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电安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1]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农电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农电安全工作,包括农电生产安全和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两部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各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第三条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是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电所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农电安全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控制”活动,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第五条本办法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作为考核供电所农电安全工作的标准。
二、供电所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低压电力设备事故和电力设施失窃事故;
3、不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4、无配电变压器烧毁责任事故;
5、无一般考核责任事故;
6、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农电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农电安全工作由供电所具体负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供电所安全工作。
第二条供电所与电力用户之间要以资产分界点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
第三条供电所建立安全责任制。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电所长要与农电工签订安全协议书,农电工的安全责任要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五条加强农电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制定出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
第六条严格执行和规范农电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票的管理工作,督促“三票”的落实,加强农网的施工管理,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认真开展好“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安全大检查”等基础工作。
四、供电所安全职责
第一条、安全职责
1、负责对农电工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动作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4、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知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5、依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二条农电工安全工作要求
1、应熟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后持证上岗,凡是在工作中不听从指挥,自行其是,缺乏安全意识的农电人员,一律予以解聘。
2、农电工在担任电气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所长审核、农电科安全专责审查、农电科长审批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
五、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供电所必须制定农电工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事农电工作的职工进行全面、定期培训。
第二条所有参加工作人员(含临时农电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对于在岗人员培训,要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所有农电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四条供电所职工每年一次安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六、供电所农电安全监督
第一条建立健全完善的“三位一体”的农电安全网络管理体系,即:成立以供电所长为组长,安全专责为副组长,配电维护工、供电组长为成员的农电安全生产小组。
第二条负责监督检查农电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人身安全情况,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检查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执行情况。
第三条监督检查农电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存放、配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两次农电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总结农电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对于引起频发事故的规律性原因,要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有效措施,并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为控制发生施工事故的关键点。重点杜绝习惯性违章、监护不到位、进电或带电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六条严格执行农电“三票三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停送电联系制度。
第七条农电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十八必须、八不准”,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七、农村安全用电管理
第一条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是农电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供电所是从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并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对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
第四条巡视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五条对存在有隐患、缺陷的线路和设备,坚持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安全运行”的原则。
八、农电事故调查及信息反馈
第一条农电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dl/t633—1997)规定执行。
第二条事故调查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发生后,必须认真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事故真相,收集有关原始资料和技术资料。
第三条事故统计上报分月报和年报两种。事故上报工作由供电所安全专责负责管理、上报。
第二章考核与奖惩办法
第一条各供电所的农电安全工作接受供电公司统一考核与奖惩。
第二条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奖惩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条农电安全管理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供电所职工和农电职工交抵押金200元/人*年。发生农电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同时接受供电公司其它制度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农电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励。
第四条违章作业、失职、违章指挥导致事故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解聘;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条因巡视、维护管理不到位或督促整改措施不力,发生的触电事故、倒杆断线等事故,供电所长、安全专责、配电维护工、供电组长、驻片农电工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凡发生农电事故的供电所、个人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七条农电安全生产奖励按照局[2001]102号文件精神执行,不重复计发。
第八条该考核细则根据《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dl/t633—1997和《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目标考核办法》中的安全指标考核原则制定。
第三章考核实施细则
1、人身事故
1.1农电职工生产事故;
1.1.1生产责任事故死亡1人,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解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800.00元,一定责任者罚款300.00元,给予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200.00元,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10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8%。
1.1.2生产责任事故死亡1人,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下的;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解聘,次要责任者罚款500.00元,一定责任者罚款20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6%。
1.1.3责任重伤事故1人,经济损失在0.5—2万元的,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800.00元处罚,次要责任者罚款300.00元,一定责任者罚款200.00元,给予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150.00元罚款,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10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5%。
1.1.4责任轻伤事故1人,经济损失在0.5万元以下的,主要责任者处以500.00元的罚款,一定责任者处以200.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100.00罚款。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5%。
1.1.5当年发生以上同等责任事故,每重复发生一次,对有关责任者加重处罚(按1倍的标准)。
1.2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1.2.1责任触电事故死亡1人,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解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次要责任者罚款600元,一定责任处罚200.00元,给予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200.00元,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10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0%。
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下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500元罚款,次要责任者罚款300元,一定责任者处罚200.00元,给予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100.00元,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5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5%。
1.2.2责任触电事故重伤1人/次;经济损失在0.5—1万元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800.00元处罚,次要责任者罚款500元,一定责任处罚200.00元,所在地的供电所、组要承担连带责任,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100.00元,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5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5%。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加倍处罚。
