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2、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3、事故隐患的范围
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3.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3.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3.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3.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3.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3.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5、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6、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7、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8、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6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第393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和企业的实际装置运行情况制订自己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394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
第395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396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院,厂长)审核.
第397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院长,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项目:
(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二)项目的资金.
(三)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五)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第398条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第399条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第400条 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请上级支持协调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办理报批手续,如削减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也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401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402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3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4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企业供应部门按计划供应.
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
第405条 安全技术部门必须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企业主管领导做出总结.
第406条 企业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工验收
第407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峻工投用前,应办理检查确认手续后,方可试运行.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由集团公司投资实施的重大安技项目,在验收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第408条 设计单位在使用单位的配合下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第409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章 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科 研
第410条 确定科研课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411条 制订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
第412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413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
第414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415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有判断处理试验过程中异常情况的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416条 扩大试验装置(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试车.
第417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第418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方可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419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0条 扩大试验装置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施工与检修》和《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
第3篇 化工企业设备部制度汇编62页
生产中心设备部制度汇编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机修班相关制度 0
第一条、通用机械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0
第二条、值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三条、常日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条、维修值班班长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条、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
第六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第七条、值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8)
第八条、常日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8)
第九条、维修值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9)
第十条、电氧焊工岗位责任制 (10)
第十一条、电工岗位责任制 (10)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站相关制度 (10)
第十三条、机修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13)
第三章、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14)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14)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14)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五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15)
第四章、锅炉工相关制度 (17)
第一条、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煤炉) (17)
第二条、鼓、引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三条、除氧器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四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9)
第五条、分气缸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六条、除尘麻石塔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七条、叁塔流动床操作规程 (20)
第七条、锅炉工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八条、锅炉班组日常工作规定 (21)
第九条、锅炉房班长岗位责任制 (22)
第十条、锅炉工岗位责任制 (22)
第十一条、锅炉操作台岗位职责 (23)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23)
第十三条、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24)
第十四条、锅炉房环保制度 (24)
第十五条、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24)
第十六条、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25)
第十七条、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25)
第十八条、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26)
第十九条、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26)
第二十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27)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27)
第二十二条、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28)
第二十三条、锅炉班经济核算考核制度 (28)
第二十四条、锅炉爆炸应急预案 (28)
第二十五条、锅炉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37)
第五章、叉车作业人员相关制度 (38)
第一条、叉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第二条、叉车工岗位责任制 (38)
第三条、叉车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39)
第五条、叉车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41)
第六章、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1)
第一条、经理岗位责任制 (41)
第二条、技师、主修岗位责任制 (42)
第三条、班长岗位责任制 (43)
第四条、副班长、主办岗位责任制 (44)
