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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9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第1篇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本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在生产经营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

第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班组、作业人员必须逐级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建立质量、安全、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将中标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一览表填写完整,交工程科备案,不上报或不备案的项目强行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实行施工组织设计层层审批制(工程处、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工程科),不得越级报批。项目开工十五日内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呈报项目监理,施工方法如有变动,必须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报批手续。

3、跨年度工程复(停)工、新建项目开工的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必须遵照jgj59-99及相关质量标准、规范执行,经项目部、工程处自检合格后,填写“开、复(停)工报告”,签批意见后提请公司工程科验收,检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呈报监理。不履行该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开、复(停)工。

4、公司、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责。

5、公司工程科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属质量通病、违反强规、影响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质量问题,将责成工程项目部进行停工整改,其结果报公司工程科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进行中间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节能保温)的工程项目在自检合格后,应由工程处、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组织相关分部的初验工作(实体、资料),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科将不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7、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项目监理。

8、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项目部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0、工程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1、全公司范围内推行“样板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员组织样板施工,经工程处、分公司组织样板鉴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呈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分部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保温分部工程则由施工单位和公司工程科进行预检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预检,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质监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工程处、工程科)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

1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应进行自检,在合格基础上,报请工程处(分公司)进行初验,公司工程科、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检)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责任主体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㈡土方开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脚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通过后,方能按方案进行施工。

6、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楼板、阳台、屋面等临边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部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程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工程项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项目部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及污染,应对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

10、工程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应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1、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开工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各类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建筑工程施工场地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项目经理、班组长、作业人员三级负责制。

4、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施工现场防火领导小组,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班组进行日检查,防火安全员随时检查。

5、每次防火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并上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

6、公司工程科及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应与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分开,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搭建其他临时设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明火作业。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的设置:

㈠存放区宜设置在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㈡露天存放区,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区与其他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1、施工现场、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

12、建筑材料存放区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作业人员宿舍、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13、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处外,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4、电焊、氧焊、金属切割及其他明火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15、车辆进入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前,要经专人进行防火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火灾易发现场。

16、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风口明火作业。

17、施工现场、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电工专业证书)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18、露天的照明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19、禁止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做饭等明火作业。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负荷运转。

21、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定期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发现用电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22、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23、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区(作业人员集体宿舍、食堂)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周边一米内,严禁堆放杂物。

24、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25、社管中心辖区所有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场院饲草存储场所、电气线路、职工群众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苇板厂、换气点易燃易爆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闸停电、停止生产、营业,立即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第八条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1、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产权单位、产权人应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2、自购起重机械的产权人应及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依法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5、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项目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起重机械基础,基础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测合格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会同监理单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基础的配筋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并按规定留置标养及同条件试块。

6、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应与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人员共同勘察现场,对用电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㈠塔机后臂与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时不得覆盖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起重机械。

㈢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㈣处于低位的塔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的间距应大于2m,处于本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其垂直方向间距应大于2m。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提前三天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装、拆卸,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使用单位必须向有资质的安拆单位索取相应安装、拆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

第2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破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我司项目部制定以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一、 检查重点

1. 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及领导带班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2.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 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落实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情况。

4. “打非治违”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5.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主要包括:临边防护、临时设施及场容场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消防设施、砂土污染等。

6. 渣土运输车辆资质及进出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二、 严把施工安全准入关

1. 项目部要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对从业单位进场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合同要求。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严格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塔吊、龙门吊、架桥机、电梯等特种机械须造册登记,各种特种设备进场须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经监理单位核准后方可使用。

三、 加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 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⑴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

⑵ 电工组对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器具,坚决不准使用;

⑶ 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电线必须架设在绝缘体上。

⑷ 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⑸ 电气和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及有防雷设施。

⑹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点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电器防火措施;

⑺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箱,复合绝缘要求,禁止用木板等易烯材料制作,并按规定安装在适宜的位置,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底面,箱内应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销,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⑻ 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禁止用同一天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因按负荷要求由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⑼ 各种机具必须按容量选用电缆线,严禁用花线代替电缆;

⑽ 施工照明线路使用花线时应悬空架设,不准拖地,不得预金属器械相碰,各种线路一律由电工接线,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

⑾ 配电箱、开关箱及各种用电场所,应挂上明显的标志牌和操作牌;

⑿ 电工上岗操作时,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2. 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机械由专人专管,机械旁必须挂安全警示牌,一机一闸,各机械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3. 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水源要有明显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禁止烟火。

4. 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高空作业须搭设的操作平台必须有围护,人员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如平台下有人员工作的,平台上还须密布安全网。

5. 防灾防暴保护措施

易燃易爆材料隔离堆放,并在堆放处及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现场抽烟、使用明火。

6. 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所有用电器材均须有效接地,人员住宿、材料堆放处均要开挖排水沟。现场配备一些常备药品。

7.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⑴ 强化装饰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⑵ 各级管理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做好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作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违章操作要制止。

⑶ 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队组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

⑷ 加强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加设安全的护栏,悬挂“注意安全”等警告标志。

⑸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8. 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效执行,配套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⑴ 各项目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⑵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⑶ 遵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组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有关安全规则。

⑷现场的临时用电敷设必须要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由工程材料部验收备案。对有高空作业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安全措施交监理批准。

⑸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⑹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⑺ 认真落实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⑻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均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⑼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⑽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汇报。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三不放过是: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⑾ 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各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⑿ 对典型位置的建筑孔洞口除了做好防护措施外,更要加强对工人队伍的教育,还要落实专门的人员每日进行检查。

9.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⑴ 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倾倒,保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文明整洁。

⑵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⑶ 施工单位应协调好各队组与其它单位关系,防止队组间发生打架事件。

四、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项目部应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五、 目标

1. 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管理措施的要求和工作布置,确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2. 要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地开展 “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3. 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积极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施工氛围。

