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范例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1.0 本公司的房屋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依照本规程执行。
2.0 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办公楼及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3.0 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行政办主任及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4.0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财产等的维修计划,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施维修业务。
5.0 办公室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维修工作。
6.0 财务部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与实际维修费用是否一致。
7.0 维修计划的确立
7.1 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办公室提交维修计划。
7.2 办公室确认有必要后,并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7.3 办公室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投资计划,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7.4 财务部经理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7.5 4000元千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的由副总经理审批,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定,超过1万元的维修项目,须交董事会审议。
8.0 维修的实施
8.1 对核准的维修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后,组织实施。
8.2 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组织实施。
8.3 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预算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别时,应按第8.1所列程序,修订投资计划。
9.0 维修的监督与审查
9.1 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经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9.2 办公室主任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9.3 维修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决,超过1万元,由董事会审议。
10.0 责任人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报告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
11.0 公司员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12.0 本规程的实施细则则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13.0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2篇 物业小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12
物业小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12
**家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属业主的共有资产,为加强**家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简称“本体基金”)的管理,保障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利用本体基金维护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设施(以下简称“共用部位”),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根据《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深物价[1998]136号《关于住宅(房屋)本体维修基金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本小区本体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家园管理处是负责业主房屋本体基金的收缴及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管理处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小区房屋本体基金进行准确核算,并按每个单位登记专帐,设立专用帐号存储本小区的本体基金。每三个月将本体基金的收支情况在《管理报告》中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三、管理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下年度使用本体基金的计划及预算,提交业委会审议通过。
四、管理处动用本体基金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其中:日常维护和零星小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处负责人和本栋楼长共同签证后支付,并作为本体基金支出记帐凭证;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或维修金额1001元以上的,须经本栋占60%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委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管理处负责人签字,作为本体基金支出记帐凭证。
本体基金确实不够支出时,经占60%以上的业主同意,可由该栋的业主分摊。
五、如业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不同意使用本体基金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管理处认为有充足理由使用,或该项目实施涉及特区城市管理、房屋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可经福田区住宅管理部门核准。
六、管理处使用本体基金实施对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时,按支出额执行相应的费用定额标准。
七、本体基金的主管部门是市住宅主管部门,接受福田区住宅管理部门对本小区的本体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八、本制度参照《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制定。
