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车间设备使用制度
1、设备的操作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各种设备的操作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岗位工达到操作能力,方能上岗,上岗后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防违章操作。
3、鼓风机操作
启动鼓风机前,检查确认风机煤气系统、管线、阀门、初冷器、轴封、齿轮箱、油位符合技术规定。采用蒸汽吹扫煤气系统排液管,做到机体无积液、畅通无阻,下液池、水封槽有足够水位。进行手动盘车,电工确认一切正常方可使用,将风机出口小循环全部打开,启动鼓风机。
4、离心泵操作
启动离心泵前,进行手动盘车,确认转动灵活,检查螺丝有无松动,润滑油和冷却水供应是否正常,水泵和吸入管路进行排气,电工确认电路正常可以使用,打开入口阀门,关闭压力表的旋塞,关闭泵的出口阀后,启动电机。当泵达到正常转速后,逐渐打开泵的出口阀门和压力表的旋塞,调节到需要的压力,检查泵运行时的噪音和震动情况,测量轴承的温升,使用泵出口阀门调节所需压力。
第2篇 化工企业车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
2.1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2.2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
3.1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2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3.3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 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3.4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3.5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3.6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3.7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4.3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4.8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4.9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5.5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7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6.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6.4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第3篇 化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第4篇 化工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各生产工段长:每日一次系统性、全面安全生产自检工作。
自检范围:
1.1所在工段各岗位生产系统所属定性、设备、运行设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2根据岗位生产运行记录,检查“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纪情况、违规操作。
1.3根据各岗位每小时设备巡检情况,查找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安全隐患。
1.4自检结果采用表格式上报车间。
2、车间安全责任人:
2.1 每天8:30前听取各生产工段长当日自检情况。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对各系统环节做详细调查、了解、盘查各岗位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巡检表汇总。
车间每周六下午组织安委会成员及工段长对车间系统、地毯式排查,将结果汇总,提出整改意见,采用表格反馈单上报公司安环科。
第5篇 化工车间冷鼓工段设备润滑制度
1、目的
生产系统所有配置的运转设备是生产中无可代替的主要工具,也是生产中的主要环节,是生产中的生命线,为确保系统能源稳定连续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好、维护保养好,让运转设备为企业更好地发挥效力,特制定运转设备维修、保养润滑制度考核方案。
2、管理设备
配置罗茨鼓风机,液下泵,焦油外售泵,循环氨水泵,剩余氨水泵,凝结水泵,上下段冷凝泵,采暖泵,循环水泵,低温水泵,制冷水泵,消防水泵。
2.1 罗茨鼓风机:
2.1.1 注油部位:前后轴齿轮箱、轴瓦。
2.1.2 注油标准:齿轮箱视镜油位中线。
轴瓦两侧陈油挤出。
2.1.3 使用油标准:长城得威中负荷齿轮油l-ck220。2#锂基脂。
2.1.4 注油工具:手提扁桶,黄油枪,黄油杯。
2.1.5 游标检查时间:运转时,每一小时,检查一次。
2.1.6 注油要求:齿轮箱每三个月更换一次;轴瓦每班挤压一次。
2.2液下泵:
2.2.1 注油部位:联轴器下部有油口。
2.2.2 使用油标准:2#锂基脂。
2.2.3 注油标准:轴承部位内部有陈油挤出。
2.2.4 注油工具:油枪。
2.2.5 注油要求:每班注油一次。
2.3焦油外售泵、剩余氨水泵、凝结水泵、上下段冷凝泵、采暖泵、低温水泵、制冷水泵、消防泵:
2.3.1 注油部位:轴箱。
2.3.2注油标准:视镜油位中线或油点溅出;
2.3.3 使用油标准:20-40#普通机油。
2.3.4 注油工具:手提扁桶。
2.3.5 检查时间:运转时,每小时检查一次。
2.4 循环氨水泵、循环水泵:
2.4.1 注油部位:前后轴承座。
2.4.2 注油标准:轴承座内侧陈油挤出。
2.4.3 使用油标准:2#锂基脂。
2.4.4 注油工具:油枪。
2.4.5 检查标准:每小时检查一次;每点班注油一次。
注:(1)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此考核:
(2)漏注或谎注油一次,班长免当月奖金50%,值班人员免20%;
(3)因注油不及时或未按标准执行,造成熔烧零部件或停机,免去班长三个月奖金,值班人员免两个月奖金;
(4)车间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工段长每天必须检查两次以上;
(5)各班注油情况,详细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备查。
第6篇 化工厂油库车间奖惩制度条例
油库车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车间内部管理,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出发,本着“注重考核,客观对待”的原则,对班组、个人在劳动纪律工作表现、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七个方面予以考核。
第二条:“七个方面的”考核为月考核,分值为百分制(劳动纪律15分,工作表现20分,文明生产10分,设备能源10分,安全环保20分,技术质量15分。参加活动10分)。
第三条:各班组的分值按当月的考核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其基本分值。同时,在下述奖惩的某些项目中,以金额为基准,操作时再与分值相对照。