1.2.3责任触电事故轻伤1人/次;经济损失在0.5万元以下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200.00元处罚,所在地的供电所、组要承担连带责任,供电所长、安全专责、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罚50.00元,该片区总表负责人处罚50.00元,并扣减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2.5%。
1.3因工作关系造成农电职工交通事故1人/次;
1.3.1造成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扣全所当月工资总额的4%;负同等责任以下的,扣减当月工资总额的3%。
1.3.2造成经济直接损失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扣全所当月工资总额的3.5%;负同等责任以下的,扣减当月工资总额的2.5%。
1.3.3造成经济直接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负主要责任的,扣减全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
1.3.4造成经济直接损失2万元以下,扣减全所当月工资总额的0.5%。
1.4发生群伤、群亡事故,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2、设备运行事故
2.1因巡视不到位(低压)发生倒杆1基/次
2.1.1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给予主要责任人设备损失经济额的5%处罚,处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100.00的罚款,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
2.1.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给予主要责任人3%的处罚。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0.5%;
2.2发生断线事故1次
2.2.1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给予片区维护农电工3%的处罚。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
2.2.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给予主要责任人3%的处罚。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0.5%;
2.3发生管理不善引起的配电变压器烧毁1台/次,给予片区维护农电工按经济损失的2%处罚,给予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100.00的罚款,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5%;
2.4配电室、电表箱发生一次电气火灾,处以片区维护农电工经济损失的5%的处罚,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各处100.00元的罚款。
2.5对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处理不及时一处,给予片区维护农电工50.00元的罚款,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0.2%;
2.6当年重复发生以上同样性质的事故,每重复发生一次,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3、农电事故处理
3.1发生农电事故在2日内未上报者一次,扣发该片区维护农电工当月的全部工作质量工资,给予供电组长、组安全员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0.5%;三日还未上报者扣供电所当月工资总额的1.5%;
3.2在发生农电事故后,对进行反面宣传的农电职工,一律给予解聘处理,同时给予供电组长、供电所长通报批评,并扣供电所该当月工资总额的1.5%;
3.3对发生的农电事故,不遵循《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一律予以解聘。
3.4隐瞒事故不报一经查实,并按相应条款加重处罚,直至下岗处理。
第2篇 农电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1、“两票”管理
1.1 任何施工均需要使用工作票,并且要确保内容、格式的正确性,安全员应该对所内所有工作票进行检查,确保使用的工作票全部合格。
1.2 安全员应对所内工作票、操作票按月进行统计,并进行评审,评审要对工作票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意见,并保留记录。
1.3 经查实无票工作一次扣5分
1.4 施工前一天要及时将第二天的施工任务上传到生产动态系统,特殊情况未能够及时上传的,在第二天上班时要立即上传。
1.5 每月初,各供电所(业务部)安全员要及时将上月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审核,发现有问题的票要及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等检查无误后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于10日之前,送安监部审核
1.6 在施工之前,安全员、技术员和工作负责人应前往现场进行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织施工任务、准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材料、进行危险点分析,并按照规定填写现场查勘单,附于本次施工任务的工作票之后
1.7 所有施工任务,均要按照配电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要求逐条执行。
2、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
2.1 每周一应根据公司安监部要求组织安全活动,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供电所(业务部)安全活动,其他为班组安全活动,所长、安全员要选择参加一个班组的安全活动,并进行记录,确保每月至少有4次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主题,不能空洞、走过场,流于形式。
2.2 安全员在每年年初要编织当年的培训计划,对应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季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演。
2.4 所长在月初要及时对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2.5 所长在每月安全学习之前对需要学习的材料签名提出贯彻意见,指定人员组织学习。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1发生0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按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停发奖金6个月;对发生0类违章的单位,扣每人50元奖金
3.2发生ⅰ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4张;对发生ⅰ类违章责任者所在的单位,扣每人20元奖金
3.2发生ⅱ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3张
3.3发生ⅲ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2张
3.4发生ⅳ类违章之一的责任者违章撕票1张
3.5同一现场同时发生多处违章,按违章分类累计撕票
4、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管理
4.1 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应按照要求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工具的各项信息资料
4.2 每次领用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并填写领用记录,当天下班前必须全部回收,严格分类存放,并填写归还记录
4.3 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在需要按照时间周期定期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工具将立即报废,经检测合格的将张贴试验合格标签,各供电所(业务部)要确保标签完好。
4.4 存放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的库房要定期进行打扫和整理,确保存库房内干燥、通风,保证工具存放在较好的环境下
4.5 按照安全工器具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
5.1 总保护器根据要求每月进行试跳,农忙时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试跳次数。每年要对总保护器定期测试一次,并保留测试记录,及时维修、更换存在问题的总保护器。
5.2 被保护的0线路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按照要求存放于资料柜中。
5.3 每个台区都必须安装总保护器,未安装总保护器不得运行。在变压器运行过程中,不得将总保护器退出运行。
6、运行维护管理
6.1供电所(业务部)辖区内的电力设施,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
6.2 供电所(业务部)应定期安排人员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并按照流程做好相应的记录。
6.3 供电所(业务部)应定期安排人员对电力通道、电力线路进行巡视,对发现的线下植树、建房等现象进行记录,建立相应的“两清理”清册,并对相应责任人发放违章通知,同时报留存根。
6.4 辖区内凡是有经过鱼塘、河流、人口密集地区等危险区域的电力线路,必须及时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牌或防触电标示牌
6.5 配电房应保持整洁,试跳人员应定期对配电房内部进行清理、打扫。
7、工程安全管理
7.1 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 施工如需要使用外聘人员,则必须按照扬州供电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于外包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外聘人员进行培训,经合格后才允许参与施工。
7.3 所长、安全员应严格执行到岗到位的有关规定,大型施工必须要到现场,确保施工人员严格履行现场安全施工的程序。
7.4 施工任务结束后,供电所(业务部)应及时按照施工要求、标准对完成项目进行严格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验收。存在问题的部分必须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8、电力设施保护、车辆安全管理
8.1 每年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宣传可以通过戗牌、横幅、告示、传单等形式开展,每次宣传结束,应保留相应的记录、传单、横幅的照片等。
8.2 发生电力设施被盗后,应及时记录,分析被盗原因,并进行总结。
8.3 物资仓库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夜晚、节假日需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物资的安全。
8.4 全体人员出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章驾驶,酒后驾车,外出施工的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9、消防管理
9.1 各供电所(业务部)需建立相应的消防组织,并制定网络图。
9.2 安全员需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及时填写外观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超期或失效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更换。
9.3 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相对固定,不得擅自更改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
10、综合安全管理
10.1 及时根据公司计划和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10.2 各供电所(业务部)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10.3 必须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年按照要求签订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职责。
10.4 各供电所除了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外,还应根据所内实际情况编织相应的两措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
10.5 按照公司各职能部室的要求,按实按期上报各种报表。
第3篇 网改后的农电安全管理
目前,全国性的农网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农电系统的供电设备大部分得到更新。但由于各市(县)供电企业接管的供电所成立时间不长,普遍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使得农电系统的安全形势并不乐观。针对当前现状,笔者就如何提升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浅见。
1落实管理措施,明确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
(2)认真把好上岗关,要求每一个从事农电作业的职工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技能操作证;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业务技术、安全规程、规定,县级供电企业年终将以此为重点,进行一次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重新上岗。
