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0.3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0.15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 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第2篇 桥梁施工安全专项控制制度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铁道部、集团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项目部。
第三条 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 杜绝一般火灾事故;
(3) 杜绝一般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作业队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作业队成立了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队长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相关人员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
3、专项安全检查
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道路运输
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第3篇 不中断交通等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制度
项目部牵头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措施。
专项施工措施编制后,项目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实施。
防台、防汛、防暑、防冻和夜间、不中断交通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报集团公司论证审查,报监理公司审批后实施。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实际,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从防护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并应有必要的图示说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参与措施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现场安全维护人员对其所管辖的路段要不断的巡查,对撞坏的标志、标牌要及时上报专业单位更换,对撞离的要及时归位,并经常进行清洗,保证线形美观、色彩醒目,以便达到警示、诱导的最佳效果。
工作区设有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承担材料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和驾驶技术,运输车辆应覆盖严密,不得抛撒滴漏。
增加反光服,确保在交通组织施工区域作业人员人人穿反光服。增加交通指挥维护人员,指挥过往车辆顺利有序地通过双向交通路段。
施工中严格按上报的交通维护方案设置安全标志,始终要保持各种标志的齐全、规范,不得缺漏、遗失,损坏的要及时补上。
安全人员要听从经理部、交警及路政大队等的指挥。必要时,项目经理部请交警、路政大队的同志为安全维护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关键岗位骨干开设安全讲座.增强安全维护人员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4篇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第5篇 安全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部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企业投标和施工管理的重要文件,是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技术依据。为使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部门)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以提高编制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编制审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工程施工中应根据特点、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作业环境、使用的机电设备、架设、施工工具等情况,为保障安全,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二、编审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工程设计图纸;
3、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
4、施工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需解决问题.
三、编制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综合:建设单位(业主)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檐高等。
(2)地质情况:地质条件、土层构造,主要突出桩基所穿过的土层层顶、层底标高、层厚及必要的力学性能指标。
2、施工条件及准备
(1)施工条件:简要叙述三通一平:交通运输、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临建设施等情况,并应附有必要的计算过程和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的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文明安全要求。
(2)施工准备工作:从生产、技术、安全、质量四方面准备,包括人、财、物的调配。即①劳动力计划,各工种人员配备,进出场时间;②机具计划,土方机械,塔吊、井架、水泵、搅拌机等机械型号、数量和脚手架、模板的规格、数量,进出场时间;③构配件、半成品进货计划等。
3、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测量定位:根据建设单位给定的定位基点,画出'施工侧量定位图'。
(2)土方工程:①土方开挖方法,机械选用,分段分层挖土顺序,深坑围护等;②降水、排水措施;③土方运输、围填。要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坡度和采用支撑、支护和护地桩等,以防坍塌。
(3)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内容之一,若为桩基,应编写桩基施工方案;若为其它基础形式,则应编写其相应的施工安全方案。
(4)钢筋工程:①钢筋加工成型组织方式;②钢筋接头形式与要求,焊接的工艺要求、设备、组织的简述;③钢筋保护层保证措施;④特殊钢筋的施工方案,如超高、超长、预应力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5)模板工程:①模板形式的选择,支撑系统的确定;②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验收,并应画出主要节点的拼装图。
(6)混凝土工程:①砼来源的确定,现场搅拌或商品砼;②砼的运输方式;③施工缝的布置及处理;④砼浇注顺序,分层厚度;⑤砼的振捣要求、保养方法;⑥大体积砼,特殊要求砼的施工措施。
(7)砌筑工程:①确定砌筑材料的品种、标号;②确定组织方法和工艺标准;③解决工艺安装与砌体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和工序配合问题,如附着件、预留洞、后砌墙等。
(8)起重吊装工程:①选择吊装机械的型号与数量;②确定构件的制作、堆放、运输、拼装、校正、焊接等各施工环节的方法,吊装顺序和要求;③如有必要应绘制吊装施工平面和吊装工艺图;④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作为一个章节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9)垂直和水平运输:①确定垂直和水平运输方式、数量、平面布置;②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设计基础及附着构造。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10)架子工程:①结构施工架子的架设材料选择和搭设方法;②高层或高耸构筑物架子要进行设计计算,并附有计算书和设计图,建筑物拉结点,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及基础做法;③装修工程架子的架子形式的选择确定,桥架或吊架的设计、组装、悬挑、平面布置,升降机具等安全措施等。各种架体搭设方案都应符合安全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密目式网)布置合理、有效,并做到分段验收。
(11)装饰工程:①确定装修工程的合理施工顺序,重要和特殊装饰分项工程的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工艺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成品保护措施,并提出装饰工程中的机具计划;②高级复杂的装饰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单独上报审批。
(12)防水工程(地下室、施工缝、预留洞、屋面防水):①防水材料及做法;②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③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室内楼层防水:①防水材料及做法;②防水地面的各道工序与安装工序的交叉施工安排;③节点细部的防水处理方案;④防水层的保护措施;⑤试漏的实施办法。
(13)安装工程:①电、卫、水、暖、通风及设备安装工程如由分包单位施工,应由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作为一个章节编入施工组织设计;②说明各专业工程与土建工程的关系及配合要求,如施工协调、技术措施、成品保护等;③各专业应按分部工程编制施工方案。
