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不管是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怎样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都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职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20**】31号自行废止。
第2篇 职工安全帐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强化项目部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管理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对全体项目部员工实行安全账户管理。
2、个人安全帐户由“月度安全奖”和“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两部分构成:
(1)月度个人安全奖按项目部安全奖发放标准逐月注入个人账户
(2)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按项目部规定标准,在个人工资提取后注入个人当月安全帐户
3、个人安全帐户逐月考核、逐月公示在工程结束,最后一次结算个人工资时一次兑现。
4、个人安全帐户的考核由安全副经理逐月对个人进行安全综合考核,并签字后报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注入、造册、公示。
二、安全奖注入规定
1、本月无伤亡事故,员工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享受当月安全奖
(1)员工个人遵章守纪无违章。
(2)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本人无工伤。
(3)不伤害他人、本人无事故直接责任。
(4)出勤要求:井下工种:22天,井上工种:22天(如遇放假,出勤要求核减实际放假天数)
2、月度安全奖注入标准
(1)井下员工(包括特种作业人员)200元
(2)地面员工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260元
三、个人自保互保金提取标准
1、井下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但最低不得少于200元。
2、地面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300元。
四、职工安全帐户考核
1、个人自保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个人因为井下带烟、损坏瓦斯传感器等故意违章,扣除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2)个人因为三违、安全自保意识差,造成工伤,扣除个人当月及事故前两个月安全帐户金额。
(3)个人本月有严重三违、个人违章或不负责任造成生产设备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取消员工个人本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4)个人本月出勤不论什么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出勤天数,不注入安全奖,若出现旷工则扣除本人当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2、班组互保责任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轻伤事故:
○1 井下作业发生轻伤事故,扣除当班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帐户金额50%,扣除非事故班组个人安全帐户的10%。
○2地面作业人员发生轻伤事故,扣住地面人员个人安全帐户50%金额。
(2)重伤事故或轻伤多人
○1 井下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当班人员当月全部个人安全帐户金额,其他非当班人员安全帐户50%金额。
○2 地面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责任班组人员本月及事故前一个月的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3)发生工亡事故
扣除所有员工个人安全帐户金额。
若员工与项目部终止劳动合同,个人账户金额以实际扣除后余额为准,一次性支付。
第3篇 职工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主管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制定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及防护措施,组织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各班组长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3)预防坍塌事故。
(4)预防中署,中毒事故。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奖罚制度。
(二)、主要措施
1、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前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并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塔吊、脚手架等搭设完毕,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4、各种机械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
5、现场电路按三相五线制架设,配电盘、箱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也应装漏电保护器。配备足够用的干粉灭火器。
6、高空作业挂好安全网,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楼面'四口'及时防护。
7、指定专人整理安全内业资料。
8、现场照明及室内照明统一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9、现场照明灯具要合理布置,避免出现照射死角。
第4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5篇 职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6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7篇 工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经济的手段促进强化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1、安全员对存在施工隐患的部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接到安全部门隐患通知书后必须在指定时日内整改完毕,并将回执单按时送到安全部门,逾期不整改者或回执单不及时送安全部门的,视情节对其处罚1000~3000元。
2、凡违反安全制度,有严重险情的,根据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员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并报项目经理处理。
3、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各罚50元、施工管理人员、各队有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100元、班组、队、工地发现有四人以上未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属于严重违章按省建委(97)11号文件处罚规定罚3000~5000元,其它“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施工队每人次500元;操作者3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关锁开关箱,罚开机人员300元,如发生事故要迫究事责任。
5、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罚施工队200~500元;电工300元,临时用乱拉乱搭者罚违章班组或机电班200~500元,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而用开关板式代替者,罚使用班组、队100元,“一闸多机”罚违章班组100元。
6、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塔吊、电机、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租赁站或机电班100元。
7、民工队伍招收进场的新工人,应有劳务单位盖公章的花名册,并持有“四证”(身份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等报处劳保科和工会同意通过,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四证”)就安排上岗,根据市政府《福州市外地人员务工管理暂行办法》及单位有关规定,罚安排人每人次500元,自行私招乱雇者罚劳务单位班组每人次500元。
8、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凡已满16周岁者需持有身份证并经劳动部门审查方可安排上岗。
9、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带人500元。
10、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热器及煤油炉等,将根据榕建(93)施工074号文件和市榕政办(1995)011号文件精神,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罚款2000元。
第8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
第9篇 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干部职工的安全业务水平,落实好各级岗位责任制,增强现场操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四为我区职工安全学习活动日,上午8:30--10:00,下午3:30--5:00夜班、中班上午学习,早班下午学习。由区长、书记或副区长负责主持召集
2、安全学习的内容为: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性规定等;并对本单位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3、通防区副区长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全年职工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对区各工种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4、学习必须制定专用点名簿,学习内容,安排专人记录即:做到“三齐全”。每次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要做好笔记,记录规范。
5、各队长要认真组织本队人员参加学习,班队长以上的干部不参加学习或迟到早退者加倍罚款。
第10篇 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
2、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有权制止“三违 ”行为;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3、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视安全并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状况长期不好、工程质量低劣和事故多的班组有权进行质询。
5、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社会力量,协助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做好“三违”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和安全知识的帮教工作。
6、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第11篇 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要坚持就餐标准,荤素搭配,公司员工一律凭票供給。次日的隔顿、夜食物,必须一看、二闻、三尝后,在无异味成变质的前提下才能回锅,蒸煮烧遗后供应。如食物在放入冰箱前或取出来后发现变异,坚决马上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
三、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食堂人员做到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使用完毕应马上关闭所用电源成关闭各设备开关及门窗,炉灶熄灭。保证做到:人走水止、灯灭、火熄,人离门窗关。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六、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八、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九、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十、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一、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十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十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十四、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十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六、职工用餐区域、客餐室、职工刷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质,搞好用餐环境卫生,保持清洁,给职工一个舒适的用餐环境。
十七、职工用餐时间:要求早饭8点前在食堂就餐完毕;午饭12:00开饭,仅换班人员可提前打饭;晚饭18点开饭,仅换班人员可于17:30打饭。(换班人员主要为中控、锅炉、保安等岗位人员)。
十八、职工用餐时应使用饭卡,一人一卡,以本人姓名为准,不可以使用他人饭卡,如有发现使用他人饭卡行为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没收饭卡。
十九、热情接待公司安排来客,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招待用餐。
二十、外来实客需餐时,可由所拜访的部门申领公司食堂饭票用餐。无饭票者一律不能用餐。
第12篇 职工安全防火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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