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针对公司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公司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公司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公司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公司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 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 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公司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 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 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公司首先报请公司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公司提交竣工图纸。
4)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 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 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公司电工应按照《动力公司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 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 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 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外供电开关线路
6.1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转供电。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公司供电,可向动力公司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 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 需要本公司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公司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公司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 不允许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电源。如确实需要,可在我公司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 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公司向市供电局备案。
e. 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办理增容手续。
f. 因供电局或我公司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 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公司确定。
h. 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公司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公司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 临时用电管理
8.1 凡公司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公司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负责人到动力公司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 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 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本公司工作负责人)
l 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 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 电工接线并送电。
8.2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 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公司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 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公司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 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公司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 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 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 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第2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3.2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
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
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
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
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
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
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
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
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
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2.11 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
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
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离(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
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
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8 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
3.3.10 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
3.3.11 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
3.3.13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3.14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气运行安全
3.4.1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4.2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3.4.3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3.4.4 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3.4.5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3.5电气检修安全
3.5.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5.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5.3 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3.5.4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5.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5.6 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3.5.7 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3.5.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5.10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3.5.12 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
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3.6接地装置的规定:
3.6.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3.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6.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3.6.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3.6.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3.6.6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4欧姆。
3.6.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6.8 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7 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相关记录
4.1 电气工作票
4.2 安全检查台账
第3篇 电气高压实验安全管理
1、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3、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4、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5、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结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6、变更结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8、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第4篇 简述高压电气试验的安全管理措施
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加之电气设备故障诊断的需要以及计算机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的发展,高压电气试验中采用的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增多,新的试验方法也不断引进,各种最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而促进了当前电力系统的稳定发展。首先,高压电气试验的新设备不断增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当前的电气设备呈现出设备小巧轻便、抗干扰能力强、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其次,高压电气试验不断采用新的研究方法。变压器绕组变形方法,它能够增加诊断的灵敏度;不拆线测量方法,能够节省人力、物力、减少停电时间。再次,高压电气试验的新技术不断应用。红外技术的应用可以通过监测电气设备对设备故障进行更加准确的诊断。最后,高压电气试验诊断技术不断发展。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电力变压器故障专家诊断系统。然而,高压试验中如何避免人身安全依旧是不甘落后落后的课题。
1 高压电气试验的前期工作
1.1人是根本,提高人的素质
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高压试验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包括熟悉各项试验的目的及原理、试验接线方式方法、被试电气设备的结构、加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此外还需牢记的是电气设备高压试验规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了这些知识作为铺垫,才能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作出准确、合理、有效地判断。
1.2前期工作
(1)加强高压试验的前期查勘工作。
当工作班成员接到工作任务后,应迅速到变电站进行前期查勘工作。此时需要就作业任务、停电范围、危险点,详细地记录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上面。
(2)做好作业前工作准备。
当任务下达之后,就要拟定本次试验所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工器具并检查好仪器仪表、工器具是否在检定合格的使用期限内。工作前携带好所有需要的器具,防止由于现场使用代替的工器具可能对电气设备接头、瓷瓶小套管等造成的设备损伤,设备事故。
(3)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在试验工作过程中,履行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所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等。高压试验应根据具体的工作由班组长或是上级部门下达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报所需的安全措施,确定工作范围与带电范围之 间有明显的断开点,在工作范围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是装设好按地线,并严格履行工作票签发、工作票许可手续,确保高压试验外部环境的安全。
2 高压电气试验过程中控制
2.1开展好班前会。
在发出变电站工作票后,由工作负责人召集工作班成员召开开工会。在班前会上 ,详细的向各位工作班成员再次详细交代停电范围、作业任务等。相对于室外电气设备而言,室内的10kv开关柜由于空间狭小,带电部位与工作部位距离短,非常危险,系统内也屡次发生10kv开关柜内的人身伤亡事故,故l0kv电压等级的作业更需严加注意。在班前会上,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班成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严禁精神状态不好,身体欠佳,饮酒后人员参与到即将开展的高压试验工作中去。工作负责人要求大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按听手机,聊天,吸烟等。
2.2严格执行高压试验安全规程。
检查好试验设备接地的可靠性,高压试验特别是对电容器、电力电缆等的试验将会给被试品充电,故需检查好仪器仪表的接地情况,保证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线之间连接良好,接地线不能缠绕在接地引下线上,同时也不能置于接地引下线有锈蚀、油漆处。检查好仪器仪表。指针、旋钮是否在零位,试验接线绝缘表面是否良好,有无断线情况。
试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唱制度。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麻木的自顾自埋头独干造成的。往往接线人员还在接线,加压人员就开始施加电压。或是加压人员还未降压,接线人员就开始参与更改、拆除试验接线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需要加强注意的是,某单位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是由于加压人员是刚到单位半年,安全意识尚显薄弱的大学生造成。学生理论知识扎实,但安全意识及经验尚需加强,同时年轻人积极性高,压制住了执行呼唱制度所需要的理智,故加强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监护,培养他们的安全习惯也是控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试验后的放电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对避雷器、变压器、电力电缆、电容器等电气设备进行完试验后,应在降压并断开电源后对被试品充分进行放电,防止残余电荷对人员带来的危险。
3 高压电气试验终结时的安全管理措施
高压电气试验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现场无遗留物、工具、接地线等物品;已拆动的所有引线按照拆除前的相位、顺序连接完好、牢固;为了调试需要而临时退出或改动的保护已正确恢复;调试拆除或短接的线头已恢复;工作班全体人员撤离试验现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将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处理情况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汇报。
4 结束语
由于高压试验的特殊性及危险性,要求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技能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二者缺一不可。广大试验人员要加强对试验技术及规程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杜绝一切的违章违规操作,才能减少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机率,创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第5篇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规定
一、电气登高安全用具类:
(1)梯子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应用金属材料制作。梯子和高凳应坚固可靠,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梯子分人字梯不靠梯两种。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开脚度,其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为了防滑,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橡胶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铁尖。在梯子上工作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工作人员的腰部,或者说工作人员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踏板上工作。
(2)脚扣和安全腰带
脚扣是登杆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钢材制成。木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刺入木杆起防滑作用。水泥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像胶套或橡胶垫起防滑作用。脚扣有大小号之分,以适应电杆粗细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杆用具,主要由坚硬的木板和结实的绳子组成。安全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安全腰带有两根带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紧用,大的系在电杆或其地牢固的构件上起防止坠落的作用。安全腰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0毫米。绕电杆带的单根拉力不应低于2250牛。
二、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类:
(1)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是绝缘基本安全用具。绝缘夹钳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电气操作。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握手部分和绝缘部分用浸过绝缘漆的木材、硬塑料、胶木或玻璃钢制成,其间有护环分开。配备不同工作部分的绝缘杆,可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操作跌落式保险器,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安装和拆除避雷器,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等项工作。绝缘夹钳主要用来拆除和安装熔断器及其他类似工作。考虑到电力系统内部过电压的可能性,绝缘杆和绝缘夹钳的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要求。绝缘杆工作部分金属钩的长度,在满足工作要的情况下,不宜超过5-8厘米,以免操作时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
(2)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用橡胶制成。二者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但绝缘手套可作为低压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可作为防护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厘米。绝缘靴应采用特种橡胶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 胶靴代替。绝缘靴是作为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边5厘米。
(3)绝缘垫和绝缘站台
绝缘垫和绝缘站台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条纹的橡胶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绝缘站台用木板或木条制成。相邻板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台不得有金属零件;台面板用支持绝缘子与地面绝缘,支持绝缘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台面板边缘不得伸出绝缘子之外,以免站台翻倾,人员摔倒。绝缘站台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为了便于移动和检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过 1.5*1.0米。
(4)以上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要正确使用、保管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耐压、机械强度等实验。
第6篇 电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7篇 电气电工班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是电力工业永恒主题,电力企业离开安全就无法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班组作为企业细胞,各项生产工作直接执行者,也实现安全生产主要载体,更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基础和关键所以,班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长盛不衰、安全生产长周期重要一环因此,电气班组安全管理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落实操作中“四把关”、“四对照”,防止误操作事故
电气专业运行值班人员85%工作都围绕倒闸操作开展,然而,在倒闸操作这个关键环节上,最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这些误操作往往打破企业安全纪录,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直接原因,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根据国电公司安全部统计, 1997年全国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共77次,属运行责任有65次其中,以操作人员走错间隔、不核对设备名称、在防误装置闭锁情况下强行解锁等行为引发事故最为典型如果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认真落实操作中“四把关”、“四对照”,这些事故可以避免由此说明“两票”制度执行还没有全面落实,在某些地区和环节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所以,为了避免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企业,除了要加强对班组成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还要严格执行并落实“两票”、“四把关”、“四对照”制度,坚决杜绝无票操作、操作票跳项、漏项违章行为
2 加强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层层把关,保障安全
根据我局和外局各个变电单位多年运行经验,在电业事故调查处理中,很大一部分因为操作者“无意识行为”导致一般来说,误操作直接责任者不故意采用错误操作方法、手段,而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某种习惯或生理、心理因素以及外界干扰使行为失控,从而出现无意识行为所以,要从源头遏制这种带有事故隐患无意识行为,加强对运行人员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监护复诵制度基于对运行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班组作为完成倒闸操作小团体,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度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对“两票”制度和监护复诵制度执行,起着现场直接监督作用《安规》中明确规定: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为监护;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在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应根据操作票唱票,操作人应认真复诵操作命令,并对将要操作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核对无误监护人应确认操作人站位,且复诵无误后再发“对”和“执行”口令在平时操作中,值班人员要有意识地进行这种监护复诵训练决不能因为操作项目少、操作简单而养成一种得过且过,干完就行麻痹心理这就象一名军人必须要练好队列一样,对运行人员最基本要求同时,也防止无意识行为、保护运行人员自身安全可靠保障目前,除了上面措施外,我局广泛开展了“第二监护人”制度(运行专工或所长亲自跟随操作、亲自把关),实现了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从近几年这一措施实施情况来看,既起到了安全屏障作用,又为我局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3 坚持不懈地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反习惯性违章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在电力生产任何时期、任何小环节上都必须坚持有句谚语道:“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这说明违章一次并不可怕,因为并不所有违章都会酿成事故但,反过来说,所有事故发生,都因为违章操作引起,都含有某种违章因素违章次数多了,那么事故发生几率就要大大增加在某种意义上,违章就事故所以,保安全必须从防止违章着手,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对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做法,延伸为对违章行为分析实施“四不放过”新做法对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要体现“从快、从重、从狠”处理原则班组做为电力生产基本单位,要坚决抵制反习惯性违章,从日常小维护工作着眼,将防止违章工作做到每个人、渗透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班组之内
3.1反习惯性违章,风气最关键好风气不容易形成,但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就会抵制住个人主观不良情绪或违章倾向俗话说:火车跑快,全靠车头带作为一班之长,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工作中还生活中都要时刻注意,从点滴小事做起,用自己实际行动感染大家,树立起良好大众形象,让大家心服口服,觉得跟你干心理面踏实,增强全班组凝聚力、向心力不但自己工作不违章,还要让别人不违章,最终使班组形成一种反习惯性违章良好氛围
3.2有效活泼地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要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安生活动,通过身边违章事故,经常对班员进行教育,提高班员对违章危害性认识,积极引导大家认真吸取湿“鞋”人深刻教训,消除违章思想根源做到讲情理,不讲情面,“一碗水端平”对班员一视同仁,奖罚分明,使被处理人心服口服牢固树立你安全,我安全,安全,人人安全大众化观念
3.3挖掘班组年轻人工作潜能做为一名班组长,应采取有效方法,广泛开拓年轻人朝气蓬勃创新思维,使们多为安全生产说一句话,多为安全生产出一些点子针对设备、管理上一些不足,要积极探索,大胆革新,充分发挥调动年轻人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3.4上、下级要统一思想上级要积极支持班组反违章工作,要尊重班组处理意见,当受到处罚人员认为“不公平”,找到班组上级时,上级领导要耐心先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和批评,然后与当事班组交换意见,如班组处理确有不妥之处,要采取可行方法提醒班长今后注意,并加以改正要充分调动班组反违章积极性,大力支持班组反违章工作,对班组好反违章做法应予以肯定,成绩显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 班组建设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人素质
