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
电在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广泛地使用,它可直接作为动力开动各种机械;可转换为热能,用于熔炼、焊接、切割、干燥、金属热处理等;可转换为化学能,用于电解、电镀、电化学加工等;还可用于医疗、通信、测量、电子等各行各业以及家庭等。
由于电气设备和用电部门的迅速增加,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没有跟上,以致各类电气事故也大量增加。我国目前平均每人的用电量不到发达国家的1/10,而触电死亡事故却是他们的数十倍。各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大部分是电气方面的。特别是触电事故往往和极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死亡率较高。因此,电气安全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尤其是电工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电气方面的安全基本知识。
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
1、管理机构
电工是个特殊工种,又是危险工种,而且分散在全厂各个部门,不安全因素较多。为确保安全,就必须加强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上到下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技术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2、规章制度
制定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之一。
应根据不同的电气工种,建立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例如,变电室值班安全操作规程、内外线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安全操作规程、电炉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对于其它非电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也不能忽视电气方面的内容。
应该根据环境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以保证电气设备始终在良好的、安全的状态下工作。
对于某些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对于开关设备、临时线路、临时设备等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都应有专人管理的责任制。特别是临时线路和临时设备,最好能结合现场情况,明确规定安装要求、长度限制、使用期限等项目。
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是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对消除隐患、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及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等。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保护,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定期的安全检查最好每季度进行一次,特别应该注意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与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为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分是否完好、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对于像变压器等重要的电气设备还要坚持巡视,并作必要的记录;对于新安装的设备,特别是自制设备的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对于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和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油及其他一些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等。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保证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1)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对一般职工要求懂得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
(2)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除要懂得安全用电一般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规程。
(3)对于独立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更应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该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学会电气灭火的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并按国家法律和标准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5)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向他们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要做到上述各项要求,需要坚持群众性的、经常的、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广播、电视、标语、培训班、现场会等都是可以采用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交流活动,推广各单位先进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是促进电气安全工作向前发展的好办法。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厂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等资料档案。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
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第2篇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针对公司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公司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公司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公司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公司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 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公司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 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 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公司首先报请公司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公司提交竣工图纸。
4)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 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 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公司电工应按照《动力公司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 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 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 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外供电开关线路
6.1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转供电。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公司供电,可向动力公司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 需要本公司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公司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公司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 不允许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电源。如确实需要,可在我公司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 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公司向市供电局备案。
e. 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办理增容手续。
f. 因供电局或我公司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 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公司确定。
