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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纪律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6 热度:38

工程施工安全纪律制度

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纪律制度

1.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及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

2.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11.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第2篇 放射线工程文明施工制度范文

放射线工程文明施工制度

1、门卫管理制度

(1)努力学习和掌握治安工作的基本知识,提高'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意识,树立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2)提高法制意识,做好文明执勤,严格管理。

(3)工作时间不允许脱岗、睡觉,应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确保24小时不失控。门卫室禁止闲杂人员逗留玩耍。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对来项目工地联系业务的人员,须请其出示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做好登记,方可放行。

(6)对游商、乞讨、闲杂人员等应劝其离开,对无理取闹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果断处置;遇有纠纷或矛盾激化时及时报告。

(7)工程车辆携物进出工地须严格查验,并指示其停靠指定位置;与工程无关车辆、出租车等禁止进入工地。

(8)按时开关大、小门,夜间关门后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9)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道路要硬化畅通,设专人定期打扫道路。

(2)施工中泥浆、污水、废水禁止随地排放。

3、宿舍管理制度

(1)统一安排职工在非施工区定点住宿,不能随意搬迁或擅自搭建住处。

(2)宿舍内要床铺整齐,被褥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下无杂物,地面无垃圾。

(3)宿舍内要轮流值日,清扫的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要保持室内通风,窗明几净,清洁卫生。

(4)严禁向室内外抛扔瓜果、杂物烟头等,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要倒入下水道内。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闹事、进行流氓等活动。

(6)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外事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向现场保卫人员登记。

(7)宿舍内的照明用电由工地统一布置。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电炉、电热毯、热得快锅等危险品。

(8)到休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喧闹影响他人休息。

(9)项目部要对宿舍卫生定期检查、评比。

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5)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离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5、食堂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食堂工作的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应做到勤洗澡理发,勤前指甲、勤洗工作服,不佩带戒指、手镯、不染指甲。工作期间不吸烟,便后要洗手。

(2)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操作台、灶台、灶具、菜板、面板要做到随时清洁,餐具要做到每日消毒。

(3)菜板、面板、肉板要分开,切菜刀、切肉刀要分开。打饭要用食品夹,要有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剩菜剩饭要加热,严防食物中毒。

(4)采购人员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食堂人员严格把关,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且生、熟食要分开存放。

(5)库房食物要摆放整齐,进货不应太多,要勤进少进,防止变质,造成浪费。库门外要有挡鼠板。要经常通风,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内地面要硬化,墙壁要喷白,灶台及面、菜案位置的墙面贴白瓷砖。

(7)食堂内用电设施和照明线路要符合安全的要求。

(8)食堂周围不得有污水乱倒、垃圾乱堆,剩菜剩饭集中处理。

6、厕所管理制度

(1)厕所要保持通风通气、清洁卫生,大小便入池,手纸要扔到纸篓内,不得在便池内乱扔杂物。

(2)厕所要定时清扫、冲洗,经常灭蝇灭蛆虫,保持干净整洁。

(3)任何人不得损坏厕所设备,如灯泡、阀门、水箱等。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一、桩橛复测

工程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

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资用桩橛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桩橛不能作为资用桩橛。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二、测量资料复核

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实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

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三、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作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五、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技术负责人。

第4篇 某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检修和试运安全,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管理。生产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应执行生产方面的工作票标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1.3 《中国大唐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工作票:为保证调整、试运及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文件。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3.1 工作有无计划。

5.3.2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5.3.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5.3.4 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

5.3.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3.6 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高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5.3.7 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3.8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规,执行安全措施。

5.4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4.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4.2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4.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5.4.4 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4.5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

5.4.6 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4.7 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5.4.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4.9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履行开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续。

5.5 作业票批准人的安全责任

5.5.1 审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编号是否合格。

5.5.2 审查工作有无计划,工期是否合适。

5.5.3 审查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有无条件进行。

5.5.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6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6.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6.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5.6.3 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

5.6.4 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6.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带电、有毒及危险的位置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6.6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5.6.7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7 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7.1要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加强联系,共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7.2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7.3 熟知并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所制定控制措施。

5.7.4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

6 执行标准

6.1 工程各单位进行本标准第2条第1项适用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执行本标准

6.1.1 事故抢修或夜间、节假日抢修,经过允许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由现场当班负责人(相当于工作许可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并应在记录本上记录项、批准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设备检修的事项:在交接班时亲自向接班人员交待检修设备状态,安全事项等。如果检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6.1.2 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标准”中“安全施工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6.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标准

6.2.1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工程部主任、专业工程师。

6.2.2各施工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班长(队长)、施工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队)成员、安监、技术部门。

6.3 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和职责

6.3.1 工作负责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工龄,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能对作业人员给予检修技术指导。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2 工作票签发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检修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器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检修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3 工作许可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运行操作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系统;熟悉设备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4 下列工程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作业票)

6.4.1 超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6.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4.3 油区进油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6.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长降架、大型超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6.4.5 金属容器内作业。

6.4.6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6.4.7 其它危险作业。

6.4.8 安装后的220kv升压站、6kv母线、高低压变的投退试运行、重要辅机的试运行、机组的开停。

6.4.9 凡在运行的发电设备区域内工作应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与生产单位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工作任务、地点、时间、要求,办理作业票手续,由生产部门协调,方可进入发电设备区域内施工。

