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产违章行为,将事故关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总分为200分。
一、违章扣分的细则
违章分为4个类别: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按照各类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恶性违章、严重性违章和一般性违章3个等级,分别按100分、50分、20分进行违章扣分。
1、发生第一项的恶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2、发生第二项的严重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0分。
3、发生第三项的一般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违章作业中,同一人发生有2种及2种以上违章行为时,按其违章行为种单种违章扣分最高的执行,不重复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组每个月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有内容有记录;
②每周星期五报送下周工程施工计划表;
③未按要求填报施工现场重要危险源辨识表。
6、对每次违章扣分应收集保管好现场证据。
7、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1年)违章扣罚积分超过200分的单位,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实行重新评价,暂停工作。
二、处罚措施
(一)经济处罚
公司检查发现的违章,按以下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1、恶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2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2000元,单位负责人1000元。
2、严重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1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3、一般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4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4、各外协单位使用的员工(含农民工),以报送相关人员资质文件为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对工作负责人或用工负责人进行同责违章扣分和经济处罚。
(二)提高风险抵押金
对在一个考核周期(1年)内发生违章行为的单位,按以下原则提高次年安全风险抵押金:
1、当年发生1次恶性违章,提高次年50%安全风险抵押金。
2、当年发生2次严重性违章,提高次年30%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发生3次一般性违章,提高次年20%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暂停或终止合作
当年发生两次恶性违章或发生四次严重性违章的,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处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各类违章行为分类
1、恶性违章行为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或擅自更改“两票”的工作内容。
2)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3)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4)在无工作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标准程序作业卡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5)无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经审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带电作业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开展带电作业。
7)在无可靠接地方的带感应电设备上工作。
8)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气操作,监护人直接操作设备,有疑问时盲目操作,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事项。
9)严禁无跨越架和无安全、可靠措施的带电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内,酒后值班、酒后进入生产区域、酒后登高作业。
11)未按规定在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
12)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3)约时停送电。
14)未经给验电确认无电压便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绳)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不正确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17)严禁未经调度同意进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扩大工作票的许可手续(或未经许可),工作人员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错误或是执行漏项。
20)未检查开关位置,就操作刀闸或有关开关。
21)不执行或错误执行调度指令。
22)在运行设备区域抛掷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动、跨(穿)越安全防护设施。
24)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未进行。
25)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6)不携带操作票,凭记忆操作。
27)立、撤杆,放线、收线、紧线,更换杆塔拉线或杆拉线过程中,不打临时拉线,无专人统一指挥;杆塔上工作,突然剪断导线进行松线;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杆塔的拉线;用麻绳或尼龙绳代替钢丝绳作临时拉线。
28)作业人员未全部撤离即拆除接地线、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开始送电操作。
2、严重性违章行为
1)操作前,不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设备异动(变动)通知不及时(主设备、主保护、主要辅助设备异动通知超过24h)。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误登带电杆塔或其他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碰(触)设备。
5)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除《安规》或《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中有规定者)。
6)在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上工作或是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7)未按工作票要求应当装设而不装设安全围栏、安全警告牌。
8)作业时应使用而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
9)操作后不认真检查开关、刀闸变位情况。
10)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1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高压带电作业。
12)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13)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不及时恢复。
15)对各级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未及时处理解决,未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处理,也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也不向上级领导汇报,延误执行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
16)未按广西电网公司规定购买的入围厂家招标购进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虽有工作票但不严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办理。
18)知情者不及时汇报重大设备缺陷或对上报的设备重大缺陷无故不及时处理,也不汇报领导。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误停、送电。
20)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作保护接地而未定期试验。
21)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处理、抢修或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22)电焊机外壳无可靠接地。
23)低压间接带电工作未采取绝缘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或本企业下达的“两措”计划。
25)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26)动火作业后现场遗留火种。
27)没有按规定完成安全监督通知书、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整改要求。
28)吊车起吊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30)在水面上或临近水域施工作业,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轻型、石棉瓦、油毡、苇箔等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产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或未经岗前培训者。
3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34)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35)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生产、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事,应由安全部门领导或安全员解决。
36)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未宣读工作票,未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7)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8)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39)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动装置和设施。