h. 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公司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公司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 临时用电管理
8.1 凡公司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公司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负责人到动力公司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 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 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本公司工作负责人)
l 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 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 电工接线并送电。
8.2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 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公司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公司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 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公司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 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 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 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第3篇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 执行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专业和涉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指令。
3 组织审查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对审查的正确性负监理责任。
4 负责本专业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履行其安全职责。
6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并参与整改成果的验收。
7 指导监理员正确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职责。
第4篇 对电气班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是电力工业永恒的主题,电力企业离开安全就无法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班组作为企业的细胞,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载体,更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基础和关键。所以,班组的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长盛不衰、安全生产长周期的重要一环。因此,电气班组安全管理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落实操作中“四把关”、“四对照”,防止误操作事故
电气专业运行值班人员85%的工作都是围绕倒闸操作开展的,然而,在倒闸操作这个关键的环节上,最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这些误操作往往是打破企业安全纪录,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直接原因,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根据国电公司安全部统计, 1997年全国发生的电气误操作事故共77次,属运行责任的有65次。其中,以操作人员走错间隔、不核对设备名称、在防误装置闭锁情况下强行解锁等行为引发事故最为典型。如果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认真落实操作中的“四把关”、“四对照”,这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由此说明“两票”制度的执行还没有全面落实,在某些地区和环节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所以,为了避免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各企业,除了要加强对班组成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还要严格执行并落实“两票”、“四把关”、“四对照”制度,坚决杜绝无票操作、操作票跳项、漏项违章行为。
2、加强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层层把关,保障安全
根据我局和外局各个变电单位多年的运行经验,在电业事故调查处理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操作者的“无意识行为”导致的。一般来说,误操作的直接责任者不是故意采用错误的操作方法、手段,而是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某种习惯或生理、心理因素以及外界的干扰使行为失控,从而出现无意识行为。所以,要从源头遏制这种带有事故隐患的无意识行为,加强对运行人员倒闸操作全过程的监控。监护复诵制度是基于对运行倒闸操作全过程的监控,班组作为完成倒闸操作的小团体,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度。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对“两票”制度和监护复诵制度的执行,起着现场直接监督的作用。《安规》中明确规定: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为监护;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在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应根据操作票唱票,操作人应认真复诵操作命令,并对将要操作的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核对无误。监护人应确认操作人的站位,且复诵无误后再发“对”和“执行”口令。在平时的操作中,值班人员要有意识地进行这种监护复诵训练。决不能因为操作项目少、操作简单而养成一种得过且过,干完就行的麻痹心理。这就象一名军人必须要练好队列一样,是对运行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防止无意识行为、保护运行人员自身安全的可靠保障。目前,除了上面的措施外,我局广泛开展了“第二监护人”制度(运行专工或所长亲自跟随操作、亲自把关),实现了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从近几年这一措施的实施情况来看,既起到了安全屏障的作用,又为我局的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3、坚持不懈地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反习惯性违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电力生产的任何时期、任何小的环节上都必须坚持。有句谚语道:“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这说明违章一次并不可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违章都会酿成事故。但是,反过来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违章操作引起的,都含有某种违章的因素。违章的次数多了,那么事故发生的几率就要大大增加。在某种意义上,违章就是事故。所以,保安全必须从防止违章着手,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对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的做法,延伸为对违章行为的分析实施“四不放过”的新做法。对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要体现“从快、从重、从狠”处理的原则。班组做为电力生产的基本单位,要坚决抵制反习惯性违章,从日常小的维护工作着眼,将防止违章工作做到每个人、渗透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班组之内。
3.1反习惯性违章,风气最关键。好的风气不容易形成,但是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就会抵制住个人的主观不良情绪或违章倾向。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作为一班之长,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时刻注意,从点滴小事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大家,树立起良好的大众形象,让大家心服口服,觉得跟你干心理面踏实,增强全班组的凝聚力、向心力。不但自己工作不违章,还要让别人不违章,最终使班组形成一种反习惯性违章的良好氛围。
第5篇 电气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到电气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电气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工程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和预期效果,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体设备的安全运行、节能效果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功能。
