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网站管理办法-医院
网站管理办法(医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网站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医院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网站互联网的注册域名为。
第三条 凡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院办负责网站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工作,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对信息员开展相关网络信息安全和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技能方面的宣传、培训活动;对信息更新情况做统一监控统计,并对不良信息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院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第五条 网站栏目的责任部门负责分管栏目的信息采编、审批。
第三章信息审批
第六条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发布信息必须注明来源。信息审批须填写《兰大二院网站信息审批表》,内容如为新闻,则填写《兰大二院网站新闻发布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一般性内容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涉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要请示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各部门应经常更新、监控分管栏目,以确保内容丰富并保持准确完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八条 信息审批的主要内容有:
一、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信息内容是否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信息内容是否涉嫌泄露国家、医院秘密;
四、内容是否准确、真实。
第四章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 待发布信息如非新闻内容则由部门信息员按网页格式进行编辑上传至网站服务器,并将审批表报网络安全科,由网络安全科依据审批表终审发布;若发布内容为新闻则由部门信息员将《兰大二院网站新闻发布审批表》及新闻电子版交由宣传部发布。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执行。本办法由院办负责解释。
第2篇 区人民医院网站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方便病人就医、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医院网站建设以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
第三条 医院网站在互联网上的注册域名为***,由院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医院网站组织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管理。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网站的总体设计制作及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对上网宣传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编排,交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布。必要时由院办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发布。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
(九)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3篇 公司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管理员要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充分展现公司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公司原创新闻、公告、信息等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 信息来源及更新
1、各信息提供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提供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交由网络管理员备存,以便网站管理员及时联系与沟通。
2、新闻中心、政策法规、企业概况由综合管理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企业概况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提供者要具备敏锐的思维与洞察力,及时、准确的向网站管理员提供相关信息。
3、人事招聘、员工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产品介绍、客服内容由市场部负责提供(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价格、燃气相关收费标准等,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
5、设备招标、原材料的采购信息由物资采供部负责提供,
6、工程招投标信息由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
7、公司新闻信息的发布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其他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8、为保证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部门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保守相关机密,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第4篇 a保安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保安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一、在公司总经办的领导下,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办公等活动。
二、坚持“理性、前瞻、创新、实用”的工作方针,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工作大局。
三、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不断扩大“z保安”的影响力。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不准利用网站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准私自发布商用信息谋取私利等。
五、各部门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录入和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六、网站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z保安公司财务登录地址z
2、各个部门账号:
财审部 z技防部 z
经营部 z 消防部 z
保安物业部 z建材部 z
说明:1、各部门登录密码与办公室联系;
2、财务录入问题与财审部联系。
第5篇 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范本
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管理办法
z镇中心小学校园网站是为对外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对内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网络信息平台。为确保网站安全科学有序运行,更好地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校园网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校园网站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网络信息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成立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第一负责,统筹协调)
副组长:z(具体负责,分管协调,校办线,信息审核)
组员:z(教科研线、安全教育线,信息审核);z(教学管理线,班级、学生活动信息、作品审核);z(少先队线,信息审核);z(后勤线);z(网络技术管理员);z(网络维护管理员);各教研组长;z(教师办公室线)。
二、校园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1、网站建设。校长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站的统筹建设,对网站的内容、风格及运行状况监管把关,全面负责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监督、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2、网站维护。校园网站由网络管理员具体管理和维护。其职责为:
(1)负责栏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为网站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学校网站权限的审核和配置。
(3)负责学校网站的安全管理。
(4)负责学校网站维护,小量的栏目调整和需求变动引起的程序修改工作。
(5)负责学校网站的改版组织工作。
(6)负责网站的空间分配和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域名、空间申请及保护。
(7)负责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删除任何*、色情、宣扬暴力或其他内容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
(8)负责把本校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教育网站选送。
三、信息发布与管理
1、信息发布的内容:
zz
2、信息发布的管理:
(1)信息上传归类。以各办、室、线等部门单位上传的信息由相关负责人负责上传;以班级活动、教师作品等为内容的信息上传由相关教师个人负责上传。需注明作者、部门,经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审核通过(添加“责任编辑”)方可发布。
(2)信息上传方式。用户注册-上传待审-审核通过-发表计数。
(3)信息上传格式。各级段、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正文字体样式统一为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4号,个别突出强调的正文内容可自行设置加粗,套红等格式。请认真对信息内容进行校对、排版。
(4)信息上传要求。各班要积极组织师生为网站投稿。教师稿件(包括电子教案、课件、学科论文、其它各类体裁文章或作品)每学期不少于10篇;反映班级建设、班级活动、学生作品类稿件每学期每班不少于20篇(由班主任老师协调其他任课教师负责搜集上传)。每学期末由学校对师生作品作统计。
(5)在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①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②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③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④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⑤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⑥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信息发布公约。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惜校园网站,不得采用任何不当手段破坏网站、修改网页,不得采用任何手段破坏软硬件系统。不得利用网站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或进行其他一切不正当、非正常的活动。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
1、网站建设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进行。
2、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全体教师)应确保系统的安全和保密,保管好各自的帐号和授权密码。定时更新病毒库,清杀计算机病毒,严防各类病毒侵入数据库。
3、凡属学校秘密、涉及学校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泄密。
4、各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进行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严禁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各用户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考核与奖励
依据《z镇中心小学教师考绩章程》,学校定期(每学期1次)对校园网络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1、最佳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每学期班级学生稿件(包括作品)发表(上传但未通过审核发布的稿件不计)数量,在完成基数的基础上取年级段前3名,分别奖励班级100元,80元,50元(生均公用经费列支,奖励班级)。
2、考核奖。鼓励教师踊跃投稿。教师稿件(包括作品)在相关教育网站发布以网站级别最高计酬,不重复计酬(教师绩效工资30%部分列支)。具体参照细则为:
(1)教师稿件分教育类和其他类。教育类专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稿件,包括论文、案例、课题研究成果、自编教案、课件、自编试卷、教师习作范文等;其他类专指与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教师个人作品,包括书画、诗词、散文等。其他类稿件稿酬作对折计算。
(2)教师教育类稿件经本校网站采录,每篇稿酬计2元;经镇教育网站采录,每篇计4元;经市教育网站采录,每篇计8元;经z市、z省教育网采录,每篇分别计15元、30元;经中国教育网等国家级网站采录,每篇60元。教师其他类稿件在以上网站采录,稿酬折半计算(教师搜集转载的各类稿件经审核通过发表,但暂不作统计计酬)。
(3)属于学校工作安排的各类信息稿件(如:通知、工作安排)不计入教师个人稿酬之列。
(4)教师稿酬统计方法。校园网站作品由学校统计,教师在其它教育网站发表的稿件应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提供稿件(作品)发表时间、领域、类别、链接网址。经学校审核通过发放。
六、其它
1、本管理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
28日。
第6篇 南京交通学院图书馆网站建设及安全管理办法
京南交通学院图书馆网站建设及安全管理办法
图书馆网站是图书馆提供资源与服务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学校学生培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和阵地,是科学文化和人文精神传播的重要载体。为使我院图书馆网站更好发挥应有功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归口部门管理:数字技术部负责网站的运行及安全维护工作,数字化技术部主任为责任人,安排部门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及安全检查;并协助馆长牵头组建一支稳定的图书馆网站内容建设队伍,负责网站各栏的内容添加、管理。
二、内容建设管理:图书馆网站内容要全面反映馆服务借阅、阅读推广、学科服务等情况,做到信息真实、数据严谨、更新及时,无错漏、错误引导、失效链接等。
1.技术部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网站,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或通知相关人员改正。
2.网站原则上不发布重大新闻,如有重大新闻可从学校官网转载。
3.各项业务活动应按宣传、开展、结束三个阶段及时发布信息;相关海报同步上传;总结性新闻信息需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发布,
4.常设栏目如新书推荐、学科导航等原则上一月更新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则按实际情况调整;发布者须定期检查超链接的有效性、正确性。其他栏目如开放时间、馆藏布局、规章制度等,做到及时更新。
5.数据库资源更新要及时。订购数据库采购后及时发布并按周检查有效性,每日关注读者使用情况,如遇无法打开等情况要及时联系数据库商妥善处理;试用数据库须经馆领导同意后方可试用,过期、失效等要及时下架或联系延用;自建库和免费库,分别发布馆自建的特色资料、公共免费数据库平台资料,发布者要及时检查、更新等。
三、安全检查管理:数字化技术部要具备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网络突发事件要有精准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的应急处置权限等。
1.纳入学校统一系统的图书馆网站及各专题网站,应备份栏目及各栏目配置方案;如页面有改动要及时保存最新版;发现网站被篡改应及时恢复栏目,并向学校网站管理部门(信息办)汇报。
2.自建网站仅限校园网内访问,服务器定时更新系统漏洞补丁,如遇被篡改等及时关闭网站,等恢复后再链接上主页。
3.网站各栏目负责人如发现内容被篡改,须及时修改或删除;如遇大批量爆发性内容篡改,负责人应及时联系数字化技术部采取关闭网站、拔网线、上报学校信息办等必要措施,并保存截图备查、做好善后处理。
第7篇 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局)网站建设,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内容的及时更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公众网站是政府机关在互联网上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务新闻和接受公众 监督的平台。*局政府公众网站主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为。)和*局各分支机构依托*局门户网站建立的公众网站构成。本办法中所称网站,除指*局政府公众网站外,还包括*局内网。
