门领导核实签字后,公司人事部门即可依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为辞职人员办理辞职手续。辞职人员档案按规定转出,公司不予保留。

三、辞职人员离开公司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的经济和技术权益。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离退休:公司员工,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凡属公司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条件的员工,均按公司离退休制度执行,办理离退休手续,享受公司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按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员工内部人才交流、内部离职退养、新接收大学毕业生在服务期违约、丧葬抚恤等有关规定,按集团公司另行制定的专项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为公司人事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可据此制定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人事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7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 “ 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 ” 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www.)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第8篇 集团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xx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内部各单位所有岗位的招聘与选拔。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内部各单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企业内部、社会择优录取所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贤,才尽其用”。

第五条单位招聘依据

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应根据全年发展规划及单位组织架构,结合市场实际,确定人力资源总体需求。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编制《单位岗位编制表》(附表1),上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核准后执行。

第六条部门招聘依据

各部门因人员离职、调岗、产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确须增补人员的,部门须提前填写《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附表2),经单位人事的招聘部审批后实施招聘。对于新增岗位,建议用人部门附上该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kpi考核指标》,重新申请岗位及人员编制。

第三章招聘实施

第七条招聘实施

一、招聘计划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单位人事编制表》和《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计划(内容含招聘信息的发布、渠道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及筛选、面试安排、招聘经费预算、人员录用审批及通知等),并组织实施。

二、内部招聘

各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应首先考虑集团内部人员,实施“内部竞聘”(包括晋升、调岗、推荐、公开竞聘选拔等),具体操作依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三、外部招聘

指通过具有合法招聘资质的机构或媒体进行招聘,包括人才网络、猎头、现场人才交流会、学校、职业介绍所或其它媒体。

第四章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条外部招聘程序

一、资料筛选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将收到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提交用工需求部门进行挑选,用工部门将选定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单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试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用工需求部门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面试通知,面试时间由双方沟通确定,用工需求部门负责人需亲自参加面试。

三、应聘登记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附表3)。

第九条面试流程

面试根据岗位可分为考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一、组织考试

考虑到岗位工作的部门统一性,考试试卷可以由用工部门直接出题,用工部门负责评卷,原则上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可参加面试,60分以下者不应安排面试。

二、心理测试

针对有需要的工作岗位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心理测试,测试结果应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新人报到

第十条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9篇 某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是在组织发展战略指导下,对员工薪酬支付原则、薪酬策略、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薪酬构成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一、基本原则:

1.企业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把物质利益作为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公司薪酬制度建立在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对员工工作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给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员工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扎根于华之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公司撮薪额的45%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试用期员工、驾驶员、保安(门卫)、文员、非正式员工等。

2)年薪标准:由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确定,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薪资结构

1.岗位工资:

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依照该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工龄工资

1)一般员工:岗位工资*2.5%*n(n为工龄)。

2)老员工(入公司时间三年以上):岗位工资*3.5%*n(n为工龄)。

3)工龄工资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4,超过者按比例最高值发放工龄工资。

3.奖惩浮动工资:

指生产部门根据内部考核标准对员工实施奖惩的一种额定工资。

四、工资支付制度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奖惩浮动工资为足月工资;试用工资按日计工资。

五、薪资的发放

1.发放原则:根据公司目前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2.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当月的薪资,由人力资源部劳资文员逐一请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报相关主管负责人审批。

2)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的薪资由总经理审批,非年薪资制员工薪资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审批。

3.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4.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上月8日放,如遇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则提前发放。

5.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它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6.薪资调整: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完成率及生产目标完成率考虑社会生活水平和变化、员工年度考核、贡献程度等多项要素后,由总经理决定调整系数。调薪以上年9月至当年2月和当年3月至8月份作为考核期。

7.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部门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8.零星调薪:

1)员工薪资调整严格按照考核、考核管理办法作为考核论据,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于季度的末月对员工的薪资进行一次调整,特殊薪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

2)员工的薪资调整只能在岗位工资*1.5系数间调整。

3)员工职务、职称及岗位变动,从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六、风险工资

1.年薪制人员实行年度风险工资,月发45%,余55%作为年度考核工资。

2.中层以下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薪资月发80%,2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其余员工薪资每月全部发放。

3.风险金的返还:各部门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考核,并领取专用表格,于考核期的末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部门未申报的作为风险项目工资返还比例为零。

七、工资查询

财务部在发放工资之时应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附上说明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相关招聘信息: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10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不管是大小型企业,为加强企业的人事管理,就要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同样要制定可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工作帮手网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一、 正式聘用及试用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并签定合同(或劳动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有员工本人亲自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部门除外)。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到原单位转帐户之前必须先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开具证明。

二、 离职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第12篇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前提条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2、平等、竞争原则

择业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杜绝因为地域、民族、单位、学派等不同而带来的歧视现象。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3、回避原则

公司允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亲属除外),但应遵循回避原则,面试考核人员不应与应聘人有特殊关系。如果遇有同学、朋友等来应聘,面试考核人员应主动回避。保证被推荐人和其他应聘者在同等标准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则

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严格保密,不准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门

人事经理为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为公司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招聘申请

1、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及人员使用状况,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经理组织招聘组负责对人员进行筛选,至少由二人组成。

2、初选:办公室对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由人事经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参与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填写面试记录表。考核其基本素质、品质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复试:由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实习: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1―2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习报告,办公室征求该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交总经理和办公室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办公室向其原所在单位、院校了解情况。

6、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单。

(五) 录用

1、发出录用通知。

2、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六)试用及正式录用

1、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等到办公室报到,按办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门报到,开始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签定劳动合同。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可不实行试用期。

2、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视员工岗位职务等因素而定,一般员工为一年一签、管理人员可三年一签。所有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在其他单位享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不办(理)。

(七)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2)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4)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离职前30日书面提出并签收确认。

3、员工辞职时,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事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办(理)辞职手续。

4、离职人员应在一周内交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帐务,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1)向所在部门就自己的工作近况、详细客户档案(包括国外、国内客户)、所有业务情况、接手的所有单证和财务票据、公司纸质方案文件和电脑内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书面的交接清单,由离职人员、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员和部门经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

(2)辞职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东西,包括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公司的文件资料书籍等,还有公司发放的其它办公用品:如电脑、通讯工具、计算器、名片等,以及办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门等的钥匙。所有公司物品交办公室签收。

(3)财务部门负责清点离职人员的所有财务款项,离职人员必须还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条(1)到(3)以后,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出具结算证明。

(4)所有交接清单和证明等必须附在离职申请表后面作为离职手续齐全的凭证。

5、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对外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

6、人事经理审核其离职手续齐全后,正式允许其离开,并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

7、员工不按规定离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赔偿金额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八)外聘人员

1、外聘人员与公司不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均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员均需填写登记表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存档。外聘人员对其自身行为、安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公司顾问、艺术顾问、独立董事等由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聘请。

3、其他外聘人员按公司业务分工由各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合作关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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