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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管理岗位安全职责(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21 热度:34

工艺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第1篇 工艺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工艺管理岗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

2、参与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记录、台帐,并督促执行。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3、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参与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

4、参与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培训方式。

5、监督落实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审批,加强对部门员工及相关方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6、参与本部门机械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及运行管理,编制设备大、中修检修计划 及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7、负责机械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检修内容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 风险控制措施,对检修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开展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工作,落实分工、实施监控。

9、开展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控制措施、登记建档,落实控制措施。

10、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1、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促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12、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协助参与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会等相关工作。

13、开展本岗位定置管理工作,确保本岗位达标。

14、参与本部门开展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确保部门班组岗位达标。

第2篇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阀池和地下管网

1、避免坍塌事故: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不能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支护设计要合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避免压风机造成的机械伤害。

2地上管网

1、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4、避免机械伤害:压风机放置位置要合理;电动砂轮防护罩不能破损。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

3池内工艺

1、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4设备安装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3、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4、电焊操作时周围人员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弧光辐射;焊接操作时劳保穿戴要整齐,小心灼伤。不了解情况不能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

第3篇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程序

纤维板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我公司生产和职工免受火灾威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2. 各级领导应该重视防火安全,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

3. 对全体员工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4. 落实防火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进生产的发展。

5. 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公司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工段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小时对重点防火设备(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6. 在生产区内严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体清洗机械设备,以防火灾。如维修需要办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7.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吸烟者应在公司划定吸烟区内吸烟。管理人员若发现有违反吸烟规定的人员却不加以制止,对管理人员处以相等的扣罚。

8. 禁止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经保卫、技安部门审批,办好动火证后,落实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背面的安全规定。

9. 乙炔、氧气瓶不准高温存放,一般在35度以下。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隔存放。动火作业时,瓶与瓶之间不少于5米,明火点与瓶之间不少于10米以上,以防发生危险。

10. 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苯等不准露天堆放。需用桶、缸等装储,容器应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绝火患。

11. 仓库内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分类存放,对散落部份应及时清除,不准设吸烟室,以防火患。

12. 凡机动车辆进入工段要全部带防火罩,车辆要定期清洁,当班当值司机负责加水、加油等所有日常保养工作,以免油渍、纤维、积尘过多,预防明火发生火灾。

13. 生产线的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在停机后及开机前都必须检测一次。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高度灵敏、正常。并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留档。

14. 生产现场要注意防火。特别是热磨、热压、砂光报火警时,无论是否有火星,

被送到401、411、602仓及袋滤器内必须派人到各自工段管辖范围内的有关

部位查看,检查途径的风管是否有火,确认安全后办理有关手续和签名,方可开机生产。

15. 在生产区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火箭”等,以防火患。

16. 防雷设备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测试一次。注意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17. 值班电工对电器设备应加强巡回检查。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电缆槽要定期揭盖检查、清理积尘或纤维,以防短路而引起火患。具体电器设备巡检按巡检要求执行。

18. 禁止摩托车、易燃物品储存、停放在生产工段内,以免发生火灾事故,需储存、停放在指定地点内。

19. 生产现场(工段)、仓库未经有关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员携带亲戚、朋友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参观、学习、探访等。

20. 外单位人员(包括运输)进入厂区范围内进行作业、参观、学习及运输等工作时,需由联系部门(含个人)督促填写安全合同。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如若由此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追究部门事故责任。

21. 原料场内木材堆放必须整齐,木材与消防栓之间距离1.5米以上,堆与堆之间必须留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借口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木材和物品,要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22. 车辆进、出场前检查。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是否带防火罩及登记进场。

23. 凡是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任何部门、工段都不能占用、封堵,应保持其畅通无阻。

24. 凡在生产过程中闻到烧焦味时当班人员必须查找原因,直到消除原因为止。必须在交班记录本上写明原因,再用口头交接清楚,接班人员需继续跟踪或查找隐患,必要时停机全面检查。

25. 电饭煲原则上是用于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作其它使用。在使用工作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以防短路而引起火灾。

26. 临时线拉接时,无论是高、低压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操作,并会知生产技术部。

27. 消防器材实行分区管理,并落实其管理责任人,其它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器材附近应留有一定位置,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以确保畅通无阻。

28. 现根据生产防火安全要求,确定公司重点设备和易起火部位定为防火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有:208干燥管系统、211风送系统、401仓、411仓、602仓、452、513、514等风送系统、432废料输送系统、砂光机、热压“三机”(包括油压房)、压缩机。

28.1.生产班组在接班前应对所属部位进行一次全面、仔细检查,接班时要阅读交接班记录,交班者要口头讲解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每小

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签名手续。

28.2.检查巡检内容

28.2.1.热磨工段

28.2.1.1.检查208、211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1.2.检查加热器干燥系统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1.3.检查211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2.热压工段

28.2.2.1.检查401、411仓的传动系统是否有磨擦声,是否闻到焦味。

28.2.2.2.检查锯边纵横锯吸尘口是否堆塞,锯架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3.检查452、432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及其管道。

28.2.2.4.检查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5.检查“三机”是否有烧焦味和油压房设备是否有故障。

28.2.3.砂光工段

28.2.3.1.检查513、514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3.2.检查袋滤器、旋风分离器、602仓的粉尘是否溢出,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3.3.检查砂光机的砂带是否打滑,砂光机各部位是否有烟冒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部位有异常或有烧焦的异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程序参

阅《火警处理程序》。

28.3.重点防火设备例行检修、清洁制度

28.3.1.自动火花报警及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作好记录并签名,经

安技主管验收签名合格后方能开机生产。

28.3.2.所有风机每月检查一次风叶、皮带磨损情况,轴承发热情况(轴承温度不

超过80度),在运行状态下由设备组验收。

28.3.3.袋滤器布袋每月检查并清洁一次,每半年水洗一次;振荡器、风门每个月检修一次。由设备组及安技员共同验收。

28.3.4.干燥管每次停机都要检查是否干净,若有纤维粘附要及时清理;每月清干

燥管不少于一次,由设备组验收。

28.3.5.401、411仓每月检查一次所有传动系统,重点检查打散片是否变形,轴承

是否发热,由设备组验收。

28.3.6.所有电机上不得有粉尘堆积,室内电机由设备所属工段负责,室外电机由

电仪工段负责,由调度室负责检查。

2.8.3.7.热压“三机”每日一小清,工段负责验收。逢换厚度规一大清,屋顶风管

每月清洁一次,工段、设备主管、安技同时验

收签约,具体操作细节必须填写到清洁记录表上。

28.4.火警处理程序

28.4.1.自动报警时,若能复位,可先不停机,检查报警部位的整个系统;若无异

常,向当班调度汇报,由调度决定是否停机;若不能复位或复位后在4

小时内第二次报警。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由调度验收确认安全后方能开机

。整个检查过程须仔细记录并签名。

28.4.2.检查时若发现生产线任何部位有明火或冒烟或焦味,必须立即全厂停机。

扑灭后除检查起火设备所属系统外,其前后联接设备也必须仔细检查,并

通知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回厂,由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同意后方能开机。