第五条、设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45)
第六条、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制度 (46)
第七章、电梯使用保养制度 (47)
第一条、电梯日常保养 (47)
第二条、电梯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49)
第三条、电梯困梯应急预案 (49)
第八章、压力容器制度 (50)
第一条、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50)
第二条、压力容器工作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1)
第三条、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四条、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 (52)
第五条、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52)
第六条、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54)
第九章、制度增删修改 (5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确保设备管理过程规范化、合理化和透明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条例、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拉多美(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检测、保养、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守依靠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运行的方针,坚持使用与改造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设备管理的人员,应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应用相关科学技术成果和使用经验,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设备所有者和使用者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或使用效果。
第六条公司支持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章、机修班相关制度
第一条、通用机械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适用于拉多美(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有检修设备。
2、在检修中除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外,同时还应执行本通用规程以及为各分类设备编撰的技术规程、并参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检修。
3、设备检修的施工除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还必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4、本规程规定的运行周期,一般是指设备实际运行的累计天数。
5、本规程规定的维修内容,包括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
6、如果发现本规程与其他规程、技术标准有相互矛盾或要求差别较大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设备管理人员,一般情况由班组长决定,若不能确定,可汇报设备经理或生产副总。
7、设备检修施工过程中检修人员应按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检修之前已经知道的设备缺陷情况,能量化的要量化记录,对隐蔽项目应仔细检查分析。设备检修完成后,机修班或检修人员应出具书面检修情况说明或者报告,并存入档案。
8、在大修时,应充分考虑对设备技术进行有计划地更新改造。
(二)、施工前准备
1 、做好安全工作,准备检查,设备检修全过程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者相应项目的作业安全要求。
2、检修人员在检修前要开好班前安全会,并做好记录。
3、检查所有工具、器具、起重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办理如登高、断电、通风、动火证及危险气体浓度检测等相关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检修人员是否穿戴好相应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
6、做好技术准备,熟悉设备说明书,图纸资料、本设备及相关设备的检修解释说明。
7、准备好检修工具、器具及相关检修材料;对可能要更换的配备件落实到位,保证不因缺配备件而影响检修进度。
8、检查检修现场,保证有足够空间以摆放各种零部件,检修车辆能进场作业和良好照
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9、组织安排好检修人员;特种设备在检修前还应办理好相关手续。
10、部件的维修及装配最好在机修班完成,如有必要在现场进行维修时也必须做到:
(1)重新装配前,零部件必须彻底清洗干净,去掉油污、铁屑、沙子及石粉或其它杂质。
(2)对清理干净的零部件必须放在报纸、帆布等干净处,禁止随便放置在地面或其它地
方,防止杂质进入机器零部件内造成机器造成磨损。
(三)、检修装配质量标准
1、设备基础的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各种设备安装标准,不得随意改动设备安装性能和规格,按照横平竖直、运转灵活为验收标准。
2、设备吊装前,必须将设备底座底面及预留孔的的油污、泥土等杂物去除干净。
(四)、.各类轴承的安装方法
1、轴承的安装应根据轴承结构、尺寸大小和轴承部件的配合性质而定,压力应直接加在紧配合的套圈端面上,不得通过滚动体传递压力,轴承安装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1、压入配合轴承内圈与轴是紧配合,外圈与轴承座孔是较松配合时,可用压力机将轴承先压装在轴上,然后将轴连同轴承一起装入轴承座孔内,压装时在轴承内圈端面上,垫一块金属材料做的装配套管(铜或钢管),严禁直接敲打轴承圈。轴承外圈与轴承座孔紧配合,内圈与轴为较松配合时,可将轴承先压入轴承座孔内,这时装配套管的外径应略小于座孔的直径。如果轴承套圈与轴及座孔都是紧配合时,安装时内圈和外圈要同时压入轴和座孔,装配套管的结构应能同时压紧轴承内圈和外圈的端面。
1.2、加热配合通过加热轴承或轴承座,利用热膨胀将紧配合转变为松配合的安装方法。是一种常用和省力的安装方法。此法适于过盈量较大的轴承安装,热装前把轴承或可分离型轴承的套圈放入油箱中均匀加热到
80-100℃,然后从油中取出尽快装到轴上,为防止冷却后内圈端面和轴肩贴合不紧,轴承冷却后可以再进行轴向紧固。轴承外圈与轻金属制的轴承座紧配合时,采用加热轴承座的热装方法,可以避免配合面受到擦伤。用油箱加热轴承时,在距箱底一定距离处应有一网栅或者用钩子吊着轴承,轴承不能放到箱底上,以防沉杂质进入轴承内或不
均匀的加热,油箱中必须有温度计,严格控制油温不得超过100℃,以防止发生回火效应,使套圈的硬度降低。
1.3、推力轴承的安装推力轴承的轴圈与轴的配合一般为过渡配合,座圈与轴承座孔的配合一般为间隙配合,因此这种轴承的安装,双向推力轴承中的轴圈应在轴上固定,以防止相对于轴转动。轴承的安装方法,一般情况下是轴旋转的情况居多,因此内圈与轴的配合为过盈配合,轴承外圈与轴承室的配合为间隙配合(即内圈与轴是紧配合,轴承外圈与轴承室松配合)。
各类轴承过盈配合的安装方法
表中n-平均实测过盈量d―公称尺寸
(五)、减速机的安装及调试
1、箱体与底座接触良好,箱体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砂眼,用煤油装入箱体检查,不得有渗漏;各接合面严密不漏油。
2、箱体安装应水平其横向、纵向不平度不得大于0.04 mm/m。
3、齿轮各轴应平行且水平,其平行度误差、水平误差均应不大于0.04mm/m。
4、齿轮安装的要求,还应注意齿轮啮合面积一定要符合规定,轴水平度、平行度的误差也应保证啮合面积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5、各连接螺栓应紧固,防松垫圈等不得遗漏。油路、油孔应畅通,给油漏斗、挡油板等应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6、箱体内有冷却水管的减速机,水管应畅通,并按工作压力的1.5倍试压,达到不渗不漏;即可试运行。
(六)、电动机的安装及调试
1、安装基础要求:基础必须结实、坚固、平坦且不受外部震动影响,必须检测基础是否会与电动机产生共振。通常采用混凝土基础。基础不能有裂缝。
2、准备垫片,建议厚度为0.05、0.1、0.2、0.5、1钢板各若干,以备使用。
2.1、准备橡皮锤、调节螺栓、液压千斤顶,用于轴向和水平调整。
2.2、准备一个千分表,最好准备一个激光光学分析仪,用于设备的精确校正。
2.3、准备一个简单的杠杆,用于校正时转动转子。
3、轴中心校准。电动机与负载的轴中心线必须对准,否则会损坏转轴、轴承和电动机。
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调校,直至电动机轴中心线和负载的轴中心线满足联轴器安装和联接的轴向和角度偏差标准要求。
4、电动机垂直方向通过增减垫片来校正。电动机轴线对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建议不超过1mm,电动机底脚支承面的平面度公差建议不超过0.3mm。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调校,直至电动机轴中心线和负载的轴中心线满足联轴器安装和联接的轴向和角度偏差标准要求。
5、用度盘式指示器或其他类似仪器检测调试结果。根据通用惯例,轴之间的水平和角度偏差控制在0.05mm- 0.10mm内,轴向偏差不超过0.10mm。
6、电动机均为整件运输。滚动轴承的电动机出厂前均加了润滑脂,可以直接投入运行。建议首次运行时不必拆装。如果拆装,则需加入与外形图上同牌号的润滑脂。如果更换润滑脂牌号,则需将原有润滑脂清洗干净。禁止不同牌号的润滑脂混合使用。润滑脂可以是优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的电动机,给滑动轴承润滑油箱和供油系统加注正确牌号的润滑油(见外形图),使润滑油达到正确的油位(观油孔的红圈中心位置)。
7、电动机允许顺、逆两个方向旋转。用户可自行选定旋转方向。电动机出厂时的旋转方向为从负载端看顺时针旋转。检查各连接线是否接线正确,是否可靠紧固。检查冷却风机转向是否符合要求。冷却风机必须按指示标牌方向旋转。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基础的紧固螺栓都已装配良好并紧固到位。准备就绪,即可通电试运行。
(七)、传动皮带、链条的安装及调试
1、平皮带、三角皮带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两皮带的轮宽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误差小于1.5mm。
1.2、皮带松紧适宜(手指按下大约15mm),各皮带受力均匀,三角皮带与皮带轮底部应有间隙,不允许相互摩擦。
1.3、三角皮带的选型、数量均应按设计或图纸规定配备,不得随意更换或改变。
2、链条传动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链轮的主动轴与被动轴应平行,误差不得大于0.5/1000mm。
2.2、两链轮的轮宽中央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偏差不得大于1mm。
2.3、链条运行平稳,啮合良好,无冲击现象。链条松紧适当,被动轮的齿垂度符合下列要求:
a) 链条与水平线夹角不大于45º时,齿垂度为两链轮中心距的2%。
b) 链条与水平线夹角大于45º时,齿垂度为两链轮中心距的1-1.5%。
(八)、斗式提升机的检修方法
1、斗式提升机分为两种:一种是链环传动式;另一种是钢丝绳芯输送皮带传动式;检修斗式提升机前,必须确认制动器工作安全可靠,料斗内无积料,空载运转正常,输送皮带无走边现象(链条松紧适度)。
2、链环式斗式提升机短链检修时,应注意短链必须断电后并悬挂警示牌,方可检修;还应拆除一条待安装好后,再拆除另一条更换。严禁同时拆除两条链环维修。
3、钢丝绳芯斗式提升机安装接口或者接口检修时,应注意在提升机顶部悬挂手动葫芦或者卷扬机(检查悬挂位置是否垂直牢固,连接钢丝绳必须达到起吊设备2倍以上承受力度)牵引,防止皮带打滑,损坏皮带及料斗和检修人员安全,严禁麻痹大意。
