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e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乌海市第e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终身学习的理念,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地点
由党支部制定我校《党员学习计划》。
党员理论学习形成每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如遇急需传达的中央、省、市和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地点在党政会议室或阶梯教室。
三、学习内容
以邓小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及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以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等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党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内发展大事及我校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在使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技能。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并不定期邀请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讲座。
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至少有一本学习笔记或一篇学习心得。
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张永贤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每月由张永贤书记或宣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省、市及局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学习要求
党支部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我校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学习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年度交支部办公室备查。
考勤制度。建立健全《乌海市第e中学党员学习考勤制度》,参加学习的成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每次会议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全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学习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结果通报制度。支部将不定期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 流与辐射。
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在全校党员中形成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增强对学习型党员、学习型组织理论理解的正确性,夯实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基础,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学习,做学习型党员,保证不断向上的活力。最终全面开展好争创“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型支部的活动。
第2篇 中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中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党章》和《细则》的要求,可以把发展党员的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预备党员的接受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首先,要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谈话,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对申请入党者进行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程序上,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经过支部考察,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基层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基层党委要根据发出的考察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并及时抄报县区委组织部。党支部还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其次,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定时期的培养教育。《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四是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认真的管理。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实事求是地写成文字材料,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在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中考察;在参加某项活动中考察;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定期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的材料;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制度。
第四,建立和坚持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第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讨论程序之前,要参加由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入党教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六,对发展对象进行认真的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这里大家要首先弄清楚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具体含义。
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甥侄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受阶段
接受预备党员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接受预备党员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预审把关。基层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基层党委应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到所在支部进一步了解考察。预审可由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依据考察情况会商,提出意见,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办理其发展手续。
第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邀请,或由党支部指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留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三是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
第三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第四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要由上级党组织派专人与新党员谈话。
第五,党委审批。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二是集体讨论,逐一审批;三是及时讨论,按时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接受预备党员决议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报批党支部复议后再进行审批;如遇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无故拖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也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解决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委组织部门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同时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另外,预备党员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的关键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转正与接受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草率从事。在预备党员转正这一环节上,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必须及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关系到预备党员能否及时完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因此,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不能无故拖延。对于预备期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也不能用推迟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应及时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应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预备期满已经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未能按期讨论和审批其转正问题的,应作按期转正处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原单位党支部应负责鉴定并将教育考察情况向调入单位介绍清楚,其转正由调入单位党支部负责办理。
二是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具体分析,全面衡量。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按期转正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起算起。
三是必须按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如下: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在预备期满前适当的时候交给党支部。如果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经教育后本人提出不愿转正或无故超过一年仍不申请转正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第三,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公示反馈情况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第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入党介绍人一般也必须到会,经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集体表决作出决议(表决方式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第五,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经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是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该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原因并存入本人档案。
