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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设备部制度汇编62页(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3 热度:40

化工企业设备部制度汇编62页

第1篇 化工企业设备部制度汇编62页

生产中心设备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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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机修班相关制度 0

第一条、通用机械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0

第二条、值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三条、常日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条、维修值班班长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条、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

第六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第七条、值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8)

第八条、常日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8)

第九条、维修值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9)

第十条、电氧焊工岗位责任制 (10)

第十一条、电工岗位责任制 (10)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站相关制度 (10)

第十三条、机修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13)

第三章、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14)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14)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14)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五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15)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15)

第四章、锅炉工相关制度 (17)

第一条、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煤炉) (17)

第二条、鼓、引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三条、除氧器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四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9)

第五条、分气缸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六条、除尘麻石塔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七条、叁塔流动床操作规程 (20)

第七条、锅炉工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八条、锅炉班组日常工作规定 (21)

第九条、锅炉房班长岗位责任制 (22)

第十条、锅炉工岗位责任制 (22)

第十一条、锅炉操作台岗位职责 (23)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23)

第十三条、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24)

第十四条、锅炉房环保制度 (24)

第十五条、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24)

第十六条、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25)

第十七条、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25)

第十八条、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26)

第十九条、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26)

第二十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27)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27)

第二十二条、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28)

第二十三条、锅炉班经济核算考核制度 (28)

第二十四条、锅炉爆炸应急预案 (28)

第二十五条、锅炉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37)

第五章、叉车作业人员相关制度 (38)

第一条、叉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第二条、叉车工岗位责任制 (38)

第三条、叉车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39)

第五条、叉车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41)

第六章、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1)

第一条、经理岗位责任制 (41)

第二条、技师、主修岗位责任制 (42)

第三条、班长岗位责任制 (43)

第四条、副班长、主办岗位责任制 (44)

第五条、设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45)

第六条、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制度 (46)

第七章、电梯使用保养制度 (47)

第一条、电梯日常保养 (47)

第二条、电梯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49)

第三条、电梯困梯应急预案 (49)

第八章、压力容器制度 (50)

第一条、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50)

第二条、压力容器工作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1)

第三条、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四条、压力容器维修保养制度 (52)

第五条、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52)

第六条、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54)

第九章、制度增删修改 (5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确保设备管理过程规范化、合理化和透明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条例、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拉多美(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检测、保养、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守依靠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运行的方针,坚持使用与改造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设备管理的人员,应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应用相关科学技术成果和使用经验,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设备所有者和使用者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或使用效果。

第六条公司支持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章、机修班相关制度

第一条、通用机械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适用于拉多美(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有检修设备。

2、在检修中除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外,同时还应执行本通用规程以及为各分类设备编撰的技术规程、并参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检修。

3、设备检修的施工除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还必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4、本规程规定的运行周期,一般是指设备实际运行的累计天数。

5、本规程规定的维修内容,包括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

6、如果发现本规程与其他规程、技术标准有相互矛盾或要求差别较大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设备管理人员,一般情况由班组长决定,若不能确定,可汇报设备经理或生产副总。

7、设备检修施工过程中检修人员应按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检修之前已经知道的设备缺陷情况,能量化的要量化记录,对隐蔽项目应仔细检查分析。设备检修完成后,机修班或检修人员应出具书面检修情况说明或者报告,并存入档案。

8、在大修时,应充分考虑对设备技术进行有计划地更新改造。

(二)、施工前准备

1 、做好安全工作,准备检查,设备检修全过程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者相应项目的作业安全要求。

2、检修人员在检修前要开好班前安全会,并做好记录。

3、检查所有工具、器具、起重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办理如登高、断电、通风、动火证及危险气体浓度检测等相关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检修人员是否穿戴好相应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

6、做好技术准备,熟悉设备说明书,图纸资料、本设备及相关设备的检修解释说明。

7、准备好检修工具、器具及相关检修材料;对可能要更换的配备件落实到位,保证不因缺配备件而影响检修进度。

8、检查检修现场,保证有足够空间以摆放各种零部件,检修车辆能进场作业和良好照

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9、组织安排好检修人员;特种设备在检修前还应办理好相关手续。

10、部件的维修及装配最好在机修班完成,如有必要在现场进行维修时也必须做到:

(1)重新装配前,零部件必须彻底清洗干净,去掉油污、铁屑、沙子及石粉或其它杂质。

(2)对清理干净的零部件必须放在报纸、帆布等干净处,禁止随便放置在地面或其它地

方,防止杂质进入机器零部件内造成机器造成磨损。

(三)、检修装配质量标准

1、设备基础的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各种设备安装标准,不得随意改动设备安装性能和规格,按照横平竖直、运转灵活为验收标准。

2、设备吊装前,必须将设备底座底面及预留孔的的油污、泥土等杂物去除干净。

(四)、.各类轴承的安装方法

1、轴承的安装应根据轴承结构、尺寸大小和轴承部件的配合性质而定,压力应直接加在紧配合的套圈端面上,不得通过滚动体传递压力,轴承安装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1、压入配合轴承内圈与轴是紧配合,外圈与轴承座孔是较松配合时,可用压力机将轴承先压装在轴上,然后将轴连同轴承一起装入轴承座孔内,压装时在轴承内圈端面上,垫一块金属材料做的装配套管(铜或钢管),严禁直接敲打轴承圈。轴承外圈与轴承座孔紧配合,内圈与轴为较松配合时,可将轴承先压入轴承座孔内,这时装配套管的外径应略小于座孔的直径。如果轴承套圈与轴及座孔都是紧配合时,安装时内圈和外圈要同时压入轴和座孔,装配套管的结构应能同时压紧轴承内圈和外圈的端面。