4、链条严重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防止链环断裂脱落,损坏料斗和提升机外壳而堵死提升机。
5、料斗严重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因输送原料不及时而堵死提升机。
6、斗式提升机必须每个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尽快处理。
(九)密封件安装及注意事项
1、装配o型密封环应正确选择预压量。橡胶密封圈用于固定密封、法兰密封,预压量为橡胶圆直径的25%;用于运动密封,预压量为橡胶圆直径的15%。
2、装配成套v型密封圈,预压量适当;如需搭接,应切成45 º坡口,相邻两圈的接口还需要错开90 º以上。
3、装配a型y型u型密封圈,其唇边应对着被密封介质的压力。
4、压紧石棉盘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压紧油石棉盘根,第一圈和最后一圈宜压装干石棉盘根,以防止有渗出。
b) 压装铝箔或铅箔包石棉盘根,应在盘根内缘涂一层润滑油脂调和的鳞状石墨粉。
c)盘根圈的接口应切成小于45 º坡口,相邻两圈的接口还需要错开90 º以上。
d)盘根不宜压得过紧。
5、装配环形间隙密封、曲折(迷宫式)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环形间隙密封、曲折密封间隙内一般应填满润滑脂(气封除外)。
b) 缝隙应均匀。
6、装配骨架式油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壳体孔的安装,需要壳体孔表面粗糙度、表面质量尤为重要;必须坚持内壁无碎屑、划痕、灰尘及铸造颗粒;使用木锤或相近锤轻轻平稳均匀压入。
b)在轴上的安装,油封内径通常小于轴径,形成一定的过盈量,安装时使用圆锥形或圆锥工具进行装配;轴上
带有螺纹、沟槽、花键时还需要套上一层保护套防止划伤油封。
(十)、齿轮油泵及管路的检修方法
1、齿轮油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齿轮外缘与外壳间隙一般为0.08-0.2mm;
b) 齿轮端面与侧盖间隙一般为0.1-0.2mm;
c) 轴套间隙一般为0.04-0.04mm,滚动轴承径向间隙一般为0.03-0.05mm。
2、润滑、液压系统管道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整齐、合理并尽量缩短管路,根据压力、管径、材料选用;
b) 并列的交叉压力管路,其管壁之间应当有适当的空间,防止震动干扰;
c)管接头螺纹部分的密封填料,可用聚四氟乙烯、硝基、酸基漆、管路螺纹密封剂等,应严密不漏。
d) 压力管道的选用,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内壁光滑清洁,无砂眼、锈蚀、气孔、铁皮等缺陷;压力管道的连接,一般有螺纹连接、法兰连接、焊接连接三种。
(十一)、设备试运行
1、每台(套)机械设备检修及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除按本章规定执行外,还需要按分类是分别执行。
2、试运行前应对机械设备附属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润滑部位是否加足润滑剂,各运转部位有无中午遗留在内,符合要求后方可试机。
3、试运行步骤:先无负荷、有负荷。先部件、部件至组件、组件至单台(套)设备、整套设备运行。上一步骤未合格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行。试运行中,还应注意启动、换向、变速、停止时,运动应平稳、不得有爬行、跳动、和冲击等现象。
4、必要时:试运行前先用人力盘车2-3转,盘车时应灵活自如,无明显阻滞现象。
5、电气设备应在空载、运行、装料三个不同阶段分别测出电流、是否不正常,发热、是否发出噪音以及润滑情况进行记录。
6、新安装或维修过的各类设备设备均要做24小时的跟踪观察和运行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7、对维修或更换过的电气设备,应适当调整下次维修、保养的间隙,同时要做好防止电气、线路、断路器老化等工作。
第二条、值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仔细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做好巡检工作,巡检时务必带好手锤、扳手、钳子和听棒,对每台运行设备逐台检查,不得漏检,并
重点检查易发故障设备。
(六)、检查生产操作人员是否遵章操作,制止违章野蛮作业。
(七)、检查并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及时补充润滑油。
(八)、发现设备隐患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紧急停车。
(九)、维修设备时必须可靠断电,并有人监护开关或挂禁止合闸牌。
(十)、做好巡检维修记录,交待好未处理好的设备隐患。
(十一)、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生产中所有设备。
(十二)、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现场,协助督促岗位搞好设备卫生。
第三条、常日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协助值班维修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及时做好换下设备、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将修好的设备、配件防腐并标识。
(六)、随时做好生产中的抢修准备,备足各种零配件,尽量避免临急采购。
(七)、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钢结构筑物的制做安装。
(八)、修理设备时应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不得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断电,并挂好禁止合闸牌。
(十)、电工、电焊工、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一)、动用电氧焊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否则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进入容器内类内必须有人监护,并可靠断电。
(十三)、起重物件时,起吊物下严禁站人,物件必须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应经过严格检查。
(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尤其是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好防漏电措施。
(十五)、严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废纱烂布,不得乱丢乱放,应放入有盖的铁桶中,集中处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释剂必须盖严。
(十七)、动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
(十八)、做好工具辅材的摆放,和维修场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九)、久停未开、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设备做好试车验收工作。
(二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工具。
(二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门口工作地,备品配件库,设备维修现场。
第四条、维修值班班长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二)、督促维修工并亲自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四)、做好维修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
(五)、组织本班(组)员工做好设备的技术创新、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
(六)、督促员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酒后上岗,检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积极主动汇报反映设备状况,做好修理过程中的配件测绘记录工作。
(八)、团结好班(组)员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主动汇报员工的思想动态。
(九)、制定设备维修的中小修计划,申报材料计划。
(十一)、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本班(组)管理细则。
(十二)、做好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备用设备标识明显准确。
(十三)、组织开好本班(组)的班前班后会,重点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参加设备事故分析会,并对因维修质量和巡检不力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十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对设备进行抢修,做到随叫随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设备的润滑。
(十七)、组织做好生产工具的准备和维修工作,检查和维护好公司的各
种设施。
(十八)、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生活设施、供水用电装置。
(十九)、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房外工作场地,设备维修现场。
第五条、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四)、从事电氧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氧焊。
(五)、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15米内从事电氧焊作业,确有需要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分的安全措施。(六)、到容器内从事电氧焊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做好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七)、使用的焊机必须绝缘良好,电压正常,高压侧防护装置良好,没有裸露电线。
(八)、氧气、乙炔表完好齐全,开关扳手无油污,氧气、乙炔管无老化龟裂,确保装有阻火器并保持完好。(九)、氧气、乙炔瓶不能合存合运,须相距10米以上,存量不能超5瓶。
(十)、无压力容器焊接证不能从事焊接压力容器工作。
(十一)、工作完成后必须清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十二)、协助钳工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十三)、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电焊机,氧气、乙炔瓶,公司各种设备装置,建筑构筑物。
(十四)、本岗位所辖卫生:电氧焊场地,维修场地。
第六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二)、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三)、从事电器维修安装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从事电器维修安装。
(四)、负责全公司的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证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检修作业时,必须两人互相配合,禁止单人操作。