28.4.3.报火警后各系统检查内容

28.4.3.1.208干燥系统火警:检查整个干燥管、风机、加热器、旋风分离器(打

开观察孔用电筒检查。下同)。

28.4.3.2.211系统火警:检查袋滤器(打开袋滤器顶部、滤袋部位的检查门,每

隔拆开一个滤袋用电筒观察下箱体内的情况。下同)、风机、旋风分离器

、401仓。

28.4.3.3.452、514、513系统检查风机、旋风分离器、袋滤器;锯边吸风口;砂

光机吸风口。

28.4.3.4.所有检查过程必须充分发挥嗅觉作用,如有烧焦气味,须找出火源。排

除或确定无火警后,方可离开现场。

29. 各部门、工段(工段)、班组正职为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0. 部门、工段(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防火安全职责。

30.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公

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30.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问题。

30.3.组织实施对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

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0.4.组织本部门、工段义务消防队员学习,在员工中组织开展防火知识、技能的

宣传教育和培训。

31.0.班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

落实下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1.1.负责本班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31.2.对本班的重点防火设备和易起火部位的巡检工作负责监督。

31.3.保障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材、防火标志及消防通道不受损坏和堵塞。

31.4.督促巡检记录按时填写,保证完整无缺。

32.0.各部门、工段(工段)的灭火器材管理人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清洁

、登记、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向安技组反映处理。

33.0.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理。

33.1.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50元扣罚。

33.1.1.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强行焊接的,造成火灾事故按集团

33.1.2.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造成安全事故负一切事故责任。

33.1.3.未经同意善自挪用消防器材。

33.2.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100元以上扣罚。

33.2.1.违规吸烟者及发现违规吸烟而不加制止的相关管理人员。

33.2.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携带亲戚朋友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进行参

观、学习、探防的当事人。

第4篇 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评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在产品设计开发、工艺编制及改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污

染,提高环境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新产品开发、工艺更改或其它原因所涉及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发生变化的整个产品设计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职责

4.1 技术中心、工艺技术部在产品设计开发、工艺编制及改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危险;

4.2 制造部负责贯彻工艺文件、执行工艺要求以及对生产过程中引起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异常现象进行反馈。

5 工作程序

5.1 技术中心、工艺技术部在设计时应考虑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中涉及的环保与职业安全卫生指标进行环境因素、危害危险评估和污染预防和危害危险控制,并对重大因素确定整改目标与指标;填写《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可行性评估表》。

5.2 产品设计阶段的环境因素应考虑:能源消耗、噪声、废水/油、新材料使用等;

工艺设计阶段的环境因素应考虑:能/物耗、噪声、废水/液、废油、有害气体、化学品控制等;设计阶段还应考虑为消除和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对于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

5.3 工艺文件中要反映相关环境与危险因素的处理方式和管理方案,采取技术控制措施;

5.4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原因更改工艺,并在生产过程中引起环境异常变化时,制造单位应及时将产生的环境影响反馈到技术单位;

5.5 对工艺设计中,因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产生的不符合项目,要及时重新评审、进行改进;

5.6 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工艺指导。

6 记录保管

6.1 相关记录由企管部统一负责保管

7 相关文件

7.1 培训管理程序

7.2 信息交流/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

8 相关记录

ccc/qr/82028-01《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可行性评估表》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黄智宁.3ds max制作3d交互原型的应用.艺术与设计·理论刊,2009.6

“迎奥运.贝发杯”全国文具设计大赛入围.2008.10

“方太杯’’绿色家电创意设计大赛优秀奖.2007.10

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机项盒界面设计二等奖.2008.3

8l

第5篇 输油工艺管网安全管理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输油工艺管网

2 引用标准

sy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油田公司安全标志设置规范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用管路输送油品,应尽量避免混入空气、水、灰尘等物质。

3.2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爆炸危险场所入口处,如计量间,应设置导静电手握体。手握体应用引线与接地体相连。

3.3 罐区管道明设,必须采用管沟时,应尽量采用不封闭式,对封闭式管沟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强化通风、设阻断墙、定期测定油气浓度、设置危险浓度自动报警器等。油气浓度分别保持在卫生允许浓度和爆炸危险浓度下限以下。自动报警器必须安全可靠,定期校验标定。

3.4 架设管道的管托或支架,不得离开管墩或管座,如属长期性脱离,应进行调整和修理。

3.5 对固定支架和管墩固定装置的强度进行定期监督,如发现断裂脱落,要限期修复。

3.6 对管道上连接的垫片和油麻等要防止破裂老化和腐烂,发现不能完全密封时应予更换。

3.7 管道的保温、防腐及接地

3.7.1 保温材料风化、老化、霉烂、脱落、潮湿不干时,要更换修理。

3.7.2 保温层外的保护层遇有损坏脱落时,要及时修复。

3.7.3 发现防腐层脱落时要按裸露长度的1.2倍进行修补,如每隔10m连续多处脱落,要重新全部防腐。

3.8 阀门

3.8.1 每周检查1次阀体及附件是否清洁完好,填料和垫片有无损坏渗漏,丝杠润滑状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尘土。

3.8.2 阀门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不用借助其它工具。

3.8.3 阀杆光洁垂直,阀芯严密可靠,阀体无破损、砂眼、裂纹和严重锈蚀。阀件齐全完好。

3.8.4 重要部件的阀门要加强检查防护,必要时加罩加锁,如罐区阀门,罐上阀门,输油干线阀门和管组隔断阀门等。

3.8.6 对长期不用的阻断阀,检查阀体、阀垫和垫片等状况。

3.8.7 在上冻前,要排尽阀体积水,清除污垢和机械杂质。环境温度和油品温度低于0地区,要采取防冻措施,如上冻前凡阀槽有丝堵的,应拧开丝堵放去积水和去除锈渣,拧紧丝堵,必要时包裹防寒毡、石棉绳,或加保温箱等。

3.8.8 每年对安全阀的定压灵敏度、可靠性校验1次,调好后加铅封。

3.8.9 对非金属阀、电动阀、电磁阀和气动阀的检查监督,要按介质性质、工作环境、适应的温度范围、本体结构特点等因素作出专门规定。

3.9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第6篇 天然气工艺安全管理措施

天然气处理过程在很多方面具有与化工、石化行业等生产过程相同的特点。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给这些行业带来了巨大变化,其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过程大量采用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材料,随之而来的是产品品种更多且储存量更大、应用的工艺技术更复杂、操作条件更苛刻、工艺系统危害更多等,而愈来愈复杂的工艺系统又对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防止灾难性的工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艺系统的设计、生产满足有关安全要求,就有必要建立和贯彻有效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

1. 工艺安全

(1) 工艺安全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基本出发点之一是预防工艺物料(或能量)泄漏。虽然天然气处理过程发生的各类事故通常表现为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暴漏等形式,但都可归咎为物料的泄漏或能量的释放(也可视为一种泄漏形式)。

工艺系统一旦出现泄漏,就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工艺安全事故。这种物料泄漏或能量释放可能发生在正在运行的工艺装置、原料或产品储罐、输送管道或槽车以及船舶等。

在天然气处理过程中,泄漏出来的天然气或凝液气化后形成蒸气云,其体积增大并蔓延,接触到火源后就会引发火灾或爆炸。火焰烘烤临近设备、管线,又可导致它们破裂;爆炸也可造成周围设备、管线破裂。这样,就会出现更多的泄漏,形成更大范围的火灾或更多的爆炸,即

泄漏→蒸气云→火源→火灾或爆炸→更多泄漏→更多火灾或爆炸

反之,如果工艺物料按照正常工况(温度、压力、流量等)在设备、管线内运行,整个工艺系统就处在安全状态。

(2) 工艺安全的目的是在设计、施工、生产和维修中,运用工程知识、原理和经验,消除或减少与工艺过程相关的危害。

此处所谓的“工艺过程相关的危害”,一方面是指工艺介质本身的危害,另一方面是指工艺过程(对该物料的处理、加工和储运等)所赋予的危害。例如,含硫天然气中h2s的毒性属于其本身的危害性;而在压力容器和管线内流动的高压含硫天然气就具有一定的能量,此处的“具有能量”是指含硫天然气在高压的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危害性。

