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除了要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深基础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安全防护:
1)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5)必须在雨期施工的深基础,应在距坑边1m远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坑底四周应设集水坑和引水沟,以便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6)深基开挖应尽量不放坡。当采取挡土桩、地下连续墙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当超过-定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拉桩、支撑或锚杆支护等措施。
7)人工挖大直径孔桩,要防止土块下坠及孔下窒息。可先挖至1.5m处安放钢套筒,筒外缘填土夯实或做混凝土护壁。然后由上向下逐层挖土,每层不超过900mm,支钢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当挖到3~5m深时,孔内应放置钢网板,并配置小型电动抽风机。在洞内操作时娶经常通风。
8)大直径钻孔扩底桩采用人工扩孔时,为了防止孔壁塌方,在机械成孔后要及时放安全钢筋笼。在人工下孔前,应先用气泵向孔下输气或用提土桶在孔内上下提放,使孔内空气流通,换出有害气体。必要时可先用小动物或仪器放人孔内做试验,如无反应,人才可下孔作业。下孔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备有联系信号,以防一旦发生问题立即能联系,将人提出孔外。
9)各种灌注桩在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保护好洞口,并加盖或设护栏,防止有人坠入孔内。
(2)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支搭使用:脚手架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9)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体20cm,其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在别杠未别好或松动时,严禁上人。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10)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随升降调整。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11)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装修使用时,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2kn/m2;外防护使用时,应保证防护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12)井字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绑捆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其长度。
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外三个侧面应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井字架吊笼出人口应有安全门,两侧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于遮护。
井字架天轮与最高-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并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文章来源
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9)楼层安全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道安全网,安全网宜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③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时,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钢丝绳使用应石是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10)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加强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过程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过程中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在特定时间和空间进行人、财、物动态组合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向社会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产品。在完成建筑产品过程中,人员的频繁流动,生产周期长和产品一次性,是其显著的生产特点,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安全既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财产安全。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大主要措施。安全法规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管理,约束劳动者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技术侧重于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管理,消除、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业卫生侧重于环境管理,以形成良好的劳动条件。上述三大措施构成了安全施工体系。安全控制管人、管物、管环境。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再者,由于施工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大,高处作业多,地面作业多,大型机械多,用电作业多,易燃物多,因此施工生产事故引发点多,安全控制的难点必然大量存在。由此可见,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场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对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处于于危险因素的包围之中,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失误和危险状态的威胁或伤害,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一、建立项目工程安全控制要点,落实安全职责
1、进行安全立法,严格执法和守法。根据国家、行业、地区的各类安全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进行经常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2、建立项目工程安全组织系统及相应的责任系统,以加强安全组织工作。
3、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4、采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其中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措施的设计和制定,又要确保其实施,只要思想重视,措施得当,就会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排除,防患于未然,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5、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施工的研究,发现施工过程中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新途径,使安全施工科学化,提高安全施工的保障水平。
6、加强安全检查与考核,发现安全防护的薄弱环节,检查执行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状况,工人的劳动条件是否安全等。从而解决问题,进行改进,推广经验,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并承担组织、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好制度和责任的落实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表。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施工人员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生产的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4、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及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要与项目管理部门签定安全协议,向项目工程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1、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2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增强安全意识,也可结合施工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4、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施工人员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纪律:
1)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2)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3)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4)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5)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7)机械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确性作业。
8)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使用。
9)新工人不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表(见附表),由项目第一责任者为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其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四、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原则
1、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1)安全与风险并存。安全与风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风险每时每刻都有在变化着,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风险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必须停止生产活动,“安全第一”的提法无非是把安全摆到生产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3)安全与质量的包涵。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4)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速度成正比例关系,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5)安全与效益的兼顾。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适度、适当。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有是不可取的。
2、坚持六项原则:
(1)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中,并对生产有促进与保证作用。管生产同时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2)坚持安全生产的目标化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目的的鲜明态度。
(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5)安全管理重要控制。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采取有效的控制,是动态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6)在管理中发展、提高。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然而更为需要的是不间断的摸索新的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上升到新的高度。