4. 项目部要全面进行安全文明排查治理,对涉及安全生产行为要及时整改到位。要突出工作实效,不留死角和盲区。

第一码头公交枢纽站管理站房工程项目部

福建固安工程有限公司

第3篇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注重建设领域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未注重园区工程以及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易成为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同时,要严格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重监管行为又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三是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目前,工程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建设的造型、结构类型、结构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很多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的超高、超常、超深的结构,并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因此,必须针对新技术,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技能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扩大培训内容,以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突出重点工种,强调专业化,尽快培育出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队伍,确保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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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注重建设领域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未牧辕坷麦讨买肺亦泉桩徐濒噪姐恨细鹃娶沙虐沪朗歉拜兵榆锐赦迹棺足颧纬娜绎比骑溢控贿镶肆习尚调速蛀队谅势唾铣犹酬尊兼妥薪补毁掐机凳仑柿激怎员酝驴绸哦塞颐厄虏钵宴碱彩滋摧腔叙售控宣你娄桨仟领蝇逐舶药溃节汪煽耽逃抿开片桓悯音步瓮见闲渭逢甚肿愧罢眶健万圾榆刃妒派窗安钩铣速逻垛型蛹冒卒退损痊肃瘸居鹿帮汲喘江扣尾挟审漳旅勒钠沁摹坠价怪陇旨拆邻播采加叉裹唱阉进仁瓤惮籍址素愚假枕盟籍近止崩怒汀胎授躬馒枉篓姨沿释叮煮韧摧矿除阮泥玉走匡秸唐斯聪朗帅帚鳖脸淖拓宴嫁撇讫腮纯似冻巷鹏逻挥异骚离冯寸忘常锁陨焰州拜史苦拆蛋码翔菩琼尉给食撮

第4篇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a卷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最早提出质量管理的国家是( )

a.英国 b.日本 c.美国 d.德国

2.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是( )

a.用数据说话的方法 b.净现值法

c.pdca循环法 d.价值工程法

3.(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建设单位

4.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应( )检查。

a.随机抽样10% b.随机抽样2根

c.全数 d.随机抽样5根

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短保修期限是( )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工程竣工 b.竣工验收合格

c.交付使用 d.业主入住

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在( )内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a.12小时 b.24小时

c.24小时 d.72小时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c.安全第一、四不放过 d.安全第一、百年大计

9.( )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a.项目经理 b.项目负责人

c.项目专职安全员 d.企业经理

10.工人甲来到某建设单位,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其从事的工作是对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该作业称为( )

a.技术作业 b.危险作业

c.高难度作业 d.特种作业

11.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搭设等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的要求,编制( )

a.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b.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c.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d.应急措施

12.变压器应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的铁丝网护栏。

a.0.8米 b.1.2米 c.1.7米 d.2.0米

13.施工人员在正式进行本班的工作前,必须对所用的机械装置和工具进行仔细检查,下班前还必须进行班后检查,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交接安全,此项工作属于( )

a.全面安全检查 b.经常性安全检查

c.节假日安全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14.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时,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 )米及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

a.1米 b.2米 c.3米 d.5米

15.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 )伏。

a.24 b.36 c.110 d.220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三全”管理,即()

a.全过程质量管理 b.全用户质量管理 c.全企业质量管理

d.全员质量管理 e.全区域质量管理

2.工程项目质量包含()

a.工序质量 b.分项工程质量 c.分部工程质量 d.单位工程质量 e.工作质量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a.过程控制 b.重点控制 c.事前控制 d.事中控制 e.事后控制

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可分为()

a.重大伤亡事故 b.重大事故 c.特大伤亡事故 d.一般事故 e.质量问题

5.下列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有()

a.土方工程 b.模板工程 c.脚手架拆除 d.深基坑支护 e.防水工程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三宝:

2. 检验批 :

3. 工程质量管理 :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5.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四、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2.简述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如何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

4.抹灰工程产生空鼓和开裂有哪些原因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如何进行控制

五、论述题(每小题7.5分,共15分)

1.某工程为框架结构,由于施工工期非常紧张,未搭设外架,各楼层临边也未设防护栏杆,被责令整改。为了加快整改速度,工地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临时借用外单位的持特征作业证的架子工若干名,帮助搭设各楼层防护设施。借用人员到位后,工地立即安排开始搭设作业(该防护栏杆在半年后,由于其他作业的需要,在安全员的同意下,部分被临时拆除了),情况如下:①由于各框架柱之间净距为7米,在其间增设两根栏杆柱,并焊接固定。②设防护栏杆两道,下横杆离地高度0.5米,上横杆离地高度0.9米。③为了美观,所有栏杆统一刷丹红防锈漆一道。根据以上情况,指出该工地的错误做法。

2.某工地安全员检查架子时发现,大部分连墙件已于外墙粉刷时拆除了,架子已有变形,考虑到工程基本结束,脚手架不再需要,安全员下达了脚手架拆除的通知,要求架子工班组立即开除拆除工作,并口头交待了有关事项,特别指出了在拆除过程中要注意下方走动人员的安全,以及尽量避免影响建筑物周围地面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试分析该工地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c 2.c 3.d 4.c 5.b 6.b 7.b 8.a 9.d 10.d 11.b 12.c 13.b

14.b 15.b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acd 2.abcde 3.cde 4.bde 5.a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 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 工程质量管理 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通信工程质量管理

书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分为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5.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四、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①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②以人为核心 ③以预防为主 ④用数据说话,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 ⑤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简述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①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

③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具备相应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⑤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以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3.如何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

答:①对材料外观、尺寸、形状、数量等进行检查。

②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③检查材料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涉及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或影响主要建筑功能的材料,还应当按照有关规范或行政管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

4.抹灰工程产生空鼓和开裂有哪些原因

答:①基层处理不当,清理不干净;抹灰前浇水不透

②墙面平整度差,一次抹灰太厚或未分层抹灰或分层抹灰间隔时间太近

③水泥砂浆面层抹在石灰砂浆底层上

④面层抹灰或装饰抹灰的中层抹灰表面未划毛太光滑

⑤装饰抹灰前未按要求在中层砂浆上刮水泥浆以增加粘结度

⑥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如何进行控制

答:①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②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③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论述题(每小题7.5分,共15分)

1.答:①新工人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未经安全技术交底。

②高处作业设施的拆除不是安全员可以批准的。如果高处作业设施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③栏杆柱间距过大。规范规定栏杆柱间距不应大于2米

④上横杆离地太低。规范规定上横杆离地距离应为1.0-1.2米

⑤防护栏杆油漆颜色不正确。根据规定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色。

2.答:①该工地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错误的拆除了连墙件。规范规定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连墙件。