40)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41防触电、倒杆倒搭、高处坠落和机械损伤等措施不执行安全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签发人电话签发、代签发工作票或签发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运方案审核不严,存在安全漏洞。
44)设备验收把关不严,留下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复停电检修。
45)在金属容器乃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他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4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47)使用破损严重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
48)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49)检修或施工用的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警示标志。
5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1)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已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
52)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满足要求。
53)工作现场无工作方案。
54)在临近、安全距离不够的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火灾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55)在公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56)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绳索传递而是抛掷者。
57)使用缠绕法进行接地。
58)在低压设备上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或派工单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确或是执行漏项。
59)司机酒后驾驶或将车交给无准驾证人驾驶。
60)上梯作业时梯子无人扶持。
3、一般性违章行为
1)工作负责人不佩戴标志上岗。
2)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措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4)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5)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7)凭借栏杆、手脚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12)在组装组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纠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15)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业时带手机上杆。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实验。
20)未正确着装,在生产和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裤头、背心者。
21)设备运行人员巡视不到位或监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没有垂直固定放置,两者的距离不足5米。
23)开“带病车(指转向、制动、传动、灯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电缆防火、阻燃措施不执行专业设计、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26)运载物品需绑扎而不绑扎或不牢固的。
27)进入生产现场范围,不按规定位置随意停车。
28)在道路范围内作业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碱腐蚀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执行专业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30)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或是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灭火器。
31)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适用。
32)施工电源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33)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34)在生产禁火禁烟区违章点火、吸烟者。或在禁烟区域流动吸烟。
35)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限内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36)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38)不按《安规》及两票规定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39)不顾职工身体实际情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40)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41)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42)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3)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44)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45)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46)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安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设触电保安器或1:1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
48)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
49)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50)线路防护区内未按规定清障。
51)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过围栏。
52)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3)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过时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54)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55)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56)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57)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59)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完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60)司机在行车中与人谈天说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机在车辆驾驶中打手机。
第2篇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防治管理
一、 城市地铁施工事故概述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地铁建设规模逐步增大,地铁施工事故分别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城市时有发生。据相关人员初步统计:从2001年至2006年,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发生24起地铁施工事故(如表1)。其中以上海地铁4号线和广州海珠城基坑施工,导致房屋变形坍塌的社会
负面影响较大(如图1)。
图1 上海地铁4号线事故导致房屋变形坍塌
二、 地铁事故分析
事故主要由于施工技术和安全防护不当原因造成,造成事故由于施工技术原因有16起占66.6%,其中主要是由于地下水的防止不当或不可预见等原因造成事故。
安全防护原因有8起,占33.4%,其中主要是由于机械原因(如龙门吊等)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分析如表2。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因为地铁施工对地质环境造成的扰动而发生坍塌事故的占63%,这主要是由于受到地铁工程的特殊性的影响,施工过程的控制措施不当所引发的。
地铁工程的特殊性:
地铁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项目多、施工场所隐蔽、施工技术复杂、岩土工程的不确定性等不可预见风险因素多和对社会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属于高风险工程。地铁施工可能会对施工影响区内环境,如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等的安全造成影响和破坏。
1.地铁施工面临的“四大环境”。即“地表建(构)筑物环境、地下管线环境、地下水环境、地层覆盖环境”均存在不明确性。
2.地铁工程的隐蔽性、施工复杂性、地层条件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突出,这也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和建设的风险性,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施工作业区域环境影响:地铁隧道内存在粉尘、噪声、有害气体、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因素;另外,风、水、电、机械设备、原材料、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与施工人员争空间。
4。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影响:根据目前地铁隧道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和施工条件限制, 作业人员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在狭小的洞室中从事单调、艰苦、危险的重复劳动。同时承受噪声、有害气体、高温等不良环境的影响,身心健康长期受到压抑,自我安全防卫能力很容易降低。
三、地铁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分析
地铁施工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如下五点:
(1)盾构法的重大危险源:掌子面支撑。
危害表现:开仓时掌子面失稳导致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产生喷涌。
