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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8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1

发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1篇 发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职能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2、各部门应配合安全监察部做好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3、各生产部门对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与检验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二)权限

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管理目标

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品侵害,保证人身安全。

第五条

管理总要求

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一)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杆、高压感应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验电笔、安全遮拦、安全标示牌、接地线、近电报警器、个人保险绳、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动工具等。

(二)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耐酸围裙等。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发放管理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负责对生产厂家的认定。

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三证、一书、一标志”,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

发放范围较广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监察部根据发放范围和使用期限,提出需要计划;发放范围较小的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需要计划,安全监察部审核。需要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发放。

第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和各部门要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加强管理,严格发放范围和使用期限,应做到品种、数量、质量和年限清楚。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公用的安全工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或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负责保管,要登记发放和收回日期。保管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各部门领取安全工器具,必须填写领料单,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到物资采购部门领取,否则物资采购部门应拒绝发放。无安全监察部审批,物资采购部门擅自发放的,财务部应不予报帐。

第十四条

凡因职工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负责。经本人提出申请,班组、部门证明,安全监察部批准,可按规定办法赔偿后予以补发。赔偿办法如下:

(一)不足规定使用期1/3时,按原价赔偿。

(二)不足规定使用期2/3时,按原价的1/2赔偿。

第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事故处理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安全监察部应及时补发,新补发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限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六条

运行人员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按班检查并按交接班移交,列为交接班项目。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第十七条

电气安全、绝缘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电气安全、绝缘工具应定期试验,台帐、标签齐全,并妥善保管。接地线符合部颁标准,保管对号入座。

(一)属于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二)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三)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过有效期使用;

(四)绝缘部分的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五)绝缘手套卷曲不漏气,无机械损伤;

(六)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导线、线卡及导线护套符合标准要求,固定螺丝无松动;

(七)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编号应明显,并注明使用的电压等级;

(八)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保管应对号入座;

(九)现场放置的工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

(十)验电器的自动功能正常。

第十八条

登高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登高工具应按《安规》要求进行试验,台帐、标签齐全。

(一)梯子、高凳

1、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

3、木制构件连接牢固无腐蚀,变形;

4、金属组件无严重腐蚀,无严重变形,连接牢固可靠;

5、防滑装置齐全可靠;

6、人字梯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

(二)移动式平台

1、有统一、清晰的编号,准许荷重标志醒目;

2、平台四周有护栏,高度为1.2米;

3、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

4、电气部分绝缘电阻合格,采取可靠的防止漏电保护;

5、液压操作机构完好,无缺陷;

6、对电气及机械部分定期检查,有检查记录,缺陷能够及时消除;

7、在检查周期内使用。

(三)安全带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5、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8、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9、按照1985标准制造的产品,有明确的报废周期;

10、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第十九条

起重工具应按《安规》的试验周期和标准进行试验,专人管理,台帐齐全。

第二十条

个人常用工具应逐件试验检查,好、坏不得混放,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要求安全可靠,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电动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一)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项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二)电动工具必须有统一、清晰的编号,使用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1、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

2、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

3、电缆或软线完好。

4、插头完好。

5、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

6、电气保护装置完好。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7、转动部分灵活。

8、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时,必须进行维修处理。

9、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分钟。

10、连接电动机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11、漏电保护器应每年进行一次动作特性试验。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12、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13、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14、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III类绝缘的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15、磁力吸盘电钻的磁盘平面应平整、干净、无锈,进行侧钻或仰钻时,应采取防止失电后钻体坠落的措施。

16、使用电动扳手时,应将反力矩支点靠牢并确实扣好螺帽后方可开动。

第二十三条

全公司电气工器具、机械工器具由设备维护部负责试验,每次试验后必须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一式两份。试验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标准,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由试验单位收回,不得使用。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六条

为规范公司工器具管理,工器具应按分类表进行登记、编号。

第二十七条

生产部门应建立如下工器具台帐:

(一)安全带台帐。

(二)电气安全用具台帐。

(三)电梯台帐。

(四)各类机加工设备台帐。

(五)各式电动葫芦、电动卷扬机、垂直升降机台帐。

(六)各式起重机台帐。

(七)交直流电焊机台帐。

(八)起重用钢丝绳、纤麻绳、吊钩、卡环、吊环台帐。

(九)手持电动工具台帐。

(十)手动葫芦、千斤顶台帐。

(十一)台钻、固定式砂轮机台帐。

(十二)携带型接地线台帐。

(十三)移动式电动工具台帐。

(十四)移动梯子、平台、高凳台帐。

第二十八条

生产部门工器具分类编号的规定:

(一)编号原则:部门编号为4位,班组编号为5位,特殊班组编号为6位,部门用简称一个汉字、班组用部门简称一个汉字+班组名称第一个汉字开头+三位阿拉伯数字填写。同类工器具从001开始向后推(如001、002、003…)。

部门简称:设备维护部—维、发电运行部—运、燃料运行部—燃。

(二)字体要求:同类工具编号使用统一字体和统一文字大小,编号颜色必须醒目,原则上用红色书写编号,红色不醒目则用黄色。

第七章管理条件、管理方法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九条

管理条件

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正式上岗的公司员工。

第三十条

管理方法

采取计算机网络管理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条

管理程序

(一)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程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提出申购计划→安全监察部批准→物资采购部专人采购→使用部门领取;

(二)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程序:使用、保管班组(部门)领取存放固定位置→建立台帐(编号)→操作人员检查正确使用→安全监察部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复查、考核,安全月报全公司公示。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不认真执行本规定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与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2篇 长兴发电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和拆除中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工作场所搭建脚手架,一律由委托搭建脚手架的部门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单》一式三份。委托部门必须在委托单上写明脚手架的规范(长度、宽度、高度及载重等)、搭建日期、计划使用时间、搭建地点、设备名称及联系人等,见资料性附录a。

4.2搭建脚手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4.2.1搭建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搭建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书者。

4.2.3搭建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它坚韧的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易折断的木杆。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不准使用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柱以及受机械损伤的竹竿。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

4.2.4脚手架的金属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连接部分的专用管夹应符合要求。

4.2.5脚手架工作面铺设的脚手板,相互间应连接牢固,并满铺。工作面的外侧必须有1米高的栏杆,栏杆须有二挡。上下脚手架须有坚固的踏脚挡。

4.2.6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栏杆等设备上搭建脚手架。

4.3 脚手架的验收

4.3.1脚手架搭建完工后,先由搭建该脚手架的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会同委托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分别在《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委托单》上签名,并同时在《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上签名,见资料性附录b。

4.3.2经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必须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并写明允许最大载重量及使用日期等。

4.3.3遇有炉膛内专用脚手架或特殊、大型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委托方和搭建方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人员参加。

4.4脚手架的使用

4.4.1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脚手架的使用负荷重量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270公斤。凡超过最大负荷重量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重新计算并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4.4.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接合处的铁丝或专用管夹有否松动,立柱是否正直,踏脚板有否空缺,栏杆及上下脚手架横挡是否齐全,若有异常应立即向搭建单位提出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

4.4.3凡遇脚手架有碍工作,必须改变脚手架结构时,一律由搭建方进行,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4.5脚手架的拆除

4.5.1由于工作原因需延长脚手架的使用期限时,必须提前向搭建方提出延长使用日期的要求,并在委托单上注明延长使用日期、原因。

4.5.2搭建方应根据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上的拆除日期,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

4.5.3在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安全围栏,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严禁高处向低处抛掷脚手架的构件。无关人员禁止在拆除脚手架工地逗留。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损坏线路的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3篇 现代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电力事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许多现代新型发电公司相继成立和运营,电力企业的深化改革使原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和调整。如何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在现代电力公司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增强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

安全生产是企业获得效率、效益的基础,是保障经济发展、保障人权、稳定社会的必需。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首先要保护生产者和人们的生命健康,其次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电力企业及发电公司是电力生产的主要单位,具有技术密集、专业知识密集、独立垄断生产等一系列特点,其安全生产管理更不容忽视。因为电力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直接威胁到现场工作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生命和人身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社会影响较大。