人一个企业最宝贵财富,也企业安全工作诸多因素中决定因素,只有把人工作做好了,安全工作才有可靠保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职工文化素质已成为企业前进主要动力事实表明,文化程度高职工接受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就快,分析、处理问题敏锐性就强,反之就慢,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基层班组必须加强班组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以适应时代要求。
4.1班组长要努力提高自身管理知识、管理水平
班组长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新经验,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眼前那一摊子事情,更不能认为自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靠着“吃老本”就可以不用学习或者放松了学习,要积极扩展自己知识面、开阔视野
4.2加强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这两个基本技能培训
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考核运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两个基本项目,它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指标班组任何形式培训,都不能脱离这两个主要环节在平时倒闸操作任务不多情况下,可以开展一些模拟开票练习现在变电单位普遍采用了微机开票,矫正了运行人员过去存在随意开票情况,缩短了开票时间但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例如,有职工不开新票,而直接调用存在微机里面操作票,这样就降低了操作人员操作效率过去一些老同志都手写操作票,因而对操作每一个步骤都非常清楚,干完一项之后马上就能进入下一项操作,而年轻操作人员干完一项之后还要反应很久才能知道下一项什么,往往监护人拿着票告诉操作人到哪里、干什么因此,在平时开票训练中,要象写票一样,一项一项来练习,写完之后,将操作票与标准比较,找差距,关键分析问题原因,自己错在哪里、漏了什么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水平同样,事故处理也不能忽视,平时反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要认真开展,重在落实要讲清问题,摆明道理,使职工从心里感到学到了真正有价值知识
4.3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我局前段时间下发了《哈尔滨电业局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读本》,里面详细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新时期对电力职工道德规范和要求,同时对李庆长等一些省内电力系统优秀模范、全国劳模事迹也做了报道班组应结合这些优秀人物先进事迹适时开展政治学习活动,鼓励先进、批评落后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活动,使职工认识到自己光荣职责,树立贡献企业、报效祖国崇高理想和信念
5 双管齐下,加强安全监督机制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企业仅仅靠教育、培训不够,更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从管理上规范职工行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中,要明确规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要开展切合我局实际情况“五查”,“安全大检查”活动改变“以罚代管”不良作风在实际作业中要求做到:作业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作业者100%执行规程, 100%执行安全措施,每项作业都必须在周密安全措施、有效技术措施及有力组织措施下进行班组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督作用
班组对于违章原因和暴露问题,不能隐瞒,要举一反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发生问题,要吸取教训,尽可能扩大改进工作局面,使之在提高安全水平方面收到更多实效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又不能过分地受分工局限在搞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同时,与有关人员协调配合,制定一套符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
第8篇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措施
一、准备工作
1、坚持班前安全会制度,由工作负责人对当天作业的内容、主要危险点和相应的安全措施,人员分工和安全职责,进行详细的布置,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按照现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其中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变电所值班员。条件允许时,工作票内容可采用计算机打印,但签名、日期、时间仍然用手工填入。
3、检查试验设备、工作现场有无妨碍安全的情况。
4、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核对现场接线情况,回路编号,正确填写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详细注明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认真审查工作票内容,特别是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如果工作票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则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核后予以签发。
5、工作负责人随同工作许可人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已拉开关、刀闸,已装接地线,验电、放电,安放临时围栏,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与工作票相符。
6、在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签字许可后,由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方可开始工作。
7、合理布置工作现场,
二、 高压试验的安全注意事项
1、试验设备(如试验变压器及控制箱等)的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 的多股软铜线,接地必须良好可靠,在无专用接地端子可用时,可接在开关柜柜体。严禁接在来自水管、暖气管、易燃气体管道等非正规的接地体上。
2、被试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的接线应牢固并应尽量缩短, 高压引线必须使用绝缘子支持固定。
3、现场试验区域及被试系统的危险部位及端头应设临时遮拦或拉绳,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警戒。
4、合闸前必须先检查接线,由接线的另一人负责核对检查,将调压器调至零位,并通知现场人员离开试验区域。
5、试验必须有监护人监视操作。升压加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监护人应大声呼唱,传达口令应清楚准确。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6、试验用电源应有断路明显的双刀开关和电源指示灯。更改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进行放电(指有电容的设备),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7、 电气设备在进行耐压试验前,应先测定绝缘电阻。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时,被试设备应确实与电源断开。试验中应防止带电部分与人体接触,试验后被试设备必须放电。
8、试验设备的高压电极,除试验时外均应用接地棒接地,被试设备做完耐压试验后应使用放电棒接地放电。
9、进行直流高压试验后的高压电机、电容器、电缆等应先用带电阻的接地棒或临时代用的放电电阻放电,然后再直接接地或短路放电。
10、在使用中的高压设备,其接地线或短路线拆除后即应认为已有电压,严禁接近。
11 、遇雷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压试验。
12、 试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并经放电接地后方可进行检查。
三、 二次回路传动试验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对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做通电试验时,高压侧隔离开关必须断开,二次回路必须与电压互感器断开。严禁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2、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严禁开路,经检查确无开路时,方可通电试验。
3 、进行与已运行系统有关的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调试时,必须将有关部分断开或申请退出运行,必要时应有运行人员配合工作,严防误操作。
4 、做开关远方传动试验时,开关处应设专人监视,并应有通信联络和就地可停的措施。
5、 转动着的电动机,即使未加励磁也应视为有电压,如在其主回路(一次回路)上进行测试工作,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
6、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其电压等级应与被测电压相符,测量时应戴绝缘手套。
四、工作终结
1、试验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1)无遗留物品、工具、接地线等;(2)已拆的所有引线连接完好牢固;(3)柜、门、盒等处恢复完好;(4)为了调试需要而临时退出或改动的保护已正确恢复;(5)调试拆除或短接的线头已恢复;(6)工作班全体人员撤离试验现场。
2、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结束时间,并双方签名。
3、对试验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处理情况,向被试设备管理运行单位做详细交代。