四、入党材料的填写应注意的问题。
(一)、有关表格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在入党材料中需填写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表中的内容有部分是相同的,在填写这些相关内容时一定要统一。以《入党志愿书》填写为例,《入党志愿书》是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自然情况,包括简历、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以及向党表明自己的入党志愿的书面材料;它记载着申请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审批过程。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后,《入党志愿书》为党员本人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分别由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上级党组织指派同申请人入党谈话的具体人、基层党委等分别填写。填写的基本要求是:
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认真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填写。
1、曾用名:指一个人出生后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名字。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几个最主要的填写。
2、家庭出身:应填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成份,经组织审查批准改变了家庭成份的,按改变的成份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父母的职业来定。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家庭成份来定。
3、本人成份:本人成份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如某人在参加革命工作之前,个人职业是学生,其本人成份是学生;如果这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上过学,种过地,当过兵,有过多种职业的,可择其主要的、时间长的、离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近的职业确定。
4、现有文化程度:是指一个人现在所具有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经过正规学校教育,已取得学历的,应按学历填写,没有毕业的,应如实填写,如“高中一年”、“大学一年”等。对经过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的,应按实际达到的同正规教育相当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填写同等学历,如“相当大专”、“相当中专”等,但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并经组织认可,不能由个人随意填写。
5、入党志愿:首先写明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把自己真实的感受和认识写出来,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材料,更不要抄袭他人的入党志愿书。书写不要采用写入党申请书的格式,不要出现“敬爱的党支部”、“此致”、“敬礼”、“申请人”等字样。
6、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七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具体到月并相互衔接。同时,要把所任职务和最熟悉的证明人填上。
7、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要写明参加的时间、地点、名称及职务;如无参加就在此栏内写“无”字。
8、本人如参加过***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要写明参加的时间、地点、任何职务,参与活动情况及组织结论是什么,有政治历史问题要将问题写明白及组织结论是什么。如无上述情况就在此栏内写“无”字。
9、奖励或处分:“奖励”应是政府行政机关、党组织或群众组织正式决定给予的奖励或授予的光荣称号。担任的公职(如人民代表)和一般的口头表扬可不填写。“处分”是经组织批准给予的处分(一般指受警告、记过以上的),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过去被错误处分已经组织*纠正的可不填写。
10、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他们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应按申请入党人填表时的实际情况填写。
11、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爱人的父母、伯、叔、姑、舅、姨、甥侄、分居的兄弟姐妹等。
12、对党还有那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凡是自己认为表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而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二)、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的基本要求
1、介绍人现任职务的填写:该项既包括现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担任的党外职务。如兼任职务较多,可填写其主要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以填zzz正式党员。
2、入党介绍人意见的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不能只写同意入党或同意第一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及介绍人本人的态度,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只简单地写上“同意入党”等字样。
[附例]入党介绍人意见
介绍人姓名:zzz 现任职务:政工科长
zzz同志政治上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产主义信念比较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并能积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为企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比较广泛地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大胆。
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我认为他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愿意介绍zzz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介绍人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三)、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决议填写的基本要求
填写决议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情况。一是概括说明入党申请人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二是表决情况。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等。
[附例]支部大会通过接收zzz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zzz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向党支部表达了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根据该同志的表现,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党支部于z年z月z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应到党员z名,因事因病请假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接收zzz同志为*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四)、党总支审查意见的填写: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大会通过接受新党员的决议,要经过总支委员会审查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才能报上级党委审批。如果总支委员会经考察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现实表现,认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经审议不能通过时,就不要上报党委审批,并及时通知党支部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鼓励和帮助他进步,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待达到党员条件后,再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在支部大会通过后上报。
[附例]党总支审查意见
经审查,zzz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支部大会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委予以审批。
党总支名称:*zzz总支委员会(章)
总支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后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谈话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情况、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向党委汇报,供党委研究审批党员时参考。并填写好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附例]谈话人对zzz同志入党的意见:经考察了解,该同志对党的认识较深刻,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的比较全面、扎实。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
缺点:有时有自满情绪。
根据考察与本人谈话,认为该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吸收zzz同志为*预备党员,建议党委予以审批。
谈话人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六)、党委审批意见填写的基本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要写清楚被批准对象的预备期从z年z月z日算起。
[附例]党委审批意见
批准zzz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从zz年z月z日至zz年z月z日。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七)、关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的填写:
[附例]1、关于zzz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zzz同志自预备期以来,能......已具备了党员条件。支部大会应到党员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z名,一致同意zzz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附例]2、关于延长zzz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zzz同志在预备期间,能......,但还存有.... 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这表明,还不具备一个党员的条件,鉴于zzz同志对自己的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并决心改正。支部大会应到党员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zzz同志的预备期延长一年,自z年z月z日至z年z月z日。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附例]3、关于取消zzz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党员大会认真听取了zzz同志对自己转正问题的报告和支部委员会对他能否转正的意见。经讨论,大家认为zzz同志存在..... 问题,说明其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应到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取消zzz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z年z月z日