因此,工艺安全既关注工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物料的理化性质,同时又关注如何处理、加工和储存这些物料。

(3) 工艺安全所指的安全有别于传统的“安全”概念。传统的安全概念主要是指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护作业人员,防止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工艺安全所指的安全则强调采用系统的方法对工艺危害进行辨识,根据建设项目不同阶段(设计、施工和生产)的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辨识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评估它们可能导致的事故频率和后果,并提出对策措施消除危害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危害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工艺安全重视以往设计的经验教训,强调严格执行相关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4) 工艺安全的侧重点是工艺系统或设备、设施本身。职业安全更多的是关注作业人员的行为,而工艺安全除了关注作业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外,则较关注工艺系统或设备、设施本身是否存在技术缺陷或安全隐患,并且重视泄漏事故对工厂设备、设施的损坏和对环境的破坏。

2. 工艺安全管理

(1) 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危险有害物料(或能量)的泄漏,特别是防止由于它们泄漏使人员受到伤害。完善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不但可减少甚至避免人员伤害,也可避免事故带来的重大财产损失。此外,还可通过消除或减少工艺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工艺设备的可靠性,减少不必要的停车,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及延长工艺设备使用寿命等。

(2) 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处理、使用、加工、储存危险有害物料的工厂、装置、设备或设施。它强调运用系统的管理手段来辨识、理解、消除和控制工艺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在设计上确保工艺系统具备可以接受的安全性,并使工艺系统在建成后按照设计意图安全运行。

(3) 工艺安全管理关注工艺系统的“变化”。许多工艺系统安全事故都是由于该系统的“变化”所引起的,例如液位偏高、流量过大、机泵故障等。这种“变化”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是外部作用的结果。如果这些“变化”处于设计预期的范围内,就不会发生事故;反之,由于这些“变化”使工艺系统的运行工况超出设计预期的安全范围,就很可能出现操作问题或事故。这些“变化”可能发生在工艺、设备、设施或作业人员等方面,而且在工厂、装置、设备或设施的使用寿命周期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重要的是要将这些“变化”纳入管理中。

第7篇 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一、内浮顶罐的结构和用途

内浮顶罐是立式圆筒形金属油罐的一种,由于其在降低油品损耗、减少火灾危险性以及满足环保要求等方面较其它形式油罐更具优势。内浮顶把介质即罐内储料和空气有效隔绝,从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内置浮盘是漂浮在油面上的金属质顶盖。

浮盘的结构特点:骨架设计成蛛网状,将整个浮盘分成若干个小单元,再将盖板固定在骨架上部。浮盘的浮力元件浮筒,采用无缝挤压成形,焊缝少密封好,可靠性强,安全性好。浮筒与结构采用分体式,方便调整浮力大小及浮力分布,使浮力分布均匀,使浮顶运行平稳。目前,在炼化企业大量使用内浮顶罐储装汽油及其它易挥发性油品。

二、内浮顶罐验收安全要求

内浮顶罐设计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2003)规范,在使用前按照设计规范和设计参数进行严格验收和进水试验,达到要求时方可投入使用。在投用过程中应达到以下安全要求:

1.内浮顶在全行程上应能无阻碍地正常运行,在升降和静止状态应处于水平漂浮状态。

2.内浮顶周边缘板、浮顶支柱及浮顶上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

3.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各部位导电性良好。

4.支柱、导向装置等穿过浮顶部位密封良好。

5.内浮顶上排液设施试用正常。

6.浮顶上装设的自动通气阀应在浮顶处于支撑状态时自动开启;当浮顶处于漂浮状态时自动关闭,并应密封良好。

7.内浮顶的浮力元件均满足气密性要求。

8.当内浮顶处于最低支撑高度时,浮顶及其以下附件不得相互碰撞;当浮顶处于最大设计液位高度时,支柱不应与固定顶相碰撞。

9.内浮顶罐高液位报警装置投用正常。

10.浮顶密封不得影响液面指示装置和溢流孔的正常作用。

三、内浮顶罐使用工艺管理规定

1.内浮顶罐不得进入和储存含有c3、c4及溶解有氢气(氢气压缩机凝液等)组分的油品。

2.正常使用时不得使用蒸汽、氮气向罐内扫线。必要时必须用水顶之后,用水量为管线容积的6倍以上,以不带油花为合格。顶线后允许用蒸汽、氮气扫线,但必须注意蒸汽、氮气不能进油罐。

3.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压缩风向罐内扫线。

4.内浮顶罐油品贮存温度、输入油品温度应控制≯38℃(汽油),其它油品严格按照工艺指标控制。

5.当内浮顶罐的液位低于进油管时,进油流速要控制≯1m/s;当内浮顶罐的液位高于进油管时,收油速度要控制≯4.5 m/s。

6.拔头油、c5等轻组分应储存在压力容器中,不得单独进入内浮顶罐储存。

7.内浮顶罐油品在调入拔头油、c5等轻组分时要控制调和比例不能超过10%,调和油品的雷德蒸汽压(37.8℃)≯88kpa。

8.要对各生产装置的压缩机凝液、常减压三顶瓦斯凝液和火炬罐凝液进行定期分析,含有c3、c4及溶解有氢气的油品,要首先进行闪蒸减压排出c3、c4及溶解氢气后,方可进入内浮顶罐。

9.内浮顶罐收油前要了解油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温度、所走流程、管线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罐,避免温度高、组分轻的油品进罐。

10.内浮顶罐正常收、付油品时,最低液位应控制在内浮顶处于支撑高度时液位以上200mm;最高液位应控制在最大设计液位高度以下300mm。

11. 内浮顶罐内收油管应设置扩散管。

第8篇 施工工艺、设备运行管理及交通安全

第一部分施工工艺

2023年第一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即将全面开工,按照“学规程、用规程、严守规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工艺,提升电网建设质量,今天重点给大家培训农网中低压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施工工艺主要依据的是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集团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等文件。下面对农网低压台区重点设备的施工工艺进行简要的讲解。

一、变压器台架

1、基础施工及电杆组立

1)变压器台架根开(两根电杆中心线间的距离)为2.5米。

2)台架电杆底部应安装底盘、卡盘。底盘的作用时承受混凝土电杆的垂直下压负荷以防止电杆下沉。

底盘安装应平整,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3) 卡盘的作用是当电杆的倾覆力较大时,增加抵抗电杆倾倒的力量。

4)电杆基坑回填后,应设置防沉土层,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2、接地敷设

1)台架接地网应为闭合环形或“井”字型敷设,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间距不应小于5米。(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 )

2)接地体顶面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3.1条)

3)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 gb50169-2006 第3.4.2条)

4)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 gb50169-2006 第3.3.3条)

5)接地扁钢用黄绿相间的相色漆进行喷刷,每一色标高度为100mm,连接接地线部位不准涂漆。(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 )

6)接地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接地电阻的测量,在充分考虑接地电阻系数的前提下,配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以下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00kva以上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dl/t 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11.4.2条)

3、台架主要设备安装

变压器台架从下至上,主要设备有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变压器、避雷器、接地验电环、跌落式熔断器。

