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设施设备技术资料进行控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物业内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办公室负责对技术资料建档并进行管理和控制。
3..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保管、使用、分发、借用、作废等具体工作。
3..3各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资料管理。
4操作步骤
4.1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新购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1新购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时,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收集设备随带的技术资料。
4.1.1.2设备技术资料的原件应交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存。如使用部门需要技术资料,工程技术部档案员可对其进行复印,并将复印件提供给使用部门。
4.1.1.3复印份数及分发情况必须如实记录。
4.1.2新管理小区技术资料的收集
公司新接管小区的技术资料由接管验收小组负责与开发商进行交接。接管验收完毕后,接管验收小组负责将技术资料(包括各种图纸、设备资料等)交工程技术部归档保管。小区可保留备份件或复印件。
4.1.3其他技术资料的收集
4.1.3.1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国家、地方或有关部门发布的与设备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3.2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有关设备及设备厂家的最新技术资料。
4.2技术资料的存档
4.2.1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前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审批。
4.2.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
4.2.3工程技术部文员应建立“技术资料登记表”,记录该资料的名称、编号、来源、原件保存部门、副件、复印份数及复印件保存部门等。
4.3技术资料的使用
4.3.1技术资料如有分发需要,应由工程技术部经理确定分发范围,核定分发数额。由文员进行复印,核对无误后并进行分发,同时填制“技术资料发放表”。
4.3.2公司员工需要查阅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的批条,并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
4.4技术资料的作废
4.4.1符合作废条件的技术资料应予以处理
以下情况技术资料要进行作废处理:
a) 该技术资料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种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严重抵触,或被其明令禁止;
b) 已被淘汰的设备的技术资料;
c) 因本身存在较大错误,被原发布单位用新的资料予以替代的技术资料。
4.4.2技术资料作废须由文员上报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
4.4.3已经发放的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办公室按“技术资料发放表”限期三日收回。
4.4.4所有作废的技术资料必须加盖“作废”章,同时填写“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并由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定期统一销毁。
4.4.5因任何目的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加盖“保留”章后方可保留。
5 记录
技术资料发放表
技术资料登记表
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
第2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 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启动设备事故应急方案,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2、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评审,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审核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落实设备检查验收。
4、机械设备班长: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提出建议,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报废和启用
1、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
①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现有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调研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后,综合考虑生产效率、精度、可靠性、维修性、节能型、环境保护性、耐久性、自动化、安全适用成套性、效益回报来选择设备;同时对设备供方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评审选择合格供方。
②对设备租赁方履行设备合同进行评审,旨在提高其服务质量。
③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机械班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④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⑤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第3篇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3.职责
生产部负责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的协调和控制。
4.工作程序
4.1人员应定期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4.2新工人必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4.3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认真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4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机修或电工,如遇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值班干部报告。
4.5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6认真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保证设备润滑状况良好。
4.7及时消除设备的非正常状态,保持设备和环境整齐、清洁,做到设备见本色。
4.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如实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情况。
4.9使用设备时,如果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所在部门或生产部有权对其处以10-100元罚款,若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责任人按设备原价值的10%-30%赔偿,情节严重者,按蓄意破坏处理。
第4篇 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正确配备、使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安
全设施、设备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配备安全设
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
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
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
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防尘口罩、眼护具、绝缘靴、雨衣、防寒服、劳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
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如各
种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消防安全设施(报警、灭火设施)要明确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
标准。
第八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使用单位对安全设施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
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安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复。
第十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组织检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一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应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保养,确
