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1、小区内的园林绿地、建筑小品等由物业服务处负责养护管理,小区内产权单位、业主或使用人均有义务保护。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 、地貌。
3、小区内所有绿化、盆景、建筑小品必须加以保护,不准砍伐、移植、损坏。不得在草地上进行踢足球等破坏性运动,绿地养护期间禁止进行践踏(具体养护时间由绿化保洁部根据实际情况定)
4、不得爬树、摇树、攀枝、摘花剥皮、刻画等。
5、不得在树上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晒衣,挂物。
6、不准在绿地上停放任何车辆。
7、不得在园林建筑小品上乱贴、乱画、乱刻、乱写。
以上规定,望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物业服务处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第2篇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为保持温馨家园环境优美,给业主营造一安全、舒适、优雅的高尚住宅小区,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绿化工是本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地率在45%,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办法等,方便业主、顾客观赏;
3、对花草树木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和处罚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和行为。
二、本小区业主、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小区绿化负有爱护、管理花草树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花木、伐树皮等,不得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在绿化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2.行人和单车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各类标识牌等;
3.不得在绿化范围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衣物及广告牌等。
三、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深圳府[1995]232号文件规定如下:
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罚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的,破坏草皮的及时进行劝阻。
第3篇 某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为了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各管理处及安保人员督促实施。
(1)凡是小区范围内一切业主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2)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3)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小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小区的责任。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5)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6)提倡、鼓励单位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偷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8)破坏绿化处罚:
①偷摘花朵,每朵罚款×元;毁坏树木,每棵罚款**元。
②损坏苗木、花草按实际价格加倍罚款。
第4篇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五)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5篇 z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范本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范本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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