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本公司员工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1994-4)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在架空线路杆搭上工作时,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3.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视力或听觉严重障碍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3高空作业人员的衣着应轻便,衣袖、裤脚管应扎紧,应穿布底鞋或胶底鞋,不得穿硬底或打上铁掌的鞋。
3.4高空作业应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是否绑扎牢靠;吊装作业所用的钢丝绳、卡环、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制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
3.5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水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3.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7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禁止行人、车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落物可能击到的地方,必须有明显围栏,警告牌或其他保护设施,防止落物伤人。
3.8高空作业地区周围的沟道、孔洞等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3.9高空作业地点和各层平台、通道不应堆放过多过重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
3.10在平台、楼梯、孔洞和升降口上工作,应检查四周围栏和护板是否完整牢固,如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并加装20厘米高的护板。
3.11锅炉检修时,栏杆应装设铅丝网,临空的工作面应装设安全网。
3.12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的钢丝绳上,其高度不得低于腰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13安全带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是否完整、是否有磨损、腐蚀、连接端和挂钩是否牢固、6个月定期试验是否超期,严禁凑合使用。
3.14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工具和零件装入工具袋中。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3.15上下传递器材、工具等物件时,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不准上下抛掷,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等设施或其他物件。
3.16高处施工拆下的碎砖块、保温泥等,应入在箩筐内;割下的钢板、管道、阀门等部件,要先摆放整齐,并捆绑牢固,然后吊运至地面上,并在下班前清理干净。
3.17高处施工更换管道、支吊架、阀门等,应有人扶持或先用铅丝或钢线绳将其绑牢,然后再进行气割或对口焊接等工作。
3.18高空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3.19对于在带电区域作业,以及大型构件的吊装、在易燃易爆设备附近工作等特殊环境下进行高空作业,应另制定安全措施,方得进行工作。
3.2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高空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和吊装机械的加固工作。
3.21对危险性较大和复杂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工作,并明确分工,统一指挥。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应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3.2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等)进行高空工作。
3.23高空作业使用脚手架,应严格遵守《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按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双文明综合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为预防和控制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在发生重大高处坠落事故,能迅速得到有效的应急处理,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救援措施,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有可能予以消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以下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本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用对于钢筋吊装、现浇混凝土施工、脚手架施工等结构物倒虹吸多项高处作业项目,现从三个方面对高空作业施工进行安全方面的措施保证。
1安全帽
安全帽: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2安全带
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
安全网: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必要时,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2)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各种支撑、桁架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5)跳板铺装应严密牢固,不留空隙,没有探头板。
(6)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7)上下脚手架时,要走通道,不得攀爬架体,更不能从高处往下跳。
(8)严禁有高血压、癫痫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9)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应有针对性地悬挂于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10)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特别危险的作业应设两根安全绳以求“双保险”。
(11)高处作业不得上下重叠,确需上下交叉作业和通道上作业时,应在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它隔离设施。
(12)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13)临边作业,要在临边处设置两道安全防护栏杆(上杆高1.05~1.2m,下杆距离地面高度0.5~0.6m,挡脚板高18cm),并加挂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1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设有护栏,每隔5-10m应设休息平台。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高空区作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施工区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最早发现事故的人员应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集所有成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伤害情况,并决定是否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请求现场救护,同时指挥各小组人员进行抢救。并根据现场实际施行简单医疗处理,如采取包扎、止血等措施。在伤请允许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警戒组应迅速对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如仍存在危险因素,应立即组织人员防护,并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
(2)受伤人员的急救:急救人员在进行伤员救护过程中,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救的场所时,必须将伤者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在转移时尽量多找些人来转移。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伤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伤者的伤口,要使伤者身体放松,尽量将伤者放到担架和平板上转移。
第3篇 浅谈高空作业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我们的高空作业车在施工时,有着严格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操作和自身的安全,我们应做到如下几点:
1.采购性价比高的高空作业车产品,我们的单位或个人在采购高空作业车时,往往都是从价格方面来考量,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有亲身操作和对比老车,才能获取更多的信息,来帮助自己判断优质的高空作业车型。
2.登记备案,要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产权备案十分重要,有利于设备管理,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工作要强制性推广,要以使用登记工作促进安全管理。不登记的起重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3.租赁管理,出租单位出租的高空作业车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在签订的高空作业车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开展行业确认,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跨行业从事建筑施工租赁活动”应尽快完成行业确认。去年4月上旬,在南京召开的“中建协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2008年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工作,严格条件和要求。这项工作对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和流动管理必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应认真开展。
4. 抓安装与拆卸,高空作业车是高空作业的机械,其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高空作业车地基、整体稳定性、导轨架的垂直度、附墙设置、开关箱、防护设施等均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规定。
