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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6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 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 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 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 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 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7、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8、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分站长)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监理站和各监理组(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第2篇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监理方必须建立五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重点看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次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制定,也就是说是否根据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了防火、防尘、防雷击、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存在缺陷、漏项的技术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见。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3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05]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第4篇 巡视和旁站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部位的监控,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因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监理主要内容:

1、巡视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等重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对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的控制活动。

二、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坠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事物中毒、防讯、防强风,冬季防冻、防冰、防滑的灾害,防煤气中毒及其它灾害的安全措施;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责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10、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控制过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过程中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三、旁站监理内容:

变电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 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等。

4、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项目部、材料站、临时电源布设、跨越架的搭设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项目部专业部门自检,并有书面验收记录。同时由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5、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完整的巡视和旁站监理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归档。

四:填写说明:

1、监理人员应按“记录表”的具体要求并按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项目内

容认真填写;

2、表格编号应按检查时的顺序依次填写,如:001;

3、内容要简明扼要,书写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笔填写。

4、检查后的记录应做到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并确认;

5、检查记录表应由监理人员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5篇 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公司在监项目实行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2、安全监理交底由项目总监主持。

3、安全监理交底时间:总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

4、参加交底的责任主体及人员:

(1)、施工单位(含各阶段专业工程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

(2)、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3)、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

5、安全交底内容:

(1)、进一步明确 在监工程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的安全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阐述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基本程序(包括审查、核验、检查、整改、暂停施工、报告)、方法、手段和措施;

(5)、对安全施工行为和实物安全状况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6)、明确安全行为、实物安全状况的检查频率、管理要求、安全资料归类管理要求。

6、交底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安全交底纪要,经与会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后及时分送各方并履行签收手续。

第6篇 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核制度

1、根据经审核批准的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监理规划(方案):

2、根据经审核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编制专项的安全监理细则;

3、安全监理规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风险评估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5)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9)须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10应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等,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安全的控制措施

4、    安全监理规划(方案)应由安全监理会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有关部门会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署批准;

5、    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专项细则应由安全监理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

6、    施工临时用电监理细则应由电气监理工程师会同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

7、    审核中提出修改意见,书面转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安全监理规划后重新报审;

8、    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经批准后,应由项目总监组织对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9、    交底记录应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名)、出席人员(签名)、交底内容。

第7篇 安全监理交底制度范本

1、公司在监项目实行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2、安全监理交底由项目总监主持。

3、安全监理交底时间:总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

4、参加交底的责任主体及人员:

(1)、施工单位(含各阶段专业工程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

(2)、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3)、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

5、安全交底内容:

(1)、进一步明确 在监工程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的安全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阐述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基本程序(包括审查、核验、检查、整改、暂停施工、报告)、方法、手段和措施;

(5)、对安全施工行为和实物安全状况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6)、明确安全行为、实物安全状况的检查频率、管理要求、安全资料归类管理要求。

6、交底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安全交底纪要,经与会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后及时分送各方并履行签收手续。

第8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9篇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制度

1. 安全监理月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比并提出审核意见。

2. 安全监理月报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必要时附图表或照片。

3. 安全监理月报按格式要求填写。

4. 安全监理月报重点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5. 提出下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如哪些部分分项工程需进行旁站监理,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内容。

6.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月报每月28日前完成,并在安全监理例会上报给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7. 本企业汇总后按规定时限向当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上报并存档。

第10篇 安全监理报告工作制度

1、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4、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

5、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上报。

第11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确保长江***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以下。

五、 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5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工办。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

***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12篇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一)监理企业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

1、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

2、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④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

6、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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