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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电工管理用电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0-01 热度:44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用电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1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用电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负责进网作业电工的日常监理工作,包括:

1 作业行为。

2 是否佩戴《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 作业现场及安全保障措施。

电力管理部门对下列行为,可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处罚:

1 未持证从事进网作业。

2 涂改、伪造或转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

3 违反国家有关供用电方针、政策、法规的。

随着电气化的发展,在生产和生活上使用大量的电气设备和家用电器,电力已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二次能源。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安全,除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亡或电气设备损坏事故外,还可能将事故涉及到电力系统,造成系统停电,甚至大面积停电,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给生产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为保证人身、设备电气设备 、系统电力系统 三方面的安全,在用电的同时,必须把电气安全放在首位。

用电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培训,同时要不断地总结经验,认真地吸取教训,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学习贯彻有关的规定,采取各种形式宣传节约用电意义和普及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并设相应机构,加强用电工作。

怎样才能使单位供电系统安全、稳定、经济、合理运行呢必须加强供电合理化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如加强对电压、线损、负荷、功率因素、高次谐波的管理,另外对电器设备和线路应进行精心维护和定期检查,是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

对设备检修和维护应遵循《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条例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对检修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高压设备停电后也应验电、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部分停电的工作应该注意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应该在两相上同时进行工作。不应该在只断开开关、未拉开刀闸的设备上和线路上进行工作。

第2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计算依据

(1) 编制依据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44-93)

3) 《建筑施工手册》现场临时供电部分

4) 我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5) 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电的安全注意事项

6) 土建专业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 负荷计算

1) 计算依据

本工程高峰期电力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见以下施工机械表。 表4-4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台容量kw

总容量kw

振捣棒

hz6*-50型

6

1.1

6.6

振捣棒

30型

2

1.1

2.2

打夯机

hj-50

4

3

12

砂浆搅拌机

js-500

2

7.5

15

钢筋调直机

mj105-1

2

7.5

15

钢筋切断机

gj4-14

2

7.5

15

钢筋弯钩机

gfb7

2

4.5

9

水泵

80m扬程

2

7.5

15

水提电动圆锯

9英寸/800w

1

3

3

空压机

yv-3/8

2

15

30

其它电器设备

80

电焊机

15-25kva

9

25

225

b. 施工高峰阶段同时用电情况:临时用电高峰期将出现在地上结构施工及装修同时进行阶段,此时将有外用电梯、电焊机等同时用电。

c. 各种机械设备工作需要情况

2) 总负荷计算:

施工用电量计算按建筑施工手册②p87页公式7-44,

s总=1.00-1.05(k1σp1/cosφ+ k2σp2+ k3 σp3)

p1——电动机额定功率

p2——电焊机额定容量

p3——室内外照明容量

计算过程如下:

电动机额定功率:σp1=386kw

电焊机额定功率:σp2=225kw

取电动机功率因数为0.75,取动力机械系数k1=0.6;k2=0.5

照明用电量按公式7-44括号中一、二两项之和的10%计算。

故总用电量s=1.05×1.1×[0.6×386/0.75+0.5×225]=487kva

现场配置一台额定容量为500kv的变压器可满足施工用电 。

(3) 确定用电容量及电源布置

根据施工平面图及甲方所提供变压器位置,在施工现场南侧设置低压总配电箱,分别引进现场重要用电部位,具体布置见施工平面图,重要用电设备均设开关箱,线路敷设方式为电缆直埋或明敷敷设,要求进出配电箱加保护管 ,配电线路整齐,过路穿钢管保护,临电设施布置详见临时电现场平面布置图。

(4) 现场采用的接地形式及防雷接地方案

1) 现场实行三级控制,二级漏电,接地保护方式为tn-s,从低压总配电箱开始,pe与n线严格分开,低压总箱或超过总箱30米分配电箱均需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塔吊(外用电梯)回路,在专用箱设置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w;接地体可采用50*50*5长度2.5m的镀锌角钢,间隔5m打入地下。接地线采用40*4的镀锌角钢与接地体焊接,保证接地体和pe线端子做良好的电气连接。

2) 施工现场内的大型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可以加装避雷针,针长为1~2米,同时加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和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此外,超过15米高的脚手架也应该做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10ω。