第3篇 管理处房屋维修回访制度
管理处房屋维修的回访制度
为了管理及维护好业主的房屋,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对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有更客观地评价,及时找到差距及不足,以便改进维修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及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房屋(含水电)维修回访制度如下:
1、各管理处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客户户内的维修情况进行回访。
2、对公共部位一般不要求做回访,但对于房屋大的缺陷(如屋面漏水、外墙开裂等)经维修后,应随时观察效果,由工程主管(或维修班长)定期仔细检查,并在周巡查表中作专项记录。
3、对客户室内的维修,管理员每周对上周的派工单进行回访;日派工单10张以下的,100%回访;日派工单超过10张的,每日随机抽取10张回访并作记录。回访可以采用上门回访,也可以采用电话回访、对讲回访,采用电话回访时,一定要注明客户的回访电话。
4、服务中心或其他服务人员收到客户对维修后仍存在缺陷的再次投诉时,应填写投访来访记录,并应立即报告管理处办公室,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安排特殊回访与返修。
第4篇 工程部综合维修房屋管理制度
工程部综合维修房屋管理制度
1.1.职责
工程部维修领班对各类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对维保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2.2.内容
2.1做好房屋接管工作,各种手续资料齐备,各种验收单与协议等文件保存好。
2.2为了延长大楼的使用寿命,认真执行各项维修保养计划,使各种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2.3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从而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4二装施工中对施工图纸严格审验,对房间改造等项目要严格把关,确保主体结构不被破坏。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装施工中对动火严格控制,动火必须有动火证方可施工。
2.6装修竣工验收必须有电检、消检验收合格报告。
2.7在巡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5篇 物业项目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财政局常房发[2001]7号和常财基[2001]1号以及常房发[200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简称本体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续筹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在办理业主入伙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向业主足额收取本体基金,并开具本体基金专用发票;未交清本体基金的业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向业主收取的本体基金,无论总额多少,都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交到公司财务部。
四、公司财务部在汇总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收取的本体基金后,应严格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规定,于每月10号前将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体基金解缴市物业管理中心。
五、当维修基金余额不足应归集基金总额的30% 时,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所在区房管局和业主委员会及时进行续筹。
六、本体基金的使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2]28号以及市房管局常房发[2003]83号文件规定。在接受业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订维修工程预算书,向市基金中心申请用款,与有资质房屋修缮单位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实施维修工程,并参与工程验收。
第6篇 z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工程部负责每月对小区房屋与道路、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抽查一次,将结果记录于《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鉴定房屋完好度、危险点的结果,记录于《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内。
(2)房屋、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并在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3)按《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流程(见附录1)》 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房屋设施养护修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内。
(4)工程部主管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5)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并按巡查情况制订中、大修计划报告,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公司。
(6)因施工、维修、养护作业原因封闭道路和公共设施场所,由工程部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业户。
(7)房屋设施修缮一般不超过48小时,若无法修缮解决的重要部位,应将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8)工程部主管对日常房屋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9)管理处主任负责每月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7篇 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及时、有效、有序的开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接报修工作的处理。
三、职责:
1.客服专员负责报修信息的记录与传递、结果确认、信息盘点上报、有偿维修收费、报修回访工作;
2.片区经理负责日常巡检的报修工作及具体报修工作的组织、检查与协调;
3.资产管理部负责《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的编制与呈批工作;
4.维修技工按公司服务标准负责维修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租户报修信息受理:
1)报修信息来源--租户报修、员工报修、其他人员报修;