(1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编制方案。
4、安全技术措施其它要求:
凡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都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等。这些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
(1)施工阶段防护重点:①基础施工:防止塌方、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的措施及对坑边大型机械的限位要求等。②结构及装饰施工:制定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吊装临时支撑的安全保障措施。
(2)架子、通道、井架、塔吊等的搭拆、防护符合安全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深、高、窄、小场地,繁华地区,易燃易爆物,多台塔吊等应有重点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满足各种安全要求,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按'三相五线制'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等。
(5)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6)文明施工,减少噪音,控制烟尘,临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5、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①防坍塌,搞好排水,坑、沟、槽边坡放足,薄弱部位设支撑,有人监护,发现
危险应立即停止施工。②防台,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加固,危险部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③防触电,电源线不得用裸导线和塑料线,所有线路埋地深60cm敷设,导线截面符合要求,电箱及电气应用防雨措施,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不得混用,电机设备外壳应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使用移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④防雷击,凡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架、脚手架应有防雷装置,设置可靠防雷接地。
(2)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中午阳光直射对人体危害,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②在容器、坑道等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③搭置凉棚,安排好休息室,供应清凉饮料,发放防暑降温的防护用品,配备急救药品,发现中暑应立即抢救。
(3)冬季施工,重点防冻保暖、防滑、防火、防中毒等。①恶劣天气、刮风下雨、霜冻天气,尤其是高处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及时清除斜道、通道、爬梯上霜冻积雪,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②教育职工提高冬防意识。③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配备足够消防用具,训练职工正确使用。④不得用木料、干柴在施工现场烧火取暖,室内煤炉应注意通风换气。⑤严禁线路乱拉乱接,禁止在工棚里烧炊,使用电炉等。
四、专项方案范围
除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以外,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其方案应有具体文字阐述,计算书和详图说明。
第6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⑨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总工负责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7篇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第8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9篇 施工重点防火部位专项防火制度
(1)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明确消防安全观念,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以达到消灭隐患的目的。
(2)在工地现场、宿舍等显眼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标语,提醒员工时时注意消防安全。处处留意火灾隐患。
(3)动火人员在做足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才能动火,并有专人作为临护人,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4)设立消防专用给水道通向各楼层。为确保消防的水量水压,在底层建一水池水,专为消防供水。
(5)施工现场按消防要求在重点防火部位合理配备各种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畅通无阻的显眼地带,保证灭火器材有效实用,达到灭火目的。
(6)工地出现火灾时自救为主,若控制不了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请消防队到场灭火。
(7)工地内与施工有关的危险品、油漆、香蕉水等物品必须归仓库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乱动。
(8)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乱接电线,灯具下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四工电炉、煤油炉等自行烧水煮食。
(9)在工地设定的吸烟区内吸烟,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不得将烟头乱丢乱放。
(10)加强对材料仓、油漆仓、厨房、配发电房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10篇 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 下列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 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一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 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方案论证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向论证专家提供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五套,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论证会专家组人员由协会从专家库中根据工程情况抽取,并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协会应派出人员对论证会进行组织协调。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一)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应人员;
(二)方案编制人员:***************************
(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11篇 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 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 脚手架面积a
200㎡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桥梁高墩工程 桥梁墩身高h
h≤25m 桥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6、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公司安环部进行协助。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环部、项目管理部、资产部、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口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管理口、资产管理部、各专业带头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环部和项目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环部和公司项目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12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 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基坑深度h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g≤170t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 脚手架面积a
200㎡<a≤500㎡ 脚手架面积a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q≤20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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