(3)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农电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农村,利用各种场合、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用电宣传,使广大群众懂得安全用电常识,真正让安全用电深入人心。
(4)生产单位的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各单位上报,安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县级供电企业统一下文给予确认,中途更换以上人员需报安全部门审批。
(5)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自上而下落实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全面的安全目标管理。
(6)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提出、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种大家谈安全、学安全、重安全的氛围。每日坚持班前短会,提出当天的工作任务和工作中应注意事项,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确保每天的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2狠抓监督检查,切实防患未然
(1)要求生产单位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电区域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需建立相应台帐以备查。
(2)县级供电企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生产单位两票、三制的填写和执行情况,以及设备缺陷处理、安全试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台帐,发现违章行为及台帐不全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每季度对管辖内的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凡本企业内较大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部门应派人对安全措施、施工工序、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4)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反习惯性违章演习,检查职工在出现习惯性违章时的精神状态和反应速度,以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和提高职工的应对能力。
3建立奖惩制度,促使员工重视
(1)县级供电企业内部制定反违章奖惩办法,按月或季度实行全员安全无事故奖。在制定奖惩制度过程中,努力打破平均主义,应根据岗位安全责任的大小,确定其奖罚系数。
(2)按岗位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并将此制度纳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风险低押金的金额可控制在2~3个月的工资总额,以促使大家对安全工作倍加重视。
(3)在平时工作中,对安全工作关心、重视者要通报表扬;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要予以重奖,激励和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4)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事故,按照安全责任状的考核规定,扣除该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风险抵押金,并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内安全无事故奖,同时无资格参加先进集体评选;个人无资格参加劳模、先进评选。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企业维持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应制定与本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动员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2)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培训计划应以三级培训为主,即:县级供电企业集中组织培训、各单位根据安排组织培训、班组对口培训。培训过程中,要重视培训方法,特别是重视职工的实际操作,尽可能多采用模拟操作、现场演示等形式,从而杜绝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违章行为。
(3)安全培训的内容要不断更新,以适应电力行业安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第4篇 浅谈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管理
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抓好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动态评价,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对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要从各个方位、整个过程进行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确认行政负责制,明确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供电体系的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一步步把供电线路和设备进行划分,以线路及配变台区为单位,层层分配安全负责制,并落实到个人。并推行电力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制,追究各级安全负责人对发生的及未遂事故的责任。除此之外,各级安全负责人要做好电力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汇总工作,对事故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和教训,组织供电系统的全体员工认真进行安全工作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加强各级单位的安全保障意识,坚决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尤其是供电系统的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理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尽职尽责始终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对生产工作要始终抱有忧患意识,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先做好预防措施,善于发现问题,判断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在不断的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中杜绝各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网络,将供电系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管理好安全责任人的管辖范围,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分析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宣传供电系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性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漏洞,进行及时补救,保证供电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电力设备、电网等的安全。只有不断加强各级单位的安全保障意识,处理好内外因素,方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保障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农电工作面向城镇和广大农村,始终面临着倒杆、触电、高空坠落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风险,因此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安全措施来保证农电安全。
笔者认为,要确保农电安全生产,就必须在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六个必须到位”筑牢“六道安全防线”的安全管理模式,以此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长周期安全生产。
一是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必须落实到位,筑牢机制防线。及时组织全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针对行业事故通报对照自身岗位组织职工进行讨论、自我反思,总结经验教训;细化、强化安全工作的重点落实,确保机制、组织、管控全面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控、可控、能控。
二是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安全履职到位,筑牢责任防线。各级管理人员是承上启下,确保政令畅通和上级指示落实的具体承办人、督办人,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当前工作重点,树立“工作到位,风险就能避免”、“制止违章就是为他人着想”的理念,提高警惕,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确保安全履职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做实各项工作。
三是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现场勘察到位,筑牢把关防线。从把好签出的每一张工作票这道关口入手,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字之前必须提前到工作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班成员、任务、交叉跨越情况做到了如指掌,不跳项、不漏项,认真仔细,首先从每一张工作票的签字上把好安全“第一关”。
四是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监护人必须责任到位,筑牢现场防线。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监护人是确保每个现场作业安全的关键人物,不但要对工作班成员的实际状况掌握清楚,而且还要对当日当班工作班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工作许可人要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意识就是负责任的体现,保证安全措施的正确、到位、完备、规范。具体到每个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区域是否有明显断开点并进行验电、是否有其它线路搭接、t接情况、是否有人员思想和身体状态不佳情况,落实好每个生产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工作开始后,要认真进行监护,切忌麻痹大意,放松监护,开小差或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杜绝现场安全监护“开天窗”,确保每个现场都是标准化作业现场。
五是工作班成员履职到位,筑牢“三不伤害”防线。每个工作班成员是具体工作的具体落实人员,每一个工作细节事关安全、质量和进度,要坚持做到细心、用心、专心,班员和班员要做到协调配合一致,工作前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坚持做到“五不开工”。既使工作进行中间,一旦发现有与安全规定不符、与现场安全作业要求条件不符等异常,也有权立即停工并逐级上报,确保每个成员都“安全地工作、工作时安全”。
六是日常与重点结合到位,筑牢应急防线。安排工作任务,合理调配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有机结合、有机协调,推进到位,从而保证农电工作“零事故”目标顺利实现。
面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的问题因素下,应采用不同的措施开展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的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把握电力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奖惩分明,明确各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位。因此,做好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将有效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顺利完成。
第5篇 农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的好与坏,关健在于如何抓好“三个关健人”的安全意识、素质建设,即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基层生产单位一把手、作业人员。他们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是否安全稳定发展。
