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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9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6

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

第1篇 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树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诚信型”强势政府新形象,打造一支讲党性、顾大局、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除党政领导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党政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业绩考核坚持重点了解与全面了解相结合,以全面了解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考核组织、时间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纪委在次年1月组织实施。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考核的日常工作,包括业绩考核的记载和牵头、督查、汇总工作,党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在全体职工中公示,最后交党政会审定。

四、考核内容、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工作纪律,领导和社会评价,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四个方面。

(二)考核形式

1、业务工作(50分)

完成岗位责任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考核细则另行发文)。

2、工作纪律(15)

(1)出勤情况(5分);

(2)上班状态(5分);

(3)廉洁自律情况(5分)。

3、领导和社会评价(10分)

(1)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年终由所有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打分(7分),领导4分,部门负责人3分。

(2)配合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年终由各村、社区干部打分(3分)。

4、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考核细则另行发文)。(25分)

五、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加分办法:

(1)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10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8分。

(2)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8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6分。

(3)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6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4分。

(4)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4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2分。

同一项工作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

2、信息及调研文章加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信息、调研文章被县级及以上单位、报刊采用的实行加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一篇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同一篇信息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3.考勤加分办法:全年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除得满勤分5分外,再另加3分。

(二)减分

1、镇内各项业务工作,经县委、县政府考核排名在末位的,按岗位责任制扣减业务主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2、如因工作失误,每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经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3、出勤情况:无故旷工半天一次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值班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全年事假(法定事假除外)5天以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多1天扣0.2分,超过15天的扣5分。

4.上班状态:上班时间看电视、电影、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2.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2.5分;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一次扣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5分。

六、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定等级、调整岗位、奖励及培训、辞退的依据。机关干部职工考核成绩将与奖金挂钩,发放年终目标奖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将根据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结果发放,服务部人员、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临聘人员年终奖金组成部份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年终奖金发放情况研究决定。

考核综合奖计算方法:(考核奖总金额÷总分数)×所得分数=应得奖金

七、其他临时性处罚、单项工作安排考核以党委、政府宣布为准,在总分中实行倒扣制。

第2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做好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及镇海区计生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科室长负责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科室长政绩的重要依据。

(三)户口落在我局集体户口的外单位成年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二、晚婚,晚育和节制生育

(一)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提倡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婚并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凡依法结婚后,要求生第一个孩子的须夫妻双方申请,由女方单位同意,报当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当年度未生育的,换下一年度的《生育证》,凡无证怀孕的应当立即终止妊娠。

(三)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对特殊情况的夫妇,由个人申请,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发证后方可生育二胎,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第三胎。

我局职工,要求生第二个孩子的,需夫妻双方申请,女年满30岁以上,第一个孩子年满六周岁以上,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经局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同意,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区计生局批准发给《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凡要求生第二胎的职工需符合下列条例之一: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认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7、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初育的需年满二十五周岁);

10、单职工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业户口的,夫妻双方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女方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二胎准生证;

11、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依法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对符合生二胎规定的,仍鼓励提倡自愿只生一个孩子。

三、节育措施

(一)有生育能力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应当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本局职工使用避孕药具可到局办公室领取)。计划外怀孕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二)提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妇女放置官内节育器,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措施。

(三)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鉴定,确因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予以免费治疗,治疗期间,职工工资照发,病休超过一年的,参照劳保规定处理。

(四)因节育措施失败而造成计划外怀孕,在三个月内主动流产者,其手术费医疗费均给予报销。拖至三个月以上和不落实节育措施怀孕做流产手术的,其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奖励

(一)我局职工,男女双方均按晚婚要求结婚的,按国家规定享受婚假期15天;晚育的,按国家规定产假90天,以上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照发。

(二)生育一个子女后,采取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计生部门批准发《独生女子优待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由女方单位申请办理),凭证享受以下待遇。

1、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建费(双胞胎不享受),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保建费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当月起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

2、独生子女入托、学前班管理费,从小学到初中的学费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3、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后又生二胎的,(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均收回《独生子女优待证》。停止以上待遇,并追回已发的全部奖励及其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费用。

(三)对符合条件允许生第二个孩子,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妻,退回二胎准生证,并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五、处罚

(一)计划生育工作在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措施。

(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由局给予通报批评,科室长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并追究其责任。

(三)符合本规定但计划外生育第一胎的,对男女双方各征收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计划外生育费。

符合本规定但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对男女双方各征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计划外生育费。