1.2、加热配合通过加热轴承或轴承座,利用热膨胀将紧配合转变为松配合的安装方法。是一种常用和省力的安装方法。此法适于过盈量较大的轴承安装,热装前把轴承或可分离型轴承的套圈放入油箱中均匀加热到

80-100℃,然后从油中取出尽快装到轴上,为防止冷却后内圈端面和轴肩贴合不紧,轴承冷却后可以再进行轴向紧固。轴承外圈与轻金属制的轴承座紧配合时,采用加热轴承座的热装方法,可以避免配合面受到擦伤。用油箱加热轴承时,在距箱底一定距离处应有一网栅或者用钩子吊着轴承,轴承不能放到箱底上,以防沉杂质进入轴承内或不

均匀的加热,油箱中必须有温度计,严格控制油温不得超过100℃,以防止发生回火效应,使套圈的硬度降低。

1.3、推力轴承的安装推力轴承的轴圈与轴的配合一般为过渡配合,座圈与轴承座孔的配合一般为间隙配合,因此这种轴承的安装,双向推力轴承中的轴圈应在轴上固定,以防止相对于轴转动。轴承的安装方法,一般情况下是轴旋转的情况居多,因此内圈与轴的配合为过盈配合,轴承外圈与轴承室的配合为间隙配合(即内圈与轴是紧配合,轴承外圈与轴承室松配合)。

各类轴承过盈配合的安装方法

表中n-平均实测过盈量d―公称尺寸

(五)、减速机的安装及调试

1、箱体与底座接触良好,箱体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砂眼,用煤油装入箱体检查,不得有渗漏;各接合面严密不漏油。

2、箱体安装应水平其横向、纵向不平度不得大于0.04 mm/m。

3、齿轮各轴应平行且水平,其平行度误差、水平误差均应不大于0.04mm/m。

4、齿轮安装的要求,还应注意齿轮啮合面积一定要符合规定,轴水平度、平行度的误差也应保证啮合面积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5、各连接螺栓应紧固,防松垫圈等不得遗漏。油路、油孔应畅通,给油漏斗、挡油板等应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6、箱体内有冷却水管的减速机,水管应畅通,并按工作压力的1.5倍试压,达到不渗不漏;即可试运行。

(六)、电动机的安装及调试

1、安装基础要求:基础必须结实、坚固、平坦且不受外部震动影响,必须检测基础是否会与电动机产生共振。通常采用混凝土基础。基础不能有裂缝。

2、准备垫片,建议厚度为0.05、0.1、0.2、0.5、1钢板各若干,以备使用。

2.1、准备橡皮锤、调节螺栓、液压千斤顶,用于轴向和水平调整。

2.2、准备一个千分表,最好准备一个激光光学分析仪,用于设备的精确校正。

2.3、准备一个简单的杠杆,用于校正时转动转子。

3、轴中心校准。电动机与负载的轴中心线必须对准,否则会损坏转轴、轴承和电动机。

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调校,直至电动机轴中心线和负载的轴中心线满足联轴器安装和联接的轴向和角度偏差标准要求。

4、电动机垂直方向通过增减垫片来校正。电动机轴线对底脚支承面的平行度建议不超过1mm,电动机底脚支承面的平面度公差建议不超过0.3mm。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调校,直至电动机轴中心线和负载的轴中心线满足联轴器安装和联接的轴向和角度偏差标准要求。

5、用度盘式指示器或其他类似仪器检测调试结果。根据通用惯例,轴之间的水平和角度偏差控制在0.05mm- 0.10mm内,轴向偏差不超过0.10mm。

6、电动机均为整件运输。滚动轴承的电动机出厂前均加了润滑脂,可以直接投入运行。建议首次运行时不必拆装。如果拆装,则需加入与外形图上同牌号的润滑脂。如果更换润滑脂牌号,则需将原有润滑脂清洗干净。禁止不同牌号的润滑脂混合使用。润滑脂可以是优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的电动机,给滑动轴承润滑油箱和供油系统加注正确牌号的润滑油(见外形图),使润滑油达到正确的油位(观油孔的红圈中心位置)。

7、电动机允许顺、逆两个方向旋转。用户可自行选定旋转方向。电动机出厂时的旋转方向为从负载端看顺时针旋转。检查各连接线是否接线正确,是否可靠紧固。检查冷却风机转向是否符合要求。冷却风机必须按指示标牌方向旋转。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基础的紧固螺栓都已装配良好并紧固到位。准备就绪,即可通电试运行。

(七)、传动皮带、链条的安装及调试

1、平皮带、三角皮带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两皮带的轮宽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误差小于1.5mm。

1.2、皮带松紧适宜(手指按下大约15mm),各皮带受力均匀,三角皮带与皮带轮底部应有间隙,不允许相互摩擦。

1.3、三角皮带的选型、数量均应按设计或图纸规定配备,不得随意更换或改变。

2、链条传动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链轮的主动轴与被动轴应平行,误差不得大于0.5/1000mm。

