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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17 热度:10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第1篇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公司研究决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年伤亡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下,经济损失额控制在10万以内。

三、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事故率,每个月的安全学习要落实到位,安全职责要分摊到人,各项安全指标与责任考核相挂钩。

四、员工要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求车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第2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1.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重伤率为零,安全达标率100%。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

(3)预防职业病、流行病发生。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6)争创文明工地

2.环境保护目标

(1)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2)噪音控制

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夜间尽量不施工)。

(3)运输遗洒控制

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

污水排放达标.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无光污染投诉。

现场噪音控制

施工阶段

主要噪音源

噪音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二、目标分解

1.项目经理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 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把安全目标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

(4) 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 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具体落实实施措施。

(6) 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的协议书。

2.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 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4)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

3.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3) 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4)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

(6) 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4.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

(1) 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生活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 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

(4) 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情况的调查上报工作。

(5) 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5.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标准和法规。

(2) 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用料情况,并督促供应商,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6.生产班组长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认真遵守项目部规定的目标管理准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 支持安全员和文明施工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督促、指导,做好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管。

(3) 组织本组工人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劳动规章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

得蛮干和违章操作。

(4) 上班前应对所使用的机具及所处的工作环境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接受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必须定时、定人,认真落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6) 失道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7) 如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上报,分析原因,

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

(2) 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

(3)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4) 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海淀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04」75号)、《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421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为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职责,要求乙方认真履职,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无重伤事故

2、无死亡事故

3、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4、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5、无食品中毒事故

6、无火灾事故

7、中心管辖车辆无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8、无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二、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星级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建立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并做到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本部门出现的各类和安全生产有关的问题。

3、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分配和统一指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积极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工作,不断改善员工工作劳动条件,认真落实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规定,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定期开展中心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员工教育覆盖率必须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是100%。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记录至少保存2 年。

5、制定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处罚违章作业,违规指挥和一切与工作有关的不安全作业行为。

6、保证各营业、加工、制作、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场所符合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要求,重点部位和高危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

7、对有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以及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一但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上报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8、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9、中心员工在当班期间,即是服务员又是安保全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可疑的人、事、物要及时上报安全部。并做好本区域重特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防护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做到工作前检查工作现场,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各项清理、检查工作。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器具及工具

10、做好中心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年检工作,实现检测和安全运行率100%,同时做好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记录。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11、中心经营场所出租的,应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贵。中心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时完成中心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任务。

1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里措施等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 次,并做好记录。负责人应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中心员工应当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贵。

三、消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杜绝消防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制定各岗位消防责任制,落实岗位逐级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建立并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及中心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培训,督促员工认真遵守、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完善中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章,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3、制定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落实制度、预案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确定各级岗位安全责任人,保证工作区域内防火工作有效落实,保证责任区内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安防设备、电气设备、燃气设备、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标志标识完好。如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中心领导报告,安全部备案。

4、了解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特点,掌握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火灾时自己在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熟练掌握“三知,三会,消防四个能力”知识和火灾应急预案内容。

5、加强天然气、酒精、油漆、特种设备等高危产品、设施的安全管理。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操作,对燃气设施、灶具进行每日检查,定期维护。并认真做到“火开人在,人走火灭”的规定,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切断所有火源,关闭所有燃气阀门后确认安全方可离开。使用酒精时,严禁在火焰未熄灭时添加酒精,酒精炉附近严禁摆放易燃物。

6、各类电器设备、加工制作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过载运行、违章作业,操作加工设备要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装备,并加强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电器设备设施和线路受潮,工作结束或使用后,要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移动式电器设备在拔出电源插头或插入电源插头时,要保证设备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7、接待大型宴会、会议、婚宴、演出等活动时,临时增加音响、照明、灯光等舞台设备,设备负载不得超出中心营业场所内电源总负载,临时设备的线路接入必须符合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并且附近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物。

8、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他营业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9、经营场所出租的,应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贵。中心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0、各部门要保证中心各部位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11、各部门使用、储存的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四、治安及交通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421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北京市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杜绝治安、交通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岗位逐级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建立并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部门的负责人即为本部门的治安、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的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部门各项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保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部门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部门治安、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部门员工的防范能力,确保责任区内不出现任何责任性安全事故。

3、开车上下班或执行载客任务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则,行车时注意交通安全,思想集中、谨慎驾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要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开车。

4、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可疑物品和不安定事端向安全部报告。保护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周围宾客,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和处理工作。