盾构施工过程中若遇“人头石” 即大粒径卵石和漂石处理难。只能通过盾构打开土仓,进行人工破碎,易产生掌子面失稳坍塌事故。
盾构机行走姿态控制难度高。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而纠偏时又易产生建筑空隙引起地面正常沉降,甚至产生塌陷事故。
地下水压大。由于地下水位高,砂夹卵石层透水性强且含有大量细砂,如处理不当隧道内易产生喷涌灾害性事故。(例南京市地铁遭受水淹事故)
盾构法施工安全隐患
用盾构法修建隧道,它引起地层位移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地层损失、地层原始应力状态的改变、土体固结及土体的蠕变效应、衬砌结构的变形等。因此,能否有效控制地层位移(主要为地面沉降)是盾构隧道施工成败的关键之一。
盾构法施工导致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如地质条件或盾构施工工艺的选择。
第二类:非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中盾构操作失误而引起的,如盾构操作过程中各类参数设置错误、超挖、注浆不及时。
第三类:灾害性沉降
沉降原因:施工中盾构开挖面有突发性急剧流动,甚至暴发性崩塌,使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遇到地下水压大或透水性强的颗粒状土体不良地质条件。
引起地面沉降的因素主要有:
(1)主观因素:它同施工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等因素有联系,具体体现在:
a.盾构严重超(欠)挖引起地面沉降,
b.盾构机推进时,推进参数匹配不合理,
c.盾构同步注浆不足,
d.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
e.较长时间盾构停止推进,因千斤顶漏油而导致盾构后退。
(2)客观因素:
a.盾构的选型
b.由于注浆材料本身体积的收缩,产生“建筑空隙”
c.盾壳移动对地层的摩擦和剪切,造成对土体的扰动
d.在土压力的作用下,隧道衬砌的椭圆度变形也会引起沉降。
盾构施工控制重点
(1)盾构机拆、装、运(起重吊装、道路运输应有专项方案)
(2)盾构机进出洞门(反力架的强度、盾构机自身的旋转、加固区的加固强度)
(3)起重作业(工作井口处管片泥土的垂直运输,上下交叉作业)
(4)洞内轨道运输(人员与车辆分道并进行隔离、洞内二次注浆人员防护)
(5)管片拼装(联接螺栓是否上紧)
(6)10kv高压线(防触电)
(7)盾构机穿越地下障碍物(高层或重要建筑、构筑物、煤气、水、电、通讯等管网)
(8)盾尾注浆压力及量的控制(防止地面凸凹)
(9)施工通道的设置
(10)门吊运转作业
(11)洞内动火管理
(2)矿山法的重大危险源:衬砌支护。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围岩坍塌或地下涌水。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以下六种类型:
第一类:地下涌水
主要原因:地下水位高,地下水压力大。
第二类:隧道开挖时冒顶片帮
主要原因:地层结构松散、含软弱砂夹层等不良地质状况。
第三类:地表沉陷和相邻建筑物变形
主要原因:衬砌背后的建筑空隙填充不密实等因素。
第四类:支护结构失效
主要原因:设计方案考虑不周,支护结构选型或支设不当。
第五类:隧道通风不足导致中毒窒息
主要原因:通风设备选型不当,通风管路堵塞、破损。
第六类:触电事故等其它因素
主要原因:未使用安全电压,漏电保护设置不当。
(3)明挖法的重大危险源:深基坑。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变形或基坑壁坍塌。
(4)明挖车站施工的重大危险源:高大模板
危害表现:支模架失稳坍塌造成群死群伤。
(5)起重设备:塔吊或龙门吊
危害表现:塔吊折臂或倒塔,龙门吊倾斜事故。
四、地铁工程风险规避措施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完善有专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按照工程在地政府现行的《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铁施工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和标准:
1.建立和实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这种风险管理包括辨识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内容涉及探明风险源、分析风险因素、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影响大小评估工程风险等级,以及建立监测系统,采取预防措施规避或转移风险等。
2.制定《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借鉴建筑工地的深基坑管理办法,进行暗挖工程施工方案评估,加强安全监测。同时,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单位对暗挖工程重大危险源部位施工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评估。同时,必须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沿线道路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通过该规定的实施,从制度的建立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施工。
3.编制企业《地铁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标准》。鉴于当前尚无国家性的关于地铁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可借鉴北京、上海、沈阳等地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根据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建筑物的基础形式、沿线的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以及明挖、暗挖施工工艺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的企业标准,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充分发挥社会技术资源。与工程所在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专家组保持联系,针对地铁工程施工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危险源隐蔽的特点,可聘请在地铁设计、施工、监理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重大技术方案的会审和论证,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参加地铁施工重大危险点源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而起到地铁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库作用。
5.在地铁施工工地安装安全风险远程监控系统。在所有的地铁施工工地尤其是在各风险点都安装摄像头,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对工地进行24小时监控,并设立四级风险警报,一旦发现问题,信息会立刻反馈到控制平台,便于及时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网络实行远程监控。若地铁施工工地围档不规范对交通造成影响、施工组织不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工地发生事故或者在工地发生治安事件,相关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内就可以实时掌握现场情况,能够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解决。
6.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想,提前防范;发生事故,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可成立常设的抢险专家组,并定期组织演练。
地鐵施工的五條原則﹕
一是建立一系列的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各級安全管理職責﹐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責任。
二是實施重要技術方案業主審批制﹐未經論證﹑審批的方案不得開工﹐並在安全措施上加大投入﹐進一步提升設計對安全的把關。
三是加強對地鐵施工及周邊建筑物監測﹐對管網的監測數據進行動態控制﹐建立動態數據控制網絡。
四是嚴格實施風險源控制﹐加大對風險源的投入和控制力度﹔健全風險源管理制度﹐將地鐵二號線所有的風險源進行梳理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措施﹐實施動態的安全管理檢查﹔進一步明確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
五是對發生事故的責任弄清查明﹐用行政和經濟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提高對施工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考核的比重﹐對于施工方造成的事故嚴肅查處。
稳定降水作业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应针对供电线路易发突然停电事故的实际情况,配备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后能够立即启动自备发电机,恢复降水施工。
地铁施工过程中对线路及沿线两侧建筑物倾斜和沉降、道路及各种管
线沉降、土体位移、水位变化、桥梁墩台位移、隧道收敛及拱顶下沉等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反馈,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组织和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的建成本处工程项目。其安全目标为:无人身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汽车行驶责任重大事故;无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长对本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处长领导各项目处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电梯、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房、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3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5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设施名称: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
作业部门: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6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4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望桥桥梁施工队及各作业班组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第一章、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生产生活用水要符合国家标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二、施工用电安全生产
