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用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的职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入罐作业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起重作业安全要求、电器检修安全要求、抽堵盲板安全要求,动土安全要求、清理工作安全要求,检修设备交接安全要求等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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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23011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3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5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7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8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hg/t23008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各车间、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均应认真做好“三定”( 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 “五落实”(思想工作落实,组织落实,物质落实,施工方案落实,开、停车方案落实)工作。
3.2 检修前必须认真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并贯彻、落实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明确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3 检修单位必须在检修前办好手续(如:安全检修作业单、动火作业申请单、入罐作业许可证、电气操作票等),各车间、科室应派专人协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3.4 对重要的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科审阅, 由主管副总批准。
3.5 检修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检修安全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4.1.1 各车间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4.1.2 检修时, 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检修方案、检修规程进行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1.3 各工种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 电气设备的操作应由持有作业证的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4.1.5 传动设备与装置检修时,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4.1.6 检修现场应设标记或安全防护栏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
4.1.7 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容器上紧卸螺栓。
4.2 安全检修作业单规定
4.2.1 作业单由申请检修部门填写并实施管理,全面负责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安全无事故。
4.2.2 凡属检修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检修作业单,特殊作业在填写本作业单外,还需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作业证(如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入罐安全作业票等)。
4.2.3 检修分类:
检修项目实行a、b、c三级分类
--a类: 属于公司抓重点项目;
主要指特殊动火、高压电器检修、特殊登高作业等特殊作业项目。
--b类: 属于车间抓主要检修项目
主要指入罐作业、抽堵盲板等项目。
--c类: 属于工段、班组负责检修项目。
4.2.4 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事项:
4.2.4.1 a类一式三份:由工段、车间、科室三级签发。
4.2.4.2 b类、c类一式二份:由工段、车间两级签发。
4.2.4.3 安全检修作业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必须做到认真、齐全、准确。特别是安全措施栏目应填写详细,考虑周全,作业单必须在检修前填写完成。
4.3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4.3.1 一切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61-200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3.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内部的残留物进行清洗,置换,并对易燃性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合格,取得动火作业许可后,方可动火作业。
4.3.3 严禁在带压和不清洗置换情况下动火。
4.3.4 在气焊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在可燃物品附近进行气割和气焊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应在10m以外);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间隔在7~10m。
4.3.5 手工电弧焊必须按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经过操作技能和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才能担任钢制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
4.3.6 焊接时,必须穿戴齐劳动防护用品。
4.3.7 所有电焊工具必须安全绝缘,所有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地线应直接接在被焊设备物件上.禁止在工艺管道上搭接接地线。
4.3.8 确保动火施工安全,动火申请单位和检修单位应设专人现场进行监护和监督。
4.4 入罐作业安全规定
4.4.1 一切入罐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69-2006《入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入罐作业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4.2 对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并分析可燃物质及氧含量和有毒物浓度分析达到下述标准,并办理入罐手续方可进入检修。含氧:18~ 21%;可燃物:达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毒物:达到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标准要求,并取得《入罐作业安全许可证》,方可入罐作业。
4.4.3 进入带搅拌装置的容器内部工作时,必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并指派专人监护。
4.4.4 进入容器检修,必须配戴齐全的防护器具。
4.4.5 进入容器只准使用不超过12v的行灯照明。检修用工具电压超过安全电压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中间不准有接头,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4.4.6 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作业,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以确保安全。
4.4.7 容器外有专人监护,要在能够清楚地观察整个作业位置上进行监视。
4.4.17 紧急情况下,监护人员不得进入塔槽内进行应急作业,但应迅速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4.4.16 作业结束经检查后,应关闭检修孔,并卸下检修标志。
4.5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5.1 一切登高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70-200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5.2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审批单》。特殊高处作业须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才能进行。
4.5.3 凡有头晕、心脏病、高血压等病患者,禁止登高作业。
4.5.4 高处作业者,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之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5.5 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人在地面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一个人单独高处作业。
4.5.6 高处作业使用工具,在登高前应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有缺损的工具。高处作业应携带工具袋,防止工具和其它物品掉下伤人。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4.5.7 高处焊接火花溅到的地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8 高处作业区域,应做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行走或者停留。
4.5.9 如遇大风雨等恶劣气候,禁止高处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安全环保科审查,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作业。
4.5.10 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a) 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板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b)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c) 脚钉攀登杆塔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靠。
d) 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大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滑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牢固。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e)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踩脚应有橡皮等软物。
f)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4.6 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4.6.1 一切盲板抽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q/*dh 0271-2006《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前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按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6.2 盲板抽堵作业前必须取得《盲板设置审批单》,方可实施作业。
4.6.3 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前,在系统卸压后,应对要求作业的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泄漏。
4.6.4 在易燃易爆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4.6.5 加上盲板、超过半年未拆除的,必须进行盲板标记的检查。若盲板标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由加盲板者重挂盲板标记。
4.7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4.7.1 工作前应了解工作环境和起重物的重量、形状和特点,准备好必要的起重器具。所有起重器具使用前必须由专人仔细检查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验算,有缺损的器具禁止使用。严禁超载使用起重器具。
4.7.2 起重物的索具(绳子、钢绳等)必须联接牢靠,不准有结扣、扭转现象。起重物的棱角和突出部分与索具之间须垫入垫板或软垫,以免割断索具造成事故。