1)低压综合配电箱(jp柜)安装在托担上,jp柜底部拖担中心距离地面1.9m。

2)变压器的低压出线柱与高压令克在同侧,变压器底部托担中心水平面距离地面3.4米。(国网公司《农网10kv柱上变压器台及进出线施工工艺规范》 要求的是3.2米,但是,由于枣庄地区使用jp柜较高,如果按照3.2米安装,jp柜无法安装,因此,公司将高度调整到了3.4米。)

3)避雷器安装要求避雷器横担水平中心距离地面5.5m,避雷器相间距离为0.5m。

4)在距离熔断器横担侧绝缘子中心水平面下0.35m处安装接地验电环,接地验电环应方向一致,并在同一水平面上。

5)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要求使用双担,增加跌落式熔断器的牢固性,熔管轴线与地面垂线的夹角在15 °~30°之间,令克担距离地面为6.8米,令克相间距离不小于0.5m。(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1.0.5条)

4、台架引线安装

1)引线t接端,连接处要涂抹导电膏并用铝包带缠绕,紧固后加装绝缘护套;接头端要涂抹导电膏与接线端子(线鼻子)压接,做相色标识并进行绝缘处理。

2)引线应有一定的弧度,不应使接线端受力,并保证三相弧度一致。

5、标识安装

1)杆号牌安装高度,底部距离地面4-6米。

2)变压器台架警示牌和运行编号牌,应分别安装在变压器托担的左侧和右侧,上沿与变压器槽钢上沿对齐。

3)电杆警示标识,距离地面0.5m处向上应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每一相色高度0.2m,电杆警示标识高度不小于1.2米。

二、线路架设

1、导线排列

1)线路档距。10kv线路在城镇地段,档距40-50米为宜。空旷地段60-100米;0.4kv线路城镇地段,档距40-50米为宜,空旷地段40-60米。( 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第9.0.4条)

2)线间距离。国网公司《配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附表b.2规定

档距40及以下5060708090
裸导线0.60.650.70.750.850.9
绝缘导线0.40.550.60.650.750.9

国网公司《配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附表b.4规定:架空线路与其他安全距离限制

项目10kv
导线与电杆、构件、拉线的净距0.2
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邻的过引线、引下线、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0.3

2、电杆和横担

1)电杆组立要竖直。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支线杆的倾斜、杆稍的位移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集团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施工工艺示范图册》工艺编号010401,工艺编号010402

2)横担安装要横平。横担装于受电侧,中心水平距离杆顶350mm,与线路方向垂直。安装后,横担上下歪斜、左右扭斜,其端部位移不应大于20mm。

10kv直线杆杆顶支架抱箍距离杆顶为150mm。低压横担距离杆顶150mm。

3、拉线安装

1)拉线绝缘子。拉线必须安装绝缘子,在拉线断线的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应小于2.5m。

第9篇 高压工艺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范本

一、概述

在化工生产中,工艺管道把不同工艺功能的机械和设备连接在一起,以完成特定的化工工艺过程,达到制取各种化工产品的目的。工艺管道与机械设备一样,伴有介质的化学环境和热学环境,在复杂的工艺条件下运行,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的任何失误,都有可能导致管道的过早失效或发生事故。特别是高压工艺管道,由于承受高压,加上化工介质的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和高、低温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就更具危险性。

高压工艺管道较为突出的危险因素是超温、超压、腐蚀、磨蚀和振动。管道的超温、超压与反应容器的操作失误或反应异常过载有关;腐蚀、磨蚀与工艺介质中腐蚀物质或杂质的含量和流体流速等有关。振动和转动机械动平衡不良或基础设计不符合规定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管道中流体流速高,转弯过多,截面突变等形成的激振力气流脉动。腐蚀、磨蚀会逐渐削弱管道和管件的结构强度;振动易造成管道连接件的松动泄漏和疲劳断裂。即使是很小的管线、管件或阀门的泄漏或破裂,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灾害,如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多年实践证明,高压管道事故的频率及危害性不亚于压力容器事故,必须引起充分注意。

为了防止事故,强化高压工艺管道的管理,《化学工业部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把高压管道列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并颁发了《化工高压工艺管道维护检修规程》。高压工艺管道的管理范围为:

(1)静载设计压力为10~32 mpa的化工工艺管道和氨蒸发器、水冷排、换热器等设备和静载工作压力为10~32 mpa的蛇管、回弯管;

(2)工作介质温度-20~370℃的高压工艺管道。

二、高压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1.高压管道设计

高压工艺管道的设计应由取得与高压工艺管道工作压力等级相应的、有三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高压工艺管道的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工艺管道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和计算书,并由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发方为有效。

2.高压管道制造

高压工艺管道、阀门管件和紧固件的制造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和批准的有资格的单位承担。制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制造高压工艺管道、阀门管件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安装设备和检验手段。

(2)有健全的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确保制造质量。

制造厂对出厂的阀门、管件和紧固件应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3.高压管道安装

高压工艺管道的安装单位必须取得与高压工艺管道操作压力相应的三类压力容器现场安装资格的单位承担。拥有高压工艺管道的工厂只能承担自用高压工艺管道的修理改造安装工作。

高压工艺管道的安装修理与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5—82金属管道篇;《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 236—82《化工高压工艺管道维护检修规程》;以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对提供安装的管道、阀门、管件、紧固件要认真管理和复检,严防错用或混入假冒产品。施工中要严格控制焊接质量和安装质量并按工程验收标准向用户交工。高压管道交付使用时,安装单位必须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高压管道安装竣工图;

(2)高压钢管检查验收记录;

(3)高压阀门试验记录;

(4)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5)高压管件检查验收记录;

(6)高压管道焊缝焊接工作记录;

(7)高压管道焊缝热处理及着色检验记录;

(8)管道系统试验记录。

试车期间,如发现高压工艺管道振动超过标准,由设计单位与安装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消振措施,消振合格后方可交工。

三、高压管道操作与维护

高压工艺管道是连接机械和设备的工艺管线,应列入相应的机械和设备的操作岗位,由机械和设备操作人员统一操作和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高压工艺管道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和结构。操作人员培训教育考核必须有高压工艺管道内容,考核合格者方可操作。

高压工艺管道的巡回检查应和机械设备一并进行。高压工艺管道检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机械和设备出口的工艺参数不得超过高压工艺管道设计或缺陷评定后的许用工艺参数,高压管道严禁在超温、超压、强腐蚀和强振动条件下运行;

(2)检查管道、管件,阀门和紧固件有无严重腐蚀、泄漏、变形、移位和破裂以及保温层的完好程度;

(3)检查管道有无强烈振动,管与管、管与相邻件有无摩擦,管卡、吊架和支承有无松动或断裂;

(4)检查管内有无异物撞击或摩擦的声响;

(5)安全附件、指示仪表有无异常,发现缺陷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必要时停机处理。

高压工艺管道严禁下列作业:

(1)严禁利用高压工艺管道作电焊机的接地线或吊装重物受力点;

(2)高压管道运行中严禁带压紧固或拆卸螺栓。开停车有热紧要求者,应按设计规定热紧处理;

(3)严禁带压补焊作业;

(4)严禁热管线裸露运行;

(5)严禁借用热管线做饭或烘干物品。

四、高压管道技术检验

高压工艺管道的技术检验是掌握管道技术现状、消除缺陷、防范事故的主要手段。技术检验工作由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部门或外委有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并对其检验结论负责。高压工艺管道技术检验分外部检查、探查检验和全面检验。

