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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3 热度:63

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1篇 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 元旦;

2. 春节;

3. 妇女节(限女性);

4. 劳动节;

5. 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准,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案,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中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的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三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1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十三、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劢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计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汇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在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两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十四、待遇

十五、福利

十六、退休与抚恤

第2篇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录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录用管理制度

一、录用通知

通过面试决定录用的求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以书信或电话等方式,正式通知其报到日期、报到时所带资料。

二、员工报到

1、员工报到前二天: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各部门,按下表所列各项提前做好新员工入职准备工作。

新员工入职前准备工作表

各相关部门:

兹有 部门岗位新员工 将于 年 月日正式入职,请各位同事做好如下工作安排。

员工个人信息:姓名: 手机号码:

座机号码: 企业邮箱:

一、人力资源

1.通知该员工入职时间是□ 否□

2.通知入职员工提交相关资料是□ 否□

经办人:

二、行政

1.安排工位:桌、椅、文件柜(含钥匙)、电脑 是□ 否□

2.办公用品:记事本、便笺、签字笔等 是□ 否□

3.准备门卡及本办公室钥匙是□ 否□

4.更新通讯录、准备一份最新版员工通讯录给新员工 是□ 否□

5.印制名片是□ 否□

经办人:

三、网管

1.安装电脑常用软件,移出原电脑中全部文件 是□ 否□

2.连接共享打印机等是□ 否□

3.开通企业邮箱并设置为outlook是□ 否□

3.通讯录放置在电脑桌面上 是□ 否□

4.安装电话、分配电话号码、号码标记在电话上是□ 否□(号码: )

经办人:

四、本部门

1.安排新人指导人是□ 否□(指导人: )

2.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是□ 否□(培训人: )

经办人:

2、员工报到当天:

(1)新员工来到公司报到时,前台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人事主管负责审核新员工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后,留存相应数量的复印件:

a、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如果本人非户主,请同时提交户主页),分别复印在a4纸上。

b、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复印在a4纸上。

c、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d、社保转移证明和医保手册。

e、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

f、我公司发给其的书面录用通知书。

g、近期体检证明一份:体检证明身体不健康或有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合在公司工作的因素者,取消录用。

(2)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公司规定的相关必要文件。

(3)人力资源部带领新员工熟悉整个公司办公环境,讲解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的位置、使用方法,讲解门锁、饮水机、空调等电器的开关及使用方法、讲解安全知识等。

(4)人力资源部带领新员工到前台,讲解上、下班、外出时的考勤方法,领取已准备齐全的办公用品,并在《新员工办公用品清单》上签字。

(5)带领新员工到已准备好的办公位置。

(6)由培训主管负责:新员工入职培训,讲解员工手册及其它管理制度。

(7)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a、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实施引导制管理,各部门为新员工配备一名'新员工引导人',原则上'新员工引导人'为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引导人'负责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所有问题的解答和协调工作,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定期考核等工作,'引导人'对新员工的评价将作为该员工转正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b、引导人带领新员工继续熟悉部门内部及公司整体情况,介绍新员工给各部门,由直属主管或工作交接人为新员工讲解并安排工作内容。

3、新员工报到后一周内必须提交:

a、《员工登记表》(word版/e*cel版)电子版各一份,未按时提交者,试用期作同等时间的延长,且每晚交一天处以100元的扣款。

b、未按时提交公司所需入职资料者,试用期作同等时间的延长,公司将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如乙方未能在二周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任何补偿。

三、员工信息

1、公司提倡员工应正直诚实,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信息的权利,如有虚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信息有以下更改或补充

时,必须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四、试用期规定

1、试用期:1--6个月。

2、背景调查:

对管理岗位、财务岗位、人力资源等岗位,在其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要对其进行背景核查。对其个人情况进行查询核实(主要有:在原单位的职位、工资、离开原公司的原因,求职动机、专业水平、工作技能、团队合作、性格、管理能力、敬业精神等),并提交《员工背景调查表》。

3、试用期管理:

a、试用期间,员工请病假、事假,试用期按请假天数作同等时间的顺延。

b、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试用期协议,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要保守离职员工个人信息不外泄,员工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c、试用期内,对业务素质、工作绩效、适应能力表现出色的员工,部门有权提出缩短试用期限的建议,员工本人也可以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

d、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本岗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用人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整体需要,进行调岗或辞退处理,报总裁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e、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派出参加培训。

