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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5 热度:63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特固建材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常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消灭

公害等工作。

第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企业设备管

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编制全厂设备大修理计划

(包括网络图、形象进度等),并组织施工和

验收;正确使用大修理基金,以保证大修理计划的完成。

3.负责全厂的润滑管理、配件管理、动力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和技术档案

的管理。

4.制定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5.制定设备大、中、小修理范围、检修规程和验收标准。

6.协助财务部门搞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厂设备的编号、统计、

封存、调拨和报废工作。

7.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并采取措施,以防

事故再次发生。

8.运用微机对设备进行辅助管理,积极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方法。

9.组织本单位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的业务培训。

10.绘制有关设备管理各项工作流程图。

11.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主动了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

(噪音

高、漏油、不安全因素、耗能高、效率低等)或不适用情况,以及设备

更新改造中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并及时反馈到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

位。

12.按时向企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设备管理的统计报表。

第九条 车间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上级机关及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工段

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和修理规程,制定巡回点检制和岗位责任制,

指导并监督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贯彻执行。

2.按时提出大、中、小修计划及所需的备件、材料计划和维修费用计划。

3.及时整理、分析设备运行和维修等各种技术资料,建好设备档案。

4.组织好设备事故、故障的负责组织设备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和

3上报。

5.负责本车间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和配件国产化方案的研究制定。

第十条 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按照车间制定的设备操作规程、维护规程、检修规程,对设备进行正确

操作使用合理润滑、维修和保养,定期对设备点检并做好记录,参与设

备检修并进行小改小革,参与设备事故、故障的分析。

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阶段,应当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对设备一生的全过程做出综合评价,组织有关方面搞好设

备的调研和方案论证,做好选型、购置、保管、安装、调试和试运转

等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前将下月设备小修计划和按年度计划列入当月的设

备大、中修计划,作为生产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上报总部,经

生产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列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第三十条 设备大修提前20天、中修提前10天把检修实施方案上报生产部审核。

总部总工程师审定后实施。设备小修计划随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由各公

司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检修之前,总工程师

(或主管副总)应召开各种类型的设备检修平衡协调会议,包括检修项目的确立、重要项目施工方案的讨论制定、

备件及材料的准备落实情况、维修力量的组织调剂与分配,大型设

备检修前,应做到大的备件、材料、设备的到场,大型工、器具运

抵到现场,外委项目的施工人员组织到现场。

第三十对显示器、时报打字机、信息打字机等信息

输出设备和信息内容进行巡视的制度。巡视的信息内容包括:

时报打字机:产量、功率、运转率、电耗、煤耗、主要操作参数。

信息打字机:配料的变更与修改,设备的控制状态

(是否处于计算机控制之下),设备的开、停状态、仪器仪表的故障显示及报警信息。

显示器:显示信息

(设备运转的实际工艺操作参数及状态),控制信息

(操作人员键入的控制数据)、监视信息

(设备操作的目标值、极限值与实际值)。

2) 公司应注意做好软件信息的利用工作,生产日报

(每日产量、主要设

备实际消耗功率、运转率、电耗、煤耗)等重要的生产和设备运行的信息资料应每日交有关的生产车间和智能部门作为指挥生产、及时掌

12握设备状态、安排设备维修、设备管理统计资料的依据。设备的状态

信息

(如故障、报警、超限及其他异常)应按正常渠道及时通知有关

部门。

3) 软件人员根据工艺员、调度室、计控室、化验人员的要求进行数据、局

部程序、系统参数的修改

(如上、下限,刻度值,基值等), 应经总工

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修改完毕双方确认签字,修改前、后的数据注

明时间存档。

5.数据和程序的退避保存

为了能在系统状态或程序、数据遭到破坏时可重新装入,软件人员应定期将系统程序、应用程序、数据和常数退避到拷贝上保存。

退避保存的时机规定如下:

1) 定期保存:每月一次。

2) 不定期保存:每次计划检修停机之前,或需要装入测试程序时。

3) 每次作了程序的修改、补充之后。

第十三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十四条公司必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1.三大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2.四大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规程、使用规程。

3.八项管理办法:设备前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

管理办法、润滑管理办法、配件管理办法、动力管理办法、设备事故

管理办法、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每台设备在验收移交生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登记和建帐,要有准确的原始记录和完整的资料。

