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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6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第2篇 浅谈调度中心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调度中心的重要工作.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养护的不断发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机械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中,机械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机械事故也屡见不鲜。机械调度中心从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在于抓紧了人、物和环境这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包括操作手以及生产指挥管理等人员。据统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事故的8o%以上,因此操作手是关键。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一是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手缺乏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操作方式不甚了解,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操作或者经验不足;缺乏应付异常情况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完全无知等,二是抱着侥幸心理或冒险心理:要求操作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对操作手来说就受到了“约束”,于是一些操作手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边开车边抽烟、打手机、穿拖鞋以及与他人攀谈等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调度中心在人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遵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度中心建立了一套安全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班组责任人、安全员、操作手,所有成员各负其责,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宣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制度。第二、培养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操作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应变性。调度中心所有操作手必须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第三、做好操作手劳动防护工作,为操作手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与操作手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手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了事故发生。

第3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出现,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实现项目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设备进场安全验收

1、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场时应进行安全验收,并将验收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严禁带入项目施工现场。

3、对于公司项目(公司)自有设备(设施)交由外包队固定使用时,项目部与外协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外包队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4、项目部租赁的设备进场时必须经过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设备租赁应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5、特种设备的验收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年检报告复印件必须在项目部备案。

6、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

2、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实习(徒工)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上岗作业,严禁单独操作大型机械设备。

4、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5、机械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应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根据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全面交待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6、各机械设备应在显眼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大型履带吊,汽车吊等)在验收合格三日起至三十日内,项目部应组织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以利于监督管理。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责任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大型吊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机长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1、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2、多(群)塔作业应编制多(群)塔防碰撞措施或方案。

13、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编制的方案实施校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机械设备启用验收范围的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50t以上各种吊机,整体提升设备,高空滑移设备等。

(2)中型设备:50t以下汽车吊,履带吊

(3)小型设备:卷扬机固定使用设备,电焊机,空压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安全员,产权单位人员,安装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冲顶限位装置是否作用;

(2)检查机械转动是否正常,各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是否牢靠合理;

(3)检查各制动器是否可靠;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减速箱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轨道、轨距及轨道端头碰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

(7)检查吊具,吊索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8)检查塔吊高架设备的避雷针,按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9)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规程;

(10)小型固定设备(卷扬机)是否稳定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搭设防护棚等。

6、大型设备基础施工由项目部组织专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随机基础图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7、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塔吊在与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定期的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作好记录

(2)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检查内容:同验收启用规定相同;

3、对查处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整改情况必须复查。

六、设备故障处理

1、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工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设备维修记录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故障,要填写维修申请单及时上报项目部、队长、工长。车间主任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应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项目租赁的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租赁单位提供维修服务。

4、因故障而停用的设备应拉闸断电,并在动力(如箱闸处)和操作部位(控制手柄)挂上警示牌,以防误用造成故障扩大。

5、严禁关闭或拆除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使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失效的方法来排除设备故障。

6、对于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或项目经理。

七、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标示,挂牌;

2、分包单位使用的自有设备和借用设备均应纳入项目部管理范围;

3、分包单位机械人员及特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

4、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拆卸、报验、检测和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所有过程资料项目部必须有备案。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单位设备的监督与管理。

八、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1、严格按照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单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到项目部备案;

3、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设备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证件,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4、塔吊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没有资质的单位私自拆装。

附录:

1、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表(项目部用表)

2、分包方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资料汇总表(项目部用表)

3、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4、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验收记录表(项目部用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7、起重机械试吊记录(项目部用表)

8、现场施工机具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9、塔吊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0、起重吊装机械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3、第三方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仅供项目部参考)

特别说明:1、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双方签订的协议留存项目部备案。

2、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和出租单位均应对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的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并将相应的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案。

3、如第三方使用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规避公司项目安全风险,否则不许将大型机械设备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4篇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现代化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对施工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均有直接影响。起重机械设备因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危险性大而被列为危险性较大设备,因此,必须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化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  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完善技术资料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设备安全状况的原始记录,是管理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分析设备的安全状态、安排检修计划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建档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

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把每台起重机械设备都逐一立卷归档,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地点;起用时间;日常使用、保养、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及评价;设备电器原理图、设备结构图、设备易损件图等。对于使用时间较长或因产权交接过程中资料损失或不全的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实物测绘,尽量使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  提高基层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