二、临时用电措施

(1)、严格落实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电工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临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做好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记录。

(3)、本工程的用电设备机械较多,现场十分狭小,用电设备的管理上要求先审请提计划,由电工统一接线管理。

(4)、所有电动机具、机械、电气设备由专职电工或持证的操作手进行操作和维修,非电工或操作手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

(5)、电工做好值班及维修日记。

(6)、工地使用的所有电器保证合格证齐全。

(7)、临时照明系统均采用重复接地装置,低压灯泡(36v、60w),确保安全。

(8)、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均由指定的专职电工负责管理。

(9)、各种测量仪表和一类绝缘标准的电动工具,按规定进行检测,满足计量要求。

(10)、停用时间较长的电动机具,如振捣棒等,重新启用前,做绝缘电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检测结果有记录。

(11)、现场使用经国家劳动部,建设部认证的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保养,清扫和擦试。

(12)、施工现场线路采用电缆架空敷设,所有电缆检查无破损和龟裂符合标准的电缆。

(13)、对用电安全影响较大的测试项目,如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由二人进行,记录阻值,填测试记录。

(14)、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经工地检查合格报文明安全部复验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复验结果有记录。

(15)、临时用电安装施工及使用期间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以备查验。

三、临时用电安全

(1) 临时用电按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 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 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 独立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电梯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 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装修阶段使用安全电压。

(7)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线长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四、 机械安全

(1) 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进行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并每月不小于两次的定期检查。

(2) 蛙式打夯机两人操作,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取绝缘措施,夯机停用要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3) 圆锯的锯盘及转动部分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混用,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灵活,齐全有效。

(4) 吊索具使用合格产品,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断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要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钢筋时用卡环。

(5) 搅拌机搭防砸、防雨、防尘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不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挂好上料斗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切断电源,均设专人监护。

第3篇 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2.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2.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第4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本

为保证安全用电、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严禁用手随意试验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和绝缘物;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线乱接电源;

3、客房、营业厅、公共活动场所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暖气、电褥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4、在潮湿、高温、多尘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或操作电器的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直接用水喷射墙壁或顶棚来清理卫生。

5、在电化腐蚀场所,如充电站车间,严禁使用临时线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为防腐型或塑料护套电缆。

6、在有煤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认真与电工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作业。

7、生产车间的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三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应掌握基本电气知识及装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动起重机的产品技术要求;

8、所有人员都应掌握电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求护方法。

第5篇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院大连**所化学激光实验楼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采用tn-s 系统,电缆采用五芯电缆,整 个供电系统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现场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并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1. 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

2. 配电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及维修。

3. 现场施工机具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

4. 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拖、接临时用电线路,更不能随意拆除接地保护线。

5. 施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

6. 严禁使用损坏的插头、插座及绝缘老化的电缆电线。

7. 移动式临时配电箱应距地600mm 以上。

8. 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9. 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 米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

10. 低压配电的操作顺序如下,送电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相反。

第6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工程的用电安全工作。

(1)接线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如果线路为裸导线时,应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措施,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跨越建筑物时,与其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须用护套缆线。缆线易受损伤的线段,要采取保护措施。高压线路的架设委托当地供电部门施工。

(3)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应使用裸导线。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台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

(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接地和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5)采用接零线保护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6)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的设施均装设防雷防台风保护装置。

(7)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应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配电箱内所有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后固定在盘面上。导线不得过长并接牢固。配电箱、盘的操作面上的操作部位不得有明露的带电体。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8)各种开关、熔断器、热继电器等的选择,其开关接触器均应动作灵活,触点应接触良好,不得存在烧蚀等现象。在繁华地段施工,不宜采用落地式配电箱,若采用时应增设围栏。

(9)杆上或杆旁架设的配电箱,安装要牢固,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0)当采用一般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1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扩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12)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3)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现场安装的电器必须符合标准,不懂电气的人严禁擅自操作,做到装置安全,拆卸彻底,检修及时,使用正确。

2、对于施工用电的设置配电箱离地不低于1.4米(中心点与地面),并做到接地、防水防潮,采用绝缘线路,并且动力与照明分道,机械设施有接地接零装置。

3、现场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于2.5米,灯头和插座要接入相应的线路,严禁用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电线严禁拖地、漫水、缠绕钢管脚手,以及在线上敷设晒衣等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

