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前 言
依据本厂《质量手册》第7章和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为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完成机组大小修,并对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检修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 2003 年 8 月 8 日首次发布,版本号 a 版。
本标准2003 年 8 月 8 日生效。
本标准由生技科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审批人:
文 件 状 态
受 控 代 码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1目的
定期搞好机组的大小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班组及每位员工都必须重视每次的大小修工作,增强安全质量意识,认真做好大小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组织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完成每次的机组大小修工作任务。
2适用范围
本厂设备检修及设备维护全过程控制。
3引用标准
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
4定义和术语
采用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定义和术语。
5职责
5.1生产副厂长负责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划、质量计划等质量文件的审批。
5.2副总工程师负责参与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质量计划和安全措施等质量文件的审核。
5.3生产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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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负责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过程中项目、工期的策划,实施全
过程控制。
5.3.2负责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负责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的技术监督和指导,检修最终的质量验收,检修全过程质量记录的管理。
5.3.3负责设备启动试验的策划,设备启动试验指导和管理,拟订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
5.4安全监察科
5.4.1负责检修关键过程和特殊试验项目安全措施的审定、监督、检查、指导。
5.4.2特殊项目的检修过程安全监察科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5检修分场
5.5.1负责按生技科策划的内容,编制设备检修、技改项目的《质量计划》及实施,负责检修全过程的质量记录以及检修后质量记录的整理工作。
5.5.2负责本厂设备检修过程及检修质量的控制,各检修班组工作之间的协调,对外承揽工程和检修后技术交底的控制。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安全目标:
6.1.1确保运行机组的安全运行,促进被检修机组的工作顺利进行。
6.1.2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质量返工事故、火灾事故、误操作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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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部门不发生障碍和轻伤事故。
6.1.4班组不发生异常和未遂事故。
6.2大小修安全组织措施:
6.2.1大小修前检修分场要结合专业工种及检修项目,组织检修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学习考试(参加人员及成绩报生技科)。确定每个作业组的专职安全员,明确安全职责、填写检修现场作业工作执行票报生技科。
6.2.2对大小修中使用的安全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安全带按“安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严禁使用,及时上报解决。
6.2.3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应了解和知道所干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所用材料、备品和工器具,所干工作有哪些危险,可能发生哪些意外、异常、不安全现象,工作中应采取哪些自我防范措施,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履行哪些手续。
6.2.4每位检修人员必须在检修工作中认真遵守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安规”和“两票”制度,不仅要掌握并遵守本专业的有关规定,还要了解遵守其它专业的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即干什么工作遵守什么工作规定。
6.2.5大、小修工作总负责人由检修分场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大小修应签发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原则上由检修分场机组大小修项目负责人担任,机械工作票负责人原则上由检修分场机组大小修项目负责人担任,工作负责人应对设备和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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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检修分场要妥善安排好大小修工作中检修项目间的衔接协调工作,同时要处理好电气组与机械组之间的工作联系配合协调问题,防止大小修工作中安全措施脱节或相互扯皮、推诿等不良现象以保证大小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2.7各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工作中要切实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处理好安全与检修、安全与技术的关系,解决检修进度与执行《安规》“两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矛盾,避免埋头苦干、抢进度、赶工时而忽视安全的倾向出现。