1、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3、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接电源;
5、照明灯具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物架上;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9、电焊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
10、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动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11、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焊割。
三、机械设备施工安全
1、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的工作情况。
2、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线应满足
操作所需
的长度,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切割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4、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设置缓冲器,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构件应捆扎牢固。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构件升起,并切断电源。
5、挖掘机作业和行走应平整坚实。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严禁人员出现在挖掘机作业区范围内。
6、电动凿岩机启动前,应检查机构各部位,确认正常后,方可通电,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金属管道上通过。
7、自卸汽车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来往。
四、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施工安全措施
一)、基坑支护及开挖
1)、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维护设施;
2)、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
3)、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二)、人工挖孔桩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以下情况:
⑴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⑶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⑷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4.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部必须向桥梁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5. 人工挖孔作业前,桥施工队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6.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的、不间断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7. 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8. 人工挖孔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时可在护壁内沿竖向和环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00mm钢筋;首节护壁应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护圈,护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邻护壁节间应用锚筋相连。护壁强度达5mpa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施工中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层深,挖一层土方施做一层护壁,严禁超规定开挖、后补做护壁的冒险作业。
9. 人工挖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⑶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⑷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1min。
⑸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每斗质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等必须用料斗系放,严禁投扔。
⑻必须自上而下逐层开挖,每层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软土质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⑼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
⑽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10. 施工中孔口需用垫板时,垫板两端搭放长度不得小于1m,垫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孔径大于1m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扣牢保险钩,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固定点。
11. 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和工具,确认安全。
12. 孔内照明必须使用36v(含)以下安全电压
三)、模板安装与拆除
1)、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
2)、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现浇多层构筑物时,应采取分段支撑的方法。
5)、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后方可拆除。
6)、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
四)、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2)、悬空作业处应有平整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搭设脚手架,立杆根部必须埋入土中30cm以上,所有脚手架必须采用顶撑保护。
4)、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连续处,采用18#铅丝绑扎,每三个月检查保养一次。
5)、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放置,同一副里、外立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
6)、拆除区域内操作人员应严格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非操作人员或其他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
7)、脚手架拆除,应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递减。
8)、立杆、斜拉杆的接长杆拆除,应两人以上配合进行,不得单独进行。
9)、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五)、钢筋绑扎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及其他临时电气设备。
4)、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5)、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
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上。
7)、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六)、混凝土浇捣
1)、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3)、用手推车运料应依次行走,不得拥挤、抢先,在下坡道的走道上必须缓慢。
4)、自卸车卸砂、石等材料,应在现场有关人员指定的地点卸料。
5)、浇筑离地面2m以上的构筑物,应设置操作平台。
6)、浇筑盖梁、立柱等悬空的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附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7)、使用振捣器之前应先检查其构件部位性能。
8)、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第二章、桥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生产标志牌;
4.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遇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二、操作安全措施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缓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挂钩。挂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运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⑶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⑷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捆绑必须牢固;
⑵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⑶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脚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架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必须和吊索具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边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起重吊机机械吊装预应力空心板
1、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经进场验收合格;其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及工作环境、临近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建筑物等综合情况和保护措施的交底.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脚手架等必须经过技术签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作业区域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吊装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监控.