4.7.3 从事起重工作时,必须有组长和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工作,起吊重物应听从一个人的口令和指挥。当重物离场时,应停留一会,检查各部件受力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4.7.4 在房顶上作业时,应事先检查房顶面是否牢固。
4.7.5 吊装作业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和围栏等,禁止吊物下站人、行走。
4.7.6 利用建筑物作吊装固定,穿洞等事先要经生产科批准同意,否则追查责任。
4.17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4.17.1 电气检修的准备工作
4.17.1.1 计划检修应有电气管理部门下达检修任务书,写明安全要求,检修部门接到检修任务书应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下称《安规》)要求填写工作票。
4.17.1.2 突击性检查,可用电话下达任务,但检修部门仍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4.17.1.3 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事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7.1.4 检修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布置任务的同时交代清楚安全措施。
4.17.1.5 检修负责人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备品备件、测试仪表等并运到现场。
4.17.1.6 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4.17.1.7 开始检修前负责安全的人员还需到现场进一步核实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带电范围。
4.17.2 电气检修
4.17.2.1 电器检修除按《安规》执行外,还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17.2.2 动力车间变配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其它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生产科负责签发。
4.17.2.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准牌,除专职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4.17.2.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装接。
4.17.2.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地线,凡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4.17.2.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7.2.7 一般应停电检修作业,确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动力车间领导或电气主任工程师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17.2.8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4.17.2.9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4.17.2.10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7.2.11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17.2.12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4.17.2.13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用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16 设备交接制度
4.16.1 为了确保检修时的安全,保证设备检修的质量,必须进行设备交接。设备检修前使用部门与检修部门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设备交接工作,将设备运行及缺陷等情况详细交待清楚。
4.16.2 设备内部的检修质量和需要检修的另部件,采取边检修、边检查、边记录、边验收的方法,避免设备检修后由于质量上问题而返工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危及安全生产。
4.16.3 检修后,由检修部门把检修完的设备交使用单位验收,一般设备由生产工段自行验收,主要设备由车间负责组织和监督,按设备的验收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试车、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检修部门应无条件的重新返修,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安全检修任务书和交接技术资料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4.17 清理工作安全规定
4.17.1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各种施工工具、残剩材料等进行规整和处理。
4.17.2 对于动火施工等危险作业,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借用的防火器具、工具等归还。将施工用具等归拢保管,将施工残材、废材搬到指定地点对施工现场进行收拾、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7.3 塔、槽内部作业结束时,必须对设备内是否有人和遗留物进行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关闭检修孔。
4.17.4 动火作业结束后,仍必须巡回检查有否会复燃等因素。
4.17.5 检修完的设备,管道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4.17.6 设备试运转前,对检修设备,配管内混入和积存的残料、铁片、废弃物、泥土等异物,要使用压缩空气、水、蒸气等将这些异物清除出去。
4.16 检修设备的安全交接规定
4.16.1 检修前、后,车间与检修单位必须按本制度进行检修设备的交接。
4.16.2 检修前,车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好设备,交付检修单位:
a) 检修前,车间必须严格按检修方案停车。设备和容器的降温、降压,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b) 传动设备与装置,应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有人检修,严禁合闸”标志牌。
c) 关闭或切断联接设备的配管,并作出明确标记。盲板的使用应符合抽堵盲板安全规定。
d) 塔、槽、罐等设备内的残留物,必须采取清洗、置换等有效安全措施,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办理签证手续。
e) 把动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搬到安全地带。
f) 向检修单位讲明有关安全事宜。对重要检修项目,车间应派人协助,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5报告和记录
5.1 安全检修作业单a类一式三份:一份送生产科,一份交车间,一份交工段留存。b类、c类一式二份:一份送车间,一份工段留存。作业单的保存期为两年。
5.2 在禁火区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相关人员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一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安全环保科、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二类动火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动火部门、动火施工人员各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分别由安全环保科和车间(科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3 盲板拆除后,应在原填写的《盲板设置审批单》上做好登记记录,并将《盲板设置审批单》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4 其他检修,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填写相关检修项目的审批单进行审批,其保存期为两年。
5.5 本规定如与国家上级标准、规范相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标准、规范为准。
第2篇 检修安全管理二十条工作要求
江苏汉天各部室、车间和外协单位:
凡遇大小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此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责任人应将此二十条工作要求通过每天召开的检修安全会进行贯彻宣传落实到部门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班组、员工、临时工和外协人员,以此作为检修作业的安全行为准则,并做好部门内的安全监督自查考核记录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将按此要求对各部门检修作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要求的部门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坚决进行严肃考核及通报批评,对屡犯不改的相关人员除加倍考核外,并报公司领导处理。现将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修用的电动胡芦、叉车必须指派专人操作,窑尾框架卷扬机必须指派专人操作,将名单报到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
二、所有涉及带电的检修设备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好停电工作票(包括外协单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同一设备如有多项停电检修作业时,必须待全部检修作业完毕,人员及相关措施全部撤离、撤除,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送电票送电。生产技术部安全员、生产技术部调度人员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考核。
三、要求参检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检修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带好头。
四、各类电源线的摆放和铺设,凡遇人行通道的必须架空拉线,特别是窑头、窑尾到窑内、预热器内、密闭、半密闭容器内的所有灯线及必须架空接入窑内、容器内,防止砸坏线路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五、禁止从高处往地面扔东西、材料、工器具,各类物品在检修过程中或工完清场过程中必须用人或起重设备安全搬运或吊运至地面归库放置好,防止发生砸伤人事故。
六、焊轮带、窑内换砖、窑头打浇注料时,要相互协调好后方可作业。烧成必须每个班指派定专人负责转窑,并将名单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转窑前,必须通知预热器内、窑内、篦冷机内、电收尘内、窑头排风机内等相关部位作业的人员全部撤离作业场所,并确认全部撤离后,方可拉风转窑,否则不得转窑。
七、电焊接设备的电焊地线必须要拉接到焊接工件本体焊接点上,防止因回路接地电流损坏电气自动化仪表及机械轴承的事故发生,对于在高精度的测量仪表、仪器及计量装置附近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作业。
八、起吊用的钢丝绳扣、倒链、形柜、栓销,要检查好,防止意外发生。在起吊重物时,禁止在吊臂下站人,起吊重物前必须先检查好被吊物件是否焊牢(必须由专人焊接,用锤敲打验证是否牢固),吊缆是否与重物重量匹配(吊缆承吊重量要比物件重量大),禁止将重物往重要设备方向起吊,防止砸坏设备及伤人。
九、使用氧气、乙炔,要检查好氧气、乙炔带、减压阀、压力表的好坏,使用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米,禁止放置点靠近电源、火源、油源及爆晒。
十、窑内检查窑砖时要两人以上进行,必须指定一人作安全监护人,并注意检查好窑皮的危害程度,危险的先捅下来再进行检查。
十一、更换窑系统相关部件时,特别是更换篦床篦板时,各检修负责人、作业人员要相互配合好,防止砸伤、挤压到手指头等部位。
第3篇 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总体工作安排,由我区负责对5304工作面启封前的外围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化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准备工作
(一)地面准备
1、qbz80开关4台,37kw排水泵4台,3×10mm2的电缆150m2根。φ51mm高压胶管10m.
2、矿车2辆。
三.施工工序
(一)施工工作量
1.对接好两巷排水管路具备两巷正常排水。
2. 5304轨顺、运顺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安装2台37kw排水泵对两顺槽低洼点进行排水。
3.在轨顺移动电站前头安装一部22kw绞车为运输移动电站做准备。
4.轨顺低洼点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为运输移动电站设备做准备。
5.运顺排尽积水后整理皮带设备.
