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学公物管理制度范例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
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
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
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
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
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
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
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
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
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
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
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
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第2篇 镇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责任到班主任、管理员。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3篇 某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
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
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
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
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
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第4篇 小学校园公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第5篇 小学公物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政工发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批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务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二、财物(校厂)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账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学期结束前)
6、各科室校长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室的办公用 品、卫生用品、电器等分别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审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城关中心小学
第6篇 希望小学公物管理与赔偿制度
晓兰希望小学公物管理与赔偿制度
一、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二、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内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否则视为浪费水电,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三、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员写借条,凡校外人员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职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经校长审批,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都应按质论价赔偿。
五、班级、各功能室、部门室的分保管员,专门负责室内的学校财产保管维护,有损坏、遗失者要尽可能找到当事人赔偿,一般情况自行维修恢复原样或按原样购买后还给校方,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六、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其中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除赔偿外,由学校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或故意损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先分清责任,由各级负责人分别承担应负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七、每期给各位分保管员(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负责人)设公物管理奖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发放。
八、全校师生要爱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领导与各级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第7篇 小学公物管理使用工作制度
小学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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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
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
、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 ;教职员
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
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
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
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
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
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
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第8篇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铁山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第9篇 小学公物管理制度范例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
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
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
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
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
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
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
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
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
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
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
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
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第10篇 x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无锡市八士实验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第11篇 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
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
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
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
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
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第12篇 某希望小学公物管理赔偿制度
晓兰希望小学公物管理与赔偿制度
一、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二、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内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否则视为浪费水电,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三、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员写借条,凡校外人员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职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经校长审批,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都应按质论价赔偿。
五、班级、各功能室、部门室的分保管员,专门负责室内的学校财产保管维护,有损坏、遗失者要尽可能找到当事人赔偿,一般情况自行维修恢复原样或按原样购买后还给校方,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六、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其中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除赔偿外,由学校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或故意损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先分清责任,由各级负责人分别承担应负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七、每期给各位分保管员(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负责人)设公物管理奖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发放。
八、全校师生要爱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领导与各级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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