1.外部检查

车间每季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

(1)管道、管件、紧固件及阀门的防腐层、保温层是否完好,可见管表面有无缺陷;

(2)管道振动情况,管与管、管与相邻物件有无摩擦;

(3)吊卡、管卡、支承的紧固和防腐情况;

(4)管道的连接法兰、接头、阀门填料、焊缝有无泄漏;

(5)检查管道内有无异物撞击或摩擦声。

2.探查检验

探查检验是针对高压工艺管道不同管系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实施对症性的定点测厚及连接部位或管段的解体检查。

(1)定点测厚

测点应有足够的代表性,找出管内壁的易腐蚀部位,流体转向的易冲刷部位,制造时易拉薄的部位,使用时受力大的部位,以及根据实践经验选点。并充分考虑流体流动方式,如三通,有侧向汇流、对向汇流、侧向分流和背向分流等流动方式,流体对三通的冲刷腐蚀部位是有区别的,应对症选点。

将确定的测定位置标记在绘制的主体管段简图上,按图进行定点测厚并记录。定期分析对比测定数据并根据分析结果决定扩大或缩小测定范围和调整测定周期。根据已获得的实测数据,研究分析高压管段在特定条件下的腐蚀、磨蚀规律,判断管道的结构强度,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

高压工艺管道定点测厚周期应根据腐蚀、磨蚀年速率确定。腐蚀、磨蚀速率小于0.10 mm·a-1,每四年测厚一次;0.10~0.25 mm·a-1,每两年测厚一次;大于0.25 mm·a-1,每半年测厚一次。

(2)解体抽查

解体抽查主要是根据管道输送的工作介质的腐蚀性能、热学环境、流体流动方式,以及管道的结构特性和振动状况等,选择可拆部位进行解体检查,并把选定部位标记在主体管道简图上。

一般应重点查明:法兰、三通、弯头、螺栓以及管口、管口壁、密封面、垫圈的腐蚀和损伤情况。同时还要抽查部件附近的支承有无松动、变形或断裂。对于全焊接高压工艺管道只能靠无损探伤抽查或修理阀门时用内窥镜扩大检查。

解体抽查可以结合机械和设备单体检修时或企业年度大修时进行,每年选检一部分。

3.全面检验

全面检验是结合机械和设备单体大修或年度停车大修时对高压工艺管道进行鉴定性的停机检验,以决定管道系统继续使用、限制使用、局部更换或判废。全面检验的周期为10~12年至少一次,但不得超过设计寿命之末。遇有下列情况者全面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1)工作温度大于180℃的碳钢和工作温度大于250℃的合金钢的临氢管道或探查检验发现氢腐蚀倾向的管段;

(2)通过探查检验发现腐蚀、磨蚀速率大于0.25 mm·a-1,剩余腐蚀余量低于预计全面检验时间的管道和管件,或发现有疲劳裂纹的管道和管件;

(3)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4)运行时出现超温、超压或鼓胀变形,有可能引起金属性能劣化的管段。

全面检验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款项:

(1)表面检查

表面检查是指宏观检查和表面无损探伤。宏观检查是用肉眼检查管道、管件、焊缝的表面腐蚀,以及各类损伤深度和分布,并详细记录。表面探伤主要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等手段检查管道管件焊缝和管头螺纹表面有无裂纹、折叠、结疤、腐蚀等缺陷。

对于全焊接高压工艺管道可利用阀门拆开时用内窥镜检查;无法进行内壁表面检查时,可用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法检查代替。

(2)解体检查和壁厚测定

管道、管件、阀门、丝扣和螺栓、螺纹的检查,应按解体要求进行。按定点测厚选点的原则对管道、管件进行壁厚测定。对于工作温度大于180℃的碳钢和工作温度大于250℃的合金钢的临氢管道、管件和阀门,可用超声波能量法或测厚法根据能量的衰减或壁厚“增厚”来判断氢腐蚀程度。

(3)焊缝埋藏缺陷探伤

对制造和安装时探伤等级低的、宏观检查成型不良的、有不同表面缺陷的或在运行中承受较高压力的焊缝,应用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检查埋藏缺陷,抽查比例不小于待检管道焊缝总数的10%。但与机械和设备连接的第一道、口径不小于50mm的、或主支管口径比不小于0.6的焊接三通的焊缝,抽查比例应不小于待检件焊缝总数的50%。

(4)破坏性取样检验

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超温、超压有可能影响金属材料性能的或以蠕变率控制使用寿命、蠕变率接近或超过1%的,或有可能引起高温氢腐蚀或氮化的管道、管件、阀门,应进行破坏性取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冲击韧性和金相组成等,根据材质劣化程度判断邻接管道是否继续使用、监控使用或判废。

第10篇 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管理标准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pssr)(工艺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实施、职责和管理要求。审查目的是在工艺设备投运之前确定和提出所有影响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因素,并确保:

a) 工艺设备按照设计的要求建设安装;

b) 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c) 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d) 必要的工艺设备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 所有工艺安全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a) 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

b) 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c) 工艺设备的停产检修。

3 定义

3.1 重大工艺变更项目

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重大工艺变更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2 投运前解决项目(即:必改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风险级别属ⅰ级和ⅱ级(参见工艺安全分析管理标准),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

3.3 投运后解决项目(即:遗留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风险级别属iii级和iv级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3.4 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单位指定,对要投运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负责的管理人员。如,作业区经理、事业部生产经理等。

4 职责

4.1 区域负责人

1) 组建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

2) 组织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3) 落实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资源;

4) 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投运前安全审查标准的培训;

5) 主持投运前安全审查预审和审议会议;

6) 审查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

7) 在完成所有必改项后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8) 跟踪落实所有遗留项的完成。

4.2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由区域负责人指定,一般由作业区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其职责是:

1) 组织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具体实施,对审查质量负责;

2) 安排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的任务与进度;

3) 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整改实施;

4)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文件记录。

4.3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

根据项目实施的管理权限由事业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该项目的工艺安全协调员。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通过工艺安全与风险管理培训;

2) 通过工艺安全分析方法培训;

3) 熟悉工艺安全分析方法;

4) 通过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培训者培训。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的职责:

1) 协调与指导生产单位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2) 组织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实施方法的培训;

3) 保证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执行过程符合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4) 整理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有关文件并归档 。

5 管理要求

5.1 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所有项目必须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

5.2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的成立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应当分配各个组员在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过程中所负责的专项审查内容和职责。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至少应当由以下专业人员组成:

1) 工艺技术;

2) 设备管理;

3) hse管理;

4) 工艺设备操作;

5) 工艺设备维修;

6) 电气仪表(必要时)。

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5.3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结合工艺设备的特点和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一起制定一个综合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可在附录的安全审查清单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审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1) 需要完成的工艺安全信息的更新项目;

2) 确认工艺设备的建设与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确认所有保证工艺设备投运与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经准备就绪,并分发给相关人员,包括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

4) 确认已经对员工进行了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的培训;

5) 确认必要的设备测试与检查项目、检查程序以及检查的频次符合要求;

6) 确认所有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已经就绪;

7) 确认应急预案的符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4 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计划

区域负责人和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召集所有组员举行一个预审会议。预审会议内容包括:

1) 安全审查组长应当向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介绍整个项目的概况;

2) 审查并根据工艺设备的特点适当调整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内容;

3) 安全审查组长将任务分配给组员;

4) 制定一个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进度计划;

5) 确定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方的协调机制。

5.5 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实施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应当根据在预审会上确定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对工艺设备进行逐项审查评估。