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意识、素质建设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大气侯,基层单位一把手是关健,能否保一方平安,全局平安,关健在于他们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抓好生产作业人员自身防护能力是保证安全的基础。
常言道:“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一个国家,没有一个英明领袖,就不会有发展,不会繁茂昌盛,大众就会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受尽凌辱。回顾历史,满清王朝就是一例,从现代史看,前苏联的“演变”也是一例。一个企业,没有一个懂管理、会经营,责任心强的当家人,就好比一个家庭,主人不是过日子的行家里手,花天酒地,支不保收,日子过得怎样,可想而知。所以说,提高企业一把手工作责任心,提高一把手安全管理水平在当前安全生产大形势下尤为重要,由于企业一把手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一是要加强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局荣我荣,局衰我耻“的荣辱与共意识,二是要把好选派或提拔观,三是要把好考核观,考核要落实实际,不走过场。
供电营业所,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所长即是执行者又是指挥者,位置很重要。安全生产的好与差,规章制度能否落到实处,第一线指挥者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供电营业所的生产工作是否安全,决定了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命脉。因此,一是要选好一个所长,要定期培训、轮训,同时要落实责、权、利,使之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带领全所人员搞好安全生产。所建设要做到“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对所必备的设备、器材、环境都要给予解决,使所建设更上一层楼。要适时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包括现代化管理意识、现代化管理方法、现代化管理技术等,特别是计算机的应用和推广。二是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基层所长、部门负责人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局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长、所长与农电工,
层层签字立状,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电工保所、所保部门、部门保全局,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同时,考核奖罚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百日安全累进奖,逐月打分,按季兑现,年终评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夯实了基础,农电安全等就有了一个先决条件。
农村电工的安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提高的宗旨,通过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控能力。安全培训要注重人性化、实效化,达到真正教育提高的目的。可以通过定期培训,也可以脱产培训,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如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观摩、讨论等,突出企业安全文化,管理者是主体,被管理者是客体。文化建设的目标是把每一个人都变成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即自己管理自己。人的素质决定着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人的素质对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必须不断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一是突出特殊化,开展针对性教育。围绕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预防性教育。针对各种类型的安全重点人物的不同特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和帮教。二是突出普遍化,进行全员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利用职校办班、区队规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考试,积极开展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适应安全工作要求。三是突出实效化,开展情感性教育,发挥党政工团方方面面的优势,齐抓共管,通过开展情真意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自主保安的自觉性。
四是突出形象化,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灯箱、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多角度、多侧面地开展经常性、广覆盖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收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常引导,构建和谐安全氛围。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安全上的思想隐患。一是对职工进行身心调适。要为职工建立个性档案和动态档案,随时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和情绪变化,及时走访谈心、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排忧解难,使职工感受到组织和领导的温暖,尽快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安全生产。二是强化家属第二道防线作用。职工与家属签订家属安全公约,用亲情不断渗透、感染职工。女工家属协管组织要持之以恒地开展“三违”人员走访帮教,为单身职工过生日、订病号饭、洗病号衣等活动。三是讲究工作中的语言艺术。在安全教育工作中要采取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安全工作好不好,关健是领导”。可见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管理层。作为一名农电企业的领导绝不能“说了重要,干了次要,忙了不要”,说大话、讲空话,不落实际。
第6篇 对县级农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康县电力局,甘肃 康县 746500)
当前县级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 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目前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某些基层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必须要重新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摆正安全生产的位置,重新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地位。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深化细化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办法,使安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大多数农电企业的安全监督体系基础框架是行之有效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化细化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譬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两票三制'规定,而实际上,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填写五花八门,尽管省电力公司与地区电力局针对'两票'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不太理想。'两票'办理得不合格,要确保生产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显然是一句空话。
(3) 将安全生产理念牢固地贯穿于班组建设中。
班组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搞好班组建设,作为班组的安全责任第一人,首先必须选配好合格的班组长,只要班组长能够做到安全生产意识浓厚、技术过硬、公道正直、有理有方、身先士卒,就不怕安全生产工作搞不好。
要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创新活动,夯实班组安全基础,杜绝违章行为,将重点放在反习惯性违章上,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班组安全水平,不断探索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把传统的安全工作经验与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有效结合起来,努力使班组实现无故障、无事故、无未遂、无伤亡。
(4) 注重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全力提高设备健康运行水平。
电气设备是电力系统传输电能的载体,必须高度重视电气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工作,遵守'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严把检修质量关,决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注重设备评级工作,使各级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所辖设备的健康状况了如指掌。
(5) 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以铁的纪律给予保障。
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弊端所制约,加之部分员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许多安全性管理制度在实践当中失去效能,办法只有一条,就是严肃劳动纪律,建立严厉的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重奖重罚,实施'以三铁反三违'计划,即以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反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行为。落实'以三严把三关'政策,即教育培训从严,把好持证上岗关;检修验收从严,把好设备上网关;事故查处从严,把好三不放过关。对于违反规定者,严惩不怠,决不姑息。
(6) 积极开展'事故教训交流会'活动,化教训为财富。
成功的经验固然值得宣传推广,然而失败的教训更应该吸取和总结。一个事故,一次未遂,讲出来,大家共同分析、总结,引以为戒,笔者认为非常有必要。建议积极开展'事故教训交流会'活动,真正地化教训为财富,因为事故教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种对错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
(7) 以人为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旨在使安全理念真正扎根于每个职工的心中,内容包括: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以'建设安全文化'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安全学术讲座;要求每个职工提出一条保证安全的可行性措施或合理化建议;要求每个生产部门或岗位进行一次反事故模拟演练等。
第7篇 农电系统小型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超前防范、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的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超前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农电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执行细则》,结合农电系统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监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确保作业现场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有效控制习惯性违章,杜绝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努力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农电系统各类小型作业现场。
第二章、小型作业的工作及范围
第四条 小型作业系指10kv及以下日常运行维护及抢修(急修)作业,一般为2-4人的作业,工作任务单一且人数较少。
第五条 小型作业的范围:
10kv线路及配变工作包括:
符合“安规”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需办理工作票但工作任务简单且人员少于4人的工作。如线路小修、事故应急抢修、线路倒闸操作、更换柱上开关及跌落保险、更换高低压避雷器、投切线路无功补偿装置、投切线路调压器、清除线路搭挂物、砍剪树木、安装标识牌、搭接或解列线路、配变、电缆引流线、电气测量、带电测量线路驰度、交跨距离、配变更换熔丝、配变小修、配变、避雷器、高压电缆的预防性试验、能够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上的工作等。
10kv线路及配变工作违章处罚细则:
一、线路小修、事故应急抢修工作中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习惯性违章:
1、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
2、不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3、不检查脚扣和安全工器具;
4、无人监护下抢修工作;
5、不按规程规定验电、装设接地线。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400元、工作监护人300、违章者200元罚款。
二、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都应该严肃认真,使用规范操作术语,准确清晰。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监护人擅自更改操作票、跳项执行操作票;
2、倒闸操作未戴安全帽、不使用绝缘手套;
3、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唱票,监护人不到位;
4、监护人未按操作顺序下令操作。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300、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100元罚款。
三、更换柱上开关及跌落保险、更换高低压避雷器的工作,应先将低压刀闸拉开,后将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拉开。摘挂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管时,应使用绝缘棒,并应有专人监护。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无工作票工作;
2、不按规定停电、验电、使用接地线;
3、不认真使用作业指导书,无危险点预控措施;
4、工作地点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3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罚款、违章者100元罚款。
四、投切线路无功补偿装置、投切线路调压器工作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并使用绝缘手套。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操作人员不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
2、操作前未检查安全工器具,使用不合格的绝缘棒;
3、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安全带;
4、投切无功补偿装置时不按规程规定操作。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3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罚款、违章者100元罚款。
五、清除线路搭挂物、砍剪树木工作时,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剪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人员、树木、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未勘查工作现场;
2、砍剪树木时未设专人监护;
3、工作人员未使用安全带和绳索;
4、砍剪树木时未做防范动物、昆虫伤害的保护措施。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监护人100元罚款、违章者50元罚款。
六、安装标识牌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安全距离。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登杆前不检查杆根;
2、作业时抛扔材料和安全工器具;
3、作业时不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监护人100元罚款、违章者50元罚款。
七、搭接或解列线路、配变、电缆引流线工作时,登杆塔时要认真核对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作业人员未核对线路的双重名称;
2、作业中监护人未履行自己的职责;
3、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
4、作业人员未做好防止感应电伤人的保护措施。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3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200元罚款。
八、电气测量、带电测量线路驰度、交跨距离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测量仪或绝缘测量工具测量。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测量人员未戴手套;
2、测量人员不了解仪表的使用方法;
3、测量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工具测量的。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100元罚款。
九、进行配变更换熔丝、配变小修、配变、避雷器、高压电缆的预防性试验的工作时,应使用绝缘棒,并应有专人监护,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特殊天气不按规定操作的;
2、工作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
3、操作中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4、现场工作中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
5、现场作业中未使用围栏和悬挂警告标示牌;
6、配电线路接地电阻测试时,没有戴绝缘手套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的。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3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200元罚款。
十、0.4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抢修(急修)工作违章处罚细则:
1、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拦或围墙。进出配电设备室(箱)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上锁。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巡视人员未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绝缘手套;
2、抢修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和接地线;
3、作业地点未设防护栏和警示牌;
4、工作中翻越遮拦和围墙的。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100元罚款。
十一、装表接电和用户表计上的工作及违章处罚细则 :
1、带电装表接电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短路和电弧灼伤的安全措施。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违章:
1、在低压线路上装表接电不戴安全帽和线手套、不穿长袖衣服、不穿绝缘鞋的;
2、在装表接电时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的;
3、在装表接电工作中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
4、不对脚扣、安全带做外观和负重检查的。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阿拉善电业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监护人200元、违章者100元罚款。
第三章、小型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 电力公司各生产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量,灵活划分2-4人的“作业小组”,配置并备足与工作任务相符的小组安全工器具。
第七条 电力公司各生产单位的“作业小组”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作业现场及小组成员的工作能力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 凡是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小型作业,至少要两人一组,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第九条 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操作票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颁发的《“两票”管理执行细则》执行;工作票、工作任务派遣单及事故应急抢修单所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十条 小型作业的任务由旗县电力公司各生产二级单位的所、站负责人下达。
第十一条 组织作业前由旗县电力公司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确定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并填写现场勘查记录单。
第十二条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工作类型和工作方法。需停电的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办理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措施的电力高低压线路或电缆第一、二种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预控票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履行工作票签发、许可手续;不需停电的工作应填写工作任务派遣单。
第十三条 工作任务派遣单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小组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派遣人(签发人)处,一份上报旗县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四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任务派遣单。
第十五条每张工作任务派遣单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同一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简单工作可共用一张工作任务派遣单。不同类型的工作不能共用一张工作任务派遣单。
第十六条 10kv线路及配电变压器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必要时应向电力公司分管生产副经理、安监部长、生产部长汇报,得到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抢修。如需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经电力公司调度批准,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0.4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急修、装表接电、用户表计上的工作应填写工作记录或急修记录,并履行工作任务派遣单手续。也就是说,工作任务派遣单是执行口头或电话命令的书面依据。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各生产单位(营业所、输配所、修变所、计量中心)工作人员,未经本部门、所、站负责人同意,不得从事在任何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的工作。
第十九条 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召开班前会,如需停电应宣读工作票,向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清楚作业任务和作业程序。
第二十条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认真监护,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任何工作,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作业人员要相互关心工作安全。
第二十一条 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工作终结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召开班后会,认真总结并记录在案,以备检查。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电力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生技部、营销部人员负责对本《细则》的作业现场进行“四全”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做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三条 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时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要求,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对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整改落实。电力公司各生产所站要不定期地进行自查,建立好日常安全活动记录、班前、班后会等记录。各生产单位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两票”报表、工作任务派遣单使用情况统计表上报旗县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凡未按时上报的单位,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季度风险抵押金的5%、安全员的3%。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