二、电气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的责任心及工作能力
电气监理工程师应有对所负责的电气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深入、细致地搞好电气工程的技术、质量、签证、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
一个好的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强电各系统的内容及施工规范,还要有丰富的弱电各系统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必须熟悉各种有关的设计规范、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规定等,这些比施工规范要多得多,而且涉及面广,更新快。对于冶金行业的电气工程,尚无全面的国家级规范和标准,仅有个别子系统的规范和一些地方规范,目前来看,可以把这些地方规范作为参考。
尽管强电各系统的技术已比较成熟,但电气设备、材料及元件种类繁多,并且还在不断改进、更新换代,要想全面掌握各种电气产品的性能,不经过一定的努力、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做到的。
要及时跟上冶金行业电气工程的发展,掌握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哪些是成熟的、可应用于工程中。
电气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有综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序衔接及工种配合、各种关系的协调等等。
三、电气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 作为电气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准备并组织好电气图纸会审工作,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审图时主要应注意几点:1)高压、通讯、有线电视进户预埋套管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2)户外如果有照明等,也要预埋合适的套管,避免后期剔凿。3)动力配电、控制设计是否与相关专业的要求一致。4)电缆桥架、插接母线、线槽等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及便于安装,避免与风管、水管等“打架”。5)预留套管、洞口是否有合理的平面布置图,标高、尺寸是否标注清楚。6)浴室、液压站、高低压配电室等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保护是否符合规范及验收的要求。总之,在审图时要做的细致工作还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四、电气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电气监理工程师不能只停留在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水平,要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努力并善于发现图纸中的不足,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业主而言是维护其利益,对自己也是提高。
好的工程质量是由高素质高水平的施工人员完成的,这就要求施工前要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严格审查,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而且应符合经会审的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总体技术交底,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还要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交底。明确现行实用的规范及操作规程和顺序。对工程所需的资料表格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中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考查和确认,防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厂,为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
第6篇 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要求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煤矿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志及组别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要求其:外壳坚固、封闭,不能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防滴溅、防潮性能好;有电缆引人装置,并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开关手柄和门盖有连锁装置等。外壳明显处有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ky”。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gb 3836 . 1 一2000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ⅰ、ⅱ 两类,其中i 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由设备类型、级别、组别,连同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e* ' ’组成。如“e*dⅰ”在防暴电器设备外壳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二、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不善会造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 l )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 2 )隔爆面锈蚀严重、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 3 )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
( 4 )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烧漏外壳。
( 5 )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1 .矿井电气设备的选用
煤矿井下不同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差别较大。因此,
爆型式必须根据使用环境和《 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选择。
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防设备的选型不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 .隔爆型电气设备
( 1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否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 2 )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
( 3 )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 4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经有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 5 )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幼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人装置是否用钢板堵死。
( 6 )连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喊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 7 )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全口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旅,镇规定值。
( 8 )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 )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月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
( 10 )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 11 )是否使用失爆设备及失爆的小型电器。
第7篇 电气二次检修作业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一 检修作业准备工作
1.1开工前根据工作内容办理电气一种或二种工作票;,并在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
1.2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设备;
1.3特殊项目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4作业前进行充分的安全风险分析;
1.5准备一套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
1.5根据具体工作特点和现场工作环境配备合格的、相应的防护用具,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正确;