不符合生育第二胎规定生育第二胎的,对夫妻双方各征收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符合生育第二胎规定生育第二胎的,对夫妻双方(包括单职工)行政开除留用两年,在留用期间只发给生活费,留用期满,表现好的恢复公职,恢复公职后的工资在原工资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包括单职工)各降二至三级,并在五年内不予提职,晋级,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超生三胎以上的,是公职人员的开除公职,是招聘人员或合同工人的解除聘任合同,一律予以辞退。

(五)严禁抱养或寄养孩子,违者视同计划外生育,并按子女总数计胎次从重处罚。

(六)不按计划生育,其孕期检查费,接生费和住院费自理,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奖金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七)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规定由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篇 z建设厅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某建设厅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1)管理人员每周例会一次,研究分析一周工作情况,特别是分析所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安排本周主要工作。

(2)日常工作要按业主的托管要求,提供有序的规范化的服务。在服务中贯彻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始终坚持以业主满意度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征求意见,持续改进服务水平,树立企业的市场信誉度和业主满意度,塑造出我们园中物业良好的公司企业形象。

(3)每6个月与业主委员会就物业管理进行沟通不少于1次。接受业主的建议,把**省建设厅机关大院搞的更加美好。

(4)在6.1儿童节和9.9重阳节开展各种活动,搞好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小区内组织各种经常性的健康娱乐活动。

(二)具体措施

日常管理事务:

(1)接受业主服务要求,及时率达到98%;服务满意率达到98%。

(2)服务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天12小时服务。

(3)针对管理处的基础工作,进行周计划安排,服务,检查的形式。

(4)对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各种文明活动的措施,安排小区内老年人的娱乐活动。

(5)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用,采取定点收取,或者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

(6)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化**省建设厅机关大院的设施设备的效用。

(7)定期或不定期与业主委员会/业主沟通,尊重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努力寻求改进。

(8)对小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例行巡检,营造园区的温馨、安全、文明的环境。

(9)接受业主的建议和投诉,并作出整改意见。

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1)目的 :日常保洁、定期保洁,保持整个小区的整洁美观。

(2)适用范围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

(3)职责 :保洁员按服务标准操作实施,并组织逐级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参照专业服务运作实务的相关内容。

①公共道路区域:地面保持清洁、光亮,无污迹、无水迹、无脚印;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无垃圾;

②楼道:安全扶梯台阶保持清洁,无污物、无垃圾;扶杆上保持光亮,无积灰;楼面垃圾间内垃圾放置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上,四周无散积垃圾,无异味;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灯管保持干净、无积灰;

③绿化带:保持植物根部无垃圾、大片落叶;

④地下车库:保持地下车库道路畅通,无堆积垃圾及物品;保持地面无灰尘、无垃圾;保持地下车库空气流畅,无异味、无毒味,定期喷洒药水。

⑤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工程维修服务: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体系要求进行工程维修服务。

(2)延长值班时间,实行12小时值班制,以解决业主的需求。

(3)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严格执行例行检查制度。

(4)对业主的特约服务要求,半小时快速响应。

保安服务:

(1)门卫值勤服务

a. 每天按时开启和关闭服务大门。

b. 值勤时站立姿势规范。

c. 对问询人员询问的问题,要准确回答所提问题。

d. 外来车辆来访,必须登记。

e. 无关车辆一律谢绝进出或停放。

f. 在值勤中发现顾客有困难要及时提供帮助,对有生理残疾的顾客要主动提供帮助。

(2)安全巡视服务

a.在每天巡视中要仔细检查各类设施和门窗等安全设施,发现故障或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或负责人。

b.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检查是否缺少消防器材。

c. 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要进行情况追踪和汇报。

d. 每天对巡查情况要进行记录。

(3)园区安全监控

a.24小时对园区进行监控设备监控。

b.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4)车辆管理

a.每2小时作一次巡逻,保证停车场内有序;

b.按照科学规范在园区地面划分临时停车车位;

c.制定科学制度,保证园区内车辆管理有序;

d.严格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5)应急服务

应急服务管理有五方面:①水浸事故应急服务;②治安事故应急服务;③停水、停电事故应急服务;④火警事故应急服务;⑤其它安全事故应急服务。上述五个方面应急服务预案参照专业服务运作实务的应急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制订。无论出现哪一种紧急情况,物业管理均为紧急或危急状态,应该采取应急服务内容管理措施。办公楼应急服务应该有一套完善、快捷、高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做到发生情况即时运行,快速见效。

结合小区物业情况制订出《水浸事故应急预案》、《治安事故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火警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物资,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防患于未然,随时投入应急服务。超越物业管理职能的(如治安处警、火警状态严重等)应立即与相关主管联系,不得擅作主张。

绿化保养服务:

