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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2(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2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2

第1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2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空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凤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困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首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折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人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拨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产生转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力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小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十)脚手架材质

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

2、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关于取消竹脚手架。

这次制订检查标准时取消了竹脚手架,因为原国家规程规定,作为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竹杆梢经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设脚手架的材质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另外,一些地区对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未进行严格控制(h≤2.5m),使搭设后的脚手架弯曲变形没有安全保障。

4、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当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的传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脚手架,检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弯处应设平台,通道及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4)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平台

1、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与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

第2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   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

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

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

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3篇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区域脚手架作业,保证人员在搭设与拆除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2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   释义

4.1 脚手架:临时搭设的供工作人员工作的平台,为搭设中需要的设备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撑,帮助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4.2 步距:两层脚手架之间的高度差。

4.3 纵距:两立杆之间的距离。

4.4 立杆:处于竖直状态的支撑杆件。

4.5 大横杆:处于水平状态的支撑杆件,用来横向联接立杆。

4.6 条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横杆下。

4.7 小横杆:连接大横杆,用以铺设踏板;或是联接里外立杆,以建立工作平台。

4.8 横梁:横跨大横杆用来支撑构成工作平台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来搭设平台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撑杆: 保持脚手架横向稳定的构件。

4.11 斜杆 :联接两个或更多个平行构件的结构件,以保持脚手架整体稳定。

4.12 对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联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转扣件:用于联接不是成直角的两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联接成直角的两根管卡。

4.15 垫板:方形铁板,用于放置在立杆下。

4.16 铁丝:用来将脚手架联接到固定结构上。

4.17 护栏:工作平台上,联接在立杆之间,防止人员坠落。

4.18 挡脚板:立于工作平台边缘的板件,以防人员滑出平台或材料坠落。

4.19 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19.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19.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19.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19.4吊篮脚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4.19.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20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20.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20.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2.1 《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2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以下简称“脚手架作业”。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对脚手架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 作业人员职责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脚手架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脚手架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对脚手架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 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脚手架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

5.4.3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作业完工验收。

5.4.4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 脚手架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涉及高处、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作业票作业时间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1.3 “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

6.2 管理内容

6.2.1 人员要求

a) 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b) 作业时要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6.2.2  作业前要求

作业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人员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6.2.3  搭设要求

a)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两步跨。

b)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

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 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d) 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e) 大横杆设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横杆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应符合以下要求: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g) 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h) 每一主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处必须设置一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长度以100mm为宜,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

i) 脚手板一般应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板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脚手板平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头板。

j) 搭设中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k) 横向斜撑设置在同一节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横向斜撑除在拐角设置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h) 脚手架的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l) 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m)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n) 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o)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p) 用于大横杆对接的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防雨水进入,导致扣件锈蚀、锈腐后强度减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脚手架通道和作业平台栏杆应不少于3根(1根挡脚栏杆,2根护栏),对承重架和高度超过25米的脚手架,应采用双立管搭设,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2.4 过门洞的处理

过门洞,双排脚手架可挑空1~2根立杆,即在第一步大横杆处断开。悬空的立杆处用斜杆撑顶,逐根连接三步以上的大横杆,以使载荷分布在两侧立杆上,斜杆上端与地面的夹角要成60°左右,凡斜杆与立杆、大横杆相交处均应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应高于门洞1~2步。出入口处搭设防护棚,挂防护网。

6.2.5 验收要求

a)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验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许使用。

b) 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立即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负责,施工方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负责。

