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公司纪委决定,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和实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促进党员干部知规明纪,严守纪律规矩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加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公司新跨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教育内容
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新修订的党规党纪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重点围绕公司近年来印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公司纪委工作报告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管理标准》《廉政谈话管理标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标准》。
三、活动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期一个月(10月8日-31日),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开展。
(一)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公司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所属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纪党规和公司有关廉政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至少讲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通过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围绕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
(三)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公司纪委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至少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公司纪委将组织开展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
(五)至少制作一期廉政制度宣传展板。公司纪委将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用通俗易懂、鲜明生动的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公司各党支部要围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营造浓厚氛围。公司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2023年10月8日
第2篇 c中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预警制度
中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预警制度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制定预警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
二、各科室设立行风监督员,协助科主任、护士长抓好行风建设。负责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预警报告,案件协查等工作。
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严格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
四、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利用班子会、院务会、党员支部大会、科室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院刊及时报道相关信息。
五、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六、对发现违反廉政规定和行风制度的苗头,科主任、护士长、行风监督员应及时对其教育,对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科主任、护士长有权采取及时措施,杜绝问题的发生。
七、医院组织定期检查,听取科室汇报,查找问题。
八、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问题,主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对不进行纠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处理。
第3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区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评议的内容
l、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
2、副科以上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情况。
3、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
二、评议方法
l、进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参加评议和被评议的人员学习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使之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
2、报告执行情况。各科科长要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3、组织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得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评价。评议小组汇总评议结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反馈。
4、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准备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5、反馈评议情况。将群众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三、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
l、评议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要有广泛性。
2、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结合年终总结进行,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项评议。
3、评议时,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4、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评议小组要于评议结束后10天内向党支部提交评议报告。
第4篇 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zz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天门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内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纪检委员、纪检干事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级领导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部门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过问,防患于未然。
2、纪检委员、纪检专干责任:纪检委员、纪检专干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查处,要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
传、学习及其他活动。
3、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责任: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为党小组、本处室、本年级廉政建设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党政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了解本组党员、本处室和本年级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及时捕捉敏感问题,敢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现象,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4、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工作分工
l、党委书记: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督促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2、党委委员、政工副校长:侧重负责政教处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和班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党委委员、教学副校长:侧重负责教学一线干部、党员、教师的廉政建设工作。
4、党委委员、后勤副校长:侧重负责后勤一线干部、党员、职工的廉政建设工作。
5、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抓好全校敏感部门、敏感事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学校重要的人权和事权进行监督。
四、主要任务
l、及时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及其领导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了解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和不正之风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针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党风党纪教育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和指导党风党纪教育。
3、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掌握了解问题,并指导分管部门解决。
五、具体措施
l、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密切党群关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
3、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第5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
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公开的形式和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如采用张榜公布,有线广播,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公开的形式。一般一个月或两个月一次,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村务公开的目的是:让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
2、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
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
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1、“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2、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报市农民负责管理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村委班子每年向群众述职述廉一次,村委成员每年向群众述职述廉一次,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由镇党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办法,对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村“两委”干部,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对测评不合格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2、评议代表根据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程度投出赞成或不赞成票。村干部述职述廉材料及现场评议结果,将记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及新一届村选举的重要依据。
3、述职述廉主要内容: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本人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处理情况;重要问题如项目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决策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
4、述职述廉结束后要有专门记录交镇纪委、组织办存档备案。
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是:村委会主任或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的村每年必须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2、审计内容是: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村(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村(居)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集体债权债务变动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等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a、集体资产处置。b、债权、债务管理。c、土地发包、承包。d、专项资金管理。e、财务公开。f、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和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3、审计的实施办法:审计由各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镇农经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做出审计决定,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涉及村干部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村(居)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制度
(一)负责对村两委会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及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廉情信息,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二)对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和监督村民理财小组、新农村建设监事会、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四)对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集体资产处置、疑难问题处理、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协助上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调查研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镇纪委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问题。
(六)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每月向镇纪委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第6篇 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之中,落实具体目标任务、职责和保证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2、坚持党员党风教育制度。党总支(党支部)按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采取学文件、听报告、观看电视、录像片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教育,对不参加活动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考勤制度等进行处理。
3、坚持办事公开。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注意听取和征求党员的意见;直接同群众利益相关的工作,只要不违犯保密纪律,要认真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党内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建立和坚持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等制度,加强监督。要认真搞好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和班子内部之间的监督。
5、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发现的党内问题,认真调查了解,处理结果要公布于众。
6、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查摆、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7篇 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书记为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学校工会的监督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要日程,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科室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查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查处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部门和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或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告,组织力量和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具体措施: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支部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法令,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关系,经常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为基层和职工排忧解难,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3、进一步健全约束机制,严格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8篇 第十六中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度
十六中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纪检监察部门和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明确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长的岗位职责
1.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各责任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予以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校总体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两个目标一同制定,两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4.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总结宣传廉政建设典型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政守则》以及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财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模范表率作用。教育各人员支持自己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谋取私利。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召开校务公开工作和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关于校务公开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纠正,对涉及干部、教师的案件线索和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信访件,要亲自阅批、督办,支持执法执政部门依法查办,履行职责。
7.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二、其他成员的岗位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相关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主动做好校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深化校务公开和推进廉政建设建议。
3.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如“三乱”、办公纪律,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如中餐禁酒、禁止炒股和买基金、上班玩游戏打牌、上班qq聊天等。
6.每学期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组长口头汇报。
7.建立工作台账,不断完善并促进校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工作。
第9篇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行政工作
⒈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违反规定购房和建私房。
⒉不准超标准招待来客,应本着小额、从简、合理的原则到定点饭店用餐。招待标准:一般办事员为20元/人,科(厂)级为40元/人,处及处以上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应由分管领导批准,严禁铺张浪费。
⒊不准公款私请。
⒋不准到基层供销社和下属等单位乱采乱购物品。
⒌不准让亲戚、朋友承包本单位基建工程,严格执行审计,验收制度。
⒍不准私分和滥发钱物。
⒎不准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不办、不查,并要实行 专人登记、领导批办,承办结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准用公车学驾驶和公车私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准以其它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第10篇 梅村中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村梅中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互相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目标管理,努力创建“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领导班子。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
2.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
3.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4.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网络
1.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的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各处室领导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1.党委应经常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确立新时期廉洁奉公、勤政敬业的形象。
2.依法治校,制订并严格执行《党政议事规则》,不得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纪律。
3.评优、评职、招生、招师、收费、基建、分房、提干等重大事宜,坚持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慎重决策并公示,杜绝以权谋私。
4.严禁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
1.设立专门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
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把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结果在校内公示。
第11篇 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肇庆市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诫勉谈话制度,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二)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对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未能很好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达到追究责任的;
2、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注意的。
(四)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的;
2、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采取措施解决的;
3、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5、对苗头性、倾向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警诫:对情形1、责令作出检查;情形2、通报批评;情形3、当年度不能评先进、评奖;情形4、通报批评;情形5、由纪检监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6、由考核单位或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五)具有上述三、四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
(六)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纪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诫勉谈话应先提出拟办意见,报纪委或支部审批,谈话时应做好记录。
(七)纪委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诫勉谈话的对象、内容等情况。副科以上干部的诫勉谈话情况,还应记入其本人的廉政档案。诫勉谈话的情况应视情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
第12篇 ##市##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办法,部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部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领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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