(二)施工方法及顺序
1、施工方法:
开启第一道密闭前,在5304轨顺、运顺两巷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搭好开关和排水泵并具备正常开启。开启第一道密闭后,正常通风后,把两巷的排水泵运到低洼点,对低洼点进行排水。低洼点积水排尽后,轨顺整理移动电站轨道,运顺整理皮带设备。
2、施工顺序
2.1在5304轨顺、运顺两顺槽第一道密闭外,分别敷设一路3×25mm2的电缆150m,搭好2台开关和2台37kw的排水泵,供电后备用。
2.2第一道密闭开启后,根据现场条件,如果两顺槽低洼点积水多,分别把搭好的排水泵停电后运到低洼点后供电排水。
2.3轨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
2.4运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皮带设备。
2.5每班工程结束后,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保持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四、技术要求
1. 移动电站轨道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轨距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扣件齐全完好、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轨枕无浮离,悬空现象。
2.皮带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5304-2综放面安装要求》执行。
3.两巷排水泵供电后备用,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排水时由外向里逐级排水,及时延伸排水管路。
五、施工劳动组织
本工程采用“四六”制作业方式,各班工长或跟班领导是现场安全负责人,各班副工长是施工负责人。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5304输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1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5304-15304运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本措施规定,各岗点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班前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对不放心人严禁下井上岗作业,搞好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本施工措施及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学习签字。凡不签字学习者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所有施工地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材料、安全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开工前必须由带班副工长对施工环境、设备及后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顶板有下沉、冒落、底鼓、开裂、压力增大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全部人员,由外向里按“顶肩帮底”的顺序进行处理,处理不完不得向前继续施工。
5.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由带班工长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带班工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6.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二) 顶板管理
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临时支护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找顶人员站于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利用专用找顶工具及时找净施工地点及后路巷道帮顶的活矸危岩,然后利用长钎子、风镐将其逐渐破除掉。严禁空顶空帮作业。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巷道顶帮活动情况。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此项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柄工具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活矸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2.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
(1)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
(2)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三)通防管理
1.灾害预防:井下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失爆,消灭火源,避免电气设备、电缆发火。加强瓦检工作及洒水降尘等,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瓦斯管理:
(1) 带班工长或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于施工地点巷道上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现场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2) 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防灭火:
(1)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 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 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电工维修用过的废旧棉纱不准乱丢乱放,要及时装车上井。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按规定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尽力组织灭火,火情威胁生命安全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
4.防治水:
(1) 施工地点遇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产生裂隙渗水、顶板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温度骤增骤减突变者,瓦斯超限或其它异状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
(2)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透水预兆,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按避灾路线撤除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运输管理
<一>小绞车运输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绞车司机不得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绞车司机。严格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二篇“辅助运输”中的有关规定、鲍煤发〔2005〕129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关于转发<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兖煤股生发[2005]107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提升运输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派专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认真检查运输区间的轨道质量以及道路畅通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上下山各种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信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隐患进行提升运输。在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3.上下山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把钩工及上下信号工在提升运输期间严禁脱岗。把钩工进行工作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摘挂钩,并且头、脚、身不准伸入两车之间,工作完毕迅速进入安全峒躲避。
5.小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6.上、下山提升运输,必须带电松车,不准放大滑,严禁有余绳松车,严禁蹬钩随行。
7.绞车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不倒翁、吊梁、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上下勾环处有绳皮保护,钩头插接长度为钢丝绳绳径的20倍。钢丝绳因断丝,磨损需要更换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二条执行。
8.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超挂车。
9.由上向下松车时,上车场把钩工打点通知下部把钩工,下部把钩工回清信号后方可松车。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峒进行躲避。在执行上述各项运输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鲍煤发[2003]16号《鲍店煤矿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中及《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10.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矿车下滑。严格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2)装卸人员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在车的下方用道板打设“十”字码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
12.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3.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车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1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15.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6.车辆掉道复轨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①严禁用电瓶车.绞车等机动设备牵引复轨(用复轨器除外)。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③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④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⑤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⑥采用复轨器复轨时,复轨器要垂直放置,底部必须用木料垫实、垫牢、垫平。
⑦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⑧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须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强度,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各种巷道起吊生根的方法和支护要求。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重量。人员必须站在有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⑨锚喷或锚索支护的巷道,不得用支护锚杆或锚索作生根点。特殊地点确需起吊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用矿车销子上的把手环作起吊点。