5、试用期间,新员工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a、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b、应聘时提交公司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者。

c、实际能力达不到应聘岗位任职要求。

d、应聘前的个人经历影响公司工作,或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e、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五、转正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主动提交《转正申请》给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及主管领导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有: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的工作技能、是否适合在本公司长期发展等。

2、用人部门相关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综合考核意见填入《转正审批表》呈总裁审批。

3、合格者予以转正;未合格者,由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员应如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记录,考勤表应张贴,以便于监督和检查,非考勤员不得考勤。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考勤员在次月8日前将考勤表交办公室,作为员工考核和计发工资等报酬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无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维护团结,绝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有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书记审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工作时间的按出勤处理,利用假日的不作加班处理,培训、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的,要服从工作需要。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年内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违反本章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十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员工考核分为驾驶员,保洁员、场馆员及水电工,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四类。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低劣,群众意见较大的,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三)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五)因参与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严重违*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由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不合格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

员工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节驾驶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的,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基本合格处理。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每次扣100元同时执行考核评分(累计扣款总额不超150元)。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驾驶员考核评分结果报公司.

第十八条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本车报修额在5000元以上的主责或全责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驾驶员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1、全年无己方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全年交通违章不超过3次。

第三节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保洁岗位考核评分表》《场馆员岗位考核评分表》、《水电维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保洁质量问题应要求保洁员即时处理,保洁员无特殊原因一小时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在月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若相同保洁质量问题一周出现3次及以上,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洁员在重要接待时擅离职守的,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场馆员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损坏,由场馆员负责赔偿损失,按月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水电维护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洁员、场馆员、水电维护工每年超过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四节食堂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食堂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根据《食堂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8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食堂人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食堂人员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组织

季度考核由专项考核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专项考核占60%,职工满意度测评占40%。专项考核取3个月的平均分。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季1次,由局机关牵头组织。

(二)季度考核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职业操守、餐厅(含厨房、库房)以及个人等卫生,职工满意度等。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在60分以上,按等级兑现考核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计发考核奖。

第五节其他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填写《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月度考核主要根据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结合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则不发放;

第三十条根据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其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年度考核职工。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一条每月5日前,办公室需将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不合格情况告知对应编制单位;每年12月底前,需将考核结果告知对应编制单位。

第四章单项奖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奖励

由公司组织、推荐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由公司给予150元/人次的参与奖,以示鼓励。

第三十三条稿件录用奖励

(一)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200元/篇,版面费另行报销。

(二)投送、报送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300元/篇,地市级奖200元/篇,县级奖100元/篇。

(三)投送省水利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50元/篇,投送局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30元/篇,投送公司基层空间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20元/篇。

第三十四条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奖励

对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的职工给予奖励。本标准为综合奖标准,单项奖减半计发。

奖励标准: 单位:元/人

级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直接人员)

政府颁发部门颁发政府颁发部门颁发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县、局级

第三十五条工作创新奖励

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创新成果评比活动,获得奖励的,单位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序号级别类别奖励金额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000元

其他3000元

2省级科技进步奖3000元

其他1500元

3厅级科技进步奖1500元

其他1000元

4局级科技进步奖1000元

其他500元

第三十六条同一事件,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第五章物业公司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病假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基本工资照发。

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人:岗位工资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停发,改为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救济费,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病假期间,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津贴补贴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

(2)工人:津贴补贴、其他

(三)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的计发

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按当月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80%计发。

第三十九条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员工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再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第5篇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签订

1、为了使公司和员工的责任和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公司所有正式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保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入人事档案。

2、保密协议在员工入职第一天即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且提交完入职资料后,与员工签署。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变更书》。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1、人力资源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征求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的意见。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领导意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

3、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呈总裁审批,决定是否续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最终决定,提前35天向员工本人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需在规定日期签署意见并将回执返至人力资源部;员工如不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向部门领导反馈续签情况,与部门领导达成一致后,向总裁汇报,征得同意后与员工签署《续订劳动合同书》,或按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与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合同书》。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在试用期内离职和在转正后离职两种情况,以下就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除名、劝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等各种情况下的规定分别进行说明。

1、试用期内:

试用期离职,工资截止到公司规定的工作交接完毕日当天,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交接在一天内完成。

a、员工辞职: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天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解聘: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试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2、转正后:

a、员工辞职: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立即转交人力资源部,并告知人力资源部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日期,原则上尽量在员工提出辞职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无特殊情况,辞职人员应在规定交接日期的当天或第二天办理完毕工作交接。