第三条 *局各分支局、局内各处室、长兴岛工作组的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局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 便民、效率和安全的原则。网站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
第五条 *局网站上的信息和业务,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局成立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和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七条 办公室是*局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处理*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局网站改版方案。
(三)负责更新*局网站新闻动态栏目以及局领导活动等重要政务信息。
(四)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更新相关业务信息。
(五)负责*局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
(六)负责局长信箱邮件办理工作。
(七)负责内网论坛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九)对*局各单位提供的信息量进行绩效考核,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十)负责编报*局网站年度运行维护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
第八条 法制处根据职责管理和监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情况,主要职能为:
(一) 负责对*局各单位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情况牵头进行检查;
(二)组织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受理和答复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九条 *局信息化处负责网站技术保障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局网站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包括:互联网专线接入,政府网站服务器、网站业务支撑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相关的软件等。
(二)*局网站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三)做好网站开发、栏目设置、组织制定网站升级改版规划及信息上网的技术支持工作网站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工作。
(四)组织研究*局网站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等深度应用问题。
(五)内网论坛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录入。
第十条 *局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网站栏目分工及管理要求(见附件1),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工作流程、业务规定、业务信息等内容的录入、发布及更新,录入、发布及更新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
第三章 政务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局网站信息发布采用专机录入,*局各处室信息由各处室网站管理员统一在信息化处专机录入,各分支局要设立网站信息录入专机。
第十二条 *局网站发布的新闻报道(含新闻图片)、重要的政务信息,以《*检验检疫信息》和《*检验检疫简报》为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由信息化处负责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信息化处负责“信息公开”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上传工作,*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通过方可报送。
第十四条 *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业务信息,按《网站栏目分工及管理》要求,为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如表格下载、服务企业、办理业务等)、回答社会及企业咨询等,管理权限开放至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发布、更新和管理。相关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网站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由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般信息,由网站管理员呈办,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责审批(填写附件2);重要信息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审批(填写附件3)。各部门负责栏目的具体分工见附件。
第十五条 *局外网以及各部门负责的栏目应公开下列不涉密的政务信息:
(一)工作职责及办事指南。
(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办事事项及程序、标准时限、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及方便申请人使用的数据电子服务方式。
(四)按规定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业务信息等内容。
(五)公众信箱。
(六)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置的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十六条 *局内网除与外网同步发布信息外,还应发布不宜在外网公布但与行政和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文件、内部规定、标准、数据、信息等,具体同步更新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由信息化处负责。
第十七条 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及时、准确地公布非涉密的政务信息。
(二)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业务信息、通知、通告等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查;需由*局网站管理部门发布的,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办公室发布,重要信息须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三)及时更新信息。政务新闻类信息原则上当日更新,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业务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同步发布。
(四)各部门非公文类上网信息,除已归档文件之外的原始资料,保留时间不少于1年。
(五)不能确认信息是否涉密时,送*局保密委员会审核。
第十八条 *局网站设立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事项的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业务指南、资料下载、知识问答、企业服务等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过程
和结果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公布并提供查询。
第十九条 *局外网设立公众参与类栏目,【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和【投诉举报】栏目,办公室、监审室和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各类邮件、留言、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回复内容(留言的回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件的处理时限是2个工作日)。【在线访谈】栏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处负责技术支持,每年由办公室列出在线访谈计划和具体责任部门,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要求提供访谈相关资料。【民意征集】由各处室、直属单位报送民意征集的主题和具体内容,信息化处负责录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第二十条 在*局内网“辽检论坛”中发帖和跟帖,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国家质检总局、*局相关规定。严禁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和泄露国家机密;严禁出现*、色情、暴力或者涉及政治敏感话题;严禁发表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严禁任何偏激过火、攻击谩骂等不文明的用语。违反上述规定的帖子,管理员有权删除,性质恶劣的,由*局办公室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网站建设领导小组。
