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浅谈施工现场管理
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审核、施工,到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整个流程环环相扣,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闪失。其中,施工作为将设计意图转化为实际的过程,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施工过程中,许多设计同实际情况有出入的问题以及以后使用维护相关的问题均会有所暴露。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至关重要。所谓施工现场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人、设备、材料、工艺、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有计划地组织、控制、协调、激励,来保证预定目标的实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施工队伍的特点,通过合理的组织施工,达到优质、低耗、高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目的。
施工现场管理首先要有全局意识,对每道施工工序都要心中有数,这样安排任务的时候才不会感觉混乱,其次不能带思想或者说带观点去管理,比如说这个班组是你朋友或者是你介绍的,你就与他方便而影响其他人,这样是不对的,再来就是要有一份完整的全面的施工计划,并且要落实,这点是最重要的,没有计划的工作可以说是漫无目的的,最后要调节好各个班组之间的矛盾,因为无论什么工种肯定会有交叉环节,有交叉肯定就会有矛盾,协调也是施工管理的一个方面
从大方面讲,施工管理主要分为三管三控一协调。就是指安全、合同、信息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还有就是组织协调,我上面讲的基本都属于协调里的。
安全管理就是要对现场的材料,机械,还有作业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合同管理,你得对合同里的内容心中有数,比如什么时候付款,什么时候交工,什么时候开工,违约或者其他问题出现的时候怎么解决纠纷等信息管理就多了,比如说材料的市场价啊,国家的相关新举措,规定文件啊,人工工资等进度控制就体现在你做的计划的实施了,所有的工作都是以完成进度计划为目地的。质量控制就是根据图纸和现行的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图纸上有注明的按图纸,没注明的按规范。成本控制,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并不等同于偷工减料。比如说控制材料的浪费,人员的合理分配,机械的日常维护包养等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安全问题正愈来愈多的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实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因为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二是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强烈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三是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失误操作多,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五是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60%-80%,有的工地高达95%。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随着企业承接建筑工程业务量的增加,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由为重要。笔者认为要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谨慎承接项目,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 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企业应谨慎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这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四、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控制,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落实。
五、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建筑施工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具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大。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所以本人认为现阶段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是减少“三违”现象的最有效手段。安全技术交底应与班组安全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班组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消除职工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现场。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七、定期做好现场安全考核工作
施工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考评小组,针对现场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及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考评成绩可以与物质奖励挂钩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班组也可进行相应的考核活动,考核内容要尽量采用量化,能如实的反映被考核班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表现好的进行奖励,反之进行处罚。目的在于对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增强其安全管理班组作业人员的意识,最终提高班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作业班组整体安全意识,减少“三违”现象发生。
八、营造现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的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有关部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及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就是一般的事故高发阶段,所以有必要通过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同理,我们施工现场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也需要在平时抓好安全生产氛围的建设工作,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月等形式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黑板报、违章曝光栏及警示牌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总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我们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时刻在施工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份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增加企业一点效益。
第2篇 小区商住楼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和对策
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2023年6月6日发布,2023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第4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
2.1场地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
2.1.1 施工总平面图编制的依据
1、工程所在地区的原始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原有和拟建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3、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计划。
4、全部施工设施建造方案。
5、建设单位可提供房屋和其它设施。
2.1.2 设计原则
1、满足施工要求,场内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各种材料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充分利用场地。材料尽量靠近使用地点,减少二次搬运。
2、电器设施、线路、油库、易燃易爆品库、大型吊装设备、拌和设备以及加工场地等的布置必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的要求。
3、现场布置紧凑,减少临时设施用地,特别要少占农田。
4、临时建筑、设施的布置,应便于职工办公、生产和生活。条件允许,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应分离设置。办公区要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不宜过远或过近。福利设施应在生活区范围之内;
5、临时建筑、设施、加工场地布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水文、地质等因素,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搭建;
6、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费用。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附近的原有建筑物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2.1.3 设计内容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上已建和拟建的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公路、桥梁、隧道、构造物及其它设施的位置和尺寸。
2、移动式起重机(包括有轨起重设备)开行路线及垂直运输设备、设施的位置。
3、地形等高线,测量放线标桩的位置和取舍土方的地点。
4、各种加工场地、各种拌和设备的位置。
5、现场运输道路。
6、承建工程及其临时设施与铁路、公路、航道相交叉部位。
7、引入施工现场的铁路、公路、航道及临时搭建的便桥、码头、趸船等的位置。
8、各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等的仓库和堆场。
9、办公室、宿舍、厨房、食堂、厕所、浴室、警卫室等的位置。
10、临时给水排水管线、供电线路、蒸汽和压缩空气管道等的位置。
11、一切安全及防火设施的位置(消防栓、高压泵房位置)。
12、发电机房、油库、炸药库房等重点防火区域。
2.2场地、临时设施管理的要求
场地、临时设施从建设到使用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区,力求把责任落实到人。并使场地、临时设施始终符合下列要求。
2.2.1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头、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的中间起拱,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
2.2.2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动力通讯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位于河流两岸的施工现场,在设置前要进行河流流量、水位和地形的调查,以保证所有的房屋、线路、机械设备、料具的堆放地点,均位于最高水位之上。
2.2.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设置围栏。