保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
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如确需拆除等必须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
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具有《产品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
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
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二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
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
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
(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
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
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
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
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
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
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第二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
急防护用品。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
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
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三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六条 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
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5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部,由设备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第6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7篇 iso900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部分总则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对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允许从事的专业,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试验,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电梯的维修保养等可将项目外委给承包商作业。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为规范对承包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2、其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应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
3、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大楼的各项管理规定。
4、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5、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6、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并报物管部经理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7、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先交该工程主管管理员检查核对,双方填写技改工程验收报告书,经物管部经理、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二、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的维修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班组长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
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设施设备组组长整改。
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设施设备组组长负责监督执行。
四、机房管理规定
物管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开闭所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它们都是生产重地,为规范各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开闭所、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电气管理员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五、设备机房防火规定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物管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
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六、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第8篇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各类设备、设施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直接影响着集团和小区的能耗、修理费用及居民生活。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集团的开发成本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从技术、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加强综合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设施的综合效能和投资效益。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总公司设备工程主管
分公司(处)设备维修主管
电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热力站
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资料,主要指其应具的台帐、卡片、档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设备分类:
a.供暖、供热水设备;b.供电设备;c.给排水设备;d.通讯设备;
e.交通运输设备;f.办公设备g.生活设备h.机械加工设备
i.土建设备j.社区文化宣传设k.社区文娱健身设施l.其它设备
2、设备设施编号:
3、a、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均应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建帐登记。台帐、卡片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
3、设备设施台帐和卡片的管理:
台帐和卡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财务部由分管设备的财会人员负责。
b、集团新添设备设施和退出使用的设备设施,凭有关凭证,记入台帐卡和销帐注销卡片。
c、设备设施折旧、大修、事故、内部调配、调出、报废等,都应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在卡片内,集团内部调配转移时,卡片随机转移接收单位。
4、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一生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废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文字、使用说明、计算数据、科技参数、凭证照片、记录文字等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整理签字归档建立而成。是综合记载设备设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a: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案,袋内主要内容为:
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书;
设备购置意向书和竞标内容;
购置合同或协议签字副本;
设备验收合格证;
设备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
进口设备索赔相关资料;
设备安装记录和验收移交记录;
设备登记卡片;
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设备故障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设备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设备维修、检修工作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和记录、其它记录。
