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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9

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1篇 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房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的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要向新入院病员宣讲住院守则。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医师查房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2篇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离院外出。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操作前后要洗手或卫生手消毒,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保持干燥,防止再污染。

五、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周固定卫生日。

六、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七、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治疗室、换药室地面、物体表面等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如采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应记录使用时间,累计时间应小于1000小时。

九、抽血、输液实行一人一针一带,操作前后应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无明显污染时)。

十、无菌镊子罐每周高压灭菌2次,戊二醛浸泡液面要求达到镊子的1/2―2/3,一罐一把,并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如使用干罐,应每4小时更换。

十一、所有的灭菌物品均标明“科室、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消毒日期、失效期”,失效期一般季节7天,霉季5天。

十二、体温表、湿化瓶、雾化器等医疗用品按要求更换、消毒。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十三、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共用座式便器每日进行消毒。

十四、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五、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六、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医疗垃圾置黄色垃圾袋,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垃圾袋中并做好明显标识,锐器应及时置于锐器盒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七、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持新风机房清洁,严禁堆放物品。

第3篇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设备应简单,物品定位放置,并保持清洁。病房内保持安静,严禁放置危险物品。

2.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检查危险品及病房各种设施的安全性。

3.病房门窗、点灯、床和桌椅等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总务科安排人员前来修理。未修理好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4.病房大门、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储藏室等在进出时要随手关门并锁好,不准病人任意出入。工作人员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组织寻找,防止落到病人手中而发生意外。

5.病人入病房,可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软底鞋。食品交值班护士由病房统一管理,定时发放。病人的眼镜、假牙在监护下使用。其他一切危险物品如刀、绳和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房。

6.病人的床位应由值班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在调整房间或床位时应交班,以便清点和观察。

7.病人开餐时,所有上班的工作人员要到场并维持好秩序,对于兴奋躁动、木僵等病人,要特别给予关注。

8.病房禁止吸烟,对于吸烟的病人,组织在吸烟区吸烟;禁止在床上吸烟,以防失火。

9.病历和各种记录应定点放置,并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和乱放;不准病人和无关人员翻阅。

10.病人书信来往必须严格管理未经经治医师同意,不得将病人信件任意发出或交给病人。病人在住院期间一般不给接电话,但病情好转经科主任或经经治医师同意,可以接电话。病人离开病房外出必须有工作人员或家属(监护人)陪伴。

11.病房内不留宿无关人员,陪人必须持有陪人证。

12.未经医院办公室许可,不允许任务无关人员到病房参观、逗留或给病人摄影等。

第4篇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1.病房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技能的演练.2.各病房物品做到固定放置,便于清点和使用。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实际人数,新入院患者,有严重自杀、伤人、毁物、逃跑的病人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交班者。

4.患者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外出检查要有工作人员陪伴。并防止患者将限制品带入病室(限制品:绳索、刀、剪、碎玻璃、打火机、火柴、玻璃瓶等)。

5.病房的钥匙、刀剪、保护带等危险物品,应有固定数目,放置在固定地方,并详细交接。如有遗失要立即追查寻找并报告主任或护士长。

6.病房各种设施,如电器、门窗、桌椅、玻璃、门锁等要做到定期检查,随时维修。施工时各种工具不得随意放置,病人不得随意靠近,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

7.病区各种设备,如门窗、床架、桌椅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及时申请修理。

8.抢救用物做到物品完好、齐全,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使用。

9.确保住院患者安全,严格执行每周安全大检查。

10.每周四上午为安全检查时间,平时随机抽查,并作详细记录。

(1)检查范围:患者衣服口袋、褥垫、床头柜和患者活动场所。

(2)检查内容:患者是否内藏绳索、剪刀、风钩、破玻璃片、玻璃瓶、打火机等限制物品。

11.病房消防通道做到畅通无阻,病房消防设施完好无缺,周围无杂物。

12.工作人员在下班前离开岗位时,务必检查和切断与下一班工作无关的电源,以确保病房安全。

第5篇 附二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2.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

3.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及麻醉药品,如确需配备少量麻醉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麻醉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4.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6.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6篇 k医院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本文来自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7篇 八一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重症监护病房(icu)的消毒隔离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监护区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9.5m2。

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

3、患者的安置应将感染患者和非感染患者分开,特殊感染患者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4、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戴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患者不得进入。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6、注意患者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7、加强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防止患者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监测。

8、加强急救设备的管理与消毒,保证各急救物品的完好,防止交叉感染。

9、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戴口罩,与患者接触前要洗手。

10、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患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1、icu的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每月做生物监测1次。