1.填写“设备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使用部门,一份

留贸易部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合帐帐相符。

2.填写设备台帐明细表,作为本单位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帐。

3.制订设备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件的明显处。

4.设备的台帐及标牌不得涂改丢失。设备编号不得重复、挪换和交叉。

第五十六条 主机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其内容包括:

1.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

2.设备购置合同

(副本);

3.自制设备的设计任务书和鉴定证书;

4.检验合格证;

5.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

(包括配件、附件、工具等资料);

6.进口设备索赔资料

(复印件);

7.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验收移交书;

8.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报告;

9.定期检查、监测和检修记录;

10.大修理竣工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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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设备改造记录;

12.设备封存、启用记录;

13.设备报废鉴定记录;

14.图纸。

第五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以下各台帐:

1.全厂设备总台帐;

2.各生产工段的设备分台帐;

3.主机设备台帐;

4.特种设备台帐;

5.报废设备台帐;

6.闲置设备启封台帐;

7.设备利用率

(运转率)和完好率台帐;

8.设备润滑台帐;

9.设备巡检台帐

(记录);

10.设备维修费用台帐;

11.有关设备管理主要技术指标经济台帐。

第五十八条 图纸要符合标准。设计、绘制、描图、审核、批准等环节均应有人签字负责。

第五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图纸。图纸修改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经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修改完毕将图纸修改通知单通

知有关部门。

第十四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六十条 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划分

1.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正常运行,需要停机

或修理。且满足下列条件者,均属设备事故。

1) 设备因非正常原因损坏而造成停产,且停机时间和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规定标准;

2) 由于设备的零部件损坏或失效,但有关人员未能提前发现,造成故障

进一步扩大或被迫停机,直接经济损失或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标准;

3) 由于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或停

机时间超过规定标准。

2.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正常运行,需要停

机或修理。且满足下列条件者,均属设备故障。

1) 设备的零部件因使用失效

(如磨损、老化、腐蚀、精度及性能降低、

疲劳等)而不能继续运行,需要临时停机修理或更换、虽造成停机或

直接经济损失,可视为设备故障;

2) 能够提前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现象,采取措施按规定的操作程序作停

机处理,并未造成设备缺陷的扩大,可视为设备故障;

3) 虽造成设备停机,但设备本身并未损坏或损坏极轻微,为排除故障占

用的停机时间虽超过规定标准,仍视为设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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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自然灾害、战争、电力部门停电等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损

坏、停产和损失不按事故或故障处理。

第六十一条 设备事故的定性

1.一般设备事故:

1) 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

2-8小时,或非三班连续生产的设备发生损坏,影响该生产线或主机每

班生产作业计划产量在10-40%之间的。

2) 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0.1-2.0万元。

3) 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公司停电不足20分钟或一条工艺生产线停

电不足25分钟的。

2. 重大设备事故

1) 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

转8小时以上96小时以下,非三班连续生产设备发生损坏,影响该生

产线或主机每班生产计划产量在40%以上18个班以下的。

2) 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公司停电20分钟及以上的,或一条工艺线停

电在25分钟及以上的。

3) 锅炉、压力容器以及煤粉制备、输气等系统的设备爆炸事故;高速设

备的飞车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的。

4) 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

3. 特大设备事故:

1) 因设备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

2) 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一个车间火灾、爆炸、厂房倒塌等灾难的。

3) 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六十起执行。

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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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酒店设施设备管理细则

酒店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前言: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是为了保持设备正常使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所必须进行的日常工作。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工程部设备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设备维护工作做好了,即可减少设备故障率,降低维修成本费用,也可以节能降耗,减少设备运行费用;即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又可给酒店创造经济效益,也给员工带来良好的福利。

一、 设备维护保养分类

设备维护保养分两个层次:

u 一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u 二是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

二、日常维护保养

2.1日常维护制度:

1)每班保养;

设备的每班保养,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项内容:

a. 班前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润滑加油;

b. 做好班前检点,确认设备正常后才能使用;

c. 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d. 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洁、擦拭设备,清理工具,清扫工作地;

e. 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f. 办好交接班手续。

2)周末保养;

周未保养要求用1一2小时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擦拭和加润滑油,并按照设备维护的”五项要求”进行检查评定及考核。

2.2日常维护基本要求;

a整齐;

整齐体现了酒店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酒店内所有非固定安装的设备和机房的物品都必须摆放整齐;设备的工具、工件、附件也要整齐放置;设备的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设备的各种标牌要完善、干净、各种线路、管道要安装整齐、规范。

b清洁;