b、设备施档等管理原则和办法:设备设施档案内主管单位资料室统一管理,设备设施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
设备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供查阅,特殊需要,需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设备设施一经验收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在用设备设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四、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1、设备在使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关键部位,严格遵守本工种的技术安全规程。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表面保持整洁,安装要牢固可靠,部分设备设施要按时加油,润滑油装置种类齐全并符合技术规定。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
五、设备的调迁、租赁、报废:
1、集团设备因需要内部调迁使用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交接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现状,签字并移交附属设施物品。
2、集团的设备向外租赁,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体现,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租赁。
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报告,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六、设备事故:
4、设备事故类别:a.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
b.设备大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下)
c.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
5、事故责任划分:a.由于人为原因或操作者违规造成的设备事故。
b.因设计、制造质量不好、安装不当造成的属质量事故。
c.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灾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设
备事故属自然事故。
6、设备事故处理:a.一旦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管理员组织操作员、技术人员、有关领导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类别、
责任并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b.一般事故由主管单位领导做处理决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团总裁签署处理决定。
七、设备的维修保养:
1、要根据本部门所管设备的性能特点,使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规定落实到人,
多人操作的设备每一台都要有专人负责,集团公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检查保养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考核指标:a.设备完好率:热能、供电、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机率小于3%。
c.一、二级保养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检查率达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负责清扫卫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设备运转记
录并签字;接班操作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照交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拒绝接班,请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设备运转记录应字迹清晰、描述真实,各类记录不准撕毁和丢失。
第9篇 强弱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体育中心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育中心范围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 部门主管负责编制和修订此规定,并对设备及其环境的操作和管理进行指导。
3.2 电气人员负责系统的操作及维修,并对设备环境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管理
4. 强弱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 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4.1.1体育中心内强弱电机房建筑设施;
4.1.2体育中心内强弱电管道、桥架建筑设施;
4.1.3运动活动场地电气设施;
4.1.4园区内电气设施;
4.1.5运动器械设备;
4.1.6网络及多媒体演示设备。
4.2 检查机构
建立体育中心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公司由经理、副经理组成,园区由各专业主管组成。
4.3 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4.3.1赛事及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检查;
4.3.2每月10日前例行检查;
4.3.3各种恶劣天气后及时检查;
4.4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4.1机房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4.4.2地基是否有沉降;
4.4.3强弱电各系统是否运营稳定,各设备参数是否正常;
4.4.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4.4.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4.4.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4.4.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4.4.8供电设备是否有隐患;
4.4.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4.4.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4.5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4.6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专业主管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4.7平时管理
4.7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7.2科学管理。各类维修用仪器、仪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4.7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7.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
4.7.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体育中心内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4.7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4.7.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第10篇 s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工程维修人员应遵循的工作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对工程维修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工程设备类体系文件的制定及完善,对维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3.2管理处工程主管负责组织落实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并实施《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
4工作程序
4.1维修班工作制度
4.1.1认真作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等记录,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
4.1.2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于每月底将记录交工程主管;
4.1.3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牌、精神饱满,现场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
4.1.4遇自来水爆管、煤气泄漏等急修,则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无法立即处理者,须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4.1.5在接到管理处下发《报事单》、《派工单》或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处理;
4.1.6爱护工具及设备,服从班长调度;
4.1.7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设备运行操作管理规程;