第9篇 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运行环境是影响设备安全防护有效性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有关研究结果表明:现代的电气使用环境统一比较复杂,而且其稳定性比较差,这无疑给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对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主要有腐蚀、粉尘污染以及湿度过大等。此外,电气设备运行系统中如果有外来物体侵入,设备的运行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以上状况,现阶段着重要处理的问题就是采取相应措施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周围环境因素、外来物体因素等相互隔开,保障电气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外壳的有效防护主要通过诸如防护罩、过滤网、密封结构装置等的配合使用来完成,将电气设备和外界环境因素的接触面积限定在有效防护的范围内,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的科学合理防护。
根据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的基本原理,可以将目前在系统中涉及到的电气设备防护模式分为两大类:人为性因素和外加性因素。人为性因素指的是相关的电气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好对电气设备外壳有危险标志部件的防护,要时刻监督相关管理工作的进展,避免电气设备内部进入外来异物。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有效防护,在实际的防护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所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不能在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铺设的区域下开展施工,建设施工项目的临时作业棚搭建和相关的生活设施等均不能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
第二,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架空线、路边线等的搭建位置应有一定的限定,一般情况下,不能和架具结构的边缘位置距离太近,这样有利于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相关的施工规范标准中应该对以上两者的距离进行严格的规定,这是施工标准中最应该修改的一点。 根据目前我国的技术水平限制,两者安全距离的详细划分主要是通过架设具有电压等级差异性的架空线路来完成。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架空线路的等级电压在1kv单位以下时,架具结构边缘位置与架空线路位置之间的距离应该限定在4m以上,方可进行安全施工;如果架空线路的等级电压高于1kv单位,但不超过10kv单位时,架具结构边缘位置和架空线路边线位置的距离应该限定在6m以上的范围内,方可进行安全施工。
综上可知,在建筑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架具结构边缘位置和架空线路边线位置之间的距离应当进行严格把控,其也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的关键所在。
第三,低压线路应该设置在地表以下,也可以架空设置。
第四,如果由于某些客观因素不能满足两者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务必要在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下,针对性地对重要安全隐患部位进行必要处理。
安全管理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防护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对电气设备的有效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此,相关的电力部门务必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整个电力系统的有效运行。只有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整个电力系统才有可能稳定运行。为了有效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终端应用客户的积极主动性,将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知识定期更新普及给广大用户,定期开展相关的设备维修检修工作,使客户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重要性有进一步了解。为了做到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的早发现、早解决,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开展管理工作,从而保障整个系统的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任何一种类型的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都应事先进行相关的预防性试验,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设备的运行状况,要注意的是预试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这样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第10篇 电气安全组织管理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
电工是特殊工种,又是危险工种。首先,电工作业过程和工作质量不仅关联着电工本身的安全,而且关联着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其次,电工工作点分散,工作性质不专一,不便于跟班检查和追踪检查。这些都反映了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应当根据本部门电气设备的构成和状态、本部门电气专业人员的组成和素质,以及本部门的用电特点和操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确定管理人员和管理方式。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电气安全知识。安全管理部门、动力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章制度
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等规章制度都与整个企业的安全运转有直接关系。
企业必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并根据这些标准、规程和规范制定本部门、本企业、本单位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实施细则。
应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非电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中,不能忽略电气方面的内容,应根据企业性质和环境特点,建立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对于重要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对控制范围较宽或控制回路多元化的开关设备、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等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都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特别是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地规定其允许长度、使用期限、安装要求等项目。
为了保证检修工作,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执行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许可制度等。
三、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老化、是否受潮或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否正确和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携带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是否采用了安全电压或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选型是否正确,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温度是否适宜;熔断器熔体的选用及其他过流保护的整定值是否正确;各项维修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电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等等。
对变压器等重要的电气设备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坚持巡视检查,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对于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油及其他一些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对于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特别是自制的电气设备的验收工作更应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同时,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新入厂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厂、车间、生产班组等三级的安全教育。对普通职工,应当要求懂得关于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对于使用电气设备的生产工人,除应懂得一般性知识外,还应当懂得与安全用电相关联的安全规程;对于独立工作的电气专业工作人员,更应当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当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联的规程,应当学会触电急救和电气灭火的方法,并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特别应当注意加强对合同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和接线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五、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很多技术性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当绘制和保存高压系统图、厂区内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配置电路图、配电平面安装图及其他图纸资料。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档案。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当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收集各种安全标准、规范和法规;应当注意收集国内外电气安全信息并予分类,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凡有条件的,应将各种资料输入计算机,并编制适当的应用程序。