(八)、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意见填写要求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应从延长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如果因本人的原因,上级党委在审批时决定从审批之日转为正式党员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审批之日算起。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时效限制。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党委对基层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在这些环节上,《细则》需要的时效性是非常严格的,各党委应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出现因组织原因而延误审批问题。
3、入党材料中存在的几个具有时效性的材料:第一个是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限是一年。第二个是所有政审材料有效期为半年(即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半年)。
六、政审材料应注意的问题。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党是政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避免敌对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腐败分子和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混入党内。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做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应该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第二,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
第三,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和19***政治***中的表现以及近期同“***”斗争中的表现。
第四,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第3篇 嘉善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工作热情;通过谈心谈话,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之间或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与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党员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第4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公示形式和范围
1、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的党总支负责。
2、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学校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
3、公示范围一般为学校,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五、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由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学校进行公示。
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5、由上级党组织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第5篇 中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中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党员理论学习质量,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党委和政府、教育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学校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为重点,紧密结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校支部制定都昌中党员学习计划。
中心组和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形成例会制度。
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二次。
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党委和政府、教育厅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本校近、中期重点工作。
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学校发展大事及发展思路、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2、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教育教学业务有关的各种知识;
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拓宽知识面,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
3、学习党委和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参加范围全体党员学习由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与。
五、学习方式中心组学习采用集体学习研讨的方式进行,利用支部会议进行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二次,每次1小时。
全体党员学习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研讨。
学校利用单周星期五党员大会进行学习,每月每位党员至少集中学习二次,每次1小时。
2、分散学习。
结合工作实际,各支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
3、自学。
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4、每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组织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像。
5、每月由校党支部书记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重大决策。
6、每次学习应事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以及教员或主讲人。
主讲人必须认真做好备课,力求保证学习质量。
7、学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个学期要有2篇以上学习心得或体会。
六、学习要求党员学习由校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建立健全党员学习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定期予以通报。
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第6篇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1、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的谈心。
2、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必须谈”: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
(2)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必须谈。
(3)党总支(党支部)成员之间必须谈。
(4)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必须谈。
(5)普通党员之间必须谈。
3、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不谈”:
(1)不谈溢美之词。要求党员之间要以诚恳的态度,客观地谈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多进“忠言”,少唱赞歌,多讲真心话,不说奉承话。
(2)不谈不着边际的话。谈心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开门见山、就事论事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不“绕圈子”、不“走过场”,真正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在谈心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对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莫须有”的问题,一律不作为谈心内容。
(4)不谈过度激烈的语言。谈心活动要本着以人为善、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居高临下,不言辞过激,做到说理和风细雨,个别谈心应注意场合。
(5)不谈模棱两可的话。在谈心活动中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同志之间成绩要充分肯定,不足之处要大胆提出。坚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不讲“两面话”,不做“老好人”。创造良好的谈心交心氛围。
4、谈话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1)针对共性问题与针对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相结合。
(2)小范围的座谈与有意识的个别交谈相结合。
(3)组织安排谈话与个人约请谈话相结合。
(4)请普通党员上来谈和领导干部主动走下去谈相结合。
5、谈心效果要达到“四个力求”:
(1)力求达到鼓舞干劲的谈话效果。对工作认真踏实、成绩显着、受到表彰的党员进行及时提醒,以戒其骄傲浮躁之气,鼓励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对偶遇挫折而畏难不前,或出现失误而心有疑虑的党员及时进行帮助,促其分析原因、找到对策,鼓励其振作精神,继续努力。
(2)力求达到凝聚人心的谈话效果。对部分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党员,及时谈话问询,以求了解情况,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其寻找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
(3)力求达到增进团结的谈话效果。对上下级之间、处室之间、同志之间存在的分歧、隔阂、误会开展谈心,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减少分歧,形成合力。
(4)力求达到诫勉警示的谈话效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党员,通过开展谈心,指出其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要坚持谈真话、谈实话、谈心里话。
第7篇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
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三、评议方式
党员民主评议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四、评议原则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4、是非分明,触及矛盾。
5、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评议程序
1、制订实施计划。党支部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计划,对活动目的、时间、内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学习教育。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明确评议党员的标准、方法、步骤,掌握好政策界线。传达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要求党员端正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3、党员自我评价。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守纪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党员对自己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小组或党支部审核。