现代发电公司的特点是采用新型现代公司制运营模式,固定职工与原来的国营企业相比大大减少。一般都不设立检修、维护和运行部门,从发电企业所需的几大专业出发设立专责工程师,涉及到检修、维护工作时进行外包或雇用。安全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均在安全质量部门,一般由副总经理分管。各大专业部门的专责工程师的工作量都较大,工作任务烦琐,许多安全工作可能落不到实处。所以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并且以实际行动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是现代发电公司各级领导应该重视的首要问题。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其固有的一部分特性,这是每一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每一位电力生产工作者都应该了解的。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坚持到了长期的安全生产,那么这个企业一定是正确认识和掌握了安全生产规律,真正做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因为长期的安全生产不但为企业职工带来了生活的幸福,而且保证了企业效益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对公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

现代发电公司的人员素质和知识水平都较高,从各级领导到工程师都应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所以应该以对企业干部的要求来要求每一位员工,对公司所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上述各种能力的培养和获得对保障电力企业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意义重大。

这种安全管理能力的全员培养,将是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过程。因为现代发电公司涉及的外包工程和项目较多,对这些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只有通过每一位员工的切实可行的逐步落实安全规章、规定和制度,形成一股安全生产的潮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发电公司的安全生产运行。当然,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电公司只有做到了全员参与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就能显示出成效。

另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这是实施和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并要把安全责任制汇编成册,发到员工手中。其次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要从现代发电公司的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和员工分别由相应的上级部门领导进行考核。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进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视同仁、考核结果要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第4篇 发电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文简称“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适用于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能:安全监察部是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监督本规定在高处作业现场的执行,制止与纠正违章作业,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发电运行部既是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同时负责各自管辖区域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职责:

(一)职工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自觉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同时有责任制止、纠正他人违反本规标准的行为。

(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巡查高处作业生产现场,及时制止、纠正违章作业,情节严重可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顿。

第五条

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必须执行本规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架空线路杆塔上工作时,除应遵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

范围半径

作业位置至底部的垂直距离(m)2-55-1515-30>30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m)注:1.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调试基准面。

2.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第六条

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经医师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规定

第七条

高处作业均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均视为高处作业,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第九条

峭壁、陡坡的场地及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双横杆栏杆。在栏杆内侧的底部设180mm高的侧板或土埂。

第十条

在无法搭设脚手架或者无法安装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定期抽查检验(每隔半年)。安全带的静负荷试验按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附录12进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第十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第十三条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移动频繁时,宜使用双钩安全带;垂直转移时,宜使用安全自锁装置或速差自控器。

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拆除的螺栓等零部件必须放在临时设置的箱子内,防止高空掉落。

第十五条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第十六条

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应采取确保工具或材料不掉落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上下吊送。

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第十九条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二十条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第二十一条

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时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架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第二十五条

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二十六条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露天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止摔伤和冻伤的措施。必要时应该在施工点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场所,但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第二十八条

禁止站在不坚固或承载力不确定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等。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攀登”警告牌或其他标识。

第二十九条

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0m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第三十条

专用高空作业车辆应定期维护保养,专人驾驶。启升、制动装置可靠,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严禁超载使用。

第三十一条

移动平台工作面四周应有不低于1050mm高的护栏,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有明显的荷重标志,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不平整的地面上使用。使用时应确保制动和闭锁装置可靠,防止平台移动或升降失控,必要时应采取障碍限位措施。

第三十二条

移动平台工作面四周应有不低于1050mm高的护栏,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有明显的荷重标志,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不平整的地面上使用。使用时应确保制动和闭锁装置可靠,防止平台移动或升降失控,必要时应采取障碍限位措施。

第三十四条

铝合金快装平台及扣件应无损坏、变形,严禁超高、超载使用。

第三十五条

高处作业时,如果发生触电、人员负伤,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

安全监察部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湘华长发安〔20**〕97号中附件10)予以废止。

第5篇 发电公司五防钥匙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五防钥匙安全管理规定

110KV、10.5KV系统防误闭锁系统经过调试、试运已经正式投入运行,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可靠的运行,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望全体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一、紧急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管理规定

1、应建立微机五防闭锁解锁钥匙、配电室、刀闸把手、变电站等专用钥匙的管理制度;建立各类钥匙使用、借用登记本;钥匙要实行定置管理,按值移交,借用钥匙要进行登记

2、五防闭锁解锁钥匙应现场封存,按值交接。使用时必须经值长同意,发电部主管批准,并做记录;使用后,重新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注明年、月、日;