2.2、两链轮的轮宽中央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偏差不得大于1mm。

2.3、链条运行平稳,啮合良好,无冲击现象。链条松紧适当,被动轮的齿垂度符合下列要求:

a) 链条与水平线夹角不大于45º时,齿垂度为两链轮中心距的2%。

b) 链条与水平线夹角大于45º时,齿垂度为两链轮中心距的1-1.5%。

(八)、斗式提升机的检修方法

1、斗式提升机分为两种:一种是链环传动式;另一种是钢丝绳芯输送皮带传动式;检修斗式提升机前,必须确认制动器工作安全可靠,料斗内无积料,空载运转正常,输送皮带无走边现象(链条松紧适度)。

2、链环式斗式提升机短链检修时,应注意短链必须断电后并悬挂警示牌,方可检修;还应拆除一条待安装好后,再拆除另一条更换。严禁同时拆除两条链环维修。

3、钢丝绳芯斗式提升机安装接口或者接口检修时,应注意在提升机顶部悬挂手动葫芦或者卷扬机(检查悬挂位置是否垂直牢固,连接钢丝绳必须达到起吊设备2倍以上承受力度)牵引,防止皮带打滑,损坏皮带及料斗和检修人员安全,严禁麻痹大意。

4、链条严重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防止链环断裂脱落,损坏料斗和提升机外壳而堵死提升机。

5、料斗严重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因输送原料不及时而堵死提升机。

6、斗式提升机必须每个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尽快处理。

(九)密封件安装及注意事项

1、装配o型密封环应正确选择预压量。橡胶密封圈用于固定密封、法兰密封,预压量为橡胶圆直径的25%;用于运动密封,预压量为橡胶圆直径的15%。

2、装配成套v型密封圈,预压量适当;如需搭接,应切成45 º坡口,相邻两圈的接口还需要错开90 º以上。

3、装配a型y型u型密封圈,其唇边应对着被密封介质的压力。

4、压紧石棉盘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压紧油石棉盘根,第一圈和最后一圈宜压装干石棉盘根,以防止有渗出。

b) 压装铝箔或铅箔包石棉盘根,应在盘根内缘涂一层润滑油脂调和的鳞状石墨粉。

c)盘根圈的接口应切成小于45 º坡口,相邻两圈的接口还需要错开90 º以上。

d)盘根不宜压得过紧。

5、装配环形间隙密封、曲折(迷宫式)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环形间隙密封、曲折密封间隙内一般应填满润滑脂(气封除外)。

b) 缝隙应均匀。

6、装配骨架式油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壳体孔的安装,需要壳体孔表面粗糙度、表面质量尤为重要;必须坚持内壁无碎屑、划痕、灰尘及铸造颗粒;使用木锤或相近锤轻轻平稳均匀压入。

b)在轴上的安装,油封内径通常小于轴径,形成一定的过盈量,安装时使用圆锥形或圆锥工具进行装配;轴上

带有螺纹、沟槽、花键时还需要套上一层保护套防止划伤油封。

(十)、齿轮油泵及管路的检修方法

1、齿轮油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齿轮外缘与外壳间隙一般为0.08-0.2mm;

b) 齿轮端面与侧盖间隙一般为0.1-0.2mm;

c) 轴套间隙一般为0.04-0.04mm,滚动轴承径向间隙一般为0.03-0.05mm。

2、润滑、液压系统管道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整齐、合理并尽量缩短管路,根据压力、管径、材料选用;

b) 并列的交叉压力管路,其管壁之间应当有适当的空间,防止震动干扰;

c)管接头螺纹部分的密封填料,可用聚四氟乙烯、硝基、酸基漆、管路螺纹密封剂等,应严密不漏。

d) 压力管道的选用,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内壁光滑清洁,无砂眼、锈蚀、气孔、铁皮等缺陷;压力管道的连接,一般有螺纹连接、法兰连接、焊接连接三种。

(十一)、设备试运行

1、每台(套)机械设备检修及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除按本章规定执行外,还需要按分类是分别执行。

2、试运行前应对机械设备附属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润滑部位是否加足润滑剂,各运转部位有无中午遗留在内,符合要求后方可试机。

3、试运行步骤:先无负荷、有负荷。先部件、部件至组件、组件至单台(套)设备、整套设备运行。上一步骤未合格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行。试运行中,还应注意启动、换向、变速、停止时,运动应平稳、不得有爬行、跳动、和冲击等现象。

4、必要时:试运行前先用人力盘车2-3转,盘车时应灵活自如,无明显阻滞现象。

5、电气设备应在空载、运行、装料三个不同阶段分别测出电流、是否不正常,发热、是否发出噪音以及润滑情况进行记录。

6、新安装或维修过的各类设备设备均要做24小时的跟踪观察和运行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7、对维修或更换过的电气设备,应适当调整下次维修、保养的间隙,同时要做好防止电气、线路、断路器老化等工作。

第二条、值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仔细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做好巡检工作,巡检时务必带好手锤、扳手、钳子和听棒,对每台运行设备逐台检查,不得漏检,并

重点检查易发故障设备。

(六)、检查生产操作人员是否遵章操作,制止违章野蛮作业。

(七)、检查并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及时补充润滑油。

(八)、发现设备隐患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紧急停车。

(九)、维修设备时必须可靠断电,并有人监护开关或挂禁止合闸牌。

(十)、做好巡检维修记录,交待好未处理好的设备隐患。

(十一)、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生产中所有设备。

(十二)、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现场,协助督促岗位搞好设备卫生。

第三条、常日班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协助值班维修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及时做好换下设备、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将修好的设备、配件防腐并标识。