(六)、潮湿环境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严禁安全措施不完备安装维修电器。
8、经常清理电器装置,保持清洁;维修清理必须可靠断电,并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七)、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接驳电线,安装电器。
(八)、加强巡回检查,督促用电单位安全用电,做好用电保护措施(接地接零防漏电)。
(九)、各种电器保险配匹相当,不得用其它材料替代保险。
(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所用电器装置及用电设备。
(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各配电房,电箱、电机、维修场地。
第七条、值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服从上级安排,以保证操作工安全为先。随叫随到,不推卸,不敷衍。
(二)、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完好。善于发现设备故障隐患,不出现设备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
(三)、必须在工作中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安全,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及时预防安全隐患。
(四)、不出现因没有仔细核对正确而造成的错误。
(五)、不准将维修工具、配件等物品在维修地点以外长时间放置,应及时整理、入库,维修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将卫生问题遗留给操作工。
(六)、维修班长班前先了解设备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七)、值班人员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外,应定时清理现场。
(八)、闲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九)、做好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八条、常日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协助值班维修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及时做好换下设备、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将修好的设备、配件防腐并标识。
(六)、随时做好生产中的抢修准备,备足各种零配件,尽量避免临急采购。
(七)、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钢结构筑物的制做安装。
(八)、修理设备时应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不得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断电,并挂好禁止合闸牌。
(十)、电工、电焊工、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一)、动用电氧焊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否则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进入容器内类内必须有人监护,并可靠断电。
(十三)、起重物件时,起吊物下严禁站人,物件必须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应经过严格检查。
(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尤其是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好防漏电措施。
(十五)、严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废纱烂布,不得乱丢乱放,应放入有盖的铁桶中,集中处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释剂必须盖严。
(十七)、动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
(十八)、做好工具辅材的摆放,和维修场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九)、久停未开、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设备做好试车验收工作。
(二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工具。
(二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门口工作地,备品配件库,设备维修现场。
第九条、维修值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督促维修工并亲自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做好维修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
(六)、组织本班(组)员工做好设备的技术创新、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
(七)、督促员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酒后上岗,检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八)、积极主动汇报反映设备状况,做好修理过程中的配件测绘记录工作。
(九)、团结好班(组)员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主动汇报员工的思想动态。
(十)、制定设备维修的中小修计划,申报材料计划。
(十一)、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本班(组)管理细则。
(十二)、做好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备用设备标识明显准确。
(十三)、组织开好本班(组)的班前班后会,重点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参加设备事故分析会,并对因维修质量和巡检不力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十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对设备进行抢修,做到随叫随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设备的润滑。
(十七)、组织做好生产工具的准备和维修工作,检查和维护好公司的各种设施。
(十八)、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生活设施、供水用电装置。
(十九)、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房外工作场地,设备维修现场。
第十条、电氧焊工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前行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的、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道人。此外还应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如棉纱,汽油等)。
(二)、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物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换新的。
(三)、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随近通过,孔洞能与这些管理道处于同一地沟内。
(四)、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五)、在金属容器进行焊接时,至少应在窗口外面设一人监护。
(六)、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潭溅入眼睛。
(七)、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清理焊机卫生,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且持证上岗。
(四)、发电机房、配电房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且发电机房、配电房、配电箱必须上锁,避免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五)、每天对供电线路、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线路和生产电气设备能正常使用,并做好巡查记录。
(六)、线路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掉电源,并在显眼处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
(七)、对电力的正常供给和电气设备能正常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站相关制度
一、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是用于指导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的技术文件和依据,它包括职责、管理范围、运行原理、操作守则、化验检测、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
2、本规程适用于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操作运行员工,也适用于管理、化验、技术和维护检验人员,还可供有关专业人员参考。
3、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应达到懂原理、会操作、能诊断、可排故,同时还可进行简单的维护管理,保证处理效果。
(二)、职责
1、污水处理站员工应保证站内所有设施的完好,并处于良好的运行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本规程和企业相关规定,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实现安全运行,达到废水处理要求效果。
3、做好营运工作记录和水质检测报表,接受企业主管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管理范围
从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起,至污水流经污水处理站的各个单元,实现达标排放后,排出污水站排入外排管网的全部建构筑物、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和绿化、卫生、安全系统。
(四)、运行原理
本工程主体采用物化-生化工艺,生化工艺采用“厌氧+ 接触氧化”工艺,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五)、操作守则
1、各设备开机前准备:检查各管路连接及开启是否正常,有无滴漏现象;检查各线缆有无破损及脱落现象,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检查各设备仪器是否完好。
2、保证风机的正常运转,做好风机的日常巡查,如油位、冷却水、各螺栓紧置程度等,发现问题参照说明书及时解决。
3、确保每天进入生化池的水量,水质稳定。
4、排泥:物化沉淀池排泥时间、排泥量视加药量而定;沉淀池排泥频率为根据好氧池中mlss现场定。
5、污泥处置:根据排泥周期,定期安排槽罐车抽出池内剩余污泥,外运进行处理。
6、严格控制进水指标及水量,防止由于水质波动过大影响菌种生长;每天做好菌种观测纪录:污泥沉降比、絮凝性、沉降性等,和各池(ph调节池、集水池、综合废水调节池、厌氧沉淀池、二沉池出水、终沉池出水等)水质指标测定:包括cod、ph,并计算其去除率,以便及时调整进水方案,每天1次。
(六)、注意事项