4、党内互相评议。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作个人总结汇报,然后其他同志进行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
5、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从非党群众中组织一定数量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较高、有群众威信、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的方法,一是采取测评的办法,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被评议党员的数量,测评前,党支部要向群众代表讲明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标准、要求,然后组织群众代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三是各支部采取走出去请出来、个别交谈了解的办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支部将各种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并采用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本人,作为制定整改措施的依据。
6、支委综合评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结合党支部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对每个党员的组织评议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7、总结评议工作。党支部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情况、评议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党总支。对表现好、事迹突出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按照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审批。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凡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都应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到期不改的予以处理。
8、验收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由党总支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验收,其内容为: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2)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是否作了处理,制定了哪些帮教措施。
(3)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有哪些体会,今后如何打算等。
第8篇 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党性原则不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破坏民族团结或违法违纪现象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不愿意带领群众共同进步的党员。
4、有反映或举报,经查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处分的党员。
5、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6、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7、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缺乏进取心、责任心的党员。
8、其它情况需要诫勉谈话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管理
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审定。
第9篇 嘉善中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日常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学校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党员考评工作作为教育党员,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突出教育效果。
2.党员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一员双岗”落实情况等,注重综合评价和实事求是。
3.考评形式主要有: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工作,自评、他评、党内外评相结合,写出评议意见和评定等级,形成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4.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党员同志要畅所欲言、正人正己,形成“不讲优点,只提不足,互相送宝”的良好风尚。
5.考评等次: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被评为优秀的党员、不合格党员,都要有书面材料存档。
6.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内容分德、能、政、绩四个方面,重点评议领导干部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团结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是否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奉献;是否做到勤政廉洁,认真执行干部洁身自律的规定。
第10篇 中学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定期谈话制度
本谈话制度,是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1、实行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作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反腐败关口前移。
2、谈话对象的确定,采取分级谈话,各负其责的制度。
3、谈话的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落实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4、 根据谈话内容,谈话形式区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和诫勉类谈话两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诫勉类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一)、(二)、(三)款内容有计划进行。通过谈话,监督各级党组织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6、诫勉类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四)、(五)、(六)款内容,根据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提出纠正意见;构成错误的开展批评,帮助改正错误。从而化解矛盾,保护教职工举报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8、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领导审阅后,由校长办公室立卷归档、党党支部负责妥善保管。
9、 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谈话人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必要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第11篇 嘉善中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学校党总支的自身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及时了解,研究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需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要及时报告。
2.校级领导建立访问教职工家庭的制度,对本校教职工家庭每年有针对性的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家庭的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的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3.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一个年级,每个党员与一名后进学生结对,经常深人年级、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倾听意见,注意发现思想动态,帮助年级主任、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每个党员要“外树形象,内强业务”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潜移默化影响学生,陶治学生的心灵。
4.每个党员与一名党外群众结对,与他们交朋友,沟通感情,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党员要关心党外群众的学习、生话和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完成各项任务,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动周围群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奉献敬业。
5.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及结对学生的情况,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校党总支每学期考核一次。各支部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90%以上。
6.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耐心倾听师生的意见,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要提交集体研究,妥善处理,切实解决好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12篇 第二中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2、思想交流活动。
3、“三会一课”。
4、党内民主生活会。
5、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
6、党员社会实践。
7、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二、组织生活的形式
1、会议型组织生活:学习讨论、专题讨论、辅导讲座、思想交流、电化教育、事迹报告等。
2、活动型组织生活: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知识竞赛、访问调研、创先争优活动、公益服务活动等。
三、组织生活的原则
1、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要体现政治性和思想性。
2、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要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组织生活的要求
1、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组织实际情况规划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2、党总支(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并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4、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6、全年党员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
7、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要达到90%以上。
8、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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