第8篇 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第9篇 精神病医院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3.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四)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1.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2.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3.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4.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第10篇 医院观察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观察室、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病人入院时应做好卫生处置(理发、洗澡、换衣、剪指甲),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应每天清洁,每周消毒1~2次。卫生材料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九.餐具应每餐清洗消毒,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排泄物等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

第11篇 八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隔离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工作区的要求

1.严格“三区”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有效的隔离屏障。严格执行从清洁到污染的流程,人流物流不得逆流。

2.病区和医护办公室应通风良好,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空气消毒:①通风。②紫外线灯照射:每天3-4次,每次不少于1h。要注意皮肤、眼的防护。③化学(气溶胶)喷雾消毒:每日2次。3%过氧化氢,20-40ml/m3,封闭60分钟(可有人);或1500mg/l含氯消毒剂,20-30ml/m3,封闭60分钟(无人);或0.5%过氧乙酸,20-30ml/m3,封闭60分钟(无人、终末消毒)。④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机。

4.三区之间、病房门口及病区出入口,放置浸有0.5%过氧乙酸或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的脚垫,并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以保持脚垫湿润。病区每日2次用用0.2-0.5%过氧乙酸或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擦拭桌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门把手、病床扶手等。

5.疑似或确诊sars病人要单间隔离,病人留观期间要求戴口罩,并不得随便离开留观室。禁止陪护探视。

二、工作人员要求

1.医务人员按要求进行隔离着装。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离开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都要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1-3分钟;或用75%酒精5-10ml擦拭手部。病区设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采用流动水六步洗手法,用肥皂揉搓双手15s,流动水冲净,反复2-3遍。

2.离开污染区,要将隔离衣、外层帽子、口罩、目镜、手套等放入指定的装有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加盖容器中浸泡,或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不得将这些衣物带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半废染区的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隔离鞋要放在指定容器内或指定地点,不得带入清洁区。

3.医护人员脱下的布帽子、口罩、隔离衣,用0.2-0.5%过氧乙酸或用15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经高压灭菌备用。目镜可用0.3%过氧乙酸或1000-1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

4.离开发热门诊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区,工作人员应消毒鼻腔、外耳道、手、漱口、洗澡更衣后离开。

三、疑似或确诊sars病人用后物品消毒

1.各种插管、导管尽可能采用一次性管道,用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封闭包扎后焚烧。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在使用后立即用0.5%过氧乙酸或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灭菌。

2.病人所用体温计、尿便盆、脸盆、餐具要固定使用,每日消毒。体温计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为终末消毒,试表前需用清水冲洗,擦干。听诊器、血压计、手电筒、扣诊锤等物品,每次使用后立即用75%酒精或0.2%过氧乙酸纱布擦拭消毒,每日放熏箱消毒一次。各物品需有备用。

3.病人用过的病员服、床单、被套、枕套等放入0.5-1%过氧乙酸液中浸泡30分钟,密闭车辆送至洗衣房清洗、消毒灭菌。病人用过被褥、床垫、毛毯、枕芯等可用15%过氧乙酸加热熏蒸消毒。

4.病人分泌物消毒:每床旁需设加盖容器,装足量有效氯1500-2500mg/l含氯消毒液,用作分泌物随时消毒,消毒后的可倒入病人卫生间。每天消毒清洁容器一次,用同样浓度消毒液浸泡1小时。痰液最好吐入固定痰盒,焚烧处理。

5.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消毒:成型粪便加2倍量20%漂白粉乳剂或有效氯为20000-5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稀薄的排泄物和呕吐物加入1/5量漂白粉干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后弃入厕所,经污水处理站再次消毒。

6.病人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都视为传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双层封扎后经污染通道运往指定地点及时焚烧。

7.床旁*光机、心电图及监护仪要病区专用。用后及时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表面消毒。探头可用75%酒精擦拭消毒。

8.空的氧气瓶运出病区之前,必须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进行表面擦拭。

9.运载病人救护车要及时消毒,病人离开后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进行喷洒消毒,0.5%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15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60分钟。

第12篇 医院管理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药房和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剂科(病房药房)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按照病房医师(士)处方到病房药房领取,每星期补充一次(抢救例外)。

(三)小药柜一般不配备贵重、自费药及医学专用药品,如确需要配备少量医学专用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并按医学专用药品、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病情以备考查。

(四)小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应经常检查毒、麻、限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应用。

(六)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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