3、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信号,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在无法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沟,或加设安全网.
4、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与基坑、沟渠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友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20-30mm试吊,确保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6、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准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 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7篇 挖孔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1.总则
(1).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无人身死亡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3).本细则适用于宜凤高速公路项目
2、工程概况介绍
3、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挖孔桩基是一项危险性工程,为施工安全起见,在施工前务必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布置、人工开挖桩基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围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时安排专人看管,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及无相关的机械车辆靠近挖孔桩基附近。
(2)、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做相应的环境及地质情况做专项调查研究,并有检查报告,经审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3)、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临近水边、沟、坑边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围栏强度和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夜晚在水边、沟、坑边缘设置红灯进行安全警示。
4、施工人员的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手套、防毒防尘口罩等。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人员不能上岗。
(4)、每天上班前要进行一次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对当天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技术交底。
5、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单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安全规程制定安全作业指导书热,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参加检查人员、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明确工程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及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方法、检查次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要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落实到人。
各种安全检查每次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求特殊情况记录。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5)、机械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所持操作证不符合的机械,不得将自己所操作设备交给没有本机械操作证人员操作。
(6)、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所操作机械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前的设备检查制度;工作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后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必要保养。
工作前对设备的检查内容:
1) 工作场地、周围情况,障碍物情况。
2) 油、水、电及其它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条件是否完备。
3) 安全装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敏可靠。
4)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情况,是否正常。
5) 油温、水温是否正常。
工作中应观察的内容:
1) 指示灯、仪表、操作机构运行有无异常。
2)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3) 设备运行声响有无异常。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1) 工作机械有无过热、松动现象和其它故障。
2) 按照保养规定进行设备保养。
3) 做好下一班工作准备
4) 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6、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自离岗。
(2)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应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放乱丢。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3)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6)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7)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② 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③ 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④ 装好的药包严禁投掷或冲击;
⑤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契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8)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9)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0)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同一爆破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② 破网络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③ 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④ 破网络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⑤ 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别人;
⑥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1)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闭风门。
(12)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13)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1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
(1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7、空气压缩机安全注意事项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重点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③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积水;
④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4)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④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剧烈火花。
(6)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8.管理措施、要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开挖前承包人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批。
(3).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逐孔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做好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都得到落实并经监理检查同意后才可开工。
(4). 墩台各桩孔开挖顺序: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双排桩(群桩)按梅花形分布开挖;单排桩按间隔桩顺序进行。开挖桩孔应从上至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面尺寸。桩孔开孔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巡视检查施工情况,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孔深挖至超过人身高时,在桩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半圆形的防护板或防护网,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或护网下面。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严禁一人单独井下作业。
(5).桩孔5m半径内严禁堆放孔渣和排放废水,成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浇筑砼,正在浇筑砼的桩孔10米半径内其它桩孔严禁有人作业。
(6).下孔作业前必须先用空压机进行一定时间的通风换气,因为挖孔工作停置一段时间后,孔内可能积累了超量的co2或有毒气体,可能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孔深超过10m时,孔底空气流通条件变坏,空气中co2的含量逐渐积累,当达到3%时,就会引起人的呼吸紊乱、头痛、呕吐等症状,故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连续通风;并经常检查co2的浓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备用发电机。.孔下作业必须在交接班前用钻或不小于直径16的钢钎对孔底作不少于三点的品字型插勘检查,正常施工时每挖深50cm应进行一次插勘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继续施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
孔内爆破后,消耗了孔内大量的氧气,产生了大量的烟雾、有毒气体、co2。为预防缺氧和毒害气体,每次爆破后须迅速通风排烟15min,并经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行人工井下作业。排烟后测定孔内有毒气体浓度,无仪表测定时,可用将小动物吊入孔内,若小动物在15分钟内未出现异常反应,施工人员才能下孔作业,否则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防毒害处理。
(7).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时,必须在孔的周围安置不低于1.2m 高的牢固护栏。在孔口盖钢板并使之与井口锁住。