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对水池、设备巡检时一定要高度集中,不得跨安全防护栏外作业。
2、机电设备检修应切断电源,在中控室开关处示挂检修标识。
3、污水、污泥均应严格按规定消毒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4、所有污水处理用药剂、原料等均不能与生活饮用水源和食品接触,防止中毒事故。
二、污水处理使用管理制度
1、值班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2、值班管理人员须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相关的巡检及维护保养,每天巡检次数不得少于3次(即早上上班开机、中途切换供氧泵以及下班前停机检查)。
3、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填写污水处理站日常巡检记录、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设备运行情况(具体见附表)。
4、值班管理人员领用污水处理电房钥匙时要进行登记记录。若钥匙遗失,须报知设备部门负责人林伟喜(电话:150********,短号:658190)或安全部门相关负责人王伟(电话:136********,短号:652680)。
5、污水处理系统的两台供氧泵必须交替使用,单台持续运行不可超过4小时,供氧泵每天须运行8-12小时。
6、运行时,供氧泵温度不可过高,当发现供氧泵温度超过规定温度(运行温度不超过80℃)时,须手动切换另一台使用。
7、当其中一台供氧泵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换另一台工作,随后进行检查处理。
8、为保证各池密闭性。在值班人员巡检、维护结束后,须关紧池盖,防止杂物进入而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9、值班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保证供氧泵及抽水泵已停机并将按钮打到中间位置,谨防时控器出现故障自动启动
10、设备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监督值班人员是否有巡检、启动污水处理设备,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三、污水处理巡检制度
1、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和起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2、值班管理人员应对时控开关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3、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电房内供氧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温度(运行温度不超过80℃)过高时要立即处理。
4、值班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备用供氧泵是否良好(确保润滑油不倒抽、压力表指示为零等),发现立即处理。
5、值班管理人员须检查污水池水位情况,根据液位高低进行适当调节浮线高低。
6、值班管理人员须检查各池中是否落入杂物并清理。检查完毕须关紧池盖,每季度应对污水池内淤泥进行清理。
7、值班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进行一次巡检,关闭供氧泵及抽水泵。
四、污水泵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对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轴承位应定期加油、其它部位检查。
2、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
3、污水泵在运行过程中,轴承温度不能超过环境温度35℃,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4、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
5、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
6、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7、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8、如发现污水泵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9、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第十三条、机修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为保障运行检修班班组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班组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班组培训工作真正起到提高班组人员素质的作用,提高班组工作能力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的培训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如有工作安排未进行的可以在第二个月进行,但不得有遗漏。
2、班组培训的主题内容必须精要简练、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解决班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人的不足之处着手,切实提高班员的素质。培训工作可结合送电线路等级工考试内容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班组培训的形式应多样化,如:专题讨论、专业技术人员讲课、现场操作培训、参加学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事故分析等。
3、班长和班组技术培训员每月根据本月工作的主题内容积极商议,作好充分准备。班组培训工作原则上由班长主持。在开展培训工作时,班长和班组安全员要调动好班员的积极性,正确引导班员围绕主题开展活动。班组的培训记录要真实反映学习的情况。
4、班组在完成培训工作后,应向领导汇报培训情况,如有需要应请领导到现场点评。
5、班组培训的开展和记录应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培训记录由班组技术培训员负责:
a)明确培训的主题内容;
b)讲清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c)说明进行此次培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d)培训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
e)培训工作的讨论、小结。
6、班组培训工作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内容将围绕一个季度的培训工作进行,如有不合格的人员可以重做一次,重做一次扣30元作为班费。
7、班组每月对个人的培训记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有学习有记录,缺一次记录扣50元,责令在两天内重新进行记录,如再次检查有问题将累加扣罚。班组培训所有班员必须按时到场,如有未到者必须有原因,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每人扣50元/次。
第三章、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四)、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七)、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八)、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九)、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十)、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主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三)、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四)、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五)、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六)、加强对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抓好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让其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确保司炉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二)、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资料应长期保存。
第五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生产需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
2、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3、制订和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定期收集、整理特种设备有关记录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前段时间特种设备运行中的经验教训并制订改进措施。
6、每月针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7、制订和实施特种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9、积极改善特种设备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成三个部分进行应对: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1、消防组:由安全领导小组下属的义务消防队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使用消防水枪或其他灭火器材扑灭可能扑灭的火险,如火势蔓延则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
1.2、疏散组:负责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切断电源,关闭所有机械设备,指挥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
1.3、救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4.3、车间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撤离。
第四章、锅炉工相关制度
第一条、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煤炉)
一、锅炉必须经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式作,并确认正常才允许点火。对新、移装、大修或者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取决于锅炉型式、容量及炉墙干湿程度,一般小型锅炉不得少于4天,本单位15吨锅炉不得少于一天。
四、点火升压时,要保持锅炉温度慢慢升高,不得快速提升锅炉温度。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一般水循环较好的小容量锅炉,要控制1-3小时,本单位15吨锅炉就控制在5小时左右。
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六、运行正常后,必须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或水温)和水位稳定。