4、电气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检修时要断开闸刀,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并有专人负责看护。

5、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的严禁使用,上班时要进行电气检查,下班时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6、所有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有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气的检修必须有专职人员完成,落实专人负责制,对用电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绝触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8、各种电器机械设备有专人管,各种接电装置,要安全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物和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4欧姆。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碘钨灯。

11、开关箱、电器旁不得使用煤炉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测量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做好记录,如有不符及时调整。

第8篇 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

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6  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9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14 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15  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  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第9篇 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2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或金属管保护,人员密集场所宜安装电气线路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

3电器线路和电气设备不应敷设、安装在可燃物上,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电熨斗、热得快、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4照明用电应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5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公众聚集场所应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10篇 采油厂井站用火、用气、用电和住人井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住井点、站库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思想。严禁在井场、站库内吸烟或生活区域内乱丢烟头、垃圾等。

第二条 住井点、站库的生活用火,用火点必须选择在上风口且远离生产区域20m以外(sy5225-1994-4.2.1标准)。

第三条 天然气用火必须执行三先三后原则:先通风、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灭火、后离去。

第四条 烧天然气(煤)的住人井站(点),必须保证有一定的通风措施,炉具密封,烟筒完好,防止发生煤气、天然气中毒事故。

第五条 员工做饭完毕必须将炉子熄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严禁用做饭炉子采暖。

第六条 加强对燃气炉具的检查,保证气源管线、炉体(密闭土暖炉)及各道闸阀密闭性完好;井站若使用液化石油气做饭,燃气炉具与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5米,液化气胶管一年更换一次,液化石油气瓶必须4年监测一次。

第七条 住人井站采暖炉发生熄火时,必须关闭气源截止阀,保证通风15分钟以上,方可二次点火。

第八条 冬季分液包凝析油排放最少2小时一次,排放时先关闭区域内一切明火,人站在上风处进行排放,排放的凝析油要倒入污油池。严禁存放凝析油或用凝析油擦洗衣服、设备、设施。

第九条 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油罐、油气管线、分液包。

第十条 凡现场使用的油品、乙炔气、氧气、清蜡剂等易燃易爆品必须和住人点隔离存放,防止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乙炔气瓶、氧气瓶必须定期经过专业机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住人井(点)接电必须由作业区专业电工按用电规则正规接线,严禁乱拉、乱接或使用电炉子。

第十二条 凡在油水井站修井、维修等作业的照明用电,必须由施工队报作业区,由作业区指派专业电工接电;所使用的闸刀、插头和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井场作业用探照灯,必须距井口20m以外(sy5225-1994-4.2.2标准)。

第十三条 修井作业时,距井口100m米内不得有明火,井口套气不准在井口排放,作业单位不得在井场随意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 井场外套管气火炬必须安装阻火器,火炬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0米以外),凡在井口进行修井等其他维修作业时,必须熄灭火炬,严禁井口放空。

第十五条 住人井(点)必须配备足够、完好的消防设施,并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住人井点严禁在井口排放套管气,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住人井站员工应认真执行2小时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十八条 罐车进入(站)井场内装卸油之前必须在距(站)井场20米外戴好防火罩,放下罐车本体接地线。在装油之前必须给罐车搭好静电接地线,并将消防器材放于储油罐(卸油罐)旁上风处。熄灭(站)井场内一切火源,有动火或其它作业的必须停止作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仁园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用气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然气公司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申请相关单位并雇请专业人士完成,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每单元均设立独立水表、电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量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严禁偷水、偷电。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服务中心批准,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道严禁倒剩菜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物业服务中心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分担。

(六)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器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电器。

(八)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户内线路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

(九)然气具有相当危险,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

(十)遵照然气公司'安全用气守则'的规定使用然气。请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质量合格的燃具,严禁设置第二火源。教育儿童不要玩燃气开关。

(十一)不准擅自迁移、拆改、另接然气管道、计量表、阀门。

(十二)使用然气过后应及时关闭然气及各用气点阀门。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户内总阀门。

(十三)发现然气泄漏、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向燃气管理站报告,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塞等故障时,不得自行修理或用明火试漏,应立即关闭表前阀门,开启窗户通风,并通知燃气管理站检查修理。

第12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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