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12
小区防火管理制度(十二)
(1保安部处理程序
1.0报警:
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
(1)监控室
(2)保安领班
报警人应报清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面积、目前状况、报警人姓名等;
2.0接警:
监控人员将所报时间、内容详细记录,并迅速通知:保安主任、物业经理、工程主任、管理处经理
上述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救灾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到场级别最高者为领导小组现场总指挥;
根据救灾领导小组总指挥之意见报119火警电话;
(2工程部处理程序:
1.0水的处理:
指派一名员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
确保消防泵运转,使消防用水不间断;
0电的处理:
指派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果断要断;
并设法解决灭火现场必需的照明;
确保消防用电不间断;
3.0电梯的处理:
客梯自动降至底层关闭;
消防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消防队员、保安部使用;
4.0防火卷帘门的处理:点动或连动关闭着火区域之防火卷帘门;
5.0检查正压送风排烟设备、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6.0组织人员投入灭火,必要时向消防队员提供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的情况;
(3物管部处理程序:
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抢救、疏散着火层的业主/客户,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业主/客户到达指定的安全区域,准确统计撤离人数,安抚业主/客户情绪;
配合检查是否有业主/客户尚未撤离,确认无遗留人员后离开并通知保安部;
撤离楼面时,协助保安部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4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决定是否报119火警电话;
调集力量,布置疏散救护人员、物资之措施;
决定灭火、供水、开启应急广播的区域;
安排防排烟、停电或继续供电、关闭空调、新风等措施;
密切注意小区内一切情况,稳定业主/客户情绪;
检查执行情况;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之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并按其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5救灾领导小组现场任务布置:
a、疏散和救护
划定安全区:保安领班划定供疏散人员集合的安全区;
疏散:
保安员引导并护送业主/客户向安全区域疏散;
在安全区域疏散线路上分段安排保安员为业主/客户指明方向;
安排保安员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安排保安员查清是否有业主/客户仍在着火区域内;
在安全区域内安排保安员负责接待,并安抚业主/客户情绪;
疏散秩序:
第一疏散着火层;
第二疏散着火层以上地点;
第三疏散着火层以下地点;
第四从消防通道疏散业主/客户;
第五从消防电梯疏散行动不便和老弱业主/客户;
b、扑救要点:
在火势能控制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但水带须放到位,以防灭火器扑救力度不够时,用消防水枪扑救时,首先要控制火势蔓延,然后才考虑扑灭;
力量布置应首先考虑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防,然后才考虑在周围及上层设防;
电气火灾须断电后才可用水枪扑救;
c、防排烟:
指导业主/客户和员工学会用湿手巾捂住鼻子,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必要时根据当时风向、火势的地形及时排烟;
视人员疏散情况关闭部分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隔离并阻止火势蔓延;
d、安全警戒:(由保安部落实,必要时其他部门协同实施)
小区外围:
派二名保安员分别负责接应消防车;
保安员清除外围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
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护好小区外围秩序;
小区底层出入口: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小区,指导疏散业主/客户离开小区;
看管好疏散出小区的物资;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域,维持灭火行动秩序;
着火层:
严禁应疏散人员进入着火层,,防止乘火打劫、制造混乱;
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按秩序撤离;
水灾扑灭后:
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e、应急广播:
1.一旦火灾发生,应急广播应配合做好指导疏散、安定人心等工作;
2.广播范围应视火势情况而定,一般只限于着火层和上下一层;
f、设施保障:
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令;
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等不间断;
g、保持通讯畅通:
以监控室和电话总机房为核心,采用电话联系、对讲机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有效网络,使各级人员正确迅速接受火灾信息,赶至受灾现场;
(6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清洁部防火安全责任制
3防火责任人--清洁部主管
职责:在部门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检查清洁部仓库用品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防火措施:
严格遵守部门的总体防火措施。
清洁用品及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仓库内必须限额储存,有关通道都必须符合防火规定范围。
仓库内货物必须按性质分类储存。
仓库内不准使用电暖、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仓库内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过安全负载。
应该配备灭火器的必须配备,并保证其完好可用。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清洁工具和垃圾袋不可放在消防通道。
保持消防安全门时刻关闭。
所有员工都必须知道工作地区灭火器材的位置。
2.物管部制服房防火安全责任制
防火责任人--物管部仓库主管
职责:在部门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检查制服房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防火措施:
1.严格遵守部门内的总体防火措施。
2.制服房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3.制服放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
4.不占用防火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5.禁止将制服房作为休息室货住宿人员。
6.制服房内衣物存放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7.制服房照明必须符合防火规范,不使用不符合消防规定的照明设备。
8.制服房内不得使用电暖炉及电炉等电器。
9.制服房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过安全负载。
10.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等进行检查。
11.制服房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检查,确保切断所有电源。
第2篇 z小区防火管理制度-6
住宅小区防火管理制度6
1.为了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作为租赁合同的主要附件之一,由物业管理部门和用户共同遵照执行;
3.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用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用户责任人及其主要办事人员应熟悉本规定;
4.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机电、动力部门配合,由消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5.用户租赁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换由用户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及保养;
6.物业管理部门的防护工作职责是: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并对用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4)组织用户开展防火自查,督促用户整改火险隐患;
(5)负责保证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畅通;
(6)定期对辖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7)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用户及有关主管部门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8)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用户加强防范;