(六)、随时做好生产中的抢修准备,备足各种零配件,尽量避免临急采购。

(七)、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钢结构筑物的制做安装。

(八)、修理设备时应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不得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断电,并挂好禁止合闸牌。

(十)、电工、电焊工、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一)、动用电氧焊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否则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进入容器内类内必须有人监护,并可靠断电。

(十三)、起重物件时,起吊物下严禁站人,物件必须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应经过严格检查。

(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尤其是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好防漏电措施。

(十五)、严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废纱烂布,不得乱丢乱放,应放入有盖的铁桶中,集中处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释剂必须盖严。

(十七)、动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

(十八)、做好工具辅材的摆放,和维修场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九)、久停未开、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设备做好试车验收工作。

(二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工具。

(二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门口工作地,备品配件库,设备维修现场。

第四条、维修值班班长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二)、督促维修工并亲自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四)、做好维修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

(五)、组织本班(组)员工做好设备的技术创新、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

(六)、督促员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酒后上岗,检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积极主动汇报反映设备状况,做好修理过程中的配件测绘记录工作。

(八)、团结好班(组)员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主动汇报员工的思想动态。

(九)、制定设备维修的中小修计划,申报材料计划。

(十一)、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本班(组)管理细则。

(十二)、做好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备用设备标识明显准确。

(十三)、组织开好本班(组)的班前班后会,重点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参加设备事故分析会,并对因维修质量和巡检不力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十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对设备进行抢修,做到随叫随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设备的润滑。

(十七)、组织做好生产工具的准备和维修工作,检查和维护好公司的各

种设施。

(十八)、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生活设施、供水用电装置。

(十九)、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房外工作场地,设备维修现场。

第五条、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四)、从事电氧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氧焊。

(五)、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15米内从事电氧焊作业,确有需要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分的安全措施。(六)、到容器内从事电氧焊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做好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七)、使用的焊机必须绝缘良好,电压正常,高压侧防护装置良好,没有裸露电线。

(八)、氧气、乙炔表完好齐全,开关扳手无油污,氧气、乙炔管无老化龟裂,确保装有阻火器并保持完好。(九)、氧气、乙炔瓶不能合存合运,须相距10米以上,存量不能超5瓶。

(十)、无压力容器焊接证不能从事焊接压力容器工作。

(十一)、工作完成后必须清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十二)、协助钳工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十三)、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电焊机,氧气、乙炔瓶,公司各种设备装置,建筑构筑物。

(十四)、本岗位所辖卫生:电氧焊场地,维修场地。

第六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二)、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三)、从事电器维修安装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从事电器维修安装。

(四)、负责全公司的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证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检修作业时,必须两人互相配合,禁止单人操作。

(六)、潮湿环境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严禁安全措施不完备安装维修电器。

8、经常清理电器装置,保持清洁;维修清理必须可靠断电,并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七)、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接驳电线,安装电器。

(八)、加强巡回检查,督促用电单位安全用电,做好用电保护措施(接地接零防漏电)。

(九)、各种电器保险配匹相当,不得用其它材料替代保险。

(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所用电器装置及用电设备。

(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各配电房,电箱、电机、维修场地。

第七条、值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服从上级安排,以保证操作工安全为先。随叫随到,不推卸,不敷衍。

(二)、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完好。善于发现设备故障隐患,不出现设备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

(三)、必须在工作中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安全,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及时预防安全隐患。

(四)、不出现因没有仔细核对正确而造成的错误。

(五)、不准将维修工具、配件等物品在维修地点以外长时间放置,应及时整理、入库,维修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将卫生问题遗留给操作工。

(六)、维修班长班前先了解设备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七)、值班人员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外,应定时清理现场。

(八)、闲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九)、做好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八条、常日班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协助值班维修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及时做好换下设备、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将修好的设备、配件防腐并标识。

(六)、随时做好生产中的抢修准备,备足各种零配件,尽量避免临急采购。

(七)、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钢结构筑物的制做安装。

(八)、修理设备时应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不得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断电,并挂好禁止合闸牌。

(十)、电工、电焊工、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一)、动用电氧焊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否则必须办理动火证,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进入容器内类内必须有人监护,并可靠断电。

(十三)、起重物件时,起吊物下严禁站人,物件必须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应经过严格检查。

(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尤其是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好防漏电措施。

(十五)、严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废纱烂布,不得乱丢乱放,应放入有盖的铁桶中,集中处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释剂必须盖严。

(十七)、动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

(十八)、做好工具辅材的摆放,和维修场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九)、久停未开、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设备做好试车验收工作。

(二十)、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工具。

(二十一)、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门口工作地,备品配件库,设备维修现场。

第九条、维修值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严禁酒后上岗。

(三)、督促维修工并亲自检查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四)、不得湿手脏手启动电器开关,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作业,设备有无异常。

(五)、做好维修班(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

(六)、组织本班(组)员工做好设备的技术创新、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

(七)、督促员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酒后上岗,检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八)、积极主动汇报反映设备状况,做好修理过程中的配件测绘记录工作。