1) 评估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

2) 应当将发现的缺陷形成书面的记录和综合报告;

3) 为确保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完成80%设备安装之前就开始准备,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定期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不能等到施工结束才开始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

5.6 审议会议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与区域负责人一起审查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会议上应将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进行工艺安全分析,并根据风险级别将其分类为:

a) 投运前解决项目(必改项)

b) 投运后解决项目(遗留项)

5.7 跟踪落实

5.7.1 所有必改项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并制定实施整改的进度,确定完成整改期限。审议会议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周一次),对必改项进行跟踪,直至所有必改项得到落实。

5.7.2 所有必改项完成之后,区域负责人应与审查小组一起审查各项的整改结果,必须得到区域负责人对必改项整改结果的认可,方可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5.7.3 所有遗留项必须落实解决方案和监控措施,并落实负责人(或单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将完成日期补登到安全审查清单和综合审核报告上。

5.8 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分专项或多次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但在正式投运前,需再次召开审议会议,将历次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回顾和再次确认,由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填写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格式见附录c),经区域负责人审查确认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所有遗留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投运。

5.9 属于本区域自行组织的项目,在区域负责人批准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后即可投运。属于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区域负责人批准的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作为投产、项目验收的必须和首要条件。

5.10 文件整理

5.10.1 所有必改项,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5.10.2 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综合报告及有关此项目的工艺风险分析归档在一起,以备后查。

5.10.3 所有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文件,包括审查清单、综合报告以及遗留项的解决方案和跟踪落实计划应归档。

6 审核

每次投运前安全审查后应由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对其完整性与内容进行审核评估。

附录a: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停产维修且没有变更的投运)

附录b: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新改扩建和重大变更项目的投运)

附录c: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

第11篇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工艺安全管理活动,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相关的危害,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规范应用于研发、设计、制造、施工、操作、维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中涉及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的工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规范

操作规程管理规范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工艺安全审核管理规范

hse培训管理规范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

人员变更管理规范

事故管理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范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规范

设施完整性管理规范

启动前安全检查规范

设计阶段hse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艺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简称psm)

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如计划、程序、审核、评估)辨识、评估和控制工艺危害,以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

3.2 工艺安全管理委员会(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committee,简称psmc)

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政策、方针,审议工艺安全管理计划,协调、指导、解决工艺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专业(分)委员会。

3.3 工艺危害分析(process hazards analysis,简称pha)

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来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装置有关的危害,主要包括下列活动:危害辨识、后果分析、危害分析、风险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3.4 危害(hazard)

物料、系统或工艺所固有的性质或特性,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3.5 危害事件(hazardous event)

造成物质、能量的意外或危险性释放(如毒性/腐蚀性泄漏、火灾和爆炸),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一次或一系列非计划事件。

3.6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辨识可能造成危害事件(如爆炸、火灾和毒性物料释放)的工艺、设备、人为因素的系统性过程。

3.7 风险(risk)

某一特定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次)与后果的组合。

3.8 风险评估(risk evaluation)

评估风险程度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9 高危害工艺(higher-hazard process,简称hhp)

生产、使用、贮存或处理某些危害性物质的任何活动和过程。这些危害性物质在释放、点燃或不经意混合时,由于存在急性中毒、可燃性、爆炸性、腐蚀性、热不稳定性、潜热或压缩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的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厂外影响。危害性物质包括任何产生上述影响的以下物质,如压缩可燃气体、易燃物、高于闪点的可燃物、反应性化学品、爆炸物、可燃粉尘、高度或中度急性中毒性物料、强酸、强碱以及蒸汽发生系统。

3.10 低危害操作(lower-hazard operation ,简称lho)

生产、使用、贮存或处理某些物质的任何活动和过程。这些物质很少由于毒性、物理或机械性危害、窒息而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对厂外影响。低危害性物质包括低于闪点的物质、惰性低温气体、蒸汽分配和冷凝水回用系统(所有压力等级)、低压燃料气、低毒性物质、慢性毒性物质、少量的危害性物质。低危害性机械操作包括融化铸造、挤压、造粒或制丸、高速旋转设备操作、纺纱、压延、机械干燥、固体加工。

3.11  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irreversible health effects)

由工艺事故引起的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的非死亡伤害。严重残疾包括削弱器官(如肺、肾)关键功能的永久性损害、永久性限制全身功能的严重烧伤(如手的使用功能丧失)、视觉或其它感觉的丧失或严重减弱、一个重要肢体的截肢或使用功能丧失。该定义并不适用于可康复的健康影响,如可恢复的骨折、不影响大的延续功能的较小伤害(如丧失一个手指)、急性暴露后的慢性健康影响(如致癌性或化学敏感性)。

3.12  工艺事故(process incident)

与工艺设备和物料(包括厂内贮存和处理的工艺物料)直接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故。

注:个人安全事故 (如滑倒、绊跌、坠落、被非工艺设备所击中、撞击、挤压等)不认为是工艺事故。

3.13  现场察看(field tour)

pha 小组对分析对象所在区域进行的实地检查,目的是使分析人员熟悉工艺和平面布置,并开始辨识危害。

3.14  后果分析(consequence analysis)

分析因工程或管理控制失效引发危害事件对企业、社区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3.15  装置定点评审(facility siting evaluation)

对有关建筑、设施的选址、区域布置、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分析的过程。

3.16  人员因素分析(human factors analysis)

对人员及其工作环境如何相互作用的所有方面进行的分析,主要考虑人机工程学,人机界面,注意力分散,培训、技能和表现,操作、维修程序。

3.17  本质安全(inherently safer)

设备、设施或生产技术工艺含有的、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

3.18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

运用管理手段,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统一,以有效地消减和控制风险。如建立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3.19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对工艺设备进行控制,以有效地消减和控制风险。如自动操作系统、联锁和报警等。

3.20  完整性(integrity)

设备或系统能保持完好和/或实现其预期功能的能力。

3.21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p&f,简称 moc-p&f)

为消除或控制变更可能对程序、系统或操作带来的潜在危害,对工艺和设备变更(包括微小变更)进行管理的过程。

3.22  psm关键点(psm critical)

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的环境影响的部件、设备或系统。

3.23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ailure modes and effect analysis, 简称fmea )

一种定性的危害评估方法,该方法采取系统分割的概念,根据实际需要把系统分割成子系统或进一步分割成元件,找出它们可能产生的故障类型及其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3.24  故障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

一种系统的安全分析方法,从特定的故障事件(顶尖事件)开始,分析可能引起该事件的各种原因事件及其相互关系。该方法采用布尔逻辑(布尔代数)符号,形成演绎顶尖事件发生原因及其逻辑关系的逻辑模型(即故障树),可以定量评估顶上事件的发生概率。

3.25  故障假设分析(“what if” analysis)

一种危害评估方法,通过提出问题、回答可能的结果、降低或消除危险的安全措施来评估一系列“假设”问题以辨识潜在的工艺危害。

3.26  故障假设/检查表分析(“what if”/checklist analysis)

将“故障假设”分析法与检查表法相结合的一种危害评估方法。

3.27  危害和可操作性分析(hazard and operability analysis,简称hazop)

一项系统的、定性的危害评估方法,它使用一系列的引导词来研究有关工艺参数的偏离,用来辨识工艺危害和可能的操作问题。

3.28  保护层(layer of protection)

为防止初始事件转化成危害事件和/或减轻危害事件造成的影响,根据pha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一个或多个安全保护系统、装置或措施。如,基本工艺控制系统;关键报警、人员监控、手动调控系统;自动安全联锁系统;压力释放装置;围堰、防爆墙;应急响应。