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炉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辅机等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汽试验一次;每周至少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以上的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八、在给煤后或拨火前应注意将炉门关严,炉膛应保持负压,防止火焰喷出伤人。
九、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补焊、拧动手孔和人孔螺丝或敲打各受压部件。
十、在停炉之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煤,停炉后炉内压力不能继续升高,根据情况放出锅内蒸汽
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挡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燃烧室内的余煤,清除所有烟道、灰斗的灰渣
十一、锅炉运行中,遇到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二条、鼓、引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检查地脚螺丝、联轴器螺栓是否松动,油位是否正常
2、用手拨动联轴器旋转,检查有无摩擦、卡位现象
3、开通冷却水阀门
4、将进风门闸板关闭
5、待风机旋转正常后慢慢开启风门闸板
二、运转正常后,要检查运行情况:
1、应无异音和摩擦现象
2、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指示正确,润滑油温度不超过60℃
3、轴承温度正常,振动、串轴不超过规定值
4、传动皮带完整,无跑偏及脱落现象
5、安全遮栏完整,地脚螺丝紧固
6、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机
三、鼓、引风机停用
1、按下停电按钮,切断电源
第三条、除氧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除气器正常运行时,水位维持在:60%-80%、内部压力保持在:0.02mpa、水箱水温维持在:102℃-104℃。
二、保持给水在饱和状态,保证含氧量合格;压力安全阀不漏汽,不误动;除气器溢水装置不误动,不泄漏;对空排气门不喷水;经常注意压力,水位调整器的运行情况,失灵时应改为手动。
三、除气器给水采用双路给水泵,一路正常给水,一路备用,采用自动给水,正常给水泵出现故障时由司炉工手动启用备用泵。
四、除气器压力下降的原因:1、压力自动调节器失灵,加热蒸汽量不足或者中断;2、补水过快、过多,补水温度过低;3、表计失灵。
处理措施:1、将压力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维持除气器内压力在规定范围内;2、适当控制补水速度,及时调整;3、压力表失灵,参照其他表计加强监视,尽快更换。
五、除气器压力升高的原因:1、压力自动调节失灵;2、供热负荷增大,压力上升3、减温减压器出口压力升高。
处理措施:1、把压力自动调节器切换为手动,降低除气器内部压力;2、除气器压力恢复时,注意安全阀回座情况,发现卡涩及时处理。
六、除气器产生振动的原因:1、除气器过负荷,除气头压力波动,造成进水管摆动;2、补水过快或忽大忽小不均匀;3、除气器内部压力突然下降,引起汽水沸腾。
处理措施:1、降低除气器负荷,调整恢复除气器正常压力;2、控制补水量均匀,补水速度适当;3、振动出现在启动时,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七、通过锅炉水位计监测除气器是否正常给锅炉供水,通过控制台电流表(供水电流为65a-70a)监测给水泵是否正常给锅炉供水。
八、除气器因故障不能正常供水,不能停止生产时暂时开启锅炉直供水装置,立即排除故障恢复除气器供水。
第四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电动给水泵的启动:
1、检查地脚螺丝、联轴器连接紧固情况
2、手动转轴检查给水泵及电动机转动情况
3、检查轴承润滑油油位,开启冷却水
4、打开给水泵进水阀
5、打开给水泵出口管压力表旋塞
6、启动电动机,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有无异常音响
7、待电动机转速正常后,缓慢开启水阀,待出水阀全开后,应将阀门手轮倒转回一圈。
二、电动给水泵运转正常后,要检查运行情况:
1、注意给水泵运转的音响,振动及温升(轴承外壳的温度不超过60-70℃为宜)
2、检查齿轮箱润滑油
3、检查压力指示
4、遇到紧急情况可开启备用给水泵后再将故障给水泵停机。
三、停泵操作
1、按下停电按钮,切断电源
2、关闭给水泵出水阀和进水阀
3、给水泵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
4、将本班组给水泵故障及切换给水泵运行情况记录到运行记录表备查
第五条、分气缸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班,交接班时交班班组应将本班汽压、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好并交给接班班组。
二、根据生产情况用工艺规定,合理调配送汽,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三、锅炉房要经常与各用汽高塔生产班组紧密联系,紧密配合,及时掌握汽压变化情况,并做好汽压变化记录。
四、熟悉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分汽缸和各用汽高塔的管道、压力表、排压阀等仪器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五、节假日或停工休息日必须将所有进、出口阀门关死,并必须打开排压阀、排污阀,将管道和分汽缸内的蒸汽排尽,检查压力表是否归零。
六、送汽前先排尽管道及分汽缸内的冷凝水,送汽时应侧身缓慢打开汽阀,阀门开到底时,回转半圈防止卡死,并预先通知各用汽高塔生产班组。如遇停电、停汽或设备故障,必须关掉全部汽阀。
七、提高警惕,保证安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和逗留分汽缸区域,不得利用锅炉设备(包括分汽缸)烘烤衣服等物品。
八、生产结束后,关闭各开关、阀门,清扫地面,整理工具,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第六条、除尘麻石塔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锅炉时先向脱硫除尘塔供水,待排水口有水流溢出后,才能开启引风机,停炉时,先停引风机再停止向脱硫除尘塔供水。
二、锅炉运行中要勤于检查除尘塔供水情况,当发现溢流槽有堵塞时,应及时清理,溢流槽的水位随时保持在调试好的高度,并控制除尘塔用水量不应过大,以免烟气带水。
三、锅炉运行中必须经常监察除尘塔后的温度
当锅炉机组带正常负荷时,除尘塔后的烟气温度在正常值±5℃以外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排除。
四、注意锅炉运行中的除尘塔阻力
阻力增加可能是锅炉超出力运行和锅炉风量太大(包括漏风)或除尘器排灰口堵塞,使除尘塔内积水,破坏了除尘塔内的动力场;也可能是排污口、除尘塔体漏风并使烟气带水,或者造成除尘塔出口处积灰;还可能因除尘塔内壁局部无水膜区使内壁局部积灰而产生局部向心的干扰气流,这部分气流的水滴被带出除尘塔,还可能是除尘器后烟道腐蚀开裂造成大量漏风。
五、烟气带水
出现烟气带水现象,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引起除尘塔阻力增加诸原因外,进入除尘器的烟道上部和侧面的挡水檐因堵塞失去作用使烟气进口断面积形成水帘,当烟气以一定的速度进入时,吹散水帘及溢流槽顶部砖和溢流口部分未按图施工,使水膜被旋转上升的烟气吹散等,都将造成烟气带水,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排除。
六、排灰口堵塞
排灰口堵塞产生的原因可能是除尘塔顶部或烟道入口处因积灰严重而倒塌;或因除尘塔检修后对塔体内部清理不够;还可能是除尘塔供水时造成排灰口处积灰堵塞等,应勤于检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排除。
第七条、叁塔流动床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调试、使用
1、缓缓开启设备进水阀,对交换塔进水,待交换塔注满水后,调至所需流量。
2、启动软水泵。
3、依次开启饱和树脂阀,使树脂进入再生塔及清洗塔(以树脂高度至塔上方的视镜一半为准)。
4开启新生树脂阀及喷射器动力水阀,调节树脂输送量,一般情况下,输送压力为0.1mpa。
5、开启盐水阀,调节盐液流量,使喷射器把盐液抽吸入再生塔。
6、打开通往进水流量计(清洗、预清洗流量计)的阀门,调至额定流量,提供再生、清洗用水,设备即可正常运行。
7、树脂运行流量与树脂输送量保持一致(从两塔之间视镜观察)
二、停床
当设备需停止运行时,按启床顺序依次关闭阀门及水泵电源即可,若长时间停床,应将再生、清洗塔树脂送回交换塔(关闭饱和树脂阀,加大新生树脂返回量即可)
第七条、锅炉工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二)、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三)、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穿拖鞋、打赤脚。做到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四)、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后,方可操作。
(五)、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转向、刹车等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出车。
(六)、装运物货不得超载,应有专人指挥,作业时货物应装稳、系牢,不准长距离(1公里以上)运输货物,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
(七)、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不得乘人。
(八)、严寒季节,要加强防寒防冻措施。做好叉车的保养、送修送检工作。
(九)、做好地台板的集中、整理、分类、维护工作。
第八条、锅炉班组日常工作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各司炉工要做好交接班的记录,对本班发生或者需要下班处理的事项要交接清楚;
2、在设备停机多日开首个班次时,必须提前半天开机试运行;主要检查管道、压力表、安全阀、保温棉、是否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每班次不得少于两次对除氧器、回水装置、脱销装置、静电除尘装置;新塔、旧塔及锅炉分汽缸主要仪表
和安全阀的检查,具体人员由班长安排;具体检查时间为: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 晚上20:00-21:00 凌晨04:00-05:00
第4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总结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及班组长参加。
2、安全例会要对日常检查和本季度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 安全例会要安排和布置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4、 安全例会应对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政策、会议精神等进行及时的传达和布置,做到安全工作优于日常生产。
5、安全例会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及时的推广和落实,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下去。