⑴内部检查包括: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班组安全会议记录、工作票、操作票、现场勘查记录、工作任务派遣单、安全活动记录等各项记录资料。
⑵外部检查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要针对作业项目、作业特点、作业环境情况决定。检查内容依据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措施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 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监察处的安排,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整治安全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八条 电力公司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工作行为。同时扣罚作业单位负责人季度风险抵押金的10%、作业人员的6%,并按习惯性违章实施细则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农电安全管理考评组每季度末针对电力公司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发文通报。依据考评结果对单位及个人进行奖罚。
第三十条 未经电力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所、站长)同意,擅自在本单位所属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擅自扩大工作范围造成人身轻伤或设备损坏的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单位负责人(所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电力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所长)同意,擅自在用户所属的设备上工作造成人身轻伤或设备损坏的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单位负责人(所长)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二条 虽经电力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所长)同意,但作业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票、事故抢修单、工作任务派遣单、作业指导书以及未采取相应的危险点预控措施者,造成轻伤或设备损坏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两年处分,责任单位负责人(所长)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加重处罚,同时追究电力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小型作业因违章造成重伤或人身死亡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上述(三十条至三十三条)违章行为的,取消责任单位年度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五条 电力公司各生产单位每月5号之前将本单位上月小型作业现场中习惯性违章统计表上报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全监督处。对隐瞒不报或漏报的单位,一经查实,扣罚电力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季度风险抵押金的8%、安全监督部负责人、安全专责季度风险抵押金的4%。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网公司或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则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8篇 加强管理开创农电安全生产新局面
电网点多、面广、线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责任法制化”的管理思路融入到农电企业,是摆在供电部门面前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1 加强农电安全目标管理
1.1 实施安全责任书制度
每年年初,在总结分析前一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局重点工作制定出本年度安全奋斗目标,给各农电企业下达本年度安全生产基本目标和控制目标,并与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农电企业根据分层控制的原则,对安全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与基层班站、班组再次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目标书面化、责任化,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安全目标管理。
1.2 实施安全目标责任状制度
对于农网改造正处于高潮阶段的各农电企业来说,除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外,对于某个具体的农网改造工程或具有攻坚挑战性的阶段性工作,层层签订具有短、频、快特色的安全目标责任状来强化工程各方的责任意识更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化整为零,不断强化、明确阶段性的责任,集中精力打攻坚战来促进全年目标的实现。
1.3 实施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
与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目标责任状相配套,
在安全管理中实施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抵押金考核办法》。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明确抵押内容、金额、期限和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出抵押期内的重点工作和工作目标。抵押期满后,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及时进行考核、兑现,通过这种最直接的责、权、利手段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2 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2.1 重视安全教育
农电职工长期以来未受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安全培训,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的理性、感性认识不强。针对这种现状,一方面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各农电企业建立培训体系,使农电企业自我培训工作长期化、制度化。
在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上,一要“灌”,通过学习规程、岗位安全职责、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播放安全录像和班组的安全活动等形式,不断宣贯安全生产知识;二是“教”,通过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和现场安全作业示范等以解决现场实际问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让工作人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及自保能力;三是“考”,通过对安全知识的考试、考核来掌握职工的安全需求,制定下一轮的安全培训计划。
2.2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基础资料
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单位一方面要对各级管理制度统一进行整理、修订,下发各农电企业,让农电企业知道“做什么”;另一方面要对各农电企业配发指导性很强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直接指导农电企业“怎么做”。
2.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农电企业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保证每个领导、每个部门、每个生产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让每个人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使“自保、互保、人控、技控”的要求深入人心,推动安全生产不断向纵深发展。
2.4 加大安全工器具的投入
农电企业的安全工器具在生产、施工现场不是数量得不到保证,就是不合格,或者管理不善,损坏程度严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电企业安全工器具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各农电企业加大对安全工器具的投入。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应将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专门作为一项检查内容,要求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器具坚决清理报废。2.5 树立安全观念,完善安全机制
在农电企业中树立大安全观念,建立起全员、
全岗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证体系和职工代表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民主监督体系,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党政工团各级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群策群力,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任何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安全生产,从严管理、从严运作、在城网改造工程施工中才能保证农电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强化过程管理
3.1 继续发挥两票三制的作用
在农电安全管理中,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常态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实行派工单制度和安全交底制度,通过常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为保证安全施工提供保障
3.2 开展三措一卡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措一卡(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卡)、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方式是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每项工作中,提前制定相应的三项措施,开展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活动,在认真准备、落实的基础上将工作中的难点、危险点提前进行预防、消化,将安全生产的事后管理、事中管理变为动态的超前管理,实现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
3.3 加大反违章力度
农电企业要完善三级安全网络,形成安全生产的联防联控体系。安监人员必须代表第一责任人把关,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安全通报、安全整改通知书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在工作方式上,一方面局级安全监督网络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对全局的生产、网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所站级安全网络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最大限度地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第三方面要充实安全监督的力量,成立反违章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下现场进行检查。3.4 加强对工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针对农网工程大量使用民工及外包工程多的特点,第一要严格审查承包队伍的法人资质、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业绩、人员素质、安全防护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发包,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第二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对工程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进行审查;第三是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给他们提供同等的作业环境、技术培训和劳动保护,切实落实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
