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方山矿用电管理,节约用电,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吨煤电耗,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成立用电管理小组。
二、机电科要严把设备购置选型关,推广节能型产品。
三、对大功率用电设备的运转加强管理:
(一)减少副井绞车提升次数,杜绝无计划提升,每出现一次,罚输队把钩工50元(特殊情况除外),副井每周必须清理一次矿车卫生,清理结束后,机电科负责验收,不清或少清一次罚运输队100元,尽量减少无效提升钩数。
(二)全矿用电功率因数达0.9以上,低于此数必须进行功率补偿。负荷率不得低于80%,做到均衡、经济用电。
(三)对新开口的巷道,配备风机时不得按最大用风量进行配备,必须根据不同的通风距离和风量分三个时期配备局扇,即第一阶段用2×15kw风机单级,第二阶段用2×15kw对旋风机,第三阶段根据情况选择大功率对旋风机。
(四)在掘进巷道内推广使用皮带机,减少刮板机的使用,不经机电矿长、开拓矿长批准,掘进队不得使用刮板机。
(五)主扇风机、空压机推广使用变频控制设备,减少无功损耗。
(六)加强井下使用电管理,胶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严禁空转,机尾无煤时及时发点停车,对皮带机、刮板机空运转或前面皮带机、刮板机不开而运转后面皮带机、刮板机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50元。
(七)进一步落实避峰调荷措施,控制大功率水泵的开停,避免水泵频繁启动,大功率水泵的运转尽量全部放在用电低谷期。
(八)主排水泵房的各台水泵必须轮流开启,严禁单台水泵长时间运转,一周内各台水泵必须轮流一遍,单台水泵连续运转两天以上的,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
(九)其余区队在8:00~12:00检修期间,在不耽误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少开启设备。
(十)调度室、机电科要做好监督,对不经同意,不按上述时间规定开启水泵的,每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十一)对形成自然通风的巷道,24小时内必须停止供风,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
(十二)井下所有照明逐步更换为节能灯管,不经机电科同意,严禁使用其它照明用具。
四、生活用电管理
(一)地面推广使用节能用具,公共场所逐步更换为节能灯,厕所照明、楼梯走廊应安装声光控开关;工厂照明,路灯应安装定时器,白天严禁开放,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二)各办公室、队部、机修房用电设备不得超过100w(机电部审批使用除外),并做到人走灯灭,领导组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次,给予每盏(台)10元罚款。各办公室、队部、宿舍、机修房等不准用大功率取暖电器.否则没收取暖电器并给予每盏(台)100元的罚款。
五、岗位管理
(一)井下所有岗位工及区队值班人员,必须服从机电部及调度室管理,拉闸限电和送电填谷必须听从指挥,对不按规定要求停送电的,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二)平地配变电站、井下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发现负荷变化较大或电压较低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部和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指挥拉闸限电。每月底,机电部对全矿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三)每月由机电部对矿用电量核算一次,根据产量与收费标准、综合电价比较,节约部分的适当对机电科进行奖励。
(四)全年实现矿定电费成本指标,节约部分的适当对机电科进行奖励。
第2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二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第3篇 某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管理制度
华电戚墅堰2×475mw燃机扩建工程于5月20日完成了厂用电系统受电。厂用电系统完成受电后直至5月31日移交戚墅堰发电厂代保管期间,由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负责厂用配电设施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在此期间厂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制、工作票制、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本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包括:老厂至本期6kv备用进线电缆母线;集控楼0米#3机、#4机6kv配电室;集控楼6.5米电缆夹层及受电相关电缆沟道、槽盒及桥架;集控楼9.1米#3机、#4机及公用400v配电室;集控楼9.1米#3机、#4机电气电子设备间;集控楼9.1米#3机、#4机热工电子设备间及集控楼9.1米#3机、#4机蓄电池室。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进入受电区域的工作班组及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专业两票三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受电区域施工作业。严防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
二、不得单独巡视。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
内,除巡视外,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应正确处置、及时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控工地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控工地。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控工地汇报。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值班制度
受电区域设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负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经业务及《安规》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正式担任相应职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衣着整齐,配备有相应的操作及安全工器具。
一、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 受电区域的现场运行规范、操作规范、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处理规范,以及各种检修规范。
2、 受电范围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 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 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配电开关及电源位置。
5、 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流程。
6、 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电控工地和有关人员处理。
2、 按照操作票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 正确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次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受到工作票后,查验工作票工作事项、工作负责人及班组人员资质、及系统运行工况,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班组人员进入受电区域开展工作。工作终止或收工时,验收检查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是否撤离、施工环境是否清理、施工剩余材料是否清除,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决定许可其工作终结或当日收工。
6、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 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必须离开时需得到电控工地或上级领导的批准并确保有人接替其工作。
五、 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倒闸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交接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值班地点,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 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系统运行方式变更情况,检查dcs画面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 主要负荷设备运行状态及相关情况(带电、停电、缺陷检修、负荷大小等)。
3、 施工班组及其设备的情况(包括土建、安装、调试施工班组及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 继电保护变动情况(指系统运行方式变化以及由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导致保护定值的变化)。
5、 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 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 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 查阅配电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 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3、 分别点清操作票、工作票、停服役单等。
4、 现场检查设备、场地清洁情况。
5、 清点安全用具(接地线、标示牌、保安锁等),接收工具,仪表及配电间、配电设备钥匙。
六、接班人员听取了交班人员详细汇报后,确定是否可以接班,如同意接班,在值班日志上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共同签字以示交接手续正式完成。
操作票制
一.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操作票(操作票样式见附件1)应有操作人认真填写操作票,经操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再在配电系统图上进行校验,正确无误后执行。