在交接日期,请员工持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除名、劝退的员工: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员工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下,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除名或劝退的决定。

部门负责人在征得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的同意下,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任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除名或劝退员工必须在当天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

c、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

工作交接及工资截止日期等,均按协议执行。

d、终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与员工均同意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署《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并在员工合同到期一周前配合部门负责人安排好员工工作交接的问题。

五、离职审批程序

1、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及《交接明细清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必须有第三方监交人在场,原则上第三方监交人是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或更上一级的主管领导。

2、离职人员到本部门办理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并负责:离职员工应交接的工作内容、交接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接交人、监交人,并负责销售资料、宣传资料及其它资料的收回及电子文件的交接。

3、离职人员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行政部负责将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钥匙、门卡、名片等收回;网管负责检查并收回电脑软硬件及辅助配件如键盘、u盘、插线板等。

4、离职人员到财务部,财务人员负责离职员工借款、报销的清算。

5、离职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完整的《离职审批表》和《交接明细清单》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最后的工资和提成,并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员工。

6、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若因个人原因,致使离职交接手续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员工要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拖延天数*日工资*10;员工需在半个月内转出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7、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从公司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之日起的工资不再给付,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c、工作中有其它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d、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违反本手册中所涉及到的'严禁'和'必须'条款时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6篇 地产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及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合理调配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并向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促进骨干员工的成长,培育中高级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调配及岗位轮换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员工调配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围内适时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员工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可主动申请调职、调岗。

第五条公司部门之间的员工调配,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的人员需求或员工的申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 公司安排调动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向相关部门及个人签发《员工调配通知书》并备案。

第七条调动人员在接到《员工调配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般员工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任职部门报到。

第八条调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新职级套靠薪酬福利标准。

第三章员工岗位轮换资格及时间

第九条轮岗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原则上可以安排进行轮岗:

1.经过资格认证已获得经理资格或预备资格的人员;

2.通过选拔拟担任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3.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轮岗锻炼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轮岗时间根据具体人员和岗位的实际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为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轮岗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

第四章轮岗管理及程序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组织拟定公司轮岗计划和方案,明确本年度轮岗锻炼的人员名单、岗位及轮岗时间安排等,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在制定轮岗方案时,应根据初步确定的轮岗人员名单事先了解员工的轮岗意愿意,并与员工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协商。员工轮岗计划和方案由公司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由总经理审定。

第十三条根据批准的轮岗计划和方案,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适时进行轮岗,具体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填报《岗位轮换调动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原则上不作调整(明确需要调整职务和薪酬的除外)。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若考核周期内同时经历了2个及以上部门的岗位工作,则由其任职过的部门分段考核,并由综合管理部提交公司考核班子或公司领导审定其最终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在轮岗期间,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直接指导轮岗人员的工作,并尽可能让轮岗人员直接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应尽可能让轮岗人员有会接触、参与或了解本部门的所有工作,扩大其知识面。

第十六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应服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应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并随时保持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沟通、交流。

第十七条在轮岗期间,没有特殊原因,轮岗人员不得中途中止轮岗。

第十八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撰写轮岗总结,汇报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及轮岗锻炼的心得和收获等,轮岗所在的部门负责人须填写《轮岗鉴定表》,对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的工作业绩与表现进行评价和鉴定,并报其原部门负责人审阅后,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其中,部门经理及以上任职人员轮岗结束后,其鉴定材料还须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原则上返回原部门工作,或由公司调配至新岗位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7篇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薪酬福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福利结构

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津贴:通讯津贴+交通津贴

薪酬提成:业务提成

福利奖金:绩效奖金、管理奖金、业务奖金

期权:

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作+生育

公司福利:

二、工资

1、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

岗位工资:不同岗位的的岗位工资不同,公司将按员工所在的岗位发放此部分工资,不在岗期间或待岗(无岗无工作期间)期间则不发岗位工资。

2、员工薪资调整时,需填写《薪资调整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及总裁批准,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三、岗位津贴

1、通讯津贴、交通津贴标准按人力资源部的通知执行。

2、津贴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三、提成

按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或制度执行。

四、奖金

1、奖金种类有:绩效奖金、管理奖金和业务奖金。

2、绩效奖金是指员工达到该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公司给予员工的奖励。

3、管理奖金是指,对不直接承担业务指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达到某种程度或超过预期的情况下,公司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具体奖金金额按相关政策执行。

