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企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设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2 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操作、维修与管理的人员。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2.2 各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工作程序
3.1 设备建档工作。
1)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2)设备使用、保养定人定机。生产部编写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3.2设备使用要求
1)三好
用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
管好:设备专人使用,非经主管允许,非操作人不能使用和改动设备。
修好: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四会
会使用:操作者要学习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会维护:学习和执行维护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会检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易损零部件,懂得设备正常、异常的基本知识,协同维修工进行检查并找出问题。
会排除故障:熟悉设备特点,懂得折装注意事项,会做一般的调整, 协助维修工人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水,垃圾清扫干净。
润滑:按时加油,油质符合要求,保持油路畅通。
安全:定人、定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监测异常,不出事故。
4) 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3.3设备保养
3.3.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由操作工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
设备日常保养内容:
(1)检查(包括班前、班中、下班时的检查。)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合理润滑和加油。
b.班中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检查皮带是否松动。
d.检查制动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
f.检查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
g.班后做好设备的清扫、润滑工作。
(2)紧固
检查易松动的螺丝并上紧。
(3)润滑
依规定添加润滑油。
(4)清洁
清扫、擦拭设备
3.3.2设备一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作负责完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内容如下:
1) 设备各部位零件的维修及更换;
2) 检查车床导轨的间隙,发现隐患及时调整;
3)设备传动带的维修及更换;
4)检查、疏通润滑系统;
5)检查切割机的锯片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6)检查砂轮机的砂轮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和异常。
3.3.3设备二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负责完成(每年进行一次)
二级保养内容如下: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协助(也可完全由维修工作进行)。
二给保养内容技术性要求高,保养内容为:
(1)设备定期大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2)对各主轴箱、变速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并换油。
(3)设备精度检测、设备精度的调试。
(4)检修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3.4定期检查考核
3.4.1没按要求保养的操作工,要与经济责任挂钩。
3.4.2为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部、各车间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督、稽查。
4.3 10至15天由生产部会同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第2篇 汽车维修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本行业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组织修理技工认真学习安全操作教育,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2、按章操作,工艺细致,做到安全、保险,服务周到,操作正确,不违章作业。
3、在作业过程中,禁止易燃易爆物品靠近火源,防止倒塌,修理前必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用具定期检查,由专人负责,专项管理。
4、操作中禁止“蛮干、乱干、凑合”三大不良作风,以便造成人身、设备及车辆的严重损伤和破坏。
5、电气、机械设备及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做到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从而提高效率。
6、对于学徒工,师傅要负全面责任,及时教育,随时指导,做到人人懂安全,个个技术能过关,培养好接班人。
7、保障安全,保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第3篇 x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4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5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
3.2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申请的审核。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变更要求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其他需要变更的设备设施。
4.2 设备变更流程
4.2.1 由车间人员对有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对达到变更需求的设备进行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4.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变更的设备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
4.2.3 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后审核签字,
4.2.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更换。
4.2.5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3 记录、保存
4.3.1 对于设备设施变更的要及时对其所填写的申请、审批文件,进行保存、归档。
4.3.2 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变更资料进行保存、归档。
第6篇 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三)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第7篇 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
1.范围
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
2.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2.1公司的设备由运营中心下属的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生产车间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设备的基础管理
3.1生产管理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如有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生产管理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设备的封存
3.4.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4.2封存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4.3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4.4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5设备的档案管理
3.5.1生产管理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5.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5.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资料。
3.5.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5.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设备的购置
4.1生产管理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车间、研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物管部、生产车间、库管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1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车间的工艺技术员担任。
5.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员工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生产管理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生产管理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 “五定” (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设备的维修
6.1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管理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副总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研发技术部门参加。
6.6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研发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各一份。
6.7.6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设备改造与更新
7.1生产管理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提出方案,报运营中心批准。
7.2.2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运营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7.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副总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生产车间、研发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
8.备品备件的管理
8.1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2备品备件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生产管理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工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7生产管理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9.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
9.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0.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8篇 某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为了确保国家财产的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对所有生产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合理润滑、精心维护、定期保养、计划检修,防止非正常的磨损和损坏。
一、操作工使用设备必须遵守“五项纪律”及做到“三好”“四会”。
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3.不准在设备运转时离开设备,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查,自己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科室。
4.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当作它用。
5.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清洁、润滑工作,做到不做好润滑工作不开车,不做好清洁工作不下班。
“三好”
(一)管好:
1.操作者对所有使用设备负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和本人同意,不准别人动用自己使用的设备。
2.操作者对设备及附件或其它装置保持清洁、完整无损。
3.设备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台帐记录和日常点检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并详细准确填好交接记录。
(二)用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精机粗用和超负荷使用设备,更不准拚设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科和厂部领导同意后使用。)
2.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做到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并经常清洗油毡、油线,保证设备无油垢、无铁屑、无杂质脏物,各油孔清洁畅通。
(三)维护好:
1.熟悉设备的转动系统和结构性能,掌握设备操作原理,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能排除设备的一般常见故障,以及进行局部的精度调整,在维修人员的帮助下,逐步掌握更多的修理技术。
3.按时认真进行设备的一级保养,配合维修工进行的二级保养。设备大修时,参加拆卸、总装和试车工作。
四会
(一)会使用:
1.操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各操作手柄的使用方法,变速时应停车,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丧失设备的精度。
2.对新设备或未操作过的设备,在操作前应先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机构的作用,在确有把握时,方可上机操作。
3.熟悉设备性能和加工范围,能选用合适的切削用量或工作负荷,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熟悉加z12t艺,能选用合适的工具和刀具及其它辅助装置。
第9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 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第10篇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都应制定企业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企业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企业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企业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企业应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矿)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矿)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动力科(车间)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矿)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矿)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矿)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矿)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矿)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矿)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第11篇 企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1、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2、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3、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4、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5、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6、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7、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8、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9、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10、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第12篇 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988年10月 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工具、容器、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六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七条 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 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 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奖励和惩罚
第四十一条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 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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