第5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6篇 化工企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 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 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 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 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 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1、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其中: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1.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1.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1.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2、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代培实习人员、临时工等来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应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工作。
3.2.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安环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安环科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车间(分公司)进行教育。
3.2.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环员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环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3.2.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安环科存档。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江西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江西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建设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3.3.2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5分。
3.3.3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5-10分。
3.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安环科有权停止其作业。
3.3.5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扣5-50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发证单位吊销其操作证。
3.4、“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3.4.1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3.4.2脱岗6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工上岗。
3.4.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投入使用。
3.4.4各分公司对临时工必须进行相应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要出题进行考试,并把考试教育情况上报安环科备案。
3.5、经常性安全教育
3.5.1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要求受教育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教育结束后,各分公司要写出小结上报安环科。小结中要写明本次全员安全教育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并附有缺席人员名单(注明原因)。
3.5.2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每次的生产例会、生产调度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大会等不同场合,把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黑板报、标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演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3.6、各生产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以及班组的班前会。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讲解本月、本周、本日的工作任务、性质、安全生产要求、注意事项等,要强调反“三违”以及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等。各种活动和会议要有记录,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公司级干部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4.2、公司中级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安环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 环科组织实施。
4.3、班组长及班组安环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5、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5.1、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应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安全教育培训应纳入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应在人员、物资和资金上予以保证。
5.3、各车间应建立健全生产班组职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台帐,如期进行填写。
5.4、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向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报,公司安环科、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引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将给予严肃处罚。
5.5、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5.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8篇 化工企业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设备能力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设备检修对自制备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化工企业(矿山)机械加工车间(机修车间)的加工任务,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2.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必须于年底前根据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的消耗、库存情况编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加工计划。加工计划要按季、月安排生产。实施计划及加工图纸每月提前25天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下达。加工车间在1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工艺、工时定额,落实材料、工装,核算生产能力,于月前5天编出月度作业计划后进行施工,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作考核依据。
3.机床数量少(5台以下)的车间要自行安排月、日计划。车间设备员安排计划后,应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便于考核。
4.机械加工车间每周召开一次由各生产车间设备员参加的调度会,除通报加工情况外,还要安排计划外的加工任务。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计划平衡(或协调)会,检查月度加工计划的完成情况、项目进度,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机械加工应实行工时定额管理和经济核算。车间每月公布各机床或操作工人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表彰先进。
6.机械加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设置专门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加强工序质量检查,未经检验的半成品,下道工序不准自行施工。大型铸锻件及高压件必须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凡生产的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7.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召集有关部门或人员研究处理。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品时,操作者应填写产品报废单,找出原因,吸取教训。车间要经常召开质量分析会,交流操作经验,不断提高加工质量。
8.各机械加工单位应及时上报月加工计划完成情况,内容如下:
(1)产量铸铁(吨)、铸钢(吨)、有色金属(吨)、加工件(件/吨)、铆焊件(件/吨);
(2)品种(项目)项目完成率=(实际完成项/计划项)×100%;
(3)质量要考核加工件的合格率和废品率;
(4)台时利用率=(实际利用台时/应有台时)×100%;
(5)定额工时完成率=实际总完成工时/项目总定额工时)×100%;
(6)修旧利废指修旧利废的项目、件数及创造或节约的价值。
第9篇 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各厂、部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2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厂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的监督与督促整改,对厂内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价。
3要求
3.1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可以分为日常性、定期性、专业性、综合性检查等。
(1) 日常安全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所分管专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搞好整改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厂进行专业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3) 季节性安全检查:依据季节变化的特点,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 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毒为重点。季度检查还可以同节日检查相结合进行,如与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在节日前进行。