第四章 网站管理
第二十一条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为网站管理员,负责*局网站的管理工作,履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局法制处和信息化处指定专人为*局网站管理员,分别履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法制处和信息化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网站运行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各部门须相应指定一名管理员具体负责栏目的管理。各部门管理员职责为:每天对本部门负责的栏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管理员沟通;按规定程序审核发布本部门应当上网的信息;按照分工处理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中的相关业务咨询;协助*局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 *局网站遵循统一的技术与安全标准和网站技术规范、网络运行规范。网站改版工作*局办公室拟定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直属单位建立网站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网站,必须报*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为整合网站技术资源,节约开支,未经*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分支局、办事处、机关各部门不得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
第二十四条 *局内网论坛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信息化处负责论坛的技术保障,下设的子论坛由对应的相关部门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领导为栏目责任人,承担管理职责。在子论坛增设栏目,需由论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批准,信息化处负责设置。
第五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五条 *局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等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网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子栏目管理人员要加强用户和密码的保密。
第二十六条下列信息不得发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
(五)有损于检验检疫部门形象的内容。
(六)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出现虚假信息或有严重错误的。
(二)违反规定出现失泄密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在网站上对外发布信息的。
(四)对*局网站恶意攻击的。
第二十八条 各分支局、办事处、直属单位、机关处室有义务在网站的使用中,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全局人员有义务监督*局网站信息资源,发现涉及网站安全问题应及时提醒管理人员,确保网站信息资源正确无误。
第六章 绩效评估
第二十九条 *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网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十条 *局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单位所负责的网站栏目的维护情况进行评比,*局办公室对各单位子栏目、子网站的维护情况做不定期通报。
第三十一条 *局各处室网站考核指标参见《*局门户网站栏目分工及管理》(附件1),各分支机构网站管理绩效评估指标参见《*检验检疫系统分支局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6)。
第三十二条 依据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对*局机关处室和分支局网站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着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漏报、误报、虚报网站内容,以及网上办事无理由未履行承诺或者拖延履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对于违反本办法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郴州一完小网站建设及管理奖励办法
州郴一完小网站建设及管理奖励办法
为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为了做好学校网站的更新,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做到宣传学校,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州郴一完小网站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超级管理员:
管理员:z。
二、确定学校网站各个栏目的发布人员和审核人员 (详情见附件)
三、每月召开一次网站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近阶段网站各板块的运作情况,掌握网站各板块的发布量、访问量和网络流量等。
四、信息发布要求及奖励办法
1、学校网站教育资源更新必须全员参与,每个老师实名注册(中文),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各年级、教研组等都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可指定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执行。
2、为保证学校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各部门每周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具体为办公室2篇,政教处2篇,教务处2篇,总务处1篇,各年级分别2篇,每个教研组1篇,教师个人1篇。 3、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向网站投稿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向网站投稿,每年12月分别颁发一等奖1名,奖金100元;二等奖5名,奖金每人80元;三等奖10名,奖金每人50元。
第9篇 学校网站管理及使用办法
庄丁学校网站管理及使用办法
为了规范网站的管理,保证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网络服务的重要手段。
学校网站的管理,依据“守土有责”原则,采用逐级负责体系。各处室、部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学生团体和组织(以下简称学生团体)的新闻发布人员、电子公告服务(论坛)各栏目的管理人员和网站管理员构成学校网站管理的基本体系。
二、管理办法
(一)学校成立校园网站管理小组。校园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类信息员、管理员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解决网站管理中的问题,定期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网站管理情况。
校园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学校计算机专业主任担任,组员为各部门信息员。
(二)校园网站管理以现有处室、专业、部门为基本管理单元,每个处室、部门至少指定一名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人员(信息发布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具备网站管理和维护的工作能力。
(三)各处室和部门在进行数据的更新、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时,要注意维护学校形象,保证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在数据更新和发布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保密措施和相关规定,对涉及到学校、教师和学生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随意对外公布;对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创作的、享有个人着作权限的个人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发布或转载。
(四)各处室、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特点,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栏目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1、各处室、办公室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