6.2.8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工作票质量关,做好检修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设备检修中“误启动”,严格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6.2.9每项检修工作开工前,要认真履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实施的规定,经双方确认无误,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开工。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6.2.10检修场地应安排布置恰当,设备部件应放置整齐、平稳、牢固,不能对人身造成危害,并防止碰坏重要部件、精密部件,同时保留必要的通道,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6.2.11安监人员在大小修工作开工前对工作票办理及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6.2.12工作场所应保证充足的照明,设备的护栏应保持完整,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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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期内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检修完后立即恢
复。
6.2.13揭开孔洞盖板工作时要加设牢固的临时围栏,不能用绳带捆绑作标志,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孔洞盖板。
6.2.14检修设备试验、试运等需送、停电,必须由项目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当班值提出申请,严禁不经申请私自停送电。
6.2.15检修开工后,严禁检修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如特殊情况
需改变安全措施时由工作票签发人下通知单,机械和电气项目工作负责人签名,通过运行人员许可实施,工作结束后,办理终结手续。
6.2.16需接临时检修电源时,由检修分场电气班负责此项工作。临时电源线要正规接线,不能用勾挂、缠绕法连接,其它人员严禁私接电源。检修工作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电气班负责人安排拆除。接电源处:发电机层检修动力箱,水机层检修动力箱,被检机组机旁动力屏。
6.2.17检修现场清扫干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等对设备及人身安全有影响的物品用后随时收起存放好,由专人保管。易燃品附近不允许明火作业,工作地点应备有适量的消防用具。
6.2.18滤油机、烘箱和加温电炉的使用,要有专人看管,不可擅自离开。
6.2.19凡进入大、小修工作现场,任何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检修人员应穿工作服,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者,各级领导、现场检修人员都有权令其退出工作现场。与检修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检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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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两交底”,即
交待清楚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在工作中要做到统一指挥,并注意做好现场安全监护,防止工作人员各行其事。
6.2.21认真执行《安规》,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恶劣行为,反对对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凑合的不良作风,树立遵章守纪,工作严细的良好作风。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员的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
6.2.22在检修工作中,检修人员只允许在交接班室内活动,严禁在
中控室、机械室长期停留。
6.2.23对设备检修的拆装起吊工作,检修人员与起重工双方要做好联系配合。起重工、检修人员任何一方不在检修现场,禁止工作,严禁检修人员私自动用或拆装起吊设施。
6.2.24机组大、小修期间,所检修设备的一切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因工作需要操作某些设备,由相关工作负责人安排合适操作人,并设操作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对此项操作任务的安全负责。
6.2.25在大、小修工作中,厂级领导、生产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网成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指导大、小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6.2.26厂安全网成员(生技科、分场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应重点对起重搬运,高空作业等其它重大特殊项目检修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