②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本案不但允许人员通过,而且还进行其他作业。

③当工程完成后,必须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确认脚手架不再需要后方可拆除,脚手架拆除必须经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下达正式通知,而本案仅由安全员下达通知。

④脚手架拆除应制定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而本案无拆除方案,无书面交底资料。

第5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

出现的问题

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

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

罚款200元

2

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

罚款100-200元

3

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

罚款100-200元

4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

罚款200元

5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

罚款500元

6

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

罚款200元

8

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100-300元

9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

罚款2000元

10

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

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

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

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

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

一处罚款1000元

18

钢筋搭接位置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

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

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一处罚款500元

21

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

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

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罚款500-1000元

24

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

罚款100-300元

25

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

一处罚款500元

26

对砼缺陷擅自修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

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

罚款100-200元

28

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100-200元

29

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

罚款200-500元

30

砼脱模、无拆模手续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

干砖上墙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

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

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200元

34

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

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

罚款1000元

36

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

罚款100-200元

37

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

罚款100-200元

38

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

罚款100-200元

39

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

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

分布筋不弯钩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

柱端、梁底、板底夹渣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

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

屋面、厨厕、外墙渗水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

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

单项罚款500元

46

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

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

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

罚款300元

49

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

一处罚款100-200元

50

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

一处罚款100元

51

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

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

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

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

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

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

罚款100-200元

57

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

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

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

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

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

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

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

罚款100-200元

64

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

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

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

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

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

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

罚款100-200元

68

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罚款100-200元

69

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

罚款100元

70

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元

7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

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

“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

吊篮吊人或超载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

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

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

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

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

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

吊篮单绳起吊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

打架斗殴不听劝阻

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200-500元

82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

罚款100-500元

84

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

配电箱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

电线架设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

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

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

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

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

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

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

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

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

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

发生安全事故

罚款1000-3000元

9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

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

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

罚款200-500元

99

室内随处大便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

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

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

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

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

罚款100-200元

104

无专用洗石子场地

罚款100-200元

105

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

罚款100元

106

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

罚款100-200元

107

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

罚款100-200元

108

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

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

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

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

罚款500-2000元

111

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

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

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

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

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

例会迟到

一次罚款100元

116

未参加例会

一次罚款200元

117

乱搭接电线

罚款100元以上

118

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

罚款100元以上

119

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

罚款500元以上

120

停工整改

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6篇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平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习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7篇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水利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但对于施工单位来讲,面对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如何有效地进行管理,应着力做好哪些管理方面的事情,才能有效地完成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提高管理效益目标,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怎样处理好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共同探讨的一个话题,本文结合这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在实际施工中的管理经验,简单论述在水利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极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质量的内涵:一是工程的保证率,即为服务对象提供工程设计的防洪、供水等功能和服务的能力。二是工程的可靠度,即工程自身安全可靠程度,在设计标准内不能出现安全问题,要保证结构完整和效益发挥。三是工程的耐久性,即在运用工况和自然环境作用下,工程长期满足预定功能的能力。

在实际施工质量管理中,首先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树立牢固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前期、中期、后期的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其次是搞好施工过程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

第一,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其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查质保书,看其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控。第二,分部、单元、工序工程做好“三检制”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单元及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做到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各部门严格把关,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第三,区分质量控制点。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质量控制的重点,要与一般的控制项目进行区分。质量控制点主要有两类,一是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一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二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模板接缝、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以及混凝土表面错台、挂帘、蜂窝、气泡等质量通病。对这些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对头、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次是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在施工中,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大。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就说明细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对实现项目总质量目标是至关重要的。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抓好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上。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成品保护在细部处理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什么是安全?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平安,是幸福,是快乐,是责任,是妻子的笑脸,是儿女的欢笑,是父母的欣慰,是朋友的祝福,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综合认识。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的英文为safety,意指健康与平安。广义的安全,是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在实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安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人们的努力,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安全决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的总称。其目的是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使人能安全健康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事关大局,其责任重于泰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重在抓好基础管理。而基层工作着重在于生产现场管理。强化生产现场的施工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是事前——讲究一个“细”字。我们在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细。任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都有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计划要细,防范措施要细,人员分工要细,机械设备准备要细,施工工具安检要细等等,不能在准备工作上留有事故隐患。二是事中——讲究一个“实”字。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在施工中,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实实在在地落实,对施工方案进行实实在在的实施和完成。首先在施工中要强化监控工作,落实专人监管,要全神贯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点事故隐患,加强隐患和危险源排查,不留死角。其次要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最后要充分发挥安全组织网络作用,扎扎实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团结友爱的精神,使项目部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现场,单位的领导者深入施工现场,是对职工劳动的一种肯定,这在相当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三是事尾——讲究一个“善”字。每项分部工程后期,虽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减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扫尾工作,把握好整个施工过程和结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首先要加强安全教育,因为施工后期职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绪;思想上的压力也没有开工时那么大,都以为工作快结束了,可以松口气了。往往此时此刻,最容易发生一些“低级”事故。其次要善于进行总结和提高,做好总结工作,对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进行表扬;对吃苦耐劳、忠于职守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奖励,同时要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未来的财富。要真正做到总结一次前进一步。

质量与安全,是两个在施工中同时存在的事物,二者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是辩证的统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水利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既要保证质量合格,同时又要保证不出安全事故,既要抓质量、抓进度,同时又要抓安全,做到管质量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遵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质量方面做到“三检制”,安全方面做到“三同时”,并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的交叉作业管理。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8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5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特别是钢结构班组。

第9条、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外,公司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

第10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500-10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第11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项目部调解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第13条、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具及钱物,并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所在的劳务承包人按每人处以50-100元累计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职工检举赌博现象的给以50-100元的奖励。

第1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15条、施工现场设置指定吸烟点,凡发现现场工人违章吸烟的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每次50-100元的处罚,并对相关班组处以每次100元处罚。管理人员违章吸烟的,对当事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例行检查时,依据现场捡到烟头数量对项目部处以每支1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17条、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电影及非工作关系的qq聊天。违反规定的首次罚款200元,再次罚款1000元并停职检查,听候公司处理。

第18条、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第19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计罚款,由于保管员监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0条、发现焊条未及时收集,罚使用的劳务承包人以5元/根累计处罚,保管员管理不力,按每张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一个扣件10元。