1.6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前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开好开工会和收工会,对进行的工作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交待安全事项,进行合理分工搭配,做好“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工作;
1.7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一人负责指挥,其余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在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发现异常或事故时,必须立即汇报指挥者,停止作业(抢救工作除外),待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作业。
1.8作业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1.9所有工器具经定期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所有工器具在有效期内。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电气工器具使用时应确保其外壳有良好的接地。工作人员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二 检修作业中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
1、防止走错设备间隔
1.1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认真交代安全措施及工作范围并将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2、防止ct二次开路
2.1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专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2.2二次回路短接完毕后使用钳型电流表检查短接效果;
2.3禁止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3、防止pt二次短路、接地,二次向一次反充电
3.1严格防止短路和接地。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
3.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3.3禁止将回路安全接地点断开。
4、防止误拆、错接线、误碰
4.1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4.2每拆、接一根二次线均要一人记录一人确认,所拆二次线使用绝缘胶带包好;
4.3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标志隔开。
5、防止设备误动
5.1使用万用表检查二次回路时应使用电压档,不使用电阻档;
5.2所拆二次线应用绝缘胶带包好,防止短接造成保护误动;
5.3螺丝刀等工具导电部分应使用绝缘胶布包好;
5.4保护装置更换主板等插件后或临时修改定值后应认真逐项核对定值单,防止因为定值错误造成的设备误动;
5.5二次回路不清楚,或存在疑问不工作;
5.6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设备二次回路变动时应填写设备异动,并且应按照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6、防止设备损坏
6.1严格按照工序卡检修,专人指挥和监护,禁止野蛮操作。
6.2拔插装置主板应带手套或带接地腕带;
6.3保护装置校验时应将端子排上连片打开,并用胶带将一次设备侧粘好防止将电压电流加入一次设备造成人员设备损坏;
6.4保护装置校验时用保护校验仪加电压电流时要专人核对,防止过电压过电流将装置插件损坏。
7、防止人身伤害
7.1试验或检修用电源应设漏电断路器,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电源,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所使用电动工器具试验仪器应合格,外壳应接地;
7.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7.3在紧固二次线时应配戴白线手套,防止热工信号线可能有的直流电;
7.4电缆耐压试验结束后应对地放电,防止静电伤人;
7.5进行传动试验时尽量避免用短接线短接节点的方式,以防误短接造成交流或直流电短路伤及人身和设备;
7.6在带电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进行工作,严禁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7.7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要交待清设备周围的带电情况,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8、防止工作结束可能留下隐患
8.1检修、试验等工作结束后应按照“二次工作安全措施”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平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第8篇 电气安装的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安规》,落实工程施工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 开工前召集所有施工班人员召开班前会,熟识设计图纸和设备更动报告中的内容,施工工艺要求,明确各人的工作任务,交待清楚危险点及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到按图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完成前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初步验收;
3、 进入运行中的电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防触电、防误操作及防外力损坏运行中电气设备的措施。
4、 在线路上进行停送电操作或施工前,必须核对线路名称、杆号位置和线路开关状态与图纸是否相符。禁止盲目施工和操作;
5、 高处作业,应正确安装或使用脚手架、梯子和双保险安全带,防高空坠落;
6、 高处作业时应系固杆上的所有物件,防止物件坠落伤及地面的工作人员;
7、 进行电缆头安装工作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工作,工作地点要设置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8、 严禁采用“突然剪线”的方式进行高压架空线路的拆除。
9、 高压架空线路施工前必须做好防倒杆的措施,上杆前必须确认杆基是牢固的,在适合的位置装置临时拉线。
10、 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机器械必须认真检查,对材料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机器有破损的立即更换。
11、 严格按设计资料进行施工。
12、 对于高、低压架空线路施工,线路的弧垂必须满足设计和运行规范的要求;各线路终端应按要求装设足够的拉盘和拉线。
13、 完工前应仔细核对线路相序。
14、 在施工现场装设安全围栏,禁止非工作人员和非施工车辆进入。
15、 施工现场在夜间必须装设警示灯和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6、 在繁华地段施工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7、 在施工现场内放置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应执行动火票制度。
18、 电气试验工作进行时,工作范围内其他工作应暂停,无关人员应撤离,并挂上‘高压试验,危险勿近’标示牌;户外缆头处应解开刀闸引下线,并在线耳处套上绝缘管。
19、 吊物件时,应适当地选择钢丝绳的规格,并检查钢丝绳有否折角和吊点是否适且;吊臂下禁止站人;起吊全过程设专责人指挥;
20、 汽车运输物件时,一定要绑紧扎牢,用花兰及纲丝绳和绳索固定好,防货物倾斜,严禁人货混截, 长度允许超出车尾部份的设备必须挂有危险标志的危险带作警示,跟车人员应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
21、 用接地电阻摇表摇试地网接地电阻值,不能大于4欧母;
22、 完工前须确认施工现场中非运行中的设备没有留下杂物;
23、 在工作完成后须确保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安全设施已拆除,并检查接地线有否漏拆、所有施工人员已撤出施工现场;
24、 经当值调度员许可后方可开始和结束工作票;
25、 对电力电缆进行停电操作后装接接地线前应对其充分放电。
26、 电缆头的制作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对热收缩管进行加热的过程中应防止出现过火现象。
27、 在运行中的电房内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前,应先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围蔽,防止施工过程中人员带电间隔和工器具触碰带电设备。
28、 使用气焊进行切割作业时应注意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正确使用气焊枪,防止回火现象;
29、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并有安全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1、 电缆进行斩断作业前应对电缆进行辨别,确认无误后使用有良好接地的工具进行操作。
32、 电缆坑内敷设电缆前应认真了解坑内导引电缆和运行中的电缆走向和摆设方式,在确认无阻碍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严禁盲目施工。
33、 停电操作前现场核对设备更动报告中更动前的内容与现场是否相符,如有差别禁止进行任何电气操作任务。
34、 在停电操作过程中严肃工作票复诵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间断制度。
35、 进行架空线路架设前必须因应施工现场的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架设临时棚架,以防止放线和紧线期间因导线松脱造成导线高空坠落事故;
36、 由于电气调试作业需对被试设备或线路进行充电,因此作业前必须对整个调试现场进行围蔽,并在各关键位置派专人看护。