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进行操作,是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贯彻“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设备最直接的一级管理者,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获得设备运行状况和有关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因此,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直接影响着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该设备的重大决策。基层设备管理人员对能直接解决的问题要尽量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奖惩制度,每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自所管理的起重机械设备综合评定一次,确定相应的等级,然后确定对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奖罚,对那些优秀的负责任的设备管理人员应重奖,相反,则应重罚。

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的直接驾驭者。

作为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每天的运行记录、交接记录;应爱惜自己的设备,认真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健康正常的运行。

第5篇 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康居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物料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探讨

机械设备事故重在预防,必须消除或控制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全面加强机械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导致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人、物和施工环境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设备选型购置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对机械设备有着巨大、直接影响,许多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仅考虑的是设备在该项目的施工要求和使用情况,对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设备资产结构的调整,工程项目上的变化趋势等缺乏关注,对所购机械设备的通用性、投资后的持续性、安全性和机械设备的外部市场缺乏了解,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机械设备由于自身技术落后或使用费用成本高而闲置停用,增加企业施工成本的投入。

1.2施工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恶劣造成机械设备磨损加快

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要求短、工作量大,不少项目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并不多,完全靠少数机械设备的加班作业来完成施工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械设备的超负荷运转,有些时候甚至带病作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加速了机械设备的老化。另一方面,受天气影响,阴雨天气时候到处是泥泞,晴朗天气时候也到处是施工产生的粉尘或灰尘;受作业场地的限制,地面不够平整;部分机械设备之间的布局、机械与固定建筑物之间不能保持安全距离;隧道施工过程通风、温度、湿度均超出机械设备本身的工作环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恶劣。

1.3忽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设备维修成本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施工现场不少施工人员与指挥人员为完成生产任务、追求施工进度,对作业的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而对其维护保养工作极少关注,这就造成了作业人员为了完成施工指挥人员指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时间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的可能,长期以来,经常带着小毛病作业,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等到出现大的问题进行修理时,不得不进行大范围修理工作,不少时候还需要更换,既浪费大量的时间,无形之中又提高了设备的修理成本。

1.4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技术水平落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作业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又加之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先上岗作业一段时间,再去补办一个作业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也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时候才去寻求相应的作业人员;为了应急,随意叫一个略懂一二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进行机械设备的作业,然后通过某种渠道去搞一本作业证来应付检查。许多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就上岗或者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及时,专业技术规培工作得不够,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且千篇一律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设备本身作业要求和维修质量。

第7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死亡事故;

2、无重伤事故;

3、无中毒事故;

4、无火灾事故;

5、无交通事故;

6、无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7、无年轻伤事故;

8、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9、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

1.贯彻落实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订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现。

2.强化安全管理,做到:

(1) 安全教育经常化;

(2) 安全活动制度化;

(3) 安全防护规范化;

(4) 安全检查定期化;

(5) 安全管理档案化。

三、搞好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1) 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安全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 新职工、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1、对于设备安装方面

2、为了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车间设置一个机械管理机构并由一位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3、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定机定人。

4、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五个不准,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机或上机乱摸乱动;b工作期间不准打闹嬉戏吃东西看书报,不擅自离岗;c不准超负荷突然增速和急速冲击作业;d不准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e不准任意拆卸固定和属于机器上的零件,变更机械性能和结构。

5、机械设备安装基础牢固,周围平整,接零接地无积水,钢丝绳不拖地,喷砂机、剪板机的等高危险设备有操作栅不挡视线。

6、电气线路架设整齐,架空高度符合规定,电线不陈旧破烂引下线安全可靠,不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线路检修安装由专职电工负责,保险丝符合要求,配电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二级保护。

7、机械传动部位要有保险装置,机械的电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8、机械设备做到清洁润滑。

9、严禁一切违章作业,行车下禁止有人员走动,不符和规定的工装及模具严禁使用,铲车的铲臂上严禁站人,钢筋绳毛刺超过规范严禁使用。

10、加强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机械设备有运转、维修保养记录,说明书合格证齐全。

大型机械必须坚持填写每次使用记录。

第8篇 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前言

为了完成现代城市建筑任务,人们设计制造了适合各种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施工机械、加工机械、实验计量设备”等,它们有效的提高了现代建筑施工的生产力,节约了生产成本。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多少竣工庆典的背后、在多少雄伟建筑的基座下面、在多少浮华表面之下,有多少人由于机械设备的安全事故而没能完全享受人生,有的没能尽到儿女的孝道、有的没能尽到父母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粗放管理。