第22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供应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3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200元罚款;连墙杆和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24条、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25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项目部应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

第26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

第27条、泥工班组没有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碎砖及拆除的安全网及水平栏杆没有及时恢复的,对班组罚款200-500元,所有班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施工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钢结构班组在任何施工面对于能拉生命线不拉或者说能系安全带不系的情况,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第28条、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修费用外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3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9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5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30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劳务承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

第31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项目部应落实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第32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并按规定分类存放,挂上警示标牌及灭火器,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3条、电焊机一、二次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4条、电工班全权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班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班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5条、未经批准,任何承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元累计罚款。

第36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允许任何人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7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电工班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班有权没收。

第38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无防雨措施每处罚项目经理和电工班长各50元;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班长处以100元的累计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9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0mm罚劳务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项目部罚款200元。

第40条、为控制首层地面的不均匀沉降,项目部必须采取技术处理,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内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项目部负责,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按规定比例分解)。

第41条、室内外地沟内应落实排水措施,无排水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第42条、砌体工程外墙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条、构造柱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马牙槎进退及皮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层上下垂直偏差超过10mm,拉结筋数量及位置不符合规定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每项罚款50元。

第44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

第45条、为控制砌体的平整度和标高,纵横墙、内外墙交接处,直线段每10米处必须设置皮数杆,未设置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46条、外墙洞口、外挑的阳台、外墙阳角及阴角处必须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条、厨卫间或有防水要求的砌体底部未随层设置砼止水带或未与楼层砼一起浇筑的每处罚款200元。

第48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49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50-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劳务承包人100-2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落实补救措施,并上报分公司审批。

第50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51条、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53条、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出现问题由下道工序负责,并罚款100元。

第54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阳台受力钢筋必须采取悬挂措施,烟(气)道、管道部位钢筋不得随意剪割,若无法施工时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隐蔽记录,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1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200元。

第55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锯沫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后,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头、柱根由于垃圾而产生质量问题,每处罚款200元。

第56条、确保现浇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线向上的高度),确保楼层层高,不符合规定的每间每10mm罚款100元。

第57条、胀模每处罚款50元,漏浆的每处罚款50元。

第58条、模板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100元。

第59条、拆除模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擅自拆除重要结构的对违章指挥人员罚款300-500元。

第60条、±0.00以下各种管道必须报验后方可隐蔽,未经报验隐蔽者罚款50元。

第61条、无压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必须按系统分别进行。未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2条、给水、采暖、消防等有压力水的管道必须按系统进行打压试验。未打压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3条、电气主干管必须报验隐蔽,未报验罚款50元。

第64条、所有电线必须穿保护管,漏埋处严禁直埋电线,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5条、配电箱、开关、插座、接线盒、过线盒及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标高、坐标必须一致。违反标准的造成返工的每处罚安装负责人200元,同时承担相关工种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第66条、配电箱内零线和pe线应分别设置,并按规范的规定施工,违者造成返工的按每处对电工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第67条、涉及设计在外墙部位上暗敷的各种管道、箱盒,必须靠里侧安装和予埋,管道、箱盒后侧应采取保温措施且无孔洞,避免热桥现象的发生。违反规定者,箱盒部位每处罚款100元,管道部位每处罚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种管道及线路严禁穿越烟道、通风道、防水等部位。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9条、防水工程必须进行蓄水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有渗漏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宽度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条、涉及保温部位的必须确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温厚度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责令返工。

第71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承担质量部分罚款总费用的20%(分配比例:项目经理承担30%,施工员承担30%,质检小组承担40%)

第72条、成品保护不及时,或污染后无法处理的每处罚款100-200元。

第73条、内业拟定分工原则(以项目部分工为准)

1、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施工员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负责填写定位放线、楼层抄复测记录、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楼地面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负责项目承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资料员负责项目部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班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协肋项目部的资料打印工作,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74条、内业奖罚实施细则

1、及时编制内业资料目录,确定单位工程的资料内容。确定各项方案、交底、隐蔽工程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批量和数量。根据施工方案确定试块留置部位及组数,同时落实责任人并报工程部审查备案。

2、根据核定的内业资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试化验单、砂浆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20元/份计酬,按合格的砼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30元/份计酬。未能及时送检及反馈试化验结果的(时效为不超出预定期3天,试块制作为当天)处以罚款300元/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加倍处罚。

3、及时组织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组织措施(质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编制、审核。及时完成且针对性较强,能够组织落实实施奖100元/项,未能及时落实完成的处以责任人罚款200元/项,连带处罚项目经理50元/项,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4、按照分工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各项施工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每缺一份记录予以处罚10元/份,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份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处罚,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5、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未能及时审批签证的处以5元/处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罚款,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6、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资料员5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50元/份罚款。

7、机修班及电工班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每项给予责任人50-100元奖励,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200元罚款,项目部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8、施工员应组织分项工程中的现场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每单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应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组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及时交底且交底针对性较强能指导作业的每份奖励50元,未进行现场交底,对施工员处以100元/分项罚款,被交底人(作业班组劳务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记录的处以50元/分项罚款。

9、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500-10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0-1000元罚款。

10、资料工作及时建档,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连带处以项目经理500-1000元罚款。

第75条、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原则上管理人员必须先于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尤其是早班时间),坚决杜绝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出现怠工、待料、待机具、待作业面安排等情况发生,对于出现的上诉情况,将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第76条、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夜间管理人员轮值,时间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原则上,如夜间有施工安排,项目部必须安排管理人员临场监督,并履行相关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督职责,并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如出现空岗、脱岗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第9篇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本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在生产经营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

第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班组、作业人员必须逐级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建立质量、安全、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将中标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一览表填写完整,交工程科备案,不上报或不备案的项目强行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实行施工组织设计层层审批制(工程处、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工程科),不得越级报批。项目开工十五日内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呈报项目监理,施工方法如有变动,必须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报批手续。

3、跨年度工程复(停)工、新建项目开工的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必须遵照jgj59-99及相关质量标准、规范执行,经项目部、工程处自检合格后,填写“开、复(停)工报告”,签批意见后提请公司工程科验收,检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呈报监理。不履行该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开、复(停)工。