第9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2
要安全使用好电气设备,离不开安全装置的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安全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气事故发生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安全生产的“保护神”,在日常工作中,由于防护装置失灵而发生的事故并不少见。因此,安全防护装置应时刻保持灵敏可靠,否则很容易出事故。
1.熔断器。熔断器一般安装在电网和电气线路上,是一种最基本的安全装置。当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或超负荷工作时,熔断器的熔丝会自行熔断,切断电路而避免电气设备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熔断器的熔丝熔断后,仍应按原规格要求配置,不能用其它金属丝或超规格的熔丝代替,否则起不到安全保护的作用,易发生事故。
2.断路器。断路器又称过载保护开关,当电路过载,超过允许极限或短路时,能自动断开电流回路的安全装置。断路器如发生拉力瓷瓶和支持瓷瓶等受损破裂或者同时发生接地、筒体着火爆炸、严重漏泄、开关跳跃振动、套管端子熔断或熔化、出入侧套管炸裂、着火或连续发生较大的火花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
3.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是防止电气设备或线路因意外漏电所设置的一种保护开关装置。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该开关装置能够迅速切断电源,以防止机壳、机架意外带电危及人体安全。该装置应与设备或线路的额定值相匹配,并能高灵敏地正确动作。通常安装在导电性强的铁板、电架、水、液体、湿润物等场所和对地电压高于150v的可移动电路及电气设备之中。
4.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我国规定安全电压的额定值等级为42v、36v、12v、6v,一般采用的安全电压为36v和12v,如手提照明灯、携带式电动工具等。若无特殊安全结构和安全措施时,也应采取36v的安全电压。在工作地点狭窄,行动困难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体等环境,如金属容器内、隧道、矿井内,手提照明灯应采用12v的安全电压。
5.屏护。屏护是防止触电、电孤短路以及电孤灼伤的有效保护措施。在有些电气设备不便于绝缘或者强度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就要采取遮蔽、护挡等措施,如使用遮杆。护罩、箱匣等。遮杆(又称遮栏),是用来防止作业人员无意碰到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在安全距离不足处进行操作的屏护装置。一般用干燥的木头、橡胶或其它坚韧的绝缘材料制作,高度不得低于1.7m,下面离地不得超过10cm。遮杆与带电体之间,根据电压的高低,应留有相应的安全距离,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以用高度绝缘性能的遮护板,部分地接触被遮护的带电体。所有使用遮杆(遮栏)的部位,都要悬挂“高压危险”或“有电危险”的警示、警告标志,并采用灯光或音响等信号装置,表示有电切勿靠近,及当人体越过屏护靠近带电体时,可使屏护的带电体自动切断电源的联锁装置,以保证人员安全。屏护的材料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燃性能,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要注意绝缘和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6.绝缘。采用不导电的气体、液体和固体,将带电体隔离或包屏起来,称为绝缘。绝缘是保证电气设备线路安全运行,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绝缘的电阻不应低于0.5mω;运行中的低压线路与设备的绝缘强度按照电力设备交接试验规程的规定:1v工作电压相应地有不低于1kω的绝缘电阻;在潮湿场合下的线路与设备的绝缘强度要求1v工作电压相应有不低于500ω的绝缘电阻;控制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要求应不低于1mω。
7.保护接地与接零。保护接地与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漏电或意外带电发生触电事故的重要防范措施。接地是在故障情况下,对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地连接起来的一种防护措施;接零则是将电气设备正常状态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零线连接起来的一种保护措施。接地应满足安全要求,连接必须牢靠,入地深度不得小于0.6m,并与建筑物保持1.5m以上的距离。
章仁根
第10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电气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电气作业,控股子公司和外来施工单位应参照执行。
2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电气作业 electric operation
指电气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操作和运行管理等作业。
2.2
电气作业人员 electrical workers
指直接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电气管理人员。
2.3
有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指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通风不良空间。
2.4
手提灯 handlamp
一种带有一个手柄和一根软缆或软线的可移式灯具。
2.5
ⅱ类工具 classⅱtool
指这样一类工具:它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也不依赖安装条件。
2.6
ⅲ类工具 class ⅲ tool
指这样一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内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3 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3.1 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1.2 电气作业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1.3 电气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连续中断电气作业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取证。
3.1.4 在变/配电站内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按规定定期检查。发现患有禁忌症及生理缺陷者应予以调离。
3.2 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3.2.1 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2.2 在有监护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时,电气作业人员应不少于两人,应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3.2.3 严禁在雨雪天气进行露天带电的电气作业。
3.2.4 严禁手上潮湿时进行送电和拉闸作业。
3.2.5 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佩戴金属饰品。
3.2.6 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工具、测量仪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
3.2.7 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应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
3.2.8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应用手触及。
3.2.9 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后方可继续工作。
3.2.10 不应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原则。
3.2.11 不应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后方可操作。
3.2.12 用电产品因停电而停止动作或故障等情况导致开关跳闸后,应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应强行送电。
3.2.13 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须切断负载,戴好绝缘手套。进行熔断器调换作业的,应先切断用电负载,作业人员戴好绝缘手套后方可进行调换作业,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应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应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和其他导体代替熔断丝(熔断器)。
3.2.14 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在同一低压电网中不允许将部分的设备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3.2.15 电气作业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文明生产。
3.2.16 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桩等涉及地下电缆管线时应向动力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技术论证,批准后方可施工。
3.2.17 切断电源应先断开负荷开关,然后断开隔离开关;合上电源时,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