6.2.27检修设备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办法,即设备小项目或重要单项目工作检修完毕,即时由该作业组工作负责人验收,然后由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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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场相关技术专责验收,最后由生技科相关专责人员负责验收,每验收完一项应分别签名,项目工作完成后检修人员才能进行其它工作。设备在试运行前,所有检修项目必须全部经验收并签名,各作业组应做好原始记录,检修分场技术专责做好原始记录的归纳、整理工作,生技科技术专责做好原始记录的归档工作。
6.2.28大、小修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当值负责人对检修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周密检查,合格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终结工作票,但该机组处于试运行状态,投入备用由生技科下达书面通知。
6.2.29三级验收工作完成,工作票终结后,由生技科确定启动试运行时间、方式。设备启动试运行时,检修工作总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单项工作负责人、生技科、运行分场负责人及技术专责均在现场,进行测试、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启动操作由当值人员负责,在试运转中,出现缺陷及时消缺,通过规定试运转后,当值值长、工作总负责人,生技科负责人验收合格后,运行当班值根据生技科书面通知将设备由检修状态转为备用状态。
6.3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
6.3.1检修分场在大小修前应安排对行车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消缺,对手动葫芦、钢丝绳、卡环等进行检查、试验和保养。
6.3.2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6.3.3上机架、推力头起吊前,应将转子落在风闸上,找好转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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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转子未落到风闸前,先将四只闸板找好水平,不平可放垫板。
6.3.4起吊转子人员应由熟悉检修工作的人员组成:现场负责人1人、起重指挥1人、行车司机1人、驾驶监护1人、定转子监视8人以上、电源监视1人、下导风洞大轴法兰处监视2人、电机制动闸监护1人。
6.3.5行车总电源,由运行当值负责,起吊时派人在现场监视,并做好交底工作。
6.3.6将起吊工具和主钩找正后,方可挂到转子上,卡环螺丝应紧固,找正后,在大车与墙壁,小车与大车固定处做好记号,以便回装时缩短工时。
6.3.7转子起吊由一人指挥,检查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全部工作人员就位。
6.3.8各部无异常后,指挥人指挥行车司机进行起吊转子找正。
6.3.9起吊前工作负责人要检查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当转子吊起5~10cm时停止,静止5~10分钟,其间再对各部件及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准继续起吊。
6.3.10在转子徐徐上升过程中,转子与定子周围至少八人手拿木条,对每间隔磁极与定子间隙进行上下垂直抽动,松紧应一样,过紧处应立即报告指挥人采取措施,注意工作前八个人身上口袋东西拿掉,以免落入空气间隙。
6.3.11转子起吊时,法兰处2人,要注意制动器上闸板垫片不要跟随转子一块儿起来,监视法兰通过下导时保持中心,当法兰通过下导油槽后,应立即退出,以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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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转子提升到法兰底面超过发电机间隙空道。
6.3.13转子吊至检修平台安放转子处,慢慢下降至一定高度清扫法兰面,涂抹黄油铺放白布和保护垫子,对孔放螺栓带螺帽,上面放好支撑千斤顶,直至法兰落到底,支撑千斤顶平稳受力,紧固螺帽。
6.3.14起吊过程中全部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无关人员退出现场,遇异常情况要听从指挥。
6.3.15在发电机转子吊入前应检查定子线圈铁心通风道清洁无杂物,转子无杂物,试验全部完成、合格,制动器及管路试验合格,四只风闸板利用水准仪测量高度合格。
6.3.16做好转子回装起吊的准备工作。钢丝绳卡环将转子固定好后,行车起吊可稍带一点劲,此时固定螺帽可以松开。
6.3.17转子起吊约10~15mm找正转子水平,静止再次检查各部情况无异常后,方可松开固定螺帽,徐徐上升一定高度,进行法
兰面清扫工作。
6.3.18转子在检修平台工作完成后,以中速向检修地点行驶,通过路径为调速器与发电机空道。
6.3.19行车、小车至原始标点,转子开始下落,下落注意事项同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10条、11条相同。
6.3.20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吊物不准让其长时间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它工作,禁止使用吊钩斜拖拉重物。
6.3.21组装时应进行工具登记,防止工器具遗留在检修设备内。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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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不准直接放在平台或地面上,不能用出汗 手和有酸性的油擦洗。盘车前检查空气间隙有无杂物,以免擦伤线圈。
6.3.22吊装时,顶盖组合面必须清扫干净,防止组装歪斜,渗漏。
6.3.23调速器拆开后,管口应塞好,精密零件放置应用白布包好,防止挤压和碰撞,禁用破布、棉沙头清扫。
6.3.24在蜗壳或尾水管内搭设脚手架或平台时,不准将绳索绑扎在导水叶与转轮之间。
6.3.25需进行盘车或操作导水叶时,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蜗壳,水机室内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并无妨碍转动的物件遗留在内,同时做好在转动期间防止有人进入的措施和标志。
6.3.26在导水叶区域或控制环拐臂处工作时,必须切断油压并在调速器操作手轮上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示牌。