4、公司、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责。

5、公司工程科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属质量通病、违反强规、影响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质量问题,将责成工程项目部进行停工整改,其结果报公司工程科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进行中间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节能保温)的工程项目在自检合格后,应由工程处、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组织相关分部的初验工作(实体、资料),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科将不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7、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项目监理。

8、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项目部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0、工程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1、全公司范围内推行“样板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员组织样板施工,经工程处、分公司组织样板鉴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呈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分部工程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保温分部工程则由施工单位和公司工程科进行预检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预检,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质监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工程处、工程科)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

1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应进行自检,在合格基础上,报请工程处(分公司)进行初验,公司工程科、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检)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责任主体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㈡土方开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脚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通过后,方能按方案进行施工。

6、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楼板、阳台、屋面等临边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部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程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工程项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项目部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及污染,应对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

10、工程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应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1、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开工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各类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建筑工程施工场地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项目经理、班组长、作业人员三级负责制。

4、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施工现场防火领导小组,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班组进行日检查,防火安全员随时检查。

5、每次防火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并上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

6、公司工程科及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应与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分开,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搭建其他临时设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禁止明火作业。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的设置:

㈠存放区宜设置在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㈡露天存放区,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区与其他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1、施工现场、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

12、建筑材料存放区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作业人员宿舍、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13、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处外,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4、电焊、氧焊、金属切割及其他明火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15、车辆进入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前,要经专人进行防火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火灾易发现场。

16、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风口明火作业。

17、施工现场、生活区、建筑材料存放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电工专业证书)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18、露天的照明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19、禁止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外的任何地方进行做饭等明火作业。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负荷运转。

21、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定期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发现用电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22、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23、建筑施工现场、仓库、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区(作业人员集体宿舍、食堂)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周边一米内,严禁堆放杂物。

24、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25、社管中心辖区所有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场院饲草存储场所、电气线路、职工群众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苇板厂、换气点易燃易爆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闸停电、停止生产、营业,立即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第八条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1、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产权单位、产权人应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2、自购起重机械的产权人应及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依法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5、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项目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起重机械基础,基础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测合格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会同监理单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基础的配筋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并按规定留置标养及同条件试块。

6、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应与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人员共同勘察现场,对用电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㈠塔机后臂与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时不得覆盖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起重机械。

㈢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㈣处于低位的塔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的间距应大于2m,处于本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其垂直方向间距应大于2m。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提前三天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装、拆卸,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使用单位必须向有资质的安拆单位索取相应安装、拆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

9、当多台建筑起重机械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10、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它代用品代替。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书后,应当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2、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作业的安拆工、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部对其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并保存其证书复印件。

13、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㈠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㈡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㈢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㈣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㈤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14、工程项目部应当自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到建筑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15、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司机不得疲劳作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6、起重机械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起重机械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使用单位应对正在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每天对吊钩、吊索和钢丝绳等易损部件进行检查,对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和防护装置,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保养、校验、检修。

18、下列情况,应对起重机械按有关标准的要求检验合格:

㈠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

㈢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㈣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械。

第九条 施工技术、安全资料管理:

1、凡需验收的房建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农网改造、土地整理工程,项目部必须负责汇集、整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包括竣工图。

2、各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加强施工技术、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保证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整理、归档。

3、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填写,必须清晰完整,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明确,签字、盖章齐全。

4、工程项目部对资料员的工作及施工技术资料、质保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5、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内部自查,合格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签证后,申报公司工程科复查。

6、公司工程科在工程项目巡检中,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是必检的内容之一。

7、单位工程竣工预检前十天,项目部将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交于所属分公司、工程处进行资料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公司工程科审核,工程科审查(复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十天内将整个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整理、汇编、装订归(存)档,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归档,则从工程竣工验收第26天开始,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

9、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无故不归档者,公司将不予返还该工程项目所扣留的履约保证金。

10、归档的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是为本单位施工管理服务的重要文件,坚决禁止各单位将工程资料档案外借私用。

11、凡符合下列要求的竣工工程项目,各分公司必须向工司递交一套完整、齐全、有效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原件资料,并包括施工竣工图),由公司档案室归档:

1)水利水电工程:

⑴库容1000万m3以上或坝高40m以上的大坝;

⑵过闸流量≥100m3/秒的拦河闸;

⑶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的水电站;

⑷总装机容量500kw以上的灌溉、排水泵站;

⑸洞径>6m、长度>2000m的水工隧洞;

⑹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m3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 万m3以上或岩基灌浆6万m以上或防渗墙成墙4万m2以上。

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2)房屋建筑工程:

⑴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⑵高度2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⑷单跨跨度15m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⑸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⑵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⑶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2、凡不在上述要求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分公司各自保管归档,但要向公司档案室送缴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评定表)原件各一份。

13、各工程处所施工的各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竣工图必须送至工程科审核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14、“竣工图”标志应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⑴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⑵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⑶无大变更的,将修改内容如实改绘在蓝图上;

⑷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变部分超过40%。以及修改后图纸混乱、分辨不清的个别图纸,则需要重新绘制;

⑸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将图标露在外面。

15、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绘图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复写纸、圆珠笔和铅笔等。

16、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17、依据《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和收集》进行编制。

18、工程技术资料书写必须用碳素墨水,不得复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纯蓝墨水、圆珠笔。

19、分册、卷的封面、封底的规格采用a4幅面(297mm×210mm),封面左侧留2.5cm装订线,工程技术资料的装订,一律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20、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工程项目无资料员的,原则上谁施工,谁负责编制、整理、装订、归档该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

第十条 工程质量服务承诺、工程回访、保修规定:

1、房屋建筑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提供服务承诺如下:

⑴热情接待、认真处理用户的投诉意见;

⑵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⑶为用户维修或更换不合格的产品。

2、当用户需提供服务时,由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接待,并填写“用户接待记录”。

3、为用户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屋面漏水,烟道、抽气孔道、风道不通,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内外墙面砖、油漆涂料等饰面脱落,门窗开启不灵,卫生间、厨房地面泛水倒坡、积水,外墙漏水,阳台积水,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⑴工程项目使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用户提出产品维修或更换要求时,由各单位工程处、分公司的技术、质检、管理人员负责把用户要求记录在“用户接待记录”中,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在用户接待记录中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或维修。

