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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12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措施

第1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措施

(1)作业队必须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从事质量活动,严禁随意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2)严格执行测量放线复核制度。

(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详细全面完整,有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交接人员应互相签名确认。

(4)切实执行施工中的“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不经自检、交接检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不得进行隐蔽。

(5)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交底,同时确认施工人员掌握了该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作业标准、质量要求等。

(6)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应大力开展质量问题或事故预想活动,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提前预想,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并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7)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力度,一般工序由作业队长组织监控,关键工序由项目经理组织监控。

(8)对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制度。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其质量等级进行对标评定制度。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程序,先自检、再请检,先隐检,再隐蔽,确保隐蔽检查一次合格率100%。

(11)施工过程施工计量(配合比)抽查制度。

(12)施工过程质量记录的检查和质量问题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检查制度。

第2篇 地铁工程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制度

北京地铁6号线02标

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办法中铁十九局集团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02标段项目经理部

6号线02标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办法

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02标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检查内容及方式

第1条检查内容

对各施工队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工作、施工工序质量和实体工程质量三方面。其中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开工控制工作、测量控制工作、材料

(含构配件)验收控制工作、定期质量检查工作、工程验收工作、档案资料工作。

第2条检查形式

1、 非定期质量检查:

工程部技术人员自行深入工地,按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篇)》等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例行质量检查。

专业性检查,由工程技术部组织,会同安全环保部、试验室对结构物进行实测检查。

随时检查,由工程部组织,根据业主、监理,市质监总站要求及各工序质量要求进行的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要提高各工区的质量意识,建立自检、互检制度,自检主要是自己检查自己的质量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问题,互检是3个工区进行互相检查,由工程部部长同各工区的技术主管共同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然后在进行复查。每次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保存。

2、 定期质量检查

周质量检查:每周日由工程部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工区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检查。

周检查内容:

⑴ 施工质量现状,存在的问题,各工序质量情况;

⑵ 工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⑶ 工法操作质量,有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

⑷ 查看量测、监测频率,记录;

⑸施工队档案资料检查工作由档案室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

⑹其它

(临时决定内容)。

月质量检查:每月的20日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工区技术负责人参加的质量检查。

月检查内容:

⑴ 构筑物的质量状况与质量评定是否一致;

⑵ 结构中线是否准确,有无超欠挖和侵限现象;

⑶ 支护质量,防水质量;

⑷ 量测,测量和监制记录,地表有无沉陷超标;

⑸各种质量保证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施工是否按标准工艺流程操作:

⑹责任成本落实状况;

⑺内业资料;

⑻其它

(临时决定内容)。

第二章质量问题整改方式

第3条施工队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日常检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项目部施工科检查人员对施工对开具书面质量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检

查人员和整改人签字,施工队、项目部各一份;

施工对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整改要求按期及时进行整改,由工程部进行

督促;

施工队整改完成后,向工程部上报质量整改回复单;

工程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将复查意见填入整改回复单,并经双方签字

确认;

第三章质量考评

第4条质量考评的综合评定等级

对施工队质量综合评定总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差。

第5条考评一票否决项

在考评期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施工队,质量综合评定为差。

1、 发生较大

(含)以上质量事故的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见 1);

2、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两次

(含)以上的,或连续两个季度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

3、 因存在质量问题,被建设部、市建委、质量监督总站等政府主管部门及建管公司停工整改、立案调查处理、行政处罚一次

(含)以上的,或通报批评累计两次

(含)以上的;

4、 工程材料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用于本工程的;

5、 擅自改变原设计不按图施工的;

6、 因质量问题,被监理单位、项目中心

(含甲方代表)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未按整改要求按期整改完成累积两次

(含)以上的;

7、 实体工程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

第四章考评奖惩

第6条施工队质量工作评定奖罚原则:

1、 月质量工作评定为优良的,根据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大小奖励施工队1000~5000元,对于工作完成较好、工作突出的施工人员项目经理部另单独奖励300~500元,由项目部发文通报表扬。

2、 月质量工作评定为合格的,质量考评不奖不罚。

3、 月质量工作评定为差的,根据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大小罚款施工队500~3000元,对于施工责任心不强、工作造成失误或给单位带来损失的施工人员,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由项目部发文通报批评。

第7条奖励金使用

奖励金的使用必须用于本队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挪做它用。其中奖励金的10%用于奖励队长,奖励金的15%用于奖励技术副队长,剩余部分由队长进行分配,奖励本标段负责质量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作完成较好、工作突出的施工人员同时受此奖励。奖励金的最终发放单

(必须有签名)报项目部备案。若奖励金发放单不报送项目部部备案的将视为没有进行奖励金分配,项目部予以扣除。

第8条质量工作考评奖罚兑现

在下月5日前,工程部依据各队质量工作评定结果,提出质量工评定奖罚建议方案,并经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或将罚款交予财务部。