5、确保中心内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保证中心内水、电、气、热、通讯、特重设备等要害部位不遭人为破坏。严防法轮g、上访、藏d、疆d组织等人员散发宣传品、悬挂横幅、打骚扰电话等制造恶劣政治影响事件的发生。

6、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调整解决,并向安全部报告。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中心总经理汇报,由中心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认真做好部门内部人员的掌控工作,对发生的内部纠纷,要及时调解、疏导、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中心的内部稳定。

8、对突发的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要快速上报或报警,处置时要沉着冷静,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严禁迟报、瞒报、谎报或不报。

五、食品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国发[2004] 23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04」75号)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强中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2、建立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逐级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力度。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和计划,切实把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到人。

3、分管餐饮和进货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食品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统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和食品进货、验货、收储、加工、制作、保管等操作程序。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货工作,随时关注政府权威食品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所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

4、厨房、餐厅、采购作为食品安全责任区,从食品源头采购到验货收储,再到加工、生产、成品消费是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环节,杜绝采购、生产假冒伪劣,使用腐b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制定食品卫生自查制度,组织本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建立自查记录。

5、要确保厨房内的各种冷藏设施必须有生、熟、半成品标志,不能混放;盛放食品的容器必须有生、熟、半成品的标志,不能混用;从事生、熟、半成品加工的人员、场所及工用具要严格分开。

6、要确保所有上岗的服务、加工人员具备体检合格证。

7 、积极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卫生监督和食品检疫检验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及食品制作质量问题。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卫生监督和食品检疫检验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8、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认真配合食品检验员完成食品的抽检化验工作,确保每月的食品检验合格率不能低于85%。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积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做好重大节日、庆典和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或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六、内部维稳工作

1、各部门经理对中心内部维稳工作负责。

2、建立部门内部维稳工作档案、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

3、认真落实、宣传《国家安全法》,加强中心各层级领导、干部、员工维稳思想意识教育,充分认识同反f裂、反邪教和反极端主义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特点。认真检查、发现中心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对重点人员建立档案,实施重点监控措施。

4、加强中心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做好中心重点人员管理和审查,在敏感时期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措施,严防不法分子实施投毒、爆炸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确保中心内部安全稳定,有序经营。

七、奖惩

1、若不能完成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按《中心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内容,愿接受相应处罚。

2、若因自己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从而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愿接受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法律的处罚。

3、完成本责任书承诺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或对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将按《中心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内容,给与相应奖励。

八、其他说明

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时间:由2023年 1月1日至 2023年 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由于人事变动,调离本工作岗位的,其继任者接替前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上的责任和承诺。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

甲方(单位):xxxxxxx 负责人(总经理): 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

乙方(部门): 负责人(经理): 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4篇 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度

1、作业队安全领导小组要在项目开工前制定年度目标计划。

安全生产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指标、文明施工指标。围绕目标要确定重点工作,制定保证实现措施。做到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四落实。

2、作业队的安全目标要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责任制中。

上与项目部签订责任状,下到工区、班组层层落实,年终考核兑现。由作业队班子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检查考核办法,目标实现情况与职工工资联挂,额度为职工基本工资的10%至30%。联挂方法是将作业队制定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签入每月下达的生产任务单,月末考核兑现。

第5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第6篇 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要制订好各部门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

2、从驻地办主任到专业工程师、监理员逐级管理,专职安全员每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汇报和制止。

3、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检查不安全隐患,并下达预防措施。

4、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5、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立即向驻地主任汇报,并开始整改,整改结束后,把整改情况向总监汇报并记录备案,以便检查。

第7篇 通防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矿通防科安全会议精神,举一反三地接受通风、瓦斯煤尘事故,巩固矿通风达标成果,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通防所有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长、班长实行分片,分专业包干责任到人,一包到底,使通防工作处处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3、通防区(队)长全面负责区队的管理工作,是本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并保证人员的出勤、所需材料,每天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4、技术员全面负责职工的通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写通防规划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对区队安全负技术管理责任。

5、(区)队工长是所管辖区域内通防工作的安全责任者,具体负责通防设施的施工、使用和管理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

6、瓦斯班(组)长是本班组的通防工作安全责任者,具体对全班人员的安全,并负责对区队所下达的动作任务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落实,并对现场的工程质量负责。