3.2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 生产厂区是否执行“生产厂区内十四个不准”。
(2)进入容器、设备作业是否执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 动火、用火、防火是否执行“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和“厂区动火作业规程”。
(4)操作工是否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
(5)机动车辆是否执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6)电器作业是否执行电器作业的有关票证制度。
(7) 工业卫生管理是否执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8)登高作业是否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9) 断路作业是否执行“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10)抽堵盲板是否执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11) 事故管理是否执行“事故管理制度”。
(12)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是否执行“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3)安全教育是否执行“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4)安全检查是否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5)吊装作业是否执行“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16) 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7) 建筑物、设备基础、支撑管架是否存在无变形、开裂、露筋、下沉和超负荷情况。
(18) 消防管理是否执行“消防管理规范”。
(19)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新项目是否执行“三同时”规定。
(20) 生产现场是否有“三违”现象。
(21) 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22)安全生产是否执行“五同时”规定。
相关说明
一、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厂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 不准独立作业。
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动火区。
六、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简称“三同时”)。
七、三违
(1)违章指挥;(2)违章作业;(3)违反劳动纪律。
第10篇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 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 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 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 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 .1 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 .2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 .1 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 .2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 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 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 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 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 .3 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 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 .1 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 .2 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 .3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 .1 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 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 .1 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 .2 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 .2.1 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 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 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 维修前的准备
4.3.1.1 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 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 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 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 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 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 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 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 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 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 .1 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 .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 .3 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 .4 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 .5 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 .6 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 .7 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 .8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 .9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 .10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 .11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 .12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 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 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 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 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 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 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 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 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 .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 .4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 .5 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 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 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 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 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 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 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 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 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 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 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 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 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 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 记录
6.1 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 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 安全检查分析表。
6.5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 特种设备档案。
6.8 固定资产报废单。
6.9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 检验报告。
第11篇 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 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5、 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12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0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