2)报修记录--客服专员在5分钟内记录报修内容(包括:租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的具体内容、发生部位、预约维修时间、报修信息记录人等),填写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中,并在《报修记录表》上登记。
3)信息传递--表单填写完毕后,客服专员及时向所属服务站维修技工派单并在《报修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2.报修处理:
1)维修类别--不收取费用的公共维修类、收取费用的有偿维修类。
2)有偿维修界定--户内灯具、开关、插座、门锁、龙头花洒、软管等在租户承租入住前检查状况是完好的,入住后出现损坏的属有偿维修服务;家私电器(床、柜、桌、椅、热水器、空调等)自然老化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人为原因损坏的除外),空调加冰种在入住1个以内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已入住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入住时间每个月公司承担10%有偿维修服务费标准计算);
3)维修实施--维修技工领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后,携带相应工具及材料,按照约定上门维修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现场;未约定维修时间的,紧急维修情况的(停水、停电等影租户正常生活及其它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形)10分钟内到场处理,非紧急维修情况的按片区经理要求两天内完成维修处理。
4)报修问题处理结果--维修完成后片区经理/住户检验维修结果并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维修技工于当天下班半小时前将单据交客服专员登记及存档。
5)有偿维修费用--有偿维修费用由客服专员专责收取并出具财务部发放的专用收据,每周星期一由客服专员核对费用后缴纳至财务部。
6)客服专员每月3日前统计上月有偿维修数据,填写《有偿维修汇总表》,呈交行政管理部。
3.维修回访验证及跟踪:
1)客服专员根据返单内容按《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回访事项进行回访,并将回访中不合格项进行再次跟踪处理。维修回访必须'一事一回访',回访形式可采取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
2)客服专员须每日查看、审核《报修记录表》的记录、处理过程;对超过两日未处理、因费用或其他责任问题不能明确处理时间及责任人的报修项目,移交片区经理跟进处理。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30《报修记录表》
2.zc-qr-009《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
3.zc-qr-010《有偿服务维修单》
4.zc-qr-031《有偿维修汇总表》
六、支持文件
1.《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
2.《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
3.《维修服务工作标准》
第8篇 小区房屋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房屋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和修缮,保持或恢复其使用功能。
2、工作职责
3、工作指引
3.1一般性的修缮
3.1.1更换水表
a)关上水表前第一个阀门,排空管内的残余水后拆下水表。检查水表的接头胶圈,如已经断裂或变形时应选同一型号、规格的具有合格证的水表安装上去;
b)安装时注意水表的水流方向与供水方向保持一致;
c)维修结束后,打开阀门检查有无渗漏,表针转动是否正常;
d)维修人员会同大厦事务部做好用户新启用水表底数记录。
3.1.2更换电表
a)断开电源拆下电表,确认电表已经失灵时,可选用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同一型号电表进行安装,安装时注意进出线接法正确;
b)安装结束后合闸试电,保证用户用电设备使用正常,电表转动正常;
c)维修人员会同大厦事务部做好用户新启用电表底数记录。
3.1.3维修开关
a)分析造成低压开关跳闸或烧坏的原因;
b)如果是短路故障,首先将空气开关置于'off'位置,用万用表(兆欧表)检查线路,查出故障点后给予排除。
c)经试电后如确认需要更换空气开关或熔断器时,必须采用同一技术规格的合格配件进行调换安装。
d)如果是由于线路过载造成的开关跳闸或烧坏,在更换损坏元件后应将该线路负荷减少。
3.1.4灯管、白炽灯的维修
a)切断电源、取出白炽灯,如果灯丝已经烧坏断,可更换同一型号的卡口或螺旋头灯泡安装上去,试电查看是否正常;
b)灯管不亮可先检查启辉器,如损坏可更换新的;试电检查如不亮时,取出灯管并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灯管,再次试电检查,如仍不亮时可检查接线和镇流器,查出故障立即排除,恢复正常照明;
c)其他情况造成的灯不亮情况,可参见3.1.3、3.1.5进行处理。
3.1.5 线路检测
a)线路停电检修应及时通知用户;
b)用户开关烧坏的处理根据3.1.3维修开关进行处理;
c)电表损坏的维修根据3.1.2更换电表进行处理;
d)进户接线端子接触不良可先切断电源,将接头紧固;
e)线路短路时可用万用表对线路逐一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处理;
f)当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3.1.6门铃维修
a)无电情况时可更换新电池;
b)电极板腐蚀或接触不良可进行除锈、紧固处理;
c)因线路短路问题造成的故障,用万用表(兆欧表)检查线路找出故障点并及时处理。
3.1.7插座无电
a)由于市政停电或线路维修造成的停电应通知用户;
b)插座接线端子松动,可拆开插座板紧固接线头后重新安装,检查试电情况;
c)线路短路造成的停电根据3.1.6e)进行处理。
3.1.8水龙头漏水
a)关闭户内水阀门,拆卸下水龙头并检查出故障点;
b)根据用户需要,更换破损的胶圈部件或更换新水龙头;如因水龙头有砂眼漏水的,必须更换新的水龙头;
c)打开水阀门检查水龙头是否有渗漏,使用时切勿过度拧紧。
3.1.9马桶不通
检查堵塞的原因,用马桶抽子或疏通机进行疏通,使其排水畅通。
3.1.10洗脸(菜)盆堵塞、漏水
a)检查存水弯管,取出杂物。如仍不通畅,可用竹篾,铁丝或疏通机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排除故障后试验排水情况,使其排水畅通;
b)检查盆体与下水管接口,查出漏水处用玻璃胶封闭漏水处,待胶干后试水检查,保证无漏水现象。
3.1.11浴缸堵塞、漏水
a)如管道堵塞根据3.1.10a)进行处理;
b)浴缸缸体漏水应建议用户更换,如检查是接口漏水应征得用户同意打开修理,待修理部位干燥后试水,检查有无再漏现象。
3.1.12部分楼层停水
a)查明停水的楼层后先关总阀,拆开支阀,并将滤网清洗后重新装上;
b)市政或其他维修造成的停水应通知用户,并作解释。
3.1.13疏通地漏
同3.1.9处理办法。
3.1.14修门窗
a)检查门窗附件有无损坏、不全,进行更新或补装;
b)清除门角和窗轨道的杂物,对门合页和窗轨道注油;
c)更换破损玻璃时注意防止玻璃碎片跌下伤人。
3.1.15换锁
拆下坏锁后先检查是何处坏,如能修理及时修理,无法修理好的可通知用户更换新锁。
3.2非一般性的维修
委托专业维修公司进行。
3.3时间要求
a)接到《维修单》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无特殊情况时不超过25分钟,一般性维修不超过7小时,较困难复杂的维修要求72小时完成(工艺技术要求特殊的除外);同时应向用户解释原因;