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经常超负荷工作,维修和保养工作经常由于施工的需要不能及时进行。另一方面,机械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不仅仅参与一个项目的施工,因此由一个项目部进行维修和保养也不尽合理,项目部对机械设备保养、维修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粗放,对机械设备寿命造成较大损害,使很多机械设备不能保持良好的状态。

2.2 机械管理与生产管理的矛盾。

工程项目部主要由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构成,致使决策过程中生产和技术的管理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机械设备的管理要服务和服从于生产管理。而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管理并不精通,导致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正常的机械管理需要,使机械管理存在缺位。

2.3 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操作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因此在设备操作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2.4 机械设备不检测。

对强制要求检测的设备不检测,许多已超出了规定使用条件与规定年限的淘汰设备继续使用,存在侥幸心理。

第9篇 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天,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尤其去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国家加快了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施工企业提供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机械设备是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创造经济效益的工具,随着机械化施工程度的提高,由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种种原因以及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增大,轻则发生机械损坏或报废,重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直接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如何避免大规模机械化施工可能出现的安全危机高发结合我公司实际,本文拟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面临的难点及对策做一粗浅论述。

1.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几个难点问题

1.1、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弱化。

企业内不重视设备管理工作,管理工作逐步弱化。首先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无疑是被摆在最重要位置上的,而设备管理则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 下等”工作。其次,许多企业中缺乏真正既有专业技能,又具备管理协调能力的专项人才。第三,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大都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现,客观上退出了设备管理工作的一线,这也是该项管理工作正在弱化的重要原因。

1.2、机械设备的飞速发展与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日趋紧张

伴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需求量也随之增大,现有的操作人员已不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为此引进较多合同工,他们本身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且安全知识和意识淡薄,由于施工任务繁重,许多人员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培训或者培训不够就上岗,岗前培训流于形式。由于机械设备相关基本知识不足,操作人员就不能很好使用设备,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就会发生安全事故。

1.3工期紧,任务繁重,设备超重使用,轻保养。

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是业主对施工企业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施工企业为了抢工期,完成任务,工程一开工就开始抢攻大干,同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施工成本,施工企业可能投入的施工机械数量不足,利用机械设备的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来完成施工任务;另一方面对设备只注重使用,而对其维护保养工作不闻不问,只要设备还能够运行,就安排干活,操作人员加班工作,根本没有时间保养设备,机械设备缺少日常最基本的保养,经常“带病”运转,等出现问题实在运转不了的时候,就得进行大修或者项修,不仅极大地影响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与使用寿命,而且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性。

1.4、对国家强制要求进行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不进行检验。很多施工单位(尤其在偏远山区施工的)在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老是觉得花钱去搞设备检测是“投入没有产出”的行为,不愿意去花这个“冤枉钱”,觉得只要加强点管理,再加上工期短,一两年就完工了,认为不会发生事故,所以对现场的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不进行安全检验。

1.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恶劣,也会使机械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引发安全事故的一项主要原因。

2.解决措施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重点要从人的需要出发,应贯穿在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中。针对以上几个难点问题,结合公司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要严格执行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如下几点解决措施:

2.1、正确选型,合理购置、调配。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就要使工程项目与机械设备的使用规范相适应。首先,应按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工程量的大小、工期,决定所需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编制适合该项目的机械使用计划和编排施工机械进出场的时间计划,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其次,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应本着“先调剂,后经租”的原则,先将企业内部的闲置设备充分利用,不足部分和缺口设备通过新购或者外部租用。设备选型应按实际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及所需动力配置使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对现有设备,保证其完整和安全。新购置设备之前,应对厂家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全面了解和评定,择优购置。对要求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效率高,租费合理。

2.2、建立机械技术责任制。从安全管理机械的实际出发,机械故障和其他事故的预防都应落实在技术责任制中。在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的各个环节中,机械技术人员都要具备专业机知识(机械、液压、电气等)和管理知识,如果在技术指挥系统中没有机械技术人员的参与,必然影响机械效能的正常发挥,影响施工进度。所以在施工企业中,要建立机械技术责任制,由各级机械技术人员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机械技术人员应参加以下工作:

(1)审定机械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组织机械化施工;

(2)负责机械革新、改造方案的技术鉴定;

(3)组织新机械的技术试验和技术交底;

(4)负责检查机械各项技术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5)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工作,主持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相关制度。

2.3.1、“三定”制度

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就是把人和机的关系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保养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定”制度有利于操作人员熟悉情况,加强其责任感,便于对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2.3.2、机械操作证制度

实行技术考核和操作证制度,是为了正确使用机械,加强机械使用责任制,有效防止非驾驶操作人员或不熟练人员乱开机械,减少机械的损坏,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3、机械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机械设备在多班作业或多人轮班作业时,能互相了解情况,进行机械技术状况交底,分清责任,防止机械损坏和附件丢失,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连续,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机械设备交接班时,双方都要全面检查,做到项目不漏、交接清楚,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班纪录,接方核对验收相符后,交方才能下班。交接班记录也可作为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日常考核操作人员的依据。+

2.3.4、机械验收制度

机械验收制度是安全管理的第一关,对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验收,一要是否满足施工需要,二要对其安全性能及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就得采取措施,或者及时退还或者组织进行修理,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发生事故的概率。

2.3.5、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

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2.3.6、机械设备更新报废制度。

对已达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故障率高,安全性能低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步骤的进行更新。因长期使用或因事故原因而造成的严重损坏,主要性能严重劣化,不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

2.4、强化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人员培训包括作业技能的培训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对机械的操作和维修人员,不仅要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方面的培训,还要确保其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落到实处,重点是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发生的实际能力以及设备危险性意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2.4、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经过安全检验。施工企业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要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安全检验;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结束语: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课题,除了把好管、用、养、修关之外,还必须做到领导重视,各级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相关配合人员之间责任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记录清晰、有人操作、有人监督、奖惩分明,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并注重强化机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用、维护、保养严格按规程办事;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一定能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机械设备安全、优质、高效地为我们的施工生产服务。

第10篇 浅谈调度中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调度中心的重要工作.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养护的不断发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机械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中,机械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机械事故也屡见不鲜。机械调度中心从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在于抓紧了人、物和环境这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包括操作手以及生产指挥管理等人员。据统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事故的8o%以上,因此操作手是关键。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一是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手缺乏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操作方式不甚了解,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操作或者经验不足;缺乏应付异常情况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完全无知等,二是抱着侥幸心理或冒险心理:要求操作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对操作手来说就受到了“约束”,于是一些操作手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边开车边抽烟、打手机、穿拖鞋以及与他人攀谈等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调度中心在人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遵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度中心建立了一套安全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班组责任人、安全员、操作手,所有成员各负其责,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宣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制度。第二、培养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操作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应变性。调度中心所有操作手必须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第三、做好操作手劳动防护工作,为操作手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与操作手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手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物的因素

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装置、设施、使用的配件、材料质量等,也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一是设备配件质量不合格。一台设备由许多零配件组成,在众多的零部件中.难免有个别质量不合格的零部件装配到设备上去,成为事故的隐患 。如一根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线、制动皮都会导致一场重大事故;一个有缺陷的气门弹簧会在发动机运转中突然断裂,使气门落人气缸,就会引起重大设备事故等等。二是机械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由于材料本身不符合标准.如劣质油料就可以使机械遭受很大损坏;用不合格的翻修轮胎、不合格的钢丝绳起吊重物等,都可能引起事故。

调度中心在物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制定了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采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工作前检查是预防,工作中检查是发现,工作后检验处理。其次.要保证机械各部位运转正常,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机械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再次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采购质量过硬的设备配件,严格按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更换添加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润滑脂等油料,严禁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三、 环境的因素

由于公路施工机械都是在高温 、严寒、软地基 、坡道等野外环境施工,再加上夜间施工照明不够、交通复杂等环境,容易造成事故。调度中心配合各工程项目选定机械停放场地,要求机械停放位置合理,满足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不对机械运动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使机械能进能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消防器材合理布置.并在周围及机械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冬季做好防冻,夏季做好防雷电、防水、防坍塌工作,一年四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总之.公路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完成好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要发挥每名同志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11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

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

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

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十条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验收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二、安装或拆卸合同;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安装验收资料;