2.2.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给水管道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场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火,设置、移动、增减,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9、木材堆放面积不要过大,堆垛与堆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工地的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2.2.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2.2.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对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2.2.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2.2.8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2.2.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2.2.10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水上作业应根据水流情况配备救生圈、救生快艇等。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通航水域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撞措施。渡船、拖轮及其驾驶人员的证件、手续应办理齐全。渡船、拖轮应配有安全设施,按规定其载质量、车辆、人数,严禁超载、超高、超宽。遇有上下船舶通过,不得横越抢渡。
2.2.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码头应选在河流两岸比较开阔,河床比较稳定,水流顺直,地质较好的河段。两岸引道应保持坚固稳定。码头的附属设备,如跳板、支撑、船环、柱桩等应牢固可靠。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栈桥临水端应设置靠船的靠帮和系缆设施。通过栈桥、便桥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桥的一侧。栈桥码头、便桥应有抗洪水、流冰及其它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
2.3 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
2.3.1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外,还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和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在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两端及中途出入口处,应设专职人员指挥交通。
2.3.2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安全距离外,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确定。
改建施工作业范围的边缘,在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2.3.3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改建工程与通车相临的一侧或两侧,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进行隔离。大城市需用硬围档进行隔离。
2.3.4在拓宽地段,如需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或工程材料时,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在红白相间隔离栅或围档内进行。
2.3.5应设置专职的清洁人员,对通车路段的路面进行经常性的清扫工作,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雨后泥泞影响通车,防止环境遭到扬尘的破坏。
道路清洁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的,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等,方可上路作业。
2.3.6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2.3.7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入(出)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的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路栏、隔离墩等,夜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2.3.8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
2.3.9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是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2.3.10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按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准设置牢固护栏和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2.3.11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2.4 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应当主要针对施工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从源头遏制住污染源。在日常的工作、生活过程中要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应当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周围村镇、社区等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及时采纳处理。有条件的还应对环境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测或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应当有记录。
2.4.1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
2.4.2 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宜采取硬化措施,其中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2、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经过城镇应当保证车辆清洁,并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以避免污染事故。
6、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施工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的各类搅拌场所应当采取降尘措施。
8、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存放时,应采取防止垃圾飞扬的措施。
9、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应使用清洁能源。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2.4.3 防治水污染
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现场泥浆、废水等不得直接排入海、湖、河流或城市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等的下水应妥善处理,保证不污染周围水源。
2.4.3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应有保证施工噪声不扰民的措施,经常监测和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
2、在城镇和人口居住密集的地区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标准制定降噪措施,应当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对产生噪音和震动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应采取消声、吸声、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
2.4.4 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夜间施工严格按照当地建设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城市市区居民居住区内,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2.4.5 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1、应制定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措施方案,制定复垦复耕等的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如沥青块、混凝土块等应当及时清理,按照要求处置。
3、对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程检测仪器等,应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切勿遗失。
4、注意做好办公场所产生的废矽鼓、废灯管等的统一回收工作。
第5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一般要求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 临建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 定明火处 木料堆 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 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 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 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 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 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 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 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 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 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 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 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 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 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 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 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 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 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 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 料场仓库存防火
1、 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 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 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 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 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 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 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 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 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 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 地下室施工防火
1、 保持出入口畅通;
2、 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 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 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 熬制沥青防火
