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制度
1. 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2. 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以确保完好有效。
3.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电业部门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 高压线路上严禁带电作业和断电。
5.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守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新建线路或线路检修完工合闸前须认真检查,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送电。
8.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闸刀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9. 如遇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的灭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
第2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
九、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 经常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每道工序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每年度要在年初组织进行一次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人员等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放可上岗。
3.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劳务队伍人员)必须经过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率达100%,并填写安全教育卡。
4. 在现场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
5.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物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十一、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1.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按工作项目的要求,遵照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和安规有关规定进行打勾及填写;由施工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合格,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
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长交给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3.施工队长在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和施工负责人在接受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如有安全补充措施的,应填写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
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计算机打字,其他安全补充措施可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颜色为蓝黑、黑色,字迹应清晰、端正。
5.每日工作前必须召开站班会,施工负责人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的分工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同时把安全注意事项和补充的安全措施逐条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
6.施工中,施工队长、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所列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7.施工班组同时进行二个以上施工项目时,则每个项目均需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8.对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含概的其他作业,应使用(通用)安全施工作业票。
9.在更换工作内容或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必须重新更换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及施工方法不变,可连续使用,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天。
10.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制定填写;并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a) 重要施工工序:包括特殊杆塔、大型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组立;大型构件的吊装。
b) 特殊作业:包括跨越公路、铁路、河道及带电线路作业;临近带电体吊装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和带电作业 。
11.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应写清施工内容、人员分工情况和安全施工措施,标明主要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确立责任人。
12. 作业票签发人必须经过公司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才有资格作为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
13. 填报和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部门应将作业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撕扯,不得空项,坚持作业票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14. 签发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带到施工现场,严禁折叠;使用完后及时交到班组技术员;待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安全员把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抱分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15. 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或实施中若发现下列行为和现象时,属违章行为,安全施工作业票作费票处理。
a)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填写缺项、漏项,安全措施不详细。
b) 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或未经签发使用。
c) 安全施工作业票超期使用。
d) 工作负责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开站班会,未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e) 作业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楚。
十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 分公司要对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技术意识及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1.2 分公司驾驶员要积极参加社会交通安全活动。
1.3 分公司要自行组织车辆月检工作,检查车况要有记录备查,对发现车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1.4 分公司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备查。
1.5 分公司必须把交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地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安排运输任务,必须布置安全事宜;重大物资运输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运输任务完成后,必须检查交通安全情况。
1.6 分公司要加强对装卸、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
1.7 对外租车辆必须签定安全合同,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和驾驶执照,如不符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车辆禁止租用。
2. 行车安全措施:
2.1 分公司要切实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的原则。
2.2 节假日外出用车,要经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车,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私自出车。
2.3 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在弯路、泥泞道路不准超车,行车时做到“礼让三先”。
2.4 驾驶员要时时掌握安全车速,处处把握好行车的纵横安全间距。
2.5 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未经分公司经理同意任何有驾驶证的人员,不许驾车。严禁无驾驶证开车。
2.6 驾驶人员严禁开车时接收电话及酒后驾车。
2.7 驾驶员开车,必须随时观察好路上的车、马、及行人的动态;车辆通过有盲区的路口和路段,必须提前减速(在公路上要鸣喇叭)采取预防性驾驶,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2.8 对危险道路,车辆不可盲目通行,要提前停车观察、探路,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2.9 车辆在高速公路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把车辆移到紧急停车带或路边上,车辆无法移出道路时,应在车身后50米以外设置警告牌。晚上及雾天、阴天视野不佳时,必须开尾灯、示宽灯。
2.10 长途运输必须安排押运安全员,负责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物资、设备是否拴牢固平稳。
2.11 车辆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轮胎气压、胎花必须符合标准,以防爆胎翻车。
2.12 大中型机动车辆必须配备1个2千克的干粉灭火器,小型车辆必须配备1千克干粉灭火器和干粉灭火棒各一个,并要按期换药,以防失效。
2.13 外停车辆要防止被盗。
2.14 严格对车辆执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平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3. 对违章人员及事故处理
3.1 发现非驾驶人员驾车,非驾驶人员罚款500元;驾驶员罚款300元。如因非驾驶人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造事人负责。
3.2 发生事故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到分公司领导,对事故要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应该受到处罚而没处罚不放过,没有吸取事故教育不放过。
3.3 对和解的事故要及时通报处理。
十三、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防火管理制度
1.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
1.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的管理规定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
1.3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生火害危险点控制措施。