(九)、团结好班(组)员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主动汇报员工的思想动态。

(十)、制定设备维修的中小修计划,申报材料计划。

(十一)、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本班(组)管理细则。

(十二)、做好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备用设备标识明显准确。

(十三)、组织开好本班(组)的班前班后会,重点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参加设备事故分析会,并对因维修质量和巡检不力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

(十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对设备进行抢修,做到随叫随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设备的润滑。

(十七)、组织做好生产工具的准备和维修工作,检查和维护好公司的各种设施。

(十八)、本岗位所辖设备装置:公司所有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生活设施、供水用电装置。

(十九)、本岗位所辖卫生:维修房及房外工作场地,设备维修现场。

第十条、电氧焊工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前行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的、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道人。此外还应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如棉纱,汽油等)。

(二)、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物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换新的。

(三)、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随近通过,孔洞能与这些管理道处于同一地沟内。

(四)、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五)、在金属容器进行焊接时,至少应在窗口外面设一人监护。

(六)、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潭溅入眼睛。

(七)、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清理焊机卫生,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且持证上岗。

(四)、发电机房、配电房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且发电机房、配电房、配电箱必须上锁,避免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五)、每天对供电线路、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线路和生产电气设备能正常使用,并做好巡查记录。

(六)、线路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掉电源,并在显眼处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

(七)、对电力的正常供给和电气设备能正常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站相关制度

一、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是用于指导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的技术文件和依据,它包括职责、管理范围、运行原理、操作守则、化验检测、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

2、本规程适用于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操作运行员工,也适用于管理、化验、技术和维护检验人员,还可供有关专业人员参考。

3、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应达到懂原理、会操作、能诊断、可排故,同时还可进行简单的维护管理,保证处理效果。

(二)、职责

1、污水处理站员工应保证站内所有设施的完好,并处于良好的运行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本规程和企业相关规定,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实现安全运行,达到废水处理要求效果。

3、做好营运工作记录和水质检测报表,接受企业主管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管理范围

从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起,至污水流经污水处理站的各个单元,实现达标排放后,排出污水站排入外排管网的全部建构筑物、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和绿化、卫生、安全系统。

(四)、运行原理

本工程主体采用物化-生化工艺,生化工艺采用“厌氧+ 接触氧化”工艺,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五)、操作守则

1、各设备开机前准备:检查各管路连接及开启是否正常,有无滴漏现象;检查各线缆有无破损及脱落现象,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检查各设备仪器是否完好。

2、保证风机的正常运转,做好风机的日常巡查,如油位、冷却水、各螺栓紧置程度等,发现问题参照说明书及时解决。

3、确保每天进入生化池的水量,水质稳定。

4、排泥:物化沉淀池排泥时间、排泥量视加药量而定;沉淀池排泥频率为根据好氧池中mlss现场定。

5、污泥处置:根据排泥周期,定期安排槽罐车抽出池内剩余污泥,外运进行处理。

6、严格控制进水指标及水量,防止由于水质波动过大影响菌种生长;每天做好菌种观测纪录:污泥沉降比、絮凝性、沉降性等,和各池(ph调节池、集水池、综合废水调节池、厌氧沉淀池、二沉池出水、终沉池出水等)水质指标测定:包括cod、ph,并计算其去除率,以便及时调整进水方案,每天1次。

(六)、注意事项

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对水池、设备巡检时一定要高度集中,不得跨安全防护栏外作业。

2、机电设备检修应切断电源,在中控室开关处示挂检修标识。

3、污水、污泥均应严格按规定消毒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4、所有污水处理用药剂、原料等均不能与生活饮用水源和食品接触,防止中毒事故。

二、污水处理使用管理制度

1、值班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2、值班管理人员须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相关的巡检及维护保养,每天巡检次数不得少于3次(即早上上班开机、中途切换供氧泵以及下班前停机检查)。

3、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填写污水处理站日常巡检记录、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设备运行情况(具体见附表)。

4、值班管理人员领用污水处理电房钥匙时要进行登记记录。若钥匙遗失,须报知设备部门负责人林伟喜(电话:150********,短号:658190)或安全部门相关负责人王伟(电话:136********,短号:652680)。

5、污水处理系统的两台供氧泵必须交替使用,单台持续运行不可超过4小时,供氧泵每天须运行8-12小时。

6、运行时,供氧泵温度不可过高,当发现供氧泵温度超过规定温度(运行温度不超过80℃)时,须手动切换另一台使用。

7、当其中一台供氧泵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换另一台工作,随后进行检查处理。

8、为保证各池密闭性。在值班人员巡检、维护结束后,须关紧池盖,防止杂物进入而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9、值班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保证供氧泵及抽水泵已停机并将按钮打到中间位置,谨防时控器出现故障自动启动

10、设备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监督值班人员是否有巡检、启动污水处理设备,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三、污水处理巡检制度

1、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和起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2、值班管理人员应对时控开关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3、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电房内供氧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温度(运行温度不超过80℃)过高时要立即处理。

4、值班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备用供氧泵是否良好(确保润滑油不倒抽、压力表指示为零等),发现立即处理。

5、值班管理人员须检查污水池水位情况,根据液位高低进行适当调节浮线高低。

6、值班管理人员须检查各池中是否落入杂物并清理。检查完毕须关紧池盖,每季度应对污水池内淤泥进行清理。

7、值班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进行一次巡检,关闭供氧泵及抽水泵。

四、污水泵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对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轴承位应定期加油、其它部位检查。