3、所有钥匙均应按规定使用;严禁非当班值班人员和检修人员使用解锁钥匙;

4、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配电室、配电盘、配电柜钥匙,应向运行人员说明原由,履行借钥匙手续。检修人员离开配电间时,必须立即将钥匙交回;

5、必须开锁才能操作的设备,操作前应准确核对设备编号、锁头和钥匙编码无误;如发生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汇报值长查明原因。

二、紧急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的使用规定

1.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用信封密封,存放于五防钥匙专用箱处。

2.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严格按照正常的倒闸操作步骤进行倒闸操作。

3.在事故处理、或者五防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必须汇报值长许可,并经过发电部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无特殊情况,发电部主管应到场监护。

(2)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进行操作时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主值或值长)进行监护,要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特别小心谨慎,防止走错间隔,发生误操作事故。

(3)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在每次使用后运行人员及时在台帐上进行登记,发电部主管应及时对钥匙重新密封。

(4)在检修工作中,检修人员需要进行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试验,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措施无误后,经值长同意,可由运行人员使用解锁钥匙进行操作;

(5)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密封情况,破损时应及时密封完好。

(6)台帐为解锁钥匙登记,应根据钥匙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第6篇 发电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规范平台组装和拆除、使用和监护、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试验等环节安全管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锅炉炉内检修平台,是指为工作人员检修、检查炉内受热面和设备所提供的作业平台。

(三)本办法适用于××电厂(项目部)锅炉炉内检修平台通用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制造厂有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图纸的相关要求与本办法配合执行。

二、安全管理职责

(四)××电厂(项目部)是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设备管理部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落实锅炉、电气专业包机责任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填写维护报养记录等;安全生产技术部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联系断绳保护器的定期校验,备份包机责任人员名单,保存组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格证件,验收表格等资料)。

(五)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监管。

三、安全管理要求

(六)组装和拆除

1.平台组装和拆除,必须履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程序。

2.平台组装前,必须对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制动器等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3.平台组装后,施工单位、电厂必须履行自查,试运行、验收程序,重点检查栏杆、跳板等是否牢固、紧固等,验收合格且经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厂负责制定验收表格,规定验收具体内容)。

(七)使用和监护

1.平台使用时,平台操作人应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要求进行平台升、降,并履行监护人职责。

2.平台使用时,炉外必须设置专人对钢丝绳、滑轮组、控制柜等进行检查,与炉内操作人保持通信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平台上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速差自控器和安全带,严禁失去防坠落保护。

4.平台使用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平台下方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5.平台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拴挂在防护栏杆上。

6.平台严禁超载使用(包括整体超载、局部集中超载)。

7.平台上总人数严禁超过9人。

(八)维护和保养

1.平台的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平台组装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电厂负责制定维护保养表格,规定维护保养具体内容)。

2.平台的维护保养实行一人维保、一人监护;维护保养记录长期保存。

(九)检查和试验

1.平台的断绳保护器必须定期校验,确保动作可靠。

2.平台的上、下限位装置必须试验完好,确保动作可靠。

(十)其他

1.平台组装和拆除、维护和保养的外包单位、人员,以及平台操作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

2.平台使用前,平台操作人应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人员上、下平台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身体、精神状况不佳时严禁上、下平台工作,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把关。

4.平台组装时、使用中、拆除时,必须保证炉内照明亮度满足工作要求。

5.平台作业相关人员进出炉膛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罚则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条款之一,属一般“三违”行为的,按照200元/人.次进行处罚;构成较严重“三违”、严重“三违”行为的,执行公司相应处罚处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年度安全一号文进行问责。

五、附则

(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反馈。

第7篇 发电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规范平台组装和拆除、使用和监护、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试验等环节安全管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锅炉炉内检修平台,是指为工作人员检修、检查炉内受热面和设备所提供的作业平台。

(三)本办法适用于××电厂(项目部)锅炉炉内检修平台通用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制造厂有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图纸的相关要求与本办法配合执行。

二、安全管理职责

(四)××电厂(项目部)是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设备管理部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落实锅炉、电气专业包机责任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填写维护报养记录等;安全生产技术部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联系断绳保护器的定期校验,备份包机责任人员名单,保存组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格证件,验收表格等资料)。