1.4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5 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由其主管领导带队,并留有记载,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1.6 分公司库房及车间安装电源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来操作安装,不许擅自安装及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1.7 办公室及施工人员宿舍内要配置烟灰缸,严禁火烟头乱丢。
1.8 住地食堂所使用的煤气罐规格及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煤气罐应放置在通风良好之处,煤气罐与炉火之间的水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
1.9 分公司库房、维修车间要配置必要的防火工具(配置灭火器4―6只;防火水桶;防火锹、镐等)。
1.10 全体人员进入库区、车间、施工现场及林区,禁止吸烟。
2. 防火组织技术措施:
2.1 凡增设用火设备和临时用火(临时用火不超过30天),必须经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公安处审批。
2.2 凡临时增设的用电设备、临时接线、照明等,必须经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分公司审批。
2.3 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不符合规格及质量要求的保险装置和其它材料,未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批准,不准使用电炉子和其它电热器具。
2.4 组织参建人员学习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遵守现场防火工作要求。
2.5 所有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2.6 加强守护力量,值班人员不许擅自脱岗及在岗期间喝酒。
2.7 易燃的废液要集中倒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地方,以便集中处理。
2.8 在进入林区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护林防火教育,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不准野外吸烟、动明火、野炊等。
2.9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要挂防火旗或防火牌等标志,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室内外动明火,如工作急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用火。
3. 奖惩
3.1 奖励:凡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各人,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2 处罚:凡违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按其事故性质、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处理如下:
3.2.1 发生五万元以上重特大火灾事故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其损失尚不够重大火灾,但情节严重,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罚。
3.2.3 发生五万元以下一般火灾事故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分公司每月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以专业人员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按“三定” 原则(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进行解决。
2. 使用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设备的结构形式与用电场所及环境相适应,用电设备及电动工具不得超铭牌使用。同时在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2.2 设备上外部裸露的带电部分要有防护装置,加装防护罩。
2.3 开关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4 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施、保险装置、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及信号装置,必须随时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程度。
2.5 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保证合格无误。
2.6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2.7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库房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拆卸。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2.8 在特别潮湿及具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的用电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不得使导线裸露。
2.9 电源线严禁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10 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
2.11 户外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遮阳、防火与防雨设施。
2.12 工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2.13 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2.14 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在无带电作业工具或无带电作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
2.15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停电后进行,并按规程要求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接地、设围栏、悬挂标牌等步骤,以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2.16 电工所用的绝缘、检验等工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
2.17 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18 电气设备的线路,如需要改动,必须有改动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改动。
3. 使用动力配电箱及启动开关箱应遵守下列规定;
3.1 安门加锁,并定期检查维护。
3.2 对容量为5kw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不允许直接起动,应加装减压启动器。
3.3 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4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4.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4.1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要由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安装。
4.2 临时电源线路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期限的,应装设正式线路。
4.3 户内临时电源线路应采用四芯或三芯橡胶绝缘软线,布线应整齐,长度不宜超过10米,距离地面不应低于2.5米。
4.4 户外架空临时电源线路的长度不得超过50米,距离地面不得低于5米,与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导线的有效距离不小于2米。
4.5 户外架空电源线路的对地电压超过250伏时,不得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不超过250伏则允许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但电力线路应高于电讯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
4.6 临时电源线路上的每台电气设备,无论本身是否具有控制开关,均应加装控制开关和保险熔丝。
第3篇 电工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主持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遇到特殊电气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中严格按措施或方案施工操作。
4、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6、负责督促班组成员经常性检查临时用电设备及施工驻地的配送电设备、电线电缆的运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齐全有效,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试验和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当电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7、负责督促电工工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4篇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为了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电气工作者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制度及工作安排。
一、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2.掌握本岗位中电气设备的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及其安装、运行、检修、维护、测试等项工作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3.坚持工作监护制度,停电、验电应遵守装挂接地线、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和开关加锁等规定。
4.严格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操作用具。
5.停、送电制度。先停低压空气开关,后停高压隔离开关,送电时应确认低压空气开关完全分离后方可送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操作应先停后送。
第5篇 实验中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6篇 场站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掌握必要的电工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门站内的电气设备概况,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 坚守岗位,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看、勤听、勤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视仪表并做好记录。
3 应严格执行门站颁布的巡视制度,对门站配电室配电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系统供电正常。
4 维修电气设备,应作好记录,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方可送电试运行;门站内的高压隔离开关和隔离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后,挂上警示牌,并需专人看护方可工作。
5 电气运行中突然停电,应拉电源开关,确认停电原因;来电验明,方可重新按送电程序操作;登高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6 发现运行不正常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时,不得拖延时间,在向场站领导汇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机或停电。
7 门站内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获准参观者应由有关人员陪同。
8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日报表和值班记录。
5 责任与权限
5.1 对维修过后的设备动力运转负责。
5.2 有权拒绝任何人未经许可操作电气设备。