(2)平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平巷车辆掉道复轨应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 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机车、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③平巷列车掉道复轨时,必须把未掉道的车辆与掉道车辆摘开并掩好。牵引机车掉道一般用千斤顶或液压复轨器复轨。矿车掉道时,有条件的应采用复轨器进行复轨。没有千斤顶和复轨器时,可采用垫拉或翘抬的方法复轨。
④矿车(材料车)掉道,必须单个矿车进行复轨。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好车,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作业人员随车扶料而行。一次高度不到位时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强拉硬拽;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⑤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时,人员不得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⑥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⑦双轨线路出现掉道时,必须两股线路同时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确需通行时,必须在满足安全间隙的前提下,停止复轨工作方可允许另一线路车辆通过。
(3)斜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斜巷串车车辆掉道时,斜巷各车场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关闭斜巷各车场的阻车器和挡车器。
③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下行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参加复轨工作。
④绞车司机在掉道矿车没得到稳车处理前,不松开绞车制动闸,不得离开司机岗位。复轨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
⑤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上中下各车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
⑥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必须对串车所有车辆实施可靠的稳车固定,然后才能将掉道车辆和没掉道车辆摘开进行上道。稳车的方法视车辆掉道的情况而定。
⑦斜巷稳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φ16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t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联接卡。
⑧斜巷稳车的方法:
a.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b.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c.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d.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e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f.复轨完成后,解除矿车的掩锁必须严格按由上而下顺序进行。
(4)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和平巷、斜巷车辆掉道复轨的有关规定。
②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张力后方可复轨。
③连续牵引车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④确需使用连续牵引车牵引复轨时,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信号。司机开车必须点动。严禁强拉硬拽。
17.运送长物料时,必须将车刹紧封牢,以防物料在斜巷段捅车。
18.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复轨严格按照鲍煤字(2000)第201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矿井窄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执行。
(五)机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所有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电工担任。
3.电气维修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清楚本职范围内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带负荷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4.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6.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
8.在停电没有闭锁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将手、脚、身伸入转动体内。
9.机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二>停送电的规定
1.停送电必须坚持停电申请制度。
2.停送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严格按设备的停送电程序操作开关。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0%,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合格的验电笔验电,再进行接地放电,验放电后,把负荷侧电缆三相电源扭缠在一起,压接在接地极上短路接地。
4.不论高压电低压电,停电后必须挂牌、加锁或派专人看管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得摘牌送电。检修完后,认真清点参加检修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安全,方可送电,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5.供电严格按照兖煤股机电发【2022】261号兖州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八项硬性规定》的通知内容执行。
(六)管路连接
1.连接管路前,必须关掉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并把阀门前的管路卸压,严禁使用工具敲击法处理漏风漏水。
2.施工地点连接管路工艺流程:停高压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阀门→打开末端阀门卸压→管托固定→检查准用管路、卡栏完好情况→管路上托→连接卡栏→固定管路与卡栏的连接螺丝。
3.新接管路连接完毕后,跟班工长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清除新安装管路范围内的原管路2m内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安排专人开启阀门,开阀门时应缓慢打开,15min后(加压不小于10min)远距离(2m)检查管路的安装合格情况,如果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必须按原程序再次停止上一级的截止阀门卸压后进行处理,不允许管路带压进行再处理。严禁使用大锤直接敲击漏水的卡栏部位。
4.延接管路后,开阀门时要放慢,做到开开、停停,尽量保持高压风水匀压进入刚接好的管路内,严禁将阀门一次拧到位。
5.平时管路维护:
(1)沿途路线上发现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同上。
(2)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沿途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和或及时处理。
(3)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或由矿调度通知的停风水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停送风水时间,在送风水期间,人员躲入附近安全峒。管路承载压力后,至少观察15min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
(4)进入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必须采用高压软管快速接头连接,并使用配套“u”型销连接,严禁使用铁丝代替“u”型销,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及时更换。
八、“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位一体”安全确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在作业现场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班组长对检查内容进行手指、口述,跟班区队管理人员记录,安监员负责监督,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具备开工、停工条件的,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开工、停工。没有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开工、停工。记录内容由区队、安监处和现场各保存1份。
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是在生产作业前(包括中断作业前、重新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按照“三大规程”的标准及岗位危险源辨识的要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手指要从事的工作对象,口述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应采取的安全行动,达到辨识危险因素,处置危险因素,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从而实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实现工作前、工作中对安全状况的确认、提醒和警示。实现加深应知应会记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现场中不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作业。
3.本工程所涉及的“手指口述”内容如下:
确认人动作规范:
身体直立,双腿分立与肩同宽,面向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伸出右手与身体呈45°夹角,右手食指指向被确认的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声音宏亮,呼号确认。
执行说明:本确认法每循环执行一次。
(1)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矿灯、自救器、安全帽、毛巾已全部戴好,没有穿化纤衣服,可以入井,确认完毕。
(2) 井下行走:
① 架空线下行走:
携带物料(工具)无触及架空线及人员危险,确认完毕。
② 特殊情况下行走:
1) 横穿轨道时:左右无行车,可以通过,确认完毕。
2) 过风门后:风门已关闭完好,确认完毕。
3) 前方(后方)来车时:已进入躲避硐(安全区域),确认完毕。
4) 上下山行走时:绿灯已亮,可以通行,确认完毕。
5) 巷道内遇异常情形时:前方遇××,注意安全,小心通行,确认完毕。
(3) 辅助运输:
① 斜巷信号把钩工:
1) 声光信号装置灵敏可靠,钩头、保险绳完好,确认完毕。
2) 钢丝绳没有余绳,运行范围内没有行人,确认完毕。
3) 轨道、道岔完好,确认完毕。
4)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认完毕。
5) 钩头、保险绳已连好,确认完毕。
6) 车辆已停稳,可以摘挂钩,确认完毕。
7) 小车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② 绞车(连续牵引车)司机:
1) 闸、离合器完好,声光信号正常,确认完毕。
2) 绞车固定可靠,确认完毕。
3) 钢丝绳完好,确认完毕。
4) 钢丝绳张紧适中,限位装置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③处理车辆掉道:
1) 斜巷处理车辆掉道:
a 上下把钩已站岗警戒,确认完毕。
b 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c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d 斜巷无行人,跟班领导已到位,可以复道,确认完毕。
e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2) 平巷处理车辆掉道:
a 架空线已停电,接地极挂好,专人看管,确认完毕。
b 两端已警戒,确认完毕。
c 掉道车辆两侧10米已打好木马,没有行车,确认完毕。
d 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④人力推车:
1) 轨道畅通,确认完毕。
2) 推车区域内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3) 车已停稳,位置正确,阻车设施完好,确认完毕。