(8). 孔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作业人员下孔作业时必须要系安全带。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的吊笼上下,或 上下孔必须使用软梯,严禁爬踩孔壁和乘吊渣桶上下。当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应先在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水泵抽水。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9). 凡在孔内抽水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严禁带电操作。孔下作业人员必须与孔上人员保持有效联系,配置可行有效的联络方法。
(10). 电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器必须配置地线和漏电保护器,每桩孔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低压电灯(小于36伏)。现场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
(11). 挖孔中如遇到岩石等坚硬地层需进行爆破时, 应采用浅眼爆破法, 严格控制用药量, 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 防止震塌孔壁。在离设计桩底50cm时严禁爆破,以免扰动桩底持力层。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接线,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带防尘口罩。
(12). 爆破器材的采购、使用、存放均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程。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人专管。
(13). 每桩孔必须设置锁口,高于地表20~30cm,护壁砼厚度、强度必须满足安全需要,护圈的壁后只能大不能小。当天挖完的该段扩圈,必须将混凝土浇注完,不应放在第二天。在遇到渗、漏水或特殊地质情况护壁厚度要增加或增设钢筋,砼强度也需相应提高。
(14). 在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进行人工挖孔作业,还必须防护桩孔上方和桩孔旁边岩土坠落伤人,应搭设可消除隐患的防护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5).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减速器、钢丝绳、绳卡、吊钩、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
(16)、工作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7)、护壁砼强度应达到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后,挖孔桩人员
可下到孔内作业。
第8篇 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3人。
(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木工房、食堂、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3、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如木工房、宿舍区。
14、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上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1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化学材料存放点设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9篇 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摘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能较好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施工现场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实现”安全发展”,是每一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其共性。从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调节因素。
安全隐患主要有:
1、现在水利施工机械设备较多,在有限的施工场地条件下,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因施工人员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对安全防范意识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3、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须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的认识。
4、在一些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认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与甲方约定就行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距离较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我们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上。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1、抓好安全对策:
(1)询问、交谈:通过广泛的与作业层人员询问、交谈,从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来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层层制定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并通过分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的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出有关危险源。
3、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可以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得安全防范意识,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以贯切落实《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安全生产法》。
如:可以在平时实行消防灭火知识培训训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现场观察:通过对各种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从中找出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做好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强监督巡视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础性工作,项目施工中要确保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使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赶工作业时特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强监督巡视,管理人员要管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对载重机器、计量设备、带电导线、支撑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四、结论
水库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高风险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作为安全人员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并注重施工现场危险预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预防对策等环节,充分预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把危害与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提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 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第11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筑规模急速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契机,促进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增加了极大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危险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极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其意义十分深远。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地施工的最大特点是:点多、面广、分散,高处作业多,危险性高,且流动性大。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1 。 1 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重经营轻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注重突击,轻视长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不少工地还存在着上级检查时靠突击应付,检查结束后迅速回潮,长效管理水平差。
1 。 2 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落实不到位企业新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该说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法规具有他的严肃性(工地的任何人不得修改并认真执行),但有部分企业组织编制的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形成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而且照搬规范规程的用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指导施工生产,导致了施工的习惯性,无序性,盲目性,使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1 。 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安全组织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在工地使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工地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任意发包给无资质拆除队伍,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
2 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2.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动力,人的行为是安全控制的关键。人与人之间有不同,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他的劳动状态、注意力、情绪、效率也会有变化,这就决定了管理好人是难度很大的问题。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技术条件的支配。所以,要管好人,避免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应从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来分析人的行为;必须结合社会因素和环境条件对人的行为影响进行研究。
2.2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项目领导者不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长期以来,在生产管理中往往出现生产任务重,事故就多。