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

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变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湖南省相关专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第二十五条实行总承包的群塔作业现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群塔进行作业的,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要求与其他施工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当经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加节、升附着必须由安装单位完成;加节、升附着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项目部必须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设备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及安装技术和资料;

二、租赁合同及安拆合同

三、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四、安拆施工方案;

五、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开工条件审查记录;

六、起重机械设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基础施工图、验收记录;

七、特种设备救援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检验报告书》

八、塔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和起重机械设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九、加节、升附着验收记录;

十、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一、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第三十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管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机,要求人人有岗有责,机器台台有人操作管理。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并制定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病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进行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会同公司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后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一、日检。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无异常声音。

二、周检。由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三、月检。有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件部。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露、压力、温度、震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对起重机械的机构、支撑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械技术状态。

四、年检。由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月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隔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实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大修、改造,更新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对司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判定部合格权,决定返修权,停工权,罚款权。

第七章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三条设立由公司质安经理牵头,质安科为主,项目经理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项目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特点、范围,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若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想公司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第八章岗位管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并处壹万元的罚款。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项目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并处伍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援追究相关行事责任,项目责任人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一、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二、项目部无专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四、未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六、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施工机具易损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不合格及投入使用的;

七、无批准的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的;

八、无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的;

九、无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记录的;

十、无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的;

十一、无加节、升附着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即投入使用的;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它所需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

十三、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以上罚款有项目负责人支付。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停职处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全年工资总额20%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与撤职处分,五年内部的在担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体经济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部颁发的《火电送变电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杜绝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制止各种短期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使用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应遵守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四条 施工企业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认真贯彻本办法;各级网、省局主管部门应负责检查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 施工设备

第五条 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装备程度,完善施工企业机械设备指挥系统和管理网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施工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应参与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机械设备合理组合和配套的方案或意见,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避免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

第七条 施工现场需用的机械设备,应提出计划,以内部租赁方式签订租赁合同,不足部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第八条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 做到施工现场安装机械的场地平整,达到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

(二) 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如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固定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以及其它中、小型机械和机械配件的棚、库应事先构筑完成并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三) 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第三章 机械使用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十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经安装、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由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在进场交接表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退场更换。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或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资格证的人员负责进行,禁止其他人员擅自拆装运输。严格执行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三定”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定岗位)。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必须实施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轮流使用的机械必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主要的机械设备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机组长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的设施的完整,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严格执行“十不吊”,对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五条 施工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经理应协调机械使用、保养中出现的矛盾,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拼设备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 班组或个人使用的小型机械和专用机具,由工地机械管理员管理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技术指导以及安全教育;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员巡回检查机械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缺陷立即排除。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交巡回检查,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陷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及信息反馈。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严格按“机械事故划分与处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起重机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事故,不论有无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处理。

第四章 机械维护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机械检修班或检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排除故障工作,并应有检修记录。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保养及检修作业规定,并做好记录;实行定期检查维修制的机械设备必须认真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好检查记录。不准漏保、失修和带病使用。

第二十一条 现场机械设备的月度保养计划,由工程处或机械站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现场机械设备的二三级保养作业应由机械检验人员进行竣工检验,合格的签证验收,不合格的返工重验。

第二十三条 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包括封存、报停、退回的)必须完好,并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严禁随意堆放,防止附件散失,以备随时应急使用。

第五章 基础工作和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机体的明显部位喷涂机械统一编号,如属红旗(或优秀)设备应订有金属标牌。

第二十五条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运转、保养小修、油料消耗和更配件等记录,月末上报机械管理部门汇总、整理,作为机械取费、单机或班组经济核算和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施工企业应经常组织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活动,按照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要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及时利用施工停歇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

(一)机械管理人员自一九九四年起必须经过省局级的岗位职务培训,提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职务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 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机械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三) 维修人员工应达到“三懂四会”的水平,即懂维修技术要求、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会拆检、组装、调试、鉴定。

(四)结构新颖、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国产或进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之前,必须按规定慎重选定机长、操作和维修人员,并经培训和实习,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要领和保养技能,在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投入操作使用。

1000t.m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150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应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第六章 奖 与 罚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每年应组织一次红旗(或优秀)设备竞赛活动,重点是施工现场有专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结合考核评比办法,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奖励,以调动机械操作和修理人员爱护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二十九条 施工企业因机械设备管理混乱,现场机械设备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致使机械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或因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造成重大、特大机械事故的,由各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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