b)能性维修,以恢复其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要求与原有部位相比较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现象;
c)维修时应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3.3维修工作的检查
a)机电主管每周将《维修单》整理一次,以检查服务的及时性和用户的反映,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和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b)大厦事务部根据《维修单》对用户进行回访,收集用户对维修人员服务态度及维修工作的反馈信息,管理处经理对维修工作进行相应检查。
4、质量记录
4.1《回访工作规程》
4.2《房屋(设施)养护计划》qr/gr-057
4.3《房屋(设施)养护记录表》qr/gr-057
4.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qr/gr-101-1
4.5《维修单》qr/gr-064
5、参阅文件、资料
第9篇 商住楼房屋水电维修管理制度
商住楼房屋、水电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维护房屋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经济、合理、牢固、实用的原则,特定以下有关修理规定。
一、大修
a)屋面工程:
屋面修理必须确保安全和解决屋漏。15年为一个周期(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必须彻底翻修,尘土及垃圾应予以清除,屋面渗漏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或找出原因。
b)结构与墙面工程
各种结构件如柱、梁、楼面,在大修时必须详细检查,损坏变形严重的应予以加固、修换。
墙面原则上不定大修年限,规定两年清洗一次;局部损坏,列为中修范围。
c)楼道内墙面修补、粉刷
每年粉刷一遍。粉刷时,进行大面积的修补,墙面桧有下坠危险的应铲除,并重新粉刷。
d)上、下水管工程
上下水管20年更新一次,更换上、下水管时逐楼进行,必须缩短停用时间,要一次到位,不准返工。
e)电设备工程
进户电源线,3年更换一次;配电箱2年大修;高层母排,8年大修,更换或部分更换。
消防、生活水管、配电间等设备,除日常保养外,2年检修一次,视设备磨损程度逐个更新。
二、中修
a)中修指不到大修范围和程度,而小修不能解决的单项修理。其费用较高、工程量大周期较长的均敖中修的修理范围。如:屋面局部漏水,个别楼层卫生间、厨房、管道、马桶、面盆、水斗漏水,墙面损坏,墙面渗水,上下管道局部堵塞。
b)在进行修理时,同样进行预、结算。
c)完工后,进行验收,并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d)小修
e)以服务这宗旨,解决业主和住户实际困难为目的,做到及时、保质、实用为原则。
三、小修范围:
a)私人住宅
1.电器方面: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气开关、电源插头插座、各种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线路的故障和更换。电度表、电视机、录像机、空调机、冰箱、微波炉、洪干机等故障、损坏,协助向外联系修理。
2.给排水方面:各种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配件失灵和损坏,上水管漏,水表故障。
3.配套设备:热水器的保养和维修(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脱排油烟机保养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煤气灶的保养和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对讲电话、可视电话负责向外联系维修。
4.少量面砖、地砖、瓷砖的损坏的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木制门窗和铝合金门窗的修理。负责向外联系,修配和更换及开启各种门锁。
5.其它服务
b)共用部位
消防设施修理、门窗、地砖的修理、电表箱、总水闸的修理,电子门修理等。
费用处理:在保修期内免费服务;过保修期后进行有偿修理,按标准收费。
第10篇 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修缮管理程序制度
1.0 程序目的
通过对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修缮的管理控制,保证服务过程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2.0 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住户维修及整体修缮的管理控制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维修部负责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的修缮、养护;
3.2保安部负责巡视、反馈设施的状况;
3.3客服中心负责住户请修的受理及维修后的回访。
4.0程序内容
4.1住户报修受理
4.1.1受理及登记
客服中心设置住户报修电话,并保证有人接听。住户报修时,受理人应对业主名称、单元位置、报修时间、故障情况、联系电话等作好记录,开出《维修单》,将信息反馈给维修部。
4.1.2维修派工
维修领班负责根据紧急程度,派出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对于收费项目,维修人员应出示管理处批准的收费标准,并请住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维修质量及收费。
4.2住户维修的服务要求
4.2.1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维修人员常备维修器材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遇有维修任务时,应准确了解故障情况,作好相应准备工作。
4.2.2服务要求
1)一般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住户一般性故障如换灯泡灯罩、换水龙头、插座跳闸、修理门、窗、桌椅、抽水马桶堵水等不会立即造成重大伤害和严重不便的维修,如维修人员人手不足或任务繁忙,可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但需事先致电住户预约或说明情况;如维修部人手够,则应在15分钟内派人上门开展维修。
2)紧急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主进线断路跳闸、住户房门反锁关人、漏水等可能严重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和造成较大损失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停下其他工作,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3)特急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电器火灾、大面积跑水、电梯关人、卡人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害的特急性事故,维修人员应当立即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保安部等其他所有予以协助的人员参加抢修。
4.2.3维修后的现场处理
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将维修现场打扫干净,并将《维修单》返至客服中心。
4.3 维修回访