二.倒闸操作时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读制度,若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负责人弄清楚后,再执行。送电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上装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和接地线确已安全拆除,拟送电设备绝缘良好、保护正确投用。
三.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倒闸,母线侧倒闸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倒闸。
四.执行完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字样。作废的注明‘作废’。由操作票负责人保存三个月。
五.全部操作完后,应进行复查,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工作票制
一、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工作票样式见附件2)
1.第一种工作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的;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等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2.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的;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的;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均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管理
1.工作票一式两份,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签发许可后一份交给许可人存根,另一份必须随身携带方便检查,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进行监护,若需离开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将工作票转交临时负责人;
2.工作票的有效期不超过15天,原则上不进行延期,到期消票后必须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3.工作票许可人不定期对各小室进行巡查:无票进入小室,罚款200元/人;工作票过期未消票的罚款200元/次;野蛮施工破坏成品的,除赔偿设备损失外,罚款1000元/次;安全措施不按照要求的罚款200元/次;动火且无动火票的,罚款200元/次;负责人不在场且无指定负责人的,罚200元/次;不带工作票进入小室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三、工作票制度的执行
需要进入受电区域各配电室进行安装的各单位、专业班组,需要到本工程电控工地办公区开具工作票,并经过工地相关人员签发;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如下所示:
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孔明泉:
韩翔:
李然:
吴杰:
金鑫:
黄建标:
戴樊刚:
工作票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江国: (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陆正兴: (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罗正:
杨连泽:
陈国新:
2、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凭有效工作票到电控工地驻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按交票、验票、许可的工序申请进入受电区域工作,工作票验票无误后许可人员开门,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方可进行进入受电区域按照工作票许可工作范围开展相应工作。严禁进入配电室的作业单位或班组人员随意触碰或操作非工作票许可范围内的配电设备。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对未持有效工作票的人员或单位,值班人员有权不允许其进入受电区域。
3、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许可工作票时,应明确告知作业单位或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成品保护事宜,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必须自行设立专职监护人员监护,电控工地及值班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各配电屋室的作业情况。
4、业主和监理人员进入以上配电室前,需到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工作票许可人处主动出示工作证并登记后,值班人员方可允许进入开展监察管理工作。严禁任何非工作班组或值班人员随意对受电范围内的配电设备进行触碰或操作。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强制驱离配电区域并向安保部门汇报。
5、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在配电室施工终结或当日收工时,应撤离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清理施工环境、清除施工剩余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然后工作票负责人应去值班室进行消票工作,许可人检查配电室环境满足相关要求后许可其收工或工作终结。逾期不办理消票的将视为无票工作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
6、各单位进入配电室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至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安保科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并落实相关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无动火工作票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与配电运行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配电室内消防设备,配备专用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2、各种配电设施、照明设备及电缆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 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施工打开的电缆孔应及时封堵,盖板严密完好,禁止承受重物
8、电控工地、配电室值班人员和安全科每月对配电区域进行电气及消防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
2022年05月20日
第4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别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7、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参加现场作业的还必须有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8、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专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带入工作现场。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第5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生产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相关的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补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 目的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0职责
3.0.1 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0.2 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0程序要点
4.0.1 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0.1.1 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0.1.2 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0.1.3 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0.1.4 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5 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6 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0.1.7 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0.1.8 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0.1.9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0.1.10 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0.1.11 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