3.5 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在常态生产工作和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安全工作特点,除春、夏、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外,适时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在各项检查中,要制定严细的检查内容和考核标准。
第9篇 加强农电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全面铺开与农电资产的迅速增多,农电事故机率明显加大,这就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拟对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农电安全管理,谈几点想法。
1 农电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各项农改举措的稳步推进,尤其是农网改造的全面实施,农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是,就面上而言,农电安全基础仍很薄弱,安全趋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1) 农电事故频发,责任事故增多。某地区近期以来既发生过农电职工高处坠落死亡或重伤事故,又发生过因农村电工操作失误致人伤残事故,还发生了多起因电工强行将触电保安器退出运行而导致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以及农民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
(2) 部分农电人员,包括基层单位少数领导同志安全意识不强,在农网改造过程中重建设,轻管理,不注重改造后农网的运行和维护,不能坚持定期巡线和消缺。更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方设法瞒报或不报,以致事故原因不能查清,事故教训不能吸取。
(3) 乡镇供电所部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文化、技术水平偏低,不能适应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4) 农电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较差,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成套制度、 管理及考核方法,使诸如“违章作业处罚”、“安全目标管理”、“实施自我保护”等许多成功做法不能落实, 甚至流于形式。再加上农网改造方面,由于欠缺过多,积重难返,或因改造资金不足,致使农村低压网络,包括农户内部装置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安全隐患。
2 农电形势变化对农电安全的影响
2.1 体制改革深入使农电安全责任加大
随着乡、镇供电所划归县供电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供电所受县级供电企业的委托,承担所辖供电区域内10 kv及以下高低压电网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责任。随着“农电”内涵与范围的扩大,安全责任明显加重。
2.2 人员思想活跃使农电安全接受挑战
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使农电人员包括村电工的思想活动十分活跃,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将随着农电队伍的精简整顿而加剧。它对农电安全工作造成的威胁切不可小看,否则就会使安全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3 搞好农电安全的几点建议
供电企业无论出于政治的、经济的、还是自身的考虑,都必须切实搞好农电安全。针对上述情况,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建议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3.1 提高思想认识,摆正安全与其他工作的位置
要深刻领会“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等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从而,坚持以人为本,筑就安全基础,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折不扣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起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进一步强化农电安全基础地位,切实摆正农电安全与农网改造、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之间的关系,理解安全是各项工作的保证、安全出效益的道理。从而,自觉遵循与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农电安全负起全面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把各项保证农电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
3.2 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要根据新的管理体制,抓紧修订和完善农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在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前提下,逐级签定以包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状,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用定准目标来凝聚职工的决心和干劲。认真抓好农电职工,特别是广大农村电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推行“超前思维”、“自我保护”和“职工互保”等安全管理新方法,力求主动防范、杜绝事故苗头,通过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农电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3.3 突出重点、规范安全管理
(1) 建立农电安全管理体系,适应农村用电普遍推行“四到户”的新要求,实行安全专业归口管理,迅速将农电安全纳入主业管理范畴,促使农电安全生产逐步走向正轨,真正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全新格局,因时造势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成果。
(2) 抓好“ 两票三制”的现场执行,针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尤其是重点施工项目、特殊检查事项,层层把好安全关。
(3) 要狠抓禁止“三违”活动,坚持“三不放过”,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 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在开展常规用电检查的基础上,努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切实搞好安全用电宣传,着眼于提高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 坚持依法经营,必须在供电区域内和每个农户签定供用电合同,依靠法律保护,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承担事故责任。
(6) 要在强制使用的基础上,对农村两级触电保护器实行统一管理,凡拒装的农户,必须立下字据,以利于判定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可以以资产归属为原则,明确由农户自负。 (张世建)
第10篇 农电体制改革后话农电安全管理
农电体制改革后,农村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驻机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移交供电企业,这将把农村用电安全问题一下子集中到供电企业身上,增大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如何针对体制改革后电力产权、人权的延伸,调整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规避农电安全风险,促进城乡电力一体化是摆在供电企业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体改后有关农电安全的几个变化
1、角色的转变,管理范围的增大。农电体制改革前,供电企业的农电安全代表政府及行业施行宏观管理,改制后,供电企业既要抓农电安全宏观管理,更要抓农电安全的微观管理。角色的变化,管理范围的延伸,对供电企业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检验队伍、树立企业形象、事关农电事业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2、农电事故的责任的加大。《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农电体改前,资产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在出现触电伤亡事件后,只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改制后,供电企业成为电力设施的所有者,就必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事实上,农电体制改革后,由于实行一片或一县一价,在农村到户电价里收取了维护管理费(包括电网维护费、乡村电工工资报酬、低压线损补偿摊销费),当出现农电触电伤亡的安全问题后,法院在审理类似案子时,也要电力企业承担其民事责任。
3、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的加大。农村电力设施运行环境是线长面广,布点分散。当电力资产移交后,供电企业对这部分电力设施的防护难度进一步加大,如:农村配电变压器、10千伏延伸线路和380伏、220伏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特别突出。首先是来自大自然的威胁使维护管理难度大。其次是由于电力设施的分散性,电力设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频频盗窃的首选目标,给供电企业及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第三、由于资产属性的改变,架空线下地面障碍的清理难度加大。改制前,这属于各用电村的行为,改制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房、开挖及树(竹)障碍必将增加供电企业管理难度,尽管《电力法》、《供电设施保护条例》从法律上给予了支持,但在法制观念淡漠的农村,必然要让处于事故法律责任主体的供电企业付出艰苦的努力。
4、乡(镇)、村及农户的协调难度加大。城乡电网的一体化管理将原各乡(镇)所管电管站的人、财、物及农村集体资产交由供电企业,虽然对规范农电市场,杜绝“关系电、人情电、权力电”有积极的作用,但必将影响部分乡(镇)、村及某些人的利益,使其对农电安全的重视度降低。表现在:对农电安全的宣传,对供电所的支持力度上,对电力设施的保护、事故的处理等方面。再加之供电企业对农电管理已过渡为一种企业行为,区域经营的垄断性、社会公益性以及政府和农民过高的期望(电价、服务),都会加大供电企业同辖区政府及农民的协调难度。
5、农电安全成本的增大。农村集体资产的移交,村级管电组织的取缔,供电所纳入县供电企业,都将增大企业对资产运行、维护费用和资产的折旧费、电力设备的增容投入费,以及农电安全引起的动辄几万、上百万的索赔。
二、规避农电安全风险,促进农村电力发展 “安全生产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的观点已成为供电企业管理和经营者的共识,供电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已形成了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如何与体改后的农电安全工作很好结合,做到安全设施标准化,人的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是实现安全稳定,促进供电企业发展的关键,也给供电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正确定位改制后农电安全工作。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要找准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及在整个电力生产、经营中的位置,把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防止配电变压器和家用电器因雷击过电压引起的损坏事故,防止电力线路的倒杆断线、电器火灾事故。体制改革前,对供电企业而言,这些目标是间接性的管理。改制后,则是供电企业第一位的基础工作。因此,供电企业应把农电安全工作视为与主网安全工作同等重要,把它作为供电企业的一把手工程。这不仅是供电企业观念的一次大转变,更是规避农电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
2、加强农电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改制后,过去的电管员,村电工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大部分成为了供电所人员,是农电战线的主力,这些人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农电的安全。首先要加强这部分人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其次要认真组织系统地学习安全工作规程,严格考试,持证上网;学习《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综合素质。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农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比如:划小考核单位,以供电所为农电安全管理单位,具体可落实到配电台区和具体线路,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农电安全服务体系。农电体制改革后,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原来民间的群众管电机构转变为由供电企业管理,这标志着对农村电力管理的规范化、收费的法制化、服务的标准化。面对广阔的农村电力市场,如何树立供电企业形象,完善农电安全服务体系,加强管理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在各供电所积极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建立事故救急队伍,做到排障处缺及时、物质供应及时、人员到位及时,在“快”和“好”上狠下功夫,在服务中体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