6.3.27在涡壳内进行电焊、气割或铲磨时,应做好通风防火措施,并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用砂轮机时应戴防护眼镜。
6.3.28在容器、槽箱内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6.3.29在封闭蜗壳进人孔时需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在内后,立即封闭。
6.3.30在大小修中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每日收工应将减压器自气瓶上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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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蜗壳内和风洞内工作照明,应使用行灯,插座必须使用插头,导线无破损,绝缘可靠。
6.3.32使用电动工具应经检验合格,并装漏电保护器或接有接地线、戴绝缘手套。
6.3.33在大小修中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焊接时现场应备有适量的消防器材。
6.3.34凡离地面在2m以上的地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m,周围无护栏的地点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6.3.35电气检修必须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与停电检修相邻的带电设备,并在工作地点与相临的带电设备处设围栏、挂警告牌。
6.4检修现场文明管理
为了保障检修期间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确保检修质量。按期完成检修项目特作如下规定:
6.4.1检修现场地面整洁,通道畅通。
6.4.2遮栏完好,盖板完好平整。
6.4.3照明良好、动力电源线排列整齐,安全可靠。
6.4.4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否则按厂内有关禁烟规定加倍处罚。
6.4.5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服装整齐,戴安全帽。
6.4.6在清洗设备时工作现场不得进行动火工作,汽油容器应完好,清洗工作结束后,脏汽油存于封闭容器内,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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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检修工作人员务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6.4.8起吊工作人员务必遵守《起重作业安全守则》。
6.4.9动火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动火规章制度。
6.4.10非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6.4.11做到零部件摆放有序。
6.4.12收工时做到现场无杂物,工器具收回摆放有序。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
6.4.13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
6.5水工设施定期维护管理
6.5.1启闭机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内容
6.5.1.1金属结构焊接缝是否有裂纹和开焊。
6.5.1.2螺栓连接、铆钉连接是否有松动和缺损。
6.5.1.3钢丝绳是否锈蚀和磨损。
6.5.1.4钢丝绳表面是否缺少黄油即钙基脂。
6.5.1.5制动器的制动轮,杠杆弹簧零件是否有裂纹及塑性变形。
6.5.1.6制动器表面是否有油污,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6.5.1.7减速箱体是否有漏油现象,螺栓连接是否松动。
6.5.1.8齿轮是否有裂纹、锈蚀、齿合是否平稳。
6.5.1.9车轮是否有裂纹和磨损。
6.5.1.10各限位开关是否完好。
6.5.1.11缓冲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6.5.1.12轨道端部是否有油污。
6.5.1.13集油箱油是否变质。
6.5.1.14电磁阀能否正常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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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15各管接头是否有漏油现象。
6.5.1.16掌握检修门,工作门能否正常开启、关闭。
6.5.1.17观察工作门止水橡皮的止水情况。
以上各项汛期每两周检查一次,非汛期金属结构项目每三月检查一次,余项原则上实性每月巡视制度,入冬前做好各项防冻措施,汛前必须做好各种维护项目,并做好记录工作。
6.5.2电气设备
6.5.2.1春、夏季(汛前)每个月对电机温度、声音、接触器、继电器、控制回路进行检查并维护,非汛期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6.5.2.2汛期每个月应测量各电机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一次,并进行维护,非汛期每三个月测量一次,并进行维护。
7检查与考核
7.1机组大小修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大小修工作安全,保质、保量地按期顺利完成,参照有关定额和历年工时,费用承包办法,经研究制订出我厂机组大小修工程的考核办法。
7.2机组大小修考核项目
7.2.1常规大小修项目
7.2.1.1发电机检修
7.2.1.2水轮机检修
7.2.1.3油、气、水系统所属设备检修
7.2.1.4电气一次部分检修
7.2.1.5电气二次部分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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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技术改造项目(见附表)
7.2.3设备缺陷处理(见附表)
7.2.4整治项目(见附表)
7.2.5检修分场本部项目
整体组织协调施工
7.3.1发电分场职责
临时用气、用电、试验、操作、照明和运行方式配合等。
7.3.2生技科职责
安全检查、技术监督及质量验收。