4) 同向推车间距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⑤装卸车作业:
1) 巷道支护可靠,周围无障碍物,确认完毕。
2)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3) 绞车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4) 物料码放牢固可靠,安全间隙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5)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6) 架空线停电,接地极挂好,两端警戒,确认完毕。
7) 装封车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4) 延接管路:
① 延接管路前:
1) 阀门已关闭,确认完毕。
2) 管路已卸压,确认完毕。
3) 管路固定件安设完好,确认完毕。
② 延接管路后:
1) 管路接好,确认完毕。
2) 管路固定牢固可靠,确认完毕。
3) 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可以试压,确认完毕。
(5) 找顶维护:
① 找顶前:
1) 顶帮开裂,需要找顶,确认完毕。
2) 外围支护完好,巷道通风良好,顶帮无冒落危险,确认完毕。
3) 电缆管路无严重挤压,后路畅通无阻,可以找顶,确认完毕。
② 维护前:
1) 巷道已敲帮问顶,无活矸危岩,临时支护可靠,后路畅通,确认完毕。
2) 支护材料到位,符合施工要求,确认完毕。
3) 施工工具齐全,人员齐全到位,可以施工,确认完毕。
第4篇 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江苏汉天各部室、车间和外协单位:
凡遇大小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此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责任人应将此二十条工作要求通过每天召开的检修安全会进行贯彻宣传落实到部门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班组、员工、临时工和外协人员,以此作为检修作业的安全行为准则,并做好部门内的安全监督自查考核记录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将按此要求对各部门检修作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要求的部门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坚决进行严肃考核及通报批评,对屡犯不改的相关人员除加倍考核外,并报公司领导处理。现将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修用的电动胡芦、叉车必须指派专人操作,窑尾框架卷扬机必须指派专人操作,将名单报到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
二、所有涉及带电的检修设备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好停电工作票(包括外协单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同一设备如有多项停电检修作业时,必须待全部检修作业完毕,人员及相关措施全部撤离、撤除,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送电票送电。生产技术部安全员、生产技术部调度人员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考核。
三、要求参检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检修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带好头。
四、各类电源线的摆放和铺设,凡遇人行通道的必须架空拉线,特别是窑头、窑尾到窑内、预热器内、密闭、半密闭容器内的所有灯线及必须架空接入窑内、容器内,防止砸坏线路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五、禁止从高处往地面扔东西、材料、工器具,各类物品在检修过程中或工完清场过程中必须用人或起重设备安全搬运或吊运至地面归库放置好,防止发生砸伤人事故。
六、焊轮带、窑内换砖、窑头打浇注料时,要相互协调好后方可作业。烧成必须每个班指派定专人负责转窑,并将名单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转窑前,必须通知预热器内、窑内、篦冷机内、电收尘内、窑头排风机内等相关部位作业的人员全部撤离作业场所,并确认全部撤离后,方可拉风转窑,否则不得转窑。
七、电焊接设备的电焊地线必须要拉接到焊接工件本体焊接点上,防止因回路接地电流损坏电气自动化仪表及机械轴承的事故发生,对于在高精度的测量仪表、仪器及计量装置附近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作业。
八、起吊用的钢丝绳扣、倒链、形柜、栓销,要检查好,防止意外发生。在起吊重物时,禁止在吊臂下站人,起吊重物前必须先检查好被吊物件是否焊牢(必须由专人焊接,用锤敲打验证是否牢固),吊缆是否与重物重量匹配(吊缆承吊重量要比物件重量大),禁止将重物往重要设备方向起吊,防止砸坏设备及伤人。
九、使用氧气、乙炔,要检查好氧气、乙炔带、减压阀、压力表的好坏,使用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米,禁止放置点靠近电源、火源、油源及爆晒。
十、窑内检查窑砖时要两人以上进行,必须指定一人作安全监护人,并注意检查好窑皮的危害程度,危险的先捅下来再进行检查。
十一、更换窑系统相关部件时,特别是更换篦床篦板时,各检修负责人、作业人员要相互配合好,防止砸伤、挤压到手指头等部位。
十二、在窑内、各类风机及容器内检查或工作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照明灯,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电线必须使用橡套软线,并可靠接好地线。
十三、在窑内、预热器内、现场用点钨灯,必须架设在2.5米以上,与作业处的距离在2.5米以上,禁止将钨灯作检查照明灯具使用,以防烫伤、烧伤、炸伤。
十四、需用潜水泵抽水时,接潜水泵先要核对好地线、相线,必须要拉接正确,防止接错线漏电伤人,并使用安全的、没有接头的橡套软线。
十五、进入预热器、分解炉、窑、篦冷机、密闭容器、半密闭容器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设立专人进行监护,上下检修作业时,必须做好相互联系协调沟通工作。
十六、进入预热器前必须做好通风拉风措施,必须用空气炮清空各级锥体内的积料、积灰。做好以上工作后,必须将各级及篦冷机的空气炮关闭,禁止有人在预热器内作业时打空气炮。进入预热器内作业前,必须将窑尾各级的下料翻板阀牢固捆绑好,防止存料、塌料,砸伤下面检修作业的人员,防止发生烧、烫伤事故。当预热器、分解炉内有人作业时,高温风机、头排风机、尾排风机如需启动,必须经与现场检修负责人取得联系,检修负责人通知设备内检修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取得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启动风机。
十七、电工在检修高、中、低压电气设备或电柜时,必须按《安规》要求做好到停电、放电、验电安全管理工作。工作完毕后,必须在各项安全措施全部撤除,并与相关检修作业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许可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送电作业。
十八、高处作业时,各部门必须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上拉设足够安全距离的警戒线,如在交叉作业的场所或人员通行较多的场所的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或防护网,相关部门必须派专人在作业地点的警戒线外地面上进行监护及指挥。参加高处作业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质量可靠、牢固安全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的挂点必须安全牢固可靠。
十九、各参检部门必须设立专职的现场检修负责人及安全监督负责人,负责在检修过程中做好本部门内的检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
二十、入窑提升机、斜斗拉链机等重要设备检修作业时,必须做好现场检修用急停开关措施,特别是入窑提升机必须设置点动开关,任何设备在检修时,禁止采用集中控制操作和现场控制,现场按钮盒上的旋钮开关必须打到“0”位,并挂警示牌。现场人员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将旋钮打到中控位置,中控操作人员对异常的反馈信号,必须及时与现场检修负责人取得联系或告知,及时将异常情况处协调处理发,确保检修作业人员安全。每次点动设备前必须与电气人员联系,电气人员得到确认可开机后,方可合上电源送电。
公司对于外协单位或相关人员如违反以上规定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按公司的要求,每次考核200元,同一类的违章、违规或安全隐患问题点出现两次以上的,则从第二次起每次考核500元-2000元,屡整不改的,报公司领导作清退出场处理。
第5篇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检修期间的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和职工。
2 所有系统检修或单机检修都应编写书面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也是安全责任人。
3 开好检修会,即企业检修会、车间骨干会、班组会,精心安排,认真布置,层层动员,让职工对检修安全心里有数。
4 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外单位配合协助检修的人员和民工要进行检修前的专门教育。
5 对重点检修部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恢复生产。
6 做好检修所需的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所有进入检修场所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有人监护。
7 严格停送电规定,实行统一指挥,停送电责任人不可随便更改,确需变更停送电责任人,必须用书面形式报告企业停送电总负责人。
8 停送电的联系方法,实行工作票制。
9 所有电气检修专业人员,必须采取确认措施,检查明显断开点、挂牌、短路接地、验电。学徒工、实习生不得单独作业。
10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检修前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严禁在悬吊的工作物下作业,严禁在设备运转中检修。
11 避开上下层同时作业。确需上下层同时作业的部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关人员或多余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下方,上层人员的工具、备件、材料要放在安全地方,严禁向下扔物品。
12 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放置符合安全规定。
13 上下流程配合检修时,要指定联系人,外单位协助或配合有关设备、机台的检修人员要遵守企业有关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14运送检修材料配件,要做到备件、物件固定好,做到车辆不超载、人货不混装。
15 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要把精力集中在检修方面,深入现场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发现违章行为和无安全措施的项目必须立即纠正或补充措施。
16 检修期间,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其它部位巡回检查,协助责任人把好安全关。
17合理安排检修进度,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减少人员连班作业,禁止24小时连续作业。
18 加强检修中的协作精神,提高互保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在检修的全过程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19 各企业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对所属单位职工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第6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检修项目管理
1.装置检修单位应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第7篇 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为确保刮板运输机安全运转杜绝人身事故,可采用以下安全措施:
1、工作人员处理运输机故障时必须停电,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在运输路线每隔不大于15m距离必须安装一组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得装置。开机前先发出信号后点动试车,待确定无问题时再启动.
2、检修刮板运输机时,液压支架前护板伸缩梁必须打开。
3、检修工作面刮板运输机为防止检修处上方矸煤、矸石、落下伤人必须加护拦。
4、禁止人员乘坐溜子以及在溜子上方行走。
5、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必须打牢压柱.