2、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

3、污水泵在运行过程中,轴承温度不能超过环境温度35℃,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4、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

5、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

6、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7、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8、如发现污水泵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9、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第十三条、机修班组培训学习制度

为保障运行检修班班组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班组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班组培训工作真正起到提高班组人员素质的作用,提高班组工作能力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的培训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如有工作安排未进行的可以在第二个月进行,但不得有遗漏。

2、班组培训的主题内容必须精要简练、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解决班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人的不足之处着手,切实提高班员的素质。培训工作可结合送电线路等级工考试内容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班组培训的形式应多样化,如:专题讨论、专业技术人员讲课、现场操作培训、参加学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事故分析等。

3、班长和班组技术培训员每月根据本月工作的主题内容积极商议,作好充分准备。班组培训工作原则上由班长主持。在开展培训工作时,班长和班组安全员要调动好班员的积极性,正确引导班员围绕主题开展活动。班组的培训记录要真实反映学习的情况。

4、班组在完成培训工作后,应向领导汇报培训情况,如有需要应请领导到现场点评。

5、班组培训的开展和记录应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培训记录由班组技术培训员负责:

a)明确培训的主题内容;

b)讲清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c)说明进行此次培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d)培训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

e)培训工作的讨论、小结。

6、班组培训工作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内容将围绕一个季度的培训工作进行,如有不合格的人员可以重做一次,重做一次扣30元作为班费。

7、班组每月对个人的培训记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有学习有记录,缺一次记录扣50元,责令在两天内重新进行记录,如再次检查有问题将累加扣罚。班组培训所有班员必须按时到场,如有未到者必须有原因,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每人扣50元/次。

第三章、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四)、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七)、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八)、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九)、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十)、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主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三)、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四)、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五)、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六)、加强对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抓好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让其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确保司炉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二)、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资料应长期保存。

第五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生产需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

2、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3、制订和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定期收集、整理特种设备有关记录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前段时间特种设备运行中的经验教训并制订改进措施。

6、每月针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7、制订和实施特种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9、积极改善特种设备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成三个部分进行应对: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1、消防组:由安全领导小组下属的义务消防队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使用消防水枪或其他灭火器材扑灭可能扑灭的火险,如火势蔓延则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

1.2、疏散组:负责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切断电源,关闭所有机械设备,指挥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

1.3、救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4.3、车间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撤离。

第四章、锅炉工相关制度

第一条、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煤炉)

一、锅炉必须经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式作,并确认正常才允许点火。对新、移装、大修或者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取决于锅炉型式、容量及炉墙干湿程度,一般小型锅炉不得少于4天,本单位15吨锅炉不得少于一天。

四、点火升压时,要保持锅炉温度慢慢升高,不得快速提升锅炉温度。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一般水循环较好的小容量锅炉,要控制1-3小时,本单位15吨锅炉就控制在5小时左右。

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六、运行正常后,必须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或水温)和水位稳定。

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炉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辅机等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汽试验一次;每周至少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以上的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八、在给煤后或拨火前应注意将炉门关严,炉膛应保持负压,防止火焰喷出伤人。

九、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补焊、拧动手孔和人孔螺丝或敲打各受压部件。

十、在停炉之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煤,停炉后炉内压力不能继续升高,根据情况放出锅内蒸汽

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挡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燃烧室内的余煤,清除所有烟道、灰斗的灰渣

十一、锅炉运行中,遇到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二条、鼓、引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检查地脚螺丝、联轴器螺栓是否松动,油位是否正常

2、用手拨动联轴器旋转,检查有无摩擦、卡位现象

3、开通冷却水阀门

4、将进风门闸板关闭

5、待风机旋转正常后慢慢开启风门闸板

二、运转正常后,要检查运行情况:

1、应无异音和摩擦现象

2、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指示正确,润滑油温度不超过60℃

3、轴承温度正常,振动、串轴不超过规定值

4、传动皮带完整,无跑偏及脱落现象

5、安全遮栏完整,地脚螺丝紧固

6、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机

三、鼓、引风机停用

1、按下停电按钮,切断电源

第三条、除氧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除气器正常运行时,水位维持在:60%-80%、内部压力保持在:0.02mpa、水箱水温维持在:102℃-104℃。

二、保持给水在饱和状态,保证含氧量合格;压力安全阀不漏汽,不误动;除气器溢水装置不误动,不泄漏;对空排气门不喷水;经常注意压力,水位调整器的运行情况,失灵时应改为手动。

三、除气器给水采用双路给水泵,一路正常给水,一路备用,采用自动给水,正常给水泵出现故障时由司炉工手动启用备用泵。

四、除气器压力下降的原因:1、压力自动调节器失灵,加热蒸汽量不足或者中断;2、补水过快、过多,补水温度过低;3、表计失灵。

处理措施:1、将压力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维持除气器内压力在规定范围内;2、适当控制补水速度,及时调整;3、压力表失灵,参照其他表计加强监视,尽快更换。