4.1.8每日早上如有昨日未完成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先完成,其余人员应负责打扫自己所管理的设备房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中随时听从主管的安排
4.1.9根据所管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品质部审批,并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4.2维修班交接班制度
4.2.1着整齐工作服,提前10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
4.2.2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4.2.3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交接班;
4.2.4严格执行配电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与各项工作制度;
4.2.5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班人员上班情况及核查值班记录;
4.2.6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班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在交班班长领导下协助处理;
4.2.7交班后应立即巡视一遍各巡视点,并签署巡查意见;
4.2.8交接班内容包括:
4.2.8.1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待处理事宜;
4.2.8.2仪器、仪表、登记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设备房钥匙完备情况;
4.2.8.3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交得细致,接得明白'。接班人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2.8.4夜班接班人员应按《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进行巡视检查和记录,《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由工程主管制定,并报管理处批准;路线图中需注明巡视要点、巡视频率、记录要求等内容。
4.3工具管理制度
4.3.1领用工具时,应遵循以旧换新、以一换一的原则签字领取,工程主管应控制工具的使用周期。领用工具时应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4.3.2领用者应爱护工具,对损坏的工具经工程主管确认后方可以旧换新;
4.3.3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并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及《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4.3.4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丢失谁赔偿;
4.3.5对于公用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工程主管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统一管理;
4.3.6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向工程主管汇报 ,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管理处集中处理方可重新领取;
4.3.7对于损坏的工具由管理处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4.3.8对于专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办理;
4.3.9高压安全用具、低压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的管理:
高压安全用具指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器等。低压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带绝缘柄的工具、验电笔。辅助安全用具有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绝缘站台。以上安全用具均需按规定期限送检。送检周期见下表:
工具名称电压等级送检周期备注
高压安全用具绝缘棒10kv以下1年/次
验电器10kv以下1年/次
绝缘钳10kv以下1年/次
工具名称电压等级送检周期备注
低压安全用具绝缘手套380v以下半年/次
绝缘靴380v以下半年/次
带绝缘柄的工具380v以下半年/次
验电笔380v以下半年/次
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220 v以下半年/次
绝缘靴220 v以下半年/次
绝缘垫220 v以下1年/次
绝缘站台220 v以下半年/次
电器安全用具统一存放于高低压配电室,存放处应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地点干净、通风良好,存放环境不能过冷过热,也不可与锐器、铁丝等存放在一起;
凡橡胶制品的电器安全用具不可与石油类的油纸接触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应存放在柜内,要与其它安全用具分开,使用中应防止受潮、受污或损伤;绝缘棒应垂直存放、且架在支架上或吊挂在室内,注意不可与墙壁接触;绝缘台的瓷瓶应完好、无裂纹与破损,木质台则要保持干燥;验电器用过后应存放于匣内并置于干燥处;对绝缘手套、靴、垫、毯等,不允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时,应立即更换;
如果绝缘工具遭受表面损伤或者已经受潮,则应及时进行处理或使之干燥,并在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论任何情况,电气安全用具均不可作为它用,对安全用具应进行定期试验,各试验项目要能合乎标准与要求。
4.4空置房检查制度
4.4.1为了确保空置房的完好,制订本制度;
4.4.2工程部每月对空置房土建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填写《空置房巡视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门窗是否关闭、开启是否灵活、有无破损现象,室内所有金属制品及五金构件有无锈蚀损坏现象,是否有漏水渗水现象,楼地面、墙面有无开裂、脱落现象,所有开关及插座能否正常使用,所有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室内配套物品是否齐备,室内是否清洁,厨卫间有无积水。工程部将每月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记录在《空置房巡视记录表》中。
4.4.3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工程整改,需注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间。
4.5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各管理处工程部应严格执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确保新建工程交付质量;工程部依据《定期检查项目一览表》对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填写《定期检查记录表》,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搞好公共设施零星修缮工作;修缮内容包括维护、中修、大修、改造;加强修缮工程质量把关,确保修缮质量。
工程主管应将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划分责任人,责任人应至少每天一次巡视责任区域,并将巡视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人为拖延;如责任人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应及时组织人员解决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绿化等公司员工,应自觉参与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主管,由工程主管安排处理;
对影响小区日常秩序管理的维修,应调整时间,安排在夜间施工;对一些工艺要求较高、管理处难以自行解决的工作项目,报公司同意后,可安排委外施工,工程主管负责对进度、工艺质量及造价进行监控;
4.6定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周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每年
1
梁、柱、板主体
无裂纹、无缺棱掉角、无露筋、抹灰层无空鼓开裂
2
墙体、墙面(马赛克、大理石、条砖、瓷面砖、喷涂)
无脱落、无渗水现象
3
顶棚
无裂纹、抹灰层无空鼓开裂
4
楼梯、扶手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
5
公共门窗
开启灵活、无变形、无破损无脱落、五金部件无锈蚀
6
屋面隔热层、防水层(雨季前须另外检查)
无裂纹、无气泡、无破损
7
楼板、地面砖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无空鼓
8
所有消防栓(11月底至12月上旬)
无渗漏、能正常开启
半年
1
天台扶栏、避雷带
无裂纹、无松动
2
公共防盗网
无破损、无松动、无锈蚀
每季
1
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无明显裂纹、无积水
2
通风口
无阻塞、防护罩无损坏
3
5%消防栓的开箱试水(循环检查)
水压正常
每月
1
水箱、水池
无渗漏、水箱盖闭合密实、无异物
2
信报箱
开启正常
3
上、下雨污水管
保持通畅、无破损、无缺件、管卡无松动
4
设备房(水泵房、配电房、电梯房)
防鼠网无破损、室内无积水、配套设施无损坏、无缺件
半月
1
公用电器
运转正常
周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半年
1
明、暗沟(全面检查)
保持通畅、盖板无松动断裂
2
给排水管道(含绿化用水管阀)
无渗漏、无破损、水阀开启正常
每季
1
电缆沟盖板
无松动断裂
2
雨、污水井、盖
无松动断裂
3
化粪池
盖板无松动断裂、及时清淘
4
高压钠灯、汞灯
工作正常、无损坏
每月
各类水景、水池、游泳池
喷水池无渗漏、无裂痕、无沉降、护堤完好
每周
1
室外建筑小品、标识牌
无脱落、无松动断裂
2
车棚、车架
无松动断裂、无锈蚀、无破损
每天
儿童游乐设施
无松动断裂、无锈蚀、无破损、无安全隐患
随时检查
1
