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w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第13条管理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不脱岗、离岗或串岗,夜间值班人员每间隔30-60分钟上楼巡视一次。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员工宿舍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
管理文件: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确保文明施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订本公司临时宿舍管理制度,凡入住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凡入住宿舍人员必须到本公司申办一个住宿卡对号入住,无卡人员不得入住本宿舍。
2.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民工宿舍住宿过夜。
3.民工夜间休息期间来工地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但在晚上十点半钟前必须离开宿舍。宿舍内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4.入住宿舍人员的床上用品及衣服、鞋帽等物品必须按指定地方放好,做到整齐、整洁。
5.宿舍内安装好的用电线路及设备严禁使用超过40w及以上照明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热设备。
6.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取暖或生火煮饭,工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在宿舍内抽烟人员必须把烟头抛到宿舍内设定的盛水烟灰桶内。
8.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放鞭炮和燃烧杂物。
9.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嫖娼、卖淫等违法乱纪活动。
10.每间宿舍选一名组长,配合工地做好保安工作,搞好宿舍纪律、环境卫生及安全防火工作。
11.宿舍内必须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每天早、晚清扫一次。
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管理处罚制度罚款,严重违反或造成事故者,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第3篇 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4篇 民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第5篇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用电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为大家提供便利
第6篇 工地宿舍管理安全制度
安全为人生头等大事,人人必须高度重视。为了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切实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条款均为硬性规定,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生产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臂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井字架、吊篮不准载人;
8.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10.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 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 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置;
6. 在施工现场不准嬉戏、打闹。
(三)施工现场要求
1. 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第7篇 高中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始终是宿舍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分管校长是宿舍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宿舍管理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总务处)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宿管要严查任何违规私带使用电器,发现水电故障应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派水电工维修;总务处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水电设施。
二、消防安全(安保办)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管理部门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住宿人员)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人员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宿管人员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宿管人员)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宿管人员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互相礼让,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宿管管理部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德育处)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宿管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请大家各负其责,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第8篇 艺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没有批条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员制,安全员必须按时关锁门窗,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9篇 后勤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后勤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做好各楼消防器材管理,组织培训及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健全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 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门卫、管理员)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掌握一般火灾常识,掌握火警、匪警、学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电话。
2. 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设专人负责)。
3. 每楼门卫在应急时能够迅速打开防火通道门并做好疏散学生的工作。
4. 学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寝室用电管理。
5. 严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 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酒精炉,并做到人走灯灭。
7. 电工、管理人员、安全防火人员要经常巡视,了解学生用电情况,随时检查违章用电并没收电器,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8.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 学生寝室不得私接乱接电源电线。
10. 更夫要坚持关门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中心,和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10篇 某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第11篇 宿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凡需住宿校集体宿舍的学生,必须向政教处部门提出申请,经校准后,办理住宿手续,未经许可,不得住宿。
二、学生应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亲友来访要填写会客登记单,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三、宿舍内不得存入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及数额较大的现金。
四、严禁在宿舍内酿酒、斗殴、聚众赌博等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进宿舍。
六、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煤炉、火油炉、酒精炉,烟头必须入缸,以防火种。
七、宿舍要落实防范措施,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八、宿舍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12篇 酒店安全部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酒店安全部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入宿舍,以保证宿舍内的卫生,有特殊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员工应按照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员工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员工不得大声喧哗,以保障大家安静休息的环境。
9、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请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10、员工接待访客时间:8:00am--10:00pm,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1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用证件换领《会客卡》,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12、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早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情节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罚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于每晚迟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过,应主动登记,讲清原因。
16、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区域,女员工也不得到男员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17、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经予纪律处分,并予罚款50--200元,直至辞退处理。
1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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