4、业务奖金是指对承担业务指标的部门,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情况下,公司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具体奖金金额按相应业务部门的政策执行。

五、社会保险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上缴比例:

单位:%

险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合计

企业承担比例201.20.30.81032.3

个人承担比例80.300210.3

合计281.50.30.81242.6

备注1、医疗保险,个人另需承担3元/月的大额互助保险。

2、农业户口的个人,不承担失业保险。

3、非北京户口员工不需缴纳生育保险。

4、如政府调整相关比例或政策,则按政府的最新规定执行。

其它城市各项社会保险上缴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六、公司福利

1、公司每年安排员工体检一次。

2、'生日'礼物:员工过生日当月,公司为员工购买一份生日礼物,或由员工自行购买,凭票报销,标准为100元/人。公司购买生日蛋糕,为当月过生日的所有员工共同庆祝。

3、'妇女节'礼物:三八妇女节,公司为所有女员工购买一份节日礼物,或由员工自行购买,凭票报销,标准为100元/人。

4、年假:详见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5、培训:详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6、其它福利,随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另行增加。

七、计算周期及发放方法

1、每月的考勤即薪资计算周期为:1日--月底。

2、公司实行下发月薪制,即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八、薪酬审核发放流程

1、《工资发放流程图》见公司相关规定。

2、《绩效考核及绩效奖金发放流程图》见公司相关规定。

3、《提成发放流程图》见公司相关规定。

4、如遇节假日,以上各环节工作人员提前完成工作,工资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公司因不可抗事件或特殊原因不得不延缓薪资支付时,应提前与员工、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最终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九、其它说明

1、员工薪酬变动时,从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2、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由公司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代为扣除。

3、员工若对每月所发薪资有疑问,可到人力资源部进行查询。

4、员工对个人所得要保密,任何人不得打听公司其它员工或泄露个人薪酬福利资料,违反此制度者一律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辞退,不支付任何补偿。

第8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薪金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薪金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公司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以确保公司拥有一只业界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将定期对内考察公司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极具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工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石家庄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二、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部门、职务、学历核算的工资。

工龄工资:随员工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而增加

奖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业绩较好发放的奖励

各种应扣项目:如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三、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工资按正式员工工资 70%发放,无工龄工资及奖金。

四、工资核发程序

每月15 日为发薪日。各部门应于每月3日前向人力资源报上报本部门上月考勤。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完成,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9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内部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内部资源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

1、公司计算机分个人使用和公用两种。

2、已明确专人使用的计算机,使用人必须负责该计算机设备的清洁、保养,每部计算机设置密码,由使用者本人和网管掌握。

3、任何人未经同意严禁使用他人计算机。

4、公用的计算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维护。

5、计算机出现故障,请及时报至网管,由网管尽快修理。

6、下班后,必须将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关闭。

7、员工领用计算机时,应签字。

二、网络

1、严禁因私上网聊天。

2、严禁上非工作所涉及的网站。

3、严禁上网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玩计算机游戏。

5、严禁在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光盘。

三、打印机

1、公司采用网络共享打印机,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报网管维修。

2、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档,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打印。

3、严禁无纸打印。

四、传真机

1、公用传真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各部门专用传真机由本部门负责维护。

2、前台负责收取传真,电话通知员工到前台签字领取。

五、复印机

1、复印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

2、使用人在复印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前台处理。

3、员工复印完毕后,应及时将所有文件取走,违者绩效扣减10分/次。

4、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件,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复印。

六、公用笔记本

1、公用笔记本电脑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七、公用投影仪

1、公用投影仪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八、车辆管理规定

1、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事故的处理;

2、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保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3、严禁司机违章行车,出车违章罚款由驾驶人支付;

4、司机必须拒绝用车人违章驾驶的要求;

5、司机违章行为造成车辆事故,修理费用的50%由责任人承担;

6、用车规定按公司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10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 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 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起移交工作。

八、 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 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1、 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查,将考查结果报主管上级核准;

3、 由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门。

九、 岗位调整因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整表》,由当事人与原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十、 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第12篇 某科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前言

科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前言

为充分调动、发挥z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特制定如下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聘用管理、工资福利管理、培训管理和绩效管理四个部分。

二、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各种人力资源表单、协议等内容另行制定,作为本规定之附件。

三、本管理规定作为公司员工入职培训教材的内容之一。

四、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公司实际需要修改本规定各项条款。

五、本规定自签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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