根据《维修单》上住户的意见,客服中心负责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住户不满意维修服务进行回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达到住户满意,并将回访处理结果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中。
4.4 住户维修收费
客服中心根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向住户说明收费标准,并于维修单上注明费用明细,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工作后请业主签名确认并收取相关费用,再将款项交于客服中心收费文员。
4.5 房屋设施的修缮
4.5.1日常巡查及维修
保安部负责房屋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损坏、破损情况记录在《保安巡查记录表》中,并将信息反馈给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知会维修部进行维修。
4.5.2季节性检查、维修
维修部应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在台风、暴雨季节来临前及每次台风暴雨后,组织人员对小区的危险部位针对防风、防雨、防漏、防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以排除不安全因素。
4.5.3定期检查修缮
1)维修部应每月对工程系统进行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房屋修缮方案》,报管理处审核后落实实施。
2)管理外负责组织维修部每两年对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依据房屋完损评定等级标准,评定房屋的完损情况,填制《房屋完损情况评价表》,从而针对性的组织维修、修缮事宜。
3)管理处可将自己无能力实施的重大维修或功能改造项目委外进行,对委外工程,根据施工规范和分包合同检查监督工程质量,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4.6 房屋修缮资料的归档
管理处须将维修资料分类、汇总、归档,重大维修资料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阅检索。
5.0质量记录
5.1《维修单》
5.2《保安巡查记录》
5.3《房屋修缮方案》
5.4《房屋完损情况评价表》
5.5《回访记录表》
第11篇 小区业户房屋维修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业户房屋维修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房屋设施的养护和修缮管理,保持并恢复房屋使用功能。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确定维修方案,并安排实施。
2.2 维修调度及值班人员接到投诉或维修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工程维修主管。
2.3 管理处操作员工实施对房屋维修,保证其使用完好。
3、工作指引
3.1 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工作
3.1.1 执行管理处经理指示,确保房屋完好及使用。
3.1.2根据维修、保养计划以及业户的投诉,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安排操作员工进行维修,并作好监督跟进工作。
3.1.3督促检查下属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上门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并遵守'六要八不准'。
3.1.4负责管理业户的投诉,调度以及回访的服务工作,以保证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要求。
3.1.5负责外包维修项目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协调好维修单位之间关系,监督跟进维修过程,要求各维修单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维修工作。
3.1.6督导下属员工要不断提高维修技能,以保证对业户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3.1.7经常巡视所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安排相关人员解决,以求减少投拆。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管理操作员工工作
3.2.1 接到维修调度或班长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2.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六要八不准'规定,做好维修服务。
3.2.3 遇有维修困难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寻求公司或外委单位帮助解决。
4、质量记录
4.1 《业户维修投诉登记表》
4.2 《维修服务单》
4.3 《维修记录表》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维修操作规程》
5.2 《六要八不准规定》
5.3 《维修服务规范用语》
5.4 《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第12篇 小区房屋本体维修管理制度-6
小区房屋本体维修管理制度6
1.目的:保障房屋本体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完善房屋本体使用功能功能。
2.范围:适用于**家园管理处
3.方法和控制过程
3.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房屋维修计划,因房制宜,对房屋本体修缮所需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顾客使用和质量要求。
3.2每月定期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修缮、维修、保养,保持房屋本体正常使功能。
3.3修缮标准应与物业原有建筑风格和标准相适应。
3.4掌握房屋本体建筑完好情况,根据建筑设计用途定期对房屋本体质量进行评估,根据完好情况进行管理,保证房屋本体使用正常。
3.5制订和执行修缮原则、指标、计划,审核修缮方案及工程预决算,有计划对房屋本体进行维护。
3.6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做好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构配件检验制及技术档案制度,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体系。
4.房屋本体修缮的分类
4.1修缮工程分为小修、中修、大修、翻修、和综合维修工程五类。
4.1.1小修:保持房屋本体原完损等级为目的的预防性养护工程,一般指补漏防水、上下水管道修补、疏通、内外墙、地面抹灰修补等
4.1.2中修:房屋本体小量部位损坏、不符合建筑结构要求,须局部
维修的工程,一般包括:墙体屋面局部拆除、清洗、粉刷、修补或部位重做面层、楼地面、楼梯等的维修、门窗油漆等。
4.1.3大修:主体结构部位严重损坏、有危险必须进行大型维修的工程,一般包括:对共用设施的拆除改装,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及对主体专项加固的工程。
4.1.4翻新:指拆除重建。
4.1.5综合维修:指大中小维修工程一次性进行的综合性工程。
47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
50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