6.5 工作票工作标准

6.5.1 填写工作票

6.5.1.1 在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的相应种类的工作票上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所在部门、班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

6.5.1.2 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是否需要验收试验等信息由工作负责人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内填写安全技术措施。

6.5.1.3 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

6.5.1.4 操作票(作业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机安规要求执行。电气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有关管理部门。

6.5.2 将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经工作票签发人仔细审查核对后签发。

6.5.3 工作票的许可

6.5.3.1 工作许可人对照系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审核工作内容是否准确。如果需要补充安全措施的应补充安全措施。

6.5.3.2 根据现场实际,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可写“无”并签字,不准空白。

6.5.3.3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有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6.5.3.4 补充的措施完成后,应经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

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要与工作票中填写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就近有带电设备时, 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双方认为能够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第一联存档备查,并登记主要工程内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工作票第二联。

6.6 检修工作开始

6.6.1 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标并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6.6.2 在开始工作前应全体整齐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宣 读工作票,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

6.6.3 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

6.6.4 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6.6.5 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5.1 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6.6.5.2 需要变更检修工程或增设安全措施时。

6.6.6 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改变工作内容不改变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与工作许可人协商,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内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7 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应及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命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

6.7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

6.7.1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6.7.2 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先后两个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交代,清楚后,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7.3 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6.8 检修设备的试运

6.8.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

6.8.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 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6.8.3 试运后仍需要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工作许可人方可带领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6.8.4 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8.5 所有转动设备的电机、泵、风机、空压机的检修,均应试行。电动阀门检修后再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试运。

6.9 检修完成后恢复措施

6.9.1 检修工作完成之后,在“恢复措施”中确认恢复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恢复状态、是否要求验收试验等内容是否满足。

6.9.2 若有要求应在工作结束后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试验,以检查检修工作的正确性。

6.9.3 在恢复措施完成和试验合格后由许可人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6.10 有关工作票的其他要求

6.10.1 严禁无票工作,所现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应持票作业的无票工作人员。

6.10.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公布。

6.10.3 各施工单位应将操作票(作业票)批准人、签发人、负责人书面报*******项目公司安监部,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6.10.4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操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

6.10.5 临时雇佣承包商预担当工作票负责人时,应由承包商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过安规、工作票管理标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考试,合格后,经发包方主管部门批准。

6.10.6 一个人不可同时担任两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6.10.7 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项目公司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凡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6.10.8 安全措施(隔离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示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6.10.9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上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接地线的组数。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填写在“已装接地线和已合接地刀闸”栏内。所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

6.10.10 完工的作业票各单位一律保存三个月才能销毁。

6.11 工作结束

6.11.1 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待、验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即为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可带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6.11.2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之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

6.11.3 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 右上角处盖“已执行”章。上联工作票由运行人员保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要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6.11.4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并根据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对原措施进行恢复措施。

6.11.5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额带。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它用。

4.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

5.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

6.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

8.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考核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对象:

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对象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对象相一致,即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奖罚依据:

1、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内容;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表》中月度、季度考核实绩。

三、奖罚办法:

1、施工项目将工资总额提取2-3%款额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

2、统计好本项目奖罚对象在每次考核中取得算术平均即考核平均分。

3、奖罚范围:70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良者奖,不合格者罚,合格者不奖不罚。

4、奖罚标准:奖罚金额由检查平均得分确定。

5、奖罚程序:

(1)根据历次考核,计算奖罚对象考核平均分;

(2)由安全员计算出奖罚对象奖(罚)金额;

(3)项目班子审核;

(4)项目经理批准;

(5)分公司(或财务审计部门)核准。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太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涛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4、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项目部

第8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9篇 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5、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7、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9、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第10篇 施工工程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辩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扪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销。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动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动转达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y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的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11篇 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科学规范的组织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并到施工技术科备案,列入公司的生产管理;未经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手续就开工的工程,责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不补办手续的,按黑包工程论处。

工程竣工后30日内必须协调办理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资料报施工技术科备案,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违者罚款3000元。

二、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一十五日内报施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审核,逾期未报审的罚项目部200.元。科室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写出审核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要求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科指导。编制时,应就工期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及组织形式等问题,做好沟通。如需外调,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先由各专业科室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签字通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建设(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公司后勤科室实行月检与巡检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书面反馈,要求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并严格按奖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淘汰钢筋的电弧焊连接,推广采用钢筋的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五、搞好工程工期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期间要按合同要求排出小段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无正当理由,超合同工期20天以上者,罚款200.--1000.元;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甲方决定停建缓建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有签证认可手续的,暂不执行此规定。

凡施工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奖罚由项目负责。

六、各工程施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创建目标,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应及时落实,落实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罚项目责任人200~500元。

七、施工技术科职责

公司设施工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施工管理制度、细则、计划的落实,其职责如下:

1、做到上传下达,协助分公司、项目部搞好施工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经常深入工地,参与各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3、搞好工期管理,协助项目搞好工序穿插和工种配合,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工程竣工前,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工程协调会,然后根据协调会的内容及落实情况,确定奖罚。

4、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参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督促、参与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5、开展qc攻关活动,搞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编制企业施工工法、工艺标准、技术标准,协同质检处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参与编制重(特)大工程和公司项目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与施工同步,各级检查得分率必须达到92%以上。

7、负责竣工工程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8、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2次职工技术培训。各科室的培训资料由本科室整理。收集、整理、统计工程部年度培训情况。

9、做好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12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五)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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