设备的清洁是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减少设备的磨损。

因此,必须保持机房内设备周围的场地清洁,不起灰,无积油,无积际水,无杂物。

设备外表清洁,铁无锈斑,漆显光泽,各滑动面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c润滑;

保持油标醒目;保持油箱、油池和冷却箱的清洁,无杂质。

油壶、油孔油杯、油嘴齐全,油路畅通。

每台需要润滑的设备都应制定”五定”润滑图表,按质、按量、按时加油或换油。

d安全;

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

电气线路接地要可靠,绝缘性良好。

限位开关、档块均灵敏可靠。

信号仪表要指示正确,表面干净、清晰。

e完好;

设备的完好,能正常发挥功能,是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的结果,也是设备管理的目标之一

三、定期维护保养

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是由维修工进行的定期维护工作,是工程部以计划的形式下达的任务。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主要针对的重要的机电设备。

定期维护的间隔时间视设备的结构情况和运行情况而定。

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根据保养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工作量可分为一级保养和 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的工作量比一级保养要大。

3.1 定期保养的内容

定期保养的内容主要有:

a. 拆卸设备的指定部件、箱盖及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

b. 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

c. 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标、更换冷却液,清洗冷却液箱:

d. 清洁、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

3.2 一级保养(即月保或季保):

1) 清洗、疏通润滑系统各部件,清洗(更换)油毡,油网;

2) 调整滑动部位间隙,检查紧固部位紧固状况;

3) 重点运转部位进行拆检,发现异常要整修;

4) 设备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5) 电气部分要清除灰尘,除油垢,进行运行性能检查。

3.3 二级保养(即年保):

1)更换或修复损坏零件,检查、调整有关部件;

2)修研(刮)主要零件的磨损部位,修复基准面的磕碰伤等状况;

3)进行定期(周期)清洗、换油;清扫、检查、调整电气元件,检查保养电机;

4)检查测定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调整传动部位;排除隐性故障,治理四漏(漏水、漏电、漏气、漏油)现象;

5)清洗设备各部位的油迹、污垢。

6)对于具备自检功能的设备,根据故障显示进行保养、维修。

四、计划维修保养

4.1、会所及总统房保养

1) 根据会所及总统房运营状况(淡旺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否则长时间不用设施设备容易自然损坏。

2) 按日、月、季度安排会所及总统房不间断维修保养,

3) 进行计划检修维护时,严格按[会所及总统房维修保养检查表]每项内容逐项进行细致的检查。

4) 维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及要求,保证维修质量。

5) 发现较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 检查维护结束后,请所属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字。

7) 本制度与日常巡视检修和正常维修制度不应发生冲突。

4.2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保

(1)按《公共区域维护保养检查表》,每月对大堂和营业场所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实施一次普查,查出的问题,按轻重缓急逐项整改;

(2)按《硬件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实施计划表》,完成每月计划保养项目;

第3篇 生产部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为规范生产部的设备管理工作,明确分厂管理职责,细化管理要求,根据生产部的设备管理现状特制定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一、 设备完好率

1、 甲类设备不完好每1台扣2分,乙类设备在无备用设备的情况下每1台不完好扣2分,有备用设备的情况下每1台不完好扣1分。计划检修的设备除外,全月设备全部完好奖5分。

2、 丙、丁类不完好2台以上,每增加1台扣0.5分,全月设备全部完好奖5分。

3、 发现闲置设备不完好每1台扣1分,备用设备每1台不完好在1、2条的基础上加扣0.5分。

4、 维修班物品、配件摆放混乱扣1分,卫生差扣0.5分,多个维修班出现上述情况进行累加,所有维修班均无以上情况奖1分。

5、 发现设备带病运行且无检修计划,发现1台扣2分,具有安全隐患每台扣5分。

6、 设备油污重或存在物料晶体每台扣1分,设备基础严重腐蚀每台扣1分。

7、 动密封点泄漏的介质为物料,每2点扣0.5分,情况严重的每1点扣1分,泄漏的介质为普通介质,每4点扣0.5分,情况严重的每1点扣0.5分。暂时无法进行检修的须挂待修牌,未挂待修牌的或可进行检修而未检修的每点扣1分。