⑵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⑶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需维修或更换的产品,由工程施工项目部进行维修更换,保修工作结束后由使用单位、户主确认,维修人员填写保修更换登记表,并由用户签证。

4、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组织下,由工程项目经理、生产、技术、质量及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回访小组,必要时邀请科研人员参加,回访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使用意见,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并查看现场,落实情况,写出回访记录或回访纪要。

5、保修期满前的回访,主要是保修期即将结束,提示建设单位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6、保修期内的维修完毕后,要在保修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

7、做好回访工作,重视解决用户的质量投诉,对投诉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责任,属施工单位的原因,应无条件及时认真予以整修,尽量避免用户的二次投诉。

8、每年12月,由企业委托工程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服务承诺、工程回访、保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争创“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管理规定: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施工单位以及各工程项目班子成立“文明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制度健全,有人主管,各负其责。

2、抓典促面,样板引路。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首先抓好本单位的典型,对于好的典型,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观学习,推广经验,对于差典型,应令其停工整顿,引起震动,使其迅速整改治理。

3、定期检查,狠抓落实。“文明工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文明工地”检查,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文明工地”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工地”活动大检查,从而做到活动有人抓,检查制度化。

4、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于评定为“样板”的工地,要及时组织推广经验,组织学习观摩,通报表彰、奖励。

5、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企业“建筑管理年”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必须争创申报自治区、兵团、州级“文明工地”工程项目不得少于一项。

6、各单位必须申报住宅工程、水利工程“天鹅杯”、“昆仑杯”、“天山杯”、“优质工程”不得少于一项,各单位做好组织指导工作,确保报杯创优工程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质量。

7、各单位组织创建优质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按“天山杯”、“昆仑杯”、“天鹅杯”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8、创建优质工程的单位,必须按《建筑工程“天山杯”评选办法》、《“昆仑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评选“天鹅杯”的通知》的申报资料及其要求选送申报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产品质量目标:

1、改建、扩建、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房建)达到合格要求,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全部工程不得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竣工达到100%的验收合格,或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优良率达到30%,工程质量不得发生重大事故。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

1、安全管理目标: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控制为零,轻伤事故率控制在5‰以内,单位所属范围内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火灾管理目标:不发生火灾事故,杜绝致人死亡、重伤的火灾事故,重点消防单位、部位不发生一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受灾5户以上的火灾事故。

3、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进度、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问题,每次会议必须形成记录,并认真落实。

4、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考核奖罚制度、信息上报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编制、机构、人员、职能,各工程项目配备专职安全、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7、组织创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活动,每单位必须申报“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各一项。

8、按照公司部署,认真开展建筑施工、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理行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3次,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检查工作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做到责任“五个落实”。

10、施工现场临电、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起重机械、模板支拆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重点防火部位建立禁火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上安全警示标志清晰、规范,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消防器材。

11、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12、安委会、消防委将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社管中心进行独立的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公司。

第十四条 质量、安全、消防工作奖罚管理规定:

按公司发[2022] 4号《神宇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第10篇 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部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11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议

第一部分: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介绍

一、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1、抢抓“双基工作”,强化安全意识

基础管理达标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分公司工程管理线以抓基础、抓基层为着力点,以抓环节、抓程序、抓标准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双基”工作,创新管理思维,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分公司全体员工树立了“天天讲安全,时时重安全”的思想,各项目以预控为主,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超前,落实各工种、作业面、特殊机械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班组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安全交底,专职、兼职安全员全过程监督落实情况,对违章者严格处罚,确保了安全生产目标、方针的贯彻落实,有效提升了安全水平,促进了安全工作。

2、夯实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生存的生命线,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在质量、技术管理方面,分公司始终将质量、技术工作放在首位,建立科技攻关小组,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把重点放在了行动落实上,在施工现场积极进行质量预控、过程控制和结果反馈。严格执行“三检”验收制度,以抓好质量为己任,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立项和科技论文编写工作。同时,分公司建立了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措施保证、教育培训保证、过程保证、技术保证为主体的质量控制体系,将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到人,签订责任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了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举办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制定考核办法

1、举行管理人员培训

分公司技术部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召开质量、安全相关专题培训活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各项目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现场施工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教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的制度。

2、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坚持进行“安全、质量、文明”大检查,对工地及施工作业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限期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分公司技术部,由技术部进行复查,验证整改是否达到内控制度和分公司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加强了分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控制。

3、实施项目经理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由技术部制定了项目经理行为管理办法,针对各个项目经理进行考评。根据公司项目经理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技术部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项目经理记分行为,分公司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与项目部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新闻媒体处罚、曝光和投诉以及有关表彰奖励等信息,及时传递给技术部,作为对项目经理的扣分或奖分的依据。

三、严格管理,抓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落实

1、加强人、材、机的管理

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不仅对工程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而且也是生产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各项目部严格劳务人员和施工机械准入制度,并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管理,坚决将无证、达不到操作要求的人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材料清除场外,将质量、安全隐患杜绝在源头。

2、严格施工程序,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分公司通过技术部门下文,要求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务必按照工程施工的正常程序进行,确保了施工的质量,避免了不按程序施工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1、基础管理有待落实

分公司项目管理力量和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面对在质量、安全、技术管控力度和组织机构的配置上的不足,还需从各项目质量、安全、技术线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入手,充分调动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管控能力和管理手段,强化人员行为教育,加大落实整改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及时解决好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内业资料管理。

第二部分:2023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2023年,分公司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精细管理,狠抓落实”这一主题开展,依安全施工促发展,靠质量精品拓市场。分公司2023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大力推行标化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落实”。

2023年,分公司工程管理线将以标准化管理和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务实”的工作作风,“ 与时俱进 ”的管理手段,管好在建项目,抓好进度、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为实现分公司立足南京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管理,促进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分公司安全目标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质量目标为:创优创新工程1项;重大质量事故为零,质量投诉为零。

1、强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工程建设基本制度

以国家工程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强制标准为准绳,落实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同时贯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施工指导思想,狠抓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质量立品牌、树口碑、拓市场。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我分公司将按照总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好分公司的生产计划、分解指标,编排好各项目的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专人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督导,并报公司生产与安全部备案。各项目部对照各自指标计划,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或节点工程的施工队伍,明确责任人,签订军令状,做到指标有人扛、责任有人担、奖罚能兑现。分公司技术部、工程部通过建立工期履约重点监控项目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组织开好月度项目检查及生产例会,对于项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确保生产进度跟上计划的同时,保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3、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行质量、安全责任制

