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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5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一期二批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 hse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施工过程中人身伤亡、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立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的hse管理。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号)

3.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5、《业主hse管理制度》

3.6、****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she计划

4、 教育形式

4.1、入场三级教育

4.1.1、业主hse教育

4.1.2、项目部hse教育

4.1.3、施工队级hse教育

4.2、日常安全教育

4.2.1、对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现场hse管理规定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重新培训。

4.2.2、已经进行过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若中途离开其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以上,再返回工作岗位时需进行重新培训。(如业主有要求,离开的时间期限可以调整)

4.2.3、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特殊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利用好班前会、各种安全会议、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技术交底、宣传栏、放映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3、来访人员安全教育

4.3.1、在施工现场时间少于一天的来访人员可不参加正常的入场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4.3.2、在施工现场时间超过一天的来访人员均应参加入场安全教育。

5、 hse培训要求

5.1、报名所需资料为:由各施工队队长签字的施工人员登记表一份(必需注明个人所属工种)、施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交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原件;施工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50周岁之间。

5.2、报名时间:由各队培训负责人提前一天(下午15时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报给项目部hse办公室培训负责人, hse部审核所报资料符合要求后组织施工人员培训。

5.3、项目部hse培训负责人带队凭联络单提前半小时入厂接受安全培训,迟到者不予培训。入厂培训人员必须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培训。

5.4、施工人员排队进入安全培训室,由本人按顺序自己签到,他人代签的人员不予培训,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离场。

5.5、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告知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以下注意事项:a)培训过程中手机打到静音或振动位;b)请爱护培训室中的公物;c)培训过程中请勿打瞌睡;d)请不要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e)不允许吸烟;d)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如在培训过程中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6、 安全教育内容

6.1、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懂得安全决不妥协,每一项工作做好才是完美的,所有的工作都存在危险,但所有的事故与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安全是我的责任。

6.2、法制教育

6.2.1、定期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遵纪守法的教育,能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伤害他人就是犯罪。

6.2.2、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还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让全体员工从血的事故教训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6.3、劳动纪律教育

主要是使全体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6.4、安全知识教育

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方法,危险区域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安全知识,用电,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消防灭火器材,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的教育。

6.5、安全技能教育

结合各工种的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包括各项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国家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6、按工程特点,hse管理要进行以下重点教育。

6.6.1、高处施工时,要做好交叉作业物体打击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

6.6.2、露天作业,地下施工和在钢结构框架上施工,在高温或雨天,台风等作业时,作好安全用电、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及遇到风速大于6级时停止吊装等措施的教育。

6.6.3、施工作业人员工进入现场施工,要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

6.6.4、工程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培训。

6.7、安全培训考核

6.7.1、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考题及标准答案项目部统一考试、hse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归入培训工作档案。

6.7.2、每项培训完成后,对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再次培训,进行补考,至合格为止。

第2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

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

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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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

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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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根据培训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培训对象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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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非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及安全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班组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全员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对公司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及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员工和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技术部门举行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均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内容与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职工岗位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账,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全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相关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培训档案应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上级有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从业人员特证上岗相关资料;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

(2)培训教学大纲;

(3)培训人员签到表;

(4)培训人员考试卷;

(5)培训人员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价表;

(7)其他应当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保管人员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带离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处理。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经费投入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投入情况进行整理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各级安全考试不各格的员工要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门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第4篇 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5篇 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制度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及管理、考核办法。

2、内容与要求:

1)教育内容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规定,劳动保护知识,公司的各种制度。

②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③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事故教训、典型安例教育。

④安全知识电话教育、形象化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否则基层单位不得接收。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一周,教育内容:

①本单位生产概况和工作特点。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安全规程进行教育。

④历年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⑤项目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安全教育,时间自定,教育内容:

①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的生产规程及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事项。

③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使用。

④对新工人进行操作示范教育。

⑤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由我公司人劳科组织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

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逐项填表上报。经安全技术教育后方可发放劳保品和工种享受的劳动待遇。

⑦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分配工作,否则由此引而发生事故要接收单位领导负责。

4、项目部必须开展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位,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安全活动月不得挪作它用。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项目部和有关科科室领导要经常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以便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安全活动内容

①学习安全方面的文件,事故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②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③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④检查安全技术规程及制度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6、安全活动的办法:

①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演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②事故现场会、研讨会、老工人实际操作表演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广泛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③对特殊作业的工种由我公司组织到省劳人厅培训参加统一安全技术培训。

④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⑤我公司人劳安全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地对职工,管理干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每年应对基层安全进行培训,要求做到培训学习记录。

第6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8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

第四条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一条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条 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第四条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五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 组 织 管 理