8、 静密封点泄漏的介质为物料,每1点扣0.1分,情况严重的每1点扣0.5分,泄漏的介质为普通介质,每2点扣0.1分,情况严重的每1点扣0.2分。暂时无法进行检修的须挂待修牌,未挂待修牌的或可进行检修而未检修的每点扣1分。

9、 现场缺少压力表的每个点扣0.5分,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的地点缺少压力表的每个点扣2分,安装的压力表量程不符合要求的每个点扣0.2分

二、 设备检修

1、 维修人员高空检修上下工具投递不规范,未佩带安全带或不规范使用安全带,发现1次扣2分。

2、 使用电焊机未合理搭接地线或不规范使用氧气、乙炔的,发现1次扣2分。

3、 禁火区内动火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审批手续,发现1次扣10分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甲类设备检修要编制检修计划,并按照检修规程进行检修,违反1次扣5分。

5、 危险品及禁火区内的设备检修,要遵循安全检修规程进行检修,违反1次扣10分。

6、 每天要按设备巡检路线及要求进行设备巡检并真实记录巡检情况,违反1次扣1分。

7、 检修结束现场未清理干净,发现1次扣2分。

8、 设备检修结束未同操作人员一起调试验收并签字交接的违反1次扣1分。

三、 档案管理

1、 月维修计划每推迟上交一天扣1分,维修计划不全面扣3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8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按时完成计划奖2分。

2、 月培训计划每推迟上交1天扣1分,培训内容过于简单扣2分,未完成培训工作扣5分,培训无记录扣2分,抽查培训合格率低于80%扣5分。培训计划包括维修工培训和操作工培训。

3、 动、静密封点统计不真实扣5分,每推迟1天交动、静密封点统计表扣0.5分。

4、 各种维修记录填写不及时,每项扣0.1分,记录本不整洁每项扣0.1分,内容不规范每次扣0.2分,阀门、机封更换没有记录每次扣2分,没有损坏分析每次扣1分。

5、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填写不完善,每本扣0.1分,未及时填写每本扣0.1分,缺少1本扣1分。

6、 分厂无工具领用发放登记记录的扣5分,员工的工具卡与分厂不符的扣2分。

7、 设备或备件质量投诉单没有编号或编号不连续每次扣1分。

8、 进口设备备件无登记表、发放记录或帐物不符每次扣1分。

9、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要有单独的登记册,无检验合格证每台扣2分,超期未检的每台扣5分。

四、 固定资产管理

1、 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扣10分,填写不完整的每项扣0.5分。

2、 固定资产的使用位置与台帐登记不符的每项扣0.5分。

3、 固定资产遗失的按设备的价值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4、 固定资产转移,短期借用要有借条并由双方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长期转移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违反1次扣2分。

五、 设备事故管理

1、 设备的非正常损坏,要有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通报,无事故分析报告或处理通报的每次扣5分。

2、 设备事故的处理按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屡次出现相同事故的视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5~50分的处罚。

六、 节能降耗

1、 保温层严重变形、脱落或应该保温而未保温的每处扣0.5分。

2、 发现设备空运转,每次扣0.5分。

3、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配件,不退换、不投诉或不反馈挽回经济损失的,发现1次扣2分。

4、 发现丢弃完好物资的每次扣5分,发现丢弃其它可利用物资的每次扣2分。

5、 分厂合理利用废旧物资,修旧利废工作开展较好,奖励5分。

七、 其它

1、 生产部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每项扣5分。

2、 生产部检查要求整改的项目未能按时整改的,每项扣5分。

以上各项由生产部设备能源组每月对各分厂厂长和设备副厂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月底工资系数中予以扣除,其中分厂厂长按40%的比例进行扣除,设备副厂长按60%的比例进行扣除。

第4篇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银川河东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机具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设备、机具、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部门及管理范畴

1、项目安全部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维护、安全状况监管,并指导施工队做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机具、车辆负责。

二、台账建立

1、建立机械台帐、卡片,掌握机械动态,并收集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

2、项目安全部负责建立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台账:

3、项目安全部应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清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管理台账。

4、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设备的“一机一档”及中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台帐。

5、项目安全部编制的设备机具清单中应明确每台设备编号,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应有准确的进出场时间。

6、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的“一机一档”中应有维修、保养记录。

7、起重机械、架设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管理,其台账中应有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养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班前点检记录。

8、项目安全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台帐管理。

三、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1、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管理由项目安全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各工区凡需使用汽车吊的,应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需要向社会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使用工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租赁进场。