道路(包括水泥路面、花岗石路面、电缆沟盖板、路沿石踏步、台阶等)
无沉降、无裂痕、无缺棱掉角、无松动断裂
2
垃圾车、垃圾桶(箱)、垃圾中转站
无破损、能正常使用
3
室外各类围墙护栏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
4
其他
备注:检查结果填入《定期检查记录》,此表按不同的检查周期分别填写,平时如发现问题也应及时维修。
4.7设备管理制度
各管理处工程部应严格执行《设备接管验收标准》,确保新建设备交付质量,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卡;工程部依据《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填写《保养计录表》,对设备的中修、大修、改造应做好记录并填写《设备零部件更换大修记录表》《维修计录表》;加强设备维修质量把关,确设备正常运转。
工程主管应对各类设备指定责任人,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责任人对设备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并将运行情况填写在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表中。工程主管应根据运行记录表中的数据分析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填写《设备运行状态月报表》并存档一份,交品质管理部一份。
工程部对一些工艺要求较高、维修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报品质管理部,经公司同意后,可安排委外维修,工程主管负责对进度、工艺质量及进行监控;对个别影响小区日常秩序管理的维修,应调整时间,安排在夜间维修并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
4.8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主管应将管理区域内各类相关图纸资料分类整理存档,并将图纸资料清单提交品质管理部;工程主管对开发公司提交的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应在资料清单上加明备注,并负责催收相关的图纸资料;工程主管对进行了改造、更换、添加的设施设备,应将相应的图纸资料进行变更、添加后归档,并将改动后的档案清单提交品质管理部。
4.9工程部钥匙管理制度
工程部主管应指定专人保管工程部库房钥匙、设备房钥匙、设备钥匙,并在钥匙上做好标识,以上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带出管理区域,在交接班时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工程人员的个人工具柜钥匙、工程部值班室钥匙自行保管;管理处将所有钥匙留存一套备用,备用钥匙应做好标识;钥匙在借用时应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并在当日归还。
4.10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为了对紧急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避免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制订本制度;
4.10.1紧急事件包括:洪灾、停电、漏电、爆管、煤气泄漏、通讯中断、电梯困人、重大设备事故等;
4.10.2紧急事件采用电话或对讲机方式联系,但必须互报姓名,并将情况报告清楚;
4.10.3接紧急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汇报上级,并由现场职位最高的负责人统筹安排,人为隐匿不报,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4.10.4人为拖沓,致使影响扩大的,追究受派人责任;
4.10.5处理不了的紧急事件,应立即报告,由上级统筹安排处理;
4.10.6 以上事件处理完毕后应由工程主管填写《报事单》;
4.10.7紧急事件严重影响部门正常运作,严禁谎报行为,一经查实谎报行为,将严肃处理。
4.11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4.11.1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必须到达业主家中;
4.11.2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
4.11.3维修作业时,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4.11.4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上门时间;
4.11.5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4.11.6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4.11.7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
4.11.8重要维修项目需工程主管需亲到现场督导;
4.11.9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
4.12工程部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各特种行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上岗证方可上岗;
4.12.1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2.2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2.3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2.4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2.5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12.6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识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 禁止开快车。
4.12.7在井底工作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4.12.8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12.9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或触电。
4.12.10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12.11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边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4.12.12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4.12.13焊接电线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需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4.12.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相关文件
**/zy7.4-01《采购管理规定》
6质量记录
**/bg7.5-gc-01《报事单》
**/bg7.5-gc-02《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bg7.5-gc-03《设备运行状态月报表》
**/bg7.5-gc-04《工具领用登记表》
**/bg7.5-gc-05《设备零部件更换及大修记录表》
**/bg7.5-gc-06《机电设备台帐》
**/bg7.5-gc-07《设备卡》
**/bg7.5-gc-08《工程任务通知单》
**/bg7.5-gc-09《设备维修记录表》
**/bg7.5-gc-10《设备保养记录表》
**/bg7.5-gc-11《定期检查记录》
**/bg7.5-gc-12《设施维修记录表》
**/bg7.5-gc-13《空置房巡视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11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第12篇 搭设设施和组装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制度
一、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机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对于一些特殊设备和大型机械(如塔吊、桩机、人货电梯等),应分包给具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装拆,在项目部自检的基础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三、各类验收应根据验收标准,逐一对照,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四、在验收过程中或上级部门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五.脚手架应实行分段验收(即基础、主体和搭设完毕后的整体验收),高层建筑双冲天落地脚手和悬挑脚手由建筑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员和架设班班长共同组织验收。
六、施工现场采用新型起重机械应报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会审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建筑行业命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项目部安全员不予组织验收。
八、施工临时用电由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建筑维修电工定期分阶段共同组织验收。
九、中小型机械、洞口临边等,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分阶段验收。
十、各类设施、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好验收手续,建立
验收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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