6.2.6 脚手架拆除

a) 拆除脚手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要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b)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c)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d)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e)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要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6.2.7 配件维护

a) 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宜采用材质q235a的直缝电焊钢管,或者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直径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应选用50mm厚,250mm宽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横透节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铁丝绑头,紧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

c) 金属跳板要注意检查卡扣处铆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d) 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材料和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入库,分类整理和存放。

e) 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零件要更换。

f) 钢铁件应注意防锈,钢管应定期涂刷防锈漆,门架的活动关节,非镀锌扣件及螺栓应涂机油防锈。

g) 木跳板严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盖板的缺陷,且使板面过滑。

h) 木跳板上无用的钉子要拔出,不得将钉子弄弯而不将其拔出。

i) 当木跳板有叽叽嘎嘎的响声时,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应仔细检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时整修或报废,报废的木排板应做好标记。

7 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脚手架搭设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脚手架拆除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第4篇 脚手架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脚手架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戴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戴,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雾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质量检查

6.1 脚手架及其地基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①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 每搭设完一杆(6m 高)后。

④ 达到设计高度后。

⑤ 遇有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区开冻后。

⑥ 停用超过一个月。

6.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 施工规范

②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③ 技术交底文件

6.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 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 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

② 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齐全。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5篇 安全管理网脚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护上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空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凤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困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首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折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人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拨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产生转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力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小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十)脚手架材质

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

2、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关于取消竹脚手架。

这次制订检查标准时取消了竹脚手架,因为原国家规程规定,作为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竹杆梢经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设脚手架的材质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另外,一些地区对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未进行严格控制(h≤2.5m),使搭设后的脚手架弯曲变形没有安全保障。

4、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当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的传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脚手架,检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弯处应设,通道及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4)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

1、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必须单独与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

第6篇 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1.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00,j43-200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三、管理职责

1.机电物资部部负责购置或租赁脚手管(杆)、扣件、脚手板、架等部件的维修、管理,确保所发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新购置的脚手架管、扣件,厂家、供货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 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

3.无论是购置、租赁的管材、扣件到场后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施工管理部、技术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参加,进行查、验证工作,确认无产品缺陷、满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员方可领用。

4.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脚手架的管理,对脚手架整体高度在10米及以上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验收工作。

5.技术员(专工)、安全员参与特殊脚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验收,对脚手架和井架的搭设过程实行巡视监督。

6.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安全保卫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7.一般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员、施工场所的安全员及使用班组的负责人检查验收。

8.项目部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的管理。

9.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工作。

10.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所有脚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验收,并对施工、使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四、脚手架管理内容

1.控制要求

(1)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地方政府或专责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明白交底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搭、拆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搭设。

(3)搭设特殊脚手架的作业指导书须单独编制,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板、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5)脚手架、井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部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

(6)正在搭设、拆除的脚手架必须拉设警戒区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挂牌禁示,标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7)借用脚手架时,借用单位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的实际承重量严禁超过设计承重量。

(9)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脚手架分类

(1)脚手架分为特殊脚手架和普通脚手架两类。

(2) 特殊脚手架主要包括:

①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装、安装、组合、检修用挂、支、悬吊脚手架和过桥、平台。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脚手架。

③在带电区、贵重设备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有可能对人身、设备 、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

④经过道路、桥梁、高压线的棚护架。

(3)普通脚手架:除5.2条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脚手架均为普通脚手架。

3.钢管脚手架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经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长度为1.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拆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

(2)对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3)荷载超过270kg∕㎡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4)在构筑物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5)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6)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加垫板。如遇松土时应增加扫地杆。(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10)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垫平钉牢。

(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而下两道横杆及围栏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2)采用垂直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

(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脚手架搭设后的检验

(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挂牌使用。

(2)搭设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见附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3)搭设高度在10米以上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4)在 带 电 区、易 燃、易 爆 等 危 险 区 内 搭 设 有 可 能 对 人 身、设 备、机 械 造 成严 重 后果的脚手架,由搭设单位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工地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5)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和挂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6.脚手架维护

(1)经验证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

(2)脚手架的日常检修、维护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

7.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工地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证脚手架的牢固性;对存有隐患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2)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在拆除区域必须拉设警戒绳,在各通道口悬挂“正在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脚手架前,必须清理干净脚手架上和周围设备或建筑物上的遗留物。