第一条 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9篇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我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厂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高技术、高安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部门在职职工、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 术语与分类

(一) 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 安全教育培训分类:

1.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 在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年初(11月下旬)将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年度全厂职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一) 各部门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1)。

(二)全厂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2)。

第五条 新人员入厂其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实施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副主任)或安全专工负责完成;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完成。三级安全教育讲课者和受教育者均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进行安规考试。

第六条 新人员入厂(含劳务派遣员工)的三级安全考试:厂级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部出题,试卷由安监部存档;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由安全专工负责,试卷由部门存档;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试卷由班组存档。部门临时请的临时用工由部门自行负责培训考试,培训资料及试卷由部门存档。

第七条 每年1月由人资部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后,在安监部的配合下组织资格考试,合格者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培训资料安监部和人资部存档。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出题和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配合进行。

第八条每年6月进行生产分场“安规”考试,由各部门自行出题,安监部、人资部配合进行。

第九条每年10月进行生产分场“运规”和“检规”考试,由生技部负责组织,人资部和安监部配合,考试试题由各生产分场自行出题,考试成绩分别报生技、安监、人资存档,试卷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按照证件到期情况统计需要复证和需要取证人员,提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工每年元月份要统计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培训情况交人力资源部,便于人力资源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持证上岗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便于监督,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第十条 人资部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并对档案随时进行更新。

第十一条 人资部负责组织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进行紧急救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

第十二条 保卫部负责对全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全厂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有思想政治、安全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及事故教训教育等。

第十四条 新入厂的生产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员工)要经下列培训:

(一) 入厂教育:对新入厂正式职工进行厂规、厂纪、生产流程、消防知识及安全知识等的教育,其中“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要经考试合格方可分下分场。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进行“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即可分到分场。

(二) 新入厂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分到分场后要经分场一级的《安规》学习考试:电气专业学习《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机专业学习《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试卷及评分均由分场负责。

(三) 新入厂人员分到班组后还要经过《安规》专业部分(如锅炉、汽机、电气、燃运等)的学习考试合格。试卷及评分均由班组负责。

第十三条 在岗人员须经下列安全培训。

(一) 班组应对在岗生产人员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抽问、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并作好记录。

(二) 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人员重返运行岗位,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三) 生产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 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所有职工都应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 新提升和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学习,经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 每次应急预案演习作为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参演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全过程,提高应急知识,同时参演人员进行应急演习签字。

(七) 厂里组织的各类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 厂级正副领导、正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主任按规定参加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考试。

(二) 厂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规》抽考。

(三) 厂每年要组织一次对部门负责人、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 厂属各分场的运行、检修、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五)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正式文件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六)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有关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外包队伍进厂施工在签订安全协议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进行签字认可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工作前部门或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一交到底,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提醒和交代。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临时工安全教育应建立培训档案(格式见附件5)。

第十七条 厂工会、人资部、党群部、安监部等部门每年应根据上级精神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应用录像、电视、报纸、板报、图片、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 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部门对年度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部门安全培训总结上交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监部及分管厂领导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门应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月30日前应制定全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人资部,未按时间完成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 每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2月15日前将完成情况检查汇总归档。

第二十二条 部门应按计划时间落实开展好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安监部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三条 “安规及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等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当事人5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部门应在10天内重新组织培训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参加金元公司抽查人员考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上为及格),班长(技术员)考核50元,专工考核100元,主任(副主任)考核200元,厂长(包括副厂级)考核300元。

第二十五条 年龄(男)50、(女)40岁的老职工《安规及制度》可免考。

第10篇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

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作业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必须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七)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八)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5.2 三级安全教育

5.2.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进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综合部组织实施;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级安全教育:

1、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2、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业过程中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有关事故案例;

6、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7.1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级安全考试85分以上为合格,场级安全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

7.2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填写安全教育台账。无上一级安全教育成绩者,下一级单位不得进行本级安全教育。

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教育台帐,不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

7.4职工休假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场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6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部门级、场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物业管理处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12篇 市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

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院、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各上级部门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三、教育内容

(一)法制教育

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办负责)

(二)医疗安全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医院医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

(三)行政管理类安全教育

保卫科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卫人员的安保技能培训。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用电、用水、电梯、空调使用以及有效空间作业等后勤类教育培训。

设备科负责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计算机管理科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药剂科负责做好特殊用药安全教育培训。

院感科负责做好防范医院感染教育培训。

保健科负责做好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

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安全分类医疗垃圾教育培训。

科教科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及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仓库的,负责做好仓库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没有提到的培训事项请各相关科室自行认真组织。

四、教育方式

(一)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

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其他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二)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

利用早会、院周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计算机管理科、检验科、科教科等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可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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