(1)采取措施使绿化植物布局合理。

(2)认真护理使花卉长势良好,无枯黄叶。色彩搭配协调

(3)花坛内干净,无杂草。

(4)注意养护管理,每周养护二次。

(5)草坪按时修剪达到2级要求。

(6)制定相关制度,以保证绿化植物不受侵犯。

第4篇 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内容通信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方针、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在省局领导下,负责对本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内部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3.负责承担局机关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核发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提供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需要的各类劳务和技术性服务工作。

5.负责就后勤服务方面对外开展经营服务和兴办经济实体。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机关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5篇 银行年度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2005年度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紧紧围绕支行党委确定的全年经营目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工作行为、严肃的工作纪律、崭新的工作风貌来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验,扎实有效的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农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3、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6、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1、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2、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年累计达3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3、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发现3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4、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5、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6、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止不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10-30元;累计3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履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7、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8、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责任领导罚款50元。

10、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10―30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50元。

11、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100元。

12、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2001)153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1、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3、开展“评优选差”活动。年度终了,支行根据工作记录评出作风过硬,举止文明,遵规守纪的员工,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按次数进行排队,实行“末位淘汰”,作为下岗分流对象。

4、聘请社会监督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各部室及各经营网点要根据自实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细则,供支行监督核查。

6、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6篇 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镇委员会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0分为基数,采用倒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具体分为四大块:(1)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2)经济工作考核300分;(3)包村工作考核300分;(4)年终民主测评100分。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

1、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全年累计迟到45次或累计旷工30天,或事假超过45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该项考核计0分。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在点名前一天请假,一般干部需经管区第一书记或站口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向分管政工的副书记请假;科级干部、管区书记、部门负责人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口头请假、捎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具体考勤制度仍按莘王发[2005]2号文件《***镇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执行。)

2、不能完成上级或镇党委、政府统一布置的学习任务(包括撰写学习心得、学习体会、读书笔记等)每次扣10分。

3、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有关报表、信息、材料、摸排情况,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的,每迟报一天扣10分。

4、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0分。

5、机关日常工作考核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二)经济工作考核(300分)

1、招商引资 (100分)

(1)将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落实到人,书记、镇长每人15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100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5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20万元。

(2)年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1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为准,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考核。

2、信用社存款(100分)

(1)党委书记、镇长每人每年向信用社吸纳存款2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吸纳存款15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1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5万元。

(2)资金必须在11月30日前存入信用社,存期最少三个月,任务完成情况以信用社出具的报表为准。年终完成信用社存款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2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3、劳保扩面征缴(100分)

(1)全体机关干部每人要至少联系发动一名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加入社会养老保险。

(2)年终完成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人加50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镇劳保所出具的考核结果为准,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4、全体机关干部的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0%发放,其余20%部分作为效益工资,实行绩酬挂钩。对招商引资、信用社存款和劳保扩面征缴三项工作完成其中一项,年终足额发放工资,三项工作都完不成任务的,扣发20%工资。

(三)包村工作考核(300分)

1、经常到帮包村开展工作,每月下村不少于26天(星期天除外,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每抽查一次不在岗,并经核实认定后扣5分。

2、下村工作的同时作好村情日记 (包括村庄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基本情况),每月撰写村情日记不得少于3篇,管区书记以上干部的村情日记由镇长检查,一般干部的由分管副书记检查,村情日记每少一篇扣5分。

3、全年税费征收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1分。

4、每次的计生查体以每次的完成比例数计分,到站人数全年平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计生办出具的数字为准。

5、每出现一次集体越级*事件扣20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50分。

6、所包村庄每月未按规定时间下帐的,对包村干部扣10分。

7、未完成火化工作任务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8、年终考核,帮包村由三类上升为二类,二类上升为一类的,包村干部加50分;由三类上升为一类的加100分;由一类降为二类的,由二类降为三类的,包村干部扣50分,由一类降为三类的扣100分。

9、不能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突击性工作的每次扣10分。

10、未包村的计生工作人员,按计生办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年终民主测评(100分)

1、镇领导评议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2、民主测评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五)增减分因素

1、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称号的分别奖100分、70分、50分、30分。

2、正面宣传推介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在报刊杂志上刊出,县级的奖20分,市级的奖30分,省级的奖50分,国家级的奖100分。

3、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中较上年位次每前进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加10分,每倒退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扣10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县后三名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被上级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100分;被上级实施重点管理的,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全年考核成绩计0分。

二、考核的实施

1、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政工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政府文书、组织干事、等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考核坚持阶段性考核与集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阶段性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综合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统一汇总。