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通过对安全生产统一的、高度的认识,经过全体施工人员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对安全生产加强动态管理,就能够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 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 全措施票)。
第二条 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 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 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 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 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 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 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 行为;
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 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 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 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 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 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 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 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 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 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 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 第四章 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 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 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 措施票”。
第十一条 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 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 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 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 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 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 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 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第4篇 项目工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砼搅拌机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砼输送泵
1、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油温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表、各机构是否正常。
2、泵机运行时,严禁将手及其它异物伸入料斗内,也不得随意打开筛网。
3、任何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关闭主机及电源,并使蓄电器具卸荷后方可进行。
4、距离泵操作者3m以内的输送管,接头和弯管应定期更换,该范围内的管路应用木板或金属板加以防护,以免伤人。
5、凡发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时;操作者应戴可视透明防护罩,以免遭管内线残存压力伤害。
卷扬机
1、安装时,其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的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杆关上指标的方向一致。
4、从卷筒中心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
5、卷扬机制动操作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
6、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手拉、踩钢丝绳。
7、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品笼应降至地面。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注:现场的中小型施工机械由工程处质安科组织验收。
砼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个弯。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捣器的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开关装在把手上。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钢筋调直切断机
1、在调立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钢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3、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钢筋冷拉设备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焊接机械
1、电弧焊
(1)焊接设备应有完
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第5篇 搬迁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1节安全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月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为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2节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组成。安全管理体系图见图14-1: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制定以项目经理为主,安全负责人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职责如下: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督促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并参与班组安全学习。
其他部门及保卫部门:保证消防设施的齐全和正常维护、使用,消灭火灾隐患。医务人员应及时诊治各类疾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突发性事故,采取急救措施。后勤及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2.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新工人入场时,除公司已进行第一次安全教育外,进入项目时也要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教育。然后,进入各自班组,再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专业安全员要进行专门考核,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培训,直到合格后才能上岗。另外,每月全项目还要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检查制度
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以下内容:班组人员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机械设备的保险装备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每天检查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分公司里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各种违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等。
(3)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以便于研究安全生产对策,确定各项措施执行人,处理安全事故,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班组每天晚上定期召开安全总结会议,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总结,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整改意见,防患于未然,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等。
3.安全技术措施
(1)洞口、临边的防护
洞口及临边:基坑四周在土方回填前搭设防护栏杆,并设醒目标志,在洞口处盖上钢板网,铺上竹跳板,再盖上一层薄铁皮,并在上一层挂一道安全网。上一层洞口周边用ф22钢筋作一道栏杆。洞口及临边栏杆高1.2m,两道水平钢筋,立杆则间隔600mm一根,栏杆固定在柱上。网架安装时,平面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安装人员应将随身带的扳手、锤子、起子等工具用绳子系在腰上,防止坠物伤人伤物。
(2)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具体要做到:
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
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
所有机械设备应经常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不超负荷和带病工作;
机械在停用、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对特殊工序,必须编制作业方案,提出确保安全的措施。
(3)消防保卫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畅通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进水主管务必满足消防要求;
消防设施应能保证建筑物最高处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冻保温措施;
现场料场、库房的布局应合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均应设专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现场建立门卫、巡逻制度,并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实行动火票制度,现场电焊、切割等动火施工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允许,并由安全员发票动火。
各分项工程,各分管辖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新乡市有关规定与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除套房护套管外,埋至深度应超过0.2m;
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现场配电箱设有可靠有效的三相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动力、照明分开,与电工房内的漏电保护器形成二级保护,使施工用电更安全;
现场所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上锁,专人保管,机壳接地良好。
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配合。
(5)雨期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加强机械检查、安全用电,防止漏电、触电事故。
下雨尽量不安排在外架上作业,如因工程需要必须施工,则应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带。
砌筑、装修时,如遇雨天,在上班时应做好防雨措施。
拆除外架时,应在天气晴好的时间,不得在下雨、下雪的时间内进行。
第6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7篇 某新村改造项目工程概况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一、工程概况:
本方案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zz新村改造项目'施工图纸,结合我司计划投入的物质资源数量、技术力量。为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而进行的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筹划工作。