3、进场的租赁设备在进场前必须经项目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进场后执行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

4、施工队机械设备应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机配备。因人员调动,机械可暂由他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操作。

5、各施工队在每天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应紧靠驻地、集中停放、配备夜间值班人员。现场施工机具应摆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四、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1、各施工队对机械设备落实保养责任人,按项目部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应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2、各施工队应将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转及使用情况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落实以下要求:

2.1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执行例保制度,发现有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不得带病作业。

2.2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定期做好保养(指更换三滤,刹车油、液压油、制动片、防冻液等)。

2.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放在集中停放点进行,如技术力量不足,应向设备生产厂家求助。

2.4机械设备操作员,应妥善保管维修、保养记录,对设备的安全器件、易损件的检查要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机械设备如需外修,由各设备所有人自行负责。

4、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施工队自行完成,项目安全部负责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员、驾驶员在操作机械和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无证、疲劳上岗。

2、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一律作违章作业处理,并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门处罚的人员,项目部将对其进行再教育。

3、机械设备发动前和车辆出车前,操作员、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况,在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和人车混合场合施工时,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监护和警戒,严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5、所有机械设备事故(指机械设备损坏、机械伤害事故),由各级调查组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00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00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第6篇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 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 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 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 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 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 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 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 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 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 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 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 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 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 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 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 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 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 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 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 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 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 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 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 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第7篇 工业类用户供气设备生产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天然气公司工业类用户的供气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等生产活动的安全、平稳、受控;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上级相关文件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业用户的供气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管理模式为:

一、代工业用户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代管范围为公司为该工业用户提供气源供应的支线阀的下游法兰盘(含法兰盘)(无支线阀门则为最近t接三通下游边缘)至整体调压计量柜(站)出口下端面(或其他调压计量仪器的出口处)。

1.为该工业用户提供气源供应的支线阀的下游法兰盘前端(或无支线阀门则为最近t接三通下游边缘前)归口相应管理单位按照公司现有管理办法执行。

2.为该工业用户提供调压计量的整体调压计量柜(站)出口下端面(或其他调压计量仪器的出口处)的后端由该工业用户自行管理。

二、没有与公司签定代管协议的由用户自管模式。

1.由相应管理公司与这部分用户签定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职责,减小公司安全风险。

第二章日常维护保养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对辖区内的工业用户供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供具备相当专业技术的人员,该专业人员必须懂该设备原理、结构、性能、用途,会保养、检查、排除常见故障。

第四条对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

1.对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符合公司现有计量管理办法相应规定;

2.保证计量设施的清洁、无锈蚀、无损坏、配套器件无缺失;清洁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3.在用计量设施必须按期进行强检,强检周期不超过2年,送检期间计量核定可采取平均值估算或者采用备用设施代替。

4.在用计量设施在检定周期内,必须对该设施进行工况适应性抽检,抽检周期不超过3月;对新投入使用的抽检周期不超过1月。

5.计量设施的涂色按照sy/t0043-200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规定执行,涂色作业周期不超过1年;

第五条对调压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1.保证调压设施清洁、无锈蚀、无损坏、配套器件无缺失;清洁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2.在用调压设施必须定期进行工况适应性调试,调试周期不超过3月;对新投入使用的调试周期不超过1月。

3.如调压设施已经不适应现有工况要求,经过常规调试也无法满足相关工况,由相应管理单位向公司及燃气使用单位提出项修或大修理申请。

4.调压设施的涂色按照sy/t0043-200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规定执行,涂色作业周期不超过1年;

第六条对远传遥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1.保证远传遥控设施清洁、无锈蚀、无损坏、配套器件无缺失;清洁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2.检查远传遥控设施环境,其环境应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无强磁场;检查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3.检查远传遥控设施使用工况,确保使用正常;

4.远传遥控设施的涂色按照sy/t0043-200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规定执行,涂色作业周期不超过1年;

第七条阀门管件的日常维护保养:

1.保证阀门管件清洁、无锈蚀、无损坏、配套器件无缺

失、开关灵活;清洁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2.定期对阀门进行添加密封脂、润滑油(脂);添加维护周期根据相应阀门具体要求执行,但不超过6个月;

3.阀门及管件(明设部分)的涂色按照sy/t0043-200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规定执行,涂色作业周期不超过1年;

第八条调压计量柜(站)柜体及防护棚架的日常维护保养:

1.定期检查柜体及防护棚架的安全实用性;检查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月;

2.柜体及防护棚架的涂色按照sy/t0043-200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规定执行,涂色作业周期不超过1年;

3.柜体及防护棚架的安全性已经不适应安全管理需要,由相应管理单位向公司及燃气使用单位提出项修或大修理申请。

第九条其他日常工作要点:

1.必须定期检查通往该供气设施的安全通道是否通畅;检查周期不超过1月。

2.必须定期检查该供气设施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及有效;检查周期不超过1月。

3.日常维护检查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及汇报。处理及汇报程序按照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4.公司相应管理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并及时如实填写。

第三章 项修及大修理管理

第十条在常规日常维护保养已经不能保证供气设备正常工况使用时,由相应管理单位向公司及燃气使用单位提出项修或大修理申请,并签定相应项修或大修理协议后,由公司安排具有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

第十一条项修及大修理应实事求是,并参考实际使用周期提出;维修费用应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在不能保证安全供气且未进行及时修理的供气设备,应采取减低供气压力措施;紧急状态时可停止天然气供应。

第四章技术改造及升级管理

第十三条当天然气使用单位生产规模提升或由于其他生产技术要求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由天然气使用单位申请,并签定相应技术改造协议后,由公司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第五章应急处置管理

第十四条在公司为工业用户提供气源供应的支线阀至整体调压计量柜(站)进气口之间应设置快速切断阀。该阀的设置位置宜在该用户便于操作的地方。

第十五条在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使用单位有权及时关闭快速切断阀,控制事态发展;公司相应管理单位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公司相应管理单位应定期与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紧急状态下安全处置演练,演练周期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天然气用户的燃气恢复投用必须安全受控;应由公司相应管理单位参照公司通气作业相关规定执行;天然气使用用户不得私自恢复投用。

第8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检维修作业的hse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程序,强化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hse-01,2022。

3.2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hse-01-10,2022。

4 职责分工

4.1 生产部负责油库、管道日常运行中的检维修项目计划、审批与施工组织实施。

4.2 hse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程序流程图

见附件1。

5.2 确定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

公司立项完成后,生产部明确施工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对重大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可分若干阶段分别进行hse管理。如重大检维修项目可分为停工(准备)、检修(施工)和开车(投用)三个阶段。

5.3 施工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指定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计划、审批以及项目控制管理。

5.4 制定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

生产部应制定(或委托设计)相应的《技术方案》(见附件2)(在方案中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的内容、要求、主要步骤与危害识别与分析以及防范措施)。项目《技术方案》需召开技术审查会会审,最终版报公司相应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会签与批准。项目《技术方案》需在完成公司审查与批准流程。

5.5 选择施工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

项目在完成前期工作与技术方案审查后,申请招标程序,在合格承包商中,择优选择邀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本工程的承包商。需采购供应的物料和设备,需从中海油供应商名册中选择。各承包商资料需报hse部进行资质审查。

5.6 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承包商)应根据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见附件3)报生产部,通过生产部组织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和批准等后方可实施。《施工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职责、施工准备、施工程序和方法、交工文件。参照《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管理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管理程序》对其施工作业任务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5.7 组织项目施工交底与hse教育培训

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召开由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交清楚《技术方案》的内容与要求,并到现场实地检查施工条件等。并组织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护人员开展hse教育培训,包括常规性的安全制度和项目实施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与要求。如一、二级动火、吊装等特殊关键作业必须由生产部到现场后方可实施。

对参加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给施工人员发放《施工作业临时出入证》。施工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hse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环境和健康保护方面的责任。《hse协议》要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的奖惩条款。

针对检维修项目,一般由长期合同的运保单位承担,生产部每次下达检维修任务后,编制检维修方案(明确维修内容、工艺要求与安全措施等),须生产部管理人员派人到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实施过程由施工单位现场监护,并最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5.8 确认施工条件

5.8.1 由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管理人员填写《施工条件确认表》(见附件4),生产部与hse部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施工条件进行确认。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再次确认,直到全部合格。

5.8.2 无特殊作业的情况下,开具《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生效。

5.8.3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如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破土等作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特殊作业的监护由公司管理部门到现场。

5.9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明确现场监护人,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公司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开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根据考核办法开具罚款单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完成后需提出申请中间验收,生产部按规定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

5.10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内容、部位、施工程序、工艺等变更时,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对变更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策划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5.11 验收