7、科队形成组保班、班保队、队保科,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8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范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4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9篇 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好地宣传、落实、贯彻《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贯彻公司标准化管理,做到规范项目管理和人的安全行为,继续强化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为中心的全员安全、文明、环保保证体系。不断深化项目部安全、文明、环保管理模式,增强企业信誉,增加企业竞争活力,为猴子岩水电站色古沟沟水处理工程安全、文明、环保法制化开展全面达到活动。开创新思路,适应新挑战;为实现安全、文明、环保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安全生产的目标——创猴子岩水电站安全质量环保标准化工地

2.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2、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3、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为零;

2.4、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为零;

2.5、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2.6、年负伤率为3‰以内;

2.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100%;

2.8、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9、扬尘合格率达85%以上;

2.10、控制污染源,改善劳动环境。

2.11、按期完成建筑项目环保设施的施工任务,妥善处理施工污水和建筑垃圾,做到环境整洁文明施工;

2.12、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1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大环保目标责任分解考核力度,健全环保各项指标检查与考核台帐;

2.14、加强环保知识、清洁生活工艺的宣传。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保证措施

3.1、完善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环保责任

3.1.1、成立领导管理体系,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做到三个发挥,即:发挥安全文明环保工作的领导和决策作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上下齐抓共管的作用。

3.1.2、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项目经理对安全、文明、环保工作的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1.3、项目部完善安全、文明、环保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责任,精心操作,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做到安全施工(生产)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并把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做到警钟长鸣,保一方平安。

3.2、坚持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2.1、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五反”活动,即:反违章指挥、反冒险作业、反违犯劳动纪律、反事故隐患整改拖拉、反重复事故发生,控制习惯性违章。

3.2.2、加强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采取培训、学习、考试等办法,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周、月”宣传教育活动。

3.2.3、结合水电建设施工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一专多能”的工作作业现状,及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和执行。严格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按规定做好对劳务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3.2.4、积极推动班组安全自主管理,班组安全工作以“落实措施,杜绝违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为主。每周安全活动日必须做到“两保”:一保证质量,二保证时间并做到“三落实”。要有针对性的人人发言。做到“三不伤害”,开展“互保、互爱、互监”活动,从“要我安全”逐步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3.2.5、项目部要抓好安全合格施工队班组创优活动,按照标准认真检查考核。

3.2.6、为了提高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对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同时对全员进行一次法规、操作规程及安全常识等知识考试。

3.3、强化危险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3.1、严格执行《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确认制》。实行危险源(点)分级监控管理,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健全台帐。对重点危险工程项目和特殊工程任务(高层作业特点),要落实安全值班和安全监护。

3.3.2、加强机电设备和起重机械管理,对机电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安全装置要齐全可靠。贯彻《起重机械安全规章制度》。

3.3.3、抓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对配电箱(盘)、手持电动工具,按规定装漏电保护器,落实电工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电焊机及临时线路架设必须规范化,固定场所用电必须标准化。

3.3.4、加强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完善用工制度,明确用工责任,按定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签定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签安全协议,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报安全网络,成立施工班组,完善用工手续,健全制约措施。

3.4、完善项目施工,严格检查考核

3.4.1、在经营承包和项目施工时,对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三包、三保”,即:包死亡和重伤事故为零;包轻伤率不超标;包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标准化;保安全措施落实;保安全文明施工;保环境保护达标效果。

3.4.2、针对项目法施工要求,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考核办法,遵照法律法规依法施工,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机构,强化劳务队班组建设,严格检查考核。明确安全负责人,持证上岗,落实安全督察职能作用。

3.4.5、加大安全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依照《安全考核细则》,项目部每月1—2次自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逐一对照。自查与复查相结合,复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兑现。

3.4.5、整改管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转。对重复性隐患整改拖拉,将按规定处罚并追究责任。

3.4.6、完善安全目标管理和挂牌考核办法,坚持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和评分标准,积极开展“保效果、创达标”竞赛活动。作业队与作业队之间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3.5、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完善施工生产作业条例

坚持环保项目“五同时”制度,努力降低噪音,抓好污染产尘点的治理和控制,做好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任务特点和季节变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劳务工创造舒适的坏境。确保安全、文明、环保目标的实现。

第10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

(2)杭州市标化工地。

(3)杭州市文明工地。

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1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3)上访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第12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①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2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②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l-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事故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60%,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③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扣减全部目标分外,并实行“一票否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④对上述目标考核的扣分,均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计算。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在年度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⑤对连续三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第一、二责任人,镇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单位(企业)或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奖励。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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