1、 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 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 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第6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协作管理建议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协作管理及建议
1.对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为确保本标段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及减少交叉施工相互影响,使整个大楼装修任务顺利达到预定目标,作如下措施和建议:
第一节 管理班子和管理体制
a.自工程开工,每星期由承包方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及其它协作单位协调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矛盾,上报业主供料计划及对业主协作单位配合要求。
b.业主召开协调会承包方项目经理及技术总负责人参加,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c.固定每天下午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各条线管理人员碰头会,会议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会议内容主要如下:
①汇报当天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文明安全。
②汇报晚上至第二天下午的施工日计划;提前2-3天通知准备新开的施工部位,以便业主及时做好准备。
③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技术、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
④工程变更、技术核定以及隐蔽验收等手续的签字。
d.在施工前,各单位应明确自己的施工范围;在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为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达成共识。
e.本工程的材料过场应确定堆放位置,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实行标化管理,并派专人负责,以免影响施工人员正常施工,和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作业。
f.各工种、各施工单位之间应相互衔接,配合,交待清楚。
g.施工单位配合好设计单位,准确把握整体设计意图。
h.装饰、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乱抛、乱堆,防止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混乱。
i.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施工位置,禁止窜岗,保证各工种的正常施工及各施工单位的正常运作。
j.施工过程中自觉配合、服从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检测,施工单位应尽力协同、积极配合,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二节 具体建议:为整体施工质量、工期及交叉施工等问题
a. 每周定日定时组织施工单开协调例会,统一配合业主和监理会诊各项交叉问题。
b.各相关单位配合业主及监理了解道路运输规则和疏通关于交通的具体问题。
c.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周提交垂直运输计划及详细的材料进场时间、数量及占用面积等清单交业主及监理,由业主及监理根据总的施工进度统一安排。
e.各施工单位定时提交周计划和已完成工作量,列出禁止通行场地和可供使用场地,由业主及监理按整体工期要求安排施工地段施工顺序,以避免成品相互影响。
f.封板时提前三天提交封板令,经各相关施工单位签字后业主可封板,以避免重复施工。
g.各施工单位定时向业主及监理提供加班信息和施工队伍进场信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以避免同一施工范围内人员过多,引起电、水、路紧张问题。
第7篇 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筑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7条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建设部1992年12月2日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6年10月17日劳动部发布的《建筑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的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做到:
(l)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 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 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l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8篇 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管理
①项目经理部按《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实施管理。
②使用切割机、风机、电钻、刨、锤、锯、磨等设备时,尽可能安排在隔音效果好的房间进行,减少噪声传播。
③控制施工时间,依现场周边环境合理安排重噪声作业时间,避开学生上课及居民休息时间。必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夜间施工。
④施工人员施工时实施个人防护(如戴耳塞),减少人体伤害。
⑤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⑥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⑦项目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9篇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方法
一、 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
编制依据: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危险源辨识小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职能人员作为辨识小组主要成员,明确各自责任,
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作业(工作)及设备(设施)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基础,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危险源辨识可分为施工场所危险源和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
施工场所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危险源: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施工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面因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施工及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人员触电、火灾等意外;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中毒等意外;工人饮食不卫生造成集体中毒和疾病。
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存在于施工过程现场并可能危害周围社区的活动,主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地址、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装置及物质有关:临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撑等系统失稳,坍塌,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塌陷等意外;基坑开挖等地下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临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米的临空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打击人员等意外;工程拆除等爆破因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到位等造成发生施工场所及周围已有建筑物及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在高压线下方、沟边、高墙下等地段设置办公区或生活区等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滑坡、倾倒、泥石流等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
二、施工现场危险源评价
施工现场辨识出的危险源分别根据危险源的根源和状态、危险源存在的部位及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别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归类,以便于危险源的评价和控制。按照危险源的根源和状态分类,可分为伍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共三类;按照危险源存在的部位分类,可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为10类按事故类别分类,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等16类。
危险源评价就是确定危险源的危险性:依据k.j.姆和g.f.金尼的风险评价方法,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由三个: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事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施工现场危险源控制
通过危险性评价确定危险程度后,应对危险源进行控制。
危险性分值在20-70时 则需要加以注意;
危险性分值在70-160时 则有明显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危险性分值在160-320时,作业条件属高度危险的作业条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危险性分值在320分以上时,表明改作业条件极其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直到作业条件得到改善为止。
四、重大危险源辨识
4.1施工现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开挖深度不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工程;
4.2地下暗挖工程;
4.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千牛每平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千牛每米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大模板等;
4.4高度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
4.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
4.6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4.7整体提升脚手架
4.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以及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引起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4.9其他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五、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要求
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做好安全技术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监控。对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涉及验收的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参加验收。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六、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对于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应该建立策划程序,确保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的客观性、风险控制的合理性。策划风险控制措施和包括目标管理、管理方案进行控制、运行过程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等方法。下面结合工程实际谈谈目标、管理方案的控制方法及原则。