7.4安全考核
7.4.1以上工程中凡发生重大事故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50%。
7.4.2凡发生事故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30%。
7.4.3凡发生一类障碍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20%,发生二类障碍一次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10%,发生多次累加计算。
7.4.4凡发生下述原因造成未遂事故、火警、异常、轻伤等,按如下标准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发生多次累加计算。
7.4.4.1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滑跌,扣500元。
7.4.4.2个人不佩带好防护用品,扣60元。
7.4.4.3任意拆除现场安全措施,扣200元。
7.4.4.4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扣200元。
7.4.4.5其他原因,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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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质量考核
7.5.1未经厂研究同意,不得任意变更工程的既定项目,否则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按适当比例扣除责任单位的工程费用。
7.5.2整个工程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制度,检修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发生一处扣责任单位工程承包费100元。
7.5.3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质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分段验收及三级验收制度。鼓励在大修过程中成立qc小组攻克技术难关。并对取得成果的qc小组给予奖励。
7.5.4整个工程按期按即定工作量一次验收合格,奖励检修分场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但因工作不负责任,人为地造成返工浪费,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扣责任单位80元以上的工程承包费,人为造成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工程承包费的10~5%。
7.5.5机组大、小修后连续无故障运行天数应大于80天,否则视其严重程度按异常、障碍、事故进行考核。
7.6工期考核
检修工期以厂约定工期为准,任何作业组未经厂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检修分场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推迟一天扣除检修分场大修承包费用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提前(推迟)天数累加计算。
7.7管理考核及其他
7.7.1机组大修的技术记录,总结应齐全完整。
工程结束15天内将资料上报,厂审核无误后核发工程承包费。
7.7.2大修材料严格按厂材料领用审批程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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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检修分场雇临时用工,首先必须经安监科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从事工作,且检修分场应与临时工签定安全及其他用工合同。
7.7.4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地面及孔洞盖板的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
8.1工程开工报告单 jl/sj-033
8.2设备检修验收单 jl/sj-035
第2篇 35kv变电所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35千伏变电所局辖设备检修工作中基层生产单位检修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同时规定了我局变电工程交接验收和变电所运行设备各类修试的验收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35千伏变电所的设备检修管理。
2 职责
2.1 职能
2.1.1 设备检修管理是确保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生产局长分管。
2.1.2 生技科是统一管理全局设备检修的职能部门,对我局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平衡设备检修单位开展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
2.1.3 局属各运行单位、检修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2.2 生产单位管理职责。
2.2.1 生技科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2 权限
a) 审核设备定级,提出升级计划或建议;
b) 督促月度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c) 负责汇集管辖变电所设备缺陷,根据轻、重、缓、急提出书面消缺计划和掌握实施完成情况;
d) 协助组织进行“紧急”、“重要”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工作。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掌握设备的检修周期;
f) 制定局检修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修试维护工作的安全;
g) 制订设备年度大修计划和季、月检修计划,积极提出安措反措建议。
2.2.2.1 责任
a)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检修状况混乱负责。
b) 对检修计划超周期而造成后果负责。