(5)拆除过程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当天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摆放整齐。

(6)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对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再次挂牌使用。

(7)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一次拆除前检查,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悬挂脚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其它要求

(1)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3)在已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4)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木杆件和尼龙软梯,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等金属材料。

(5)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或平台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标志。

(7)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严禁用相邻的脚手架作受力杆件。

(8)钢筋吊架或钢筋爬梯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构筑物(或构件)缠绕两圈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门式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满堂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应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的方法搭设;

3)门架的组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自两端相向搭设或自中间向两端搭设;

4)每搭设完两步门架后,应校验门架的水平度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门架及配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撑、脚手板应与门架同时安装;

2)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3)钢梯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应采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

4)在施工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和栏杆均应设置在门架立杆的内侧。

3、加固杆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与门架同步搭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

4、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5、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接钢管的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应为40n·m~65n·m;

3)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本规的要求,搭设前应检查预埋件和支承型钢悬挑梁的混凝土强度。

7、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8、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拆除

1、架体的拆除应按拆除方案施工,并应在拆除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

2)根据拆除前的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2、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5)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6、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撬别。

7、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门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拆卸的门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体时,施工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3、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4、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上。

5、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间,当预见可能有强风天气所产生的风压值超出设计的基本风压值时,对架体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7、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8、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应拆除加固杆,连墙件,转角处连接杆,通道口斜撑杆等加固杆件。

9、当施工需要,脚手架的交叉支撑可在门架一侧局部临时拆除,但在该门架单元上下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或挂扣式脚手板,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安装交叉支撑。

10、应避免装卸物料对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

11、门式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12、门式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不得攀爬门式脚手架。

14、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5、对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应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8篇 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工区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进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片→搁栅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拆除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纵向水平杆及剪刀撑先拆中间扣件,后拆两端扣件。

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0、拆除脚手架时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拆除前应对电线、机具等采取隔离措施,拆下的材料应用滑轮下运,禁止往下抛掷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种材料应随时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除的各种材料应当天清理干净,集中回收,堆放整齐。

11、在拆除过程中,不许中途换人,防止盲目乱拆,心中无数。 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架操作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第9篇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等。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搭设、拆除由zz全负责给作业班组作技术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由zz及各班组长一起进行,发现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纠正,对于不听指挥的人,应立即驱逐出场。

针对特殊部位的安全检查,项目部报请建设、监理、质安站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为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组长带头,项目部及班组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完成后,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公司坚持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保考核,坚持开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模式,要进一步从深度上解决检查和整改的问题,做到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确认、整改确认、复查确认。各施工现场要立足自查自改,从管理上、教育培训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积极防范、控制有效、应急充分的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重视对基层安全员和施工现场基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安全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施工现场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内外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第10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

2脚手架的材质

2.1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m和1.5—2.0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2扣件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2.3木脚手板必须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杆的不得使用。板的端头10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绕2—3圈。

3立杆基础

3.1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对立杆基础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使立杆基础具有一定的承载力。

3.2在进行脚手架基础处理时,应对脚手架四周进行排水处理。

3.330m以上的脚手架,其内立杆(双排脚手)多处于墙基回填土之上,除要求回填土分层夯实外,立杆底部搁置在垫木上。

3.4垫木:用长2.0—2.5m、宽0.2m、厚0.05—0.06m 的木板垂直于墙面或用长小于4m木板平行于墙面。

3.530m以下脚手架,可采用分层夯实,道木支垫,或铺20 cm厚道渣垫层后铺砼预制块或水泥砌块。

3.6离地面20cm内必须设立扫地杆,保证底部立杆的整体稳定性。

4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

4.1连墙杆一般应设置在框架梁或搂板附近等具有较好的抗水平作用力的结构部位。

4.2每高4.5m、水平4.5m必须设置一道连墙杆。

4.3连墙杆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未经工地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5防护栏杆及踢脚板或立网:

5.1在施工操作层必须设置一道高度1.2米的防护栏杆,踢脚板可加设一道低栏杆(距脚手板0.2—0.4m)代替或用立(围)代替。

6施工层脚手板

6.1施工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悬伸长度在10cm以内,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少于20cm,3米板必须放置在3根小横杆上、4米脚手板必须设置4根小横杆。

6.2在脚手架全高高度内,铺板不得多于6层,作业层不得超过3层或根据高度计算。

7安全网的设置

7.1在非标层处,距离地面3米处张挂首层安全网,然后每隔一层增加一层固定安全网。

7.2随施工层上升的安全网,即施工操作层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

7.3标准层必须采取全封闭施工,挂阻燃绿色密目安全网。

8剪刀撑的设置

8.130米以下的脚手架在两端设置,中间每隔12—15米设一道剪刀撑,应联系3—4根立杆,角度以45—60度为宜。

8.230m以上脚手架、沿脚手架两端和转角处,每7根设一道,且每方架子不少于三道。相邻两排剪刀撑之间每隔10-15m加设一组长剪刀撑,斜杆除两端外,中间应增设2-4个扣接点。

8.3剪刀撑应沿墙高连续布置。

9脚手架的宽度(结构施工满堂脚手架由计算确定)

9.1双排脚手架里立杆离墙面距离0.35-0.5m。

9.2双排脚手架的宽度为1.0—1.2m

10立杆间距

10.1主体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装饰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8m。

10.2立杆垂直度不大于高度的1/200,

10.3相邻两立杆接头应上下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内(包括内外排立杆之间)。

11大横杆间距

11.1主体和装饰不大于1.8m。

11.2同一步内,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得超过5cm,里外(包括上下)两根大横杆接头应错开50cm-100cm,力求做到接头不在同一步(跨)内。

12小横杆间距

12.1钢管扣件砌筑或装修脚手架,使用3m-4m的脚手板,每档必须均布放置在三根—四根小横杆上(间距1.3m左右)。

13荷载

13.1脚手架不超过270kg/m2;集中荷载不超过150kg。

13.2装饰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00kg/m2,内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50kg/m2。

14杆件搭接

14.1钢管脚手架必须用扣件搭接。

14.2剪刀撑钢管对接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用旋转扣件连接,对接处不得小于1米,确保三个旋转扣件。

14.3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不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15斜道

15.1斜道应设上下通道(跑跳)、板满铺;有栏杆(围网),有踏步坎,绑扎应牢固,下设安全网,其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

15.2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拐弯平台不小于6m2。

16脚手架的分段验收

16.1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有关人员在施工前后均应督促检查,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16.2结构施工中的脚手架,应随搂层的增高层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有关责任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严禁施工作业。

17脚手架的拆除

17.1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站在稳固部位或搁设脚手板。

17.2拆除脚手架时,操作者应系安全带。

17.3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立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7.4拆除脚手架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7.5拆下的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7.6从事拆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时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17.7楼板、脚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除下来的材料,避免超载。

第11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1 外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搭设,作业面满铺竹架板,并与架子绑扎牢固,外侧设250竹架板挡板,并满挂密目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形成立体封闭作业,安全网与外架连接密实不留空挡。脚手架每隔三步架设一道连墙撑,并按规范设置剪刀撑以增强稳定性。不得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

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搭设前,由项目部材料科对材料检查合格后,方能允许施工。

3 项目部定期检查验收,对于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设施的,对于任意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或损坏构件的,对于任意拆构架的配件和拉杆的,项目部除勒令马上整改外,还将处以重罚。

4 不得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而引起超载,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5 不准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下继续施工,定期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6 铺板一定要铺满,不得花铺,禁止在脚手架上挤碰,打架斗殴。

7 脚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定,并且定期检查地基。

第12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cj 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2(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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