1、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根据“各级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安全管理工作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全体人员,使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2、抓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抓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落实,编写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保证其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全面完善,并严格审批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并加强落实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技术交底在先,操作在后制度,交底内容与经审批的技术措及方案施严格一致,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使用,确保经费的落实。落实时间为整个施工过程。落实部门主要为技术部。
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并落实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通过教育培训,增加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人人能自觉得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新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项目部要重点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等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操作水平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落实部门主要为技术部。
6.3.4搞好监督检查。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定期检查,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和不符合项,根据立项、整改、复查、消项的原则进行处理和处置后验证,做到不合格的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的过程不通过,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对重复或重大的事故隐患和不合格,调查不合格的原因,制定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确保纠正措施的执行。落实时间为整个施工过程,落实部门主要为安全部、技术部、器材部。
第10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3.现场一、二级配电箱(柜)等设施都必须上锁,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及项目部专业电工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私自开启已锁的配电箱;
4.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级配电箱门处均应有标识牌(名称、用途、工作电压、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防静电处理并设置防雨、防砸棚;
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照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应加锁。下班后拉闸断电,锁好闸箱,节假日加封条;
9.现场每台二级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开关箱内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闸刀及分路闸刀。每一分路闸刀严禁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闸刀或开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10.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11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施工方及建设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及损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灾易发原因,可以从规范施工程序、规范施工作业及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来预防。
建筑施工现场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易发区域,并且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后果损失严重等特点,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是政府监管部门、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火灾易发环节
在建筑施工领域中,外墙外保温施工、临时用房及明火、带电作业等环节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中施工现场外墙外保温、隔音及空调系统等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地方越来越多,但部分施工现场依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pu等,虽然都要求其为阻燃性,但其材料本身的燃烧性能仍属于b2级可燃产品,材料无法做到不燃烧、不爆裂、不蔓延、不流淌、无毒气。此外,地下室外墙防水或屋面防水涂刷冷底子油时,稀释剂有很多采用的是松香水或汽油,有可能引发火灾。外墙采用玻璃幕墙、铝塑板等装饰时,焊接墙体连接件时所产生的电焊火花,极易引燃外墙保温材料。而临时用房是指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目前搭设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常用的是彩钢板活动板房,主要类型有彩钢板岩棉夹芯板、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3种板材,但在搭建彩钢板房屋过程中,聚苯乙烯、聚氨酯处于裸露状态,容易被电焊、气焊、切割机等明火作业直接引燃。彩钢板房建成使用后,乱接电线、临近热源、火源,也容易引燃夹层中的聚苯乙烯或聚氨酯。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属于复合板材内部燃烧,灭火时只能通过把水打到外部钢板上降温,不能直接扑救起火点,大大影响了灭火速度,且钢板容易坍塌。同时燃烧时会产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的浓烟。
此外,防水施工作业中,施工现场正负零(指主体工程的一个基准面,在主体工程基准面下工程完成,该进行主体地上工程施工的时候,也就是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以下做防水、用汽油喷灯烤sbs改性防水油毡进行粘结等环节,因喷灯产生的明火,极易引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明火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电焊、气焊、切割及使用汽油等作业产生的明火、火星、电火花以及工人在工地现场抽烟等违章行为,极易引发火灾。施工机械中,在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即常说的“三缝合一”处使用泡沫板时,未使用前经常堆聚在一堆,用无齿锯或切割机切割材料时产生的火花,极易引发火灾;电焊机作业时,焊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使用的汽油、油漆、稀释剂、松香水、涂料等,以及存放的泡沫板、木材木制品、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星、火花、明火或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极易引发火灾。在工人宿舍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源线,用燃气、电磁炉做饭等,极易引发火灾。施工防护方面,现阶段阻燃型安全网的造价是普通安全网的6倍,大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悬挂的安全网都达不到规范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导致火情的迅速扩大。冷却塔的主要材料为聚酯玻璃钢,属于燃烧体,因此冷却塔安装、维修、拆卸时不得动用明火,如动用明火,则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火灾原因
焊接、切割
氧炔焰、电弧焊接、切割工艺流程上决定了其高温火焰;电焊、普通切割产生的高温焊渣、火星也是引发火灾的元凶。
电气、电路
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生活区内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短路从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计不规范也是火灾成因。
火源及易燃、易爆材料
有的施工现场忽略了对烟头等点火源的控制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建筑材料堆场等可燃、易燃物较多,而且部分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极易造成火灾危险;忽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大部分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一旦使用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预防火灾事故对策措施
依法依规保施工本质安全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2023年上海市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第三条间接原因(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突出显示了设计安全的重要性。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审查程序,施工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客观规律,不得出现随意压缩工期等现象,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合理规划营造安全施工环境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是为施工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为此应遵守如下要求:一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二是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三是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四是固定动火作业场地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六是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第12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1、建筑电工应每月对接地装置、绝缘电阻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测也应做好记录。检测达不到要求应整改,直至满足阻值要求。
2、建筑电工应每天对每只漏电保护器进行试跳,并记录,达不到要求应修理或更换。
3、建筑电工应将每天巡视、维修情况作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包括: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并填写记录。
4、项目部安全员与建筑电工应每月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复)查表依照本资料第六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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