2.2.3 变电检修队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3.1 权限
a) 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总任务,负责编制月度作业计划书和上报每月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b) 组织和领导本队的检修、试验等工作,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作业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
c) 认真执行有关检修工艺规程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坚持修试工作高标准,努力降低工时、材料消耗,按工时、材料、费用定额组织生产。
d)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规及已批准的作业安全措施,积极提出安全反措建议;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和修试设备、仪器的管理;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制度;
g) 及时送交修试报告。修试报告应在工作全部结束后十五天内送生技科审核,新设备(工程)交接试验报告应在设备投产前一至二天送生技科审核,35kv主变,开关、流压变大修后应填写大修报告,在下月上旬前报生技科。
2.2.3.2 责任
a) 对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b) 对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负责。
c) 对超周期设备而未提出检修计划造成后果负责。
2.2.4 集控站、变电所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4.1 权限
a) 认真按时准确的做好缺陷管理和设备定级工作,并积极提出设备的升级意见;
b) 编制月度维修工作计划和向变电工区报送月度计划停电申请,经纳入局月作业计划后积极实施;
c) 在变电检修工作中,积极配合检修队并协同做好本变实施的维护、清扫、油漆等工作;
d) 严格把握好工作票的审核,许可和终结的制度,多为检修工作的安全着想;
e) 按时准确做好检修工作中的资料、记录、图表等管理工作;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标准。
2.2.4.2 责任
a) 对未及时发现缺陷或未上报缺陷而造成后果负责。
b) 对设备定级的正确性负责。
c) 对检修设备未按验收标准执行而造成后果负责。
d) 对设备检修资料、记录、图纸管理不善负责。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管理
3.1.1 变电检修队每年12月5日前将下年度各变电所检修时间、设备检修、项目(含大修、预试、校验)报局生技科。
3.1.2 生技科每月21日前下达指令性检修项目,变电检修队队月度作业计划26日前报局生技科。
3.1.3 节日检修计划,在节前3天报局生技科。
3.1.4 基建、大修和更改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十五天内填写“完工报告”上报局生技科。
3.1.5检修工作必须按批准的月度作业计划经周计划落实严格执行,如有更改,10kv干线以下,须经供电所长批准,10kv干线及以上线路经市局生技科批准,重大检修项目,须经生产局长批准。
3.2 检修停役申请
3.2.1 地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四天前向局调度室提出要求,由局调向地调提出申请,地调度的批复在检修前二天答复;
3.2.2 市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修试前二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市调在检修前一天答复;
3.2.3 节日检修手续相同,但申请时间规定如下:
a) 区调调度管辖和许可设备,在节日前20天向区调提出申请。并在节日前四天答复;
b) 市调调度和许可设备,在节前七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并在节前二天批复;
c) 节日配合检修可在二天前提出申请,配合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设备的停役时间。
3.3 大修和预试周期
3.3.1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见附表一)
3.3.2 特殊情况的大修周期
3.3.2.1 主变
a) 变压器内部故障或本体严重渗油时
b) 当变压器承受出口短路后,经综合诊断分析,需大修时
3.3.2.2 开关
a) 开关切断短路电流超过允许次数时,应进行临时性大修
b) 真空开关,开关正常负荷电流2000次应大修(分一合为一次)开断短路电流30次或开断正常负荷电流10000次,必须调换真空泡或操作机构。
3.3.2.3 有载分接开关予试检修周期。
a)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下一时换油处理。
1) 每六个月取油样,其油耐压低于30kv时;
2) 有载分接开关操作次数达4000次时;
3) 即使油耐压值在30kv以上,操作次数不大于4000次;每2年仍需开盖清洗换油一次。
b)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切换开关应吊芯检查,检查步骤按制造厂规定。
1) 新投入的有裁分接开关操作5000次时,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30kv时,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吊检周期;
2) 切换开关动作不正常时;
3) 变压器大修时;
3.3.3 预试
a) 设备预试周期按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临海市供电局颁发《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b)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预试校验周期按临海市供电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部分检验项目的规定(试行)和临海市供电局企业标准q/tdl240328-200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装置管理标准》执行。
3.4 验收
验收分新设备投产前的工程交接验收和运行设备修试后的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按照国标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规和上级局有关规定。