五、除气器压力升高的原因:1、压力自动调节失灵;2、供热负荷增大,压力上升3、减温减压器出口压力升高。

处理措施:1、把压力自动调节器切换为手动,降低除气器内部压力;2、除气器压力恢复时,注意安全阀回座情况,发现卡涩及时处理。

六、除气器产生振动的原因:1、除气器过负荷,除气头压力波动,造成进水管摆动;2、补水过快或忽大忽小不均匀;3、除气器内部压力突然下降,引起汽水沸腾。

处理措施:1、降低除气器负荷,调整恢复除气器正常压力;2、控制补水量均匀,补水速度适当;3、振动出现在启动时,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七、通过锅炉水位计监测除气器是否正常给锅炉供水,通过控制台电流表(供水电流为65a-70a)监测给水泵是否正常给锅炉供水。

八、除气器因故障不能正常供水,不能停止生产时暂时开启锅炉直供水装置,立即排除故障恢复除气器供水。

第四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电动给水泵的启动:

1、检查地脚螺丝、联轴器连接紧固情况

2、手动转轴检查给水泵及电动机转动情况

3、检查轴承润滑油油位,开启冷却水

4、打开给水泵进水阀

5、打开给水泵出口管压力表旋塞

6、启动电动机,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有无异常音响

7、待电动机转速正常后,缓慢开启水阀,待出水阀全开后,应将阀门手轮倒转回一圈。

二、电动给水泵运转正常后,要检查运行情况:

1、注意给水泵运转的音响,振动及温升(轴承外壳的温度不超过60-70℃为宜)

2、检查齿轮箱润滑油

3、检查压力指示

4、遇到紧急情况可开启备用给水泵后再将故障给水泵停机。

三、停泵操作

1、按下停电按钮,切断电源

2、关闭给水泵出水阀和进水阀

3、给水泵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

4、将本班组给水泵故障及切换给水泵运行情况记录到运行记录表备查

第五条、分气缸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班,交接班时交班班组应将本班汽压、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好并交给接班班组。

二、根据生产情况用工艺规定,合理调配送汽,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三、锅炉房要经常与各用汽高塔生产班组紧密联系,紧密配合,及时掌握汽压变化情况,并做好汽压变化记录。

四、熟悉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分汽缸和各用汽高塔的管道、压力表、排压阀等仪器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五、节假日或停工休息日必须将所有进、出口阀门关死,并必须打开排压阀、排污阀,将管道和分汽缸内的蒸汽排尽,检查压力表是否归零。

六、送汽前先排尽管道及分汽缸内的冷凝水,送汽时应侧身缓慢打开汽阀,阀门开到底时,回转半圈防止卡死,并预先通知各用汽高塔生产班组。如遇停电、停汽或设备故障,必须关掉全部汽阀。

七、提高警惕,保证安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和逗留分汽缸区域,不得利用锅炉设备(包括分汽缸)烘烤衣服等物品。

八、生产结束后,关闭各开关、阀门,清扫地面,整理工具,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第六条、除尘麻石塔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锅炉时先向脱硫除尘塔供水,待排水口有水流溢出后,才能开启引风机,停炉时,先停引风机再停止向脱硫除尘塔供水。

二、锅炉运行中要勤于检查除尘塔供水情况,当发现溢流槽有堵塞时,应及时清理,溢流槽的水位随时保持在调试好的高度,并控制除尘塔用水量不应过大,以免烟气带水。

三、锅炉运行中必须经常监察除尘塔后的温度

当锅炉机组带正常负荷时,除尘塔后的烟气温度在正常值±5℃以外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排除。

四、注意锅炉运行中的除尘塔阻力

阻力增加可能是锅炉超出力运行和锅炉风量太大(包括漏风)或除尘器排灰口堵塞,使除尘塔内积水,破坏了除尘塔内的动力场;也可能是排污口、除尘塔体漏风并使烟气带水,或者造成除尘塔出口处积灰;还可能因除尘塔内壁局部无水膜区使内壁局部积灰而产生局部向心的干扰气流,这部分气流的水滴被带出除尘塔,还可能是除尘器后烟道腐蚀开裂造成大量漏风。

五、烟气带水

出现烟气带水现象,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引起除尘塔阻力增加诸原因外,进入除尘器的烟道上部和侧面的挡水檐因堵塞失去作用使烟气进口断面积形成水帘,当烟气以一定的速度进入时,吹散水帘及溢流槽顶部砖和溢流口部分未按图施工,使水膜被旋转上升的烟气吹散等,都将造成烟气带水,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排除。

六、排灰口堵塞

排灰口堵塞产生的原因可能是除尘塔顶部或烟道入口处因积灰严重而倒塌;或因除尘塔检修后对塔体内部清理不够;还可能是除尘塔供水时造成排灰口处积灰堵塞等,应勤于检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排除。

第七条、叁塔流动床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调试、使用

1、缓缓开启设备进水阀,对交换塔进水,待交换塔注满水后,调至所需流量。

2、启动软水泵。

3、依次开启饱和树脂阀,使树脂进入再生塔及清洗塔(以树脂高度至塔上方的视镜一半为准)。

4开启新生树脂阀及喷射器动力水阀,调节树脂输送量,一般情况下,输送压力为0.1mpa。

5、开启盐水阀,调节盐液流量,使喷射器把盐液抽吸入再生塔。

6、打开通往进水流量计(清洗、预清洗流量计)的阀门,调至额定流量,提供再生、清洗用水,设备即可正常运行。

7、树脂运行流量与树脂输送量保持一致(从两塔之间视镜观察)

二、停床

当设备需停止运行时,按启床顺序依次关闭阀门及水泵电源即可,若长时间停床,应将再生、清洗塔树脂送回交换塔(关闭饱和树脂阀,加大新生树脂返回量即可)

