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公司渣土运输管理,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根据贵阳市《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渣土是建筑垃圾的一种。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建物、道路、园林、广场、管网等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公司配合进行。
第六十条 :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
(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 :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
第六十起执行。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三)
一、发货单处理
1、 订单处理工作包括接受转单、输单、分单、开出发货单和跟单反馈等业务。
2、 订单业务员在接到销售计划部转来的订单后,应及时完成输单业务。对于存在缺货的请购单,订单业务员应进行分单,即根据库存情况,逐批次地完成该订单的发货。分单处理应及时反馈到销售计划部,以利于销售计划部及时与办事处或客户沟通。
3、 所有开具的发货单在交由储运之前,应报物流部经理或储运主管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签字,办理发运。
4、 订单业务员应对进入发货程序的每一订单,进行跟踪管理,知悉订单所处的程序环节,以督办订单发货业务及时处理,并反馈到销售计划部。
二、 储运管理
1、 储运主管应组织仓库全体员工,严格按公司的仓库管理制度,管理好仓库的各项工作
(参阅办事处仓库管理制度)。
2、 仓管员按生产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对成品进行入库前的检查,核对好品种、数量与包装完好后,开具入库单,同时调整库存记录。
3、 仓管员根据发货员的发货单
(仓库联)审核无误后,开具出库单,出库检验员协助备货员清点发货数量与品种后,由备货员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 备货员备妥货物后,编号员及时对该批次货物的编号与客户名称记录清晰,留作备查。
5、 发货司机接到备货员转交的货物与出库单据后,办理运输手续。办妥后将发货凭证转交订单管理员或销售计划部的市场管理员。
6、 储运主管应逐月按上月平均日发货数量,测算出各品种的安全库存定额
(以周出货量计算)。每天向销售计划部报送达到或低于补货点点的品种与数量
(注明产品的abc属类),或按销售计划部的要求上报库存情况。
三、 退货管理
1、 物流部收到退货后,及时反馈到货信息,根据随箱所附的退换货申请的批准表和清单对该批货物清点、验货,进行入库或其他适当的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到销售计划部或客户服务部。
2、 如箱内未附退换货申请的批准表或清单,则对该批货物不予处理,并将信息通知销售计划部或客户服务部。
第2篇 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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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 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 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 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 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 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 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 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 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 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 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 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 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 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
1.6 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 双眼裸视达
1.2 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 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 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 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第3篇 汽车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思想,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职工思想中牢固树立起“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没有错”的服务理念,使汽车队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层楼。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2、全体职工有权向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应认真听取意见并积极解决,应本着为全体职工着想的服务思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说明情况,沟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影响出车;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车队要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和交警部门的有关文件,并根据车队行车情况抓好及时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7:30为车队的安全例会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迟到;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合理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条例,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采取驾驶员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车辆的良好习惯,使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况心中有数;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另行发放奖金。
3、年终经接待运输公司统计数据各种油耗,维修未超过车队所订标准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发放节约奖200一500元,反之扣减。
4、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凡能准时到会参加的同志每月发加班费10元,如是正常出车则需上报当月当日的出车单证明并提前请假,否则罚款10元。
5、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车,扣发当月基础奖金,经教育不改者作解聘处理。
6、员工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款20元,群众意见反应大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7、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将车入库者每次扣款10元。
8、驾驶员违章扣证、两证遣失,所需费用自理。
9、驾驶员(含公司及队领导)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根据责任计算赔款,全部责任的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赔款的35%,主要责任的25%,次要责任的15%,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10、驾驶员发生事故,经理和队长负责驾驶员赔款的5%。
11。车辆夜不归队、被盗、主车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者,扣发当月10%的岗位津贴,一切后果自负。
第4篇 z运输公司直达快速客运班车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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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600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70,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10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15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100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1000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2000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300元至600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200元至500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6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炔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炔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炔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炔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炔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7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
第8篇 某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第9篇 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第10篇 运输公司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炔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炔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炔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炔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炔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1篇 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2篇 z运输公司公营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00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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