3.4.1 验收组织
3.4.1.1 新设备投产工程交接验收
a) 35kv及以上有主变的变电工程竣工后,投产前,局成立验收启动小组,启动组,各设组长一名,必要时设副组长。
成员组成由局生技科、调度室、安监科、基建科、变电检修队、集控站、档案室、财务科等有关人员;
b) 35kv无主变的小型变电工程(项目),竣工后投产前不成立验收启动小组,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
3.4.1.2 运行设备修试后的验收
除主变等重大检修(包括抢修,重大事故处理)认为有必要外,局一般不组织专门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常在修试工作班与变电所当班人员之间进行,双方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为验收交接的负责人,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认真验收。
3.4.2 验收主要内容;
3.4.2.1 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a) 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程;
b) 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调试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d) 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
3.4.2.2 工程检验收应有下列验收(移交)资料的文件。
a) 制造厂提供本已翻印的有关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资料(记录),合格证或专项性技术资料。
b) 设备一、二次安装图、原理图;
c)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与交接试验报告;
d) 绝缘油,sf6气体化验报告;
e) 新设备命名,运行限额的有关文件或书面通知书。
3.4.2.3 修试验收主要内容:
a) 检修质量是否符合上级局有关检修工艺标准,设备无新的损伤性缺陷;
b) 调试项目及其结论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c) 更改接线等图纸、资料或文件是否齐备;
d) 遗留问题是否已有明确的处理或答复意见;
e) 修试设备的状态应与许可工作时的状态相一致;
f) 检试设备上和工作现场应无遗留物件,外观清洁,场地干净;
g) 检查有关修试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清楚;
3.4.2.4 修试验收的其他规定。
a) 单独开关检修(含操动体机构)或单独继保试验,验收时应分别对开关进行试分合三个循环(其中一次包含重合闸和事故音响试验)和对每套保护进行一次短接常开接点的试跳。
b) 为了减少验收时的开关过多试跳带来可能的损害,凡本单元开关,保护、自动装置一并检修,试验时,验收时开关可单独试分合一个循环,其余按每套保护(自动装置)各试跳一次。
c) 解体检修的充油设备在验收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有关的放气塞(阀)放气情况,必要时可再试放,检查油位应正常。
d) 检修、试验时拆动过的接线,验收时注意检查其接线正确性和接触紧固良好,二次电压回路不短路,电流回路不干路。
e) 检查设备、元件的标志、名称应与修试前相一致,如有缺损,应立即补上。
f) 保护在更改定值后,验收时应将新整定通知书带到现场核对。
3.4.3 验收设备主要检查项目:
见《35(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规程》
3.4.4 验收终结
3.4.4.1 大型工程(成立验收小组)的验收终结。
a) 在验收小组认真全面进行上述验收检查以后,向启动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情况作出决定是否启动试运行,新设备投入试运行以后,验收小组的任务便告终结,并将验收后的书面材料送交领导小组。
b)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处理完毕,再次验收。
个别问题可以缓期处理,且不妨碍安全运行的须经局生产局长批准,并由验收小组在有关验收记录上作好记录。
c) 工程涉及土建(不含构支构)和生活水、电及生产照明等方面,在变电设备验收时若发现存在问题,验收人员应通过组长汇报启动领导小组,经由职能渠道,要求承建单位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3.4.4.2 小型工程的验收终结
验收负责人应将结果汇报生技科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有主要项目验收不合格,应报生产局长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3.4.4.3 修试验收终结
a) 在完成上述的验收以后,双方均无异议,表示验收工作完毕后,然后双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修试负责人应在变电所检修记录或验收卡上写明检修主要项目,结论和可否继续运行意见。
b) 大修试验后,如个别试验数据达不到大修标准,但能达运行标准。大修工作不能终结,如该设备必须立即恢复运行,可由调度决定或请示有关领导后暂时终结,另行安排大修。
c) 如大修设备试验数据达不到运行标准,为验收不合格。
凡验收不合格或修试人员结论不能继续运行的设备,集控站操作班或变电所应即报告调度,调度应即报告生技科和生产局长,由生产局长确定该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在未得到处理决定前,修试人员不得离开变电所。
附表: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设备名称
大修周期(年)
预试周期(年)
主变压器
新投产5年,5年后间隔10年。
3年
主变分接开关,
2年吊芯
6个月取油样
干式变压器
同主变压器
3年
消弧线圈 (油浸式)
同主变压器
3年
电压(流)变压器。
4年全校验
3年
油 开 关
35kv
4
3年(多油开关1年1次油试验。少油开关2年换一次)
10kv、
3(市局规定3年)
真 空
进口
6(新投1年)
国产
4(新投1年)
3
sf6
进口
3
国产
3
母线(绝缘线)
3
隔离开关
35kv
4年
110kv
3年(市局规定3年)
高压电缆
3
电容器 电抗器 耦合电容器
投运一年以后4年
4
投运一年以后4年
接地
6年(2年一次相邻连接点的电阻检查)
避雷器(氧气锌)
1年(6年)
普通保护装置
2年一次全部校验 1年一次部分校验
微机保护装置
新投一年全部校验,以后6年一次全部校验(2年一次部分校验)
变送器或交流采样装置
关口装置1年1次 其它装置2年1次