(1)、强化质量管理,突出治理质量通病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也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今年,分公司要建立好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搞好质量创优工作,以抓“项目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公司推行质量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推行质量控制目标责任管理

量化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将推出的10大指标,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报批、质量实施策划和质量控制要点台帐、每周工程质量例会、技术质量交底、工序影像资料、检测实验台帐、实体质量、检测设备、样板引路、奖罚兑现是否及时”为基础。

(3)、落实安全监督管理

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应在临边防护、施工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上加强培训教育,及时调整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对危险源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风险工点加强监控措施,经常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将高危险源落实相应专项方案上,实行方案交底制度、做好劳务人员进场验证工作,尤其是杜绝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的情况在各项目出现。

(4)、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认真吸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教训,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一是要坚决破除利用“负公差”来进行商务运作的观念。“负公差是用来控制质量的,而不是用来节约成本的”,利用“负公差”来进行商务运作就是偷工减料。二是要切实做到以施工工艺来保证质量,以规范检查来控制质量。三是要抓好两个评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提升分公司层面的预控能力。四是召开反面典型现场会,促进质量安全管理的落实。五是要规范内业资料管理,禁止内业资料外包。

二、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分公司今年计划打造2个及以上标准化工地,并不少于1个样板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不断向精细化迈进,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因为我司质量安全管理现场标准化推进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对于其他公司还有一定差距。为实现这一目标,工程管理线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走出去和请进来

要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光凭自己是远远不够的,要通过学习先进的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充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将组织分公司以及各项目技术质量、生产与安全线的管理人员到先进分公司进行学习,到他们的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观摩;另外,邀请标准化推进好的公司的专家来给我们做现场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和交流。

2、加强标准化手册学习

组织生产管理线的管理人员对局标准化系列丛书生产技术类的标准进行学习,对现场标准化手册进行详细解读、交底和现场指导,同时组织标准化学习和培训,保证各项目对手册的理解和执行不走样,将局、公司对以往管理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尽快吸收。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将进一步加强驻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样板引路的方式引导提升各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按月对质量安全标准化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抓出实效”,促进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控,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生产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思路

2023年分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总的思路是: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的制度建设;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点管理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转变。

2023年分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

在确保无重大质量事故及无质量事故投诉的前提下,积极努力打造更多的有影响力的优良工程项目。

分公司全体员工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局、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方面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内涵,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工程质量控制落到实处,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工作。

2、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1)确保目标:

a、四大事故(人员、设备、火灾、交通)为零,消灭死亡事故。

b、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c、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

(2)争取达到的管理目标: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推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职工教育培训率、危险源点控制率、重大隐患整改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达到100%;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主要措施:

为完成上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此分公司要求各项目在202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建立一个“模式”,夯实“双基”建设,搞好三个“坚持”,落实六个“加强”。

1)建立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树立人性化理念,具体体现是“以人为本”的思想。

2)夯实基层管理和基础建设,健全落实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

2023年,各项目将重点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向班组、生产一线转移的工作,把工作重点“下潜”,把安全“关口”前移。要从强化基层管理和基础建设着手,夯实“双基”建设工作,努力构筑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模式。这是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

3)坚持加大对项目安全生产必需的资源投入。

根据项目大小,分公司将增加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源投入,如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以及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资金投入等,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继续增加对安全生产的资源投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来满足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这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4)坚持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023年分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局及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规定,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坚持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做到定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综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要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6)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安全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各项目要通过制定安全技术创新规定,督导项目真正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把安全科技工作摆到长远战略位置上来。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力量和资金投入,通过“产、学、研”结合,搞好安全科技攻关,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项目综合安全防御能力。

今年,项目要加强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典型作业环境粉尘危害治理及防护技术研究;毒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研究;电焊机空载降压保护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等工作,努力使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工作提升到较高的水平。

7)加强和提高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目前,各项目基本上制定了紧急救援预案,但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应根据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包括救援组织及其分工、通讯联络、救援设备及器材、现场保护、伤员救治应急措施、事故报告等内容。应急预案要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并上报业主、监理备案。同时,各项目还要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一旦遇有事故,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加强和提高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8)加强法制观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等各类生产性伤亡事故以及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并应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即使没有发生伤亡事故,也应如实、按时填报总局要求的伤亡事故月报表。对事故的处理,各项目及部门要加强法制观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要通过事故的处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春夏秋冬安全在我心中,时时处处严防生产事故。”

9)严格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执行工作。

公司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标本兼治,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现代项目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项目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该体系突出强调了项目班子的承诺和责任及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因此严格执行公司《体系》的执行工作,对消除、降低和避免各类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全体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大有益处。

10)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作好隐患整改工作。

临时用电隐患给项目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对这方面的问题,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项目要认真对照临时用电的“五大隐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查问题,找隐患,定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3、2023年技术质量工作安排

质量是企业和项目的生命,也是企业、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源泉。2023年分公司的项目在局、公司和分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建设项目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总体形势还是不错的。2023年分公司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应在打造更多的有影响的优良工程项目上努力。分公司2023年项目技术质量管理要求如下:

(1)、技术研发

应用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保障安全、降低成本、提升基础设施的施工能力,变劳动密集管理为技术密集管理,促进分公司持续发展。

(2)、质量管理原则

对分公司每个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和管理要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采取的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实现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在进行项目质量控制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坚持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较长,是 “百年大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应自始至终地把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 “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 “质量第一”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以“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质量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项目的有效措施。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数据说话。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在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 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热情帮助。

(3)、质量管理重点

1)加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管理

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合要求,工程质量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2023年分公司及各项目将加强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管理工作,管理的重点是:

掌握所有需供材料的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加强材料的验收,来严把材料质量关。

分公司要从材料的的质量标准,材料性能,材料的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适应范围和施工要求等方面对项目材料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管理.