3.29  维修程序(maintenance procedure)

用于维护或修理工艺设备,使其安全地恢复运行功能的一套综合性指导书。

3.30  操作规程(operating procedures)

一套综合性的工艺操作指导书。详细描述所有工艺状态(如开车、正常操作、停车)的操作参数、操作步骤和安全操作极限及极限外操作的后果,改正和/或避免工艺偏离所采取的措施。

3.31  操作纪律评估(operating discipline assessment)

评估组织在操作纪律方面已经达到的程度,是psm要素评估的补充和扩展。

3.32  结果指标(lagging indicators)

用来衡量psm以往表现的一组或一系列负面事件(如事故、伤害、财产损坏、罚款或处罚等)的数据。

3.33  过程指标(leading indicators)

描述现今的psm状况、预测将来psm表现的一组或一系列数据或指标。

3.34  同类型工厂技术(sister plant technologies)

同一业务领域内多个工厂的产品生产技术,这些工厂具有类似或完全相同的工艺设计基础、危害物料、设备设计基础及经营过程中所特有的工艺危害。

3.35  排气系统(vent system)

将介质排至大气的设备和管道,包括阻爆器、呼吸阀、阻火器、爆破片、环保装置和释压装置。

3.36  人机工程学(ergonomics)

研究人、机及其工作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学科,它运用生理学、心理学、生物力学和其它有关学科知识,使机器和人相互适应,创造舒适和安全的环境条件,从而提高工效。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专业分公司(事业部)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资源保障。

4.3 企业根据本规范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审核。

4.4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5 员工接受有关工艺安全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安全管理各项活动,执行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实施概要

5.1.1 本规范从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3个方面,描述psm 13个要素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具体见附录1。psm 13个要素如下:

-- 工艺安全信息(psi);

-- 工艺危害分析(pha);

-- 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op/swp);

--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moc-t);

-- 人员培训和表现;

-- 承包商安全和表现(csm);

-- 人员变更管理(moc-p);

-- 事故调查和沟通(ii);

-- 应急计划和响应(ep&r);

-- 审核;

-- 质量保证(qa);

-- 机械完整性(mi);

-- 启动前安全检查(pssr)。

5.1.2 应用本规范控制工艺活动时,其活动性质可分为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两类。对高危害工艺和低危害操作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见附录1。

对于不符合hhp和lho定义的范围,介于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之间的操作过程,属于“灰色区域”。

对于灰色区域,要在负责该操作过程的管理部门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后果分析(ca),根据后果分析的结果来界定该工艺过程。

5.1.3 以下情况不执行本规范要求。

-- 属于非hhp或lho的工厂、装置、场所等(如办公室、只处理少量危害物质的实验室、小规模的研发中试工厂、垃圾填埋场);

-- 与工艺无关的单纯机械操作或任务(如安装脚手架、安装栏杆、物料装运等);

-- 仅与物料仓储有关的机械活动(如装盘、运送、堆垛);

-- 小包装危害物料密封后的短程运送。

5.2 操作纪律

实施和持续保持有效的psm需要通过良好的操作纪律来实现。确保良好操作纪律的11个方面如下:

-- 领导承诺;

-- 资源保障;

-- 员工参与;

-- 有效沟通;

-- 程序一致;

-- 不走捷径;

-- 环境优良;

-- 团队合作;

-- 经验共享;

-- 文件有效;

-- 员工自豪。

5.3  psm指标

5.3.1  企业psm计划评估指标

企业应通过设立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psm计划的实施状况。这些指标由直线管理组织定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有关psm计划完成日期要修改或延期时,需经直线管理层的评审和批准,并保留psm延期数量的清单。psm计划评估指标参见表1。

表1  psm计划评估指标

psm指标 hhp lho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要求 建议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第一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第二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应急演练评估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完成的mi测试和检查的关键设备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关键设备的测试和检查临时延期或逾期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关键设备mi测试或检查所要求的校正行动待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操作和维修人员再培训和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要求 要求

工艺技术变更所提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超过期限仍未结束的临时变更或测试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评审/修改的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启动前安全检查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人员变更90天后表现出的能力状况 建议 建议

5.3.2 专业分公司psm表现指标

专业分公司应通过设立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所有适用企业的psm计划执行情况和表现。指标可以包括以下的内容:

--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和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psm事故的数量;

--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第一方审核的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关键设备的mi测试和检查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经批准延期的psm建议和行动项的数量;

-- 逾期未作评审或修改的操作规程的数量;

--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5.3.3 总部psm能力指标

psm能力中心要制定和维护具体的有关psm的指标,可按表2进行评审。

表2  总部psm能力指标

工艺事故 每月

工艺事故的趋势分析 每季度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每半年

第二方psm审核评分的趋势分析 每年

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每年

5.4 psm信息交流分享

存在同类型工厂技术时,通过交流来分享有关psm的知识、经验教训、以及防护系统来保持风险管理的一致性。为保证psm信息交流,专业分公司应制定相关措施,以确保在同类型工厂间有效地交流分享有关psm的资讯。

5.5 业务职责

5.5.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

5.5.1.1 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和维护有效的第二方psm审核计划和psm表现指标,主要包括:

-- 制定年度psm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psm审核;

-- 认定和维护足够的psm审核资源(审核组领导和成员等);

-- 跟踪和评审psm审核的重要指标和结果及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5.5.1.2 在以下方面组织psm培训和提供技术支持:

-- 组织有关工艺危害分析(pha)、装置定点、事故调查、机械完整性(mi)、工艺安全信息(psi)等psm知识的培训;

-- 对企业在psm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的,组织提供专门的技术培训;

-- 组织psm审核员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为企业有效划分hhp和lho提供技术资源;

-- 对兼并和收购前的企业做psm评审,为收购和新建企业的初始hse整合提供支持。

5.5.1.3 组织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集团公司有关psm标准和指南;

-- 涉及工艺安全事故的经验分享(包括外部事故);

-- 工艺事故的趋势和分析;

-- 有关psm的技术培训信息;

-- 企业有关psm的信息需求和问题交流等。

5.5.2 psm 能力中心

psm 能力中心是为集团公司psm的计划实施、改进和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咨询的技术支持机构,包括pha技术组、psi技术组、miqa技术组、事故调查技术组、psm审核技术组。主要职责如下:

-- 参与集团公司psm规范和指南的维护;

-- 根据事故、意见、目标和外部资讯,对psm规范进行年度分析;

-- 提供psm咨询、服务和培训;

-- 参与集团公司内重大工艺事故调查;

-- 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

-- 参与专业分公司和企业psm计划和表现指标的评估;

-- 提供psm审核员培训,参加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第三方评审;

-- 收集、分析集团公司和外界psm指标趋势、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5.3 专业分公司

5.5.3.1 技术部门应保障足够的psm资源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过程中负责工艺危害分析和设计评审。

5.5.3.2 生产管理部门应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定期评审psm表现,制定和维护有效的psm计划,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参加所属企业的工艺安全和风险管理活动;

-- 设立专业分公司的工艺安全目标和指标;

-- 对企业的psm指标和年度计划进行评审;

-- 为企业提供足够的psm资源支持;

-- 推动和协调同类型工厂技术的企业分享管理知识;

-- 为重大项目建设或变更提供咨询和资源;

-- 对涉及psm的关键领导岗位人员变更提供建议。

5.5.3.2 专业分公司hse部门应参加所属企业psm活动(如第二方psm审核、pssr,以及对于可能的收购项目的评审)。具体职责包括:

-- 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和维护企业年度psm计划的执行和评审;

-- 监督和评审企业psm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所属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对工艺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与专业分公司新建或改建项目计划制定,确保psm得到有效实施;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 hse部门设有psm协调员,psm协调员是psm能力中心成员,负责制定和维护专业分公司psm审核计划、指导和协调psm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协助企业挑选psm技术组成员。

5.5.4 企业

5.5.4.1 企业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文化,实施综合性的psm计划,通过操作纪律实现优秀操作。

-- 制定和维护企业psm的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 按psm规范要求制定企业的psm计划和程序;

-- 为psm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

-- 评估已制定的psm计划和程序相符合的程度;

-- 为直线组织保持足够的psm知识、技能和能力提供保障;

-- 鼓励员工广泛参与编制、实施psm计划的活动,征求员工对改进psm计划和系统的意见,鼓励员工参加psm分委员会、工艺危害分析(pha)组和其他psm活动。

5.5.4.2 企业应明确psm领导,组建psm专业(分)委员会。psm专业(分)委员会应协调相关部门并参与以下活动:

-- 制定、沟通、跟踪年度psm目标和指标;

-- 组织制定、发布和更新本企业psm程序;

-- 确定企业生产区域的hhp或lho;

-- 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之间提供psm协调;

-- 组织企业内部psm审核,分析psm审核结果,向管理层汇报psm实施情况;

-- 向员工提供psm方面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与其它外部组织建立联系,有效地分享和借鉴psm知识。

5.5.4.3 企业hse部门应参加企业的psm活动。具体职责包括:

-- 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参与工艺事故调查和报告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5.5.5 相关部门

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在psm方面职责如下:

5.5.5.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或改建装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工艺安全管理的落实,并对psm计划提供支持和咨询。具体职责如下:

-- 收集、整理工艺安全信息(psi)资料包;

--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协助开展pha;

-- 对新装置或改建装置实施质量保证管理;

-- 为制定、维护和更新关键psm的技术标准提供支持;

-- 对现役装置,提供事故调查和机械完整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或培训;

-- 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5.5.5.2 采购部门

-- 对提供影响工艺安全的设备、零件以及安装调试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

-- 对设备微小变更的采购进行管理;

-- 对提供关键设备、技术和服务的新供应商进行审核,撰写质量审核报告。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集团公司、企业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保留本规范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工艺安全管理规范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按附录a和b以及第二方审核管理规范的要求,针对工艺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4 复核与更新

本规范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起不可超过3年。

6.5 偏离管理

企业在依据本规范制定本单位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事业部)批准。企业在执行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6 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规范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6.7 解释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产品工艺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加强产品设计开发和制造工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满足产品和制造工艺符合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东风贝洱热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bt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单位。

2相关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dfl791f00c-p003-5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传达程序》

dfl791f00c-p004-5 《目标、指标与方案管理程序》

3术语

3.1 工艺:使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为产品的方法和过程。

3.2 工艺设计:指编制各种工艺文件和设计工艺装备等过程。

3.3 工艺更改;指生产制造中,装配工艺、设备、材料、工序内容、物流等发生改变。

3.4 “四新”技术: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3.5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在产品研发、工艺规划/设计/更改、工厂规划、设备及原辅材料选用、消耗定额编制过程中贯彻执行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4.2 现场工艺室负责在制造工艺控制、改进过程中贯彻执行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4.3 安环室负责监督与产品、工艺、规划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对出现的问题/偏差提出意见和要求。

4.4 制造部其他部门负责在生产制造及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工艺要求。

5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5.1 研发部应及时获取所有已经批准发布的与dbts产品和工艺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按照dfl791f00c-p003-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传达程序》进行识别、传递和更新,办理审批手续。

5.2 研发部进行产品研发时,应根据用户要求或产品的结构、性能和用途,确定适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入文件中加以明确、在研发过程中予以落实。

5.3 制造工艺规划/设计原则:

5.3.1 制造工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取清洁、无废物或少废物、健康安全的生产工艺。

5.3.2 在规划工厂/工艺布局时,应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要求:

a.污染物(噪声、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点远离厂界敏感点;

b.产生污染物的作业点靠近处理/排放设备设施;

c.厂房定点及朝向考虑通风和采光要求;

d.化学品库房、重点防火库房、液氮/液氩储罐远离人员密集区域,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e.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高噪声作业与低噪声作业、高温作业与低温作业分开/隔离布局;

f.设备设施、通道的布局、间距、空间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h.设置员工休息室和浴室;

i.其他保护环境、保证安全、保持良好工作环境的要求。

5.3.3 设备采购选型/委托制造/自制时,所选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3.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5.3.3.2 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限值

a.金属切削机床:10吨以下数控机床83db(a)、30吨以上普通机床90db(a);

b.开式压力机:公称力/kn≤160限值70db(a)、公称力/kn>160~250限值80 db(a)、公称力/kn≥630限值88db(a);

c.闭式压力机:公称力/kn>2500~6300限值86db(a)、公称力/kn≥6300限值87db(a)。

d.螺旋压力机:公称力/kn≤1000限值76db(a)、公称力/kn>1000~1600限值80db(a)、公称力/kn>1600~3150限值82db(a)、公称力/kn≥6300限值90db(a);

e.其他设备限值85db(a);

f.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其他规定的设备,其噪声限值遵从法规及标准规定;

g.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噪声的检测报告。若委托进行噪声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5.3.4 制造工艺设计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工序质量及职业健康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有关法规及技术政策,不得选用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原辅材料。

5.3.5 选用危险化学品时,应选用危险性低和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危险化学品,并通过安环室的安全、环保特性评审手续方可使用。

5.4 制造工艺改进及投资项目工作流程

5.4.1 研发部负责收集国内外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并开展“四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5.4.2 研发部应定期对现有主要制造工艺进行评审,对能源消耗大、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对安全健康负面影响较大的制造工艺,应编制工艺研究和改进工作计划,改进落后的制造工艺和技术;淘汰国家已发布的“淘汰生产工艺”。

5.4.3 研发部、现场工艺室应结合现场改善活动,通过技术革新,对制造工艺进行持续改进。

5.5 对于产品研发、工艺规划/设计/更改、工厂规划、设备及原辅材料选用过程中出现的涉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研发部及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安环室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安环室有权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以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面影响。

6记录:无

7更改记录表

第13篇 工艺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健康、环保知识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水平和意识。

3、负责编制装置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对装置开停车、检修、工艺变更、技改技措方案进行审查,使之符合安全、健康、环保体系运行要求,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检查装置安全、健康、环保体系的运行情况,查找危害因素并抓好整改。

5、对职工进行安全、健康、环保知识培训和考核。

6、积极开展危害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节约使用资源能源,保护环境。

7、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调查、分析,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

第14篇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1阀池和地下管网

1、避免坍塌事故: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不能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支护设计要合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避免压风机造成的机械伤害。

2地上管网

1、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4、避免机械伤害:压风机放置位置要合理;电动砂轮防护罩不能破损。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

3池内工艺

1、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4设备安装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3、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4、电焊操作时周围人员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弧光辐射;焊接操作时劳保穿戴要整齐,小心灼伤。不了解情况不能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

第15篇 工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负责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教育、考核。

(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参加技安措项目的审查和验收。

(4)对生产工艺过程或状态进行危害分析、风险评价,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5)严格执行安全“五同时”,在安排各类作业活动时,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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