第四条:奖励的来源,一是从违纪的扣罚中产生:二是从厂给予的二次分配权中产生;三是从相关因素中产生。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再以班组为大为分发奖金时,本班个人扣减奖金在本班中体现。
第六条:原则上出一天勤,有一天奖金(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请假三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六小时以上的为一天假(折减方式30元/半天,-50元、一天,不足一天的可口头说明。否则必填写请假条,病假如不能到单位,可告知,待病愈后须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体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第二章各项考核标准规定
第一条:劳动纪律的考核
一、病事假的规定
1、按厂里的规定,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者(两个“数”以内的病事假每一个假均按当月奖金个人日平均奖的8%折减。半天假累计成一天算。两个“数”均不含)。
2、3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6小时以上者为一天假。一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3、病事假可先告之,病愈后需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4、职工请假向行政正主任、书记、副职请假,考勤有核算员考核。
5、无故迟到、早退,-50元/人次(某班出现上述现象每月达3人(次)以上的,-100/人(次)。
6、各组织召集各种会议及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之,每次折减50元,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减奖金100元。
7、寝室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减班长就爱那个劲50元/人。
8、因主观因素损坏、丢失公物的,视情节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次。
9、就餐造成浪费、卫生不好、带饭让其通报批评的,-50元/(人)次。
10、因个人因素未接到车间通知而误其工作或活动的-50-100元/人次。五次以上者均车间除名,交厂安排。
11、出现脱、串、睡、误岗的,当事人-100元/人次,班长-50元/次(负责人了除外)。无特殊情况离岗超15分钟的,-50元/人次。
12、搞不团结并造成一定影响的-50元/人次。班长未做工作且未及时反应情况的寓意相应批评或处罚。属班长个人问题,解除其职务或更为严厉的处罚。
二、集中特殊情况的考核
1、对于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学期课给一次假(为一周,多日者,课按照正常事假处理),同时,须递交所在学校函授、考试的通知函。否则,按正常事假处理。
2、对直系亲属的住院护理。原则上给累计10天公假,11天以上者,按正常事假办理(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子女)。
3、本人结婚、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超过的每天按正常事假处理。本人生病住院,按厂规定执行(如遇重大疾病,均请示领导确定)。
4、结婚登记均准两个半天假。开学生家长会均准四个半天假,但需要学校通知函(遇有特殊的情况即时确定)。否之按事假办理。逢中高考有3天公假。孕妇每月两天的体检,可一并使用,也可分四个半天使用。否之,按事假办理(孕期在4-9个月内)。
5、女工流产、上环等均按上级规定执行。女工在临产前20天课休息(特殊情况另定)。本人结婚,可提前休息,(男10天,女一周)。爱人生小孩,男方在女工临产前后有一周的假护理。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否之,超一天,按正常请假折减。
6、停产期,遇有双亲病故,应提前广告之,前后可有一周的假。否之,按正常事假走的,每月按10%奖金额折减。
三、不得奖金的处罚
1、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2、为完成车间交办各项任务的。
3、旷工一次以上。
4、一般病假超30天,事假超15天以上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上岗工作的。
6、所有厂里所规定不得奖金的范畴。
第八条:工作表现的考核
1、工作不负责任,有失职行为的,车间内部检查某班有失误的、未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的,20-50元/人次。
2、厂或上级各部门的检查车间被处罚了,按所扣相应的分值(金额)扣罚改版(或班长当事人)。属车间领导责任的,由两位正职负责或予以处罚。
3、组织安排工作不主动,有消极怠工现象的,经说服教育不改进的,除批评外,-30元/人次。
4、各类全员技能安全等考试时,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及格者,-100元/人次,四次以上者取消当日奖金或均待岗,交厂里安排。
5、工作积极主动,某一方面表现较突出或有特殊成绩(被厂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等),按影响力的大小给予30-200元/人次的奖励。
第九条:参加活动的考核
1、对厂里、车间所组织的整体活动不参加者-50/人次。
2、积极参加车间、厂举行的各种活动、竞赛等取得前3名的,奖30-100元/人次(组),公司级以上取得名次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上级给予奖励了,原则上车间不再重奖)。
3、体合理化建议(提案)被采纳的,奖励30-100元/人(班),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请求厂里给予重奖。
4、得到社会表扬(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事、捐献等方面),有一定影响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车间可奖励50-100元。
第十条:文明生产、质量技术、安全环保、设备能源四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按照厂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班组长的考核
如在历次的检查及日常工作出现的属于班长责任问题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班长50-100元/人次。反之,奖励班长同等金额。
第十二条:车间领导的考核
1、车间副职及管理人员由正职考评。车间正职由厂里考评。
2、车间正职在本车间内的考核范畴基础上,只罚不奖。其他管理人员均与职工一样在奖罚之列。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上班期间,对职工的个人请假出现空岗的,原则上属车间指派的其他人员,该请假人所折扣的奖金按其天数加到其他人员身上。
2、原则上奖金与工作量成正比。即同等条件下,人少班同人多班的劳动要大些,其奖金分配时要向该班倾斜些(指改版缺勤人属较为客观的情况下照此办理。否之,该班平时出勤率较差的,不予奖)。
3、所减扣额作为奖励或经费使用。上述情况与上级有关精神相违背的,按其上级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 检修期间,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厂里安排的任务的前提下,给予职工一定的串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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