2)加强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

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施工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的关键。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影响工程质量。为此,各项目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分析综合考虑,以确保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施工方案的制定不只是项目总工一个人的事,项目班子成员在大的施工方案制定时,要发扬一定的民主,发挥团队精神,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要采纳施工员、分包队伍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所组成,而工程项目的建设,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所以,分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控制要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4)、重大质量事故目标

坚持开展专项质量排查,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通过作业指导书、过程验收标准等形式转化为具体操作规定,同时将规定的相关要求纳入分包合同和各级交底、考核内容中。抓好项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率0%。

六查:“查质量职责落实、查规范标准执行、查技术方案实施、查工程实体质量、查计量检测试验、查质量事故损失”;

五防:“防偷工减料、防空鼓开裂、防渗水漏水、防蜂窝麻面、防尺寸偏差”。

(5)、顾客满意度

建立和完善供方准入、履约综合评定与奖惩体系,将供应商管理升级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方素质,提升资源组织、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确保顾客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团结、拼搏、务实、求精的企业精神,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项目建设成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谐工程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项目总承包和分包的特点,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项目部于2023年3月1 日颁布施行。

总则

分包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部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严格履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

分包负责人为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项目的安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质量的综合管理负责。

第一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职工罚款50元,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罚款。

第2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3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100元,并按规定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罚款。

第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人应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专业分包人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6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专业分包人按每处罚款1000元。

第7条、检查时发现在建工程内外有大便的,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8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个零散扣件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元,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

第9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分包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0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分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对分包人处以50元的罚款;等网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承包人100元;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分包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分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11条、脚手架排水沟未设置的罚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沟不通畅的每次罚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分包人100元。

第12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3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做饭,违者按每个灶具2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班组分包人承担。

第二章 机械管理

第14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等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未落实专人,对分包人处以每台10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5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分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转动设备无防护罩罚设备负责人100元。

第16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分包单位应落实防雨措施,未按技术要求设置防护棚的,按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7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现场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18条、用电设备电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分包人罚款100元。电气设备无接地线即使用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三章 电器管理

第19条、电工全权负责工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20条、任何分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分包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停、送电,因随意停电而影响施工的对分包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22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分包人100元。

第23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无防雨措施每处罚分包人200元;配电箱内严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导电物质,按其性质对分管人员罚款50--100元。

第24条、在用的各种机械开关箱锁具钥匙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保管。未上锁的开关箱,对其使用的负责人员按每台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25条、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添加剂等)未送中心实验室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条、分项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批准私自施工的罚款3000--5000元。

第27条、分包人未按项目部三级(班组、工区、项目部)自检体系自检,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对分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

第28条、分包人各道工序未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及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分包人5000元罚款。

第29条、各工序检验时,班组、工区自检合格,报项目部检查两次不合格者,对分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30条、各分包人应按各分项工序检验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附带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上报项目部质检或专业工程师报验和验收。无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对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

第31条、为确保地基与基础的结构安全与稳定,分包单位必须对单位工程地基土质及承载力的情况进行检测报验,不报验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对分包单位罚款5000元。

第32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mm罚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分包单位罚款500元。

第33条、桩基工程的各种试验必须进行报验,未报验的对分包单位按每项罚款200元。

第34条、砌体工程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

第36条、砼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对专业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书面上报补救措施,无法补救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的必须返工处理。

第37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

第38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专业分包人10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做补救措施,上报项目部审批后实施。

第39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40条、桥梁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罚款100元。

第41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42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2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400元;钢筋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第43条、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筋,确保钢筋位置的正确性,保证钢筋连接、保护层、钢筋间距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的节点、构造部位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注明主筋接头位置、加密区、二层筋位置、柱梁头交接处等),不按图纸施工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给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罚款。

第44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的杂物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并用水冲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质量问题(如梁底、柱头、柱根等,由于垃圾没清理干净而没有完全结合或夹杂木屑、编织袋等所产生的问题),每处罚款2000元。

第45条、模板必须刷隔离剂,不刷隔离剂每次罚专业分包人500元。对没刷隔离剂所造成的砼表面质量问题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第46条、胀模、漏浆每处罚款200元。

第47条、砼浇筑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500元。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48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5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1000~2000元,管理人员参与或组织斗殴者给予3000~5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治安处罚并开除工职。

第49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50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第51条、施工现场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发现酒后上岗,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令其离开施工现场。对分包人处以每人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52条、分包单位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分包人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每处罚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53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1000元。

第54条、项目部负责新左庙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上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外协调、重要物资供应等均需项目部统一安排、协调、把关,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对拒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施工队或班组将给予5-10万元的罚款。

第55条、各施工队有义务教育各自施工班组的人员,令其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件,项目部有权对班组或个人给与5000-1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清除出场,施工队负连带责任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6条、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被项目部管理人员查出,施工队拒不执行整改的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7条、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如出现不配合工作或辱骂甚至威胁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令其退场并对工区给予5-10万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58条、项目部、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见等,各施工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对不能及时整改回复的事项要出具文字材料,说明原因,确定整改日期,否则将给予2000-5000元罚款。对敷衍了事只回复不做现场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队给予1-5万元罚款。

第59条、项目部组织的工程例会各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不参加例会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内业管理

第61条、专业分包人内业原则

1、专业分包人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专业分包人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参加交底活动(每分项交底三次),负责填写定位放线、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和照片,负责项目分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专业分包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62条、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报并批复,对已开工项目未上报分项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项对专业分包人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3条、对未完成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专业分包人每项每级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4条、各专业分包人工序报验后一周内完成质保资料并签证,对一周内未完成的专业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5条、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分包人10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分包人100元/份罚款。

第66条、机修班及电工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分包单位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专业分包人50~200元罚款。

第67条、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200~5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200~500元罚款,同时对专业分包人处罚500~1000元罚款。

第68条、资料工作及时签证、建档,分项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时评定、计量,移交项目部资料部门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专业分包人责任,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第69条、专业分包人应按照项目部规定填写质量、安全月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未及时上报的专业分包人处罚300元。

第七章 检查时间确定及评比奖罚原则

第70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1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2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工区的工程进度月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对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并完成计划任务的奖励2万元,对完成计划任务不足80%的罚款2万元,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工区施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应条款给予5-10万元的处罚。

第73条、检查时间: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八章 说明

第75条、凡实施奖罚细则中未注明奖罚责任人的均为分包人。

第76条、凡被通报和认定为质量事故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2~5万元。

第77条、为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本细则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核工业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未来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挥部

2023年03月01日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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