第11篇 电气安全及动力设施管理程序
1 目的
针对事业部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事业部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事业部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事业部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事业部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 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事业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 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事业部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 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 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事业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事业部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事业部首先报请事业部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事业部提交竣工图纸。
4)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 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 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事业部电工应按照《动力事业部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 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 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 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外供电开关线路
6.1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事业部以外的单位转供电。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事业部供电,可向动力事业部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 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 需要本事业部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事业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事业部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事业部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 不允许使用我事业部以外的第二电源。如确实需要,可在我事业部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 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事业部源盛事业部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事业部向市供电局备案。
e. 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事业部源盛事业部办理增容手续。
f. 因供电局或我事业部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事业部内部进行通知。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 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事业部确定。
h. 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事业部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事业部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 临时用电管理
8.1 凡事业部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事业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负责人到动力事业部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 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 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本事业部工作负责人)
l 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 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 电工接线并送电。
8.2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 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事业部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 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事业部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 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事业部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事业部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事业部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 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 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 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第12篇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针对公司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公司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公司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公司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公司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 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公司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 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 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公司首先报请公司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公司提交竣工图纸。
4)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 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 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公司电工应按照《动力公司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 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 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 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外供电开关线路
6.1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转供电。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公司供电,可向动力公司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 需要本公司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公司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公司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 不允许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电源。如确实需要,可在我公司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 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公司向市供电局备案。