5.抓检测与验收,高空作业车安装后应按程序进行检测与验收。从目前的程序上看,一是自检: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对基础和附墙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二是自验收: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三是报检:高空作业车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测机构在出具检测结论时应附具状态说明和数据,使检测行为具有可追朔性。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的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是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才能投入使用。通过制定标准,规范检测方法;通过制定制度,规范管理检测行为;通过检测检验,对问题设备进行限制和淘汰,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高空作业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安全使用,高空作业车的安全使用关键要靠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如在某个高空作业车吊笼坠落事故中,当吊笼开始失控坠落时,司机虽明知此时开关并未启动,但其自然反应是采取断电的方法停止吊笼下降,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有效方法,只能眼睁睁地看吊笼坠落至地。这种情况说明,司机并不了解电磁制动器是常闭式,在断电时才能起制动作用,而此时升降旋纽并未转至“上升”或“下降”的位置通电,采取断电的方法是不能制止吊笼坠落的。如果司机熟知设备性能,操作经验丰富,情况判断准确,那么可能就会摆脱危机。因此,施工升降机司机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都要按规定进行试车检查,交接班时要作好记录。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转,要制定有效的控制人数超载和重量超载措施,未加配重的不准载人。另外,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第4篇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第5篇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被服务方的面积、工程的难度及被要求工程时间来确定需要几个人来清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高空吊篮,另一种为高空吊绳, 专业讲叫'上几根绳,下几回板'。
高空作业难度大,危险性高,特此施工人员是经过专业培训后,有多次高空作业的经验。安全操作规程
l、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3、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绳上), 同时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
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6、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7、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8、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9、施工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10、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1、不准乱拿甲方或客户的物品,不得损坏甲方或客户的各种设施。
12、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第6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素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搭板必须满铺,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的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鉴证方可使用。
4、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要对防护设施检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采购台帐。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必须有记录,经过逐级验收,所有的防护用品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高空作业区域机具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第7篇 某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第8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暴风雨雪)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三)禁止双层垂直作业(有隔离设施的除外)。高空作业时,一根安全绳只限一人使 用,安全绳要栓绑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桩只能栓一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质山坡不少于1m,石质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边坡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m。安全绳直径应不小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小于16mm。在安全桩上栓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少于1m,不长于3m。使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必要时应加打护桩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桩松动发生事故。
(四)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以免拌倒跌伤。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非指定工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架和绳索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六)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饮酒。凡患有间发性癫病,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和恶性贫血等症的人不得担任高空和陡坡作业。
(七)经常上山下河所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做成台阶,必要时应设置栏杆,临时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打安全桩并栓上安全绳。
(八)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遵 义 工 务 段
第9篇 高空作业班组安全管理
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10篇 z酒店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11篇 料具管理施工保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
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0、驻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观察,不通确认时要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远离地下或高空的光电缆、通信电缆、动力电缆,以防烧坏电缆。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服务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接打电话,防止走神造成人身伤害。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施工后,恢复线路进行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前后作业进度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要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时,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头带安全帽;机械挖土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户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带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品性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料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带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他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有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临边、洞口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第12篇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1. 凡是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2.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凡患有心脏病、严重近视、高血压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3. 高空作业人员须使用合格的脚手架、支架、跳板、安全带等进行工作。临孔处设置不低于2米的安全栏杆。
4. 高空作业如无安全可靠地设施,须使用安全带,严禁使用绳子代替安全带。
5. 不准使用拖拉绳和缆风绳以及其他斜绳攀登高空,须站在梯子和其他安全牢固的攀登物登高,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裁人。
6. 严禁坐在栏杆上、墙头上或踏在未安装牢固的跳板、设备、管道及物件上作业。
7. 高空作业地点如有冰块、霜雪需打扫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大雾等天气、须停止露天高空处作业。
8. 楼板上的孔、洞须设坚固的覆盖板和围栏,夜间登高作业须保证有足够的高度。
9.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须放在工具袋内;暂时不用的工具须放置稳妥,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扔掷,须用绳索运送或其他安全方式运送。
10. 须避免上下双层垂直作业,必要时,上下层的中间须设置隔离设施,下面工作人员戴安全帽,无隔离设施严禁在下方操作与逗留。
11. 近输电线路作业时,须注意空中的导线,间隔距离低压导线1.5米以上,高压导线距2.5米以上,并须防止运送物件时触碰导线。
12.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须事先清楚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 杆、栓等物体端部,严禁做安全带的生根点,以免滑脱。
14. 在酒店楼房顶上或在高大塔器等上施工时,须有专人监护,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15. 高空作业须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 安全带须定期检查,进行负荷试验,须使用具有合格标记的安全带。
(2) 绵、维纶安全带,绳、网须防止接触高温物。
(3) 使用安全带前须仔细检查,确保无损坏,无附件不安全,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 安全带的栓挂,只准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安全带须在人的垂直上方,须尽量避免采取低于腰部水平的栓挂方式。
(5) 安全绳须挂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严禁栓在尖锐的棱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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