(五)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监管。

三、安全管理要求

(六)组装和拆除

1.平台组装和拆除,必须履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程序。

2.平台组装前,必须对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制动器等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3.平台组装后,施工单位、电厂必须履行自查,试运行、验收程序,重点检查栏杆、跳板等是否牢固、紧固等,验收合格且经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厂负责制定验收表格,规定验收具体内容)。

(七)使用和监护

1.平台使用时,平台操作人应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要求进行平台升、降,并履行监护人职责。

2.平台使用时,炉外必须设置专人对钢丝绳、滑轮组、控制柜等进行检查,与炉内操作人保持通信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平台上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速差自控器和安全带,严禁失去防坠落保护。

4.平台使用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平台下方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5.平台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拴挂在防护栏杆上。

6.平台严禁超载使用(包括整体超载、局部集中超载)。

7.平台上总人数严禁超过9人。

(八)维护和保养

1.平台的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平台组装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电厂负责制定维护保养表格,规定维护保养具体内容)。

2.平台的维护保养实行一人维保、一人监护;维护保养记录长期保存。

(九)检查和试验

1.平台的断绳保护器必须定期校验,确保动作可靠。

2.平台的上、下限位装置必须试验完好,确保动作可靠。

(十)其他

1.平台组装和拆除、维护和保养的外包单位、人员,以及平台操作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

2.平台使用前,平台操作人应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人员上、下平台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身体、精神状况不佳时严禁上、下平台工作,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把关。

4.平台组装时、使用中、拆除时,必须保证炉内照明亮度满足工作要求。

5.平台作业相关人员进出炉膛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罚则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条款之一,属一般“三违”行为的,按照200元/人.次进行处罚;构成较严重“三违”、严重“三违”行为的,执行公司相应处罚处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年度安全一号文进行问责。

五、附则

(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反馈。

第8篇 发电公司创新安全管理推广安全文化

2月26日,对于河北兴泰公司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们实现了连续安全生产2643天,创第七个安全无事故年,再次刷新公司安全生产新纪录。在这一组闪光的数字背后,是该公司以人为本,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大设备治理力度,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大力创新安全文化所结出的硕果。

完善的安全制度

去年兴泰公司本着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出发点,根据“三标一体化”持续改进原则,从抓机制、抓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入手,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作业方法、考核标准、应急措施等进行了一次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为安全管理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

健康的设备保障

为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该公司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中更加注重细节管理,从日常的技术诊断到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从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到机组检修或缺陷工作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管理,不断提升设备的健康水平。特别是通过扩大防爆检查和金属采样范围,增加原始管材的检查力度,有效地控制了因机械磨损和飞灰磨损造成的锅炉受热面管子泄漏事故,有效地降低了泄漏次数,为公司各机组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奠定了基础。

扎实的日常管理

兴泰公司在安全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评价,不断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结合不同时期的安全大检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竞赛、技能竞赛、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等活动,特别是现场文明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活动,做到了“从严从细,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跟踪整改,决不迁就”,不仅提高了设备管理水平,而且激发了“人人为安全”的内动力。特别是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中共查出安全隐患502项,治理450项,未治理52项,对未治理项公司制定了控制措施。

强势的文化宣贯

一是宣贯(宣传贯彻的简称)渠道多样化,充分利用报、台、网、会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示精神;二是宣贯内容丰富化,在公司内部报刊《兴泰视窗》上开辟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专栏,利用有线电视播放安全教育系列片《火灾事故案例》、《应急救援》等,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巧妙借力,如借省建投系统首届“安全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之机,该公司开展了广泛的知识竞赛与选拔,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知识。通过强势宣贯,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安全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务实的安全活动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是企业实现安全长治久安的强有力支撑。对于发电企业来说,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心所在。因此,公司决定从2007年11月9日到2008年2月25日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方案征集评选活动”。此活动以“共同参与、共同设计、共同践行、共同提高”为原则,以“员工有兴趣、管理有创新、技能有增强、效果有提升”为目标,强化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突出员工的安全意识、主动意识、参与意识,推动安全文化成为全公司员工共同追求、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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