6、人员跨越刮板机得地点必须安设可靠得人行过桥.
7、各运转部分应设保护罩或保护拦,机尾处设保护板。
8、如果链条断了,要先找出断链位置,清溜子伤槽浮煤。在把断链位置开到机头。用单体柱顶。务必远距离操作、控制.如不行需用电机倒链必须先撤出人员在进行点动倒链。
第8篇 电厂检修安全管理
电厂检修特别是停机大修过程中,作业环境复杂、点多面广、类型多样,特别是工业安全方面的特殊作业较多,风险控制难度较大。下面就电厂检修特殊作业在工业安全风险方面的控制措施进行探讨。
1、专业技术程序及其风险分析
专业性较强的检修工作,执行部门应编制专项安全控制程序或将安全要求纳入到技术程序中。程序应根据系统设备的介质/能源、作业的工艺步骤、所使用工具材料、结合现场作业环境和实践经验对工作过程进行全面风险分析,以适当的方式给出风险信息和安全措施。若在程序编写时,无法给出具体定性的风险描述和安全指令,执行部门应在使用程序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及时反馈到程序中去。
2、特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授权
(1)注册
所有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获得相应的资格,包括两类:
-持有国家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如架子工、起重工等)
获电站内部有限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
以上人员都必须在保健物理处工业安全科登记注册。
(2)执行
培训中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或工作资格认证的管理。
保健物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内部注册、控制、监督。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在资格认证范围内安全作业。
(3)一般规定
一个特殊作业现场只能有一个工作负责人,要求工作负责人:
常驻工作现场,建立工作区
了解工作过程中各阶段风险
清楚现场环境或相关设备的状态(如关键点)
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采取必须的特别安全措施
建立并保持工作组成员之间及其主控的联系
5.1.4分类及具体要求
5.1.4.1特种运输作业
特种运输作业主要指大件运输,危险品运输,重要设备运输要求:
特种运输作业只有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才能操作,并使用专项技术程序。
工作负责人应向起重、装卸、运输人员提供一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物料的重量、尺寸、外形、性质、装卸地点等等。
专业持证人员负责物料的起重、装卸、固定、运输。
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协调,包括现场物料清理和人员的控制、警示标志的
设立等。
5.1.4.2特种起重作业
特种起重作业主要指大型非对称设备的起重,要求:
起重作业只有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才能操作,并使用专项技术程序。
工作负责人应向起重指挥提供一切相关的信息,包括被吊设备的尺寸、重量、形状、吊起后摆放的位置和姿态等等。
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协调,包括现场物料和人员的清理,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5.1.4.3脚手架搭制
脚手架搭制是指为配合现场运行、检修工作而搭制脚手架的工作,要求:
脚手架必须由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搭制,并使用专项技术程序。
使用人员应向搭制人员讲清楚各项要求,包括位置、高度、作业面大小、承载等。
脚手架搭制完毕,搭制人员应悬挂信息牌。
使用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应遵守使用脚手架的一般规定和搭制人员提出的特殊规定。
作业结束后,使用人员立即通知搭制人员拆除脚手架。
5.1.4.4潜水作业
要求:
潜水作业必须由专业授权人员执行,并使用专项技术程序。
工作负责人必须取得适当的工作许可证。
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潜水人员提供一切相关的信息,包括作业的要求和内容、水下设施、
设备的情况、作业时可能出现的意外工况、附近水域的情况等等。
潜水专业人员负责准备和使用潜水设备,负责设置监护人员和救生设备,负责水上水下
的通讯联络。
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协调,包括与运行人员的联络、现场物料和人员的清理及控制、
警示标志的设立等,并按照潜水负责人的要求作好其他相关工作。
5.1.4.5压力容器打压试验
压力容器打压试验是指只能在现场实施的打压试验,要求:
取得适当的许可证,建立作业现场,封闭进入打压设备区域的所有通道。
打压区域内禁止任何无关项目的工作。
严格按专项技术程序试验。
压力源必须处于连续的监控状态。
保持试验压力阶段,禁止一切检查和维修活动。应待压力降到人员工作压力后,才可进
行检查活动。
打压试验装置必须设有安全阀或超压保护装置。
5.1.4.6带压拆保温材料
取得适当工作许可证,建立现场作业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同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一同确认拆除保温层的具体位置。
必要时搭制工作平台,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退让空间。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汽水喷溅的隔热防护用品。
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拆除保温时,应先拆背离人员的一面或先打开背离人员的一侧。
若要扩大拆除范围,则应先建立工作平台。
如果发现泄漏严重,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运行人员。
5.1.4.7带压堵漏
取得特殊作业许可证(px),编制安全指令和工作方案。
建立作业现场和作业平台。
指定专职安全监护人员。
检查堵漏工具,确保可用。
穿戴隔热防护用品。
5.1.4.8带能源、介质的品质鉴定试验
取得试验许可证(pt)。
建立、验证试验边界。
试验开始前,必须保证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恢复牢靠。
设备启动前,应通知主控室运行人员,或直接由运行人员根据试验负责人的指令操作。
转动设备试验前,必须先手动盘动检查无问题。
启动前,作业人员应站在设备的轴向位置,防止飞射物。
设备运转时,禁止在设备上进行其他任何工作。
5.1.4.9 px许可证控制的作业
工作负责人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能量来源及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
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工业安全/辐射防护的特殊要求
保持相关各方的联络、协调。
运行人员从系统方面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与作业现场保持联络。
保健物理安全专业人员评审、补充安全措施,必要时予以监护。
电站经理审批特殊作业许可证。(见附录1)
5.1.4.10引入外源(电、气)的作业
取得外源许可证(pr),建立作业区,封闭作业区通道,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与运行人员共同验证外源运行的边界。
根据专业技术程序,检查外源本身的安全条件(如安全阀,电气绝缘,接头等等)。
指定专职外源操作/监控人员。这些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培训授权。保持与运行人员的联系。
按专项技术程序进行工作。
5.1.4.11交叉作业-不同专业同一地点
必须指定一名作业协调人,明确现场边界、作业顺序、联络手段。
禁止同时进行安全上不相容的作业,如使用易燃液体的作业和动火作业,脚手架搭制与
试验作业等等。
不同专业使用一张工作许可证时,许可证签字的工作负责人为整个作业的负责人,任何
其他专业的人员均应视为他的作业组成员,听从其安排、调度,而不得擅自作业。
5.1.4.12高温环境作业
加装临时通风。
组织人员轮流作业。
设立监护人,禁止2人以下作业。
工作环境温度超过500c时,禁止工作。若确有必要,则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如:
使用冰背心、医务人员驻现场等。
5.1.4.13 地井、密室、容器内作业
取得隔离许可证,建立作业现场。
验证关键点,尤其是泄压、排放。
对储存危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吹扫和检测(请工业安全专业人员指导、协助)。
测量容器内温度(<400c)、含氧量(>;19%)。
必要时建立强制临时通风(抽风机). 设置两个通风口(进出风道)。
金属容器内只能使用加强绝缘的ii类电动工具,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
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联结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
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超过24伏,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
在高大容器内部构件上作业时或在梯子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
在容器内交叉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所有手动工具都应采取防落物措施。
必须始终设有专职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留在容器外,并能与容器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危险作业场所(可能有危害流体侵入),则必须设置两个监护人,并配备救生设备。
容器内若要焊接、打磨、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通知工业安全专职人员,制定专门安全
措施。
容器内作业,穿戴连体服、软底鞋或其他适当的劳动保护。
作业中断时,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具/材料,并临时封闭人孔,悬挂警示标志。
作业结束时,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具/材料,并封闭人孔。
第9篇 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精馏、吸收、离心、和加热、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的更新速度快、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很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申请、变更、批准、施工、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设备,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可以设立固定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5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
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接入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场所,在退料过程中严格控制退料速度符合规定,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
三是切断隔离
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 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要用有符合规定的盲板材料。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
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工艺技术的特点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 。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
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 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
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到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共同制定审查动火方案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各种塔器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可燃液体流出。
九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本岗位二操以上人员,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或蒸汽管。戴好安全帽。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要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
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均应视情况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冬季如何做好化学危险品的消防安全