第7篇 基础电工电子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任课教师应对管理的实验室及试验中的人员安全负责。
2. 在实验设备接通电源前,指导教师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及电路连接状况是否良好检查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起动设备。
3. 任课教师在上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使学生全面掌握有关的操作规程。
4. 进行带电试验或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工作鞋,及一些必要的防护工具,并在具有资格的专业教师指导下,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 学生在实验室内一定要按指定工作台,对教师指定的设备或工具进行实践操作,不得随意窜动,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挥。若由于学生个人擅自操作而引发的事故,全部责任由学生自负、并按价赔偿损坏的实验设备、实验材料或实验工具。
6. 实验室内要配备消防设备。
7. 试验完毕后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切断所有设备的电源,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指导学生关风扇、关灯、关好门窗后才可离开实验室。
8.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在节假日,开学前和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消除或上报,并作记录。
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
第8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8.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9.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0.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1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13.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14.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进行跟踪性精度确认。
15.按规定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按规定每10天对非重点区、每3天对重点区瓦斯传感器进行调试校正,没有按照时间规定进行调校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6.调校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通入空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零点,通入空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零点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即将进行标气调校要求机房座机员对将最高浓度值记录并与监测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空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对监测工罚款100元。
(3)、通入标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通入标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进行效验前必须通知监控员要对某个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通入过程中监测电工手拿秒表仔细观察声、光报警及断电器动作的相应时间,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做好记录并与监测电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电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标准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地面主机曲线图无空气样效验曲线的对监测电工及监控员分别罚款100元。
17.传感器的基本误差范围控制在±0.05,如发现误差较大监测电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
18.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建立相关台帐帐卡。
第9篇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电工是一份在技术方面及安全操作方面要求较为严格的工作,那么电工在工作中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呢以下网小编提供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第10篇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 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3.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6. 严禁在电线上搭晒衣服和各种物品。
7.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 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0. 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11. 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12. 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13. 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14. 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15.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16. 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17.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18. 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19.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0.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 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2. 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3. 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25. 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6. 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27.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28.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牢记锌锅备用电源倒切的全过程。
29.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0. 合大容量空开或me时,先关好柜门,严禁带电手动合me。
31. 万用表用完后,打到电压最高档再关闭电源,养成习惯,预防烧万用表。
32. 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33. 光纤不允许打硬弯,防止折断。
34. 生产中任何人不准使拉拽dp头线,防止造成停车。
35. 换dp头应 停掉装置及plc电源,如有特殊情况,带电换,必须小心,不能连电。
36. 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37. 生产中不能因维修气阀而将压辊压下,造成钢带跑偏或挤断。
38. 不允许带电焊有电压敏感元件的线路板,应待烙铁烧热后拔下电源插头或烙铁头做好接地再进行焊接
39. 拆装电子板前,必须先放出人体静电。
40. 使用电焊机时,不允许用生产线机架作为地线,防止烧plc,发现有违章者立即阻止。
41. 使用电焊机,需带好绝缘手套,且不允许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线,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42. 焊接带轴承、轴套设备时,严禁使焊机电流经过轴承、轴套,造成损坏。
43. 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4. 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5. 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46. 换编码器,需将电源关断{整流及24v}或将电源线挑开,拆编码器线做好标记,装编码器时,严禁用力敲打,拆风机外壳时要小心防止将编码器线拽断,在装风机后必须检查风机罩内编码器线是否缠在风机扇叶上。
47. 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48. 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49. 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50. 严禁带电插拔变频器等电子板,防止烧毁。
51. 换变频器或内部板子时必须停整流电源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接完线必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上电,且防止线号标记错误烧设备。
52. 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3. 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4. 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5. 更换mcc抽屉时,必须检查好抽屉是否一样,防止换错烧plc。
56. 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57. 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58. 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59. 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0. 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1. 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2.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
63. 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
第11篇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加强电工安全生产,确保电工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服装整齐,袖口扎紧,头带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带干燥线手套,方能作业。
二、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丝眼镜,不准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三、工作前,负责人应检查保安工具,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线、绝缘鞋是否良好齐全,检查蹬杆工具踩板,安全带是否完好,确保良好无缺,方可蹬杆作业。
四、新购的器材要作好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时必须同时辅以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作充气试验,发现漏气应严禁使用。
六、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责任制及操作规程,违反以上责任制,要追究电工人员的责任,并对违反电工人员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4、对所管范围内一切不合理运行的电器设备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设备,有权停止其使用;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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