生产部应按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的中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2 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立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按程序由hse部组织调查处理,避免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5.13 记录及反馈

为准确、有效地反映施工作业管理中的hse绩效,并为考核承包商、供应商提供客观依据,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施工作业全过程的hse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6 附则

本细则行政部组织解释。

第9篇 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怎么写

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与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采购与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__ __ 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包括教学与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其 、大型成套软件、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 设备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及办公物资等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具体组织与实施。第二章 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

第四条 学校设备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方式。集中采购由国资处负责组织实施,分散采购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 单台(件、套,下同)设备预算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其余纳入分散采购范围。需办理免税的进口设备由国资处统一负责采购。

第六条 集中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网上询价、续签合同等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属于招标采购方式。

第七条 单台设备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 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

(二)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二)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三)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第十条 单台设备预算金额低于10万元,或批量预算金额低于20万元的,可通过校园网等发布询价公告,接受供应商报价,进行网上询价采购。

第十一条 半年内再次采购相同设备(同型号、同配置)的,可采用续签合同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不含网上询价采购)采购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原已确定的采购方式的,应按下列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 项目申请人填写变更采购方式申请表;

(二) 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三)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重大项目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校园网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包括采购项目的内容、要求、单一采购理由以及单一来源供应商等。

第十四条 经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可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第三章 采购前期市场调研

第十五条 申请人或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围绕符合其教学科研需求的国内外同类设备开展市场调研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 从国内外已使用相关设备的同行处了解设备的性能参数、配置、实际使用成效、售后服务以及购置价格等信息,并听取配置建议;

(二) 从互联网等公开媒体或其他渠道,了解同类设备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认可度(包括标注使用该设备发表高水平论文情况)等;

(三) 综合相关信息和建议,结合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确定拟购设备的配置及性能参数、售后服务等具体需求。

第十六条 完成市场调研后,申请人通过设备采购系统提出采购申请。单台设备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需组织专家论证,提交论证报告;重大项目需另行提交市场调研报告。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七条 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编制招标文件。设备采购申请获批后,国资处会同申请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重大项目或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的,其招标文件应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及建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要求、主要技术性能及配置参数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评标方法和标准等;

(二)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接受投标人报名;

(三) 根据项目采购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资格预审、确定邀请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文件答疑等相关工作;

(四) 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五) 开标。招投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国资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将投标文件等移交评标委员会;

(六) 评标与定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投标工作小组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确定中标人;

(七) 发布中标公示;

(八) 签订合同;

(九) 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以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申请人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成员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选定;

(二) 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制定谈判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参照邀请招标中确定投标人的方式,确定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直接邀请指定供应商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四)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以及最终报价,提出书面谈判结果报告,阐明对供应商的比较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 发布中标公示;

(七) 签订合同;

(八) 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采用网上询价方式采购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制定询价文件。国资处会同申请人编制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资质要求、主要技术性能及配置参数要求、报价要求、评定成交的标准等。其中单台设备预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或批量预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明确品牌、厂家、型号、规格等;

(二) 发布网上询价公告,接受供应商报价;

(三) 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一般由申请人、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和国资处工作人员等组成;

(四) 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售后服务等情况,综合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五) 签订合同;

(六) 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 以续签合同方式进行采购的,一般由申请人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经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批,可直接与原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第五章 外贸代理

第二十一条 进口设备由学校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手续。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学科研使用的进口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经海关审批可免征相关税费。以免税方式采购的进口设备,其使用、保管等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重大项目是指单台设备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物类的采购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篇 医院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细则范例

医院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第11篇 某设备公司铲车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公司铲车管理考核细则

随着生产规模不断的扩大,公司各分厂铲车工作量不断的增加。目前,铲车的使用率、维修费、燃料供应等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根据生产管理要求,特制定铲车管理考核细则:

一、铲车的归属及使用管理

1、公司共有4台铲车,归属各分厂使用管理:

铆焊分厂大连八吨铲车1台;

板加分厂大连八吨铲车1台;

机加工分厂杭州五吨铲车1台;

综合分厂杭州五吨铲车1台;

为了更好地保证厂内生产物流的顺利畅通,各分厂铲车由分厂统一调配安排作业;

2、各分厂铲车要相互帮助,共同完成厂内物流的畅通;

3、在铲车少、活件多的特殊情况下,分厂铲车驾驶员要听从生产制造部的统一协调;