2 。 3 安全管理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范围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后,各级部门和领导对质量管理都非常重视,抓质量的力度很大,要求很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而安全管理却主要靠施工单位一家孤军奋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上是不管或很少过问,导致安全工作在不少工地应了这句老话,即讲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未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3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3 。 1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未主
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否则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话,这也是在实践中所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3 。 2 加强教育培训, 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12篇 浅议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管理与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管道施工作为地下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需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环节,如果在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处理不当或监管不力,很可能产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变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还要对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做到未雨绸缪,保证做好前期的准备与中期的监督及后期的防护工作,确保能够辨识管道施工危险源及将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针对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关关键控制点,本文管理施工中质量、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浅议如下:
1.根据设计给定的规划桩,用经纬仪测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线检查井的位置。放线时应以雨污水管道起始点检查井的位置作为管道位置控制点,在曲线段首先计算出曲线的要素,再确定管线位置,检查井位置做好栓桩记录。沿管线位置引设临时水准点,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沿管线每80m设置临时水准点,并进行经常闭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非压力管道开槽时,堆土距槽边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压力管道开槽时,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运输车外运。吊车下管时一侧堆土,一侧走车。沟槽应达到质量标准:沟底标高允许偏差0~15mm,宽度每侧不小于设计规定,坡度不陡于设计规定。为便于施工操作和减少软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础下超挖换填矿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换填300mm厚;(φ1000以下换填350mm厚;(φ1000以上换填400mm厚。要求矿渣粒径不大于50mm,应以级配为准,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区软弱,酌情加抛大块片石进行处理。同槽施工时,深槽一侧按设计要求挖至换填槽底,浅槽一侧如形不成台阶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宽度的平台时,可以保留。施工时,先铺设较深的管道,当回填矿渣高程与相邻近管道高程相同时,再安装相邻管道。砂石基础施工前,应复核高程(+0.125m)且槽底无积水和软泥。铺设时防止砂石进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与管皮接触,管底必须与平基紧密接触。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实,控制密实度90%。平基厚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
2.铺设前应检查沟底标高、底宽、回填土厚度是否达到施工标准;管材、管件、胶圈、黏合剂的质量是否合格。管道铺设采用预留沉降量的处理方法,即管道铺设时的高程控制为:设计标高+0.125m等于铺设标高。管道的一般铺设过程包括下管、稳管、安装、部分回填、试压、全部回填。根据管径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吨位的吊车下管,下管应注意以下事项:下管时,吊车沿沟槽行驶时,距沟边应间隔im的距离,以避免沟壁坍塌。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在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下管时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驾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搬(套)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起吊及搬运管材、配件时,管材承插口工作面应采取保护措施。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管节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槽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土。
3.采用闭水试验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之前进行,并应在管道、沟渠浸泡72h后进行,闭水试验的水位是试验管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m,如小于2m时闭水试验的水位可至井口为止,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检1段,试验不合格者全线闭水试验;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无积水情况下进行。闭水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各项技术指标经检验均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且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合力,且应封堵严密不渗水。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2h。
4.管道与检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节相边,在入井段双侧管外壁加一橡胶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浆双侧塞填孔隙,减轻管与井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凡遇新旧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铺管需调高时,通常旧井接管处不调整标高;旧管接井时,允许井内调整标高,即两管标高不同,但必须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户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个井和倒虹吸处以及雨水接户支管倒虹接入的检查井设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检查井,其各个方面的强度都未达到最佳,若提前碾压将被破坏,可在井盖上方铺设盖板或避免重型车辆碾压,直到达到规定要求。对已砌好的检查井做好栓桩,为以后的筑路做准备。
5.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预控预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检查该工程,查隐患、查事故苗头、查规程执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和组织监督整改。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组长(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员进行交底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员长驻现场,跟踪现场监督安全规程及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指导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总结会,总结工作,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交流经验。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组织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6.管道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沟槽的开挖,应视土质情况放好边坡。较深的沟槽应分层开挖。按规定弃土,以防止出现塌方。机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触碰高压电缆。采用人工往管沟槽下管时,使用的绳索和地桩必须牢固可靠,两端放绳速度应一致,沟内不得有人。
7.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压力试验压力应缓慢地提升,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对着盲板、堵头等处站立。处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须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吊装设备和索具等使用前应经安全管理者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起吊时要坚持“十不吊”,坚持先试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装时要由专人指挥,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并与吊车司机配合密切。高空吊装大件要冷静沉着,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无论在施工作业或者在冲洗、试压前进行周密、严格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记录,对于试压点专人专责,同时组织好通讯联络指令及工具。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齐、通路畅通、举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标准化作业,共创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综合考评的一个指标。在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审批手续后,应按报批的施工方案审批要求认真遵章作业,干净收场,保障交通顺畅,环保整洁。在施工中,要逐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变化,需经建设单位工程师批准,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查,并重新组织交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工具、机具和作业环境及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用的设备、构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齐、稳妥,防止倒塌伤人,同时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离。
综上所述,通过管道工程实践施工中对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控制,对确保工程总体质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认真把好每道关,这样才能保证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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