3.2.18 任何电线接头以及电气线路拆除后均不应将线头外露,应及时用包布绝缘。
3.2.19 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保证畅通,检修方便;电气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应存放杂物。
3.3 各电压值安全使用要求
3.3.1 220v/380v配电和使用要求
3.3.1.1 220v/380v供电箱、柜应固定安装,不应卧放或到处拖拉。
3.3.1.2 供电箱、柜、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供电系统的零线有可靠的连接;供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气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3.3.1.3 电缆中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应用作零线,绿/黄双色芯线应用作接地线,严禁混用。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
3.3.1.4 严禁使用220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
3.3.1.5 严禁使用裸灯头及不封闭的碘钨灯作照明。
3.3.1.6 220v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塑料绝缘外壳,使用220v隔离电源供电或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采用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保护。手持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ⅱ类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见gb3883.1-2008)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接地线。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
3.3.1.7 220v/380v分配电箱及电缆应有明显的标志。
3.3.1.8 非安全电压的电源线使用时,应进行架空并应有警示标志。
3.3.1.9 对于客户提供的超过380v电压的设备,应遵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
3.3.2 110v配电和使用要求
3.3.2.1 110v电源应由220v/380v供电系统经隔离变压器获得或由独立的发电机供电。110v供电系统应装设接地故障的监察报警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单相接地的故障。
3.3.2.2 110v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应由专用开关供电。110v隔离变压器的次级应装设总开关,110v的配线应装有分路开关和分支开关。各级短路保护应相互配合,防止越级保护动作。
3.3.2.3 110v照明布线可采用塑料绝缘线或橡套软线悬空架设,并加强管理。
3.3.2.4 禁止使用110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
3.3.2.5 110v照明灯具可采用防雨胶木安全灯头,每一分路装接灯头数一般应不大于25只,每一分路的最大负荷应不大于30a。
3.3.2.6 110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应严禁从照明线路上接出,应用橡套软线从分支开关后面引出。
3.3.2.7 双层底、轴隧及潮湿危险场所禁止使用110v照明线路。
3.3.3 36v配电和使用要求
3.3.3.1 36v供电设备应配备专用接线箱并采取防止人体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3.3.3.2 36v电压除采用单独电源供电外,如用220v/380v变压供电则应经隔离变压器供给。电源总开关、各分路及分支开关箱应有短路保护装置,并能防止保护装置越级跳闸。
3.3.3.3 36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禁止从照明线路上接出,应用橡套软线从分支开关箱后面引出。
3.3.3.4 严禁利用电焊机焊接回路线接装照明灯。
3.4 生产区域配电使用要求
3.4.1 向船台、船坞、港池、码头、平台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的终端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可利用构造物基础钢筋或焊接地网。对于目前采用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的企业,应逐步向三相五线制过渡。
3.4.2 供电箱、柜应完好整洁,门盖齐全无变形,户外供电箱、柜应有防雨、防汛、防腐蚀措施,箱柜内电气元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应无松动、无发热、无烧损,进出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电缆端头固定良好。
3.4.3 配电开关数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一路配电开关只能连接一路配电出线,开关操作位置前应标明所控制设备名称、供电电压、供电容量等电气参数。漏电保护开关每月和接电前应试跳一下,确保动作可靠。
3.4.4 配电开关应具有“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要求。“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组合形式有:
a)熔断器式刀开关;
b)刀开关加熔断器;
c)自动开关加熔断器;
d)刀开关加自动开关。
注:自动开关和熔断器应能起短路保护作用,其动作值应和供电容量相匹配。
3.4.5 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所有电气线路以及相应设备设施应符合gb 3836.1中的有关规定,如存在不防爆的线路应在作业前拆除。
3.4.6 户内、户外线路,特别是潮湿、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车间、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b/t 9089.2-2008、aq 3009-2007、cb 3438-1992中的有关要求。
3.5 变电站安全要求
3.5.1 变电站应严格遵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3.5.2 变电站应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的四防工作,门、窗、排风扇洞口等处应装设金属网。
3.5.3 变电站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其安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严格出入制度。
3.5.4 变电站应备有合格的绝缘棒、绝缘毯、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用具并应按规定定期检测,在实物上贴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变电站还应备有消防器材、急救箱、手提应急照明灯等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
3.6 动力照明箱柜安全使用要求
3.6.1 配电装置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接地装置具有可靠的连接。
3.6.2 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尽量接近但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同时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间过负荷时,保护装置不致动作而误使被保护线路断开。
3.6.3 箱柜应有防雨的措施。箱柜内的电气元器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可靠,无松动、发热和烧损痕迹。有可能触及的外露带电体应采取屏护隔离措施。
3.6.4 开关元器件应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电气参数以及熔体电流值,并与所控制的设备相对应。
3.6.5 要害部位的动力、照明箱柜等设施,应具备应急照明的功能。
3.6.6 作业结束后应先停止设备(如电焊机等)运转,再切断电源。
3.7 移动电气设备和工具
3.7.1 电焊机
3.7.1.1 应严格按照电焊机使用说明书使用。
3.7.1.2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绝缘和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对于固定工位的电焊机,其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安全防护罩。电焊机的冷态绝缘电阻不低于以下规定值:输入回路(包括与之相连的控制回路)对焊接回路(包括与保护性导体相连的所有控制回路或辅助回路)对所有回路之间为2.5mω。
3.7.1.3 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应采用双层绝缘的多芯橡皮线或橡皮电缆,应装设单独的开关和短路保护。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5m,中间不应有接头。
3.7.1.4 焊接电缆线的外接应完整,绝缘良好。焊接电缆线需要接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接头不应超过两个,连接处的绝缘应良好。严禁用焊钳作为连接部件使用。电焊机的接地线应用焊接电缆进行接地连接。
3.7.1.5 电焊钳应符合安全要求,钳口、手柄应完整无损,绝缘应良好。焊钳经湿热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mω。
3.7.1.6 电焊机应进行可靠的工作接地。
3.7.2 手持式电动工具
3.7.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gb 3787的规定执行。