2、各班级、学生团体开办栏目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
不按规定进行数据维护和定期更新的,学校将视情况撤消该栏目。
(五)学校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统一采用远程管理的方法进行。各级管理员即为获得后台管理权限的用户。管理员后台登录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为专人专用,不得随意告知他人,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进行数据操作。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六)管理员权限及工作职责。各级管理员权限,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
1、新闻发布人员。指各相关部门、处室发布新闻内容的人员。新闻发布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使用文字、照片(图片)相关资料时,必须保证其来源的真实性;如果转载新闻,必须注明新闻来源(作者、出版社、新闻网站等),转载的新闻,其来源必须经由国家核准或法定的新闻单位发布。除此之外的,一律不得发布。
2、论坛管理人员。论坛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论坛各个栏目的管理;负责对论坛帖子的日常维护,删除任何***、色情、暴力或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以及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负责推荐优秀帖子;负责审核讨论版帖子内容。
3、学籍(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在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条例,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数据录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
学籍管理人员由教务处指定1-2名专人负责。
4、资料收集人员。资料收集人员是指利用各种媒体信息渠道(报刊、文件、网络信息)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的人员。所收集用于发布的信息资料,专指以下几类栏目:
A:学校新闻网站中各部门新闻栏目;
B:学校论文系统;
C:学生作品(文学社、书法协会、校园简讯);
D:学生学籍(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该类人员可以根据各部门、专业实际工作的需要,由各部门教师、职工或学生担任该项工作。资料收集人员无发布信息权限。所负责收集的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审核后方能发表。涉及到校团委、学生会或学生团体的,须经校团委、学生处、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团体负责人、指导教师审核后,方能发布。
5、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是指对网站进行数据总体维护,设计制作网站页面,具有对数据进行后台操作权限的人员。网站管理员具有数据维护的最高权限,对网站数据安全和维护也同时具有最高责任。网站管理员必须保证网站各个栏目的正常访问;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出现访问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护解决,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负责网站页面的定期更新,保障数据库的安全运行;负责网站安全防卫工作,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性。
(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中,如发现访问或使用故障,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和相关部门汇报。
三、校园网站的保密管理
(一)学校建立以学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网站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校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全校校园网保密管理及涉密内容的审核;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保密员。
(二)凡未经网站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网页上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其它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工程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网站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设网站管理员1名(兼职),负责管理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并回应网站上的相应问题。
第四条 公司网站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与。
第五条 网站管理部门职责:
1、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2、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3、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4、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5、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变更事项;
6、网站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7、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8、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部门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 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管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八条 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
1、进行部室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批工作,及时报送网站管理部门进行发布;
2、对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加以宣传,对本部门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需要协助搜集相关的网上信息,为主责部门提供信息;
4、及时关注网站留言区,对留言板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答复;
5、及时检查已发布的图片、文件,出现无法显示或错误时尽快与网站管理部门联系。
6、管理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做到不泄露、不乱用;
7、及时发布下载内容及网站公告,发布下载内容确保无病毒;
8、当发现网站上有不良信息时及时向网络管理部门反映;
9、统一收集内容的正文格式(正文内无标题,每段前空两格,纯文字文章必须从记事本粘贴),修改图片和附件的格式及大小,及时回应网站管理部门的问题。
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
4、不执行网络管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
5、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
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
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
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
11、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
第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
2、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4、擅自使用黑客软件、嗅探工具,攻击他人计算机的;
5、擅自链接色情、*、暴力等非法网站的;
6、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
7、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
8、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
9、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
10、其他涉及公司网站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 对于一般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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