3、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的主要依据。位居前20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核得分后10名的通报批评,由领导人与其谈话,帮助其查找原因,使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部门有其它考核规定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7篇 机关软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百分考核

将软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工作目标并建立机构,确保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办理软环境建设事项。4无机构,扣2分;无具体工作人员,扣2分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软环境建设工作规定或制度4未制定,扣4分

建立责任制,与所属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行政事业服务人员签订软环境建设责任状或责任书。5未签订,扣5分。

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软环境建设考核细则,适时开展热点岗位评议,年底综合考核。6未制定,扣2分;未开展评议,扣2分;未考核,扣2分。

认真办好初信初访,实行工作日无障碍接访,确保涉软投诉受理率达到100%。6经查有推诿不受理的,有1件扣2分。

受理的投诉件按期查核率不低于100%,结案率不低于100%,按期上报率100%。9未达要求的每项扣3分。

确保某、区软建办要报结果案件查处率100%,上报率100%。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报送一次涉软典型案件,数量均不得低于2件。其中党政纪处分案件均不低于1件。8达不到要求的,有1件扣4分,下不封底

认真办理某、区软建办交办、转办案件及暗访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调查处理并按期上报。6查不深,查不透的,有1件扣2分,下不封底

加强作风建设,搞好明查暗访。5被上级查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下不封底。

落实投资乐园卡和优质服务卡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各项优惠措施。6不落实的,有1例扣3分,下不封底。

严格执行涉企检查申报备案制等“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 8违反其中任意一项规定的,扣2分,下不封底

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投资客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6落实不到位被投诉,有1起扣2分,下不封底

按照效能建设要求,对公开承诺进行充实调整,认真落实ab岗制度,业务范围内的服务窗口推行24小时预约服务,确保为民服务优质、高效、不断档。4不落实的,不推行的各扣2分。

所有应进投资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全部进中心。5不进中心的,扣5分

加强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成果倒逼法,加强绩效考核,4月底前严格执行滞办反馈告知书制度,5月底前严格落实办事流程图制度。10不落实的,各扣5分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以备检查,6、12月份及时报送总结,全年向区软建办报送信息不低于4条。8档案不健全扣2分,总结有1次不报送扣1分,信息少1条扣1分,下不封底。

附加分:鼓励各机关、单位大力开展业务工作创新,年底获得全区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报送的案例被区委工作(扩大)会议或某委工作会议采用的,有一例加1分;自办立案案件,有1件加1分。

第8篇 机关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第35号、36号部长令,松政办发[2014]16号及松教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z市机关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植增值为核

心,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为手段,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我园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段(4月15--4月30日):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召开园务委员会及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公开政策,严明纪律,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产权登记。首先清理“两证”,即土地证、房产证。已有“两证”的,要对“两证”及相关原始资料核对,保证实物与“两证”相符。未办“两证”的,要区分情况,按上级要求迅速办理。其次,产权登记。对“两证”进行清理的同时,对本园清产核资结果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证》进行核对登记。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5日):信息录入,移交“两证”。一是安装由市国资办统一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以清产核资结果作为初始数据来源建立动态数据库,将我园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和现值、图片、地点等详细资料,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对资产“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二是产权清理登记结束后,将“两证”原件和出租合同等资料复印件移交市国资办管理。

第四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国有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等进行规范,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发挥最大效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顺利实施,我园成立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成员:z,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

第9篇 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机关效能,充分调动全镇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坚持请销假制度。

1、事假:机关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事假一天以上须出具书面假条,党委政府成员由书记或镇长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一般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批准后的假条应于休假前交党政办备案。否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100元,由财政所统一扣除。

2、病假:请病假要出示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按请销假制度办理。未请病假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遇有紧急等特殊情况的,可先口头请假,并由家属及时补办手续。弄虚作假休病假的,按旷工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3、产假等其它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必须提前安排好工作,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人员在公休假、事假等假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组织安排,外出的还应执行外出请假纪律,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和党政办销假。

二、强化值班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政府内集中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得缺岗,不得请假,做好接待群众、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有情况及时给相关领导报告。值班期间,给予值班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发现缺岗扣50元;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切实改进会纪会风。

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和学习的,一般干部和中层干部给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告党政办,班子成员给书记或镇长请假。会议、学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会前点名时未到,未请假的,视为迟到。

会后点名时未在,未请假的,视为早退。

会前、会后点名均不在的,且未请假的,视为缺席。

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禁止交头接耳。

四、严肃工作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自觉树立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观念,互相尊重、支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禁止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50元。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为成员的机关干部管理督查小组,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具体督查,并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制作督查通报,督查通报也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全体机关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本规定,树立良好机关形象,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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