第五章附则

第9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0条本办法由6号线02标项目部负责具体解释。

第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工程施工中,应建立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进行交接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现场结构焊接和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人工程档案。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检由专业工程师主持,质检员、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隐检验收。

4、预检制度:预检项目由工长主持,质检员和有关班组长参加。预检的项目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基础尺寸线、模板、墙体轴线和门窗洞口位置线、楼层50厘米水平线等。预检后要办理预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对于预检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结构验收可以一次验收,也可分段验收。结构验收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签证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核验。

第4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5篇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1.目的

本制度中规定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检查验评工作程序,旨在突出过程控制的验收程序,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从基础、工序、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总体验收奠定基础。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3.责任

3.1施工承包商

按内部三级检验制度进行班组自检、工地或质检部门复检,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的监督检查。每月编制四级验收计划报监理公司、三期办。及时编报“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表1)和“工程质量报验单”(见附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正确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公司、三期办。

3.2设计单位

参加部分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提出意见。

3.3调试单位

完成单位工程的各项调试工作;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提出意见;接受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的监督。

3.4监理公司

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提出监理意见;核签“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和“工程质量报验单”。

3.5建设单位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3.6质监站

根据《质监大纲》规定的监督项目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各项质监活动和该项目的签证工作,参加监督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验收程序

4.1分部工程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而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4.1.1分项工程验收办法如下:

4.1.1.1分项工程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结束后按质量计划中的检查点(h、w、r点)进行,施工承包商内部严格执行三级检验制度。

4.1.1.2凡须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商复查合格后,提前24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各方质检人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证。

4.1.1.3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同时检查施工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验评依据为电力部颁发的验评标准。

4.1.1.4鉴于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大,一个分项工程常常分几次施工,要求每施工一次,验收一次,并记录完整,使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4.1.1.5分项工程验收后,必须填写质量检验评定文件。必要时填写验收的隐蔽工程文件,详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4.1.2分部工程验收

4.1.2.1分部工程验收,施工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提前48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三期办、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该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4.1.2.2分部工程验收一般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并有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报告结论(如混凝土强度、抗渗强度、金属一般强度、疲劳强度、焊接的无损检验和热处理等)后进行。

4.1.2.3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抽查为辅。

4.1.2.4分部工程验收项目划分及验评等级划分按验评标准进行。

4.1.2.5分部分项工程验评中,有关上下的接口联系参见验评标准中的项目划分范围。

4.1.2.6确因客观原因使某分项工程未完工并未通过验评,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分部验收;属次要项目的,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经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分部验收。

4.2单位工程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天向监理公司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即“工程报验单”。

4.2.1.1前提条件:

a.单位工程验收的前提是事先完成该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

b.单位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已经完成。

c.竣工验收文件、记录资料完整,真实齐全。

4.2.1.2验收原则

单位工程的验收原则上不存在验收后仍继续施工、调试的情况;如果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部工程未验收,属重要性质的,则不能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属次要性质的,要列明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并经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予验收。但不能批准“竣工报告”。在遗留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补齐有关文件资料,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文件包”。

4.2.2监理公司在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2日内根据正式验收的内容对该单位工程进行予验收,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日期。

4.2.3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计划、进度和整改情况确定单位工程的正式验收日期。

4.2.4监理公司组织施工、设计、调试、建设单位、质监站等单位对该单位工程进行正式检查验收。

4.2.5正式验收程序:

4.2.5.1文件资料验收

a.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b.建筑工程按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

c.制造厂家设备图纸和说明书。

d.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

e.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记录。

f.安装试验报告及记录。

g.单位工程分部试运或整套启动记录。

h.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记录(包括永久性水准标识)。

4.2.5.2质监站根据验收评审和观感得分,依据验评标准,最终评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2.5.3审阅未完项目表及具体处理计划。

4.2.5.4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决定工程等级。

4.2.5.5参加验评单位签字。

4.2.5.6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由施工承包商自评,经监理单位复核,由建设单位核定。

4.2.6验收结论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完毕,意味着土建工程具备使用条件,安装工程形成一定生产能力,即可移交生产单位“代保管”。移交时由建设单位、调试单位、生产单位、施工承包商签办“竣工验收移交签证书”。单位工程移交后,施工承包商仍负有保修的责任。工程总体验收,才视为建设单位正式验收各单位工程,具体事宜按工程承包合同。

5考核

5.1对工程四级验收前,必须在24小时之前通知监理,凡是施工承包商自身原因不能一次性通过四级验收的,将进行考核。

5.2工程质量报验单的报审时间原则上是不迟于监理四级验收前的24小时。凡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审工程质量报验单及其他资料的,监理将进行考核。