第七条、锅炉工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二)、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三)、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穿拖鞋、打赤脚。做到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四)、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后,方可操作。

(五)、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转向、刹车等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出车。

(六)、装运物货不得超载,应有专人指挥,作业时货物应装稳、系牢,不准长距离(1公里以上)运输货物,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

(七)、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不得乘人。

(八)、严寒季节,要加强防寒防冻措施。做好叉车的保养、送修送检工作。

(九)、做好地台板的集中、整理、分类、维护工作。

第八条、锅炉班组日常工作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各司炉工要做好交接班的记录,对本班发生或者需要下班处理的事项要交接清楚;

2、在设备停机多日开首个班次时,必须提前半天开机试运行;主要检查管道、压力表、安全阀、保温棉、是否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每班次不得少于两次对除氧器、回水装置、脱销装置、静电除尘装置;新塔、旧塔及锅炉分汽缸主要仪表

和安全阀的检查,具体人员由班长安排;具体检查时间为: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 晚上20:00-21:00 凌晨04:00-05:00

第2篇 化工企业巡检制度范本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安全的生产环境,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杜绝事故,特制定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一、检查方式:

1、各岗位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长汇报,安排整改。

2、车间每周对生产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由主任安排整改。

3、厂部(专家)每月对生产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由各岗位负责人安排整改。

二、检查内容:装置设备运转情况、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运行情况,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监测设备、设施及事故报警装置的运行情况,电器设备安全用电情况应急救援器材的备用状况,现场物料跑、冒、滴、漏情况,现场作业安全及装卸车安全、“三违”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均下发整改通知单,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后将整改通知单返回安全科,由相关人员组织复查。

四、记录:所有隐患排查治理均按要求进行记录,检查情况、整改通知单、复查情况均详细记录、建档留存备查。

五、考核:对查出的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公司安全及“6s”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月底与工资挂钩。

为加强运行巡回检查管理,及时发现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异常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巡回检查是及时掌握运行设备状况,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第3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资金投入应能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按公司年收入的5%提取,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表

2、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总经理负责批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的有效落实。

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编制资金计划,费用的使用计划中应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费用,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及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演练费用,安全标志及标识费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费用,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5、公司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机修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理有效。

6、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7、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8、对安全生产违规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员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9、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4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通 则

第143条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144条 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放射防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理》中的有关规定.

第145条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

第146条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 生产和使用

第147条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148条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149条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150条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151条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152条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153条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第154条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155条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第156条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157条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生产用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第158条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第159条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160条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到指定地点洗刷干净.

第161条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使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162条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163条 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164条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

第5篇 z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4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7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二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9条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10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3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4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5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16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7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8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20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21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23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24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

第十一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 围

第229条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230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31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32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33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34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35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36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

第237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38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39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40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41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42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第245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46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47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器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厂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48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49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50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51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53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第254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7篇 某化工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管理

1、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管理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部入帐前,需由管理部审核。

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四、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1、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管理部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部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管理部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

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生产部门提报计划报管理部,管理部审批后转调达部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管理部审核盖章后,转财务部入帐。

3、其他安全投入均由单位写出书面请示,分管的主管部门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到管理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部入帐。

4、未经管理部审核认可,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的其他费用,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入帐。

五、费用台帐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8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及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4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9篇 化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1.2、危险物品保管

2、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3、 生产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安监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

6、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安委会补发。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9、综合管理部每年根据本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

11、对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持证人员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11.1、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11.2、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11.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11.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第10篇 化工企业巡检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安全的生产环境,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杜绝事故,特制定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一、检查方式:

1、各岗位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长汇报,安排整改。

2、车间每周对生产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由主任安排整改。

3、厂部(专家)每月对生产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由各岗位负责人安排整改。

二、检查内容:装置设备运转情况、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运行情况,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监测设备、设施及事故报警装置的运行情况,电器设备安全用电情况应急救援器材的备用状况,现场物料跑、冒、滴、漏情况,现场作业安全及装卸车安全、“三违”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均下发整改通知单,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后将整改通知单返回安全科,由相关人员组织复查。

四、记录:所有隐患排查治理均按要求进行记录,检查情况、整改通知单、复查情况均详细记录、建档留存备查。

五、考核:对查出的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公司安全及“6s”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月底与工资挂钩。

为加强运行巡回检查管理,及时发现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异常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巡回检查是及时掌握运行设备状况,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第1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1.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

1.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负责人管理。

2、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2.1、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

2.2、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

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

3.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等。

3.3、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3.4、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3.5、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ω。

3.6、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

1、预防事故设施

1.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1.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制氮系统,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

1.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2.1、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2、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3.2、灭火设施

水喷淋、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

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3.4、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五、安全设施的校验

1、阿娜设备、设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进行校验,经校验合格后方可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安全设备、设施的校验必须由当地安全技术部门或上级技术监督局办理,不具备资格的校验部门,校验结果无效。

3、设备、设施进行校验时必须由安全员共同出具校验说明书、标明校验范围、工作环境和介质说明等,并依据工艺过程和安全技术参数复审无误后进行。

4、校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由安全员建立全面性管理档案。

六、维修保养与检验

安全设施维护检查,由作用部门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检验或维修。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七、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3、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个人使用和报关单额防护用品,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5、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7、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化工企业设备部制度汇编62页(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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