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危险性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保存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品。一般来讲,化学危险物品在夏季易发生事故,冬季的气候条件同样能引起化学危险物品的诸多危险。
首先,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在冬季,尤其在北方,气温较低,人们为了御寒,在生产、储存场所,经常把门窗关闭得严严实实, 使现场通风条件较差,而易燃易爆的气体和液体在此条件下仍会挥发,这就会使其局部范围内积聚,在空气中可燃气体成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时,遇到火源就会引起爆炸引起火灾。同时,因密闭较严,安全出口不畅,泄压面积不够,更容易造成惨重损失和伤亡。
其次,防止雨雾侵入。冬季雨雪天气,对于遇水或受潮后易引发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和运输要特别重视。
第三,做好防静电工作。冬季,天干物燥,空气相对湿度小,化学危险物品尤其是液体、气体,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极易产生静电,而对气体、液体来讲,其点火最低能量很小。 所以在冬季,防止静电危害显得更为重要。冬季来临,应对静电接地点进行测量,使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进入此类场所的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且在进入前,采取提前将静电释放等方法防止静电危害。
第四,雨雪天气,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冬季多雨雪天气,会造成交通状况恶劣,尤其对汽车运输在雨雪天气行车时,首先应注意提前检修车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指示等部分,必须保证绝对良好;其次,恶劣天气的行车,要保持低车速,特别遇有通过泥泞、积雪、结冰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的,车辆行驶时速不应超过15公里,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保持不小于30米的安全距离。
第五,采暖保温要求。冬季气温较低,对于低温下易冻结而发生危险的物品,用什么方法保温、怎样解冻要特别小心,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对于必要采暖场所,应按要求采用水暖,并保持安全距离。化学危险物品受冻时,严禁明火烘烤,只允许用温水或蒸汽缓慢化冻。另外,对于家庭用液化石油气罐钢瓶,冬季充装不宜过满,因室内外温差较大,当钢瓶由室外进入室内时,钢瓶会因受环境温差影响使内压升高而膨胀,引起爆炸事故。
第10篇 炼铁热风炉检修安全管理规范
1 检修热风炉时,应用盲板或其他可靠的切断装置防止煤气从邻近煤气管道窜入,并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煤气防护人员应在现场监护。
2 进行热风炉内部检修、清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气管道应用盲板隔绝,除烟道阀门外的所有阀门应关死,并切断阀门电源;
——炉内应通风良好,一氧化碳浓度应在24ppm以下,含氧量应在18%~21%(体积浓度)之间,每2h应分析一次气体成分。
——修补热风炉隔墙时,应用钢材支撑好隔棚,防止上部砖脱落。
3 热风管内部检修时,应打开人孔,严防煤气热风窜入。
第11篇 宣钢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护职工在设备检修期间的生产、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作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参加设备检修的所有单位(包括外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3、组织生产、施工、作业的各级领导及生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贯彻“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4、各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各职能部门(或人员)都应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施工负责。
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
6、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组织生产施工作业安全的第一人,应承担生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制订出各项安全职责、例会制度、班组活动。奖惩考核及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并检查督促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叉作业,特殊环境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确保生产施工中的安全。
8、各生产、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安全可靠,严禁擅自操作,施工区域内的其他设备、机具(特别是性能不熟悉的)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确因需要必须请专业人员认可、确认后方可实施。电焊机地线要规范(地线一定要接到直接焊接的部位,防止将其他设备损害),电焊、气割(焊)工作完成后,一定要检查现场,消灭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9、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要求从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殊区域的特殊保护用品等,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程。
10、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维护创造好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施工中的沟、坑,交叉作业等危险区域及特殊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及警戒。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熟悉设备性能,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过好班组安全活动。
12、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层层办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能得到落实。
13、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参加安全例会。
14、各生产、施工单位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法制观念,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15、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环保制度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注意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6、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与卫生,杜绝油污遍地及垃圾乱扔现象。
17、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厂区内不允许焚烧工业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8、各生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的要求,对废油及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液要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允许随意排放和偷排到排污沟内。
19、生产设备部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其项目的外委参修人员的安全交底负责。
20、检查与考核
〈1〉、各生产、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制定单项工程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定《安全协议》,经由设备技术部认可签章和生产安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违者停止其在我厂的作业,并据此考核相关科室并对检修单位罚款500元。
〈2〉、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办理安措的同时,自带安全押金交生产安环部,用于施工、检修期间安全管理处罚,押金据工程大小工期长短定人民币500—1000元,处罚依据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本规定。
〈3〉、在我公司进行的其他作业的外来人员,用工单位负责其安全管理,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违章违制;公司对用工单位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各生产、施工单位,发生人身险肇、火灾、人身伤害事故,据其原因处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损失不够部分责任单位立即补齐,否则停其工程。
〈5〉、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派员参加检修期间每周隔天的安全例会,一次不参加的罚款50元。
〈6〉、进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一次罚款100元/人。
〈7〉、严禁班前(有酒气味)、班中饮酒,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立即停止其作业。
〈8〉、高处作业(离基准面2米以上)须戴好安全带。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9〉、危险作业(煤气作业、爆破作业、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进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等),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违者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0〉、焊接作业,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由于焊接问题对电器设备造成损坏。
〈11〉、违反停送电制度,未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另行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12〉、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水轮机、潜水泵等)缺少防护罩、盖或发现有防护设施损坏的,一起罚款100元。
〈13〉、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违者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14〉、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或氧气表、乙炔表接头泄漏,一处罚款100元,表损坏一只罚款200元。
〈15〉、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设备,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视后果严重程度另行处理。
〈16〉、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绳、钩头损坏超标及安全装置失灵,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7〉、挂钩人员,行车工、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违者罚款100元。
〈18〉、因施工检修出现的坑、沟、池、走台、升降台,应有符合安全规定的围栏或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9〉、立体交叉作业无现场监护,没拉安全警戒线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0〉、高处作业时不得上下抛掷物件,下方设置警戒线区并有专人监护安全,违者罚款200元。
〈21〉、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警示音响信号必须完好,出现故障应立即修复,违者罚款200元。
〈22〉、凡对违章违制隐瞒、庇护者,与违章者同等处罚。
〈23〉、本制度没有例举的违章违制行为,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4〉、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所罚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鼓励在施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一次性奖励。
