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领导责任。校长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指导,主管安全副校长具体主抓消防工作,其他副校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抓好消防工作,后勤主任、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在分管副校长指导下抓好消防制度落实,后勤兼管消防的干事在主任指导下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2、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使消防意识深入人心。
3、积极组织消防演练。定期聘请消防专业人员现场培训演练,使师生员工人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火灾发生时逃生、救人、报警的基本技能,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
4、培养防火习惯。正常上班情况下,最后离开办公室、教室的师生员工要养成对室内进行火源检查的习惯,确认无消防隐患后方能锁门离开。
5、杜绝火灾隐患。师生员工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进学校,更不得带进学生公寓,宿管人员检查公寓卫生时要检查火源,发现危险品立即收缴。住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违章用电,不得使用蜡烛、火柴等明火和易燃易爆品。
6、加强常规值班。平日要落实好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与学校正常行政值班相结合的制度,节假日保安公司加强值班,学校安排领导24小时带班。
7、落实设备专用制度。根据消防条例规定,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为消防专用,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设施用做其他用途;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防门锁必须保持灵敏。
8、定期检查制度。消防干事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若有损坏,及时修复,若有缺失,及时补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追究责任。
9、危险处置。万一发生火灾,师生员工要处乱不惊,现场人员首先打开消防通道,让学生安全离开,然后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准确灭火,立即报告校领导,组织人员现场施救。
第2篇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 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 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 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 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 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 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3篇 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二、防震安全
1、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2、各单位应根据防震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班,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4、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防雷安全
1、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2、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3、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5、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有关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
雷工作。
6、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7、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4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5篇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第8篇 ww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
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王校长
副组长:陈副书记、苏副校长
组 员: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保安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学校消防工作制度【3】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
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
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
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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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高校餐饮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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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食堂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食堂与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组织及其职责:
1、各食堂消防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4)负责对各食堂消防设备设施的建全、更换、添置。
2、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宣传,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本食堂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定期更换灭火器。
4)落实二名义务消防员,明确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5)负责对本食堂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液化气。
6)负责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
火灾扑救:
1、灭火
1)发现火警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手提式灭火机进行扑救,同时进行呼叫,使其他人员听见积极参加扑救。其他职工听见要迅速报警,切断电源,积极扑救。关键在于“灭早、灭小、灭了”不要惊慌失措,火场无论大小都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
2)当火情严重,在无力自灭自救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扑救、疏散物资设备保通信,另一方面,应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
3)在扑救中,职工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要沉着、机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
4)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发现起火,人员应及时离开火场,报警呼叫。班组长要及时清点人数。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大门、通道,以用于急需疏散人员,人员疏散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关在电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5)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伤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项:
1)各食堂平时要保持室内整洁,周围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堆放物资、停放自行车。
2)对区域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专人定期检查、严禁闲杂人员移动灭火器材。
3)扑救中,应先重后轻,先抢救重要物品、尽量减少集体财产损失。如遇人员围困在火中,应组织强有力灭火手段遏制,消灭火势,尽力抢救人员。
4)员工须了解“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第10篇 百豪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百豪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各年段、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利用年段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消防器材。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校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学校后勤,具体负责学校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积极参与灭火工作,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第11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
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即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数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入《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予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进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教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
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交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负责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
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算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交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
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期末和期初人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
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报;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找打119报警电话;
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来迅速自救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高都小学2022.2
第12篇 艺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校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科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学校每月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保卫科,学生科,各系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事故发生。
七、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 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学校物业科和学生科全面负责。学校确定一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负责开展学院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学校内设有消防宣传阵地,在学校内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学生宿舍楼内设有消防警示牌。
三、学校内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学生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每年新生入学军训,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生演习。
四、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学生放假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五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二、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学校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一)疏散走道,疏散门;
(二)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三)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四)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四、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
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五、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
六、学生宿舍楼配备疏散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七、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三、保卫科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五、保卫科每月要对学校所有的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六、保卫科主管每月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 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 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疏散门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 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保卫处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营业厅,餐厅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三、仓库,车库,液化气站等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应当远离;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上述场所与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应当远离,不准近距离作业。生活区,库房,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等工具,一经发现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八、校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
1、不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2、焚烧废弃物,垃圾和树叶。
3、燃放烟花爆竹。
4、携带火种,火源进入重点防火部门,或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5、动用明火时,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九条 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和掌握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三、库房内物品要分堆贮存,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应小于库房门的宽度。库存物品的垛距,墙距,柱距,灯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每幢库房应规定贮存限额。
四、库内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耍分开存放。
五、能自然的化学物品和闪点在28℃以下的易燃液体应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发现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烧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六、发现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七、在贮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作。装卸易燃,易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
八、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九、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并定期检查。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
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移动式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十、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 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油棉沙,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经常检查和保养好消防器材,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第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楼
(二)图书室
(三)档案室
(四)大排练厅
(五)办公楼
(六)电脑房
(七)配电房
(八)食堂
二,防火重点部位的划定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2、财产存放集中的部位。
3、人员活动或居住密集的部位。
4、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部位。
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行政工作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等项工作同计划,检查,评比。
2、执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防火重点部位的第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防火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
3、设立防火安全员,有条 件的组建义务消防组。
4、防火重点部位都必须落实消防法规和学院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所属人员要了解制度和措施的内容,并能认真执行。
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明显方便位置。不得埋压和随意挪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的火灾。
7、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要畅通,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8、严禁违章 用电,不得乱接电源和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不能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简易热水器,不开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9、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隐患要在限期内整改。
四、保卫处要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登记,监督有关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2、熟悉掌握重点防火部位的情况,指导,检查,考核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
3、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到现场,及时报警,组织指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系统,明确各报警器所在位置,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十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长春税务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校园110'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一)如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后,可视火灾情况及时调整其他部位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保卫科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院位置:净月大街与博学路交汇处向西200米)。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对水,电,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和重要设备装箱转移,同时进行加固,支撑,密封防水等应急处置,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和车辆到学院门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到现场。
4、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扑救组撤离现场,转为警戒任务,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外围警戒。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救护救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
校园内发生火灾,现场执行指挥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救灾。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部门必须做到无条 件服从学院火灾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四,灭火救援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和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
灭火求助。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三)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四)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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