3.7.2.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场所,以及在造、修的船舶上,应使用ⅱ类或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狭窄场所内,应使用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7.3 手提灯
3.7.3.1 在特别潮湿的土、砖、混凝土地面以及金属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电压应符合gb/t 3805中有关规定,其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2.4m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3.7.3.2 船舶舱室内使用的手提灯,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3.7.3.3 手提灯为防止意外损坏。灯泡要用防护格栅、半透明罩或类似装置保护。该装置应与手提灯灯体牢固固定,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应外露。
3.7.3.4 行灯的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内、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潮湿的地方。其引线、插头、开关、熔断器、外壳等应完好无损,并应定期检查。
3.7.4 其他
对于其他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83 的规定。
3.8 接地(零)系统
3.8.1 保护接地(零)
3.8.1.1 电力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接地或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
b)电力设备传动装置;
c)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d)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
e)房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门;
f)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
g)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h)安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力设备;
i)控制电缆的铠皮。
3.8.1.2 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超过4ω。使用同一接地装置的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当其总容量不超过100千伏安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3.8.1.3 为防止触电危险,在低压电力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
3.8.1.4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电源处接地,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零线应重复接地。
3.8.1.5 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50m者除外),若屋内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接地装置上。
3.8.1.6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
3.8.1.7 直流电力网中零线重复接地应采用人工接地体,并不得与地下金属管道等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离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
3.8.2 防雷装置
3.8.2.1 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对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避雷装置及时修复。
3.8.2.2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3.8.2.3 防雷装置所属责任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电气作业安全制度
4.1 工作票制度
4.1.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情况的生产负责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2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4.1.3 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带电部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
4.1.4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经双方签名确认检修结束。
4.1.5 在下列情况作业,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a)在高压设备上作业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
b)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作业,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
c)带电作业;
d)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作业;
e)在高压设备无需停电的二次回路上作业等。
4.2 临时线路架设申请制度
4.2.1 临时线路的装设,应先办申请手续,经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不应私自安装或先装后审批。
4.2.2 临时线路安装应确定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5d,如确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应办理续用手续。使用期限结束,临时线路必须及时拆除。临时线要架空,过轨道等应使用护套。
4.2.3 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应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保证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线绑扎。
第11篇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系统检修期间安全、规范用电,提高专业用电管理水平,根据冬季天气凝冻、多雨、湿度大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用电单位需编制用电方案到电气车间办理“用电申请单”。用电单位负责人持电气车间签发的“用电申请单”到班组方可办理接线手续。
2、严格电气停送电操作票证管理,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
3、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5、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且配电箱、盘金属外壳必须用黄绿相间专用接地线与现场接地支线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上锁,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3米。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临时用电缆线路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保护管应固定牢固。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
7、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8、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0、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电气车间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11、现场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电缆线必须使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电缆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乱拉乱扯、车辆来回碾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有防雨措施,禁止随地摆放,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严禁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扯和预约送电。
13、发现违章、违规用电的,电气车间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14、不按要求执行,每违规一项处罚200元。
第12篇 电气高压实验安全管理
1、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3、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4、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5、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结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6、变更结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8、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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