第3篇 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职责、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电网10kv-110kv变电站设备的检修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在变电设备的检修管理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2 变电设备检修,应按照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状态检修与周期检修相结合。
3.3 变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由生产经理领导, 生技部是公司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检修公司是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及具体执行部门。
4 职责
4.1 生技部职责
4.1.1 负责组织对新建、技改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并督促施工部门进行消缺,定期检查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
4.1.2 指导变电设备运行部门健全变电设备台帐。
4.1.3 协助检修部门解决设备检修的有关技术问题。
4.1.4 负责变电设备定级的管理工作。
4.1.5 负责变电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1.6 审核运行设备的图纸资料。
4.2. 检修公司职责
4.2.1 参加变电运行设备的定级。
4.2.2 根据规程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提出变电设备检修计划。
4.2.3 遵守变电设备检修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认真搞好变电设备的检修和技术管理工作。
4.2.4 参加对新建、技改工程的验收交接,负责设备的消缺,定期检查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
4.2.5 定期召开检修分析会,对检修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反措。
4.2.6 负责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5 检修准备内容
5.1 变电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上级颁发的各类检修规程和标准、反事故措施计划、监督等要求,针对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确定检修的重点项目和特殊项目。由检修公司编制检修项目,生技部审核,总工批准,并做到编制项目不漏项。
5.2 重点项目和特殊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技术、组织、安全三大措施,逐级审核,总工批准。
5.3 落实好检修用备品备件,并保证质量.按照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对备品备件实行管理。
5.4 检查检修用具、安全用具、试验仪器、仪表良好、准备好技术记录和检修卡片。
5.5 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安规和三大措施,熟悉检修项目,提高检修质量。
6 检修施工内容
6.1 检修开工后,应尽早进行设备解体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补充检修项目, 落实施工方法,提出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
6.2 进口设备必须有充足的备品备件才能解体检修,不能盲目拆卸.检修后确保设备恢复到运行状态。进口设备第一次解体应编写解体步聚和注意事项,并进行技术交底。
6.3 做好设备解体和复装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工作,技术记录要字迹清晰,数据要真实。
6.4 检修过程中要把高压监督作为控制检修质量的重要环节, 监督专责人应根据技术监督条例的规定,履行《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职责,严格把关。
6.5 三级验收应有标准的表格,按分工填写,由各级验收人员签字, 并按照规定做出验收评价。
6.6 物资部门要会同检修部门进行外协加工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
6.7 主设备检修完成后,各级检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的质量、进度、安全、工时、材料、管理等工作以及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7 检查与考核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变电检修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附录: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范围的划分
龙海市供电公司检修部门包括检修公司、调度所自动化班、通讯班、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对变电设备进行检修范围划分的目的是明确检修责任,保障设备检修质量,提高检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检修公司管辖变电站一、二次系统,主要包括:变压器、高压开关设备、避雷器(针)、接地网、母线、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高压电气设备;控制与信号设备、继电保护设备、二次电缆、主变风冷、温度等其它附属设备、控制、操作电源等低压电气设备,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调度所自动化班、通讯班管辖变电站远动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通讯系统,主要包括:控制屏、保护屏、开关柜等端子排对外引至远动设备(屏)的电缆、接线头及其以外的设备,烟警、火警、防盗、温控等环境监测设备,载波、微波、光缆及其它通讯设备。
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管辖变电站的测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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