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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7-22 热度:29

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第1篇 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项目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系指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违章操作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不可抗力及地下障碍和文物等危及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

2 重大伤亡事故包括:

重伤事故(有1~2人重伤而未造成死亡的);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9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业主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监理单位还应会同业主作好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3 重大质量事故系指: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

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

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影响生产装置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倒塌事故应于12小时内电告有关部门。

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监理单位还应积极参与事故抢救、调查和处理。

对重大事故(包括重大伤亡事故)应作到“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时,监理单位应予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详细材料。

4 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单位在商得业主同意后有权下达停工令:

4.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

4.2.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自行封闭、掩盖者;

4.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4.4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重要材料、设备或擅自作出材料代用者;

4.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4.6.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未进行处理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者;

4.7.危及施工安全的其他问题。

5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妥善安排施工。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1、 应当将安全施工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明确岗位职责。

2、 施工安全监理应当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安全员需持证上岗;特种作业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5)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

5、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现场监理部审查合格后实施:

(1)基础施工;

(2)地下工程施工;

(3)整体升降脚手架的拆装;

(4)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5)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

(6)其他危险作业。

6、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加强安全投入,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特别是“三宝”、“四口”、“五临边”隐患的消除和临时用电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7、 监理必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巡视制度和例行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危险作业必须纳入安全旁站监理计划,并建立重大事故紧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对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3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4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 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 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 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 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 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 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 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 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 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5篇 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在监工程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旁站监理责任人职责、旁站监理责任人姓名,旁站监理工作要求。

2、旁站监理的范围一般应为(个体工程按实际选择):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

(2)、基坑、槽开挖深度≥5米的土方开挖;

(3)爆破工程起爆前的全过程;

(4)、拆除工程;

(5)、打桩、压桩机械安装与拆除和打桩、压桩过程;

(6)、人工挖孔桩成孔、成桩过程;

(7)、塔吊、外用电梯、提升井架的安装与拆除;

(8)、塔吊顶升加节、减节过程;

(9)、工程实体的设备吊装与结构安装吊装过程;

(10)、外脚手架和工具式定型化卸料平台的搭设与拆除;

(11)、吊篮脚手架与其它类型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

(12)、高支模与超高支模的搭设与拆除;

(13)、高支模与超高支模水平构件砼浇筑过程;

(14)、普通模板的拆除;

(15)、高边坡治理;

(16)、深基坑回填土过程;

(17)、电梯安装过程;

(18)、各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应实行旁站监理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过程。

3、旁站记录

(1)、安全旁站宜与质量旁站分离记录;

(2)、必须当天填写记录和完善有关签字手续并在监理日记上登记;

(3)、必须按制式统表逐栏填写完善;

(4)项目总监每周应至少检查一次旁站记录;

(5)、公司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重点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存在问题的处置措施:

(1)、发现问题或隐患应现场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旁站记录上》上填写;

(2)、经督促仍未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既不整改又不停工的,项目总监应立即附上相关支持性证据材料向安监机构快报。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6)审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①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人卡。

②变换工种时,要进行从事新工种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人卡。

③在节假日前后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④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③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7)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①班前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②班前应对安全生产用品及设施进行检查。

③班组每周应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④班前活动记录应以日记方式备查。

(8)审查有关许可证。准用证

①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及《余泥渣土排放证》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应由企业安技部门检查验收。

③塔吊沙用电梯须取得安全检测专门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在顶升及加高后应由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应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⑤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同必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⑤临时用电设施须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经由施工企业安技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后方能浇筑硂.

(9)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①承包商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

②涉及增加费用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详尽地向建设单位作出解释,并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讨论以取得一致。

(10)严格现场防火管理

①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②承包商应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或机具完成安装后正式启用前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报送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应报送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有关许可证、准用证、上岗证等。

(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需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或重点部位,事前应对施工单位明确监理要求。建议采用‘挂牌“制,即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同意后,由验收人员及部门签字盖章,悬挂”已验收合格“等字样的牌子。适用于如提升机、升降机加高验收,塔吊、外用电梯提升、加高后的验收,重点部位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定时或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整改。必要时,可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报建设单位甚至监督站。

(5)对重要施工机械(机具)如提升机、升降机、塔吊、发电机、抽水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运行及维护记录供审查。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施工单位作出妥善维修或更换。

(6)监理工程师应该将有关要求及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交底,并知会建设单位。有关做法应在监理细则中有详细阐述。审查审批的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形式予以体现。

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余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四、届合监督小组工作

(一)参与监督检查:监督小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有阶段性检查(联检)、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检三种方式。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

(二)督促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督站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出等级,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四)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应协助的工作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报告;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或资料;跟踪督促针对事故产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协助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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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5)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6)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

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

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

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一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二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三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四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五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的;。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

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8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9篇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监理制度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监理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持之以恒地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教育。

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名手续;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第10篇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公司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一、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往来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二、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

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12、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1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4、索赔文件资料;

15、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16、工程变更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19、旁站记录;

20、工程进度资料;

21、主要的监理台帐;

三、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1、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

号,每卷要有目录;

3、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6、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造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四、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方法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按五部分归档:

■合同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

■进度控制资料■监理工作管理

1、合同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委托合同

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4索赔文件资料(申请书、批复意见)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工程质量保修书或移交证书

2、进度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审核批复意见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批复意见

3有关工程进度方面的专题报告及建议

注:工程进度资料通常指:施工进度计划(年、月、旬

、周)申报表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进度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报告,::施工计划变更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延长工期申请及批复意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施工方案报审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意见书、事故评估报告等)

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含批复意见)

4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单(含批复意见)

5工程定位放线报验单及监理工程师复核意见

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

7旁站记录

8施工试验报审单及监理方的见证意见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注:因归档需要,在有关的报验申请表中,应注明部位、内容,监理方的审批意见明确、依据充分。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已包含了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统计情况、混凝土/砂浆试块的评定结果等方面的资料。因而,在归档资料中不再单独列项。

4、投资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工程计量单及审核意见

2工程款支付证书

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注:如果监理方不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则上表中第3项就不存在。

5、监理工作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

6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7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往来函件

8会议纪要

9监理总结报告

10主要的监理台帐

注:主要的监理台帐按公司'关于现场监理工作台帐记录的规定'处理。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各地区各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组应主动与当地档案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竣工资料要求,应与建设单位、质监站取得共识,以使资料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11篇 监理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他监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时,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严禁口头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2篇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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