5.3在验收过程中,监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要求,施工承包商要给予积极配合整改;对于不积极整改的,监理将进行考核。

上述考核参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

6.其他事宜

6.1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6.1.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6.1.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1.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定义

为满足本管理制度的要求,采用了以下定义:

建设单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三期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相关文件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9.附则

本制度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公寓楼装饰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公寓楼装饰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

1)预检: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测量所放的各类控制线,如标高线、墙体位置线等,在与其相关的各种分项工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复核并记录,保证外观位置的正确无误。

2)隐检:凡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的过程,在下道工序开始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自检: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不合格处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专业施工员、班组长要在自检记录上签字认可。

4)交接检:施工过程中不同的工种、工序、班组之间进行交接检,由专业施工员组织双方人员参加并做好交接检记录,不合格的项目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各专业分包间交叉施工时,应在统一协调下,合理安排,并办理好交接工作和有关的成品保护工作。

5)标识: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专业施工员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后按照部位或区域进行标识,即粘贴标识牌和质量记录标自检、互检、交接检施工队伍三检记录质量评定识。合格的在标识牌上盖蓝章,不合格的在标识牌上盖红章,不合格的要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标识。

6)分项验收:分项工程完成后,按照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专业施工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等级。

7)质量验收:项目组织对各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后,由专业施工员填写书面的工程报验资料,报监理做最终的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8)质量监督:除项目设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外,公司总部的质量检查人员定期对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9)分部验收:每一分部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定等级。

第7篇 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每月的10、20、30号八点班。

二、参加检查的单位及人员:

参加检查的单位包括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技术科、保卫科、调度室、办公室及采掘区队。

三、组织及检查形式

由工程质量检查组组长安排检查工作。指定检查小组负责人和记录员,指定路线、区域检查。地面由矿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检查。

四、具体要求

1、每个检查日的早上七点三十分,各检查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工程质量检查组副组长负责点名,并安排检查路线,对无故不参检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通报全矿;沿途检查中掉队或退出的罚款100元/人。

2、各检查小组由负责人按指定路线组织检查,不得分开。

3、采掘修队队长在各自的工作现场陪同检查,其他队队长跟随检查,否则罚款50元。

4、现场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的减半处罚,限期整改的全额处罚。

5、凡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罚款的,对该组汇报人员罚款50-100元/次。

6、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现场解决的,由各小组组长指定专人解决;现场无法处理的,提交工程质量检查组研究解决。

7、各小组查出的问题,由记录员做好记录,由组长在当日的工程质量检查会上通报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会后报生产科,不报者,罚该组组长50元/次。会后,由工程质量检查组分类汇总跟踪落实,逾期不处理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五、工程质量检查对一般问题直接通知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较大问题以安全指令书的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并跟踪落实,每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第8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 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 签发质量签证。

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第9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10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范本

1、矿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施工情况的验收和结算,将结果公布或反馈到各施工单位,存档在案。

2、各级检查验收员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3、各工程质量监督员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预检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填写整改意见书,分别送施工单位、生产科、劳资科各一份。

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凡不按规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矿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处以200~2000元罚款,严重的必须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无工程质量标准,不验收结算。

6、当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有验收数据,并报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及安监站签阅后,方可生效,进行结算。

第11篇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证制度

1、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或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技术指导、过程控制、现场旁站。对每道工序及施工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真正起到为施工指导服务的作用。

2、 现场技术、质量检查人员对每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掌握设计及规范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

3、 各施工工序必须做到不合格工序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4、 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转换工序之前按标准要求及时进行自检,不合格不允许转换工序和报验。

5、 对转换工序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应及时报检。

6、 未能及时报检的工程不得擅自施工,凡擅自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责任应由擅自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7、 对不听劝阻或说服的人员,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负主要责任。

8、 经报检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经检验部门或单位签认后,决定同意下道工序施工时,方可施工。

第12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措施

(1)作业队必须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从事质量活动,严禁随意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2)严格执行测量放线复核制度。

(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详细全面完整,有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交接人员应互相签名确认。

(4)切实执行施工中的“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不经自检、交接检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不得进行隐蔽。

(5)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交底,同时确认施工人员掌握了该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作业标准、质量要求等。

(6)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应大力开展质量问题或事故预想活动,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提前预想,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并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7)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力度,一般工序由作业队长组织监控,关键工序由项目经理组织监控。

(8)对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制度。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其质量等级进行对标评定制度。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程序,先自检、再请检,先隐检,再隐蔽,确保隐蔽检查一次合格率100%。

(11)施工过程施工计量(配合比)抽查制度。

(12)施工过程质量记录的检查和质量问题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措施(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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