4、加大宣传,争取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支持。电力安全具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人为的不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供电企业在完善内部管理基础上要大力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宣传《电力法》、《供电设施保护条例》,以提高农民的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之自觉地支持和配合供电的农电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人为安全事故和电力设施的破坏和盗窃现象发生。农村电力安全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体制改革后,取消了村级管电组织,乡(镇)管电组织移交供电企业管理,但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行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必须努力争取得到当地乡(镇)政府及村委对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的供电外部环境,从而更好地确保农电安全。
5、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农村电网薄弱,供电可靠性差,安全隐患多,大多数电力设施在八十年代前后由各村、社集资建成,当时,由于电力紧缺,在电力网规划上更多的是考虑农村的照明,因陋就简。随着农村电力需求的增加,配电容量小,导线截面小,供电质量低,电源布局严重不合理等,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严重危及农电安全。供电企业要充分利用电网改造的机遇,把农网改造的核心放在调整电网布局,改善电网结构,提高安全可靠性上。首先,对农村电网改造本着短半径、密布点、优化配置、适当超前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心施工。其次,要把农网改造重点放在中低压农网改造上。为此,要做到:(1)巩固一类,改造二类,消灭三类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以保证安全经济运行为原则,重点是处理威胁安全运行的严重缺陷,消灭三类设备。(2)有计划应用新技术,推动农网技术进步。农网发展和完善以及安全、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必须依靠先进技术的进步,依靠先进技术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小型化变电站应积极推广新型设备,比如:自动重合闸、真空sf6断路器、新型熔断器、电压调整器、氧化锌避雷器等。(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安全供电。农网改造应主要向农村低压电网倾斜。农网改造验收合格后,要加强管理和维护。首先是搞好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处理;二是狠抓季节性工作,认真做好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工作都要在季节到来之前完成;三是设备检修要按期完成,质量达到标准;四是和用户签订安全供电合同、电力设施保护合同。总之,巩固提高是关键,强化管理是措施,安全供电是根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是目的。
6、严格农电集体资产划拨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事关农电安全责任的划分,首先要对产权划拨范围界定。我认为用于农村照明的配变、线路,国家投资改造设施可实行无偿划拨,其它非集体电力资产和动力用户及季节性农业排灌用电设备不划拨,以缓解供电企业农电安全压力。其次,不提倡对未划拨的电力资产进行代管,代管就要承担这部分的管理责任及相应的安全责任。按文件要求,农村集体资产划拨供电企业应是自愿的,对不情愿上交的,供电企业就不一定要强迫上交。第三,关于产权分界点的确定。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照明线路的分界点就是接户线最后的支持物,但在这次网改中,为实现农电营销“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营销方针,对农户实行了户改工程,进行集中装表,为方便管理,强化用户安全责任,其产权分界点应该设在电能表集表箱外,集表箱及以上属供电企业,并承担相应资产的维护、管理及安全责任。第四,严格签订安全合同。资产划拨及界定清楚后,农户或村社仍然有部分不属移交资产,应就资产移交签订安全用电合同,明确供电企业与用电村或户的安全责任,并经法律公证,使之达到规范化和法律化。
7、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减少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根据多年来发生的时间看,有将近90%发生在6至9月的雷雨季节;从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发生的范围来看,95%是由于低压线和接户线;从触电伤亡原因分析,80%以上是农民不懂安全用电常识所致。所以,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中心是6月至9月,重点是防止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工作的重点是对农民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既要注意针对性
,又要注意普遍性,方法要灵活多样,消灭死角。设备的重点是及时检查、整修低压线路和接户线、配电台区漏电总保护器及家用漏电保护器运行状况。
第11篇 强化农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四个要素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是生产工作中永恒的主题。但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由于个别单位和个别人,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造成了不少触目惊心的伤亡事故,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作为农电部门,要想确保安全生产,就必须提高认识,正确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强化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必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效益是企业的命脉,实践证明,离开安全的效益是不能坚持长久的。所以必须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一是要配齐基层供电所运行和检修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测量仪表和交通工具;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线路的巡视和维护,要确保电网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三是要加强线路设备检修的“两票三制”管理,做到安全、规范。切实达到“三保”(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要求,彻底杜绝各种违章及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四是加大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广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努力提高电网技术装备水平、电网运行可靠程度和电能质量;五是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推行办公自动化,通过联网和网上办公、信息传递、数据处理,达到整个网络运行可靠,力争把事故苗头、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抓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维。要抓好两个管理:一是有情管理。有情管理就是指在工作和生活当中人与人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要讲感情,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尊重,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二是无情管理。无情管理是指对违章违规要坚持严肃查处,铁面无私,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总之,要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安全管理要坚持规范化,以规程、制度为原则。一是要狠抓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管理工作。按照国电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和省公司《乡镇供电所示范窗口建设考核标准》,从规范、齐全、闭环的要求要健全36种管理制度;二是要强化值班记录、安全活动分析记录、事故设备检修记录的管理。健全10千伏设备台帐和配电变压器台帐;三是要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放在工作中重要的位置。事实上人们都知道,谁违背了安全工作规程谁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必须要遵守技术规程和安全责任制度。对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4、安全管理必须要以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切入点。安全教育,就是要达到人人时刻有紧迫感、责任感,要对自己的行为向自己负责、向他人负责,做到警钟常鸣。业务培训,就是利用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员工开展安全技术和岗位技能的学习培训,来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还要让员工自觉的养成居安思危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作业中要时刻牢记“登杆作业要谨慎,工具牢靠杆根稳,安全腰带要打紧,挂接地线不嫌烦,有了它能保安全”和“母念妻等娇儿盼,盼您早回报平安”的警示格言。总之,要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第12篇 江西抚州农电系统安全管理实现三大转变
今年以来,江西抚州供电公司不断加大对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考核力度,按照兼顾“安全与效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治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的“三大转变”。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安全形势趋于稳定,未发生人身伤亡、重大设备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为了彻底扭转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粗放的安全管理模式,该公司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县(区)供电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使公司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变电站(开关站)“站际竞赛”等活动,使“两票三制”和安全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今年春季,公司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都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使线路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健康状态。5月份开始,该公司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都对电网迎峰度夏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了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筹措资金、组织人员对重要供电区域的设备、线路进行了“拉网式”的巡查维护,确保了电网平稳“迎峰”、安全“度夏”。与此同时,公司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认真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内部查评活动,增强了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该公司还将按照“农村安全效益年”的有关要求,加大对所属各县(区)供电公司领导班子安全责任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区)供电公司有关领导,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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