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0.1.12 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0.1.13 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0.1.14 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0.1.15 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0.1.16 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0.1.17 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0.1.18 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0.1.19 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0.1.20 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0.1.21 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0.1.22 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0.1.23 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0.2 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0.2.1 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0.2.2 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0.2.3 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0.2.4 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0.2.5 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0.3 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0.3.1 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3.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0.4 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0.4.1 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4.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0.4.3 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0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表格
5.0.1 《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0.2 《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第7篇 铜堡初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第8篇 加油站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第9篇 机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
2、 实行机房用电申请制度,机房施工等临时用电和新加设备的永久供电必须由电源维护主管进行审批,在确认满足供电要求后分配或指定相应空开、插座等资源;使用申请者必须按照指定或分配的资源进行使用。
3、 外单位用电必须向维护中心提交申请,并附设计方案和图纸备案;由维护中心电源维护主管对方案进行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4、 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知识,了解机房内部供电情况,熟悉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5、 机房用电实行双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严格按照“停电、送电操作流程”等规范进行操作,充分保障机房供电和人身安全。
6、 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设施。
7、 机房所用工具必须进行绝缘处理保护。
8、 严禁不经过空开、熔断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把设备直接接入供电系统,应选用安全可靠、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9、 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从机房内直接向外引接电源线。
10、 严禁使用卤钨灯、大功率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
11、机房内禁止使用其他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第10篇 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1、各单位、部门设备安装、电线路安装布设须派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从事,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线路。
2、电器线路、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管理,必须严格遵照有关电器防火规范和规定执行,安装必须规范,使用必须安全,管理必须到位。
3、对电线路大的闸刀、大型电器的接插头、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运行正常。
5、加强使用明火管理,落实用火部人员的岗位防火责任制。
6、加强动火维修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用明火,应精神状态行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动火现场要有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作业完成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安全。
第11篇 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能源管理和大力节约能源消耗。企业中电力是一种使用面广,消耗量大的能源,它占企业总能源消耗的比例较大。因而,合理有效用电,节约电能在企业整个节能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此将制定公司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节能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全面负责企业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2、2#变电所与各部门的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
3、公司在进行扩建或改造工程时,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对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节能篇和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应严格审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要求,把不合理利用电力和浪费电力的问题控堵在消耗源头。
4、各类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的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5、部门在采购关键性电气设备或元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还需得到节能主管部门的共同论证,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电气设备或元器件。
5、部门应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
7、公司节能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摸清企业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8、公司推进电耗目标管理,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各种产品的电耗定额指标,并实施单耗考核,尽可能电耗定额指标考核部门班组。
9、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分别对电力设备运行人员和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进行节电经济运行专业知识与节电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0、变电所(站)运行人员及部门电气运行负责人必须经常关注力率补偿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力争接近0.95,电气专业主管工程师应研究企业大型电动机的无功就地补偿问题,对具有较大冲击性负荷的情况下,研究无功动态补偿的问题, 以使企业电力系统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11、变电所(站)的运行人员和车间电气维修人员对全厂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电线路,应及时组织进行改造,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12、部门班组操作人员对所有电力设备应尽可能减少空载操作。
13、严格公司照明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车间照明采用大功率节能灯淘汰白炽灯、汞灯,替代钠灯,公共区域照明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及节能装置,车间和办公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14、空调运行时适当的排气之外应关紧门窗,使用风扇的地方要消灭无人扇。
15、节能主管部门在现有已采取的节电措施和已进行的节电技术改造的基础上,要不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开展节电技术改造,尽量采用节能型变压器,推广更换成s11型新型节能变压器,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在风机、水泵等设备上,凡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的情况下,一律加以改造。最大限度降低运行损耗,大型电机的起动积极采用软起动装置,减少电动机起动损耗。
第12篇 油库用电管理制度
(一)、油库的一切电气(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养护,各电器设备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二)、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储存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的上空,通过上述区域的线路,要采用地下电缆。
(三)、在电气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作业,应经电工检查并报领导同意。
(四)、未经领导批准,各部位不得随便拉接临时线路,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五)、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六)、操作高压变配电设备,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严禁带电进行装修,各线路、电气设备停电维修时,必须在配电板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八)、新安装的电气(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
(九)、未经批准,任何场所严禁使用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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