(9)督促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经营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10)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指导用户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11)未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外来危险品车辆进入和停、放;
(12)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7.各用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8.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人员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进行防火管理工作,协助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防火工作;
9.楼内外原设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由房屋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划清责任分别负责;也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代管代修,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担,每年保修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消防主管部门;
10.物业管理部门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燃气(燃油)管道设施,应委托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队)定期对燃气(燃油)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露,要及时维修、更换;
11.用户应自觉接受物业管理部门、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的管理,并遵守下列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遵守燃气(燃油)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3)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晾晒易燃、可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4)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
(5)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装修消防程序及有关防火安全规定;
(6)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kg的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乱丢烟头火种;生产场地、仓库和重要部位不准吸烟;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及停放车辆;
(9)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10)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11)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2)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报告;
12.物业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楼房(含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13.严禁有'三合一'、'四合一'等现象存在;
14.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尽量减少损失。在扑救过程中,如挪用外单位支援的灭火物资、装备等,应由发生火警、火灾的单位(用户)及时偿还;
15.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职工,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应由发生火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6.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商场、会议厅(室)参照该规定执行;
17.凡违反本标准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18.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 小区管理处防火责任制度-15
小区管理处防火责任制度15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特制定本防火责任制。
1.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理处义务消防队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防火工作直接由管理处经理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消防工作纳入管理处经营和发展计划当中,以保证其正常进行;
3.防火工作由管理处经理负责领导,由各执行作战小组负责实施,安全主办对各小组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安全主办安排实施具体工作并安排消防灭火工作,由消防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报告警情;
4.消防设备组平时应对消防设备的养护检测及维修,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在接到消防指挥中心火警时,先停市电,停电梯,改用应急电源,并启动消防加压泵,配合灭火人员使用消防设备;
5.消防疏散组要熟悉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火警时负责指挥安排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6.消防灭火组对各类消防设备的性能、作用、构造应熟练掌握,接报警后应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控制火势或灭火
7.消防接应组应对附近交通要道了解,接到消防指挥中心命令后应准确接应,指示消防车辆赶到现场;
8.消防救护组应熟练掌握一些急救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辅助器材,在火灾现场应做到有伤者先救人后救物的抢救方式,同时应控制火灾当事人家属的情绪;
9.消防现场治安组由当值安全员直接负责,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同时维持现场秩序,便于灭火救护的正常进行;
10.任何人员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防火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人员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11.管理处应当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防火意识;
12.对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13.管理处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参加消防常识学习,或外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借以提高消防意识及专业技能;
14.消防设备责任人要每月对大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试运行,使之一直保持良好状态。
第4篇 x小区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2)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4)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3)负责保安员、管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小区灭火应急措施;
(4)监督、指导各区防火工作开展和实施;
(5)负责各管理处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6)负责组织住户消防疏散演练;
(7)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
3、各区域经理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对本区的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监督消防专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顶定》,认真“三落实”:
(1)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栋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由各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二、实施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区域经理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长对棕榈滩各相关地方(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整理本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教育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管理公司负责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
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详见《丽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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