e. 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办理增容手续。
f. 因供电局或我公司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 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公司确定。
h. 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公司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公司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 临时用电管理
8.1 凡公司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公司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负责人到动力公司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 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 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本公司工作负责人)
l 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 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 电工接线并送电。
8.2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 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公司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公司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 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公司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 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 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 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第13篇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安全评价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结论
检查人
1
有“防爆、电缆及小型电气”专业化管理机构。机、运区队必须设有一名副科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防爆电气设备具体负责
《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煤矿安全规程》
2
制定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检修验收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度等
现场检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3
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格的供电设计,设备选型合理,计算正确。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证方可下井。安装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投入运行
现场检查
4*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
《细则》现场检查
5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和铭牌
《细则》 现场检查
6
专职防爆检查员、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现场检查
7*
运行中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满足《细则》要求
《细则》 现场检查
8
开关上悬挂的标志牌,应注明设备编号、型号、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所标明的整定值,应与开关内部的整定数值相一致
《细则》
9
每天由分片负责电工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月由专职防爆检查员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
《煤矿安全规程》 现场检查
10
防爆电气设备,从入井检验、整定计算、安装调试、故障检修、定期试验、记录填报等各环节要有专人负责
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11
开关要台台上架(台),三件及以上小型电器要上板。淋水不得溅到开关上
完好标准 现场检查
12*
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
现场检查各类制度、管理机制、落实制度的记录,通过现场查看各种记录,评定管理流程是否形成闭环
第14篇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jgj 46-88规范,减少因工触电伤害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生活区及外埠工程)从事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程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考核合格并发给《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和我公司安全部门年审教育考核合格后,发给的《北京城建新创公司特种作业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及外埠工程)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第四条 持有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进行复审的《操作证》,到期自行废止;《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换,到期自行作废。
第五条 外省、市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来我公司从事本工种作业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须持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续,经安全年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到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以下简称《临时操作证》)和《上岗证》;在有效期内自行进行复审,否则自行废止。
第六条 在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岗位上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以下简称《学习证》),并在特种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不得独立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七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年审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输出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输出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前,也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和考核,严禁使用不合格人员。各单位应加强对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操作证》、《临时证》和《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和独立操作。
第八条 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电工、电(气)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单位输出的电工、电(气)焊工人员),除持有《操作证》;《临时操作证》;《学习证》外,同时还必须持有公司核发的《上岗证》,二证合用方可有效,否则按无证人员处理。
第九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对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权利;其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必须在《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操作,并随身携带二证,接受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各单位返聘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使用我单位的正式职工,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司劳人、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单位负责,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输出的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输出单位应保证向使用单位输出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五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及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安全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
第15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电气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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