'zz新村改造项目'工程由深圳市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以北,常兴路与南山大道之间,环境舒适、交通方便。
本工程地上为4栋高层建筑:t1、t2住宅、t3商务公寓、t4酒店及办公;地下两层为停车库、设备用房;t1住宅及t3商务公寓裙房为二层商铺,t2住宅裙房为四层集中商场,t4酒店及办公四层裙房为集中商场、餐饮、酒店配套用房等,总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t1地上31层,主体高度为99.00m;t2、t3地上32层,主体高度99.00m;t4地上25层,主体高度为97.80m。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特点为:建筑物高度较高、地处繁华的闹市区,安全防护难度较大、安全管理任务较重、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本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我司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并制定以下目标指标:
1、安全目标: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施工管理,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消防设施齐备,安全管理到位,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微工伤发生率保证在15‰以下。
2、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深圳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实施管理,保证文明、卫生设施齐备;努力创建'市双优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周项目部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对班组进行班前活动,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并作好班前活动记录。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按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并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第8篇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一)
一、施工单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如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部门下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主体施工单位须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不予工期顺延。
二、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甲方或监理方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及《广州市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见附件二)中的规定发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指令,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场地布置,擅自在施工场地内搭设临建的,除限期整改外,施工单位还须承担 $3000元/处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临建,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拆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9篇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要明确施工,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 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工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 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 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有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 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一) 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五)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 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 奖罚资料;
8、 伤亡事故档案;
9、 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 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 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 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 复查整改情况。
第10篇 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炼钢部各类外委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及6s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时的准备、监护和信息沟通,控制施工的正常进行,防止和杜绝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双方员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外委项目是指以发包、分包、租赁或聘用、承揽、勘探或劳务合同等形式进入炼钢部生产经营区域的非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位(队伍)和人员,协助、配合实施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类项目(工程)。
第三条 外委项目施工管理的各方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炼钢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规定,外委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设备、生产、技术专业线人员:负责所属专业外委项目施工的总体控制、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
2、部专职安环管理人员:负责外委项目安全监管。
3、外委项目监管作业区:负责外委项目施工的组织、安全监护、过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完成后质量的验收和6s管理确认。
4、施工区域的设备使用作业区:负责监督和监护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质量。
第二章 外委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
第四条 所有进入炼钢部施工的外委项目(工程)单位(以下简称外委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外委项目的负责人或联系人(以下简称项目联系人)必须要求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禁止进厂施工作业。
第五条 外委单位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时,项目联系人按附件一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由外委施工单位送交部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办理相关签订手续。
第六条 部安全员对外委单位的签约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送交的“申请单”填写《安全管理协议书》,办理相关协议书的签订手续,并建立外委协议书的签订台帐。
第七条 外委检修项目联系人负责填写《施工交底卡》,各方确认签名后,《施工交底卡》由施工单位及监管作业区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 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违反炼钢部相关管理规定,需从安全保证金中加以考核时,项目负责人(监管作业区)应按附件一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并送交部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办理考核手续。
第九条 外委单位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施工和作业现场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清扫,由项目负责人(监管作业区)对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并在《施工交底卡》签字。需要办理安全保证金退款手续时,由项目联系人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 并送交部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条 在实施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现或遇有未尽事宜或存在分歧和异议时,仍可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对有关协议条款或内容进行重新约定,并经项目所在单位的双方安全负责人签字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管理协议的延伸和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的填写需一式二份,由项目联系人和部安全员各保存一份。
第三章 考核
第十二条 项目联系人未按规定送交“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导致外委单位未签《安全管理协议书》进厂作业的,考核该项目联系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该项目联系人的其它责任。
第十三条 厂安全员收到“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未办理《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相关手续,考核部安全员200元。
第十四条 项目联系人未根据《施工交底卡》6s管理的情况送交“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办理的退款手续,考核项目联系人500元。
第十五条 在外委项目结束后,施工现场不符合炼钢部“6s”管理规定的,考核外委施工监管作业区500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线。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项目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有关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1)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2)确保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选择或制定施工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4)对工程技术组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见控,落实改进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进行打桩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险的安全技术交底;
(7)负责审批本工程三级动火审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对各类机械、仪器设备进行验证。
(8)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状态,针对性和及时性制定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置、材料堆放的现场布置方案;
(9)指定安全预防技术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指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施。
第12篇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 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 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54位用户关注
48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
15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
45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