〈2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12篇 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机组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修设备的隔离、大修期间取送电源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机组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目标
2.1不发生人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2不发生重要设备和重要工具、仪表、仪器的损坏事故;
2.3不发生人为责任障碍;
2.4不发生火灾事故。
3检修前的准备
检修前应认真细致地准备和筹划,并进行全面的现场摸底跟踪和检查,这是保证机组检修工作安全、准时、有序进行的必备条件。
3.1安全用具检查试验
各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应对在检修中所使用的工、器具(包括各种车辆、电动机、电动机具、起重机具、行灯变压器、焊机、接地线、接地板、安全带、梯子等)按照安评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合格者贴上统一标签,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3.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1修前公司要组织班组进行安规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上报安全监察部。
3.2.2外单位承包项目的工作人员,如属电力系统队伍,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组织《安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由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确认并上报我厂安全监察部。如非电力系统内队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学习、考试。
3.2.3公司有关部门招用的民工,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安规》、厂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检查作业环境 :公司检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到检修现场按照安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如照明、检修电源开关箱、通道、楼梯、检修平台、护栏等,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3.4确定临时电源 :公司电气专业应根据检修项目的要求,配合各检修专业在确保安全用电的基础上配置检修电源到检修点,确定检修使用临时电源箱配置方案(包括容量、数量、地点),为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避免由于检修电源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3.5确定检修用气:机组检修时,氧、乙炔气耗量较大, 是防火、防爆的重点,由检修公司确定检修时氧气、乙炔危险品的使用、配备和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放置位置、数量、安全距离、应急措施等)。
3.6确定脚手架用量:由生产管理部、检修公司确定脚手架架设的总数量及分布位置,对检修中使用的架台材料进行普查,禁止不合格的架台材料进入检修现场,以保证充裕的备料和保证搭设用料的材质合格。
3.7明确检修安全责任
3.7.1公司要确定机组检修安全管理重点的项目,开工前检修部安全员要对工程项目负责专业的安全措施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方能施工。
3.7.2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不足3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
3.8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安全监察部审定。安全组织措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施工责任人、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对所承包项目,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系统的连接、施工步骤进行危险点辨析,制订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具体安全技术方案。
3.9资质审查:工程承包方须在开工前,将有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工程项目内容、安全保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名单报到生产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查。
3.10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每项检修项目在检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外包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汇同施工单位到检修现场进行安全交底,经三方签字后方可施工。
4检修中的安全保障计划
4.1对检修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4.1.1充分发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三级安全网的作用,每位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的过程管理,任何员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均应及时制止,见到违章行为均要立即纠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1.2检修期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与各部门安全员组成检修安全监督组每天在大修现场流动巡查,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监督成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及处罚。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应佩戴安全监督标志,对本单位检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4.1.3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安监部反映当天的安全情况。
4.2现场动火的监督和管理
4.2.1机组检修过程中, 会有大量的动火作业 ,由于检修现场放置的零部件、检修工具、检修电源线、油桶及各种易燃杂物较多,所以在动火前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对有易燃物品、大型脚手架、电缆密集布置区域更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4.2.2在油系统、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电焊、气焊、烘烤及焚烧残渣等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另外在该部位施工时应防止产生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
4.2.3公司炉、机、电专业必须在现场设立专用废油桶,并标明油种类,管道剩油、废油应用容器盛装,倒到废油桶内。禁止向地沟、草地绿化带倒油,对造成火警隐患、污染要追究责任,严加考核。
4.3脚手架的管理: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作业人员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
4.4检修现场交叉作业、立体作业的协调管理
4.4.1一个区域计划检修的项目多,必定有交叉作业和立体作业, 一旦失去有效的管理,作业面就容易出现混乱。必须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4.2立体作业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碰、跌、挤压、刺、高空落物致伤的安全措施,作业点之间应加强联系,在时空上进行充分的调控,以控制不安全因素。
4.4.3同一检修系统内遇有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网络进度合理安排工序。如有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工作。
4.5安全通道
4.5.1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不能被各种杂物堵塞。所以,对拆下的包温、脚手架、废料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发现有杂物堆积影响安全通道,安全监察部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4.5.2揭开的沟盖板要摆放好,孔、洞要有安全围栏及标志;厂房、楼梯打孔洞要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动工。
4.6文明卫生
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是为现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到每天收工前清理检修现场,核查施工用电、用汽、用水等是否安全隔绝,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于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工作人员应严格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7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防止设备零部件遗失和非检修人员进入重点检修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汽机开缸至扣缸应全过程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对检修人员、上缸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并登记在册,以确保安全。
4.8 系统隔离安全措施:为确保检修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检修工期,运行部门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组织学习,并按值长发出的系统隔离命令,及时根据检修项目及厂用电、公用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内容,制定隔离方案并组织隔离工作,对隔离的阀门挂牌、上锁,做好停电后的各项措施。
5检修中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管理
5.1外包工程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
5.2外包工程中各人员的职责
5.2.1我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联系人由经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5.2.2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在队伍进场前三天提出,安全监察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5.2.3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职责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规定。
5.2.4工作联系人应由苇电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5.2.4.1 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2.4.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5.2.4.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4.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2.4.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
5.2.5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3外包工程工作的许可制度、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5.4凡在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或可以口头联系的外包工程,必须执行工作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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