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经理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2、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1、a级隐患: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报安全经理。
2、b级隐患:
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3、c级隐患:
生产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第2篇 矿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夯实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使各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现场施工、作业征对性,又具有科学实用、可操作及规范延续性,使其更好地指导作业现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及贯彻学习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写必须于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15天编写完成,提前10天由总(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提前7天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签名并考试。只有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并由本队做好各项学习、贯彻、考核等记录后,方可按相关设计要求开工,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开工。
各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加减架、贯通等单项(单位)工程开
**煤电股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工前,必须编制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贯彻执行。对没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贯彻学习,工程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对本单位行政正职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主管技术的副队长(技术员)各处以40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实施组织管理
1、各单位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负责,必须建立建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考核等专用制度及台帐,并负责实施。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规程及安全措施规定施工,当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和贯彻学习执行。
3、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各种施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坚持开展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的班评估工作。
4、各单位每月要对正在施工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至少再进行一次贯彻学习。
5、对于变换工种及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学习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及施工记录等赶写必须真实有效,保持原始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7、每月由矿总(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规程贯彻学习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审复查并签字,并针对现场施工条件变化,会审人员应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改进意见对规程做以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且认真贯彻落实。
8、对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查出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措施,各单位必须及时纠正,严格贯彻执行,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违法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规程编写格式
1、分章节编写,并有总则,在总则中写明编制依据、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检查标准、在规程贯彻执行中需做好哪些记录内容等;
2、规程目录内容齐全,目录标定章节页码与正文位置相符,封面名称统一编号;
3、规程页面整洁,打印文本不得随意手写更改;
4、规程排板美观,封面设计舒适,装订正规。
四、规程编制内容电股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一)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 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3、有同一煤层或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煤层特征、煤层顶底板、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和储量及服务年限等内容;
2)采煤方法中,有巷道布置情况说明和由准备到破、支、装、运、回、处等的回采工艺描述;有回采工艺流程图;有采煤机进刀方式及进刀长度、深度;有采煤机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有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等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采用爆破落煤的,要有炮眼布置设计;有炮眼三视图;有装药结构示意图;有封孔及联线等内容的爆破说明书;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注氮、注浆、注凝胶、瓦斯抽放等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5)劳动组织、劳动组织方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煤质管理;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工作面支架布置图;
3)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示意图(平剖面);
4)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
5)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
6)回采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工作面防尘、注浆、注氮系统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煤、供料路线图;
13)(采用爆破落煤时)装药结构示意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配备表;
19)矿压观测参数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
二)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巷道名称、位置及与相邻巷道关系、巷道用途及设计参数,施工中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地面相对位置及支护说明中,有与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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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情况,煤(岩)赋存特征,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施工工艺中有施工方法(包括开口施工方法和特殊条件下施工方法),凿岩方式,爆破作业中有爆破条件、爆破说明、炮眼布置图、装药结构示意图;采用机掘巷道中应明确一次截割深度、有截割示意图;有装截与运输方式、管线及轨道敷设、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应有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5)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等内容及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6)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作业方式、劳动组织方式;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巷道支护平、断面图;
3)工作面超前支护平、剖面;
4)掘进机截割方式或炮眼布置图、设备布置图;
5)按比例汇制地质综合柱状图;
6)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风水管路布置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输系统示意图;
13)炮眼布置三视图、装药结构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19)矿压观测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五、资料提供
1、生产科:提供工作面或巷道设计图、工作面或巷道支护设计、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水文地质资料等;
2、机电科:提供工作面配备设备、通讯、照明等资料;
3、调度室:提供工作面监测系统资料;
4、通灭科:提供工作面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等资料;
5、矿压办:提供相应煤层或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
6、安全监察部: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7、企管科:提供工作面相关技术经济控制指标等。
六、说明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废止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第3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内容:
四、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施工存在风险:
1、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规定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四条 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
(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
(2)方案的编制依据。
(3)支护结构设计计算。
(4)机械选择。
(5)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
(6)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
(7)降水措施。
(8)检测要求。
3、模板支撑方案主要内容:
(1)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包括地基的承载力验算,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支撑架顶部扣件的抗滑移验算。
(2)对施工荷载应考虑以下荷载最不利状态组合计算:
(3)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水平杆步距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
(4)绘制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
(5)砼浇筑方法和顺序,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艺要求。
(6)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
(7)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和验收要求。
4、脚手架搭拆方案主要内容:
(1)脚手架设计计算,包括纵横向水平杆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连墙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杆件间距及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
(3)绘制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
(4)脚手架搭设、拆除、检查和验收等要求。
(5)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
5、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主要内容:
(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
(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交底、检查和拆装制度。
(3)安装工艺流程及施工要点。
(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
(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
(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
(7)各工艺、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
(8)群塔施工防碰撞措施。
(9)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
(10)拆装人员的组织分工及证号。
6、起重吊装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环境。
(2)施工工艺。
(3)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
(4)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
(5)地锚设计。
(6)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
(7)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
(8)构件堆放就位图。
(9)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7、其他:
其他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如爆破施工、地下工程、钢结构、钢网架工程、水下施工、人工挖孔桩、深坑、沉井、沉箱等)均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第6篇 铅锌矿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2、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经负责人理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1、a级隐患:
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安全部负责人。
2、b级隐患:
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员审核,报矿长审批。
3、c级隐患:
生产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9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一)a 级隐患:
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规划部制定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二)b 级隐患:
公司其它各单位制定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审批,报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三)c 级隐患:
各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从事操作作业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二、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一)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公司安全环保部长等,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正副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矿山救护和安全检查专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三)采掘、通风、放炮、采区机电维修、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各类司机、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四)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包括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1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五)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公司生产过程中若增添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三)、各操作工要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增添的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的认识和掌握学习。
(四)、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第10篇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
1、矿井地质精查报告,必需经省经贸委煤炭管理处审批方可有效,矿井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及其补充勘探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为设计依据。
2、申请储量核减的报告,注销、转出储量。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由矿地测部门主办,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审。
3、矿井各类煤柱不得任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时,由地测科提出资料,按规定程序报批。
4、采区地质说明书,矿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送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作为采区设计依据。掘进和回采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为生产和施工的依据。
5、防治水设计方案,由矿地测科负责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批,需报集团公司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6、接近井下老巷及老空区的巷及巷道贯通,要由地测部门提出地质、测量资料,报矿总工程师。重大贯通设计说明书报集团公司审批。
7、矿井地测图纸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有效。
8、土地征购的测量资料,需经分管矿长批准,然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11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怎么写
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工程总负责人、施工内容以及影响区域等内容;施工方要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 施工前,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等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通过笔试、复述等针对性措施落实,使每名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都熟知掌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登记表上签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3、 各项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项工程一项措施规定。外委工程施工,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委工程安全协议书。开工前,施工方必须按规定足额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提交开工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备案;施工中,要按照安全措施和施工标准以及操作程序组织施工;由于施工方未履行安全措施而导致人身伤害问题,甲方不予承担安全责任。
4、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执行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程序进行,审批意见不全面、未程序报批视为无措施严禁施工。
5、 安全技术措施要规范管理。经过审批后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施工管理部门及安监处要规范留存。留存时间根据工程性质、影响范围等情况酌定,原则上至少保存3年;特殊情况,要规范存档,长期留存。
第12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规定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四条 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
(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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