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费用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列入项目成本,由公司统一管理 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制定出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计财部安排使用资金,该项费用列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的各种安全技术设备,该项费用列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 目总名称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范围包括: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抢险应急措施费。
4、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 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5、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 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适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 必须退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6、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管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7、项目工程施工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 目部经理及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8、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部经理批准。
9、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或落实不到位的,依照 有关规章制度给与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2篇 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3.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3.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达到本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也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5、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5.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费用的报批流程
6.1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每月25号前各分厂申报下月安全经费计划,经分厂厂长签字后上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和计财部各1份。
6.2安全费用报销流程:
6.2.1外购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应在《固定资产新增项目审批表》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供销部业务员结算流程:计财部安全经费岗位人员登记后,分厂厂长签字,再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6.2.2从材料库领取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及领用单位,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
6.2.3以上两项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必须与每月25号申报的安全费用计划相符,无计划的安全费用要每月补申报一次,同时填写《安全费用申报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厂安环处及有关单位将下年度的安全经费按使用范围所列的九项内容编制计划,经厂长签字后报送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经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汇总,报送安全主管副总审核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报送计财部及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7、安全费用的管理
7.1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3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 计财部编制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时,应当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7.5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8、安全费用的处理
8.1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应急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8.2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管理使用。
8.3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3篇 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3.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3.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达到本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也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5、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5.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费用的报批流程
6.1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每月25号前各分厂申报下月安全经费计划,经分厂厂长签字后上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和计财部各1份。
6.2安全费用报销流程:
6.2.1外购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应在《固定资产新增项目审批表》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供销部业务员结算流程:计财部安全经费岗位人员登记后,分厂厂长签字,再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6.2.2从材料库领取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及领用单位,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
6.2.3以上两项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必须与每月25号申报的安全费用计划相符,无计划的安全费用要每月补申报一次,同时填写《安全费用申报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厂安环处及有关单位将下年度的安全经费按使用范围所列的九项内容编制计划,经厂长签字后报送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经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汇总,报送安全主管副总审核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报送计财部及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7、安全费用的管理
7.1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3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 计财部编制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时,应当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7.5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8、安全费用的处理
8.1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应急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8.2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管理使用。
8.3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4篇 安全经费投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切实到位,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部。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经费(以下简称经费)是为了确保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产值计划按2%确定年度经费计划;各基层单位依据年初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产值计划,确定本单位经费计划;各项目部依据产值计划、项目进度,确定本项目部的经费计划。经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安全生产
㈠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
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抢险应急措施,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㈧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㈩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㈥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结合公司下达的产值计划,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经费的支出计划,报基层单位审核,再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部实施投入计划,计划实施时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基层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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