二、铲车的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费定额标准:

①铆焊分厂铲车维修费定额3500元/月。

②板加分厂铲车维修费定额3500元/月。

③机加工分厂铲车维修费定额2500元/月。

④综合分厂铲车维修费定额2500元/月。

2、铲车维修定额费用的考核与奖惩:

①每月底由车辆主管部门对铲车维修费用进行统计,并通报用车单位。

②每月铲车维修费用超出定额部分时,应对用车分厂领导(中干)各处以超额部分的10%罚款。

③每月铲车维修费用在定额内节省时,应对用车分厂领导(中干)各给予节省部分的10%奖励。

④各分厂应对铲车司机进行挂钩奖惩考核,可参照《铲车驾驶员管理规定》、《铲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厂内特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办法》等。

3、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提前申请填表,经车管人员同意后及时安排维修,填表时填清楚所需维修项目;(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4、车辆维修后,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验收,核对配件使用情况,维修合格后方可签字确认;

5、车辆需要大修时,(发动机、后桥)由车管人员确认后,分厂驾驶员填写大修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维修。凡属人为造成事故的大修,经车管人员与维修厂共同对人为事故分析后,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主管领导签字后,按照车辆管理办法,维修费用按20%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赔付;

6、轮胎正常磨损,需要更换新轮胎时,由车管人员进行鉴定,并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更换。属人为造成轮胎损坏时,经车管人员鉴定确认后,由责任人承担费用比例为20%;

7、零部件(包括板金、照明等)造成人为损坏的,经车管人员和维修厂对责任分析后,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按损失20%的比例赔付。

8、车辆维修由车管人员监督维修项目的审核,对车辆维修工期的督促,更好地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三、铲车的燃料管理

1、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油料,对铲车进行油量考核登记;

2、西厂铲车用油,由生产制造部代办运输加油,东厂铲车、由分厂驾驶员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

3、驾驶员加油要认真负责,出现油料数量不符时,由驾驶员承担;

4、对驾驶员在加油时,弄须作假的一但发现严肃处理。

四、铲车的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服从车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出车前的履行检查;

2、要严格按照特种车辆操作规程及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进行作业;

3、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要为全公司生产服务,各分厂铲车驾驶员、要听从其它分厂及部门的临时使用安排,全力以赴为公司生产服务;(其它方面参照生产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4、驾驶员要正确使用无级变速车的操作程序,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5、西厂铲车不准出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出厂的,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厂。(特种车辆不能上路、上路违规)

五、自20**年7月1日起试行。

zz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第12篇 学校班班通设备管理使用细则

为了使“班班通”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发挥“班班通”重要作用,真正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特制定“班班通”设备管理细则。

一、“班班通”设备保管:

1、学校教科研室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注意防火、防淋、防潮、防盗,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班班通管理员并填写《学校”班班通”设备报修登记表》,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班级任课教师是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3、班主任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作为班级管理员,确保教师上课完毕设备及时关闭上锁。各班“班班通”设备的钥匙由班级管理员统一管理。上课教师在上完课后,离开教师时,必须做到人走关机、人走关电,特别放学后更要人走关窗、人走锁门(即三关一锁)。

4、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护班班通设备,保持教室的清洁与干燥,严禁学生刻划黑板。雷雨天气各班禁开电源,已防雷击。

5、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后,及时填好班级使用记录《“班班通”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班通设备管理员反映。

6、“班班通”设备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借为他人使用。教师更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班班通设备。“班班通”使用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7、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黄色电子读物在班内传播。严禁将与教学无关的U盘、软件等装入计算机内。教师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上网聊天、下载歌曲、电影等。如需使用网上资料,教师在下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病毒的侵入,自己要能识别一定的病毒,发现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管理员报告。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C盘上不能保存个人材料。

8、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检查常规,加入学期考评。

二、班班通设备使用:

1、每名教师必须利用“班班通”设备上课,必须保证每周上课节次为周课时总数(正课)的60%。

2、每周班级利用“班班通”上课的使用率不得低于60%。教科研室与教导处必须督促学科教师按学校规定要求使用“班班通”设备组织教学。

3、学校教导处将结合班班通管理员每天将进行巡课、登记,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对未达到使用率的教师和班级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4、学校领导将定期对各班运用“班班通”设备上课进行听课、评课。并对上课质量进行等级评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濉溪县临涣中心学校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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